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保运队安全“三基”管理制度
扎实推进安全三基建设,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夯实保运队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三基”工作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矿安全一号文及矿相关文件为指导,深入持久的推进“三基”工作。
二、“三基”工作奋斗目标
2011年,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潘三矿安全三基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在集团公司组织的检查验收中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保八争六,其中机电专业知心朋友确保进入前七名,力争进入前五名。
三、组织领导
(一)、“三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答朝龙、李传宝
副组长:郭天军、李兵
分管:田春阳
联络员:周宗胜
(二)、“三基”工作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1、书记是本单位安全“三基”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三基工作全面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三基”活动,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指令和会议精神,总结本单位的“三基”开展情况,分析研究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事故及幸免事故,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制定处理整改措施。
3、经常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三基工作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4、积极推行本单位安全“三基”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区域安全联责、职工安全联保制度,并抓好现场落实。
5、每周四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文件、政策、法规的学习,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6、抓好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7、深入群众,了解职工思想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职工规范操作、按章作业、手指口述的意识。
四、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三基”建设实行百分制考核,对照三基建设评分标准每月对本单位覆盖检查,采用井上查资料、井下查现场和抽查部分人员考试、提问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一)动态考核
1、加强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履职素质和勇力、队员工岗位技能考核,每月按照单位在册人数的5%,以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集团公司及矿相关安全文件、指示、安全会议精神和相关安全技术业务常识、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队管理制度等作为考试内容进行抽查考试,平均分低于75分的,每少1分,对职工罚款100元,考试不及格人员待岗学习3天并补考,是管理人员的补考不及格当月降低工资系数。
2、检查井下现场和资料,每扣1分,对班组罚款100元,包保班长罚款20元,依次累加。
3、平时矿、集团公司“三基”工作相关监察机构等对我单位检查情况作为基础资料纳入考核,被上级单位提出的问题,每条按照100元对相关班组进行处罚。
(二)月度考核
每月由三基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奖惩分为四个班,分别为一班、二班、三班、供电班。
实行工资分配对等处罚和奖励,月度对考核第一名的班组奖励5000元,对考核最后一名的班组罚款5000元。
第二篇:保运队2011年3月三基工作总结
保运队安全“三基”工作总结
2011年3月
3月份,结合我队工作实际落实“三基”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办法,理顺基层、基础、基本功三者的之间的关系。“三基”的三个方面,基层、基础、基本功是统一的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抓“三基”就要三个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抓精细化管理入手,形成气势,持续改进,推动我队三基工作上新台阶。
一、抓基础,加大推进质量标准化与“两规范”及手指口述管理的力度
(一)质量标准化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我队质量标准化被动局面,针对矿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加强东、西部皮带巷道的质量标准化整治工作,督促东四-750米变电所外委施工队伍的工程质量。坚决以“难点当重点、重点创亮点、亮点成标准”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原则,建立队动态考核机制。每月至少进行二次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按照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及规程措施要求,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实时检查、验收。严格落实质量标准化现场班与班考核制度,坚决杜绝质量标准化整治过程中的死角及盲区。
三月份,我队以东四-750米变电所品牌峒室创建为质量标准化工作重心,全面展开各变电所的质量标准化整治工作。从中央变电所到四联巷的电缆整治,回收2根西二回风巷聚乙烯胶连电缆及电缆钩;对西二-810泵房至西二-810变电所大巷的电缆进行整治,回收电缆钩,为下一步大巷的电缆吊挂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西二-810水泵房,在确保当月正常供电系统检修的前提下,抽出人员进行卧底打水泥地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变电所的工作环境,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在设备排查上,对存在隐患的一对闸阀、逆止阀进行了更换,同时供电
班泵房人员加强排水泵的检修及日常维护,确保雨季来临-810的正常排水。为加强供电系统的稳定性,对西三变电所新增加一台干变及4台低开,安装了我队自行设计的跳电报警器,实现了自动报警。
东、西部皮带机巷道,加强电缆吊挂工作,对照明系统进行调平、吊直;对机头的电机、齿箱刷漆防腐,持续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对巷道底部存在鼓底的地点进行卧底、整轨道、打水泥地;变电所开关刷漆、防腐,水管、风管刷漆。
各班坚持安全检查与质量达标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闭合线路检查相结合,不断推进加强工作力度。
(二)“两规范”及手指口述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规范”及手指口述工作,针对二月份出现的睡岗现象,本月加强对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充分利用班前会、班中,周四学习日活动等时间对睡岗易产生的危险进行教育。3月份,杜绝了睡岗现象的再次出现,要持之以恒。同时,因各方面的原因,在2月份“两规范”及手指口述工作出现的问题,要吸取教训。要有前瞻性,及时落实各项工作,对动态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月份,在定期的现场检查中,仍然存在不少资料记录方面的问题。在每周召开的“三基”专项会议上对各班班长、副班长进行了批评。同时针对易出现问题的职工,加大“两规范”及手指口述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本班职工的思想素质,以员工素质保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二、抓基层,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五好班队建设,促进安全生产
(一)管技人员动态监管与职工素质淘汰
根据矿政【2011】77号文《潘三矿管技人员动态监管累积扣分暂行规定》和矿人资【2011】83号文《潘三矿职工素质性淘汰累积扣分制度(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对我队管技人员和职工逐人建立了动态累积扣分档案。严格按照矿扣分标准进行扣分,并对扣分情况进行及时公开。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使全队职工认请形势,推动“三基”工作进展速度得到加快。
对扣分考评结果作为管技人员和职工考核淘汰、职务任免、评先彰优的重要依据。
(二)五好班队目标管理建设
3月份,明确加强班组建设的工作目标。通过持续、有效地加强队班组建设,切实提高防范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对班组长的选拔使用,严格按照队制定的班组长选拔任用办法进行落实,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力。
采取自主培训、一日一题、班前会等多种形势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班组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能力;利用职工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实学实用实战技能培训等活动,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保障我队的皮带、供电、排水三大系统的稳定运转能力。同时,吸取本月出现的二起事故经验,严格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搞好班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皮带机事故处理能力,缩短事故影响时间,保运转。在今后要以建设高质量的团队建设好、责任落实好、学习技术好、安全质量好、任务完成好的“五好班组”工作目标,把班组建设成为安全、文明、优质、高效、节能的生产单元,保障矿井的供电、排水、拉运生产工作。
三、练好基本功,通过长期、系统、针对性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抓基本功,主要是抓职工的基本技能培训,过能长期、系统、针对性的培
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形成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月份,结合我队工作实际,行之有效的开展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实学实用实战培训、师徒结对子、提高班前会质量等相关工作。
(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为确保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矿相关部门对我队五级安教室的硬件设施不完善的情况进行了统计,进一步建好管好五级安教室。同时我队也采取了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五级安教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清洁等相关举措来保障职工的学习质量。
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全队职工就是要苦练基本功,围绕提高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操作能力、自保互保能力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和掌握,全面提升素质。强化“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考”在我队日常生产中的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技师、拔尖人才、技术大拿在苦练基本功中的带头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实学实用实战培训
3月份,在完结一季度水泵司机实战培训的基础上,制定了二季度皮带机司机的实学实用实战管理办法,综合评定制度,动态考核制度等相关材料。二季度,需要参加培训的职工46人。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潘三矿2011年实学实用实战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确保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培训效果,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现场动态考核。
(三)师徒结对子
结合我队实际制定了师徒结对子管理办法,把我队师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热爱本职工作,有很强的责任心,谦虚好学、工作勤奋;有较丰富的技能操作实践经验,能综合分析和解决一些生产过程中的难题;具备中级工及
以上资格。第二层次: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独立顶岗的勇力;具备一定的实践操作经难;具备初、中级工资格。第三层次:新进矿职工、转岗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活动开展初期,以新职工、转岗职工为主要结对子对象,在活动后期带动其他热爱本职工作,上进心较强的职工主动学习安全操作技能。对师傅资格进行严格筛选,根据徒弟选择师傅、队直接指定。
(四)班前会质量
在原“两规范”及手指口述强调班前会质量,基础资料记录等基础上,严格执行矿关于班前会召开的相关要求,落实班前会召开程序。3月份,队集中班前会按计划、分步骤对集团公司和矿“两会”精神,“三基”各项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健康、前瞻、集成、精细”企业管理理念等进行宣传、讲解。结合现场工作重点讲安全,针对我矿3月份连续发生了几起工伤进行班前剖析,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杜绝我队发生类似事故。
保运队
2011年3月30日
第三篇:保运队2011年12月份三基工作总结
保运队安全三基工作总结
2011年12月
12月份我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在牢固树立“工伤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理念的基础上,实现“八个零”目标,抓三基、反三违、严问责,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东部水沟质量标准化整治工作。在抽调部分人员进行质量标准化整治的同时,加强对皮带机系统、井下高压供电系统、-810泵房排水系统的检修质量要求,班组长及业务骨干要发扬潘三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做风,搞好检修工作,杜绝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的影响生产事故。
在持续开展“抓三基、反三违”工作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和汲取教训,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发扬扎实的作风,采取有效的措施,持之以恒的抓好“三基”工作,为安全生产打好扎实的基础。12月份重点工作有:
一、抓基础,强化班前会召开质量,把好首道关
通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队职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责任心。认真抓好管技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职工生命安全负责。一是把好第一道关“班前会质量”,在队集中班前会及各班班前会上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对我队三大系统安全、质量进行学习;二是在班前会“讲、问、答”上下功夫,先讲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本班工作安排,再对职工进行抽问,通过职工回答情况检验班前会召开质量;三是努力消除制度性的缺陷,通过制度把班队长等管技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为确保我队三大系统平稳生产,实现“八个零”奋斗目标,按集团公司提出的“健康、前瞻、集成、精细”的要求,给合我队实际创造出安全好、环境好、设备检修方便的工作平台。
12月份,为进一步提高各班组结合本班现场实际有针对性的召开好班前会,队长李传宝召开队务会,经研究决定各班班组长每天必须安排一名副班长值班
(24小时在矿)。进矿值班的班长负责记录当天系统内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设备运转情况、人员调度等相关工作,由值班班长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本班的班前会,并提前把要安排的工作,要讲的安全注意事项记录好。经过近段时间的检查发现,班前会召开质量有显著提高。职工们对现场工作环境及设备运转情况能够及时了解,带班班组长能够利用好工时开展工作,安全上了一个台阶。
二、抓基本功,实战实训、师徒结对子和技术比武有效结合(一)实战实训
12月份,紧紧围绕我队工作实际迫切需要解决的电工人员过少及实际操作水平不足问题,通过踏实开展实学实用实战来提高全队电工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
(二)师徒结对子
12月份召开师徒结对子专题会议,有针对性的对20对师徒进行教学安排。会上由工会主席田春阳全文宣读了《潘三矿师徒结对子活动管理办法》,提出我队师徒结对子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存在的不足。在12月份及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矿文件及会议要求开展好师徒结对子工作,队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奖惩,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使徒弟能够在二年后成为我队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
(三)技术比武
12月29日,我队组织了一次矿井维修电工技术比武,内容是“四通接线”。为我队2012年在全岗位范围内掀起主动学习专业技术、提高基本操作水平的热潮,努力培养一支技术业务精干的职工队伍,发现人才、储备人才,为顺利完成矿生产经营任务做出贡献。
三、抓基层,开展三基自查工作
1、坚持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实行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工作是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及矿安全检查规定,坚持进行动态安全检查。由队管技人员按规定坚持日检、周检、月检、季度安全大检查,对我队管辖范围内的巷道内的质量标准化、巷道顶板隐患、设备隐患等内容按照四定表的形式进行。
2、坚持开展设备专项检查活动。在集团公司及矿组织安全大检查前,各班组自主结合集团公司检查标准要求及我队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检查计划及检查要求,并组织设备包保职工对设备进行自查、整改工作,对查出的总是根据情况尽快给予解决。
四、总结不足,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1、缺少严格的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如何激励职工自觉学习专业理论知识。
2、存在少数人对三基建设思想认识不足,没有真正认识到做好三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制度再全,落实不到位,同样出问题。习惯性的低标准,老毛病存在,老是认为是工作中的小事情,小问题给三基建设带来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上升为非常严重的问题甚至是事故。
3、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分公司工作的根基,怎样才能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切实把基层班队建设成为强有支撑力的战斗实体,关键点和着力点就是要在导向、机制、管理、培训四个方面上下功夫。
4、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持续发展。将“八荣八耻”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以“八荣八耻”作为员工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将其渗透到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各个环节中去,有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发展。利用开展三基活动,组织教育,民主生活会议,开展谈心,自查自改等各类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在基层
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健全基层基础建设绩效考评机制,增强全体员工对搞好分公司三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感、和责任心,更好的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持续发展。
5、强化三基工作,打好基础,练好功夫,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定期开展强三基、反三违、除隐患自查自改等活动。继续搞好基层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改进,形成不断持续改进科学配套的HSE体系与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增强全体员工三种意识、提高三种能力。即安全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能力、行为规范约束能力、应急反应能力,不断提升员工综合安全素质。
保 运 队
2011年12月31日
第四篇:《保运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一、检修作业前,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证,工作结束后按时销票。
二、规范作业,保证作业安全措施的规范落实:
(一)、气瓶的重点管理
1、现场检查气瓶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在检验周期内。
2、气瓶储存仓库和储存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设置标志。现场检查储存仓库或储存间是否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不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3、严禁可燃性介质气瓶和氧化性介质气瓶混放。
4、乙炔等气瓶使用、储存时应固定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气瓶颜色、色环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乙炔气瓶是否有大红“乙炔不可近火”安全标识。气瓶压力表、阀门、减压阀完好、无损。
5、气瓶是否佩带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佩带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严禁使用瓶体腐蚀、损坏严禁,严禁使用表面鼓包、膨胀或弯曲。
6、现场检查气瓶是否装设专用、有效的回火防止器(乙炔气瓶)。
7、使用前对气体输送线路进行测漏,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8、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乙炔气瓶距离氧气瓶大于等于5米,距离火源大于等于10米。
(二)、作业各类安全管理:
(1)、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1、电焊回路线应连接在焊件上,一次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且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
2、电焊机外壳接地,交流电焊机二次侧有可靠接地(接零)措施。
3、电焊把线、回路线不得与气焊的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混合捆绑。
4、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不得卧放,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为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6、用火作业前气体检测时间距用火时间不应超过30min;遇有5级(含5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用火。
7、作业中出现不符合许可要求情况和危险行为时,任何人都能够终止作业。
(2)、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存在6级(含6级)以上大风,易燃、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泄漏15米范围内,触电等环境时,禁止室外、空间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防护措施、通讯联络等。
3、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及防坠器等,作业点按要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防止磨损或断裂。
4、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应经专业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并挂合格标志,跳板两端应捆绑牢固。
5、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滑动、滚动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有撤除、固定等防坠措施;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小型零部件等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6、作业现场不许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情况。
7、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并及时清除水、冰、霜、雪等。
8、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可能排放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同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和防泄漏的安全措施。
9、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进行高处作业,确需在上面作业时采取固定脚手架、安全绳、生产命线等安全措施。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或高处上下作业时,规定作业人员的上下路线,采可靠的隔离措施。
11、作业点下方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
12、高处作业时,使用直梯、拆梯、软梯符合相应规范要求,使用时梯脚坚实,挂靠牢固,铰链符合规范要求,拉撑可靠等。
13、作业中出现不符合许可要求情况和危险时,立即终止作业,撤离高处作业人员。
1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理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物件及余料和废料不留在高处。
15、作业涉及材料、人员、作业规范和程序、环境等变更超出作业许可规定或作业结束时应关闭作业许可,再次作业时重新办理许可。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在受限空间作业是要进行风险危害辨识,制定了安全隔离方案和安全作业方案。
2、与受限作业空间相连的管道、设备、设施、通道等进行了盲板、断开、阻断等的隔离措施;对受限空间进行了吹扫、蒸煮、置换、排液、排渣等措施的处理,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3、缺氧、有毒、防爆、防氧化等不能采取通风或受限环境不易通风换气的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配备空吸、软管面具等长管式、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前应30min内进行氧含量、有毒有害、可燃及粉尘等的分析,30min后仍未开始作业,进行重新进行检测。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作业中至少每4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进行连续监测频率;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作业前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拟定紧急情况的逃生路线和方法、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急救设备及灭火器材、医疗救护等内容。
6、作业人员是否与监护人约定了联络方式或联络信号,必要时在作业空间外设置警告信号和紧急撤离听觉信号。
7、在受限空间内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环境进行强制通风,作业人员配备长管、隔离式呼吸器。
8、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9、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且半小时进行轮换。
1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小于等于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11、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配备漏电保护器,采取电缆无破损、设备无尖角、电器元件在受限空间外等措施。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12、作业涉及的材料、人员、作业规范和程序、环境等变更超出作业许可规定时,作业人员撤离,再作业时重新办理许可。
13、人员撤离或作业结束时清点人员、工具,确认无误后关闭作业许可。
(4)、临时用地作业安全要求:
1、临时电源线穿越道路时采取保护套管、盖板及绝缘管等措施。
2、临时线路架空时其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m,穿越普通道路不得低于4.5m,穿越主要干道不得低于6m。
3、临时电缆必须埋设时,埋深小于0.7米,采取套管埋设且设有走向标记和安全标志。
4、临时电源线不能接近热源,不能用导电线捆在易导电的物体上或直接挂在上面。
5、现场临时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设有防雨防潮措施;配电盘、开关箱内元件及线路周围整齐,一开关下接一条电线,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
6、临时供电设施的对地电压在110V以上时,接地或接零保护,且零线重复接地。
7、移动和手持电动设备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移动电动设备有专用接地线。手持电动设备引线采用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引线长度不超过5米。移动和手持电动设备实施“一机一闸一保护”,漏电保护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8、在一般作业环境选用Ⅱ类手持电动设备,在潮湿环境、金属框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场所选用Ⅲ类手持电动设备。
9、在潮湿的环境,临时用电采用安全电压,临时照明的行灯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金属容器设备(如塔、罐、釜等)内,其电压不得超过12V;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行灯为防爆型。
10、临时照明线路符合制度要求的安全高度,照明开关及插座离地面高度不低于1.3米。
11、用电结束,用电负责人通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及时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
12、作业发生超出时限、环境变更等情况时按照规定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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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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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保运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一、检修作业前,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证,工作结束后按时销票。
二、规范作业,保证作业安全措施的规范落实:
(一)、气瓶的重点管理
1、现场检查气瓶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在检验周期内。
2、气瓶储存仓库和储存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设置标志。现场检查储存仓库或储存间是否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不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3、严禁可燃性介质气瓶和氧化性介质气瓶混放。
4、乙炔等气瓶使用、储存时应固定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气瓶颜色、色环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乙炔气瓶是否有大红“乙炔不可近火”安全标识。气瓶压力表、阀门、减压阀完好、无损。
5、气瓶是否佩带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佩带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严禁使用瓶体腐蚀、损坏严禁,严禁使用表面鼓包、膨胀或弯曲。
6、现场检查气瓶是否装设专用、有效的回火防止器(乙炔气瓶)。
7、使用前对气体输送线路进行测漏,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8、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乙炔气瓶距离氧气瓶大于等于5米,距离火源大于等于10米。
(二)、作业各类安全管理:(1)、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1、电焊回路线应连接在焊件上,一次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且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
2、电焊机外壳接地,交流电焊机二次侧有可靠接地(接零)措施。
3、电焊把线、回路线不得与气焊的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混合捆绑。
4、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不得卧放,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为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6、用火作业前气体检测时间距用火时间不应超过30min;遇有5级(含5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用火。
7、作业中出现不符合许可要求情况和危险行为时,任何人都能够终止作业。
(2)、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存在6级(含6级)以上大风,易燃、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泄漏15米范围内,触电等环境时,禁止室外、空间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防护措施、通讯联络等。
3、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及防坠器等,作业点按要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防止磨损或断裂。
4、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应经专业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并挂合格标志,跳板两端应捆绑牢固。
5、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滑动、滚动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有撤除、固定等防坠措施;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小型零部件等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6、作业现场不许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情况。
7、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并及时清除水、冰、霜、雪等。
8、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可能排放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同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和防泄漏的安全措施。
9、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进行高处作业,确需在上面作业时采取固定脚手架、安全绳、生产命线等安全措施。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或高处上下作业时,规定作业人员的上下路线,采可靠的隔离措施。
11、作业点下方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
12、高处作业时,使用直梯、拆梯、软梯符合相应规范要求,使用时梯脚坚实,挂靠牢固,铰链符合规范要求,拉撑可靠等。
13、作业中出现不符合许可要求情况和危险时,立即终止作业,撤离高处作业人员。
1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理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物件 及余料和废料不留在高处。
15、作业涉及材料、人员、作业规范和程序、环境等变更超出作业许可规定或作业结束时应关闭作业许可,再次作业时重新办理许可。(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在受限空间作业是要进行风险危害辨识,制定了安全隔离方案和安全作业方案。
2、与受限作业空间相连的管道、设备、设施、通道等进行了盲板、断开、阻断等的隔离措施;对受限空间进行了吹扫、蒸煮、置换、排液、排渣等措施的处理,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3、缺氧、有毒、防爆、防氧化等不能采取通风或受限环境不易通风换气的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应配备空吸、软管面具等长管式、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前应30min内进行氧含量、有毒有害、可燃及粉尘等的分析,30min后仍未开始作业,进行重新进行检测。氧浓度应保持在 19.5%~23.5%;作业中至少每4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进行连续监测频率;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作业前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拟定紧急情况的逃生路线和方法、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急救设备及灭火器材、医疗救护等内容。
6、作业人员是否与监护人约定了联络方式或联络信号,必要时在作业空间外设置警告信号和紧急撤离听觉信号。
7、在受限空间内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环境进行强制通风,作业人 员配备长管、隔离式呼吸器。
8、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9、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且半小时进行轮换。
1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小于等于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11、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配备漏电保护器,采取电缆无破损、设备无尖角、电器元件在受限空间外等措施。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12、作业涉及的材料、人员、作业规范和程序、环境等变更超出作业许可规定时,作业人员撤离,再作业时重新办理许可。
13、人员撤离或作业结束时清点人员、工具,确认无误后关闭作业许可。
(4)、临时用地作业安全要求:
1、临时电源线穿越道路时采取保护套管、盖板及绝缘管等措施。
2、临时线路架空时其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m,穿越普通道路不得低于4.5m,穿越主要干道不得低于6m。
3、临时电缆必须埋设时,埋深小于0.7米,采取套管埋设且设有走向标记和安全标志。
4、临时电源线不能接近热源,不能用导电线捆在易导电的物体上或直 接挂在上面。
5、现场临时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设有防雨防潮措施;配电盘、开关箱内元件及线路周围整齐,一开关下接一条电线,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
6、临时供电设施的对地电压在110V以上时,接地或接零保护,且零线重复接地。
7、移动和手持电动设备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移动电动设备有专用接地线。手持电动设备引线采用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引线长度不超过5米。移动和手持电动设备实施“一机一闸一保护”,漏电保护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8、在一般作业环境选用Ⅱ类手持电动设备,在潮湿环境、金属框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场所选用Ⅲ类手持电动设备。
9、在潮湿的环境,临时用电采用安全电压,临时照明的行灯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金属容器设备(如塔、罐、釜等)内,其电压不得超过12V;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行灯为防爆型。
10、临时照明线路符合制度要求的安全高度,照明开关及插座离地面高度不低于1.3米。
11、用电结束,用电负责人通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及时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
12、作业发生超出时限、环境变更等情况时按照规定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