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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一篇:关于加快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做大、做强、做精农业支柱产业,不断推进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生态小康县的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适应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逐步发展和壮大龙头加工、购销企业,培育和健全市场体系、标准化生产体系,调整政策、增加投入、改善环境、优化服务,做大做强四大支柱产业,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围绕“建设生态小康县”的总体目标,经过几年的发展,到“十一五”期末全县茶叶年产量达到2500吨,年产值l.2亿元,茶园面积发展到5.8万亩,其中良种茶园3.2万亩以上;蔬菜年产值8000万元,面积稳定在28000亩左右;全县肉兔存栏达到50万只,出栏达150万只;山羊存栏6.5万头,出栏5万头,形成产业优势,努力使我县成为山羊基地县。

二、加快发展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

(一)做好产业布局规划。

1、茶叶产业。以xx,xx.xx等乡镇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茶叶生产布局。在xx茶场基础上,以筱村镇、万排乡为重点开发有机茶;在山洋坪茶场基础上,以xx,xx、xx等乡镇为重点开发绿色食品茶叶。在海拔300米以下的区域,重点种植早生、特早生品种,发展早茶;在海拔500米以上的区域,发展高山茶.以生产名茶为主的区域,重点发展良种茶园;以生产优质茶和大宗茶为主的区域,在发展良种茶园的同时,保留并选育推广本地群体种茶园。

2、蔬菜产业。我县区域内,海拔600米以上地区可大力发展高山蔬菜生产,400米以下的低海拔地区以发展大棚蔬菜为主,海拔400-600米之间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和蔬菜发展水平,可酌情发展大棚蔬菜或高山蔬菜。

3、食草动物产业。以丘陵山地为特征的泰北区,可利用草场1.17万公顷,以xx等乡镇为重点建设山羊西北产区;低中山的泰中部,可利用草场0.82万公顷,以xx等乡镇为重点建设山羊西南产区,拟扩大现有种羊场的规模,努力使我县成为浙南闽北山羊繁育中心。肉兔生产以xx及xx公路沿线两侧地区为重点,形成肉兔产业集中产区。

(二)加快基地建设。

1、茶叶基地建设。鼓励开发新良种茶园,成规模、新开发的良种茶园,作为新开耕地予以落实扶持政策,新发展良种茶园基地面积200亩以上的,县政府给予奖励;鼓励成片开发茶园,引导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的转包、转让、租赁、入股等多种形式,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并向茶叶种植大户集中,推进茶叶规模化经营;鼓励繁育xx本地良种茶苗,加快良种化步伐。对建立无性系良种扦插苗圃2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对争取到的省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县财政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

2、蔬菜基地建设。以乡镇为单位建设大棚或高山蔬菜基地,并且达到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要求的,年生产规模达1000亩以上的,当年给予建设单位1万元的奖励,年生产规模达2000亩以上的,当年给予3万元的奖励。

3、食草动物基地建设。依托省山区海岛特色畜牧业(食草动物)项目建设的契机,创建山羊和肉兔示范乡,带动和辐射全县发展食草动物。鼓励发展食草动物,凡每户饲养山羊在100头以上、肉兔400只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棚舍补助款2000元;山羊200只以上,肉兔500只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棚舍补助款3000元。扶持食草动物良种场的发展,鼓励人工栽培牧草,对种植优良牧草的,每亩补助种子费10元,牧草新品种引进试种一个品种10亩以上,每个品种补助500元。建立xx县食草动物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繁殖优质种苗、先进技术推广、贫困户养殖食草动物小额贷款的贴息补助,同时,设立食草动物基地奖励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建设食草动物基地。山羊存栏3000头以上或肉兔存栏2万只以上当年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山羊存栏5000头以上或肉兔存栏5万只以上当年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三、依托生态优势,发展绿色产业

根据绿色农业的要求,推广和普及无公害生产技术,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鼓励和扶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安全、卫生认证。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颁证的按照泰委[2003]17号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四、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推进支柱产业发展

(一)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

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培育一批市场

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每个产业培育2个以上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

1、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用地,需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上缴县本级的土地出让金,给予返还95,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企业一次性上交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分期分批缴纳,分期分批

及时返还。也可以通过租赁使用土地方式,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给予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2、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对从事农业支柱产业生产的重点龙头企业,县内征收的政策性规费按最低限的30收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私建项目标准计算),税务部门要对新办农业支柱产业的企业采取减征、免征所得税或先征后返的形式,予以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改善服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围绕四大支柱产业引进、兴办的各类企业注册的条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电力、电信、水务等部门要予以优惠和照顾。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100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专门用于支柱产业的产业化和规模经营项目的扶持,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农业基建和支农国债等农业专项资金,在不改变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性质的前提下,要重点用于支柱产业的龙头企业和规模种养业主的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科技培训和农产品品牌创建。县财政按企业对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给予相应奖励,奖励金额按企业当年比上年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增长部分的30计发。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实力强、资信好的企业核定授信的额度。允许企业以自有不动产、动产以及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有关部门要做好权证确认和相关服务工作。

4、实施人才支持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龙头企业就业,人事关系允许挂入县人才交流中心,企业科技人才的管理纳入正常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范围,技术工人可以通过培训参加工人技术等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龙头企业业主及企业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子女,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学校就学,并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农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全县农业技术人员力量,定期组织一批技术骨干到重点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增强龙头企业的技术力量。

5、落实奖励措施。县财政要安排2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主要是2006年xx农业博览会),从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20万元对在经营业绩和带动作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龙头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和10万元。蔬菜加工企业和本县农户实行“订单”生产,并且年带动发展蔬菜3000亩以上的,当年给予2万元的奖励。

(二)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发展农产品购销队伍。认真贯彻《xx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经营大户、科技人员领办或参与组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从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5万元用于奖励示范性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对带动力强、农民参与面广、成效显著的合作社、专业协会,经县农业部门考核后,给予适当补助。大力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营销队伍,对购销量大的购销大户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县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全县“十佳”农产品经营大户评选表彰活动,受表彰的“十佳”每人颁发奖金3000元。

(三)加快茶叶初制厂标准化改造建设。狠抓标准化茶厂建设和茶厂改造,引导家庭型向工厂化加工转化,稳定提高茶叶质量。鼓励兴建标准化新茶厂或对符合要求的茶厂进行改造。新建或改造茶厂达到省级茶叶加工厂标准的,县财政按实际投资额予以贴息二年,年贴息率为5。今年继续从扶贫资金中安排2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安排10万元、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20万元,统筹使用,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用于扶持茶厂优化改造。对已通过QS认证的茶厂,县政府给予奖励。

(四)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三杯香”茶叶和“九峰”牌蔬菜品牌,要千方百计把xx茶叶统一到“三杯香”品牌上来,并集中各方力量,加大对这2个品牌的宣传力度。县政府安排一定的经费做好“三杯香”证明商标申报,启动“三杯香”茶原产地域保护工作。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或新获省、市名牌产品的,分别予以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五、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一)强化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大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依托“农民知识化”工程和“绿色证书”培训,采取多样形式,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力争使每个农户都掌握一到两门农业支柱产业开发方面的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为农业支柱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和服务保障。

(二)开展科技示范。茶叶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纳税10万元以上,带动两个专业合作社、茶农100户以上,给予奖励5万元,科技示范户带动农户10户以上,使每个农户增加收入500元以上的,给予2000元奖励。年种植蔬菜15亩以上,在当地起到蔬菜生产科技示范作用,生产效益在当地蔬菜生产平均效益以上的蔬菜种植大户,定为蔬菜科技示范户,给予2000元的奖励。兔年出栏200只、羊年出栏100头以上,在当地起到养殖科技示范作用,生产效益在当地养殖业平均效益以上的养殖大户,定为养殖科技示范户,对给予2000元的奖励。对科技示范户安排科技人员直接进行技术挂沟,在受到自然灾害危害造成经济损失,优先给予安排救灾资金。开展科技示范户生产备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快名优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加快建立名优茶品种试种基地,在试种成功的基地上,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名优茶品种,不断提高全良种茶园覆盖率。鼓励优良品种的引种和推广,引进一个蔬菜优良新品种,在全县内推广面积达5000亩以上,且单位产量和产值比原品种提高10,一次性给予奖励3000元;引进一项蔬菜生产新技术,在全县内推广应用面积达10000亩以上,并使我县蔬菜生产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一次性给予奖励3000元。引进食草动物原(纯)种的给予20的资金补助,引进良种公母羊的每头补助200元,引进良种肉兔的每组补助220元。增加对农业生产的科技投入,科技三项经费中每年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引进和推广资金不低于该资金总额的20。

(四)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农民信箱”工程和“xx农业信息网”的建设,推进信息入乡、进村、到企工程,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发布制度,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农业科技信息和管理信息,指导生产和销售,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做好信息服务。

六、加强对农业支柱产业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茶叶、蔬菜、食草动物等农业支柱产业的重要性,把他们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产业来抓,切实加强对农业支柱产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分工联系主导产业和县级领导联系龙头企业制度,帮助解决相关产业和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树典型、抓示范,及时协调解决农业支柱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务求抓出成效。各乡镇成立农业支柱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加大对农业支柱产业工作的领导力度,并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和扶持措施,努力增加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农业发展基金、科技三项经费等综合扶持资金,以促进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篇:加快发展现代化农业

加快发展现代化农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现代化农业,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具体措施有如下几点:

一、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首先要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其次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第三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第四要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二、在农村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三、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考试,大收集整理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适度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

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四、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五、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第三篇:关于加快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高效农业发展,加速推进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拓展农业发展途径,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产业化至关重要。从我镇农业发展实际情况看,农业结构层次偏低单一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变,“一村一品”和“多村一品”的多经支柱产业仍未形成格局,农业结构调整的空间很大。另一方面,养殖业规模不大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快速持续增长,结合碾庄实际,提出如下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2012年中央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地推进高效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外向化。立足创新,着眼高效,努力打造邳州一流的高效设施农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

(一)设施种植1、2012年全镇新扩设施农业5000亩,重点发展以院上、大兴、六户、宗庙、李集等村3000亩,其他各村每村分别是50—200亩,建设日光温室300个,钢架大棚2000个,主要种植茄子、辣椒、小甜瓜等,实现工厂化育苗、培育新优品种。

2、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种植经营模式,形成产出销售服务一条龙,井墩园区要利用华联欢乐买的资金优势和产销网络,做大做强华联欢乐买碾庄设施园区的绿色设施基地,实现最大效益,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3、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其种植、经营、管理、运行模式要在全镇乃至全市具有示范性、推广性。

(二)、规模养殖

2012年大力发展大、中型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大户三种饲养模式。今年新建规模养殖场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三个,养殖小区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60个,养殖大户200个。全镇生猪、三禽、羊、肉兔饲养量分别达到18万头、600万羽、0.5万只、2万只。林下养殖新增4500亩,努力把我镇养殖业培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三、奖励扶助措施

1、种植业每建成一个标准日光温室(120米长、10米宽)每个以奖代补3000元,日光温室需100亩连片;钢架大棚1500元(100米长、7.5米宽),钢架大棚需连片300亩以上。连片建成日光温室或钢架大棚每一处奖励村2000元,每建成一个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养殖场奖励投资者1万元,每建成一个养殖小区奖投资者3000元。

第四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5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6号)、《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聊办发【2018】4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促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出茌平枣乡特色和生态优势,聚焦聚力“五大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进农业功能布局优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建设产出高效、产品 1 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绿色生态农业,以农业绿色发展引领乡村生态振兴。

2.目标任务。突出农业绿色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5万吨,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企业数量、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到2030年,农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安全,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保护和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努力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到2020年,严守96.9181万亩耕地红线,全市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06个等级,到2030年,全市耕地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水利用系数,不断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363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9%,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力争实现全市废弃农膜基本回收。到203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农业废弃物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

保护和修复田园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 2 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46%,湿地面积达到2万亩,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到2030年,田园、森林、湿地、水域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

二、优化农业绿色发展空间布局

3.落实农业功能区和生产力布局制度。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布局,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分别划定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63万亩、60万亩,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2.1万亩。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以博平镇、冯屯镇、乐平镇、杜郎口镇为粮食核心区域,打造优质专用粮食高产创建基地,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引导粮食生产走“规模化+专用化+优质化”的路子,依托三月柳、鲁星食品等大型面粉加工企业,建设规模化优质专用小麦基地。做大做强高效特色产业,探索培育“名优特稀新”经济作物,围绕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杂粮、中药材等,打造一批品种丰富、集群发展、绿色高效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4.适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开展“粮改饲”试点工作,搞好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到2020年,全县全株青贮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0亩以上。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养殖基地向环境容量大的适宜养殖区域转移,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推广林菌、林药等林下经济模 3 式,推进农林复合经营。到2020年,建成特色经济林基地2万亩以上,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5万亩以上。大力培育农业“新六产”,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拓展农业生态功能,依托自然人文资源,挖掘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传统农耕文化,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培育、支持圆铃大枣生态农业园区、浩佳森林海花园等特色体验型项目,发展文化传承、农耕体验、休闲观光等体验型业态。突出抓好农业“新六产”的“四型业态”,深入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的梯次利用,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支持齐鲁味精、圣康食品等具有示范作用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发展。到2020年,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2个。培育“新六产”示范主体3家。(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5.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深入推进贾寨镇一二三产融合特色小镇建设,集成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到2020年水肥一体化推广面积达到1.5万亩。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建设一批以规模化养殖为基础,以农牧结合、生态循环为发展方向,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畜牧业产业园。大力推进“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广渔业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强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控。(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畜牧 4 局、农机局、水产局)

6.加强农业资源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耕地、水域岸线、湿地等用途管控,严禁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林业局)

7.健全农业绿色扶贫机制。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科学选择精准扶贫产业,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让贫困群众从农业绿色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牵头单位:农业局、扶贫办)

三、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

8.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坚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创建,全面推进建设占用和工矿企业生产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县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推广秸秆还田、土壤改良修复、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综合配套技术。坚持种地 5 养地协调发展,推广粮油轮作等栽培模式,积极争取国家轮作休耕试点。探索耕地质量管理保障机制,完善管控措施,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牵头单位:国土局、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

9.健全农业节水制度。实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加快完善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先进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耐旱品种和节水保墒技术,探索田间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和模式。到2020年,全县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万亩。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到2030年,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牵头单位:水利局、农业局)

10.强化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抢救性收集和普查,科学推进农业野生植物和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点)建设,做好阳谷县野生大豆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强濒危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保存和人工繁育。加大畜禽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利用力度。完善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积极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黄顶菊普查和防治工作,开展综合防治示范技术试点。(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部门: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四、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11.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制度,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完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条款,加大对破坏农业资源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技术指南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理。(牵头单位:环保局、国土局,责任单位:农业局)

12.积极开展农业“四减四增”行动。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深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加快农药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进程,集成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天敌控害等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年,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13、加强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加强农药管理,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和《聊城市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机制。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格农药、化肥、种子等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成立1家以农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集中配送中心,推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分散经营、7 统一标识、全程追溯的管理模式。强化农业投入品或生产经营主体登记备案管理,实施农药、兽药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落实农药、兽药、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制度及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质监局、畜牧局、水产局)

14.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建立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基料化、秸秆生产有机肥等技术,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格局。加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养殖业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通过全市建设的4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基本满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求。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严格执行新的国家地膜标准,依法强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以县为单位开展地膜回收和残留治理试点,加大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力度。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方式,依法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责任,由具有危险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8 积极保障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用地。(牵头单位:农业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国土局、农机局、畜牧局)

五、加强农业生态系统养护和修复

15.养护构建田园生态系统。开展田园生态系统建设试点,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植物篱等田间绿色基础设施,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平衡、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保护和发展地方独特品种,保持农业物种的多样性。推广环境友好型生态种养技术,保护病虫害天敌,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促进动物、植物、微生物“三物”循环。保护和改善田园生态景观,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生态观光、休闲体验功能,培植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茌平县旅游发展中心、林业局、畜牧局)

16.保护水生生态环境。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科学确定放流品种与数量,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厉打击使用“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生态资源。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动河湖管理保护专业化、社会化,打造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在河道沿岸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优先种植苜蓿、牡丹、构树等需肥需药量低、经济效益突出的作物。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2018-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平方公里。(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

17.加强林业和湿地建设。积极培育林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林业产业负面清单制度,严格限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准入。加强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和维护,突出村镇绿化工程建设,推进高标准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2018-2020年,全县新建、改建农田林网化面积4万亩。(牵头单位:林业局)

六、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18.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支撑和人才建设。做大做强县级农业科技园区,推进县级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示范区的布局和建设,规范县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与省农科院、山东省农业大学、聊城大学、市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对接,积极引进千人计划、泰山学者、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聘请有实践经验、能解决基层实际困难的技术专家,组建种植、畜牧、水产、林业等行业专家顾问团。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新品种选育、环境友好型种养、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以及农产品绿色加工储藏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积极推动与国外先进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落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绿色发展管理服务和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探索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 10 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落实生态管护员制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护林员等公益岗位。(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林业局)

19.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继续打造“圆铃大枣”、“十孔莲藕”“茌梨”等农产品品牌,推进优势特色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工作,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到2020年,培育农产品公用区域品牌2个,企业产品品牌10个,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个数达到120个,认证面积与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占比达到60%,启动农业质量提升年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作物品种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双证制”管理,建设聊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暨产销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健康肉供应链建设行动,夯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质监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20.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监测体系。加强耕地、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农业资源环境及农业污染状况监测和预警能力。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推进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覆盖布设、运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发布监测报告。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提升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监测能力。按照国家统 11 一安排,开展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对重要农业资源实行台账式管理。(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国土局、质监局)

七、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扶贫、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水利、旅游、环保、质量技术监督、林业、农机、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2.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机制,整合涉农资金要向农业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加大对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绿色生态类公益项目的后期管护。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建立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贷、保险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持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生态保护修复、废弃物处理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

2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国民教育、新闻宣传、科学普及、思想文化等多种渠道和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农业绿色发展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生 12 产领域、消费领域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技术模式,积极倡导农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4.强化考核奖惩。完善全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制定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县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农业绿色发展情况开展联合督查,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和评估,终期要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涉农财政资金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整体效能。对在农业绿色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第五篇:中共临朐县委关于加快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临朐县委

临朐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

(2011年5月10日)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提高全县农业品牌知名度,不断增强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质量与效益并重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手段,以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为保障,加快品牌农业发展,做大做强临朐农产品安全品牌,推动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发展思路和任务目标

以争创中国名牌、山东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山东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充分挖掘全县农业优势资源,集中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努力打造我县农业整体品牌,以品牌农业发展深化提升区域化建设。2011年争创地理标志产品1个,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3个;2012年争创国家级名牌(或驰名商标)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或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3个。到2015年,争创国家级名牌(或驰名商标)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省级名牌(或著名商标)12个。

坚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指导原则,创新“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发展机制,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

简称“三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为基础,重点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等农业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品牌农产品,2011年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9个(其中种植业示范园区3个),省级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3个;新发展“三品”认证3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7个,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12个。2012年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9个(其中种植业示范园区3个),省级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5个;新发展“三品”认证5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4个,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15个。2013年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15个。2014年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15个。2015年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4个(其中种植业示范园区3个),省级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7个;新发展“三品”认证6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4个,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15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多元化基地建设,夯实品牌农业发展的基础。要广泛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多主体、多元化建设高标准、大规模的基地,特别是重点建设有机、绿色食品基地,实现我县由农业大县向基地大县转变。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基层组织、合作社、协会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公司+合作社+标准化”、“公司+基层组织+标准化”、“公司+农场+标准化”等形式建设基地,形成企业自属基地、合同基地、合作社基地、私人农场等多元化基地格局。每个镇(街道),都要建立1—2个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优势突出的现代农业园区或市级以上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

(二)加大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力度,打造品牌农产品生产安全环境。要加快封闭直供专营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供销社和农村社区中心的农资供应设施,加快镇

村级专营店建设,建立高效运转的直供管理体系。要严格市场“准入制”,进一步完善农药生产、经营“一证(网点证)关两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办法,严格实行农药登记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产品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保证产品登记备案率达到100%,主要产品加贴防伪标识率达到95%。要深入开展农业化学投入品集中整治,彻底根治非法生产、经营高毒高残留化学投入品问题,进一步净化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

(三)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品牌农产品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等农业经济组织是品牌农产品经营的核心和主体,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扶持培育壮大。要深入了解国家、省产业政策和项目信息,从财政、税收、金融借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加大出口退税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扶持力度,暂缓或免收有关费用。要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加大金融部门对涉农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兴企活动,鼓励加工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发展模式,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开展国际质量标准认证,争创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促进企业上档升级,使每个企业都成为发展品牌农业的主体。

(四)确定重点产品,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对现有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名优特农产品进行筛选排队,确定品牌培育方向,并将品牌创建工作落实到各镇(街道)和每个龙头企业。每年都要确定一批农产品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并组织评审推荐一批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使品牌创建工作贯穿始终。种植业要重点抓好蔬菜、果品、粮油基地的优势品种;养殖业要突出建设一批新型现代化养殖场,建立奶牛、肉鸭、肉鸡、生猪等主要畜产品基地。要按照“一村一品,一品一业,一业一社,一社一牌”的要求,积极培育品牌农业,使我县优势农产品品牌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快商标注册步伐,促进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有关部门、企业(合作组织)要高度重视商标注册和产品包装工作,特别是对有较好产品优势但尚无商标的名优特农产品,要抓紧搞好注册,下决心解决农产品无商标、无包装销售问题。对获得“三品”认证的农产品,除鲜活畜禽、水产品外,要按法律规定实行包装销售。在现有农产品注册商标的基础上,今年新注册商标20个,各镇(街道)都要培植2个以上农产品品牌。

(六)搞好“三品”认证,提高产品档次。加强“三品”认证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技术工作人员,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认证机构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按章理事。推行强制性认证,加快“三品”认证步伐。对达到认证条件的基地和产品,及时组织搞好认证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基地和产品都能取得相关认证。加强对获证企业(基地)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准生产行为。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时限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积极营销推介,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凭借品牌优势,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全面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实现市场多元化发展。要注重产品包装形象设计,规范产品包装标识,促进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增值。支持品牌农产品参加国家、省、潍坊市组织的各类农产品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博览会等市场开拓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发展品牌农业纳

入重要工作议程,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成立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增挂“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品牌认证工作办公室”牌子,在全县上下逐步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全县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尽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性互动格局,共同推进品牌农业的发展。县农业局负责品牌农业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推广、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及“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县畜牧局负责畜牧业品牌农产品生产过程指导、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林果产品生产过程指导及质量监管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产业品牌农产品生产过程指导,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有关农业产业政策及上级农业项目争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发展品牌农业经费保障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农产品商标注册,创建驰名和著名商标,品牌农产品市场监管及保护等工作;县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过程质量工作的指导、监管,品牌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以及通过本系统推荐企业争取省级以上有关品牌荣誉称号等工作。

(三)落实政策,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扶持品牌农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切实加大对发展品牌农业的投入,充分调动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预算资金作为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品牌农业的政策

扶持力度,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山东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的企业(合作组织)、新取得的“三品”认证农产品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省级标准化基地(或示范场),按照县委、县政府临发〔2010〕9号文件规定兑现奖励,并加大品牌农业在新农村建设考核中的权重,以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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