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XX县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XX县审计局
关于XX县200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XX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于2005年3月14日至4月19日,对我县200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0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相应的实施方案,本次审计所涉及的单位及项目为: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地税局2004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县金库2004年度预算收纳和拨付情况审计,县民政局2001年至2004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县计生局2004年度计生专项经费延伸审计。
二、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一)县人民法院等三个单位,因违反规定乱收费而被处以的罚款4.11万元,已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县金库(县人民法院3.33万元,县文体旅游局0.73万元,县政府采购中心0.05万元)。
(二)县房地产管理所因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而被处以的罚款3.08万元,已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县金库。
(三)县地税局未及时上解的耕地占用税4.10万元,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入县金库。
(四)县民政局挤占民政专项资金而被处以的罚款0.50万元,已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县金库。对被挤占的专项资金,该局承诺在2005年底前归还。
(五)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未得到纠正。
1、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将社保资金调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社保股尚未将存入非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保资金849.62万元调整到国有商业银行。
2、关于未及时兑付到期的有价证券的问题
截止2004年12月31日,用社保资金购买的有价证券中,到期未兑付的金额有69.27万元。
三、本年度审计结果与评价
2004年度,我县财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转艰难等诸多困难,全面深化各项财税改革,财政、税务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努力培植新的税源,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偷税、漏税的稽查和打击处理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了全县干部职工基本工资的按月发放,同时基本保证了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社会保障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维护了社会稳定。继续全面贯彻实施《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有较大的提高,预算分配以及资金拨付管理更加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县金库及时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和拨付。但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对部门的财务监督指导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04年度,一般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735万元,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数为3395万元,实际完成35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00%,比上年决算数3705万元减少106万元,剔除降低农业税税率减收因素,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7.50%。
2004年度,实际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599万元,其中:农业四税845万元,其他税收1501万元,行政性收费574万元,罚没收入409万元,专项收入136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04万元。
与2003年度相比,行政性收费收入增长30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县畜牧兽医联站、城建局下属的规划勘测设计室和质检站等部门的原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2、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04年度,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27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237万元的149.27%,扣除上级专款安排支出等因素,实际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1.78%,比上年决算数18185万元增加4560万元,增长25.08%。
从2004年度的支出结构看,按预算科目反映的支出占总支出比例较大的为:教育支出占17.44%,行政管理费支出占17.3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占13.24%。
与2003年度支出情况对比,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增加514万元,均为上级补助专款增加。公检法司支出较上年增加499万元,主要是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新增支出。行政管理费增加1355万元,增长52.28%,其主要原因为:一是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两年一次的正常滚动调资增加支出约480万元;二是执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补贴新增支出约190万元;三是从下半年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新增支出150万元;四是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增加支出250万元;五是县乡保稳定增加支出250万元。
3、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
(1)市财政局决算批复前的上年末帐面结余为350万元,决算批复应补记上级补助净收入402万元,批复后的结余为752万元,决算批复应结转支出296万元,上年末财政净结余456万元。
(2)本年财政总收入22426万元,其中:
①一般预算收入3599万元。
②上级补助收入18795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补助1631万元,所得税返还补助109万元,出口退税基数内补助-95万元,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减收补助9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08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802万元,国债资金补助605万元,专项资金补助5372万元(主要包括大佛水库左分干渠建设、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民政抚恤和哈哥兔业技改等项目),调资补助3923万元,其他补助464万元。
③集中预算外资金32万元。
(3)本年财政总支出22789万元,其中:
①上解支出44万元。
②一般预算支出22745万元。
(4)2004年末帐面结余389万元,结转下年安排专款379万元,累计净结余10万元,与上年末净结余456万元相比,当年财政净结余为-446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市财政局决算批复前的上年末帐面结余为29万元,决算批复调减专项补助10万元,批复后的结余为19万元。
(2)2004年度,基金预算收入250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收入2万元,农业部门基金收入28万元,文教部门基金收入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2034万元,地方财政税费附加208万元,其他部门基金收入195万元(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残疾人保障金收入)。
(3)2004年度基金支出2331万元,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支出1879万元,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支出208万元,农业部门基金支出38万元,文教部门基金支出26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支出2万元,其他部门基金支出178万元。
(4)2004年末,基金结余191万元。
(三)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总预算帐面资产负债状况
2004年末,总预算帐面反映,资产合计10440万元,其中:国库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2255万元,暂付款7996万元,与下级往来189万元;同期负债总额9854万元,其中:暂存款9067万元,与上级往来787万元;结余586万元,其中:预算结余389万元,基金预算结余191万元,专用基金结余2万元,预算周转金4万元。
“暂付款”余额7996万元中: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县工商联和供销社兑付股金专项贷款本金和利息共计3334万元,国债转贷资金1360万元,县教育局借款112万元,大佛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办借款1639万元,工程建设及清欠税借款107万元,电气化建设借款70万元(1993年形成),支出挂帐82万元,预付专项工程款155万元,乐井快速通道借款720万元,县农机局解聘乡镇农机员借款52万元,县检察院购车借款24万元,其他341万元。
“暂存款”余额9067万元中:向上级部门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城郊分社以及县属部门借款共计4598万元,欠拨预算经费1092万元,欠拨专项资金2836万元,历年收回周转金本金和利息315万元,其他226万元。
2、财政周转金状况
2004年末,帐面来源总额(不含农发基金和农综开发有偿使用资金以及综合融通资金)2277万元,其中:借入上级周转金1万元,向上级部门借款212万元,本级财政周转金1972万元,资金占用费收入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股室业务费结余5万元。
2004年末,周转金余额2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借出周转金1942万元,据审查,绝大部分已形成呆帐。(2)历年收回周转金335万元,其中缴存总预算315万元,缴存预算外资金专户20万元。
3、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04年初结余4600万元,当年收入4496万元,当年支出2609万元,当年结余1887万元,2004年末累计结余6487万元。其资金分布状况为:社保专户存款6184万元,债券投资272万元,嘉华水泥厂企业债券20万元(由市社保局于1993年统一投资入股),总预算欠拨11万元。
4、预算外专户资金及综合融通资金状况
按县财政局提供的会计帐反映,2004年度,应纳入和实际纳入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单位有116户,预算外资金收入4144万元,支出3785万元,当年结余359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万元,代管及欠拨各部门单位资金354万元。
2004年末,综合融通资金来源总额2756万元,其中:预算外资金结余283万元,利差积累111万元,向县工行借入49万元,向上级借入95万元(上级已核销),向深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借款650万元,代管及欠拨各部门单位资金578万元,电气化建设借款70万元,职工住房出售资金67万元,预算往来款600万元,大佛移民借款利息79万元,其他174万元。
综合融通资金运用总额2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借出资金456万元(大部分为呆帐),行政事业单位借款137万元,大佛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办借款900万元,代希望集团付征地费350万元,与预算股往来91万元,垫付地方电网改造资金48万元,天然气公司借款35万元(已转制),其他19万元。
2004年末,综合融通资金结存72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700万元,集中清算帐户存款20万元。
(四)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1、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1)截止2004年末,税收登记户数4765户,纳税申报户数3393户。纳税申报户数与税收登记户数相差1372户,据县地税局反映,其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别办理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由总机构统一办理;部分个体工商户税收由代征单位代征后统一解缴入库(如生猪营销户);部分已找不到纳税人的工商户,已纳入非正常管理,但未到规定期限,还未注销其税务登记证。
(2)全年共稽查企业115户,应补税的企业为98户,按规定应补交的税款121万元已足额缴库。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规定,全年共减免工商户563户,减免税收351万元。
2、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不含农业税及附加)2836万元。同口径计算,实际完成2990万元,完成计划的105.43%,同口径比较,较上年同期增加369万元,增长14.19%。
3、农业税征收及减免情况
(1)县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为1034万元,实际完成888万元(含征收的以前年度农业税尾欠13万元),同口径计算,完成计划的84.57%。
(2)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下达我县年度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为89万元。县地税局已于2005年1月20日前将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89万元,全部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从随机抽取的宝五乡和三教乡来看,该资金已全部兑付到农户,未发现与灾歉减免政策不一致的现象。
(五)县金库办理预算收纳和拨付情况
2003年末库款结存1825万元。
2004年度预算收纳及往来资金24252万元,其中:预算收纳8048万元,上级调入资金14840万元,下级缴库及借款往来943万元,社保专项调入资金421万元,同年办理预算支出23364万元,调出资金663万元。
2004年末库款结存2050元,其中:地方财政库款758万元,工资资金专户1205万元,财政预算外专户87万元。
(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00年末,累计结余95万元。2001年至2004年利息收入6万元。同期退保支出1万元。2004年末基金结余100万元,其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款78万元(已抵押贷款60万元),县计经贸局借款22万元。
四、审计查出的问题与处理情况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将农保基金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78万元,至审计调查时尚未纠正。
2、违规抵押贷款
2000年4月20日,经县委领导同意,由县委办公室向县民政局借用农保基金60.00万元,作为抵押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001年3月27日经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委办公室领导共同研究决定,该项抵押贷款由县财政局预算安排资金负责还本付息,至审计调查时,县财政局尚未归还该项贷款。
3、违规借出基金
2002年1月25日为弥补XX县氮肥厂破产后职工安置资金缺口,经县委领导同意,由县计经贸局向县民政局借用农保基金22万元,至审计调查时尚未收回。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县民政局予以纠正。
(二)县地税局违规借用农业税减免丰歉调节基金
该局分别于1996年、1997年借用农业税减免丰歉调节基金62.85万元,用于修建职工宿舍。截止200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审计决定(井审决[2005]1号),要求该局积极筹措资金,于2005年6月30日前全额归还借用的农业税减免丰歉调节基金。
(三)县计生局将计生专项经费挪用于机关经费支出
2004年,该局机关可用预算指标109.22万元,实际列支事业支出132.17万元,将计生专项经费挪用于局机关经费支出的金额为22.95万元。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审计决定(井审决[2005]2号),要求县财政局督促县计生局归还被挪用的计生专项资金,并对县计生局处以罚款0.46万元。
(四)县地税局“三代”税款手续费未单独核算
2004年,该局“三代”税款手续费收支在局机关经费收支帐务中核算,未按有关规定单独设置会计账簿核算其收支结余情况。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该局自2005年起单独设置会计账簿,单独核算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收支情况,并将2004年“三代”手续费结余8.58万元,纳入2005年“三代”税款手续费预算,上报市地税局。
(五)县财政局未全面落实审计决定
按上级审计部门统一部署,我局于2002年已就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未将社会保障资金调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等问题作出了“XX县审计局关于XX县2001年社会保障资金帐户和存款运行情况的审计决定”(井审决[2002]1号),但截止2004年12月31日,尚有以下问题未得到纠正:
1、未按规定调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保障资金余额为849.62万元,其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807.62万元(活期存款 0.01万元,已到期的定期存款807.61万元),存入原县开源公司的存款42.00万元。
2、未按规定及时兑付的到期债券金额有69.27万元,其中:财政局综合股定向债券38.30万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5年期国库券10.97万元,嘉华水泥厂企业债券20.00万元。
我局已要求县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的通知》(川办发[1996]70号),并结合我局井审决[2002]1号和井审意[2004]4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切实做好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衔接工作,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五、审计建议
(一)县财政局及县财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和财务监督指导。审计中发现,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中,未及时上缴和坐支预算资金,挪用、欠拨专项经费,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费用支出的原始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因此,县财政局及县财会管理中心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及时划拨专项资金。切实发挥指导与监督职能,并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及预算工作,严把票据审核关。
(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税收征收经费的考核与结算工作。对各类税收完成情况,既要单项考核,又要综合考核。
(三)财政部门要规范财政资金调度工作,严禁一般财政资金占用专项资金。
(四)加强社保资金的管理工作。对社保资金方面多年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县财政局应专题向县政府报告,并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解决。县民政局应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调,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转出存入指定的专业银行,并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县财政局要按县领导于2001年3月27日研究的意见,安排资金以解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贷款。县计经贸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借款,以确保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及安全、完整。
(五)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六)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解缴入库。
(七)税务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加大对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保证发票的正确使用。
(八)县地税局与市地税局签订年度税收计划目标责任书时应完备相关手续,税收计划调整后,应及时与市地税局相衔接,并将调整后的税收计划进行相应细化,保证税收计划的严肃性。
第二篇:2006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06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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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07年8月17日
(二○○七年八月五日公告)
2007年第1号(总第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6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2006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今年的审计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工作中心和重大改革措施,以本级预算执行为重点,关注省委、省政府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审计了省财政厅、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19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全省养老保险等5项社保基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等7项农业补贴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开展了行业审计;对全省县级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对基础教育经费、成品油价格补贴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元,为财政收支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2006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7.9亿元,增收11.3亿元,比上年增长24.1%,为预算的124%。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7.3亿元,比上年增长18.7%,为调整预算的94.6%。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省级可用财力191.4亿元,比上年增加27.3亿元,增长16%。
中央支持力度加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2.3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增长24%。
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省对县(市)下达一般转移支付和县乡奖补资金132.9亿元,比上年增加50.7亿元,增长61.7%。
公共财政职能逐步强化。省级财政加大了在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投入。安排高校困难学生救助资金2.3亿元,建立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落实资金11.5亿元,支持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14.4亿元,实现53万下岗人员再就业;下达资金8.9亿元,专项用于环境治理等。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从审计情况看,2006年省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审计也查出一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解决。
二、2006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省财政厅、地税局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级财税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治税,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改革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确保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实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比上年提高10%,推进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制度,增强了财政监管调控能力。这次审计查出以下问题:
1.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比例偏低。2006年,省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为24.7亿元,实际完成13.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53.4%。
2.预拨经费未及时处理794万元。按照规定,预拨经费应在年终前转列支出或清理退回。2006年底,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处理的预拨经费余额为794万元。
3.应作未作基金预算收入1268万元。2006年,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实现1898万元,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630万元,应缴未缴国库作政府基金预算收入1268万元。
4.未及时征收企业所得税1.7亿元。审计抽查地税部门对部分重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查出5户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中,当年未能及时征收入库1.7亿元。
5.应缴未缴各种税金7378万元(含国税部门应征增值税4098万元)。审计焦煤集团等4家省属煤炭企业税金申报、缴纳情况,查出企业不按规定进行税金申报、缴纳和代征代扣等造成少缴各种税金7378万元。其中:计提税金未及时缴纳4225万元;少计收入等隐瞒税金1996万元;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作未作纳税调整,少缴企业所得税417万元;未按规定代征代扣个人所得税740万元。
6.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不一致。2005年以来,郑煤集团、永煤集团和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有矿井基础上,经改组改制新成立独立纳税企业6户。按照现行的财税管理体制,这些企业改制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属省级收入。改制后,出现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入库级次不一致的问题。永煤集团下属2户企业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缴入了省级,而郑煤集团和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4户企业却缴入了市、县(区)级,金额达9265万元。
7.对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延伸审计,查出遂平县富林花木有限公司、遂平县金钟养殖有限公司出具假发票、私刻公章,套取支农资金。省审计厅按照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查处。遂平县纪检委和监察局已对4名相关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正在查处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共审计19个省级部门,并延伸审计125个二级预算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全部实行了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基本规范和透明,支出预算不断细化,内控制度逐步完善,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挪用财政专项资金2027.7万元。其中:8个部门挪用财政专项资金765.2万元,占37.7%;6个部门所属的15个二级预算单位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262.5万元,占62.3%。
2.滞留财政专项资金954万元。其中:4个部门滞留457万元,占48%;3个部门所属的3个二级预算单位滞留497万元,占52%。如2004至2006年,省财政拨出的育林基金234万元,至2006年底未安排使用,造成了资金的长期闲置。
3.房屋租赁收入等未纳入单位财务账统一核算1700万元。其中:2个部门305万元,占18%;8个部门所属的15个二级预算单位1395万元,占82%。主要用于职工的福利性支出。
4.违规收费、向下属单位摊派和未经批准集资1101万元。其中:4个部门所属的5个二级预算单位擅自设立12个收费项目,违规收费581万元;2个部门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乱摊派404万元;1个二级预算单位违规集资116万元。
5.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1943万元。其中:4个部门511万元,占26%;4个部门所属的4个二级预算单位1432万元,占74%。
(三)社会保险基金行业审计情况
对部分市、县社会保险基金行业审计情况表明,2006年,5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7亿元,支出227亿元,收支结余50亿元。累计结余253亿元。从审计的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企业欠缴、少缴保险基金。审计发现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欠缴32.4亿元,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欠缴1.1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欠缴9184万元。有些企业有意隐瞒缴费基数,造成少缴漏缴社保基金。其中: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抽查241家企业,少缴4501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抽查211家企事业单位,少缴6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抽查301家企业,少缴300万元。
2.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捆绑征收,两项基金没有分别记账核算,造成基金间互相挤占。部分县经办机构将基金违规存入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
3.财政专户活期存款余额比例偏高。截至2006年底,5项基金有53亿元为活期存款,占73%。不利于保险基金的增值。
4.养老保险基金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其中:以前挪用的养老保险基金没有收回3903万元;以物抵费形式收取的养老保险基金未变现3938万元。
(四)涉农资金审计情况
1.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支农资金审计情况
2005至2006年,各级财政对44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农资金投入74亿元。其中:县级投入18.4亿元,占25%;上级投入55.6亿元,占75%。资金和项目管理实行了县级报账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资金管理使用总体较好。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使用,使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农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审计查出:18个县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达不到法定的增长幅度;31个县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不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5242万元;部分项目缺乏科学论证、配套设施不完善或后期管护不到位,使项目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2.七项农业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筹措资金30.6亿元,继续实行七项农业补贴政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细化责任,组织得力,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基础工作扎实,资金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补贴条件、补贴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使用情况整体良好。七项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业增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素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人民群众满意。审计共查出有问题资金711万元,仅占补贴资金总额的0.2%。主要是个别地方资金拨付不及时,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使用不规范,良种补贴项目使用大额现金,测土配方施肥部分项目县工作进展缓慢等。
(五)基础教育经费审计情况
对176个教育部门、968所中小学校和166个财政部门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表明,2006年各级财政投入基础教育经费200亿元。其中:教师工资147亿元,“两免一补”资金14.6亿元,危房改造资金8.3亿元。从审计的情况看,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了“专户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多数中小学校认真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各项收费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也查出了一些问题。
1.教育经费拨付不及时691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教育厅、财政厅与省新华书店关于免费教科书结算价格确定较晚,各县的免费教科书资金与省新华书店结算较迟所致。
2.一些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加上一些学校建设新校区等原因造成违规集资9127万元。
3.配套资金不到位1726万元。主要是部分市县未按规定配套“一补”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
4.无依据收费2971万元。其中:部分教育部门及中小学自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1793万元;个别地方政府擅自批准收费、摊派及其他违规收费1178万元。
对审计中查出的伊川县有关学校和乡镇违规收费和截留挪用教育费附加的问题,省审计厅已按规定移送当地政府进一步查处。
(六)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1.污水处理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105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0.4亿元,已竣工项目63个。这些项目的建成并投入运营,对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存在较大缺口。截至2006年底,累计到位建设资金27.7亿元,未及时到位资金31亿元。其中,地方及企业自筹资金未到位24.7亿元。二是部分项目建设工期滞后,未能按要求及时完工。应于2006年底前竣工的77个项目中,卫辉、长垣等14个项目由于世行、亚行贷款项目招投标程序复杂等原因,未按时竣工;应于2007年底竣工的28个项目中,获嘉、宁陵、杞县、扶沟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三是与项目配套的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进展缓慢。105个项目概算批准新建及改造管网里程2069公里,投资23.7亿元。截至2006年底,配套管网实际建设了664公里,占设计里程的32%,完成投资8.8亿元,占概算投资的38%。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不能同步建设,直接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和投资效益。四是污水处理费征收率低。2006年,105个县(市)应征收污水处理费2.63亿元,实际征收1.24亿元,征收率仅为47%。其中,一些县(市)征收率不足15%。
2.燕山水库移民项目审计情况
截至2006年底,省移民办共收到燕山水库建管局拨入移民资金5.1亿元,拨出3.4亿元。为规范移民资金管理,省移民办制定了在建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基本做到了及时拨付和按规定使用移民资金。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公款私存1754万元。如2007年1月24日,叶县辛店乡财政所将移民资金转入会计个人存折500万元。二是部分工程进展较慢。一期共13个移民安置点,支街道和排水工程均未实施;二期移民安置点中,抽查方城县10个建设点,截至审计时有5个尚未实施。对审计查出的叶县保安镇多占青苗补偿费,以及有关人员侵占附属物补偿费等问题,省审计厅已按规定移送当地政府和纪检部门进一步查处。
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07年4月底,列入2006年省发改委计划的361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全部建成。项目的建成,改善了基层组织的工作环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升了基层组织形象。审计调查中发现:省发改委计划建设数量比中央预拨资金建设数量多1128个,造成资金缺口1404万元;大部分县对建设项目没有按照规定组织统一招投标,层层下放至乡镇或村委会自行组织建设;部分项目家具没有及时配备到位。
4.漯阜铁路河南段改建、济洛高速公路竣工决算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量工程款、挤占建设成本5109万元。二是一些单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规范。三是个别项目截留、挪用征地拆迁工程款。对审计中查出的漯阜铁路建管中心违规肢解发包工程的问题,省审计厅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七)其他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1.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2006年,中央财政分两次共拨付我省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2.6亿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财政的补贴政策,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保证补贴资金落实到受补对象,社会效益明显。对全省出租车行业3.5万名从业人员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82%的被调查对象对补贴政策表示满意。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林业行业虚报用油量,多领财政补贴款102.7万元。二是部分市县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226.6万元。三是超范围发放农村道路客运业补贴资金96.3万元。四是部分市县未落实补贴配套政策,对该取消的收费项目还继续收费,对该降低标准的项目未予降低。
2.扩权县(市)执行扩权政策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表明,2004年以来,巩义等五县(市)扩权政策成效明显。“财政直接结算”使省级各种专款补助直达县(市),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计划直接上报”等政策,使部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审批更加快捷高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2005年,五县(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672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1亿元,同比增长34.7%,比全省平均增幅高9.3个百分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扩权政策执行不到位。省辖市及部分省直部门未将有关权限直接交由扩权县(市)行使。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项目直接申报等权限未落实到位。如失业保险基金在省级失业保险中心调剂5%后,省辖市再收取20%的调剂金,存在省、市两级双重管理的问题。二是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扩权县(市)财政结算体制改变后,预算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初步编制了部门预算。但是,还存在着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批复不到位、预算执行率较低以及未全面实行政府采购等问题。
三、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对这次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审计厅已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依法进行了处理。对重要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送专题报告24份。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下发审计决定书41份,要求有关单位限期予以纠正。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依法向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和地方政府出具移送处理书19份。对制度不完善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对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情况,省审计厅于6月18日向省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李成玉省长非常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审计工作是省政府在资金运作上把关的,对政府也是监督。协调有关部门逐项整改,尤其是有些专项资金拨付过慢,应坚决改正。企业所得税漏征和混级入库、企业欠缴养老保险金等问题,必须予以纠正,今后再发生就应查究责任”。7月4日,常务副省长李克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通报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审计整改工作。李克副省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成玉省长批示精神,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研究,具体分析,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
对省审计厅已经上报的24个专项审计报告,省长李成玉、常务副省长李克等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对世界银行贷款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上报后,省政府根据审计建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银行贷款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解决审计查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对此,财政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省的做法为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供了体制保障,并向全国财政系统全文转发。
对省审计厅下达的41份审计决定,有关部门和单位都非常重视并积极整改。已到执行期的13个审计项目,已经整改完毕。追回挤占挪用资金367.7万元,拨付滞留资金363.9万元,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资金1395.5万元,核减国家投资5109万元,10项违规收费已停止执行。仍在执行期的28个审计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落实审计决定,积极进行整改。目前,地税部门已将未及时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全部征收入库。省农业厅于6月30日在全省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座谈会上,对七项农业补贴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有关市县立即整改。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教育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已着手完善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护责任,保证工程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对省审计厅移送处理的案件线索,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查处。如对省属某企业审计查出有关人员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移送后,省纪检委已成立调查组进一步调查。截至目前,已经移送的19起案件线索中,7起已经查处完毕,其余12起正在查处之中。
对省审计厅提出的审计建议,有关单位积极采纳,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对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政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监察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监督员工作暂行规定》。对部分学校仍然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省教育厅正在拟定《关于对教育乱收费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差异过大的问题,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规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针对这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逐步细化预算,减少待分配财力,增强预算的刚性;推进综合预算管理,规范对基金预算收支和预算外收支的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进度和质量,减少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对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缴管理。坚持依法征税,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征缴;增强企业自主纳税意识,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制度;明确省属企业改制后企业所得税的入库级次,保证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公平性。
第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建立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问责制度,从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到使用和效益,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健全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单位缴费基数的审核,避免少缴漏缴社保基金问题;增加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比例,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第五,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投入和管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项目建成后的管护工作,确保污水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效益的发挥。
第三篇: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一、2010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0年
度全市财政收入 3801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7 %,比上年增收 80153万元,增长 26.72%,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145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5 %,比上年增收 33678万元,增长30.04 %。
市本级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 182115万元,实际完成1902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8 %,比上年增收42395 万元,增长28.67 %。
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0全市实际支出335470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7 %。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58823 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394293 万元。
2010年市本级实际支出 260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98.29%。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48023 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 308493万元。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0全市财政当年可用财力416412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251525万元,基金预算 16488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 2211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6809 万元,年末结余10 万元,基金结余5300 万元。
2010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330612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 165725万元,基金预算 16488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 2211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6809 万元,年末结余 10万元,基金结余 5300万元。
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0上级对我市的补助收入8057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返还14683万元,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补助57984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7903万元,扣除市财政上解省财政26462万元,上级财政实际补助我市54108万元。
市财政对各镇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4007 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指标),其中:原转移支付 2086万元,农业税免征省市补助 2035万元,教师地方津贴702 万元,财力缺口补助3190万元,村干部报酬转移支付145 万元,其他5849 万元(含开发区、临港工业集中区奖励政策4909万元)。
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资)金收支情况。
2010年市级13项政府性基(资)金(含利息)年初余额20884万元,当年收入135145万元,支出134124万元,年末余额21905万元。
2.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
2010年9项社会保障基金年初余额63067万元,当年收入75508万元,其中:政府补助收入11348万元,支出57842万元,当年结余176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赤字157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赤字216万元。年末余额80733万元。
3.预算外收支情况。
财政专户核算的47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非税收入(含暂存款)年初余额28896万元,当年收入222747万元,支出210386万元,期末结余41257万元。
4.政
府集中采购收支情况。
2010年,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4455万元,中标价21323万元,节约资金3132万元,资金节约率12.81%。
2010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
大的有效监督下,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财税部门面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以及结构性减税的双重压力,深挖财源,强化征管,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幅度。财政总收入达到 38.02亿元,是五年前的3.8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58亿元,是五年前的3.5 倍。财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2010年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投入,比上年增幅分别达到34.25%、31.17%、25.87%;2010年新增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对农林水、交通运输等基础投入增幅分别达到22.22%、71.78%,积极发挥融资平台的筹资效应,适度负债加大“五大板块”投入力度,明显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民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基本真实、合法、有效。但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地方。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预算审计情况。
(1)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污水费2987.83万元滞留市自来水公司。
(3)减征、免征工程建设项目四项基金327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配套费1266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503万元、墙改基金181万元、绿化配套费181万元。
审计建议市政府对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落实报建程序中前置性审批的规定,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由市规划部门扎口管理,凡未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的,市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应征率,防止财政资金的流失。
(4)财政坐支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防洪保安基金。
2.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至2010年,全市共投入科技专项资金12089.4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5960.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6129.14万元。科技专项资金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方面效果明显。但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科技资金使用分散,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2)个别科技项目申报不实,效益不明显。
3.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我市安排水利专项资金8968万元,其中:上级水利专项资金5614万元。市本级配套2003万元,防洪保安资金专项支出1351万元。水利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防洪、抗灾能力,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少数镇采取虚假合同或工程套取水利专项资金。
(2)水利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
4.环保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全市共投入环保专项资金6356.5万元,其中:上级环保专项资金3356.50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000万元。审计发现环保专项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依然存在。
(1)七个镇污水处理厂、原黄梅镇污水泵站设施闲置。
(2)排污费未实行专款专用。
(3)排污费征收管理不规范。
5.重残人员生活专项救助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末全市领取重残金的人员3112人,其中城市居民158人,农村居民2954人。全年共发放重残金10692人次,合计780.04万元。
通过分析比对,审计重点调查了全市120名领取重残救助金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发现有51名重残人员已死亡,由于镇村基层组织申报不及时,使2010年至2011年6月底,多发放财政重残金计8.73万元,其中26名已死亡重残人员至审计时尚未取消领取重残救助金资格。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理的社会团体法人票据、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末,全市在市民政局备案登记成立的社团共有133家,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等主办的“官办”社团93家,“民间”社团40家。在“官办”社团中,2010年有35家尚正常运作,58家不运作。在市财政局领取《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的社团有25家。
审计调查发现,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或业务管理权通过社团名义收取会费,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开支,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方面没有按规定与社团实行“四分开”。
7.2008年以来全市拆迁和安置房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含拆迁办)等11家单位实施了政府拆迁安置工程。全市共实施47个拆迁项目(已完成43个,正在实施4个),拆迁房屋12774户,拆除面积245万平方米,协议补偿安置房面积187万平方米。共建设安置小区28个,建造安置楼1024栋,其中:住宅房34263套、附房34720间、车库8222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111656平方米;已安置住宅房21018套、附房19370间、车库3595间、门市房16864平方米;已对外销售住宅房184套、附房130间、车库1320间;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附房15220间、车库3307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94792平方米。
2008年至2011年1月,市政府已实际支付拆迁安置工程资金41.04亿元。其中:碧桂园项目资金支付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13.86亿元;市政府建设补助资金支付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6家单位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23.09亿元。市政府资金支付城投公司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4.09亿元。
审计发现拆迁安置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2)安置房建设供求配比不合理,住宅房平均空房率较高。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平均空房率达38%。大量空置住宅房,一方面造成现值40亿元左右的财政资产闲置,一方面政府背负巨额的政府性债务。
(3)剩余安置房处置管理不到位,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由于市政府对剩余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处置、评估定价、收益分配及管理维护方面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各镇、各单位对剩余安置房的处置方法不径相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4)部分拆迁项目程序不合法。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二是聘请的评估机构未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造成事后监督依据缺失。
(5)拆迁、安置工程管理不严格。一是对拆迁资料管理不严。二是拆迁残值管理存在漏洞。三是拆迁收购资产管理不严。
(6)安置房建设质量不够高。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市政府在组织专项调查研究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拆迁、安置操作程序,加强拆迁资金和安置房建设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拆迁、安置资金专款专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0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入库地方各项工商税收90852万元,同比增收21384万元,增长30.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175万元,完成市政府计划77100万元的100.1%,比上年增收18175万元,增长30.8%;教育费附加入库2525万元,完成市政府计划2600万元的97.12%,同比增收424万元,增长20.2%。此外,社会保险基金入库28754万元,同比增收3745万元,增长15%,征缴率达100%。
2010年市地税局在税源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税源管理为重点,克服税源紧张、调控政策多等不利因素,一是强化收入分析和税源监控,突出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管理。2010年全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入库56811万元,同比增长36.7%,占地方税收总量的62.5%。二是强化税基管理,突出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的征收和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与清算;2010年三大税种入库64872万元,同比增收1325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1.4%,增幅25.7%,拉动收入增长62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入库9425万元,同比增加5152万元,增长120.6%。三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税,突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坚持抓大不放小;取得各类信息27492条,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加工、利用共增加税收入库5552万元,占总收入5.8%。市地税局通过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税源管理,大力挖潜增收,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征收任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在审计中,我们也发现一些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尽一致,需要纠正和加以完善。
1.委托代征税款2240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未按规定缓征税款1737万元。
3.个别企业开具假发票、异地开具建筑业发票。
4.末按规定对建筑业“甲供材”征收营业税。
(三)全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情况。
为保障全市政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局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预算审核、施工中跟踪审计、竣工后决算审计工作,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将所有概(预)算送审的政府重点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对象,把BT项目确定为跟踪审计的重点,实施全程监督。2010年市审计局共完成预算审核项目135个,审计预算金额44.43亿元,审计净核减2.59亿元,平均核减率5.82%。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96个,审计资金13.26亿元,审计净核减2.63亿元,平均核减率12.3%。预算与决(结)算审计共核减资金5.22亿元。为市政府、各镇、各部门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进一步凸显了审计职能作用。但在工程审计中,还发现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BT项目违反招标法规定,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融资人。
2.部分BT项目存在转包现象。
3.政府工程项目“甲供材”管理不规范。
4.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聘请中介服务机构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2009年“同级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2009年“同级审”查出的有关问题,市财政、地税部门及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财政方面: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发〔2009〕78 号)规定,有8户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取得了申购资格。审计要求市房改办按规定撤销已办理对8户家庭的申购核准,会同市城投公司收回已售出的经济适用房。市房改办已向人大作专题汇报。市政府对审计建议高度重视,修改完善了《句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规发[2010]4号)。其它方面财政按审计决定将有关资金收缴入库,并对其他有关财政账务处理及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地税方面:市建管处工程开票处延缓缴库的税款和已停征的基金(费)余额已按审计决定解缴入库。
其他相关部门也都按审计要求整改到位。
市政府对“同级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
第四篇:2006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模版)
川审„2007‟48号 签发人:程智钰
四川省审计厅关于
2006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省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审计厅对2006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脱离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又如,财政厅在组织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中,未严格要求部门单位执行“零基预算”的原则,导致部分支出预算无具体内容和执行单位不落实。经抽查3个省级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制的2006年部分专项支出预算5464万元,就缺乏原始资料,内容也不具体。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口径,确保预算内容真实、细化、具体,严格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调整变动过大。2006年财政厅批复省级130个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149150万元,实际执行39900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67.5%,预算调整变动较大,不利于强化预算约束。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从制度上控制政府采购预算与执行结果偏差较大的问题。
3.关于向下转移支付情况
随着收入较大幅度增长和中央补助增加,省财政对下级的补助力度也进一步加大。2006年省对下补助支出达7078771万元,其中税收返还11034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0017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87958万元,原体制补助和专款补助等2785635万元。各项补助中,税收返还计算依据客观准确,专项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具体明确。但需要指出的问题是:
(1)专款补助项目多、分布散。2006年省级财力对下安排的专款项目较多,资金达578152万元;其具体项目是,10万元以下的1746个,10-30万元的2096个,30-50万元的855个。财政厅应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对省专款项目进行清理整合,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
(2)预算资金3000万元拨付渠道不够规范。按有关规定,拨付下级财政的补助,应办理结算,通过国库调拨资金。但2006年财政厅将在省级列报支出的企业改制资金等,从省级财政专户拨付给自贡、泸州、广元、资阳等市3000万元。财政厅今后应严格按照预算级次和规范渠道办理预算资金的划拨。
4.关于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2006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超收210447万元,占年初一般预算收入的13%,超收收入逐年增加。2006年对当年超收全部作了安排,其中,用于当年支出134442万元,弥补赤字4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2005万元;安排内容主要是农业、教育、科技、社保、交通、环保、工资改革和补助困难地区的支出。超收安排项目与报人大备案的项目相符。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财政厅应当提高收入预算编制质量,逐步缩小收入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距;同时,要提高对超收的预测水平,及时组织超收的预算安排与执行,尽力避免年底集中下达预算及大量结转的现象。
5.财政支出进度较慢且不均衡
随着省级财力逐年较大幅度增加,财政对事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财政厅亦采取了积极措施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需要指出的问题是:
财政支出进度较慢且不均衡。2006年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
6实行建卡管理,账实不符现象较为普遍。经抽盘12个部门所配电脑,有504台有实无账、82台有账无实。二是有3个部门购臵办公设备等571万元未纳入政府采购。三是一些部门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往来账款长期未作清理、行政机关与各类协会和学会的人财物混合使用,以及部分收费收入未缴入国库或专户等。如水利厅收取的水资源费至今年3月尚有3527万元未缴入国库。
此外,审计还发现,2002—2004年间曾接受过审计的农水局、畜牧局、民政厅、药监局,未认真执行当年的审计意见和决定,部分被查出的问题至今未整改纠正。
5.下属单位的监管不力。经延伸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对其下属单位疏于监管,导致一些单位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如信息产业厅下属的监测站未按规定将2005年末各项结余9039万元编入次年预算;民政厅下属的慈善总会违规在有指定用途的捐赠款中提取业务费55.7万元;畜牧局下属的科研院兴办的两家公司2006年本为亏损,但仍按股本份额向本院及其职工分配发放股利152.5万元;水利厅下属的东风渠管理处2006年应列未列收入380.6万元,导致其损益不实;环保局下属的环科院、环监总队滞留应缴财政资金610.5万元;农业厅下属的植保站通过虚列支出,将农药储备资金等820万元转给两个服务部用于新农药、新药械经营活动;省种子站伪造会计凭证账簿,隐匿收入395.4万元等。
经组织对宜宾等6个市药监局、内江等7个市州质监局及其所辖部分县级局的抽审,发现垂管系统的基层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主要是:部分收费收入未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42.5万元;无依据或不规范收费201万元;虚列支出导致决算不实548万元;私设账外账或公款私存358.8万元;账外资产509万元等。如宜宾市药监局账外存放所收的药品购销员技能鉴定费、医师培训费和其他资金204万元,由个人以现金及存折保管130.6万元。该局及下属单位还无依据收取安全信用分类管理费、检查成本费、打假服务费等39.6万元;内江市质监局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82.2万元。
二、部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审计(调查)情况
(一)审计调查西充县红旗水库、隆昌县古宇庙水库等7个列入全国整治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效益情况表明,自国家以国债资金为主投资整治以来,各地及时组织实施,在解除安全隐患、提高水库综合效益上已取得积极成效。但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违纪违规行为还较为严重。一是7个水库套取和挤占挪用建设资金2235万元,占到位资金额14545万元的15.4%。主要是一些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串通监理、施工单位共同作假,采取虚列项目支出,甚至以虚假合同、虚假结算等方式,套取并挪用建设资金,加剧了投资不足的矛盾。二是工程结算高估冒算,形成资金损失漏洞。经对部份已完工并办理结算项目的抽审,送审造价8194万元,审减1490万元,占18.2%。如安居区麻子滩水库送审工程造价646万元,审减额达303万元,占46.9%。三是私设“小金库”993万元,部分建设资金流向小团
10未落实共22448万元。此外,一些地方还存在乱收费、工程实施未公开招投标、资金长期挂往来未结账等问题。如泸县林业局将套取和向下属单位乱收取的天保资金等25万元存放于“小金库”,用于发奖和其他支出。
(四)审计德阳、攀枝花、自贡、乐山、眉山、雅安6个市200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及其效益情况表明,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强公积金管理,参缴与贷款人数逐年增加,逾期贷款逐年减少,公积金使用效益有明显提高。但6个市住房公积金从制度机制到资金归集、管理都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未切实履行决策职能,部分地方公积金中心代行了其重大事项审批决策的职责。由于决策监督机制不健全,为一些不规范运作行为开了方便之门。二是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存放公积金48409万元。三是挤占挪用公积金4215万元。主要是以前违规借贷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本息未按规定限期收回。四是部份地方财政应匹配的公积金未纳入预算,或虽有预算但未全部拨付到位4006万元,未切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五是公积金缴存差异大,造成新的分配不公。按我省规定缴存比例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15%,但有的市最高达20%,有的市最低仅为1%;按规定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但有的市最高的超过了5倍。这在不同城市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同一城市高低之间都反映出很大差异。六是公积金使用效果欠佳且地区间不平衡。6个市平均个人贷款率为28.8%、资金运用率为35.8%,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和17个百分点;资金沉淀率为42.8%,却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6个市间高低相比,个人贷款率相差49.3个百分点、资金运用率相差30.6个百分点、资金沉淀率相差26.7个百分点。七是公积金归集缴存及个人贷款覆盖率不高。在岗职工参缴的比例平均仅64.7%,当年个人贷款只占缴存累计人数的2.9%,影响了公积金应有作用的发挥。
三、部分专项审计(调查)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一)对省医院、省第四医院、成都市第三医院、川北医学院和泸州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共5所医院2005年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结果表明,近年来,各医院积极转变服务态度,改善就医环境,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在医疗服务收费和财务管理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违规收费294.9万元。其中自立项目或重复向患者收费192.9万元、超标准收费102万元。如泸州医学院附院自立项目收费103万元,其中自定卫生材料项目重复向患者收费50.7万元;成都市第三医院对未列入收费目录的卫生材料等自行收费39万元。二是违规使用自制收据收取非医疗费用。如川北医学院附院使用自制收据收取房租、对外新药遴选费、病历工本费等非医疗费用2379万元。三是一些医院将部分收入放在下属单位账上和私设的账户核算,形成账外资金755.8万元。四是基础管理不规范。省医院等3家医院违反政府集中采购政策,自行采购医疗设备4263万元;还有2家医院购臵固定资产未入账2372万元,有3家医院不按规
314对以上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法违纪的案件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人员,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37件,已有2人被逮捕、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正在建章立制进行整改。下一步,建议省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依照法律规定,全面整改情况,将在今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及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从近年预算执行情况看,进度不均衡、执行率偏低、结余结转较大的状况还较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平稳运行和预算执行效率。对此,财政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着力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机制。一要不断提高预算编审质量。要严格部门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不断优化、细化、硬化预算,纠正随意变动预算和追加频繁的现象,提高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和准确率。尤其是项目预算,要完善滚动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分类规范预算项目,推进项目预算的具体化、清晰化、透明化,努力做到预算准确、安排合理、到位及时、进度均衡、执行有效。二要加强预算执行的动态分析与调控。准确判断和掌握预算执行趋势,及时清理、调整无具体项目的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率。三要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落实追踪问效,提高行政效能。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项目资金最迟应在10月以前安排到位,对执行进度差的单位,应及时采取制约措施,促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加大专项转移支付的监管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目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分散、部门职能及项目内容交叉重复、大量专项资金在基层被用于一般工作经费的问题,要着力从完善机制制度着手,围绕提高分配政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导向性,全面清理并逐步整合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本着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为重点,统筹安排转移支付资金;要着力构建职责明晰、管理有效、监控有力的管理体系,围绕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专款专用的总体要求,改进资金拨付方式,完善县级财政报账办法,提高资金实际到位率;要建立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评体系,形成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要着力形成财政、审计、监察协调配合的监管合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着力提高二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从近年审计情况看,二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违纪违规问题也较为突出。对此,应着力加快财政改革向各级基层单位的全面推进。要不断规范财政二次分配行为,严格基层单位的预算管理,确保改革层次向纵深推进取得实效;要强化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指导与监管的责任,实行必要的内部控制与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提高二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的规定,我们拟在此
二○○七年七月二日
920-
第五篇:49个部门单位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9个部门单位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
支审计结果
(二○○八年九月五日公告)
目录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教育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原信息产业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公安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6.监察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7.司法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8.财政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9.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0.国土资源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1.原环保总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2.原建设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3.原交通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4.铁道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5.水利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6.农业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7.商务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8.文化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19.卫生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1.中国人民银行2007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3.国家税务总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5.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7.国家统计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8.国家知识产权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9.国家旅游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 2 — 30.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2.中国科学院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3.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5.中国气象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8.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0.国家烟草专卖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1.国家海洋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2.国家邮政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 3 — 4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5.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6.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7.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8.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9.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
— 4 — 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加大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基建结余资金2400.72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理。发展改革委2000年前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里河一区公共设施建设和海南体改院会议中心这2个建设项目的基建结余资金2400.72万元,长期滞留在行政经费往来账中,未及时进行清理。其中,海南体改院会议中心项目由于后来情况变化未实施,三里河一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早已完工。
(二)实有资金结余7670.48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发展改革委本级2007年以前实有资金结余7670.48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其中,行政基本账户结余3421.47万元,事业基本账户结余1680.03万元,外事经费账户结余438.34万元,离退休经费账户结余2130.64万元。
(三)行业标准制修订及复审项目资金1211.24万元闲臵。发展改革委工业司计划于2007和2008两年组织完成的‚行业标准制修订及复审项目‛所需经费的预算,未按规定逐年编报,— 5 — 而是一次性地在2007编报,并将项目资金全额拨付给项目组织单位,造成资金闲臵。经抽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10个项目组织单位发现,这些单位2007年共收到项目资金2033.70万元,实际支出822.46万元,结余1211.24万元(占抽查资金总额的59%),尚未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四)部分医药储备资金长期闲臵。
2003年,财政部拨付给发展改革委7787.64万元资金用于某项药品的专项储备。发展改革委根据该项药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减少了采购量,使该项资金结余6475.47万元(占拨付资金的83%)。截至2007年底,上述储备资金结余仍存放在发展改革委机关的基本账户中闲臵未用。
(五)国宏大厦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
国宏大厦项目由原国家计委于1994年11月批准开工建设,累计拨付财政建设资金95 300万元,于2000年9月交付使用。截至2007年底,该项目仍未办理项目竣工决算,项目结余资金6158.17万元也未进行清理。
(六)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借款和投资损失291.85万元。1992年,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300万元在山东省日照市建设培训楼,之后该工程因故停建。截至2007年,此投资中的34.67万元已无法收回,形成损失。
1994年,宏观经济研究院借给所属中国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222万元。截至2007年底,该公司亏损巨大,已无力偿还,此借
— 6 — 款形成损失。
1994年,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借给山东菏泽市新兴饮料厂40万元,截至2007年底,其中的35.18万元已无法收回,形成损失。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前基建结余资金未及时进行清理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将上述项目结余资金的50%上缴中央金库;对实有资金结余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要求今后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尽可能据实列报上年结余,并统筹安排使用,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对行业标准制修订及复审项目资金闲臵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细化预算,保证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检查,督促行业协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医药储备资金闲臵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等部门研究解决,避免财政资金长期闲臵;对国宏大厦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抓紧编制竣工决算,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按规定清理结余资金;对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借款和投资损失的问题,要求将相应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核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统筹安排财政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核算与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改革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加以改进落实。对以前基建结余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将结余资金应上缴部分共计1200.36万元上缴中央金库;对实有资金结余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对行业标准制修订及复审项目资金闲臵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并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医药储备资金闲臵的问题,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相应措施,以发挥医药储备的作用;对国宏大厦项目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已完成竣工决算的编报工作,并将项目结余资金964.20万元上缴中央金库;对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借款和投资形成损失的问题,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发展改革委已进行了整改。
教育部2007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71.42亿元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造成执行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
在教育部2007预算中,年初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预算资金有71.42亿元,其中‚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项目55亿元,‚大、中、小学修购‛项目14.60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82亿元,造成这些项目的执行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
(二)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未按期实施,2070万元资金闲臵。
2007年4月,财政部批复教育部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支出预算2070万元。由于项目内容变化,该项目当年未实施,项目建设资金闲臵。
(三)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财政拨款累计结余756.67万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拨款的2.52倍。
教育部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2007年初资金结余529.5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300万元,支出72.87万元,当年结余227.1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756.67万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拨款的2.52倍。
(四)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建项目未上报基建投资计划,基建支出1.92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005年3月至2007年7月,该校在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查其资金来源、未向计划部门上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情况下,累计使用预算外资金1.92亿元购买教学用房,购房支出未编入单位支出预算。
(五)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费80.10万元。
2002至2007年,该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在开展远程教育合作办学过程中,未经批准自行收取初试费80.1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问题,要求尽快采取措施,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对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未按期实施造成资金闲臵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减少和避免资金闲臵;对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财政资金结余偏大的问题,要求今后在申报项目预算时,统筹考虑项目
— 10 — 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建项目未上报基建投资计划、基建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教育部责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补报基建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费的问题,要求教育部责成中央音乐学院停止该项收费,如确需收取,严格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项目申报、审批、执行等各环节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高校合作办学管理,严格收费审批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问题,与财政部进行了协调,部分项目已在2008年年初预算中细化到具体单位,其余项目将在以后争取逐步细化;对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未按期实施造成资金闲臵的问题,已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市规划部门审批,并将在批复后执行;对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财政资金结余偏大的问题,已对预算进行了调整;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建项目未上报基建投资计划的问题,已责成该校按照程序补办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费问题,已责成该校向北京市有关部门提出
— 11 — 收费申请,现正在审批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教育部已进行了整改。
原信息产业部2007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原信息产业部(现已整合为工业和信息化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原信息产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原信息产业部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申报的预算中含有非预算单位项目。
— 12 — 原信息产业部申报及财政部批复的2007预算中,包含非预算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14个,金额3660万元。
(二)所属30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33 706.53万元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原信息产业部所属31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编报的2007预算中,有30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33 706.53万元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申报的预算中含非预算单位项目的问题,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商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理顺预算拨款关系;对所属30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纳入预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真正做到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信息产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对申报的预算中含非预算单位项目的问题,正在商财政部理顺预算拨款关系;对所属30个省级通信管理局的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在编制2008中央部门预算时,已将其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07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近年来陆续制定、修订了19项规划财务类管理办法,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将民族工作经费94.19万元用于基建项目。2007年,国家民委将其‚北楼工程‛项目中的安防、屏蔽
— 14 — 机房建设等工程款共94.19万元,违规在民族工作经费中列支。
(二)采取以拨作支的方式支付印刷费。
2007年,国家民委本级采取以拨作支的方式支付所属机关服务局文印室印刷费40.19万元,文印室实际支出为30.61万元,当年余额9.58万元。这项费用年初余额11.93万元,年末总余额21.51万元。
(三)所属中央民族大学存在的问题。
1.中央民族大学2006年将财政专项用于该校理科楼等3座楼的设备购臵经费19.58万元,用于这3座楼之外的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大楼、留学生公寓楼等楼的设备购臵。
2.截至2007年末,中央民族大学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预算外收入中有2544.68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
3.违规收取基建项目返利772.26万元,其中195.78万元被截留。中央民族大学在部分基建项目建设中,与建设项目投标单位在项目招标前商定,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将以捐资助学的名义返利给学校,该返利不在投标书中反映。截至2007年末,中央民族大学共取得中标的施工单位让利款772.26万元。其中,576.48万元为2006年3月文科教学大楼项目工程结算时,中央民族大学用中标方返利核减的工程款;86.78万元为2003年12月研究生公寓项目的中标方返利;109万元为2003年9月学生公寓(留学生楼)项目的中标方返利。后两个基建工程项目的返利共195.78万元,被以‚捐赠收入‛的名义转入中央民族大学行政事业账户中。
— 15 — 4.中央民族大学所属后勤产业集团违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的规定提取折旧费。截至2007年末,共提取466.17万元,其中:2007年129.26万元,2007年以前336.91万元。中央民族大学在与后勤产业集团结算后勤服务费用时,将这些折旧费支付给该集团。
(四)所属中央民族歌舞团存在的问题。
1.中央民族歌舞团2007年扩大支出范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业务补助费‛13.40万元,其中用于出国培训费7.08万元、招待费6.32万元。
2.中央民族歌舞团未将1067.42万元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中央民族歌舞团将所属艺术培训学校上缴的学费、住宿费、学杂费等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2005至2007年共收取1067.42万元(其中,2007年313.23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756.54万元(其中,2007年250.68万元),2007年年末结存310.87万元。
3.艺术培训学校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收费144.89万元。艺术培训学校在与其他学校合作办学中,2007年超标准收取大专班和中专班学费61.31万元,使用过期《收费许可证》收取中专班学费30.44万元;2006至2007年,自定收费项目收取固定资产磨损费9.60万元(其中,2007年2.16万元),2005至2007年多收取学杂费43.54万元(其中2007年2.98万元)。
— 16 —(2)私存私放80.29万元。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艺术培训学校将80.29万元收入私存私放(其中,2007年32.6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项支出63.66万元(其中2007年21.71万元),2007年年末结余16.63万元。另有无收入凭证的账外收入5.97万元。
(五)所属机关服务局违规收取国家民委招待所‚资产占用费‛243万元。
经国家民委研究决定,国家民委招待所于2004年并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2006年,机关服务局向实际尚未交付使用的国家民委招待所收取‚资产占用费‛243万元,用于国家民委所属信息中心、离退休干部局等单位的职工津补贴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使用民族工作经费用于基建项目、以拨作支、所属中央民族歌舞团和中央民族大学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扩大支出范围,以及所属中央民族大学支付后勤产业集团违规列支折旧费等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并冲转有关账目;对所属中央民族大学预算外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对所属中央民族歌舞团艺术培训学校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行为,退还多收取的学费、学杂费和固定资产磨损费,尽快办理《收费许可证》重新核批手续,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追究有关责
— 17 — 任人的责任;对所属中央民族大学违规收取基建项目返利并截留部分返利款的问题,要求归还截留的返利款,今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不得违规收取基建项目返利;对所属中央民族歌舞团艺术培训学校学费等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学费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机关服务局违规收取国家民委招待所‚资产占用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着力加强预算、财务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对所属单位的管理职责;所属单位应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预算和会计制度管理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民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召开委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审计情况汇报。下发了《关于落实2007年审计决定通知》,要求各单位增强法纪观念,避免违规违纪事件再发生;认真研究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目前,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其余问题将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国家民委将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已印发2008年国家民委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并根据《国家民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有关单位开展了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18 —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家民委对大部分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公安部2007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审计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以下简称公安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2007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预算批复进度快,批复率高;部本级和这次抽审的二级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处理符合相关准则和制度,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能够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2007年各项财政性收费已及时全额上缴财政;对2006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公安部督促相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向非预算单位拨款1600万元。
2007年,公安部将‚部信息中心及部机关局域网、城域网、卫星网站维护‛项目资金1600万元拨付给非预算单位公安部信息中心。
(二)自行调整预算资金用途1720万元。
2007年,公安部在‚部机关大院整治‛项目预算中自行调整资金用途,安排绿化基地改造、大山子基地改造等不属于‚部机关大院整治‛项目范围的项目预算1720万元。
(三)部本级收入174.63万元由所属单位核算,未纳入部本级预算统一管理。
2005至2007年,公安部取得课题经费和特警演示会项目经费收入94.63万元,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代为核算;2007年,公安部通过举办培训班、比武班取得收入80万元,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代为核算。上述收入共计174.63万元,均未纳入部本级预算统一管理。
(四)公安部所属某二级单位无预算支出828.66万元。1.未按规定使用项目净结余资金576.31万元。
2007年,公安部所属该二级单位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动用项目净结余资金安排安防工程等支出576.31万元。
2.动用项目结余资金,无预算支出252.35万元。
2003至2005年,该二级单位用项目结余资金支付无预算的基建绿化工程款共252.35万元。
(五)公安部所属某二级单位398.99万元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007年,公安部所属某二级单位取得监管培训收入209万元,其他收入189.99万元(其中拆迁补偿收入186.7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调整预算资金用途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对由所属单位核算本级收支问题,要求收回结余款项纳入预算管理;对公安部所属某二级单位无预算支出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对公安部所属某二级单位预算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要求纳入预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进一步细化预算,做到调整预算、改变预算资金用途有依据;理顺本级与二级单位之间的预算关系;清理往来账款,规范往来账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停止支出,并对已经发生的支出进行逐笔审核;对调整预算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正在补办审批手续;对由所属单位核算本级
— 21 — 收支的问题,已将结余资金收回并纳入预算管理;对所属某二级单位无预算支出的问题,正在补办审批手续;对所属某二级单位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在核对账目后将其纳入预算管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公安部已进行了整改。
监察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至2月,审计署对监察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监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监察部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行调整项目预算80万元。
2007年,监察部将财政部批复用于办公楼冷冻机房冷水机组改造项目预算资金 80万元,自行调整用于办公楼外墙面改造项目。
(二)收取的代垫出国费等44.26万元未纳入部本级财务账内统一核算。
2007年,监察部外事局将收取的为其他单位人员出国代垫费用等44.26万元,未纳入部本级财务账内统一核算,而是在外事局另设账户管理。
(三)所属北京培训中心超范围提取修购基金266.51万元。2007年,北京培训中心将不应纳入修购基金计提范围的培训费收入1776.76万元作为计提基数,按15%的比例计提修购基金,多列支出266.5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严格执行批复的项目预算;对未将收取的代垫出国费纳入本级财务统一核算问题,要求纳入本级财务账内统一核算;对所属北京培训中心超范围提取修购基金的问题,要求将这笔基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监察部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促进财务
— 23 — 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监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监察部高度重视,部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有关单位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已将调整用于外墙面改造项目的资金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并已报财政部审批用净结余资金解决该项目资金缺口;对未将收取的代垫出国费纳入本级财务统一核算的问题,已将外事局核算代垫出国费的账户注销,资金纳入本级财务统一核算;对所属北京培训中心超范围提取的修购基金,该中心已按原渠道冲回,并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
司法部2007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以下简称司法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司法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组成。
— 24 — 审计结果表明,司法部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并能基本有效执行,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270.78万元,未及时清理。截至审计时,司法部2000年前借出的司法业务费782.34万元长期挂账,其中1996和1997年分别借给‚华法公司‛ 81.90万元和‚众诚公司‛60万元,由于这两个公司现已不存在,资金无法收回。
原所属单位等交回的款项488.44万元挂账5年以上,其中原‚收养中心‛结余款200万元,原‚律考中心‛结余款26.80万元,警务部警衔制作结余款17.60万元。
(二)应拨未拨政府特殊津贴59.55万元。
截至2007年底,司法部应拨未拨政府特殊津贴59.55万元,主要为2004年前人事部拨付的政府特殊津贴。
(三)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科研专项经费扩大开支范围103万元。
2007年,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将应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的办公费、水电费等103万元在科研专项经费列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认真清理并限期收回借出账款,确实无法收回的须报经批准后处理,结余款项应按规定结转;对应拨未拨政府特殊津贴的问题,要求及时拨付,对已无法拨付的,核实清理后尽快按原资金渠道退回;对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科研专项经费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司法部应进一步细化预算,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司法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司法部高度重视,要求按照审计署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整改。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清理了司法业务费往来款,并制定措施,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将按程序报批核销;对应拨未拨政府特殊津贴的问题,已清理了政府特殊津贴结余,并向有关单位发函核实,待情况核实清楚后处理;对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科研专项经费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该所已按规定单独核算科研专项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司法部已进行了整改。
财政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1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造成至2007年末财政资金结余41 427.41万元。
至2007年末,财政部预算结余资金41 427.41万元。其中2007年,财政部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产清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项目、三里河二区一号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和票据印制与监管项目等4个项目预算共计25 580万元,由于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仅支出
— 27 — 8376.25万元,造成财政资金结余17 203.75万元,占项目预算的67%。
(二)预算编制不够细化6325.57万元。
2007年初,办公厅将35个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部分专项检查等经费预算未细化到各专员办事处,而是列入部本级预算中。当年,分3次追加给各专员办事处,共计6325.57万元。
(三)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基建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902.51万元。
截至2007年末,财政部于1993至2007年期间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23个基建项目累计投资106 902.51万元,均未办理竣工决算程序,相关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项目结余资金也未清理上缴。审计署在2003年的审计意见中就曾指出‚财政部未及时办理已交付使用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基建项目结余款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并要求财政部责成机关服务中心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转固定资产,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但至目前机关服务中心仍未彻底解决该问题。
(四)公务用车超编21台。
截至2007年末,财政部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的公务用车编制数为56台(含3台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实有77台,超编21台,超编37 %。
(五)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设立收费项目。
2007年,财政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向学员收取学费、计划
— 28 — 外硕士研究生学费、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学费、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生学位论文答辩费(含指导费)、博士研究生招生费和所外人员听课费等共计742.38万元。
(六)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委托无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和设计。
2005年,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无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的北京瑞安博建筑工程咨询中心承担南配楼、礼堂等附属建筑加层改造以及其他项目的前期工作咨询和设计工作,截至2007年末,累计支付相关费用224.01万元。
(七)所属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收费票据监管中心2007预算中编列票据印制费3870万元,但未将该项支出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当年票据印制费实际支出2581.60万元。其中单次印刷10万元至120万元的31批次共支出1253.80万元,均未按规定组织进行询价评审;120万元以上的3批次共支出623.63万元,均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二次竞价。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造成财政资金结余的问题,要求加强本部门项目研究论证和预算审核工作,严格按程序和标准编制部门预算,压缩资金结余规模,减少资金闲臵,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将以前
— 29 — 结余纳入以后预算统筹安排,尽快清理已经支出未报账事项和待清理事项,并按规定处理;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区分本级和所属单位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对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决算和结转,基建项目结余应清理上缴财政;对公务用车超编的问题,要求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对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设立收费项目的问题,要求责成该所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委托无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和设计的问题,要求责成该中心加强工程咨询和设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所属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责成该中心今后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加强自我约束,从严从紧编审本部门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内控机制,认真遵守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找出了存在的不足。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认真进行纠正和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造成财政资金结余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消化结余资金的力度,在政策允许财政拨款项
— 30 — 目申请数比上年增长20%的情况下,已连续几年实现部门预算负增长,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并针对预算执行中实际发生的一些增支项目,尽量不申请追加财政拨款预算,而是动用以前结余解决;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2008年已严格区分本级和所属单位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对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已按规定正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结转固定资产,并将结余资金清理上缴财政;对公务用车超编的问题,已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汇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对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设立收费项目的问题,该所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报批材料,申请在国家部委院所办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出台前单独审批收费资格;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委托无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和设计的问题,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程咨询和设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所属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已责成票据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财政部已进行了整改。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
— 31 —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已整合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在编制2007年预算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属劳动科学研究所、劳动工资研究所、社会保险研究所、国际劳工与信息研究所等4个研究所分别编制并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上报了本单位预算。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批复预算时,仍沿用以前做法,将这4个研究所的预算汇总批复到同为二级预算单位的原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而没有按规定直接批复到4个研究所。
(二)捐款收入2055万元未纳入部本级预算管理。
截至2007年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两次中国社会保障论坛,共收到企业捐款2055万元(其中2007年950万元、2006年1105万元),上述收支均未纳入部本级预算管理。截至2007年底,结余237.79万元仍在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挂往来账户核算。同时,举办论坛发生的支出中,形成总额为108.74万元的固定资产,未进行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三)‚中国—欧盟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项目‛未按计划建成,造成资金闲臵。
按发展改革委的批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施的总投资为7864万元的‚中国—欧盟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项目‛应于2006年底建成。2006年底财政部已将建设资金全部拨付到位,但截至2007年底,该项目仍未建成,致使1875.18万元财政资金闲臵。
(四)债权23 808.18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收回。
截至2007年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暂付款‛账户长期挂账的债权为23 808.18万元,其中:22 556.24万元为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借出的中央扶持生产资金截至1999年底的余额;1251.94万元为‚暂付款‛账户内长期挂账的债权,涉及11个单位和出国费、购车款等5种事项。
(五)债务2481.47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
截至2007年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暂存款‛账户长期挂账的债务为2481.47万元,其明细项目涉及外事服务收入、出
— 33 — 版社上缴款、资金占用费等40种事项。
(六)所属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事业收入预算数与决算数差距较大。
1.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2006年编制的事业收入预算为500万元,当年实际收入2283.37万元,决算数为预算数的4.56倍;该中心2007年编制的事业收入预算为500万元,当年实际收入2207.13万元,决算数为预算数的4.41倍。
2.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06年编制的事业收入预算为55万元,当年实际收入303.89万元,决算数为预算数的5.52倍;该中心2007年编制的事业收入预算为70万元,当年实际收入653.73万元,决算数为预算数的9.33倍。
(七)所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存在挥霍浪费现象。
2005年11月至2007年12月,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及所属的北京瑞信恒达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公司)购买‚50年窖藏‛茅台酒、中华烟、购物卡、手机充值卡等共计78.70万元,其中2007年47.21万元。此外,2006年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发生招待费95.61万元。
(八)所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下属的瑞信公司未及时将培训费收入14.24万元纳入账内核算。
2006年10月至2008年2月20日,瑞信公司未及时将收取的培训费收入纳入账内核算,而是平均延迟1至3个月后才纳入账内核算。截至2008年2月20日,瑞信公司未纳入账内核算的
— 34 — 培训费收入余额为14.24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瑞信公司已将其纳入账内核算。
(九)所属教育培训中心违规列支劳务费60.20万元。
2005年至2007年1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个别部门人员支付劳务费60.20万元(该资金系教育培育中心取得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培训费收入),其中:2007年1.14万元、2006年47.66万元、2005年11.4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批复所属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改进预算批复办法;对捐款收入未纳入部本级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捐款收入纳入部本级预算管理,同时将支出中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部本级账内进行会计核算;对‚中国—欧盟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项目‛未按计划建成造成资金闲臵的问题,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收回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结算;对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事业收入预算数与决算数差距较大的问题,要求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对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挥霍浪费严重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依法进行处理;对瑞信公司未及时将取得的培训费收入纳入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对教育培训中心违规列支劳务费的问题,要求认真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专项清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历史遗留的债权和债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严肃财经法纪。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度重视,要求所属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建议,按照审计署要求进行整改。目前,所属各有关单位按照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的要求,正在进行整改,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预算程序,确保严格执行预算。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进行了整改。
国土资源部2007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9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所属单位收入15 770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07年,国土资源部未将所属的机关服务局、中国地质学会等14个单位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据该部提供的资料,上述单位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总额为15 770万元。
(二)投资规模33 313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2001至2002年,国土资源部完成了部机关办公楼加固及改造、部机关附属用房等5个基本建设项目,并交付使用,总投资规模33 313万元,但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三)未及时批复所属单位财政拨款预算174 615.93万元。2007年,财政部批复国土资源部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预算 484 952.50万元,对其中174 615.93万元该部未按规定在财政部批复预算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
(四)所属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将预算资金12 860万元以拨代支。
— 37 — 2007年,该中心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拨付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与评价项目资金12 860万元(但未按项目实际支出进度拨付),全部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力学所)196.66万元经营收入未纳入财务账内统一核算。
2003至2007年,该所未将房屋经营收入196.66万元纳入财务账内统一核算。上述经营收入基本都用于发放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等,截至2007年末此收入余额为4.78万元。
(六)所属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对外投资600万元形成损失。2001和2003年,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但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而提前向这两家公司支付投资款共计600万元。这600万元已无法收回,形成损失。
(七)所属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从国土资源部拨付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公告费中提成137.83万元发放给个人。
2000至2007年,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从国土资源部拨付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公告费中,以个人提成的名义按探矿权和采矿权公告费的20%的标准支付给其广告部副主任137.8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力学所部分经营收入未纳入
— 38 — 财务账内统一核算的问题,要求清理有关收支,调整有关账目;对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从国土资源部拨付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公告费中提成发放给个人的问题,要求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推进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加强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土资源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和纠正。对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正在办理竣工决算;对力学所部分经营收入未纳入财务账内统一核算的问题,力学所已调整有关账目;对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从国土资源部拨付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公告费中提成发放给个人的问题,正在采取措施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国土资源部正在进行整改。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原环保总局,现为环境
— 39 — 保护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原环保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局本级和3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原环保总局2007年能够按照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本级及所属单位编制预算,积极组织预算执行,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报冒领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
2005和2006年,原环保总局在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项目中虚报冒领并拨付给自行批准设立的原环保总局辐射监测技术中心监测工作经费300万元。
(二)项目预算2178万元未细化至具体单位。
2007年,原环保总局以总局本级名义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项目预算2178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承担单位原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而是以拨代支一次性拨付至该中心。
(三)代编代报非预算单位项目预算100万元。
2007年,原环保总局以总局本级名义代编代报全国人大环资
— 40 — 委中华环保世纪行项目预算100万元,并以拨代支一次性拨付至全国人大办公厅。
(四)挪用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34.93万元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2007年4月起,原环保总局在机关各司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助理秘书制度。总局机关10个司局先后聘用11名助理秘书。原环保总局挪用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拨付助理秘书费用34.93万元。截至2007年末,实际支出17.01万元,结余17.92万元。
(五)原环保总局机关服务中心150万元房租收入被转移至所属公司。
2007年,原环保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以所属北京国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将产权属于该中心的某综合楼部分楼层租给原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做为办公用房,并由该公司收取房租及相关费用15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虚报冒领项目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上缴中央财政;对项目预算未细化至具体单位和代编代报非预算单位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纠正或商财政部及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对挪用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的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收回作为部门预算结余,今后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使用资金;对原环保总局机关服务
— 41 — 中心房租收入被转移至所属公司的问题,要求收回并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制度等;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的检查监督,对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清查整顿,并进一步加强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财经法纪、预算与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理财意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环保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较为深入的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即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场审计结束后,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分工表,要求各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从机制体制上规范管理,推动环保事业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对虚报冒领项目预算资金的问题,已将相关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对项目预算未细化至具体单位和代编代报非预算单位项目预算的问题,已商财政部、全国人大等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挪用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的问题,已将结余资金收回作为部门预算结余,并已取消机关助理秘书制度;对原环保总局机关服务中心房租收入被转移至所属公司的问题,已从该公司收回相关收入。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
— 42 — 出具了审计建议函,环境保护部已进行了整改。
原建设部2007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原建设部(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原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原建设部2007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及时批复预算,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落实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原建设部到2003年末使用预算内投资7175万元完成了11个基建项目建设,实际投资7068.87万元,结余106.13万元。这
— 43 — 11个项目均已投入使用,但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二)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挪用课题费项目支出35万元用于国际会议开支。
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将2005年7月收到的‚小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调查研究‛课题经费35万元,全部作为国际水协会第五届世界水大会组委会的收入,用于组委会的费用开支。至审计时,已开支5.39万元,结余29.61万元。
(三)召开国际会议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会议结余未全额上缴财政。
原建设部2006年承办国际水协会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会议收入2841.80万元,支出1179.59万元,结余1662.21万元,均未纳入预算管理。2007年12月14日,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仅将会议结余中的994.88万元上缴中央财政,其余未按规定及时与国际水协会结算并上缴财政。
(四)无预算支出10.26万元开展业务评审工作。
原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7年在无预算的情况下从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支出10.26万元,用于城市园林绿化评审工作。
(五)承担原建设部课题项目的5个单位项目支出196.26万元决算不实。
原建设部所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4个单位和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报送承担原建设部21个课题的
— 44 — 决算,项目支出决算不实196.26万元。
(六)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无预算支出99.96万元。
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2007年将‚风景名胜区25周年宣传活动‛的支出,在无预算的情况下从‚全国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中列支,全年共列支99.96万元。
(七)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4.5万元。
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2007年将所属风景名胜区监管处应由基本支出中列支的人员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在‚全国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监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中列支,全年共列支34.5万元。
(八)原建设部干部学院电教部‚小金库‛10.67万元。
原建设部干部学院电教部在举办2006和2007年‚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培训班‛时,利用虚假发票、单据在院财务报销办班成本费用,套取现金10.67万元放在财务账外,其中5.51万元用于支付讲课老师的劳务费和交通费,5.16万元由当事人私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基建项目建设投资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对原建设部城
— 45 — 乡规划管理中心挪用项目支出课题费用于国际会议开支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召开国际会议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会议结余未全额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并责成有关单位将会议结余扣除前述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挪用的资金,在与国际水协会结算完成后,全额上缴财政;对无预算支出开展业务评审工作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承担原建设部课题项目的5个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不实的问题,要求责成承担课题项目的5个单位重新据实上报并调整项目支出决算,今后加强项目支出决算管理;对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对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原建设部干部学院电教部‚小金库‛的问题,要求将当事人私分的资金全部追回,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建设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基建项目建设投资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已按要求将基建竣工决算资料上报,有关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正在审批当中;对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挪用项目支出课题费用于国际会议开支的问题,已按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召开国际会议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会议结余
— 46 — 未全额上缴财政的问题,已按要求与国际水协会接洽,待会议费结算后,按要求尽快落实;对无预算支出开展业务评审工作的问题,已按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承担原建设部课题项目的5个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不实的问题,均已按要求据实重新调整了项目支出决算;对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无预算支出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要求有关单位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对原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已按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原建设部干部学院电教部‚小金库‛的问题,已按要求将当事人私分的资金全部追回,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对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进行了整改。
原交通部2007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原交通部(现已整合为交通运输部)200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6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原交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6
— 47 — 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原交通部2007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注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将所属某单位资金6.67亿元纳入预算管理。
2001年,原交通部未经财政部同意,自行批准所属某事业单位执行《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截至2007年12月底,该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形成的各类自有资金共计6.67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从境外取得投资收益挂账2.60亿元,计提资产折旧挂账2.47亿元,计提以前职工奖励、职工福利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基金挂账1.60亿元。
(二)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违规为所属单位建设办公楼。
2005至2007年,原交通部未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在其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已有办公楼情况下,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其建设办公楼。2005年,公路科学研究所将计划投资规模为9996万元(其中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的办公楼项目,分拆为科研管理综合业务用房和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综合业务用房两个项目立项,每个项目投资额均为4998万元,经
— 48 — 原交通部批准后于2006年开工建设,截至审计时已封顶。
(三)未及时上缴水运客货运附加费560.48万元。
截至2007年12月底,原交通部未及时向财政部上缴水运客货运附加费560.48万元。
(四)上海海事局所属单位账外存放资金814.68万元。
2005至2007年,上海海事局所属公司未将所获外轮油污案赔偿款814.68万元在本单位会计账簿反映,长期存放账外。
(五)所属救助打捞局挪用专项资金749.7万元。
2007年4月,救助打捞局未经批准,将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749.7万元,拨付给所属中国海洋工程公司,其中549.7万元用于补充该公司注册资本金。
(六)部分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办公用房。
2000至2007年,所属科学研究院、机关服务中心和规划研究院未经批准,将部分闲臵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共计2366.07万元,其中:科学研究院出租房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取得收入1571.29万元;机关服务中心取得收入533.28万元;规划研究院出租房屋建筑面积3724平方米,取得收入261.50万元。
(七)部分所属单位少计收入1239.85万元。
2007年,所属环境保护中心将以前收入385.39万元长期挂账;机关服务中心将以前收取的物业费、咨询费等收入854.46万元长期挂账。以上两项共少计收入123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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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分所属单位违规购买和使用购物卡75.13万元。
2007年,所属中国船级社、中国交通通信中心等单位,购买‚资和信商通卡‛金额75.1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单位送礼等,并以咨询费、服务费、活动费等名义列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或转送有关单位。对原交通部所属某单位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要求商财政部进一步明确该单位的会计制度,并将所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对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违规为所属单位建设办公楼的问题,要求向发展改革委补办报批手续;对未及时上缴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的问题,要求上缴中央财政;对上海海事局所属公司账外存放资金问题,要求责成该公司尽快收回,纳入预算管理;对所属救助打捞局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要求将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部分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办公用房问题,要求对所属单位出租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审核,并报财政部批准;对部分所属单位少计收入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违规购买和使用购物卡的问题,已转送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强对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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