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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大全五篇]

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大全五篇]



第一篇: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省**县位于**省东南部,辖×个乡镇×个办事处,×个行政村,×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万农业人口,2011年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精神,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为主。截止2011年底,村集体资金资产总额达×.×亿元,农村集体土地×.×万亩,其中耕地×万亩(二轮承包地×.×亩,园地×.×万亩,机动地×亩),林地×.×万亩,“四荒地”等其它土地×.×万亩。“三资”管理模式主要以会计委托代理为主,以自我管理为辅,其中会计委托代理乡镇达×%,村覆盖面达×%以上。村集体年收益总额达×万元;收益分配总额达×万元,其中,农户分配×万元。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做法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1、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机制,实行专业管理

为了从体制上解决农村财务前清后乱、边清边乱的问题,XX年,县委、县政府把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作为构建农村反腐败惩防体系“五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各乡镇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经管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专门负责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并实行资金、印鉴、账户、票据等“六个统一”。2011年,为了巩固农计会计委托代理成果,我县又完善了会计委托代理办法,实行了以印鉴双管(银行预留印鉴由村报账员和中心会计共同保管)和“审”“计”分离(账前审核和记账分别由不同人员负责)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制度,确保了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2011年,县里依托农委经管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进驻新成立的县农廉中心和县纪委农廉室合署办公,专门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重新和各村签订了“三资”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代理的范围和职责;村里成立三资领导组,配齐了村级报账员和保管员,并定岗定人定职责,形成了资金、资产、资源样样有人管,监督、管理、规范事事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2、建立“三资”清查机制,实行台账登记

农村集体“三资”面广、量多。为了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家底,我们建立了“三资”定期清查机制,统一设置了十二种《三资清查登记表》,从摸清“三资”存量入手,分别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办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按村设立“三账三簿”进行台账登记,“三账”是《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债权债务登记台账》、《资源登记台账》;“三簿”是《银行存款登记簿》,《现金出纳登记簿》、《产品物资材料登记簿》,从而达到 “五清”,即“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益清。特别是针对部分村级资产(资源)经营收益记载不清,兑现不明等问题,统一建立了《资产(资源)经营登记台账》,详细记载了资产(资源)名称、坐落位置、经营期限、承包租赁金,兑现情况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集体利益。凤城镇西关村针对本村低值易耗品过多的实际,又专门建立了《低值易耗品登记簿》,使资产管理更加全面和完整。

3、建立公开招投标机制,实行阳光作业

实行会计委托后,资金管理的漏洞有效杜绝了,可在农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大财务事项的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权钱交易、权情交易等腐败现象,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我们在XX年实施农廉“五大工程“过程中,就明确提出在农村推行小规模工程集中招投标和大额物资集中采购两项制度。乡镇成立小规模招投标中心(大额物资采购中心),工程资金数额较大的,由村民委员会委托乡镇进行,村民代表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2011年,全县组织小规模工程招投标×宗,中标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万元。大额物资采购×起,采购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万元,既做到了增收节支,又一改过去村干部在工程建设中说不清、道不明,群众对村干部说三道

四、评头论足的状况,真正给了干部一个清白,还了群众一个明白。

4、建立农廉网运行机制,实行网络监督

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时间、空间跨度大,必须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为此,我们在“三资”清查结束后,借助全县推进农廉网建设的有利时机,要求全县各村“三资”清查数据全部录入“三资”管理系统,并通过“三资”公开查询平台向群众实行“九公开”,即财务收支明细公开、内部往来明细公开、资产及资产经营收益明细公开、资源及资源经营收益明细公开、大额资产变动公开、财务报表公开、单项统计公开等。群众高兴地说,过去我们只能通过公开栏观看“三资”管理情况,现在不管在哪里,只要有网就可以可以查看,而且可以前后左右对照着看,太方便了。截止目前,全县已有×%的村 “三资”数据上网进行了公开。凤城镇西关村不仅把村合作经济组织“三资”清查结果全部上网进行了公开,而且也把下属村办企业资产也晒到了网上,真正做到了零距离、零时间监督。

5、建立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机制,实行民主决策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后,“三资”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突出问题。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我们于2011年以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的意见》,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管理。坚持用“流程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依次履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公开招投标或集中采购、项目实施、验收决算、公开公示等九道程序。每道程序都在村纪检小组和村务公开的监督下递次进行。不经过“四议”决策的,乡镇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和合同鉴证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不走完规定流程的,不作为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使村级重大事项管理迈上了规范化轨道。

6、建立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操作性强,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我县先后制定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办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从集体资金收入到支出、从资产购建到资产评估、从资源清查到租赁等十八个方面做了规定。芹池镇从落实制度入手,注重“三资”清查资料的归卷整理,实行一村一卷,一卷“五有”,即有三资清查登记表、有清查公示表、有核销资产会议记录(复印件),有乡镇审核表,有三资清查报表,工作轨迹清晰完整。蟒河镇把“三资”管理制度和本镇实际结合起来,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凡不按规定管理处置集体资产,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除依法予以赔偿外,还要按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加强三资管理的责任感。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年来坚持不懈地狠抓“三资”管理工作,特别是2011年全县上下开展“三资”管理工作的专项活动,使“三资”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效:

一是“三资”存量更加夯实。2011年,全县共计核销各类资产×万元(其中债权×万元,产品物资材料×万元,长短期投资×万元,固定资产×万元,在建工程 ×万元),盘盈各类资产×万元,核销各类债务×万元,结转各类在建工程×万元,核实各类经济合同×份,总金额×万元,兑现金额×万元,占合同总金额的×.×%,基本实现了账实相符。

二是“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会计核算、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财务行为有章可循。集体资产“跑”、“冒”、“滴”、“漏”和闲置现象明显减少,保值增值和良性积累机制逐步建立。

三是农村经济发展更加健康。通过公开招租、发包、入股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万元,盘活集体闲置土地、林地等资源×亩,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万元,带动农民增收×余万元。

四是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由于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了三资管理,有效杜绝了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现象的发生,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信访举报案件都呈逐年下降趋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四、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三资”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三资”管理机构和人员仍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状态。三资管理由各级农经部门负责。当前,我县县级农经部门承担着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而类别却是事业单位,且编制只有两名。在去年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把其归为一般技术推广类,与其工作职责严重不匹配。此种状况不改变,三资管理取得的成果将难以巩固。

2、集体不良资产普遍存在。清查中发现,某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总额为×万元,而其中三年以上的就占到×%以上,呈现大量的呆死账。土地资源闲置情况同样不容乐观,特别是山村窝铺土地撂荒现象严重,造成极大的浪费。

3、农村税费尾欠急需清理。农村税费尾欠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就停止了清理,造成农户欠集体的资金无法清理,村集体欠农户的债务却不得不偿还,使集体经济组织十分被动。如果偿还,造成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正常运转。如不偿还,就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几点建议

1、建议对农经机构重新进行“三定”工作。建议从上到下对县、乡两级农经机构重新进行定性、定编、定人,确保农经机构在新形势下能正确行使职能,“三资”管理工作有机构管,有人抓。

2、建议对“三资”管理尽快立法。与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形势相比,法制建设却显得十分缓慢,导致一些侵害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有的甚致不了了之,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3、建议对农村税费尾欠要引起高度重视。建议中央对农村税费尾欠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早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第二篇: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省**县位于**省东南部,辖×个乡镇×个办事处,×个行政村,×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万农业人口,2010年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精神,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

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为主。截止2010年底,村集体资金资产总额达×.×亿元,农村集体土地×.×万亩,其中耕地×万亩(二轮承包地×.×亩,园地×.×万亩,机动地×亩),林地×.×万亩,“四荒地”等其它土地×.×万亩。“三资”管理模式主要以会计委托代理为主,以自我管理为辅,其中会计委托代理乡镇达×%,村覆盖面达×%以上。村集体年收益总额达×万元;收益分配总额达×万元,其中,农户分配×万元。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做法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1、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机制,实行专业管理

为了从体制上解决农村财务前清后乱、边清边乱的问题,2005年,县委、县政府把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作为构建农村反腐败惩防体系“五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各乡镇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经管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专门负责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并实行资金、印鉴、账户、票据等“六个统一”。2009年,为了巩固农计会计委托代理成果,我县又完善了会计委托代理办法,实行了以印鉴双管(银行预留印鉴由村报账员和中心会计共同保管)和“审”“计”分离(账前审核和记账分别由不同人员负责)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制度,确保了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2010年,县里依托农委经管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进驻新成立的县农廉中心和县纪委农廉室合署办公,专门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重新和各村签订了“三资”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代理的范围和职责;村里成立三资领导组,配齐了村级报账员和保管员,并定岗定人定职责,形成了资金、资产、资源样样有人管,监督、管理、规范事事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2、建立“三资”清查机制,实行台账登记

农村集体“三资”面广、量多。为了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家底,我们建立了“三资”定期清查机制,统一设置了十二种《三资清查登记表》,从摸清“三资”存量入手,分别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办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按村设立“三账三簿”进行台账登记,“三账”是《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债权债务登记台账》、《资源登记台账》;“三簿”是《银行存款登记簿》,《现金出纳登记簿》、《产品物资材料登记簿》,从而达到 “五清”,即“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益清。特别是针对部分村级资产(资源)经营收益记载不清,兑现不明等问题,统一建立了《资产(资源)经营登记台账》,详细记载了资产(资源)名称、坐落位置、经营期限、承包租赁金,兑现情况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集体利益。凤城镇西关村针对本村低值易耗品过多的实际,又专门建立了《低值易耗品登记簿》,使资产管理更加全面和完整。

3、建立公开招投标机制,实行阳光作业

实行会计委托后,资金管理的漏洞有效杜绝了,可在农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大财务事项的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权钱交易、权情交易等腐败现象,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我们在2005年实施农廉“五大工程“过程中,就明确提出在农村推行小规模工程集中招投标和大额物资集中采购两项制度。乡镇成立小规模招投标中心(大额物资采购中心),工程资金数额较大的,由村民委员会委托乡镇进行,村民代表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2010年,全县组织小规模工程招投标×宗,中标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万元。大额物资采购×起,采购金额×万元,比预算金额减少×万元,既做到了增收节支,又一改过去村干部在工程建设中说不清、道不明,群众对村干部说三道

四、评头论足的状况,真正给了干部一个清白,还了群众一个明白。

4、

第三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预防农村基层腐败现象发生

××市纪委

按照市纪委安排,我市纪委农风室组织人员组成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部分乡镇,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农村集体“三资”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个别领导干部对当前党在农村工作上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研究不深,没有能够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少数领导干部认为,村级基本没有什么收入,多数地方都成了“空壳”,对农村财务多管、少管都一个样,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因而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力量投入不足,有效措施不多,致使相关的制度规定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村,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也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低,集体资金管理混乱

一是村级报账员老龄化,人员的业务素质低。一些偏远、较小的村级报账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有的不会记账,不了 1

解相关制度规定,有的村甚至根本就没有记账,给村级债权债务的落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账目无法公开,群众意见大。二是财会人员变动频繁。近年来,村级财务人员随村委换届几乎是两、三年一换,同时财务手续交接不清,人为地造成了村级财务混乱,导致财会人员业务生疏,资金混乱,重要材料和账目遗失,严重地制约着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非财会人员插手现金。村支部书记、村长拿着现金不入账,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从一定程度上造成应收款和农民承担费用收缴不明,尾欠不清。

(三)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有的乡村干部把财务公开当做应付上级部门和领导检查的形式,不按规定公开,尤其是未公开群众的重大财务事项,甚至是只把时间改一下,内容还是陈旧的内容。还有的村搞半公开,只公开群众知道的,不公开群众不知道的,或只公开总账、母项,不公开明细账、子项,只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公开。这些导致群众上访现象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我市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一是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细则办法》

等系列文件,通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这一载体,在源头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二是召开了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动员大会,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崔学勇要求,扎实抓好工作,全面铺开,强基固本。三是专门举办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培训班,对22个乡镇的纪 委书记、财政所长、主管会计和533个行政村的报账员进行了培训。

(二)建立中心,规范管理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财政局设立了市“三资”管理中心,配备5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监管。在22个乡镇全部成立了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80余名。固定了办公用房,乡均达到5间以上。软硬件建设全市实行 “五统一”。一是统一为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二是统一安装了“三资”管理软件。三是统一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四是统一票据,市“三资”管理中心为各行政村印制了《用款审批表》、《物资发放表》、《农村劳务支出凭据》、《售货单》等,从源头上解决了农村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报账难问题,遏制了白条的产生。五是统一在乡镇设立“三资”

服务大厅、档案室、招投标中心,规定凡土地、房屋出租、资源发包等一律在乡镇招投标中心进行集中招投标。

(三)严格把关,澄清底数

一是严把乡村财务清查登记关。采取实地勘察与账面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对集体的每一项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盘点校对,确保不漏不错。二是公开公示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后,都在本村醒目位臵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记录,并做好解释和整改工作,做到让群众满意。三是建立台账关。公示结束后,各村建立“三资”台账,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将村“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中心集体管理。

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程序。规定村级支出必须由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方可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各村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确定大额度资金标准,经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批准,报市“三资”管理中心备案。对大额度资金支出除以上程序外,还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并提供四个会议的记录后方可入账。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的“三资”逐月汇总、统计,每月月初统一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

(四)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为确保工作稳妥扎实推进,市领导小组成员分组不间断地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机构设臵、运行程序、工作原则、工作成效等方面,每月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委统一组织进行,分五个考核组,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颁发流动红、黄、黑旗。通过考核达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三、取得成效

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代理农村集体资金13.8亿元、资产9.8亿元。200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9起,党政纪处分19人,整改违规资金29.4万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共组织村级招投标170次,涉及资金85.5万元;资源发包34次,涉及资金15.3457万元;规范经济合同86份;为村组节约或增收资金12万元,有效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以来,群众反映农村财务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比去年同期下降36%;反映土地、宅基地、邻里纠纷的信访事项比过去同期下降了28%。

四、下步打算

(一)财会人员严格实行凭证上岗

一是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队伍。在村级报账员的人选问题上,改变过去那种村委换届村级报账员也要换的不良作法,村级报帐员应直接由村民推荐那些文化水平高,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二是搞好业务培训。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凭证上岗,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规范政务村务公开形式

在公开形式上要多样化,一是利用“村务通报”进行公开。各村将每季度的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等以村务通报的形式,发至每一个村民代表手中,由村民代表负责在所联系的户中传阅。二是在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上定期公开。三是坚持公开栏定期有效地公开等等。

(三)加强法纪惩处机制,坚决惩治腐败

要加大对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的突破口和执法的中心环节。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手软。

第四篇: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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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摘要: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要求更加强烈,任务更加艰巨。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加大三资管理工作推进力度,按照“过程全监管,范围全覆盖”的总体思路,创新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管理手段,构建农村三资监管新模式。本文简要介绍了应该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4-0043-1

正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紧迫感。目前,农村“三资”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农村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不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二是土地权益和“三资”处置成为农村群众信访举报的热点问题,影响了农村和谐稳定。三是一些村组的财务制度不落实,执行效果不理想。四是农村土地流转、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高发,问题比较突出。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准确把握“三资”监管的工作定位

我们必须将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作为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力促集体经济“增资减债”“增收节支”“增效堵漏”,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牢固树立群众第一的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取得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地措施,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具体指导,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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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各职能部门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加以指导,准确把握委托代理权限,正确处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保障规范运作,有效监督。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首先,要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和财务公开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其次,要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第三,要完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资源登记薄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切实提高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

细化集体分配制度。一是完善村级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联动预算机制。二是完善股东分红制度。建立股东分红增减机制,严控超额分红和变相分红;细化资产交易制度。建立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交易行为透明化、集体收益最大化;细化财务监管制度。一是规划建设农村财务监管平台。二是加强农村审计和责任追究;扎实推动管理要求的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台账建设。要认真运用清产核资的工作成果,按村设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债权债务登记台账》《资源登记台账》和《银行存款登记薄》《现金出纳登记薄》《产品物资材料登记薄》等“三账三薄”进行台账登记,达到“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入清等“五清”。二是抓好债务控制。各镇街进一步做好村组增资减债和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市村组负债率控制在22%以内。三是抓好薪酬管理和账款追收。

要强化措施,确保落实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乡村,加强调研指导,开展监督检查。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标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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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工作有具体目标要求,整体工作有绩效评价标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注重调动和发挥村纪检小组的监督作用,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思想教育,确保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心系群众廉洁奉公。一是注重对农村干部教育的针对性。二是注重正反典型教育的连贯性。三是注重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农村“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一是抓好制度完善。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分红管理意见和修订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制度。二是抓好制度创新。参照麻涌、常平试点经验,建设农村“三资”管理信息监管平台。三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三)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三资”的使用、维护、收益分配等需纳入民主监督范围、进行公开并接受常规审计和重点审计。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检查指导。二是加强培育典型。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典型。三是加强案件查处。坚决防止和纠正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培训

为了提高业务能力,县农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派出业务能力强的专职农经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凭证上岗。

作者简介:张梅峰(1969-),男,汉族,吉林抚松人,抚松县抚松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师,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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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说到农村“三资”,这个概念提出应该是在2009年农业部的4号文件上,以前咱们经常谈论的是要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概念的提出是形势发展的必然,因为多年来咱们有大多数地方村级核算只注重资金,而忽略了或者放松了对资产、资源的监管,导致家底不清、账实不符,导致了关于农村财务问题上访不断,导致了农村经济秩序的不稳定。农业部文件原文是这样的写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所以第一步要让大家知道农村集体“三资”都包含哪些东西,也就是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具体包括:村(组)集体原有积累、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资产性处置等收入,投资、入股分红收入,“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各单位帮扶、社会捐赠等各项货币性资金的收支管理。

(二)农村集体资产在这里特指除去货币资金外的资产。资产的概念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能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这里所指的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各种长短期投资、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具体分为三类:一类是 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其它;

二类是建设用地,包括:居民宅基地、村办公用地、公益单位用地、乡村交通用地、其它 ;

三类是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坡、荒地、荒滩、其它。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抓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在大家回过头来看,咱们先了解了农村“三资”概念的由来,农村“三资”包括的具体内容,又明白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那么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咱们今天这节课的重点内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建设。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一共有十六项制度,下面我就详略不同的给大家讲解。

农村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实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按照:“全面推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的思路,建立“村级组织联签公开、乡级中心审核服务、县级部门指导监督”紧密结合、规范配套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实现农村会计电算化。

二、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级财务要全部纳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管理范畴,实行“双代管”。即代管账务,代管资金。条件允许的村民小组的账务和资金要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

三、委托代理工作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范畴内运行。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的原则。

四、坚持村(组)集体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实行“双代管”后,仍按原村(组)设账,继续保持原核算单位独立性。各村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决策权不变,资金支配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各村与会计服务中心的委托与代理关系不变,村级收支自主决定。

五、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且只能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设置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坚持银行支票和预留印章不相容的管理原则,实行农村会计代理中心和村级组织的双印鉴监控机制。各村的财务专用章由代理中心保管,各村法人章由各村保管,支票由代理中心出纳保管,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

六、代理内容全面

总体来说,凡被代理村(组)所发生的各项财务事项和会计业务,都要统一代理。具体来说,概括为四个方面:

(1)上面拨的。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上级部门的专项拨款等;

(2)自己收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资产处置等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入股分红收益,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及“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等;

(3)资产、资源的。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与核算;

(4)往来结算的。集体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款和各项债权债务等。

七、村级原有的和今后发生的各项收入、支出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各村要在规定期限内把各项资金交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的监管账户。各村支出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报账,不得坐收、坐支、自收自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全县各村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收据,收款(不论是上级拨款还是村集体各项收入)由各村报账会计到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领取加盖各村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各村财务专用章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保管),否则村民有权拒交。

九、各村集体的一切开支,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凭证上应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签章,由经办人签字,按月及时结清手续,交村集体办公会审核,无正当理由的过月未审单据,原则上不再审核。

十、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取得原始单据后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组审核盖章→村委主任(或书记)签字审批→报账会计交服务中心主任审核盖章→服务中心总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开付款凭证→服务中心出纳付款并序时记账。

十一、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要做到“六统一”: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印鉴管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收据票据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实行电算化。

十二、坚持每月向群众公开一次本村财务收支情况,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及时检查公布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并予以及时解决。

十三、机构人员设置

1、代理机构:依托乡(镇)农经机构成立农村会计代理中心,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配齐办公设施,加强人员管理。

2、乡(镇)中心人员: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一般由乡(镇)农经中心主任(或农经站长)兼任,设置总会计、总出纳和审核三个岗位,审核岗位应由中心主任或总会计担任。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

3、村级人员:各村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报账会计。实行聘任制,由村组织推荐,乡(镇)农经机构考核,县级农经部门考试,合格后村级聘任上岗。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财会活动。村级组织是村级财务会计管理的主体,对本村(组)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编制预算。合理编制资金使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集体资金,努力增加集体收入,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3)“三资”管理。按资金预算合理使用集体资金,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

(4)严格审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严格审核审批各项开支。

(5)民主监督。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原则。

(6)收支报账。对各项收入和支出都要及时报账,不得自收自支、坐收坐支,严禁收入不报账、不入账,私设“小金库”。

自收自支:自己收钱自己养活自己。比如城建局的城管队,医院和教育都有一批人员属于自收自支人员。但具体到村级组织就不应存在。你不能说村里没钱花了,就向农户摊派,比如收取“一事一议”资金也必须经过一系列程序,先是在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前提后,村级提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后才能收取,不能向农民乱收各种款项。

坐收坐支指的是没有将取得的收入存入银行,而是直接支付了费用,这种行为在帐上是反映的,是一种违规行为。

小金库则没有将收入在帐上反映,而是另立内帐,俗称“帐外帐”,它是为了瞒报收入,少交税金和支付不合理的支出而存在的,是一种违法行为。

2、乡(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财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账簿登记,规范使用凭证票据,负责做好各项财务会计业务核算工作。

(2)加强审核监督。审核监督报账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项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加强“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

(3)反映会计信息。为被代理村及时提供会计报表及有关收支明细情况,指导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4)统一建档管理。做好会计资料、财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做到一寸一柜,专人负责。

(5)提供咨询服务。为被代理村对外投资租赁、资产、资源发包处置、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3、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检查指导。对委托代理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规范运行。

(2)抓好业务培训。对乡(镇)代理中心人员、村报账会计及村主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审计监督。定期组织全面审计,开展信访问题的重点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现金管理制度

一、村组级所有的资金都必须纳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钱帐分开。现金管理坚持专人负责、账款分管、复核查对的原则,做到领导批钱不管钱,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二、村级组织在现金管理过程中,不准非财务人员保管或经手现金;不准白条顶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帐外公款;不准用本单位账号替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财务专用章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不准将集体现金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外出办公事人员要及时清理借款手续,不准拖拉吊帐。

三、现金要实行限额管理,以五日之内的零星所需为限额;村不准超过1000元,组不准超过500元,其余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公款私存、盗取利息的,按贪污论处。

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全市统一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专用票据》,并对票据进行保管、领用、登记、核对等管理,严禁无据收款或白条收款。

4、村级资金实行“村有乡管、计划用款、收入上交、支出下拔”的管理办法。村组集体所有收入,自开票之日起实行票款同步,3-5日内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的村级账户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5、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与拨付的财政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各项涉农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实行一个漏斗向下,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实现国库直接支付,严禁层层截留,防止水过地皮湿现象发生。

6、村级“一事一议”、“以资代劳”,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审批的方案为收入依据,经济承包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依据结算,其他收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执行。

7、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按季度对村组集体收入进行考核分析,研究预算收入与实际收入变动原因。对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隐瞒收入、挪用、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的行为,除全额追缴挪用、小金库资金外,并处以违规金额10%-30%的罚款;对收入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坐收坐支的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开支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集体财务支出审批程序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在原始凭证背面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由村报账员将原始凭证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核过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专章”,然后由村报账员填制“财务支出审批单”,并依次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村党组织负责人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不在原始凭证上签字。村报账员应定期将“财务支出审批单”上报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后,由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审核记账,同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已报销”专章。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村党支部负责人审批确定为不合理或不同意开支的财务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对村集体重大开支,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应向乡镇主要负责人汇报。经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审核确定为不合理开支或非正规票据的事项,不得入账处理。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但不得干预其正常合理支出,更不能侵占村级资金。

5、填制“财务支出审批单”

村报账员应根据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内容按科目分类,认真填写审批单的“开支内容及金额”和“原始单据张数”,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栏目内签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村委负责人和村党组织负责人审批、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批准支出事项时,应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分别签“名字、准支、同意、属实”字样,“财务支出审批单”其他内容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填写。在装订原始凭证时,将“财务支出审批单”附在原始凭证上面。

6、村集体开支审批程序:

500元以下开支,由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组审核签章、村主任签字审批;500—3000元须“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盖章的会议记录;3000元以上须经“两委”会议提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数额较大的关系到全体村民利益的,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民主理财制度

一、村组财务收支除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外,应坚持民主理财原则。

二、村组必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财务管理和开支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村干部的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财务收支要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本村情况,年初编造预算,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

五、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前,一些重大的开支事项要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沟通。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务监督委员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盖章,报经村委会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最后由报账会计到会计服务中心报账。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查开支情况中,发现有贪污挪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有权报告党支部、村委会和上级政府。乡(镇)、村应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将结果通报村务监督委员和村民代表会议。

七、村务监督委员印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专人妥善保管,不得由村干部或财务人员代为保管。村务监督委员印章应予每次开展理财业务时集中使用,届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全体成员,共同对符合要求的原始票据、报表等会计资料盖章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盖章确认。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只能应用于民主理财,不得私用,不得外借,不得代盖。保管人必须坚持原则,不得违规使用。

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资产清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语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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