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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溪乡蔬菜大棚园区建设情况简介

孔溪乡蔬菜大棚园区建设情况简介



第一篇:孔溪乡蔬菜大棚园区建设情况简介

孔溪乡大棚蔬菜基地情况简介

一、项目实施背景

孔溪乡青峰村地处县城东5公里处,境内辖10个社,552户,1834人,总耕地面积949亩,平均海拔760米,蔬菜种植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0%。“5.12”特大地震致使我县的蔬菜产业遭受重创,为保证蔬菜供应满足市场需求,改变外供蔬菜价格居高不下、品种单一的局面。县委、县政府和浙江援建指挥部决定,在孔溪乡规划实施蔬菜大棚建设,为灾后群众形成一项助农增收、致富还贷的骨干产业。

二、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孔溪乡蔬菜大棚示范园区是全县震后特色农业发展的一项标志性工程,位于青峰村张家院、赵家院和下街3个合作社,涉及154户,530人,项目于2010年3月12日正式开工建设,4月22日完工,为期40天。项目总投资995万元(其中:中央基金600 万元,浙江金华援建资金395万元),总体规划建设面积150余亩(其中:栽培大棚占地150亩,连栋温室占地2.35亩),共建成蔬菜大棚240个,连栋温室育苗大棚7个,以区位面积划为3区,棚内以种植西红柿、海椒、茄子、黄瓜等反季节蔬菜为主。

三、运行机制

按照“331”的运行机制,实现了投入、运行和管理的良性互动。三统一:即:统一规划,严格按照大棚建设标准制定规划;统一培训,结合区域特点及农户经验实施技术指导和培训;统一管理,采取“协会+业主+农户”的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创新: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育苗、技术、种植、销售产业链;二是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带动产业跃升,确保了蔬菜种植生产和销售的正常运行;三是打造示范品牌,将良种引进、技术推广、品牌建设归为一体,实现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一支撑:园区以农口各类项目资金和援建资金作支撑,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做到建设质量和规格的标准化。

四、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该园区年平均亩产10000公斤,每公斤平均按4.5元计,可实现产值503万元,实现纯收入345万元,直接带动和受益农户154户,就地转移劳动力500余人,户均增收10000元以上。

社会效益:一是满足县城居民的新鲜蔬菜供应,解决蔬菜品种价格问题,通过反季节蔬菜种植和批发,增加农户收入;二是以点带动全县蔬菜生产发展,解决农民就业,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篇:孔溪乡茶叶发展基本情况简介

孔溪乡茶叶发展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简介

孔溪乡是青川县茶叶主产乡镇之一,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按照“科技兴茶”的战略实施,孔溪乡现有农户2366户,其中茶树种植户1185户,占总户数的50%,发展茶叶9544亩,人均1.25亩,其中推广无性良种茶叶1000亩,占茶园总面积的10.5%,居全县良种茶叶推广率较高乡镇前列,现投产茶园面积6100余亩,占现有茶园面积的63.7%以上,其中产茶面积5000亩,年产绿茶120吨,占全县茶叶总产量的10%以上,茶叶产业已成为孔溪乡农业的主导产业,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发展思路

实施“六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具有孔溪地方特色的公共品牌;规范一个管理模式,以“茶叶合作社+茶叶龙头企业+农户”的联合模式,把广大农户与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走规模发展之路;改造、新建一批茶叶加工厂,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建设一批优质高效基地,大力推广无性良种茶叶,建成万亩绿色生态茶园;健全一个服务体系,建立农残降解质量监测体系,加大科技扶持力度,提高技术、信息等服务水平;制定一套扶持茶叶产业化的政策。

第三篇:蔬菜大棚建设合同

蔬菜大棚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11个大棚交给乙方建设,规格为100米X15米。建棚成本每棚17.8万,每个棚的长度计算以两山墙外工锚为准(不包括水渠、棚房、棚内种植用设施、连接卷帘机电缆、后墙保护材料)。总工程量195.8万元。

2、甲方必须在工程项目启动之前,将总工程款的10%打到乙方指定帐号,经乙方确认后,10日内开始启动本项目(即5日内人员到施工现场,10日内机械到场)。为加快工程进度,按预定的工期完工,一次进足全部工程材料,甲方必须在机械到场后3日内将工程款的80%交付给乙方,作为购买材料的费用。剩余工程款的10%,甲方在大棚上草帘之前全部付清。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并提供人员住宿。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施工,为乙方免费提供水、电、路、三通条件。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在合同保证期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建设义务。

2、乙方不得在建设期间偷工减料(建设标准以寿光市第五代大棚建设为准)。

3、乙方在假设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人员、设备不得撤离工地(但是在甲方工程款未到乙方账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种植技术人员一名(工资食宿由甲方负责)。

5、乙方负责将好的蔬菜品种推荐给甲方,供甲方选择。

三、违约责任:

1、正在甲方未将工程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时,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若甲方将工程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人员、机械未到甲方工地或工程未完工乙方提前退出,则视为乙方违约。

四、特别注明:因甲方种植的品种属于高产示范型品种,每个大棚再增加4000元土壤改良费用。本费用在种苗定植之前甲方将此款交给乙方使用(甲方可负责监督次款去向)。

五、若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双方出现分歧,协商未果,由寿光市人民法院仲裁。

六、预定工期天,施工日期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因工程款不到位及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除外)。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四篇:蔬菜大棚建设合同书

大棚建设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地点:************

二、工程造价:*********元整

三、大棚承包价格:拱棚21个(长度共计*****米,宽****米)共计****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元结算,辅助材料计*****元,共计*****.00元。

注:所需辅助材料(铁丝、竹竿),由甲方负责提供。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管工程质量,材料标准及工程进度。

2、保证水电路三通,并无偿提供使用,施工地段场地平整。

3、负责棚区内社会关系及治安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按合同拨付工程款,保证工程进度不受款项影响。

5、分部分项验收,以免完工后发生质量纠纷。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材料规格,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2、如果出现工程款拖付及拒付,乙方有权停工,并追回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六、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甲方付大棚工程款总造价。

2、大棚框架主体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50%,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因特殊天气,停水、停电、大风等工期顺延。

八、本合同签订后,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出现争议时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第五篇:农业蔬菜大棚建设合同书

山西绿源生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蔬菜大棚建设施工合同书

甲方:山西绿源生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王柱子

经甲、乙双方多次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揽其位于阳曲县泥屯镇阳坡村庙梁蔬菜基地的建设施工。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范围内,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第一款:双方签约主体的合法性

1、甲方确定公司自身签约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已经将本合同书条款在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层进行了告知,并征得了公司股东的同意,系公司的一致决定,拥有签署本合同书条款的主体资格合法性。

2、乙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合法自然人,确认拥有签署本合同书条款的合法主体资格。

第二款:大棚建设详细内容

3、乙方承揽的甲方大棚建设施工详细内容如下:(1)工程名称: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阳曲县泥屯镇阳坡村庙梁蔬菜基地;(3)质量要求:

① 主要规格:跨度8米,长度50米,高3米; ② 组装质量以太谷县小白乡已建好的蔬菜大棚为标准;

第三款: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办公条件和一间住宿。甲方有义务协调施工中的一些问题和难题,以确保推进工程的建设进度。乙方按照甲方的蔬菜基地建设规划进行施工,甲方派出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协助、指挥。

5、若因甲方自身问题造成乙方无法施工或增加的工程量,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6、乙方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7、若甲方需要材料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支付。

8、原则上多建长度不低于40米的大棚,甲方对建设的低于40米的小棚根据厂家材料价格清单作为增加工程量。

第四款:关于大棚项目的工程范围

9、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包工包料施工为大棚主体加大棚膜。

第五款:关于大棚建设质量和验收的约定

10、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由甲方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三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如超过三天视认合格。

11、大棚的整体质量以基地已经建好的示范大棚为标准依据。

12、验收完毕后,甲方给乙方出具验收意见书和剩余款项支付承诺书。

第六款:大棚总造价计费方式

13、大棚造价按大棚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10元。本条中的单价包括大棚建设中的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

14、本合同书计费按双方确定的清单为依据。

第七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的约定

15、乙方进场施工当天,甲方一次性预先支付给乙方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作为本合同书履行的首期付款。

16、乙方垫资完成双方预估的蔬菜基地建设后,甲方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所有欠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欠款支付时间。若甲方违约,甲方每天则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款:双方的其它约定

1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将协商通过的事宜以附件的形式补充附后,与本合同书具有一致法律效力。

18、本协议书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本协议书经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经乙方代表签字按印鉴后即刻生效。

甲 方:山西绿源生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 表:

乙方:

签约时间:二零一一年四月

签约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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