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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性服务工作报告(模版)

农村公益性服务工作报告(模版)



第一篇:农村公益性服务工作报告(模版)

今年,xx镇对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科学制定方案,严格政策标准,合理设置项目,加大经费预算,完善考核办法,公益事业“以钱养事”新机制有了良好进展,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目标责任。20xx年,我镇将农村公益性服务纳入全镇重要工作,强化了做好农村公益性服务工作的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别与农技、农机、水利、水产、文化、村镇建设等6个服务中心负责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计生办和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与之签订),将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管理责任完成情况与工资相挂钩。

二、完善工作方案,规范了项目设置。为了使我镇农村公益性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年初,我镇分别制订了农业(种植业)、农业机械、水利、水产公益性事业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益性服务工作责任、服务项目、岗位设置、管理和考核办法。

(本文“农村公益性服务工作报告”由 好范文、工作报告频道提供参考)

三、依法公正操作,规范合同管理。我镇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由镇政府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与服务组织或人员签订了服务合同,有些服务中心(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还与服务人员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经费标准、时间要求、考核估算、兑现办法等事项。

四、建立考核体系,规范日常管理。为了提高全镇农村公益性服务的服务质量,我们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公益性事业服务台帐和公益性事业服务情况考核台帐。我镇对每一个项目建立了服务台帐,对服务人员提供的每一项服务,都由农民在服务台帐上签字,镇政府定期对服务台帐上的各项内容进行抽查,作为服务合同考核的依据,避免了因平时管理失控而造成重大损失。在年终组织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农村公益服务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服务费,真正做到“农民签单、政府买单”。

五、设立财政专账,规范经费管理。20xx年,我镇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农技、农机、水利、水产、文化”等服务中心兑现“以钱养事”资金,结合平时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结果,按规定将服务合同金额预拔和结算兑付到每一承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我镇签订“以钱养事”服务合同的单位有5个,合同预算资金xx万元(其中:农技xx万元、农机xx万元、水利xx万元、水产xx万元、文化xx万元),年底实际发放xx万元(其中:省补贴xx万元、镇拨款xx万元。分解到各中心为农技xx万元、农机xx万元、水利xx万元、水产xx万元、文化xx万元)。

六、服务人员观念大转变,工作热情大大增强。20xx年,我镇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观念教育,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示范等形式,使服务人员在思想上树立以公益服务为职业,增强干好公益服务的信心。大多数服务人员做到以公益服务为已任,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一心一意扑在公益服务工作上,如农技服务人员xx,在稻飞虱防治关键时期,成天顶着烈日,指导农民用药,为达到最隹防治效果,他手把手教农民配药,对没有劳力的农户,他亲自下田打药。在他的努力下,稻飞虱没有给xx镇造成大的危害。

我镇20xx年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政府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得到加强,为农服务质量得到提高,服务人员收入得到保障。

第二篇:咸安区农村公益性服务合同书

咸安区农村公益性服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文艺演出

甲方:

乙方:区歌舞剧团

项目管理部门:咸安区文体新局

服务时间:

年月日

为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搞好农村公益性服务的意见》(咸发[200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甲方同意将本辖区内农村公益性文艺演出项目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制订如下合同:

一、公益性文艺演出任务要求

①全年开展公益性文艺演出

②演出按季度均衡安排,每季演出

③文艺演出每场要保证有11个以上节目。演出的节目要结合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和政府中心工作实际进行更新。演出节目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

④按时完成甲方和职能局交办的与工艺演出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①为乙方的公益演出提供必须的演出条件和组织支持,并按合同约定和考评情况按期支付乙方服务费。如因甲方事先没有了解演出所在地条件而导致车辆不能顺利开进或演出场地不能停放流动舞台车等没有基本演出条件的,乙方可以拒绝演出,损失由甲方负责。

②结婚、做寿、开业等庆典演出不在公益演出范畴,乙方无义务提供演出。如甲方确实需要,则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商业演出的收费基数进行协调解决。

③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并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评。考评按照《农村公益性文体服务考评细则》执行。

④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接受甲方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的会议和业务培训,按要求完成约定劳务,并做到优质服务。②认真做好上下协调工作,确保公益性演出工作顺利开展。

③在合同约定的公益性演出项目范围内,自行管理,自负盈亏。

④若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并追究甲方经济责任。

三、劳务费标准和结算办法

①文艺演出服务费标准为每场1200元(含交通、灯光损耗、化妆等费用)。前三季度按演出场数支付报酬的80%,其余20%按年终考核考评结果结算。

②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季度均衡安排演出,而造成该季度未完成演出任务的,责任在于甲方,因此甲方不得以此克扣乙方报酬,且该季度未完成的演出任务不得转到下一季度完成。

③如甲方安排的演出时间与乙方接受的中心任务时间发生冲突,即应以乙方中心演出任务为主。甲方的演出时间应在该季度另作安排。

④每一场演出后,乙方填好文艺演出签单卡,由甲方负责演出所在地干部和群众代表及文体服务合同人签字盖章,交由乙方留存。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讲究职业道德,承担自身和演职人员的一切安全和经济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方区文体新局壹份,区综改办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乡镇办)(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盖章):区歌舞剧团

乙方(代表):

鉴证方文体新局(盖章):

鉴证方(代表)

年月日

第三篇: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的重大举措

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的重大举措

刘田喜

2006年第5期 ——政策聚焦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试行意见》,是我省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和健全“以钱养事”新机制,必将有力促进农村公益性服务事业更好地发展。

一、这个《意见》的出台适应了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

这个《意见》的出台,是多方面的客观需要。一是推动农村公益性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一些部门的收费渠道被堵死了,这是一件好事,但对农民服务跟不上的问题更加突出。针对农村社会化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但从全省来看,缺乏一个指导性的意见。《意见》的出台,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二是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需要。2003年1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试行)》之后,各地积极推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2004年首先在咸安等7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初在全省全面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2005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意见》,到年底基本完成乡镇行政机关改革任务,现在已经到了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的时候了。因而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是顺时而生,保持了改革政策的连续性。三是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的需要。农村税费改革后,各地在“以钱养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把各地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总结推广,是非常必要的。

《意见》从草拟到出台,用了近一年的时间。省委、省政府对《意见》的出台高度重视,省委书记俞正声、省长罗清泉同志亲自调研、亲自决策;省直有关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拟定了本行业具体的改革指导意见;市州县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说,《意见》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是一个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好文件。

二、这个《意见》的出台重点解决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就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基本要求、实施办法、资金保障、考核验收、技术培训、组织领导进行了全面阐述。核心内容是解决四个问题:

(一)解决“事”的问题。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农村公益性服务之事。《意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服务内涵。乡镇农村公益性服务主要是由政府组织实施,财政筹措经费,为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二是明确了乡镇公益性服务的基本内容。为便于指导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分别就农业技术服务、畜牧兽医服务和监督、水利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广播电视服务等,提出了农村公益性服务的基本内容,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三是明确了如何确定乡镇的公益性服务内容。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当地的实际、财力的许可及农民的基本需求,由乡镇政府或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本地的日常公益性服务项目,县(市、区)政府统筹确定服务的重点内容。对突发性、不可预见性的公益性服务项目临时安排。

(二)解决“人”的问题。农村公益性服务的各项任务,归根结底由人来完成。落实服务人员,调动其积极性,是实现“以钱养事”的重要一环。对此,《意见》明确了三点:一

是明确了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责任主体和服务主体。政府是提供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项目、提供经费、拟定标书、组织实施、兑现合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所有具备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资格和能力的公益性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服务主体。二是明确了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从事农村公益性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资格审定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等办法,对达到学历、职称、业务技术、思想素质等要求的人员,认定其具有从事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资格,发给相应的资格证明。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村公益性服务工作。三是明确了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办法。从事农村公益性服务的人员,按乡镇平均40人进行总量控制。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合理调剂人员构成,科学确定岗位数量;由乡镇政府或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具有从事乡镇农村公益性服务资格的人员。

(三)解决“钱”的问题。推行“以钱养事”好机制,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保证。关于钱的问题,《意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了财政保障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资金来源渠道,二是明确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测算与使用方法。

(四)解决“管”的问题。过去对农村公益性服务的管理是个薄弱环节。《意见》为此明确了三个问题。一是明确了农村公益性服务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发包单位和承担的服务主体,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必须一次性发包到服务主体,不得转包。二是明确了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考核方式。采取定时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采取百分制的评分方式考核。三是明确了农村公益性服务的奖惩兑现办法。实行绩效挂钩的兑现办法,考核结果与服务费

用结算挂钩。服务费用必须经过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按合同进行绩效考评后才能最终结算。

三、这个《意见》的贯彻落实需要全省上下共同努力

当前,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抓好《意见》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地要加大对改革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加大对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的宣传,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不动摇。随着贯彻《意见》的深入进行,改革的成效将日益显现,要不断总结宣传改革后带来的新变化,用实际成效进行说服教育,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效果。

(二)必须把握精神实质。《意见》的核心是要创新体制,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各地要在把握精神实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不断总结完善提高。要把农民是否得到更加直接和实在的服务,作为检验贯彻《意见》效果的第一标准。

(三)必须加强组织指导。《意见》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的重大举措,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新形势下“三农”工作领导水平,提高对农民服务水平的一个具体行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省、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促进农村公益性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系湖北省农办、省乡改办主任)

第四篇:乡镇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调研工作报告

乡镇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调研工作报告

县民政局:

为加强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无序殡葬、浪费土地资源、视觉污染严重问题。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调研工作的函》彝民函[XX]33号文件要求,为能更好地为我乡下步的殡葬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结合XX乡实际,现将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位于彝良县东北部,东与柳溪乡毗邻,南邻镇雄县杉树乡,西接小草坝乡,北与牛街镇接壤,乡政府驻地在XX村街上。距县城51.8公里,全乡国土总面积150.28平方公里,辖XX、放牛、大溪、红岩、镇河、鱼井、石笋7个村民委员会,居住着“汉、彝、苗”三种民族。XX年底全乡总户数有

5604户21824人,其中农业人口11108人,全乡总耕地面积2.52万亩,人均耕地1.2亩。其中林地12.9万亩,森林覆盖率53%。境内沟壑纵横、气候恶劣、常年多雾,四季阴雨连绵。全乡耕地面积受洪涝、工程性缺水、土壤贫脊等因素限制,在加上私人乱埋乱葬浪费了土地资源,全乡农民收入得不到增加,农业效益得不到提高,是全乡农村经济发展制约因素之一。

二、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地方风俗民情及没有公益性公墓建设,以没有相关的地方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约束,截止目前全乡各地都是无序乱埋乱葬,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视觉污染严重,因无序殡葬,每年清明上坟时森林火灾发生率增加。

从我乡农村墓葬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无序殡葬严重侵占农村耕地。按XX乡内实际死亡166人作为常数值计算,死亡率是4.7‰,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每人6平方米计算,全乡境内每年用于殡葬的耕地约为1.49亩。特别是近年来,受殡葬攀比风气的影响,一些经济相对富裕家庭,不惜重金购买风水墓地,随意占用耕地建设大型墓地,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致使粮田面积大量隐性流失。

2.无序殡葬极大地增加了全乡各项建设。据调查,全乡现共建坟墓13500多个,加上无人祭奠的遗地墓2800多个,总计约16300多个,按每穴墓地占0.5分地计算,共占用耕地约800余亩。由于缺乏统一规划,致使部分项目建设无法避开墓地,项目建设单位的大量精力用在了协商迁坟上,由于部分坟主还漫天要价,造成了工程的延期、经济的损失,直接影响项目建设,严重阻碍了全乡经济发展。

二、推进农村公墓建设切实可行

1.集中土葬既符合上级要求,节约大量土地资源,又符合当前实际要求。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及市、县民政局的安排部署:要积极宣传殡葬改革,节约殡葬土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事,推行以公益性公墓建设为主的集中土葬区建设,既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又适应了乡发展的需求,也可有效解决逝者殡葬的问题。

2.在乡内具有适宜集中殡葬的荒坡瘠地。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及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不得在“三道两区”和其他有碍观瞻的地方建设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适宜集中殡葬的地方可随处找寻。

三、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没有相应的政策规章。在当地没有专门的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对无序乱葬等问题的制约,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致使村民对无序乱葬而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没有此方面的意思意识。

二是资金薄弱及农村风俗。乡级经济十分薄弱,农村公墓又是建在荒山脊地,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

三是村民对建公墓热情不高甚至持有反对现象。对于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解决安葬问题,多数村民热情不高,更有甚者持反对现象。主要受地方风俗及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认为公墓区坟墓混乱,离自家较远,风水也有问题等等,村民们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认为把亲属遗体埋在自家承包地或柴山地里,上坟祭祀,比较方便,或者说找一个风水好的地方,会子孙发达等。所以有没有公墓,与他们关系不大。这是导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困难的主要原因。

四、下步工作对策建议

要使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发挥作用,彻底解决乱埋乱葬问题,须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下功夫: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键要素。建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土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一方面,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机械化操作程度提高,农村安葬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兴办公益性公墓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2、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法规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村民的无序乱埋乱葬进行约束。

3、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是做好公墓建设的保证。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因此,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4、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三要加强管理。乡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XX乡人民政府

XX年10月12日

第五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报告

一、我县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现状

1、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xx县属国定贫困县,全县有农村人口xx万,占全县人口的xx%。由于县公共财政底子薄,全县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十分滞后。xx年,国家开始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村级主要建设水泥篮球场,并配置2张室外乒乓球桌,国家和省级每个项目补助xx万元(含器材,xx年起为1.7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截至2012年,我县完成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设31个,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得到了较大改善。所建设施由村干部或委托村小学管理,均免费开放。

2、体育组织建设。

目前,全县有近70%的行政村成立了老年体协组织,有近40支民间龙狮队、30支民间龙舟队。体育组织建设走在了体育场所设施建设的前面。

二、主要经验做法

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设约需5万元,我县大多行政村村不具备这样的财力,要推进项目建设,就必需整合教育、扶贫、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在最初项目申报是,就首先考虑扶贫建设点、新农村建设点和土坯房集中改造建设点等。这样,就较好的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1、农村公共服务活动经费缺乏,不能对损坏的器材实施及时维修,村级体育组织运转困难,不能有效组织开展体育活动。

2、当前国家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缺乏灵活度,没能很好的和山区县的地理特点结合,实施效果不是很好。

四、几点建议

1、上级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项目的实施要在体现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打破部门局限,最大化的统筹和整合。

2、多渠道保障和增加对农村基层公共服务活动经费的投入,出台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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