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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应届生北京户口办理注意事项

2012应届生北京户口办理注意事项



第一篇:2012应届生北京户口办理注意事项

户口办理

一、应届生户口论坛:

 群

 应届生论坛(如何投递简历、接收函下来、工作情况)http://bbs.yingjiesheng.com  户口网(北京户口政策、包括引进人才、收养、应届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应届生接收单位指标等)http:///

 人保局就业

二、找工作网站

应届生:http:///2012/?industry=19

校园招聘http://career.eol.cn/html/c/campusrecruitment/

四、违约和派遣的区别

违约就是还没有打印派遣证(即报到证)前,这个权利还在学校的范围内,改派就是拿到派遣证了,由于不能按时毕业,或者户口审批失败重新找到一家新的单位,这个时候你要做改派,如果改派要解决户口的,必须在9月底前签约(夏季毕业的学生),改派的原则是系统外到系统内,京内到京外的原则。

违约办理:

1、自己写个违约申请,格式自己来定

2、与原单位办理解约函

3、拿着违约申请和解约函去盖一个章

4、去盖一个院章

5、学校的就业部门提交违约申请,不需要解约函给他们

6、校就业指导中心,注意办公时间,抓住时间

7、估计过了一周就去哪里领一个三方协议,那里没有人给你打电话,自己要盯着

8、领取新三方,他们会让你签上名字、学号,工作意愿三个地方,看过以后就可以拿走了。

五、人事部和人事局的办理流程:

人事局和人事部是2套系统,人事局审批不通过的,可以走人事部的指标。人事局:外语四级以上,年龄最好别不超过35岁

1、一般在年底11月份就向单位所在的区申请,具体是注册所属区域还是行政区域不太了解2、2月底3月初左右指标下达到单位

3、用人单位应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为http://jygl.bjbys.com)”

完成电子信息填报,并通过该系统查询审批办理情况。(身份证号、学校、性别、申报理由,其中填写“申报理由”。表述内容应为300~600字,简要介绍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岗位需求情况、考察选择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办法,重点阐述毕业生的学习经历、科研成果、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等内容,采取专业化、个性化、量化方式描述,并写明对毕业生拟安排的工作岗位。)

4、初审通过以后,再提交纸质的资料。

 包括《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申报系统打印出来的,不需

要应届生自己提供)、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原件),由学校出具、毕业生本人提供、 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一份(原件),由学校出具、毕业生本人提供、 《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一份(原件)、 毕业生品行鉴定一份(原件),由学校出具、毕业生本人提供

 毕业生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由毕业生本人提供。

 四六级证书(至少是4级,没有证书就是危险了,这个能查出来真假)(成绩单

或者以前的证书)

 统招统分证明

 还有一些你获得的荣誉证书写在申报理由中的,最好都能提供原件

有的区县交的资料要比上面少,但是主要几个都是要有的,根据自己的区情况

来提交吧,一般少交资料的,会打回来让再次提交。

6、复审通过以后,会给接收函了,接收函样式见附件。

人事部:

相对简单,提交的资料包括推荐表、三方协议、成绩单等。需要外语证书

八、派遣返回来三方时间

注意:春季毕业生有两次派遣机会,第一次为春季一月份派遣(为2010年12月29日返回三方协议的学生),第二次派遣是春季三月份派遣(为2011年2月28日返回三方协议的学生)签约截止日期指三方协议返回学校的时间,如不能按时返回三方协议,则不能正常办理毕业和就业派遣手续。

九、推荐表的注意事项:

1、推荐表不要急于填写,使用前再填写个人的信息,例如获奖情况等,尤其日期的地方。

2、不要急于让单位给你盖章:如果你走北京市人事局,和单位很熟悉的情况下,尽量不要

让他们先给您盖章,防止以后户口审核不通过,你可以拿着空白表去找到下家

3、北京市人事局对盖章地方有明确的规定,要齐缝章,有的单位盖错了,复审的时候拿回

来重新盖的。

4、推荐表的下面回执返回给学校,这个时候一般会记录你的就业单位等十、三方协议的注意事项:

1.信息。信息不要急于签字,尤其是毕业生意见的地方“我同意到×××公司工作”签上

你大名

2.单位的基本信息也不要急于填写,如果走人事局的这个都是最后复审才需要

3.盖章说明:有一个“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章, 如果是走北京市人事局的,无人事权的都是代理这种方式的,需要户口的接收函下

来以后,才到人才中心盖章(例如海淀人才发展中心),自己单位有人事权的可能直接就盖章了。

 走人事部的单位好多也不盖章,一问就说正在上级盖章中,由于现在招的人比指标

多,他们在等上级同意把指标确实给你了,并且审核通过了。才拿着三方协议去上级盖这个地方的章。

 交给学校三方的时候,学校不关心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章,只关心“用人单位人事

部门意见”那个章,还有户口和档案接收地址的正确性

4.如果由于交三方的时候,你的单位也没有确定,或者你的户口也在悬着,建议最好不用

三方,可以在学校的就业中心网站上下载“就业接收函”写上这个户口和档案地址,好处是你没有找到单位,拿这个可以缓一段时间。三方只要盖上章,将来想换新三方,都是需要违约的。需要填写违约申请、现在单位的解约函,先去盖章,接着盖章,接着把违约申请交到学校.等一段时间自己再去问是否可以领三方了。

5.还有户口在办理中,你确实也不知道是否户口最终能否办理下来,可以办理一个缓派证

明给学校,缓派证明自己写

6.单位的基本信息一定确认准确了。单位的人力都有经验,最好自己扫描一份。

7.三方盖章,如果三方由于单位愿意章改错了,我那天办事有一位同学就弄错了,可以直

接换新的三方。

十一、什么是“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什么用处?

答:就业报到证是由北京市教委根据就业协议书等材料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凭证,是毕业生就业时的重要凭据。其作用至少有以下六点:

①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②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③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④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⑤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⑥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十二、如果没有报到证会有什么影响?

答:同学们习惯将报到证称为“派遣证”,报到证一式两联,上联由毕业生本人领取并凭此联到用人单位报到,下联装入毕业生档案。

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

关于干部身份,还需要说几句。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虽然这二者有合并到劳动人事局管理的趋势,但是在人才管理的操作上还是分类管理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统一到一起。这是我国独特的历史、社会现状和人力资源结构决定的。

第二篇:解决应届生北京户口问题

应届生解决北京户口问题

能解决户口的一般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外企,要落实户口的话还是请咨询当地派出所的落户政策。要看公司有没有指标。如果有指标,应届本科以上,英语4级以上,大学期间没有挂科就可以。如果没有指标的话,博士也没用。一般外企是没有指标的,国企有。外企可以申请绿卡,除了子女不可以在北京高考外,持绿卡与户口没有区别。也有在外企取得户口的,那就是它想留住的人才,花重金买,我同学就是,公司为了他们3花30多万。还有一种情况是北京的一些经济开发区有指标(亦庄,次渠等),可以给在本开发区就职的人才解决户口,但5年不可以离开开发区。我在开发区,据我所知,现在一般的外企都可以解决户口,因为本身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就有自己的集体户口,而且一般的公司在所属的派所(目前是黄海路派所和洞庭路派所)都有自己的集体户口,然后都会落在这个集体户口上。

当然,前提是你必须要有双证(学位正+毕业证)FESCO(外企服务公司)除了像moto这样的大企业之外,一般规模的外企不给解决户口么?户口在你今后的有这么几个用处:

1、结婚

2、生宝宝

3、离婚

4、办护照

5、办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应该没什么大用了。所以是不是跟本人在一地,没什么所谓。现在多数外企都不要本地户口的,至少我还没遇到一定要本地户口的有人说的对,北京本地户口的在办护照时会方便很多,只需要凭身份证即可审领(现在好象只有北京、上海和广东是这样,6-10工作日即可拿到),而其他地方户口的公民在回其户口所在地办护照时,仍然沿用旧的方式,需要提供比较多的资料,如国外邀请函、街道办的政审等,我一个朋友是内地的户口,也在外企上班,因为公司安排他出国培训,结果护照搞了很久还没办好,错过了出国的机会IBM, HP, SUN 都不要求户口的别气馁,大多外企都不需要户口我好多同学都是到本地同学家落的户,只要你有三方协议就成了,不难关于北京户口的知识

1.问:网上一些人说今年应届生北京户口特别难办,是真的吗?

答:每年都有这么说的,主要是因为公司忘记了申请或者不懂得申请策略,打算招10人的应该申请20个指标才保险。其实公司申请指标非常容易特别是注册在海淀的企业,除了营业执照不需要任何证明,有人说要看税款什么的都是没有根据的,最近两年连高新证都不看了。事实是由于公司虚报和转卖户口的人存在,每年都有大量户口指标作废,同时有大量同学没有顺利落户。

2.问:费用到底是多少?

答:都说一百遍了,所有费用,包括人才的档案保管费一共2k左右。

3.问:落了北京户口我就是名正言顺的北京人了? 答:法律上来说是的。但是拿到绿卡的中国人你认为他们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老人家在北京呆了半辈子你认为他是湖南人还是北京人?说自己是哪里人时要对得起父母,户籍可以变,出身永远不会变。

4.问:可以给孩子落户了?

答:集体户口不可以,必须买房改为个人户口才行。有人说可以落到亲戚甚至朋友那里,假如可行的话北京所有的小孩估计都落到北大附小清华附小学区了。退一步讲,假如你花10万元收买了派出所允许落户,让孩子在北京做个吉普赛人你忍心吗?

5.问:那买房不就行了吗?

答:是的,在北京生存发展这是唯一的选择。前提是支付15 到25万的首付和装修入户费,另一个条件是为了供养房子和以后可能出现的小孩,每年两人税后收入至少10万元,而且这种收入至少要稳定20年。当然如果你父母那里足够殷实或者自己是某一方面的专才这些都不是问题,否则没钱看病或者40岁了还欠着父母20万都是有可能的。

6.问:买了房落了户孩子就可以读名校了 答:完全错误。名校学区早已限定,不会扩大,特别是80万元以下的小区都在四环以外,上地三小,马连洼小学什么的倒不成问题。想读名校,拿钱,今年北大附小是6万,有没有北京户口一个价。这是小学,北大附中20万并且有认识人不见得能进去,北京有权有势的人多的是。

7.问:算了,我不考虑那么多了,至少有集体户口办里一些手续方便些吧?

答:未必。目前买车已没有限制,办理出国手续通过公司-人才-派出所,办理起来并不比放在老家方便。

8.问:北京信息丰富,就业机会多

答:目前的网络无处不在,西部偏远地区的农民在网上得到的信息不会比北京it人士少。就业机会多?冷静点吧,看看人才市场的行情,就业机会再多也没有老板的选择机会多,老板正准备把你赶走,用更少的钱雇佣更年轻的更努力更有活力并且没有家庭负担的新人呢。当然除非你的技能比较特别,比如中医或者面点师。当然,如果你人际关系好、商务能力足够强,在北京还是大有作为的。

9.问:先办个北京户口,哪天混不下去了转到小城市不行吗?

答:不行。大家只知道其他城市转到北京非常难,实际上从北京转到其他城市的难度完全一样,这不是城市“好”“坏”的问题,这是我国户籍制度和人事调动制度决定的(省部级领导不受此限制)。

10.问:难道北京户口就没有优势了吗? 答:有,北京特困救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1.问:你说的这些颠覆了我对北京户口的美好印象,是真的吗?

答:兼听则明,了解真正情况需要问一问你认识的人,别问那几个最灿烂的,问问那些占人口大多数的,毕业3、4年的,默默无闻的。和你的职业发展相比户口不值一提,北京工 作居住证基本上有了户口的所有功能,包括孩子入学。

12.问:哎,难道现在毕业这么凄惨吗?

答:别那么悲观,老人家说过:海阔天空,大有作为

13.问:我家里可以给我提供20万的首付,我们两人毕业就能拿到税后10万,我有能力 在北京发展,那北京户口多少钱合适? 答:5000,北京户口顶多值这个价了。

14..办理北京户口的流程是怎样的? 单位和学生达成为就业意向。并且单位有户口指标,承诺给解决北京户口后,就开始进 入 北京户口的审批程序。(除了一些极老的国企,其他企业,包括北大方正、联想等接收 应 届毕业生都是下面这些程序)

审批时间是:春季研究生从3月1日开始、其他毕业生从4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6月25日。

审批依据:北京人事局规定本科生进京专业目录,在此之外的本科专业办理难度就比较 大,除非单位极牛又全力给你办理。研究生办理户口虽然没有专业限制,但是人事局审批 时要求专业对口,否则不给审批。今年就有网络公司接收化学专业硕士被拒的。北京人事局规定本科生进京专业目录,在此之外的本科专业办理难度就比较大。具体专业是: 北京市2005年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 计算机

建筑

机械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通信工程

汽车 临床医学

路桥

护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

审批流程:

学生将申报材料交给公司,公司去人事局申报,一般5-10个工作日会有审批结果,但有时会拖延,例如去年3月份交上去的本科审批结果就到5月份才下来。

申报材料:

1)推荐表(要求学校就业分配部门盖章,如果是多页的,需要在各页盖章或加盖齐缝章)2)成绩单(本科要求是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研究生可以是研究生院等校级单位盖章,绝对不可以只有系或学院的章,如果你拿到的成绩单只有系章,不用去换,只要拿着它去教务单位补一个章就行了,如果是多页情况,也需要逐页盖章)3)统分证明(学校就业分配部门盖章,只要写上xx同学是统分毕业生就行这样一句话就行)4)品行鉴定(自己写或是打印,由系里面盖章就行了)

5)如果是本科,需要提交四级或六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身份证复印件(只有这个是复印件,其他材料都要求原件)

7)三方协议(可以空着)批准落户的,会发给北京市人事局的接收函。不批准的,会把所有申报材料退还给公司,公司再退还给学生。批准落户的,拿着人事局接受函(自己留一份复印件)和三方协议交给学校,让学校在三方协议上盖章,学校看到接收函,则可以在三方上盖章,表示同意该生的就业选择(因为如果北京市还没同意要你,学校就给你派遣到北京,你的档案和户口就会飘在半空,无法落地,境况非常麻烦)。然后返一份给单位,自己留一份。办完这些手续,就等着毕业,学校给你派遣证和户口迁移卡,拿这些东西去公司到。然后再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什么的。毕业落户阶段三方协议是很重要的。它不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约束你的人事关系的转移,三方协议上面的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转移地址就是学校给你派遣档案、户口的用的。所以,如果单位不能给你解决户口,也就没有资格和你签署三方协议。但单位可以和你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和户口、档案没有关系了,是约束劳动者和单位的关系的。其实,解决你户口的单位,在和你签完三方协议后,也还要签劳动合同的。

因为三方协议就说明你的人事关系的转移的,没有涉及劳动关系。毕业后,学校给你派遣证和户口迁移卡,你就开始报到落户程序。

办理程序及办理地点

第一步:到海淀人才服务中心报到

1、在海淀人才网www.teniu.cc 查毕业生档案是否已到,如到请记录编号

2、如档案已到,带接收单位填写的保留全民身份调入表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如需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者,请带在网上下载的“集体户口申请表”并如实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1寸黑白大头照片2张、报到证复印件、户口卡及迁移证。办理地点:海淀科技大厦七层、海淀人才服务中心上地分部、海淀人事局业务综合受理大厅人才服务中心窗口

第二步:到海淀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报到所需材料:

1、海淀人才开具的转入通知;

2、报到证;

3、户口迁移证;

4、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复印件;

5、存档费等收费收据的复印件。

办理地点:海淀区人事局二层毕业生审批窗口(苏州街乙29号)

第三步:到北京市人事局大学生处报到所需材料:

1、海淀区人事局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2、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

办理地点:东城区台基厂三条三号北京市人事局大学生处

第四步:到海淀分局开具落户通知单 所需材料:

1、海淀区人事局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2、北京市人事局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3、户口迁移证。

办理地点:中关村科技园服务中心144窗口(阜成路67号,空军总医院对面)。然后到海

淀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1.集体户口何时可将户口迁出成为个人户口? 问: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是集体户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将户口迁出,成为个人户口?该怎么做?

答:当自己或配偶购买了房子,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或者经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往自己的直系亲属家。10月10日后,在北京办理时只需将户口卡,迁入户的户口本,相关证明等拿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2.京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在北京落户,是否可落为居民户口?有何规定? 问:我是外地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现在户口落在北京某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因为北京有直系亲属,打算迁出变成居民户口,请问有没有什么规定?需要什么手续?

答:京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在北京落户,只能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待落户工作完成后,您可再与直系亲属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说明情况,如果允许转入,是应该可以办理市户口迁移手续的。当然,还需咨询您落户的人才市场,不同的集体户口管理机构也可能政策有所不同。如果双方都同意,手续并不麻烦。

3.应届毕业生可以办北京绿卡吗?绿卡和京户有何区别?有绿卡后如何办理北京户口 ? 答:应届毕业生应该不能直接办绿卡,应该工作两年以后才行。有了北京绿卡,在很多方面,如买房、学车、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拿到绿卡三年以后,经单位申请,北京人事局审查批准后,可以办理北京户口。

4.何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与北京户口有何区别?

问:我是应届毕业生,接收单位不能办理北京户口,只能办理集体户口。请问: 何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与北京户口有何区别? 答:集体户口指的是在京没有住房(有产权证),户口落在单位在派出所的集体户头 上。实际上,户口就分为集体户口和居民户口两种。北京单位接收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都要求统一落在单位集体户上。

5.什么情况下可以将集体户口转移到我中心?如何办理?

答:中心人事代理单位档案保存在中心的职工及在中心个人存档的个人,原户口为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转移到中心集体户。办理集体户时由单位联系人或本人持下列材料到中心办理;

⑴《常住人口登记卡》;

⑵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市内户口迁移单》;

⑶本人的身份证;

⑷一寸照片两张(黑白、正面、免冠、大头,如需办理身份证交3张照片)。一般来说,应届生只要单位同意办理户口并且签订三方协议之后,拿到了单位从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比如北京市人事局或者国家人事部等)审批下来的进京指标接收函,并且顺利回学校办理了派遣报道证,然后把相关材料交给单位,一般是没有什么再需要审批的程序了。剩下的事情只是快慢而已了。最后等着户口卡换成新的北京这边派出所的,然后去照相顺便换2代身份证。

你在毕业之前要拿着单位给你批下来的人事局或者人事部的接收函回学校,让学校给你发派遣报道证、并且转寄档案,以及领取户口卡(京内院校)或者户口迁移证(京外)如果是党员的话,还要开介绍信转组织关系。应届毕业生有一个见习期,期满之后单位考核鉴定给你办理转正定级。本科一般一年,研究生3-6个月。转正定级之后,您就可以档案关系自由流动。(除非单位的劳动合同有特殊规定了)不过对于户口,是没有要工作一年才能解决户口一说的。只要你领到了新的户口卡了,就完整了。但是一般领到新的户口卡,也得到年底了,毕业后差不多3、5个月吧。

第三篇:北京户口办理程序

办理北京户口需要的程序 第1章 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的,应出具户口登记、迁移人授权的委托证明。

第一条 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二条 办理死亡登记

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死亡后,由户主或亲属、监护人等在火化前持下列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在医院死亡的,须持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家中死亡的,须持当地街道、乡镇卫生保健部门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 1 明书》或街道居(村)委会证明及亲属申请;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办理迁出登记

办理户口迁往市外登记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招生、毕业分配的须持招生、毕业分配证明。

(二)参军的须持《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三)出国(出境)定居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家属书面注销户口申请;已在国(境)外定居的,提供本人在国(境)外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申请。

(四)失踪6个月以上注销户口须持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报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

(五)其他原因迁往市外的须持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上述人员迁出或注销户口,还需提供迁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四条 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五)农业人口迁入的,须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第五条 办理市外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第六条 办理时限

户籍接待室在办理户口登记事项时,对理由正当、手续齐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即时办理(办理户口登记须经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第2章 办理申请在京入户

第七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八条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九条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十条 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

11.其他证件证明。

第十一条 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营业税+所得税)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级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三级审批的具体时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分(县)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员在京入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市局办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工作时限。第3章 办理小城镇户口登记和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第十二条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申请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的规划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

2.在规划区以外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规划区内购标准为不低于二居室的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小城镇农转非。

(二)应出具的证件证明: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在规划区内合法住房或合法购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所在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职业和居住两年以上证明。

第十三条 办理小城镇户口迁移

按照市内户口迁移的规定,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办理迁移条件:

1.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5年,本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2年的;

2.迁入地有合法住房,并在此居住的;

3.携未婚子女投靠丈夫或妻子的;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5.父母投靠子女生活的。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迁入的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贷款银行的贷款证明;分期付款购房的,提供分期付款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售房单位出具的分期付款购房证明;

3.夫妻投靠迁入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与父母同住的,须提供其父母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外省市人员办理本市小城镇户口的,还须提供进京批件,即《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审批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申请表》的复印件(此批件由办理小城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派出所承办民警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仅供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使用,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其他投靠迁入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附: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名录

14个卫星城:

通州区通州镇卫星城,大兴区亦庄卫星城、黄村卫星城,房山区燕房卫星城、良乡卫星城,门头沟区门城卫星城,昌平区昌平镇卫星城(南口、埝头)、沙河卫星城,延庆县延庆镇卫星城,怀柔区怀柔镇卫星城(雁栖、庙城、北房),密云县密云镇卫星城、平谷区平谷镇卫星城,顺义区顺义镇卫星城(牛栏山、马坡),丰台区长辛店卫星城。

33个中心镇:

海淀区温泉镇,丰台区王佐乡,门头沟区斋堂镇、潭柘寺镇,房山区窦店镇、长沟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通州区宋庄镇、马驹桥镇、永乐店镇、?县镇,昌平区小汤山镇、北七家镇、阳坊镇,顺义区杨镇、后沙峪镇、北小营镇、高丽营镇,大兴区榆垡镇、西红门镇、庞各庄镇、采育镇,平谷区峪口镇、马坊镇,怀柔区杨宋镇、汤河口镇,密云县太师屯镇、溪翁庄镇、十里堡镇,延庆县永宁镇、康庄镇、旧县镇。

第十四条 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申请办理农转非,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或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夫妻投靠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2.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父母投靠子女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3.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

(1)申请人为购房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申请);

(2)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

(3)申请人在本市卫星城、小城镇购房,办理“小城镇农转非”或“农转非”,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要求申请人签字);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住房证明;

4.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住房证明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正式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5.其他证件证明。

第四篇:北京户口北京户口办理办法

北京户口|北京户口办理办法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驻京办事处和编制内人员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应到市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办理。

(一)办理申报户口条件: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及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

2、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入户条件;

1、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的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2、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应有部级单位在市局备案)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本人要求入户的书面申请;

2、投靠人父母双方单位证明;

3、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靠人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要求有当地区、县级医院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证明子女父母的籍贯及出生地,如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迁出的,还需北京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投靠人的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动单位的部、局、大队(处级)、小队(科级)四级证明。证明要写明父母具体工种、流动情况、有无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6、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身边无子女且其他城市的市区也无子女;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的(离)退休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第五篇:企业法人如何办理北京户口

一,北京市规定:凡纳税额超过300 万元的工商业主,可将自己和家人的户口由外地迁至北京;

二,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营业税+所得税)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级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三级审批的具体时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分(县)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员在京入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市局办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工作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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