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徽省六安东方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东方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日常管理,使之有章可循,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不断提高公司的外在形象及声誉,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统一着装。女同志严禁着奇装怪服、穿拖鞋上班。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必须按规定请销假。
三、工作中服从分配、听从安排、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不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服务周到,管理到位,客户至上。
四、工作期间严禁大声喧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看电影、听歌等)。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因病、事需请假者,须填报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开(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事假:一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经批准后必须完成并移交本人的工作后方可离开并不享受工资待遇(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病假:以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为依据方可履行请假手续(急诊者除外)。三天以上者须经董事长批准。继续治疗期间(三天以上)将不享受工资待遇。
八、婚、丧假期为三天。
九、事、病假条手续完备后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请假期满上班后须到领导处报到并向行政部门销假。未经领导批准的事、病假均视为无故旷工并扣发当日工资待遇。三天以上按违反管理制度予以除名处理。
主题词:管理制度规定签发:廖贵斌 安徽省六安东方钢材市场管理公司二零壹零年八月二日印发
第二篇: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
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
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始建于1969年,前身为六安电机厂、六安江淮电机总厂,是原国家机械部定点生产中小型电机的专业骨干厂家之一,有40多年电机生产历史。公司于2000年11月由国有企业改制成股份制企业,改制以来,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跨越式发展不动摇,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为根本,始终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
2013年公司完成工业总产值14.25亿元,电机产量851万千瓦,实现销售收入 14.25亿元,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在中小型电机行业里始终保持着领跑人的角色。
公司现有员工20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其主导产品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曾荣获原机电部“部优产品”称号,“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国家免检”证书和中国电器工业“质量可信产品证书”。“LA”商标获“安徽省著名商标”,公司还荣获“安徽省质量管理奖”、“安徽省先进集体”称号、“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2004年起,进入安徽省民营企业100强,安徽省机械工业50强。2007年起获中国机械500强荣誉称号。
公司现有面积856亩,生产厂房25万平米,各种金加工设备、专用设备650台套和10条装配生产线。设备一流,生产工艺先进,技术力量雄厚,为确保产品质量性能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为适应市场需求,近年来开发了Y、YKK、YR、YRKK355~1000高压和低压大功率电机、YB3-80~355系列低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YB2-355~560(6KV/10KV)系列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并形成了规模生产能力,呈现出旺盛的市场需求。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我们决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苦练内功,增强实力,继续秉持“稳健、高效、创新、诚信”的企业精神,力争向更好更快更强发展。
第三篇: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是东方汽轮机厂的承续公司(以下简称东汽),隶属于中国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东汽于1965年筹建,1966年开工建设,1974建成投产,是我国研究、设计、制造大型电站设备的高新技术国有企业,是全国机械工业100强企业和三大汽轮机制造基地之一。
多年来,东汽秉承“绿色动力,造福人类”的企业宗旨,坚持“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构思一代”产业开发思路,积极开展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不断推出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大力实施火电、核电、风电、气电、太阳能发电等“多电并举”战略,产品技术质量已达到或接近当代国际先进水平,并辐射到船用汽轮机、化工、自动控制、环保、表面工程、运输、海水淡化等产业领域。经过40多年的顽强拼搏和创业发展,东汽的核心制造能力达到2800万千瓦,年产值和销售收入均超过200亿元,创造了投产至今无亏损的奇迹。东汽已累计生产各种类型电站设备1000余台,装机容量超过2亿千瓦,汽轮机产品在中国汽轮机市场的占有率超过30%,产品遍布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和世界多个国家。
2008年5月12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摧毁了东汽的汉旺基地,厂房坍塌、设备损毁,职工宿舍楼垮塌损毁,造成东汽汉旺基地失去了大部分配套生产能力和生活条件。东汽的严重灾情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李长春、李克强、张德江、郭伯雄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刘奇葆、蒋巨峰、方小方、陈新有等省、市领导多次亲临东汽汉旺基地视察灾情和部署灾后重建工作。东汽人很快就从灾难中站立起来,并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全国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迅速展开了抢救生命、生产自救、恢复重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地震损失。
2008年8月1日,经过科学论证,占地2600余亩的东汽新基地落户德阳经济开发区八角井镇并开工建设。与此同时,首期占地200多亩的4000多套受灾职工永久性安置住房“东汽馨苑”经过1年多的紧张施工已基本建成,并于2009年10月30日提前交付使用。三年重建两年完成,2010年5月10日,一个崭新的东汽新基地在八角新区拔地而起,一个布局更加优化、试验验证体系日趋完善、装备水平极大提升、产业链竞争力更强的新东汽终于诞生。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东汽成功兑现了“两年内建成新东汽”的郑重承诺,建成了国际一流的汽轮机制造企业,以超乎常规的“东汽速度”和惊人效率让GE、三菱等世界同行企业感叹不已,取得了令人赞叹的东方奇迹。
抗震救灾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的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东汽党政的坚强领导下,东汽从重建伊始的百废待兴,到如今的浴火重生,从汶川的大地震泰山压顶不弯腰的抗震自救,到震后不到一个月的迅速恢复生产,从2008年在遭遇空前灾难情况下,完成创纪录的108亿元产值,到2009年完成产值167.47亿元,再到2010年的大幅度增长到200亿元,东汽不仅没有被灾难击垮,反而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从大灾难走向大发展,实现了企业新的提升跨越。东汽以自己的坚韧和毅力践行了向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为我国的重装基地建设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四篇: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沈阳中豪威尔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目的
第二条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三、原则
第三条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依据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五、总体水平
第五条 中豪威尔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善决定工资水平。
六、薪酬体系
第六条 中豪威尔员工按所属不同的中心分成6个职系,分别对应不同的职等。针对这6个职系,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
第二条 制定本方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 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 薪酬总额
第六条 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 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第八条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2)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末,依据本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 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 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顶。第十三条 在每终了时,按该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 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第四章 职级标准核定
第十四条 员工标准工资根据每个岗位价值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每一岗位的标准工资均有多个等级。
第十五条 员工职级的确定:由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以职位价值为基础的职级序列,并确定每个职级对应的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公司职级分三个系列:管理系列(高层、中层、普通)、专业系列(具体技术性工作岗位)、勤务系列(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各层级员工可在自己层级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级或降级。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 1)管理系列:
高层员工年薪标准分为5 级(元/年):1 级:150000-200000;2 级:200000-300000;3 级:300000-450000;4 级:450000-600000;5 级:600000-800000;
中层员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标准工资分为8 级(元/月):1 级:5000-5500;2 级:5500-6000;3 级:6000-6500;4 级:6500-7000;5 级:7000-7500;6 级:7500-8000;7 级:8000-9000;8 级:9000-10000;
普通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 级(元/月):1 级:1200-1500;2 级:1500-1800;3 级:1800-2200;4 级:2200-2600;5 级:2600-3000;6 级:3000-3500;7 级:3500-4000;8 级:4000-4500;9 级:4500-5000;10 级:5000-5500;11级:5500-6000;12 级:6000-7000;
2)专业系列标准工资分为15 个级别(元/月):1 级:1500-2000;2 级:2000-2500;3 级:2500-3000;4 级:3000-3500;5 级:3500-4000;6 级:4000-4500;7 级:4500-5000;8 级:5000-5500;9 级:5500-6000;10 级:6500-7000;11 级:7000-7500;12 级:7500-8000;13 级:8000-9000;14级:9000-10000;15 级:10000-12000;
3)勤务系列标准工资分为10 个级别(元/月):1 级:800-1000;2 级:1000-1200;3 级:1200-1500;4 级:1500-1800;5 级:1800-2100;6 级: 2100-2400;7 级:2400-2700;8 级:2700-3000;9 级:3000-3500;10 级:3500-4000。
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
第十七条 薪酬等级采用宽带处理方法:除调岗调薪的渠道外,在等级不变情况下,引导员工通过提高业绩、胜任能力(学历、职称)来提高等级,提高工资,增加员工职业发展机会。具体定级标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第十九条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绩效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处负责提出薪酬调整方案,公司高管人员的调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他员工的调整方案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第二十一条 薪酬调整方案主要包括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发放、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裁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其岗位的级别范围内调整岗位标准工资,达到本岗位标准工资级别上限的,则不再调整。
第二十四条 调整后的工资级别,自调整生效日所在月月初计算。第六章 薪酬发放
第二十五条 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处根据总裁办公会相关决定和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十日支付上月工资,以法定货币(人 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调整至休假日前一天发放 第二十七条 下列各款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员工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3)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4)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等。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 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1)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2)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第五篇:浙江新达钢材有限公司
浙江新达钢材有限公司 是集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专业钢管企业,公司成立多年来,以“重合同守信用,顾客至上,信誉至上,质量第一”为宗旨,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本着及客户之所及,想客户之所想的经营理念,以“一支起售,薄利多销,货真价实,供货及时”的经营原则。为广大客户办理各种规格、材质的无缝钢管,直缝焊管,不锈钢管,精密无缝钢管的订货业务。公司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管理经验,严格的进货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卓越的产品,良好的信誉享誉全国各地,深得各大钢厂和用户的信任和支持。
主要经营包钢、成都、宝钢、冶钢、天津、鲁宝、鞍山、无锡、安阳、临沂、衡阳、聊城等大型钢铁企业生产的无缝钢管 镀锌管制造、大小口径厚壁钢管、高中压锅炉钢管、结构管、流体管、精密钢管、光亮钢管、地质管、合金管、不锈钢管板、角钢槽钢、螺纹、方矩管等型材金属材料。
主营无缝钢管材质:10#、20#、35#、45#合金无缝钢管16Mn、Q345、40Cr、27SiMn、12Cr1MoV、10CrMo910、15CrMo、35CrMo、42CrMo、不锈钢钢管304、304L、310S、316、316L、317、317L、321、347 等。规格:3-1200mm*1-111mm
本公司另有钢管厂集穿孔、热轧、冷拔销售于一体,实行多元化经营战略方针,我公司占地面积100亩,拥有职工300多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0人,专业技师30,聘请专家5人),热轧机组两台,冷拔机组6台,穿孔机组2台,常年生产 φ3-133×1-20的精密无缝管、精密光亮管。公司坚持信誉第一,薄利多销的原则,以优质的服务,灵活的经营模式开拓市场;把客户需求作为中心,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及严格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为您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与您携手发展,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总经理张同新郑重向您承诺:保证以最好的质量,最低的价格,最完善的售后服务,来答谢新老客户。如需特殊型号规格可提前来电定做,保证按时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