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第四节 代理营业税纳税审查实务-练习题
单项选择
1.下列各项中,符合营业税计税依据规定的是()。
A.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业务以实际收取租赁费为计税依据
B.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应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
C.远洋运输企业从事期租业务以实际收取租赁费扣除发生的固定费用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D.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收取的营业额扣除支付给其他企业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答案:A
【解析】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选项B不正确;对远洋运输从事程租、期租业务,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以实际收取租赁费为计税依据,选项C不正确;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故选项D不正确。
2.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是()。
A.修理机器
B.修缮房屋
C.修复古董
D.裁剪服装
【答案】B
【解析】修缮房屋属于建筑业劳务,征收营业税
多项选择
1.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A.境外保险公司为境内的机器设备提供保险
B.境内石油公司销售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C.境内高科技公司将某项专利权转让给境外公司
D.境外房地产公司转让境内某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提供或者接收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境内企业销售境外的不动产,不属于我国的营业税征税范围;境内公司将专利权转让给境外公司,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正确选项为AD。
计算题: 1.某知名财经网站,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201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开展“金牌理财师”远程培训业务,取得培训费收入130万元,并向学员配套培训教材取得收入70万元。
(2)发布网络广告,取得广告收入5000万元,其中支付某动漫设计室设计费l000万元。
(3)自行开发的“钱通”证券分析软件已完成国家版权局的登记手续,转让著作权给香港某证券研究机构,获得转让收入200万元。
(4)2009年度上市公司财经信息数据库光盘10000张,每张售价l000元:光盘交付使用后通过网络为客户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另取技术服务费l00万元。请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远程培训及教材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网络广告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软件转让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4)计算远程技术支持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前者是货物转让,是缴纳增值税,后者是技术支持,属于营业税的劳务范围。)
答案:(1)计算远程培训及教材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混合销售应纳营业税=(130+70)×3%=6(万元)
(2)计算网络广告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广告的制作费不能从广告的营业额中减掉)5000×5%=250(万元)
(3)计算软件转让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
200×5%=10(万元)
(4)计算远程技术支持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100×5%=5(万元)
2.某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2009年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接受某用工单位的委托安排劳动力,取得该单位支付的价款共计5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2万元用于支付劳动力的住房公积金。
(2)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取得收入40万元。
(3)提供会议服务取得收入30万元。
(4)在中国境内接受境外企业的远程业务指导(境外企业未派人来华),支付费用20万元。
(5)借款给某单位,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10万元。
(6)转让接受抵债所得的一处房产,取得收入800万元。抵债时该房产作价50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受托安排劳动力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提供会议服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4)计算接受境外企业远程业务指导所付费用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5)计算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缴纳的营业税。
(6)计算转让房产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1)计算受托安排劳动力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50-40-2)×5%=0.4(万元)
(2)计算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应缴纳的营业税=40×5%=2(万元)
(3)计算提供会议服务应缴纳的营业税=30×5%=1.5(万元)
(4)计算接受境外企业远程业务指导所付费用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20×5%=1(万元)
(5)计算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缴纳的营业税=10×5%=0.5(万元)
(6)计算转让房产应缴纳的营业税=(800-500)×5%=15(万元)(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位于县城的某建筑安装公司2007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与机械厂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一份,为其承建厂房一栋,签订合同时预收工程价款800万元,月初开始施工至月底已完成全部工程的1/10;
(2)与开发区签订安装工程合同一份,为其铺设通信线路,工程价款共计300万元,其中包含由开发区提供的光缆、电缆价值80万元,月末线路铺设完工,收回全部价款;
(3)与地质勘探队签订合同一份,按照合同约定为其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取得劳务收入40万元;
(4)以清包工形式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共收取人工费35万元、管理费5万元、辅助材料费10万元,客户自行采购的装修材料价款为80万元;
(5)将自建的一栋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煤气管道初装费5万元,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50万元;该住宅楼的建筑成本780万元,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建筑业的成本利润率为1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公司8月份承建厂房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公司8月份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3)公司8月份提供泥浆工程作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4)公司8月份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5)公司8月份将自建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
(1)承建厂房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800×10%×3%=2.4(万元)(2)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80)×3%=6.6(万元)
(3)提供泥浆工程作业应缴纳的营业税=40×3%=1.2(万元)
(4)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35+5+10)×3%=1.5(万元)
(5)自建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应缴纳的营业税=780×(1+15%)÷(1-3%)×3%+(1000+5)×5%=77.99(万元)
第二篇:营业税纳税实务(共)
营业税纳税实务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A.从事汽车修配业的个人 B.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运输单位 C.从事缝纫业务的个体户 D.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的单位 2.按2009年政策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应缴纳营业税的是()。A.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B.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
C.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 D.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收入
3.A公司承包一项工程,总造价6000万元,A公司将l5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B公司。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支付给A公司材料差价款600万元,提前竣工奖l50万元。A公司又将其中材料差价款200万元和提前竣工奖50万元支付给B企业。计算A公司应缴纳和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分别为()万元。A.180;45 B.150;45 C.150;52.5 D.180;52.5 4.搬家公司取得的搬家收入应按()税目缴纳营业税。
A.交通运输——陆路运输
B.交通运输——其他交通运输业 C.交通运输——装卸搬运
D.服务业——搬运业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B.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C.搬家服务按照“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D.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5%税率征收服务业营业税
6.2008年3月,甲企业取得乙公司的一项商标专利权用于抵偿货款,双方作价30万元。10月份,甲企业将该项专利权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企业,上述业务的产权过户手续均已办理。则甲企业在上述业务中应缴纳的营业税是()万元。A.1 B.2.5 C.3.1
D.4.1 7.机械厂委托甲金属企业购钢材两批。一批为100吨,每吨购进价格2000元,增值税共34000元,甲将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转交给了机械厂并与机械厂结清了价税234000元;另外收取手续费29250元开给了普通发票。另一批为200吨,每吨买价2000元,取得了专用发票,甲企业以购进价向机械厂开具了专用发票,另外收取手续费29250元开具了普通发票。则该两批代购业务应纳营业税为()元。A.1462.5 B.877.50 C.2925 D.2500 8.从事金融业务的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
A.1个季度 B.1个月或15日、l0日、5目
C.1个月 D.1个月或15日、l0日、5日、3目、l日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A.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 B.保险公司取得的储金收入 C.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D.个人转让著作权
10.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A.将不动产交付对方使用的当天 B.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C.签订不动产赠与文书的当天 D.承受不动产人缴纳契税的当天
11.某旅游企业组团到新加坡旅游。共有游客40人,每人收费7000元,境内期间为每人支付了交通费和餐费2000元;出境后由新加坡的旅游企业接团,并按每人3000元付给新加坡旅游企业,中国旅游企业应纳的营业税为()元。A.14000 B.10000 C.8000 D.4000 12.某卡拉OK歌舞厅,本月门票收入50万元,台位费收入20万元,相关烟、酒、饮料收入18万元,零点小食品5万元,点歌收入5万,该歌舞厅本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A.14.55万元
B.15.15万元 C.18.6万元 D.19.6万元
13.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是()A.保险公司取得的追偿款 B.转让企业产权取得的收入 C.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D.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取得的收入
14.某公司2008年1月以一座写字楼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100万元,2009年1月到期后本息合计1160万元;因该公司无力归还贷款,银行将所抵押的房屋收归己有,经权威机构评估,该房屋价值1250万元,银行和公司进行了价款结算,则该公司应纳营业税为()。A.100万元 B.53.5万元 C.62.5万元 D.85.6万元
15.纳税人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有()A.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进场费、广告费、B.为汽车销售单独提供的汽车按揭和代办服务业务 C.邮电部门代出版单位收订、投递和销售报纸、杂志的业务 D.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后,将股权转让业务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目前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
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或购买者 C.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
D.纳税人提供跨地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相关建设单位或个人
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属于金融保险业的征税范围的有()。A.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 B.融资租赁
C.银行的金银销售业务 D.银行贷款
3.营业税纳税人取得的下列各项收入中,能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有()。A.物业管理公司代供电部门收取电费取得手续费收入 B.金融机构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收入 C.国家进出口银行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 D.拍卖行受理拍卖文物古董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4.按2009年政策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或不征营业税的有()。
A.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
B.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C.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收入
D.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转让 5.下列经营活动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有()。A.电信局为客户安装电话,并销售电话机取得的收入 B.邮电局出售的邮寄物品包装木盒等 C.溜冰场出租冰鞋收入
D.灯饰商店销售灯饰并负责安装的安装费
6.金融、保险业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将外币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营业税。下列各项中,符合营业税计税依据有关具体规定的有()。
A.金融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B.保险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C.金融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最后一天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D.保险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最后一天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7.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份与乙企业签定代购协议,为乙代购货物并收取周转金25万元,约定按实际结算含增值税价格的4%收取手续费。销售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乙企业,注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则甲公司正确的税务处理是()A.应纳营业税600元
B.应纳营业税702元 C.应纳增值税51000元 D.不纳增值税
8.关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正确的阐述有()。A.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B.自2009年1月1日起,营业税固定期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
1个季度
C.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D.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9.下列各项符合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纳税地点规定的有()。A.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0.下列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正确的是()。
A.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B.融资租赁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租赁设备发出的当天
C.保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保费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费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D.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于该预收性质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11.某公园本月取得门票收入和游艺场经营收入20万元,没有分别核算。同时给某民间艺术团表演提供场地取得收入3万元,已知文化体育业适用税率3%,服务业适用税率5%,娱乐业适用税率20%。则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应将全部收入23万元按文化体育业征税 B.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为4.15万元
C.给某民间艺术团表演提供场地取得收入应当按文化体育业征税 D.门票收入和游艺场经营收入应当按娱乐业征税
12.下列项目中,属于营业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的是()。A.融资租赁业务 B.邮政储蓄 C.证券经纪业 D.邮汇
13.下列关于营业税的说法中,符合营业税规定的有()。A.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B.整体转让企业产权暂免营业税
C.对QFIl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D.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14.下列经营活动中计算营业税的税率为()。A.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5% B.建筑设计收入按3% C.邮政储蓄收入按5% D.金融保险业按5% 15.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营业税的有()。A.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B.人民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业务
C.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拆借往来 D.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三、计算题
1.甲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厂、1个招待所(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其中:建筑业劳务费价款1000万元;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500万元(该金属结构件由其下属金属结构件工厂加工生产,为生产此构件购进原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300万元),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等1500万元。工程当年完工并进行了价款结算。
(2)甲建筑工程公司将其中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B建筑工程公司(B建筑工程公司为只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
(3)甲建筑工程公司向C建筑工程公司转让闲置办公用房-幢(购置原价7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
(4)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取得客房收入30万元,餐厅、歌厅、舞厅收入共55万元。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2)甲建筑工程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缴纳的营业税;(3)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4)甲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5)甲建筑工程公司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2.某经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协会,2008年2月份取得以下收入:(1)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团体会员会费40000元,个人会员会费10000元;(2)代售大型演唱会门票53000元,其中包括代售手续费3000元;(3)代销中国福利彩票500000元,取得代销手续费5000元;
(4)协会开设的照相馆营业收入28000元,其中包括像册、镜框等销售收入2000元;(5)委派两人到国外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折合人民币60000元;(6)举办一期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20000元,资料费8000元。【要求】
(1)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2)计算该协会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第三篇: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纳税服务网
http://cnnsr.com.cn 第八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第八章是注册税务师考试的重点章,在历年考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般分值在15分左右,在某些年份,该章节分值超过30分。出过单选、多选题、简答题,也经常以综合题的形式出现。按照2005考试大纲要求:
1.了解上市公司试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内容;熟悉代理内资企业纳税申报操作规范;掌握一般内资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企业减免项目表计算填报方法。
2.了解代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熟悉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外国企业营业机构合并纳税,外国企业承包工程作业,预提所得税代理申报操作要点;掌握季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填报方法;熟悉清算所得税申报表,预提所得税申报表计算填报方法。
3.熟悉代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掌握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承包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等所得代理纳税申报的操作要点;掌握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计算填报方法。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计算企业所得税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所得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计所得额是企业季度和会计报表中的利润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是在企业会计所得额的基础上,将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相一致的内容进行调整,计算得出计税所得。一般来讲,企业在季度预缴所得税时不作纳税调整,以当期实现的利润额按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但是,在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必须将会计所得调整为计税所得,由税务代理机构对企业的应税所得额进行检查,出具《企业所得税查账鉴证报告》。教材186页[例8-1]。
(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准予在汇总纳税时,按照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低于按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用以后税额扣除的余额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实际应缴所税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额 教材187页[例8-2]。
(三)分得股息、利润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在国内投资、联营取得利润,由接受投资或联营企业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纳税服务网
http://cnnsr.com.cn 税。对于投资方或参营方分得的股息、利润,因其已是已税利润,一般不再纳税。但是,由于涉及地区间所得税适用税率存在差异,其已缴纳的税额需要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
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税税率)
(2)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3)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4)应补缴所得税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2、如果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与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一致,则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予补税;如果由于联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方企业的,则投资方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也不再补税。
3、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税法有关联营企业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代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熟悉)根据税法规定,注册税务师应替纳税义务人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报送申报表及月份或者季度财务报表,履行月份或者季度纳税申报手续。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决算报表及附报资料。
(一)纳税企业。
核查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税金、损失、营业外收支的帐户和相关原始凭证,计算当期会计所得,再按税法和会计的差异调整利润,计算当期应税所得额。根据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如有分得的联营利润或境外投资收益,境内外分支机构应税所得,还要核查计算其应补缴税额并汇总申报。
(二)减免税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和统税收政策,享受减免税的企业主要有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生产企业、劳服就业企业、校办企业和福利生产企业等。具体操作流程:
1、核查企业减免税的政策依据和审批文件,确定减税免税的具体经营项目,适用的减免幅度和期限。
2、核查企业不符合减免条件经营项目,或者减免税期满应恢复征税的所得。
3、在明确征免项目之后,按照企业纳税申报的操作规范,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所得税额,计算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
三、代理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掌握)
见教材192页《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时应注意:
1、本表43行以前根据会计报表分析填列,但不完全对应会计科目,比如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本表是计入销售(营业)收入;
2、本表第7行的投资收益要还原成税前来填列。
3、财务费用中的利息的收支会计中是合并计算的,而在本表中应分开来填列,利息收入填在相关的投资收益中,而利息支出填在相关的支出项目中。
4、债务重组和受赠资产在会计上计入资本积,而在本表中应计入第13行其他收纳税服务网
http://cnnsr.com.cn 入。
掌握教材206页《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第二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总机构不设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负有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地方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地方所得税率(3%)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同时从境内、境外取得所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但其境外所得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不包括纳税后又得到补偿或者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能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该应纳税额即为扣除限额,按分国不分项的方法计算。教材211页[例8-5]。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几种特殊情况的计算方法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居间介绍等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凡是可以按实际收入申报征税,或已掌握其签订合同以及佣金率等情况的,都应当依照税法规定,分别采用按实申报或核定征收的方法计算征税。
(2)对某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客户、其他企业从事居间介绍等业务收入,不能提供准确证明文件的,或者不能区分其是自营商品贸易还是代理商品贸易的,为简化征收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可按其经费支出额计算征税。
应税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10%-营业税税率5%)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核定利润率10%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33%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等工程项目和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应扣除代为采购或在中国境外制造为本工程所需用的机器设备、建筑材料实际垫付的价款以及分包给其他公司的工程价款后计算所得额。但是发包方不得为承包工程作业的外国企业包税,否则,应将发包企业承付的工程税款并入承包方的承包收入中纳税。
对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当地税务机关参照同行业的利润水平按照不低于20% 的水准核定利润率,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3.预提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纳税服务网
http://cnnsr.com.cn 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额,从2000年1月1 日起按10%的税率或者按双边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计算,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支付单位每次支付的应税所得额×税率 4.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应纳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企业因解散、合并、终止进行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清算所得的计算公式为:
(1)按实际发生的收入成本和费用计算应税所得额的: 应纳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33%)(2)按核定利润率计算应税所得额的:
应纳所得税额=应税收入额×核定利润率×所得税税率(3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清算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地方所得税额=清算所得额×地方所得税税率(3%)
(3)清算所得=资产净值或剩余财产-(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清算费用+实缴资本)
(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的计算方法
1.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2.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即退税率为100%。
计算再投资退税额的公式是:
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率 教材212页[例8-6]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预缴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办理,终了后5个月内履行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手续,除要报送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要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报送附表或其他计税资料。如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以规范企业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计算。(一)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纳税申报操作的难点与重点环节,仍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核查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所在地和生产经营范围属于生产性或非生产性行业,确定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
2、核查企业近几年的财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确定其会计利润的计算和纳税调整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现行税法的规定。
3、核查外商投资企业中国境内、境外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对于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要具体核查其投资经营地区和项目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按总分机构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汇总申报纳税。
4、核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筹办费等资产的税务处理,根据税法的有纳税服务网
http://cnnsr.com.cn 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5、核查企业有关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情况,确定企业当期应扣缴的预提所得税税额。
注册税务师在对外商投资企业帐面利润和纳税调整的主要环节进行检查后,通过工作底稿的编制,具体反映调整的内容和对当期应税所得额的影响。(二)外国企业
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1.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的外国企业
(1)核查来华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经营期限,确定代理纳税申报期间,即在某项工程或劳务完工结算时办理申报,或是按纳税分期预缴,完工结算后汇算清缴。
(2)核查承包工程作业提供劳务服务的合同,确定计税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金额,正确计算计税依据。
(3)核查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有关成本、费用及相关凭证,据实计算应税所得额,如果外国企业不能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应按核定利润率的方法计算应税所得额。2.预提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应税收益时,除另有规定外,按10% 的税率扣缴税款,并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同时将税款缴入国库。
(1)核查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义务人签订的投资、贷款、租赁、转让专利权或专有技术使用权、财产转让收益等合同内容,确定扣缴项目,并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办理有关扣缴手续。
(2)核查合同中有关税法规定可予以税前扣除或减免的内容,确定扣缴项目预提所得税的征免界限和计税依据。如利润、股息,凡由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按投资比例、股权、股份以及其他非债权关系分离利润的权利取得的所得的免征预提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的再转让收入,如属于未设营业机构的,或者与所设机构无
实际联系的,准予从转让收入总额中减除原受让价款后的余额征收预提所得税。(3)核查合同有关收益结算的方法和支付时间,按支付当日的外币汇率折算人民币计算填报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三、代理填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掌握)新设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分为A类和B类两种,A类适用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B类适用于:按核定利润率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是以个人为纳税主体,按分类所得设置税率,实行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征税方法。
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纳税服务网
http://cnnsr.com.cn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由纳税人直接缴纳,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扣缴。它是以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800元(或4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根据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所得税额。教材238页[例8-7] 2.劳务报酬所得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教材239页[例8-8]。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未满一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天数÷当月天数)教材239页[例8-9]。
4.境外所得的已纳税款的扣除。教材239页[例8-10]。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自2001 年1月1 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 ~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凡实行查帐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则例外:
(1)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
(2)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3)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5)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 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 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结转。
(7)企业每一纳税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纳税服务网
http://cnnsr.com.cn 以下的,不超过销
(营业)收入净额的5‰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采取核定帐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二、个人所得税代理纳税申报操作规范
代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关键问题,是能否全面、真实地反映纳税义务人的应税所得。由于个人收入结算与支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会给代理申报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风险。为确保办税质量,注册税务师应在界定纳税义务人性质的前提下,根据具体的计税方法,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一)居民纳税义务人(掌握)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负有无限纳税义务。教材主要介绍我国境内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的中方和外籍人员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理申报的操作规范。
1.核查有关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结算账户,审核支付单位工薪支付明细表,奖金和补贴性收入发放明细表,劳务报酬支付明细表,福利性现金或实物支出,集资债券利息、股息、红利支出,确定应税项目和计税收入。
2.根据税法和地方税务机关有关税前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于征税的所得,计算应税所得。
3.核查外籍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公司支付的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外由境内、境外公司支付的所得,根据有无住所或实际居住时间,以及在中国境内企业任职的实际情况,确认纳税义务。
4.核查税款负担方式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于每月7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所得税申报手续。(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熟悉)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对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薪所得,根据在境内实际居住的时间、支付方式和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来确定是否征税。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根据税收协定有关独立劳务和非独立劳务的判定来确定具体的计税方法。由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情况各异,征免界定均有具体规定。因此,代理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其计税资料的取得与核实是比较复杂的。纳税服务网
http://cnnsr.com.cn 1.核查外籍个人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出入境的实际日期,确定与其派遣公司或雇主的关系,通过出入境签证、职业证件、劳务合同等来判定其所得适用的税目和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
2.核查纳税义务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分别由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薪 所得明细表,根据税款负担方式和雇主为其负担税款情况,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3.核查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津贴及福利费支出明细,除税法规定免于征税的项目外,将其并入工薪所得计算纳税。
4.核查纳税义务人劳务报酬所得支付明细表,通过审核外籍个人来华提供劳务服务与派遣公司的关系,判定其属于非独立劳务或独立劳务,前者应按工薪所得计税,后者则适用劳务报酬的计税方法。
5.核查纳税义务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资料,根据其投资的具体内容来判定征免。
6.核查担任境内企业或外企商社高级职务的外籍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薪所得和实际履行职务的期间,据以计算应税所得。
7.在对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全部计税资料进行核查后,分类计算应税所得,按一定的税款负担方式计算出支付单位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三、代理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掌握)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主要设置了七类九种,其中较常用的为七种:
1、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2、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报告表;
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5、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6、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7、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申报表。
教材只阐述填制前四种申报表的方法。教材244页《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245页《个人所得税申报表》,247页《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49页《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人个所得税申报表》
第四篇:浅析营业税差额纳税
浅析营业税差额纳税
【摘要】现有的营业税制存在税目的设置对应不够明确、税率不统一、计税依据规定不一致、不同规模物流企业发票不一致等问题。在完善物流营业税过程中,对目前物流企业营业税制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实行营业税差额纳税,克服现有物流企业营业税存在的重复课征、计税依据不明确、发票管理等问题。
【关键词】物流企业;营业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八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该名单内的企业从2012年8月1日起可以享受差额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就在这批名单之中,这样,进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可以把一些低端业务外包出去,腾出精力来发展高端市场。通过学习税收法规,总结出以下几点,以利指导工作。
一、营业税纳税现状
物流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各种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目前仍以物流相关行业分别归口管理。从物流企业税收政策角度分析,我国现有的税收政策中,也没有对物流企业专门的界定。税负过重是制约物流企业发展的一个普遍现状。我国现行的物流业的税收政策是: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归入“运输业”税目,税率为3%;仓储业归入“服务业”税目,税率为5%;兼营不同应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这些税目看上去并不高,但是把他放在物流企业上看,就会有不同的结果。物流企业毛利只要4%~5%,税后利润只要1%~2%,显然3%、5%的二档营业税率相对较高。仓储业由于利润低、税率高而表现得尤为突出。
导致税负重的一个原因就是重复纳税现象严重。由于外来物流企业的加入,导致竞争激烈,物流企业为了取得竞争优势,而将非重点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但是,现行的税收政策下,除试点企业外,物流企业还是按服务业纳税,还要支付给其他仓储企业、运输企业较大比例得费用,只赚取差价收入,造成了重复纳税,增加了物流企业的税务负担。
二、目前纳入试点企业的标准
首先是物流企业的认定问题。由于物流是新行业,目前采取了个别认定的目录管理方式。经过行业协会推荐,组织专家认定。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经各级评估机构评估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尚未列入必备条件。
其次,按照现行认定办法,物流企业上一年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不低于100万元。
第三,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试点企业必须具备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必须具有自备车辆。
三、试点物流企业差额缴纳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1、试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业务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试点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
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应付给其他单位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一旦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被取消,将不再享受本文所述的税收优惠。
2、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只有试点物流企业承揽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才可以差额纳税,这一差额纳税优惠政策。
3、营业额减除项目凭证必须合法有效。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的,必须是外汇付款凭证,或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四、实务操作例题:某试点物流企业2012年8月份取得运输收入100万元,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运费30万元;取得仓储收入80万元,支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30万元,计算该物流企业8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解析:试点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题义,符合差额征税的条件。①运输业应纳营业税=(100-30)×3%=2.10万元
②仓储业应纳营业税=(80-30)×5%=2.50万元
③合计应纳营业税=2.10+2.50=4.60万元
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因为物流企业结算的收入如果分开核算,分别取得收入的话,就不能统一开具发票收取价款。如果不能分开结算收入,显然就不能享受新政策的规定。这对一项业务既含有运输业务又含有仓储业务和其他服务业务的企业来说,其经营活动是会受到很大影响的。
若运输业和仓储业未分开核算,则应按仓储业征税。应纳营业税=(100-30+80-30)×5%=6万元
五、营业税政策的不断完善,必将推动物流企业的发展目前物流企业营业税的规定,在税目的设置、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发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改进的地方。当前,物流企业税收政策处在试点调整的过程中,表明国家对物流行业的重视,对物流业务涉及税收问题的改进必将有利于现代物流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有利于物流企业和接受物流业务的企业税负承担的合理性。对物流行业征收的营业税,起税负基本与其发展水平相适应,但相应于现有的物流多样化一体化的业务活动,现有的营业税相应税目的设置存在对应业务化分不够明确、一体化物流业务营业税税目难以确定、计税依据规定不一致、不同规模物流企业发票管理不一致等问题,从物流业本身来说,营业税的课征简便易行,所以,对目前物流企业营业税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克服现有物流企业营业税存在的重复征税、计税依据不明确、发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是物流行业对税收
政策的集中反映,调整和完善现有的物流行业营业税具体政策措施,必将大力推动现代物流蓬勃发展。
第五篇:营业税纳税地点
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分包队伍并不是合法的法人或人,也不能称之为一个单位,其并不能承担任何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而其价值必须以施工企业的名义方能体现.分包队伍就象一个工业企业的一个车间而已,其不具备开具发票的主体资格.其应当提供工作的名单和劳动合同给施工企业.我认为包工头并不能代表任何人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签订的也是无效的.因为是非法合同,包工头未取得施工资质.而如果包工头是以个人名义与施工企业签订的个人与施工企业的劳务合同,也应区分劳务与雇佣关系.如是雇佣关系则属于工资了.民工劳务费如何确定营业税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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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成都市的房地产企业,下属全资建筑子公司的建筑民工是由劳务公司派遣过来的。目前我建筑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在四川省内)和劳务公司的注册地(其税务主管地和注册地一致)分别在四
川省的在A市和B市。请问:
1、该劳务公司向我建筑公司派遣民工而获的民工劳务费涉及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在A市还是B市?
2、我建筑公司支付该劳务公司民工劳务费应取得民工劳务费发票是A市还是B市?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
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劳务公司向建筑企业派遣民工而获得的民工劳务费,属于营业税中的服务业税目,应按上述规定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劳务公司向建筑企业所出具的发票也应为其机构所在地的发票,即B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