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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税务局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一篇:税务局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局年初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年稽查工作要点为统揽,狠抓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稽查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年上半年各项稽查工作落实情况

**年,以自治区地方税务

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市地税局组织收入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稽查工作量。上半年实现派案检查共计140户,其中:日常检查130户,专项检查10户;结案户数82户,有问题户数57户,结案率143.86%,选案准确率40.72%,立案率100%;查补总额10,637.95万元,其中:自查查补690.47万元,入库总额2,244.91万元,其中:自查入库559.92万元,查补入库率为21.11%。

(一)认真落实指令性检查项目。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86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做好2013年证券基金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15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乌鲁木齐市重点税源分布特点及行业经营情况,确定我市税收专项检查重点项目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

证劵、基金公司。我局于4月12日派案进行全面检查,4月24日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发《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关于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21号)文件要求,暂缓对30户证劵、基金公司的检查,收回税务检查通知书,由区局稽查局统一安排证劵公司的自查,自查资料统计表由市稽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并将收集资料上报区局稽查局,自查有问题17户,查补税款96.16万元,入库91.10万元;3户基金公司的自查由市稽查局按要求安排落实,自查已结束,均为无问题户。上述自查均已结束,待区局稽查局安排重点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在做好指令性检查项目的同时,安排对全市房地产、建筑安装业、资本交易项目、中介、服务培训机构及区局要求开展的其他项目等指导性检查项目。房地产、建筑安装检查9户,查结3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12万元,入库0.12万元;中介、服务培训机构检查1户,查结1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51万元,入库0.51万元。

(二)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3]97号)的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积极准备,认真落实,邀请43家重点税源企业于4月26日在乌市地税稽查局开展自查查前辅导动员大会,布置安排企业自查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事宜。为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服务保障。截止6月5日43户企业已按要求将自查资料全部报送我局,其中自查有问题22户,自查查补税款563.14万元,自查查补入库304.03万元。自查补税较大企业是中国石油开然气运输公司171.68万元,暂未入库。特别说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分公司所属19个分公司进行自查,其中:有问题6户,补税额均为无力缴纳的挂帐欠税计698.83万元。(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不含四建所属分公司数据)

(三)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发票检查。根据国税发《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对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进行检查,截止6月底已检查完34户,发票有问题9户,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53份,涉及金额422.73万元,查补税款18.6万元。

(四)深入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3]6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协同公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根据区局工作要求,努力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我局积极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协助配合,在集中对非法出售发票方的整治查处中,会同公安共受理假发票案件1起,破案1起,收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新版通用定额假发票1700本,涉案金额达1,067.3万元。

二是在日常案件检查中,结合各种检查形式,注重“买方市场”发票使用的检查,对企业取得发票认真比对核实,共查出25户企业使用假发票406份,涉税金额4,431.4万元,查补税款231.23万元。

(五)自行安排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在落实完成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的同时,根据乌

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对我局稽查工作的要求,安排我局重点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等行业自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共派案检查504户,其中检查有问109户,结论户270户,注销13户,找不到73户,正在检查中及撤案39户。查补税款问题正等待政策明确中。

二、规范稽查管理,提升稽查整体水平

(一)多方收集信息,提高选案质量。以税收

征管软件信息和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税源分布结构,日常、专项、专案、检举等方面传递的信息,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分类稽查案源库。实施人机结合、管查联动线索确定被查对象。今年在选案上着重加大了与各区县局的沟通互动,区县局按月上报各自辖区内初步存在有疑点的线索户,我局再进行分析筛选。为选案准确率提供了基本保证。

(二)规范证据文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严格案件查办时限,规范案件执法文书使用,执法依据援引法律依据准确。推行《稽查证据目录(试行)》,增强证据意识;实行稽查成果通报,按月通报稽查完成情况,按照《稽查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三)严格程序规定,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格程序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落实三级审理制度。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使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上半年共召开局审委会2次、所审委会8次,审理稽查案件54件,上市局审委会案件2件,查补税款共计1,900.00万元。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及时限缴入库,针对难以执行的案件,多种渠道采取措施,主动与银行等单位联系,冻结银行存款、强行扣缴税款等清缴税款入库;加大对新税收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及时准确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手段,不断规范我局的执行工作。上半年采取税收强制措施2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1件。

三、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一)重视检举案件受理查处。严格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检举案件受理、查处、检举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检举案受理及时;检举案件、上级交办、转办案件查处及时;检举奖励兑现及时。上半年电话受理检举咨询25件,受理检举案件17件(其中:区稽查局交办4件),派案检查17户,已查结4户,其中:有问题户4户,查补税款42.7万元,罚款7.5万元。入库税款8.3万元,罚款7.5万元,滞纳金3.1万元。检举奖励及时兑现1户,共计奖金1.78万元,执行违法违纪行为零投诉。

(二)加强管查联动配合。认真落实管查联动线索报告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检查线索。加强稽查建议反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找出征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提出建议。上半年管查联动线索户派案检查151户,已查结35户,有问题23户,查补税款92.69万元,罚款6.47万元。

(三)重视案件协查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协查台账转交签字落实到人制度,并整理了一套较完善的协查文书,将协查工作规范化。对上级转办、同行单位要求协查的案件,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协查案件查办质量,争取在最短时间进行反馈,有力地配合了各地税务机关查办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协查案件8件,均已按期恢复。涉及协查发票43份,有问题发票20份,涉及金额248.24万元,查补税款6.23万元。

(四)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以围绕“税收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思路,落实税收宣传月的计划。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一是我局在办公楼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税收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出版一期反映税法宣传内容的板报,选送的《俯瞰南湖》摄影作品,在举办的第22个税收宣传月书法、书画、摄影展中展览。二是将自治区地税局编辑的税法宣传册通过扫描仪把《税收基础知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制成图片在天山网发布,受到纳税人的欢迎,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三是将编辑的《个人纳税指南》送到纳税人手中,及时向财务核算人员进行税法宣传,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受到纳税人好评。上半年我局通过媒体公告涉税违法案件5件。

四、队伍管理建设落实情况

(一)加强素质培训,提高整体水平。年初,我局举办以征管法、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各税,以及由人教科、法规科、办公室针对相关规定、文件为内容的培训。本次培训不仅是参加市局竞聘上岗的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而且使得稽查局全体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丰富。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市稽查局同样注重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重视电子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培训,建立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奖励,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上税校的远程教育功能,搞好经常性的全员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今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试中,市稽查局取得了综合成绩第一的好成绩,这与平时的全员培训和稽查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奋学习是分不开的。

(二)抓干部廉政教育,打牢队伍思想防线。强化廉政教育的先导作用,发挥廉政的监督、制约、督导作用。我局在建立完部廉政制度的同时,一是从承担责任入手,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一个干部不掉队、确保稽查局不拖市局后腿;二是对内从稽查服务、执法程序、廉政纪律方面严格监督;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背靠背监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稽查人员监督力度。1-6月对外发送廉政监督卡36余份,回执20份,无一份有执法不当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总结上半年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在对重点税源企业自查中发现:一是企业较多关注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而忽视了非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如资金占用费、收取的逾期付款利息及罚息收入;二是企业对发放福利、赠送礼品等未足额代扣代缴人个所得税;三是多数企业对其他各税重视程度不够,不是漏报就是少报;或是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

(二)在对劳务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一是对劳务公司缺乏规范管理,混业经营问题严重,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二是劳务派遣在税收管理中也出现征收依据界定难的问题,部分企业从形式上筹划劳务派遣成就条件,利用营业税余额征税的优惠政策,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

(三)在自查中大多数企业反映发票查询比较困难,在查询发票过程中经常存在查无信息、开票金额收款人不符、开票日期有所差异等问题,经过企业多方核实该发票为真等情况。

(四)新形势下稽查工作难度不断加大,需要稽查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加强全方位业务培训,改进稽查方式,完善稽查手段,提高稽查技能,是目前稽查工作重点。

六、2013年下半年稽查工作思路

依据稽查工作要点,继续加强落实稽查工作计划,确保稽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按照区局稽查局对全年稽查工作的部署,做好证劵基金公司指令性专项检查。

(二)按照区稽查局要求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发票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做好重点检查前各相关行业政策业务学习,确保检查任务完成。

(三)不断完善管查联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互通反馈。使管查联动真正发挥其互动作用,通过管查联动来规范某个行业的税收秩序。

(四)配合区局稽查局完善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功能,做好稽查查账软件在我局的全面使用。

(五)做好案件复查工作。对检查已结案的案件,要加强在执法程序,证据合理、合法、有效性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纳入目标考核。

(六)加强涉税违法案件分析,定期召开稽查案例分析会,解剖涉税案件违法行为的手段、规律和特点,总结归纳行业检查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水平。

(七)积极配合公安、国税做好打击制售假发票卖方市场专项整治;加强与税收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发票买方市场的管理检查,规范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

(八)积极主动向上级局多请示汇报,加强与相关处室的沟通联系,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按要求及时安排,尽快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第二篇:税务局(稽查局)

附件

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号

_______________:

我局(所)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对你(单位)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1.2.

(二)……

二、处理决定

(一)1.2.

(二)……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将

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

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

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印章)

年月日

使 用 说 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各类税收违法行为依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作出处理决定时使用。

3.本决定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被处理对象名称、查证的违法事实及违法所属期间、处理依据、处理决定、作出处理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作出处理决定日期、处理决定文号、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途径。

4.本决定书的主体部分,必须抓住税收违法行为的主要事实,简明扼要地加以叙述,然后列举处理的依据,写明处理结论。若违法事实复杂,应当分类分项叙述。

5.本决定书所援引的处理依据,必须是税收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并应当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和有关条款。

6.“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到将 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其中强制执行措施仅限于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适用,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8.本决定书文号字轨设为“税处”,稽查局使用设为“税稽处”。

9.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三份,一份送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份交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征管部门,一份装入卷宗。

第三篇:2014年税务局稽查局基层建设工作总结

2014年税务局稽查局基层建设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体系建设、管理基础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通过基层建设内涵式建设活动的开展,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管理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文化活动不断深入,切实形成管理规范、标准严格、充满活力的稽查工作局面,为提升我局稽查工作层次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创建“六好班子”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突出班子建设思路,提升领导班子施政水平

今年4月,省市局配齐了新一届局党组领导班子。我们紧密联系地税稽查工作实际,把握“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工作基调,把班子创建与内涵式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完善有机联系、相互配套并有效运行的领导班子创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领导班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注重包括服务、管理、队伍、素质、文化等要素内在品质的提升。一是将班子建设与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结合起来,重点突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廉政准则、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会议精神、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弘扬延安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等内容的学习。二是持续改进作风。围绕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主题活动。依据班子变化实际,及时对整改方案中领导分工做出相应调整。综合建局三年的工作实践,在总结梳理的基础上,分五大类70多项工作和事务,初步形成《稽查局法规制度汇编》;启动深化征管改革、优化处室职能调研工作,经过充分论证,建立健全稽征横向互动、体系上下联动、税警内外协动稽查工作运行机制,彰显党组抓大事、突中心、推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以“抓建促”为先导,继续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基础上,通过大力开展“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主题活动,继续强化群众观点,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落实整改”和“建章立制”为重点,扎实开展“五查”活动和“庸懒散浮”专项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勤于学习、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健康氛围。通过近一年的实践,全局的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我们结合新开发的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将人员去向功能模块加入内部行政管理,使全局干部去向一目了然。其次是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下一步,还将坚持以基层群众和纳税人满意与否作为衡量专项整治效果的最高标准,形成长效管用机制,保证作风建设抓出成效。

二、明确创建目标,积极实施创建工作

继续狠抓我局层面和一线处室基层窗口单位的创建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年初制定我局2014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示范单位创建规划,同时督促各一线处室抓好新一轮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达标(优秀/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各处室在去年创建基础上争创更高等级的创建目标,今年,有6个科室申报“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达标窗口”,6个科室创建“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优秀窗口”,6个科室向市局申请创建“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示范窗口”。截至目前,累计80%基层窗口单位达标,60%基层窗口单位优秀。牢固树立“艰苦创业、爱岗守责、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四种意识,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实施、上下联动的原则,切实加强“六大建设”。

(一)突出重点,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各基层窗口单位自我加压,提前安排部署学习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

(二)全面提高,加强学习型科室建设

以加强稽查干部知识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实践,开展“如何查好帐”、“低碳环保我先行”专题座谈交流活动。开展教育培训管理,认真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稽查例会、案件分析。

(三)规范执法,确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规范稽查流程。如案件分配、案件过程管理、工作汇报、案件交流、大要案分析等制度、日常教育学习、廉政教育、台账管理、内勤资料管理等制度。克服种种困难、严守纪律、加班加点,实施重点稽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更新税收稽查管理理念,积极学习运用现代化查账手段,加强稽查效能管理,促进稽查成果交流。

(四)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定期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培养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开展“送温暖”活动,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谈心、召开科务会等形式,征求干部意见,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起到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作用。

(五)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读一本书、观看一次录像、参观一次反腐败图片展、听一次反腐倡廉报告、进行一次廉洁从政知识测试)活动,并且认真撰写廉政学习笔记。积极实施廉政文化建设,继续贯彻执行“稽查服务卡”、“廉政回访制度”、“首问责任制”等服务举措,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一年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体系建设、管理基础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通过基层建设内涵式建设活动的开展,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管理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文化活动不断深入,切实形成管理规范、标准严格、充满活力的稽查工作局面,为提升我局稽查工作层次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创建“六好班子”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突出班子建设思路,提升领导班子施政水平

今年4月,省市局配齐了新一届局党组领导班子。我们紧密联系地税稽查工作实际,把握“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工作基调,把班子创建与内涵式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完善有机联系、相互配套并有效运行的领导班子创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领导班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注重包括服务、管理、队伍、素质、文化等要素内在品质的提升。一是将班子建设与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结合起来,重点突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廉政准则、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会议精神、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弘扬延安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等内容的学习。二是持续改进作风。围绕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主题活动。依据班子变化实际,及时对整改方案中领导分工做出相应调整。综合建局三年的工作实践,在总结梳理的基础上,分五大类70多项工作和事务,初步形成《稽查局法规制度汇编》;启动深化征管改革、优化处室职能调研工作,经过充分论证,建立健全稽征横向互动、体系上下联动、税警内外协动稽查工作运行机制,彰显党组抓大事、突中心、推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以“抓建促”为先导,继续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基础上,通过大力开展“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主题活动,继续强化群众观点,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落实整改”和“建章立制”为重点,扎实开展“五查”活动和“庸懒散浮”专项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勤于学习、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健康氛围。通过近一年的实践,全局的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我们结合新开发的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将人员去向功能模块加入内部行政管理,使全局干部去向一目了然。其次是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下一步,还将坚持以基层群众和纳税人满意与否作为衡量专项整治效果的最高标准,形成长效管用机制,保证作风建设抓出成效。

二、明确创建目标,积极实施创建工作

继续狠抓我局层面和一线处室基层窗口单位的创建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年初制定我局2014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示范单位创建规划,同时督促各一线处室抓好新一轮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达标(优秀/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各处室在去年创建基础上争创更高等级的创建目标,今年,有6个科室申报“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达标窗口”,6个科室创建“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优秀窗口”,6个科室向市局申请创建“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示范窗口”。截至目前,累计80%基层窗口单位达标,60%基层窗口单位优秀。牢固树立“艰苦创业、爱岗守责、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四种意识,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实施、上下联动的原则,切实加强“六大建设”。

(一)突出重点,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各基层窗口单位自我加压,提前安排部署学习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

(二)全面提高,加强学习型科室建设

以加强稽查干部知识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实践,开展“如何查好帐”、“低碳环保我先行”专题座谈交流活动。开展教育培训管理,认真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稽查例会、案件分析。

(三)规范执法,确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规范稽查流程。如案件分配、案件过程管理、工作汇报、案件交流、大要案分析等制度、日常教育学习、廉政教育、台账管理、内勤资料管理等制度。克服种种困难、严守纪律、加班加点,实施重点稽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更新税收稽查管理理念,积极学习运用现代化查账手段,加强稽查效能管理,促进稽查成果交流。

(四)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定期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培养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开展“送温暖”活动,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谈心、召开科务会等形式,征求干部意见,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起到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作用。

(五)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读一本书、观看一次录像、参观一次反腐败图片展、听一次反腐倡廉报告、进行一次廉洁从政知识测试)活动,并且认真撰写廉政学习笔记。积极实施廉政文化建设,继续贯彻执行“稽查服务卡”、“廉政回访制度”、“首问责任制”等服务举措,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以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为重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大力开展“业务骨干、专业知识、岗位专题、更新知识”四级专业化培训,全方位提升稽查干部综合能力。组织参加局(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轮训班、科所长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稽查业务高级研修班和省级稽查能手培训班等12班次500余人次培训。同时,将两区四县稽查局干部纳入业务培训中。组织参加省局人才库选拔,我局有21名同志入选省局稽查人才和其他人才库。在2014年“四师”考试培训中,我局参加报名注税考试46人,实际报名考试54人,报考率达117.39%,参考率108.69%,共有10人通过15门次科目,较好地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四师”考试目标任务。在学历教育中,有5名同志获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省局“稽查能手”评选活动文件下达后,从6月份开始,我局先后组织全市稽查系统60名干部分批在辽宁税专和西北税校进行四次集中培训,经过初选、复选、培训等一系列工作,最终选拔出46名能手参加了省局竞赛活动。下一步,我将继续抓好业务培训,为明年全员稽查业务基础知识测试做好准备工作。

(二)坚持“倾情带队”和“善待严管”理念,在工作中关心关爱干部、培养使用干部。为干部搞好服务,搭建舞台,建立机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向省局党组、市局党委、省市公务员局领导汇报沟通,解决了14名同志晋升主任科员问题,新提任5名科级干部,在市局支持下,为一名军转干部解决了副调研员职务问题。另一方面是严管,就是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今年,通过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狠抓局处级领导带班制度和干部去向电子动态显示、挂网显示等工作,推动了全局作风纪律的好转。在推动工作进程中,我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围绕“停车难不难、饭菜好不好、电灯亮不亮、空调转不转、饮水净不净”等事关干群切身利益的细小问题做工作。今年以来,争取省市局、财政、规划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对本局院落进行了提升改造。一是对后二楼危房进行了拆除,租用了新的职工食堂、会议室、职工之家,为干群提供温馨和便捷的餐饮条件和活动条件。二是对后四楼会议室、办公院落地面、外立面等进行集中改造,建立稽查局文书档案室和资料查阅室。三是围绕解决公务用车、执法用车以及干群私家车停放等老大难问题,在院内建设立体车库,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尽快开工。四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办公环境,从粉刷楼道、更换橱窗、检修空调做起,尽力为干部职工营造一个舒心的办公环境。五是会同局工会,组织包括老干部、派遣员工等在内的体检,让大家工作、服务和生活上安心。

四、围绕稽查内涵式发展战略,不断创新稽查工作方法

(一)不断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稽查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强化与征管部门的互动机制,建立“定期联席总结、互相通报成果、及时交流信息、相互加强监督”的和谐稽征机制。通过深化“四位一体”征稽互动模式,切实加强与征管、税源、评估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征管与稽查之间的内部联系制度、双向反馈制度、稽查问责制度,以稽查促管理、以稽查促评估、以稽查促遵从,让稽查部门成为推动和强化税源管理的“助推器”。目前,分区分片的互动机制已全面形成,预计稽查拉动系数在200%以上,预计查补2个亿收入。二是制定促管防控执法风险实施办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到因地制宜。出台《稽查局稽查促管防控执法风险实施办法》,有效防范稽查执法风险,提升稽查工作整体水平。完善《稽查大要案件管理办法》,编印《税务稽查工作制度汇编》,形成覆盖稽查工作各个环节的体制。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制定《稽查执法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对稽查执法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实行“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方法,注重痕迹管理和风险控制,推行稽查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开展“一级稽查”试点,尝试稽查“挂牌选案”。实施“稽查综合考核”办法,建立三级考核机制,增强风险管理持续改进能力。制定稽查业务操作规程,制定工作流程图,细化操作规程,强化过程控制。总结重点税源企业和部分行业稽查经验,编写工业、商业、其他行业和信息化管理企业四大类的检查提示,形成指导检查工作的操作范本。开展“稽查规范落实年”活动,督促稽查人员学规范、严执法、防风险,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信息协查和“五级审理”,促使系统稽查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总局及省局稽查局推广运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的总体部署与工作要求,举办全市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培训会,邀请省局相关人员对税务稽查案件协查业务及制度、协查系统操作流程、协查系统技术支持与维护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培训。同时,大力推行“五级审理制”,规定每起案件严格按照“稽查处综合科初审、审理人员正审、组长复审、审委会办公室会审、局长终审”的标准流程运行,促进稽查工作程序的规范性。二是电子查账工作稳步推进。出台《税务稽查电子查账工作制度》,完善调帐有效方法,提高实施“电子查账”的有效性。优化运用电子查账应用软件的软硬环境,保持与软件开发公司的联系和合作,不断提高电子查账软件的操作性。在省局信息处支持下,组织两期电子查账软件培训,结合省局第二届稽查能手竞赛,在西北税校组织两期共60人参加的电子查账培训,着力提升稽查干部电子查账能力。及时补充和配备各类企业财务软件、高速数据克隆装置、解密工具以及数据管理工具,为全局大力应用电子查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内部行政管理,促使内部管理机制高效运行。

按照“一切语言文字化,一切事项数据化,一切行为规范化”的总要求,梳理和完善稽查重点工作制度,确保把稽查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优化机构职能,实现机关处室“实体化、专业化、扁平化”管理,切实做好机构、人员、岗责的资源配置,统筹规划,建立“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工作模式。强化处室、科室间协调配合,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规范公文审批程序及督查督办工作,继续实施局处科三级带班制度。坚持人事工作规范管理:2014年新提任科长2名、副科长3名,主任科员14名,办理退休手续5人,承办1名副调研员职务晋升事项。坚持财务工作严格核算: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加强对机关的财产管理,规范操作政府采购,认真编制预决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好安全工作的制度落实,加强节假日及夜间安全值班,保障内部管理机制的顺畅运行。

五、按照我局党建新思路,不断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

按照市局党建新思路和局机关党委“支部建在所上、任务党员担当、考核基层抓起、效能整体发挥”党建工作新思路,大力开展党建基础工作。一是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理论学习,通过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报告会、开展党建调研活动等多种形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抓组织建设。2014年新吸收8名优秀干部为预备党员。新选任党总支书记及委员4名。积极开展“税务路上新长征健康环保健步行”主题党日活动,被市局评为“最佳党日”。认真组织“七一”表彰推荐,评选出一批优秀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三是抓作风建设。教育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发挥先锋作用、切实转变作风、促进中心任务完成。四是抓制度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以稽查局绩效考评系统为载体,大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建带三建。

六、发挥地税文化引领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地税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党、政、工、妇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一是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按照《陕西省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要求,以全国文明单位为最终目标,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处室创建工作。综合处被市直机关文明委命名为2013市直文明处室。二是大力开展群团活动和帮扶工作。走访慰问在职及离退休困难干部职工38人。六一前夕,与爱心帮扶基地钟楼小学联合举办读书活动;征集14周岁以下儿童及家庭最美笑容,制作照片墙;开展“走进大自然展示生活美”活动,组织干部子女参观陕西自然博物馆。七月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习仲勋陵园。八月集中慰问一批表现突出、生活困难的军转干部。三是深化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开展志愿组织注册登记工作,注册中华志愿服务网,积极筹划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将志愿者服务融入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及时收缴“爱心救助基金”。四是积极开展稽查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市委读书月、市局“乐读尚学·书香地税”全民阅读活动,创建容纳2500册图书的职工书屋,积极开展“地税情”征图文活动,深入开展“走群众路线、树群众典型,寻找最美地税人”活动,通过挖掘我局总经济师任有杰同志的先进事迹来感染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弘扬好作风,集聚正能量。积极组织开展“我为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言献策”、“西安新八景”征文活动。

七、以作风纪律整顿为抓手,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合力。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订《反腐倡廉建设暨落实〈工作规划〉分工一览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活动,局党组在履行“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党组成员讲党课,并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听取分管处室负责人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整治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衙门作风”。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加大对作风建设责任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按照“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的要求,落实作风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形成用“签字背书”的方法推动履职、落实责任和倒查追究责任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通过宣传辅导,将纳税服务融入稽查工作始终确保纳服工作取得实效。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深入开展“三转三提”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四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落实“党风廉政教育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公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内容。认真组织原创诗歌、廉政调研文章征集活动,使廉政文化内润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有效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辐射力、感染力。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局总体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基层建设内涵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坚持工作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建设的生机与活力,全面提升基层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四篇: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二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二○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在市局和省局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局总体工作思路和省局稽查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全员素质培养,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完成稽查收入16525万元,占年税收收入计划的1.06%,占年稽查任务的42.3%,比去年同期增加4594万元,增长38.5%。其中,四环节检查纳税户415户,有问题363户,选案率87.5%,稽查查补收入1851万元,占稽查收入的9.4%,比去年同期增加329万元,增长21.6%;企业自查473户,有问题385户,企业自查等非查补收入146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265万元,增长40.97%。

一、严格执法,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上半年,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稽查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

一是查处大案要案。全系统克服因企业自查影响大案要案查处的客观因素,从主观上强化查处大案要案意识,尽心竭力查处大案要案。加强在查前的调查研究,对疑点多的企业,审理部门提前介入,使案件的定性更加及时、准确,同时选择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在新闻媒体和专业刊物上曝光,提高稽查震慑力。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大案要案10件,查补入库总额540万元,其中市局稽查局查处2件,入库109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各县(市)区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为组长,稽查、征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了发票整治重点行业是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餐饮娱乐业、服务业,整治重点区域是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曹妃甸新区、唐海县。截至目前路北区局接到群众举报,查处伪造的税务机关建筑业代开发票3份,涉案金额600万元,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办。

三是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按照省局的安排部署和各县区实际情况,全市地税稽查系统组织开展了外资企业、长亏不倒企业、房地产和建筑业、医药经销行业、长期未实施稽查的中小税源企业等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51户,入库总额924.82万元。

四是重视涉税举报案件和案件协查工作。全系统认真落实《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涉税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严格责任制度,突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整体意识、协作意识和效率意识,对重点举报案件及时跟踪,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协查的工作效率与质量。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涉税举报案件32件,查补入库总额168万元,其中市局稽查局受理涉税举报案件14件,查补入库总额28万元。市、县(市)区两级稽查局受理上级交办、其他部门转办及本身受理税务协查案件131件,涉案发票398份,涉案金额12690万元。

二、依法行政,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全市地税稽查系统积极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工作考核机制,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是召开业务汇报会。定期听取检查科、组的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5月份,市局副局长张永利、调研员王铁良来我局听取了各科1-4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局领导召集检查组长会议,听取了各组检查情况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予以研究、协调、解决,促进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严密组织企业自查。上半年,市局稽查局联合直属分局先后三次召开由相关企业财务负责人参加的查前告知会议,对稽查局概况及查前告知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查前的注意事项进行了阐述,并发放查前告知文书、承诺书及企业纳税检查自查表,对纳税人查前准备和自查自纠相关事项进行告知。上半年市局稽查局共对486户企业实施了查前告知,企业自查入库938万元。

三是实施分级分类和上选下查的工作方法。今年以来,市局稽查局通过对所属县(市)、区

纳税前30名的企业进行全面分析、筛选,确定116户企业进行直查,指定79户企业作为上选下查计划。目前基层稽查局对部分上选下查企业正在检查中。

三、提升素质,推进稽查队伍建设

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塑造一支过硬的稽查队伍:

一是做好人员思想工作。今年上半年,市局调整稽查局领导班子,科级领导干部变动较大,全局人员思想浮动,局领导及时掌握人员思想情况,以科为单位加强正面教育和沟通,广泛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

二是提高全员道德修养。根据上级部署,在全局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领会领导讲话及相关资料,做到组织到位、思想到位、工作到位,坚持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开展了读书活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更新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全员修养。

三是加强业务素质培养。注重全员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鼓励大家以多种形式对税收政策及相关知识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今年上半年,邀请市局政策法规处的专业人员,对全体稽查人员进行了一次涉外税收法律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了检查人员的涉外知识。

四是注重廉政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两书一卡”及科级以下人员《干部廉政情况申报表》、《干部勤政情况申报表》等廉政档案;坚持采用《廉政回执卡》制度、电话回访和下户走访等形式监督检查人员在企业的廉政执法情况,掌握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全员的廉政教育,组织全体人员到河北冀东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第五篇:国家税务总局武汉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武税稽罚告〔2018〕24号

武汉千重鼎业塑料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7MA4KL4UM9G)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18年8月24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通过外调、取证、核实情况如下:

(一)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情况:据武汉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提供证据证明该单位于2016年2月26日认定为非正常户,属于直接走逃失踪且不纳税申报的情形。(见证据一、六、七)

(二)发票流(见证据二、三、六)

通过查询金税三期系统信息,该企业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26日合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0份,发票代码: 4200161130、发票号码:02265571至02265620、03006597至03006621、02228975至02228999、发票号码:03025230至03025279,开具金额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4200152130,发票号码:02265571至02265620、03006597至03006621、02228975至02228999 03025230至03025279,开具金额14,826,120.30元、税款2,520,440.50元,根据国务院第58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对武汉千重鼎业塑料贸易有限公司对外开具的1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4200152130,发票号码:02265571-02265620、03006597-03006621、02228975-02228999 03025230-03025279,开具金额14,826,120.30元、税款2,520,440.50元定性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第十三条,拟

对该纳税人处偷税罚款1,251,743.40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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