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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投资问题解析

6项目投资问题解析



第一篇:6项目投资问题解析

项目投资问题解析

一、不定项选择

1.下列关于评价投资项目的回收期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A.它忽略了货币时间价

B.它需要一个主观上确定的最长的可接受回收期作为评价依

C.它不能测度项目的盈利性

D.它不能测度项目的流动性

解析:

投资回收期只考虑回收期满以前的收益,没有考虑回收期满以后的收益,所以它 只能衡量流动性,不能衡量收益性。

2.当两个投资方案为独立选择时,应优先选择(D)

A. 净现值大的方案

B. 项目周期短的方案

C. 投资额小的方案

D. 现值指数大的方案

解析:对于独立方案,应采用现值指数法和内含报酬率法进行评优,对于互斥方案,应采用净现值法。

3.下列关于项目评价的“投资人要求的报酬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BCD)。

A.它因项目的系统风险大小不同而异

B.它因不同时期无风险报酬率高低不同而异

C.它受企业负债比率和债务成本高低的影响

D.当项目的预期报酬率超过投资人要求的报酬率时,股东财富将会增加

解析:投资者要求的报酬率=税后债务资本成本×债务比重+权益资本成本×权益比重。权益资本成本=无风险报酬率+β×(平均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项目系统风险的大小会影响β系数,所以A、B、C正确。当项目的预期收益率超过投资人要求的报酬率时,意味着股东的收益超过了要求的收益,股东财富会增加,所以D正确。

4.下列关于投资项目营业现金流量预计的各种作法中,不正确的是(D)。

A.营业现金流量等于税后净利加上折旧

B.营业现金流量等于营业收入减去付现成本再减去所得税

C.营业现金流量等于税后收入减去税后付现成本再加上折旧引起的税负减少额

D.营业现金流量等于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再减去所得税

二、计算分析

1、某公司原有资本700万元,其中债务资本200万元(每年负担利息24万元),普通股资本500万元(发行普通股10万元,每股面值50元)。由于业务扩大,需追加筹资300万元,其筹资方式有三个:

A.全部发行普通股:增发6万股,每股面值50万元;

B.全部筹借长期债务:债务利率为12%,利息36万元

C.发行优先股300万元,股息率为14%。

公司的变动成本率为60%,固定成本为1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要求:使用每股收益分析法确定筹资方式。

答案:EPSA=(EBIT-24)×(1-33%)/(10+6)

EPSB=(EBIT-24-36)×(1-33%)/10

EPSC=[(EBIT-24)×(1-33%)-300×14%]/10

求无差别点,EPSA =EPSB,EBIT=120万元

EPSA =EPSC,EBIT=191万元

在本题中,可知负债筹资比优先股筹资好,所以只要比较普通股筹资和负债筹资。当息税前利润为120万元时,两种筹资方式的每股收益是相等的;超过120万元时,负债筹资的每股收益大于普通股筹资的每股收益,即负债筹资较好;低于120万元时,普通股筹资较好。

另:此题中的无差别点也可以用销售收入来表示,EBIT=S-0.6S-180,当EPSA =EPSB,S=750万元;

EPSA =EPSC,S=927.5万元

2、A公司是一个生产和销售通讯器材的股份公司。假设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40%。对于明年的预算出现三种意见:

方案一:维持目前的生产和财务政策。预计销售45000件,售价为240元/件,单位变动成本为200元,固定成本为120万元。公司的资本结构为:400万元负债(利息率5%),普通股20万股。

方案二:更新设备并用负债筹资。预计更新设备需投资600万元,生产和销售量不会变化,但单位变动成本将降低至180元/件,固定成本将增加至150万元.。借款筹资600万元,预计新增借款的利率为6.25%。

方案三:更新设备并用股权筹资。更新设备的情况和方案二相同,不同的只是用发行新的普通股筹资。预计新股发行价为每股30元,需要发行20万股,以筹集600万元资金。

要求:

(1)计算三个方案下的每股收益、经营杠杆、财务杠杆和总杠杆;

(2)计算方案二和方案三每股收益相等的销售量;

(3)计算三个方案下,每股收益为零的销售量;

(4)根据上述的结果分析:哪个方案的风险最大?哪个方案的报酬最高?如果 公司销售量下降至30000件,第二和第三方案哪个更好些?请分别说明理由。

(1)方案一:

EPS=[4.5×(240-200)-120-400×5%]×(1-40%)/20=1.2(元/每股)DOL=4.5×(240-200)/[4.5×(240-200)-120]=3

DFL=[4.5×(240-200)-120]/[4.5×(240-200)-120-400×5%]=1.5 DTL=3×1.5=4.5

方案二

EPS=[4.5×(240-180)-150-400×5%-600×6.25%]×(1-40%)/20=1.875(元

/每股)

DOL=4.5×(240-180)/[4.5×(240-180)-150]=2.25

DFL=[4.5×(240-180)-150]/[4.5×(240-180)-150-400×5%-600×

6.25%]=1.92

DTL=2.25×1.92=4.32方案三:

EPS=[4.5×(240-180)-150-400×5%]×(1-40%)/40=1.5(元/每股)DOL=4.5×(240-180)/[4.5×(240-180)-150]=2.25

DFL=[4.5×(240-180)-150]/[4.5×(240-180)-150-400×5%]=1.2 DTL=2.25×1.2=2.7

(2)令方案

二、方案三每股收益相等时的销售量为Q

(60Q-150-20-37.5)×(1-40%)/20=(60Q-150-20)×(1-40%)/40

解得Q=4.0834万件

(3)令每股收益为零时的销量为Q

方案一:(40Q-120-20)×(1-40%)/20=0,Q=3.5万件

方案二:(60Q-150-20-37.5)×(1-40%)/20=0,Q=3.4584万件

方案三:(60Q-150-20)×(1-40%)/40,Q=2.8334万件

(4)方案一风险最大,因为其总杠杆系数最大;

方案二的报酬最高,因为其每股收益最高;

若销量下降到30000件时,方案三更好些,因为若销量下降至30000件时,采用方案三还有利润,而采用方案二则企业处于亏损。

3、A企业投资20万元购入一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无残值。设备投 产后预计每年可获得净利3万元,求该投资的回收期。

年折旧=20/20=1(万元),现金流量=3+1=4(万元)

回收期=20/4=5(年)

4、公司拟投资一项目20万元,投产后年均收入96000元,付现成本26000元,预计有效期10年,按直线法提折旧,无残值。所得税税率为30%。求该项目的 回收期和会计收益率。

净利润=(96000-26000-200000/10)×(1-30%)=35000(元)

年现金净流量=35000+20000=55000(元)

回收期=200000/55000=3.64(年)

会计收益率=35000/200000=17.5%

5、企业投产A产品,预计A产品的市场适销期为两年,A产品的生产可利用原有旧设备,该设备的原值120万元,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为4年,已使用1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的残值为20万元。目前变现价值为100万元,企业预计两年后旧设备报废,变现价值为5万元。生产A产品需垫支营运资金16万元。预计投产后A产品本身每年会为企业创造40万元的净利润,但A产品的上市会使原有B产品的价格下降,致使B产品的销售收入每年减少5万元。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40%,投资人要求的最低报酬率为10%。

要求:判断该A产品是否应该投产。

按税法规定:

第一年折旧额=120×50%=60(万元),即旧设备已经使用的一年计提的折旧为60万元;

第二年折旧额=(120-60)×50%=30(万元),即旧设备继续使用第一年计提的折旧为30万元;

第三年折旧额=(120-60-30-20)/2=5(万元),即旧设备继续使用第二年计提的折旧为5万元;

第四年折旧额=5(万元)

旧设备目前的账面价值=120-60=60(万元),旧设备目前变现净收益=100-60=40万元

旧设备变现净收益纳税=40×40%=16万元

投产后第一年初的现金流量=避免的旧设备变现净收益纳税-丧失的旧设备变现价值-垫支的营运资金=16-100-16=-100万元

投产后第一年末的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40-5×(1-40%)+30=67万元 投产后第二年末设备报废时的账面价值为120-60-30-5=25万元

变现净损失=25-5=20万元变现净损失抵税=20×40%=8万元

第二年末的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固定资产变现收入+变现净损失抵税+回收的营运资金=40-5×(1-40%)+5+5+8+16=71万元

项目的净现值=67×(P/S,10%,1)+71×(P/S,10%,2)-100=19.58万元 因为项目的净现值大于零,所以应该投产该新产品。

6、某公司准备新增一生产线,建设生产线投入1600万,使用寿命6年;税法规定生产线可在5年内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残值为100;为了研究项目可行性,已花了30万调查费用;当项目投产时,还需支付市场推广费用200万;在项目投产时需增加营运资本150万,预计可在项目终结时收回;该项目使得5年内每年增加收入500万,增加付现成本180万;预计在第6年末该生产现残值变现实际收入为50万。假定建设期为0,所得税税率为40%,计算0—6期的净现金流量。

NCF0=-1600-150-200*(1-40%)=-1870

注意:已花的30万调查费用属于沉没成本,不予考虑(过去已经发生,无法由现在或将来的任何决策所能改变的成本。在投资决策中,沉没成本属于决策无关成本)。注意区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固定资产、营运资产增加是资本性支出,而未形成资产的费用支出是收益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计算现金流时要化为税后。

1-5年的折旧分别为500、400、300、200、100,NCF1=(500-180)*60%+500*40%=392

(把200万费用计入第一年也有一定道理)

NCF2=(500-180)*60%+400*40%=352

NCF3=(500-180)*60%+300*40%=312

NCF4=(500-180)*60%+200*40%=272

NCF5=(500-180)*60%+100*40%=232

NCF6=150+50+50*40%=220

7.甲公司计划投资某一项目,原始投资额为200万元,全部在建设起点一次投入,并于当年完工投产。投产后每年增加销售收入90万元,付现成本21万元。该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10年,按直线法提取折旧,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该公司以产权比例为0.4的目标结构来追加投资,预计负债的利息率是5.82%,所得税率30%。目前证券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为5%,平均风险报酬率为14%,该公司β值为1.13。

要求:

(1)计算项目各年度营业现金净流量;

(2)要求考虑所得税的影响,计算新项目投产后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3)计算项目的净现值,并评价项目的可行性。

解答:

(1)计算各年营业现金净流量

年折旧=(200-10)/10=19万元

营业现金净流量=(90-21-19)×(1-30%)+19=54万元

(2)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负债的资本成本=5.82×(1-30%)=4.07%

股票的资本成本=5%+1.13×(14%-5%)=15.17%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4.07%×2/7+15.17%×5/7=12%

(3)净现值=54×(P/A,12%,10)+10×(P/S,12%,10)-200=108.33万元

项目净现值大于零,故该项目可行。

第二篇:企业投资项目立项程序解析[定稿]

企业投资项目立项程序

2004年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经 营活动的直接干预,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优化投资结 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投资体制改革的主要创新点 :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 制。今后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 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政府只 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对其它项目实行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 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 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 投资项目;核准制, 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 类项目。

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 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 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 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 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

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实行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 决策, 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 政府可 以全面掌握投资意向信息, 及时、准确地监测投资运行情况, 适时发布投资信息, 引导社会投资方向。

二、项目核准制(一项目核准范围:

国家的《核准目录》规定,对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 料、机械制造、轻工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外商投资和境外 投资等十三个重要领域和行业中的重大和限制类投资项目进行核准。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目录》以外的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 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外,实行备案制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可以适时调整《目 录》。

核准机关: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19号令明确解释:国务院投资主管部 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委 和地方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发展改革委和经委的关系:经委只管工业、不需国家协调和综合平衡的项目

(二、项目核准权限: 国家:13个行业 65类核准项目,国家核准 61项。主要涉及总量平衡、宏 观调控、经济合理布局、重要战略资源配置、经济与环境安全等方面需要国家调 控的项目。

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核准:对国家核准权限以下的项目进行核准, 其中规定由 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11项, 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有 18项。

盟市政府的核准权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中央下 放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 按照贯彻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需要, 规定了可由盟市 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共 7项。

(三、项目核准形式: 项目申请报告: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报国家核准的, 甲级;报自治区核准的,乙级。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 相关规划;资源利用与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与可研报告比,侧重于宏观布局、资源与环境、社会影响。

附件:城市规划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文件。(同级主管部门出具

(四、项目核准内容: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 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影响我国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众利益, 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 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核准文件及其效力: 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法律效力文件。可以据此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有限期 2年。变更需确认 或重新办理。

(六、核准程序

1、受理: 材料登记:申报材料由办公室或窗口负责接受和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后,转 项目主管科室承办。

一次告知:项目主管科室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需要项目 申请单位修改、补充有关材料或澄清情况的, 由主管科室提出书面意见, 填写告 知事项通知书, 经分管主任审核, 自接收申报材料 3个工作日内送委办公室。委 办公室根据主管科室意见, 以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及时告知 项目申请单位。逾期不告知,视为受理。

2、正式受理:申请我委核准(包括重新送达的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科 室审核确认并填好受理通知书后送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及时向项目申请单位出 具受理通知书。

(七咨询评估与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报我委核准的项目,如有必要,应当进行咨询评估。评估采取委托有资质的 咨询机构评估和组织专家评估两种方式

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项目, 由主办科室出具征求意见函(附项目 申请报告,征求意见函由相关科室分管主任审签,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 7个工作日内, 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

(八做出核准决定

核准文件拟制:项目核准文件由主办科室拟文,经科长、分管主任审核。涉及其他科室业务的项目,实行会签制度。由主办科室确定会签科室,文稿 先由主办科室分管主任审核,然后会签其他科室。

经办公室核稿后,按照委内核准权限由委主任、分管主任签发。(九时限与义务

项目正式受理后,在 20个工作日内(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 7个工作日 作出核准决定。若有特殊原因,经委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可以延长 10个工作 日。(不含补充、完善内容和澄清有关问题的时间

对于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请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 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 应向项目申请单 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 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 机关。

项目申请单位对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决定有异议的, 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

三、项目备案制度(一备案范围

核准目录以外,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二备案机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盟市发展改革部门;旗县发展改革部门(三备案权限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跨行政区域的项目或投资额在 1亿元及以上的项 目。项目所在地盟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投资额在 3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 下的项目。

项目所在地旗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投资额在 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四备案形式

项目申请单位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 2份;按照属地原则,直接到相应项目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网上申请和受理。

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五审查内容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 业政策;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是否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而不应实行备案的项 目。

(六备案确认书及其效力

项目备案确认书由项目备案机关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后, 对符合备案条件 的项目出具, 是项目申请单位开展投资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初始依据。项目 申请单位凭项目备案机关出具的项目备案确认书, 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等手续。

项目备案确认书有效期 2年, 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项目备案确认书有效期 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已经备案的项目,当投资主体、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技术工艺、建设 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申请备案。

(七备案程序 项目受理

备案申请文件由办公室或窗口指定专人统一接收登记, 转主办科室办理。相 关科室接到文件后, 若所申请备案项目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范围, 项目单位

填写完整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 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等附件材料齐备有效, 并填写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受理通知书》。若不符合上述受理条件, 相关科室经办人员应及时告知项目申请单位, 并说 明理由。对于项目单位来人办理的, 应及时告知或送达;对于项目单位来函办理 的,可以传真、电话或便函等方式告知或送达。

(八备案审查

申请文件的批办:委办公室向项目申请单位告知项目受理后, 填写内蒙古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批办单, 按照申请备案项目所属行业归口, 于出具备案受理 通知书的当日批转委内相关科室进行备案审查。

(九合规性审查

委内相关科室确定责任人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 工作完成后,由主办科室填写项目合规性审查意见。

(十备案确认

备案审核:项目 “合规性” 审查工作完成后, 由项目主办科室提出审核意见, 经本科室科长或分管主任审核确认。

项目会签:申请备案项目若涉及其他科室主管业务的, 主办科室在出具备案 确认书前会签其他业务科室, 如无特殊情况, 会签科室须在 1个工作日内完成会 签工作。

出具确认书: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由相关业务科室拟定备案确认书,附 内蒙古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批办单,委分管主任签发。

(十一备案登记

各相关业务科室出具备案确认书或不予备案书面通知书时, 应及时填写 “内 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统计表” 或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不予备案项目 统计表”,上述两张统计表于每月度末 2个工作日内交投资处汇总。

(十二时限与义务

时限:对正式受理的备案项目, 应在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或出具不予备案 通知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的, 经委主任审批同意, 可 以延长 5个工作日。

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 项目备案机关应在收到备案申请文件 5个工作 日内书面通知项目申请单位, 并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上级项目备案机关在出具 备案确认书, 或不予备案的意见时, 应抄送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项目备案机 关。

项目申请单位对项目备案机关作出的不予备案的决定或项目备案确认书的 实质性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项目审批制度(一项目审批范围

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政府转贷项目;投资补助和贴息超过一定 限额的项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贴息超 2亿元或超过 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 比例超过 50%的项目;地方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目录》内 的项目(建议书。(资金审批、补助和贴息、转贷资金

(二政府投资领域

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促进 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 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项目(市场失灵。

(三政府投资方式

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转贷。(四项目决策制度

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项目评 估(专家决策、评估意见;项目公示制度(媒体、内容、期限、采纳。(五资金审批

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的资金情况,包括资金 来源和到位情况;项目申报的理由;项目实施后的社会、经济评价和效果预测。附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批复 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审查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对申 请贴息的项目已使用贷款的, 应提供贷款银行付息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 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计划编制

国家:建议计划,并附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项目法人营业执照,资金筹措 及到位证明(分投向

自治区:盟市上报计划,有关附件证明材料,主管处室意见,行业部门意见(分情况,分管主任意见,委务会会议讨论,分管主席意见,政府常务会议研 究。

(七项目监管

各项制度: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财 务管理制度,代建制

(八监管方式

稽察机构;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财政部门;中介机构后评价

五、问题与对策 问题

核准、备案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报告文本尚未确定;审核、评估标准 体系尚未建立;后评价体系尚在探索阶段;部门之间沟通不及时,动作不协调;各类政府投资资源分散, 管理不统一;投资计划编制效率偏低;代建制需要规范 与统一。

对策

完善核准备案制度;研究制定规范的示范文本、评估标准与指标体系;建立 项目后评价制度;加强部门协作, 统一行动步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专家评估, 科学决策;推行公示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区别不同的 项目类别,简化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管理。

第三篇:投资项目(范文模版)

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宏观政策法规不健全,政策执行偏差大,民间投资者没能享受到应有的国民待遇

从目前国家对国有、民营、外资三大经济体系已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的优惠条件以及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虽然民营经济在明文规定上已没有制度限制,至少享有“准国民待遇”,但在实际执行和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中,政策体制环境的落差还是很大的。其一,审批环节多,导致民间投资项目进入门槛高。其二,税负不公平,“三乱现象”严重,大大削弱了民间投入的收益。其三,管理部门多,导致政出多门。

二、产业进入壁垒高,民间投资进入的深度明显不足

由于市场经济准入政策在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之间仍然存在很大的差异,使得民间投资在将近30多个产业领域存在着实际上的“限进”情况。这些限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存在部门、行业垄断和其他歧视性的准入政策,使得民间资本一直难进入金融、保险、证券、邮政、通讯、石化、电力等行业。二是有些项目虽然允许民间资本介入,但存在着明显的不公竞争。有些国有企业长期垄断经营的领域,非得到了无利可图和亏损之时,才让民营企业参与。三是有些领域由于审批程序复杂,进入条件苛刻,致使民间资本可望而不可及。四是很多产业正在对外开放,但对民间投资是否开放却没有明确说法,如电信业、银行业。从目前统计年鉴中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来看,虽然总体上都有民间投资的进入,可以说有一定的进入广度,但民间投资大量集中在一般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以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中,民间投资的产业进入度明显不足

(二)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把民间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针对以上问题应该采取的对策:

1.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促进民间投资重要性的认识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进一步树立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打破“唯成份论”,破除思想和体制上的障碍,充分认识民间投资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平等对待国有、民营和外资的投资行为,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增加;二是要加强对民间投资优惠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当前的政策,帮助民间投资者调整消极心态,增强投资信心,并对优秀的民间投资者给予必要的政治待遇,在社会上树立他们的良好形象。为此,建议各级党政明确提出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是扩大内需、加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把民间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并设立“民间投资促进协调办公室”或成立“领导小组”,把促进民间投资列入各级政府领导的目标责任制范围。为保障国家促进和加强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协调目前分散在各部门对民间投资管理的政策,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要对作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一部分的民间投资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分类指导和综合服务,统一对民间投资进行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协调服务,以促进民间投资的扩张。

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投资管理方式

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目标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多样化,让市场在长期资源的配置方面发挥主要和关键的作用。这就要求国家计划不能再具有直接分配投资和特定的职能,只是为财政、金融等经济政策的协调提供基础,即依靠宏观经济政策对市场进行引导,再由市场引导分散的企业投资,构建众多的民间投资主体。目前要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的分工和投资责任,切实按照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特点和市场供求状况,将建设项目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真正确定企业是基本的投资主体地位,政府尽快减少竞争性项目的投资,集中力量进行大型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将竞争性项目的投资主要让位于民间投资。

在转变投资管理体制方面,国家不能再单纯依靠全社会投资计划指标来控制投资总量,而应从资金源头入手,利用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对投资进行间接调控。同时,要区分“审批”和“审查”的管理对象和管理原则。凡是由国家出资的项目仍然实行国家审批,以把握投资方向,约束各级政府投资的盲目膨胀;凡是国家不参与投资而由法人或个人选定的投资项目,规模过大或认为没有把握的项目可由银行提交国家经济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凡是一般性投资项目则由审批制改为注册制。这样,可以避免企业一建立或项目一投入就成为改革对象的现象,使资产增量从体制上一步到位,从而缓和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微观投资主体与市场调控手段之间的矛盾,调动民间投资者的积极性。另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应加强对投资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分析工作,这样既可以加强对投资活动的预测和监控,又可以为民间投资者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减少民间投资者的决策失误,提高民间投资主体投资的积极性。

3.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原则,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

目前,我国许多领域禁止民间资本进入,如银行、保险、通讯、重工业等行业。加入WTO后,这些行业现在已慢慢向外资开放。既能向外资开放,为什么不能向内资开放?我们鼓励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竞争,这些领域不向民间资本开放,又怎么竞争呢?以往对民间投资限制的领域,应该在对外资开放之前先对内资开放,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加紧制定有关的政策和法规,确保民间企业有序进入,规范管理。这既能启动民间投资,又可缓解以前仅靠政府投资所带来的资金缺口问题。

在拓宽民间投资渠道方面,对过去国家垄断较强的行业。如银行、保险业等,可以不让民间直接经办,但可以选择恰当的投资渠道让民间资本进入。比如通过对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让投资者以投资基金的方式进入。就个人投资而言,可以兴办私人企业,还可以对农业投资,比如开办家庭农场、家庭牧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等。

4.加快金融创新,拓宽民间融资的渠道

一是建立和完善为民间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首先,尽快实现现有国有银行体系的市场化、企业与银行关系的商业化、政府与银行关系的规范化,这有利于消除国有银行的所有制歧视,加大对民间企业的贷款数额。同时,可设立相应的金融机构专门负责对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是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一些非盈利性质的担保公司,专门为民间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旦贷款失败,企业拍卖所得将优先支付担保公司的担保金。这样,国家在给民间企业提供方便时,也由企业承担一部分风险。通过这一计划,既可降低银行的风险,又可为民间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机遇。

三是发行担保债券和抵押债券。担保债券是指企业以财产或第三者信用担保而发行的债券;抵押债券是指企业以财产和有价证券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这两种债券的收益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且风险极小,很适合闲散资金的投资要求。

总之,只要我们引导措施得当,中国民间新一轮投资热潮必定会到来,从而拉动经济较快增长。

第四篇:项目投资

某企业计划进行某项投资活动,有甲、乙两个备选的互斥投资方案资料如下:(1)甲方案原始投资150万,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0万,流动资金投资50万,全部资金于建设起点一次投入,建设期为O,运营期为5年,到期净残值收入5万,预计投产后年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下同)90万,年不含财务费用总成本费用60万。

(2)乙方案原始投资额200万,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0万,流动资金投资80万。建设期2年,运营期5年,建设期资本化利息10万,固定资产投资于建设期起点投入,流动资金投资于建设期结束时投入,固定资产净残值收入8万,项目投产后,年营业收入170万,年经营成本80万,运营期每年归还利息5万。固定资产按直线法折旧,全部流动资金于终结点收回。贴现率10%

该企业为免税企业,可以免交所得税,不考虑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变化。要求:

试计算投资两个方案的现金净流量并分别利用非贴现法和贴现法两类指标对甲乙两个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①甲方案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旧额=(100-5)/5=19(万元)NCF0=-150(万元)NCF1~4=(90-60)+19=49(万元)NCF5=49+55=104万元)②乙方案各年的净现金流量NCF0=-120(万元)NCF1=0(万元)NCF2=-80(万元)NCF3~6=170-80=90(万元)NCF7=90+80+8=178(万元)①甲方案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期=150/49=3.06(年)②乙方案不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期=200/90=2.22(年)乙方案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期=2+2.22=4.22(年)①甲方案的净现值NPV甲=49×(P/A,10%,4)+104×(P/F,10%,5)-150=69.90(万元)②乙方案的净现值NPV乙=90×(P/A,10%,4)×(P/F,10%,2)+178×(P/F,10%,7)-80×(P/F,10%,2)-120=141.00(万元)NPVR甲=

第五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概念。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 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贷来源或还贷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随着中央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政策的出台,我国每年投入上千亿资金用于道路、桥梁等基础性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急剧扩大,给投资管理带来了新的考验。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对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非常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

近年来,*县不断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积极在制度建设、项目前期、管理模式、项目融资等方面探索创新。分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项目投向,基本合理。十一五以来,*县政府投资基本上投向两大类:即城建、交通、水利等工程性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体育及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目前*县政府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常年项目建设的建设、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另一类是非常年项目建设的卫生、文体、旅游等部门。

(二)资金拨付,方式多样。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列入投资计划的一般性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行业主管部门,再下拨给项目业主;二是重点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县政府领导批复后,财政部 门将资金拨到项目业主,再支付给施工单位;三是直接支付方式。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核实,项目业主确认,报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给受款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中,经营性项目以银行贷款为主,纯公益性项目由财政性资金承担。

(三)制度建设,探索创新。近年来,*县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上,无论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是项目融资方面,一直在努力创新探索。相继出台了《*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章可循。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前期工作不尽人意。前期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投资项目的成败。重项目数量、轻前期工作现象在*县政府投资领域普遍存在:一是决策机制不完善。项目决策在项目建设周期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决策的正确与否,主要是体现在“四性”上,即把握投资机会的准确性、建设方案比选的全面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的合理性,而只有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才能符合“四性”要求。从调查情况看,*县相当部分项目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不足,项目决策主要由各级领导研究作出,前期调研分析不充分,决策所需的信息不全面,缺乏战略、综合和长远考虑。二是项目储备工作薄弱。目前*县项目储备工作存在“数量少、质量差、渠道窄、工作粗”等突出问题,数量少表现为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规划编制,迄今为止没有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质量差表现为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即使有一些项目打算,但纳入规划的项目很少,绝大多数仅 停留在取项目名称大概轮廓上,缺少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和基本投资估算等内容,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项目储备资料;渠道窄表现为仅仅凭经验和感觉提出项目,而缺乏科学的、全面的、多渠道的项目挖掘机制;工作粗表现为没有真正把项目储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未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未明确工作责任,只是为了应付就随便报几个了事,有的连项目名称都提不出来。三是投资计划严肃性不强。投资计划管理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但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所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不全面、不合理,往往出现执行偏差。有些未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往往临时动议拍板建设,而一些已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却得不到有效实施。

(二)项目管理模式落后。从调查情况来看,*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以组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筹建处、基建办为主。这种临时性非法人建管机构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难以实现专业化管理。项目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而临时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由于缺少专业人才,不熟悉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缺乏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 难以开展专业化管理和落实责任。二是投资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这种临时性建管机构是“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典型模式,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利益密切相关,不利于相互制约,也缺乏控制投资的约束机制和动力机制。同时由于大量采用临时性建管机构形式,分散了监管部门的力量,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容易孳生腐败。三是不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普遍存在“只有一次性教训形不成二次经验”的现象,一个项目建成后,作为一次性临时业主的工程建设 指挥部即行解散,难以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对另一个项目又要重新组织一批人员进行建设管理,众多的临时性建管机构在为掌握和应用项目管理知识而重复交学费,对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十分不利。

(三)建设程序不甚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是指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步骤之间客观存在的、不可破坏的先后顺序,是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反映项目建设所固有的客观规律,是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的工作程序。正确把握项目建设中从课题调研、论证决策、前期报批、组织实施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是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一个根本原则。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县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很不理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三段式”管理的项目只占26.67%,33.33%的项目按前期计划和正式计划“两段式”管理,36.67%的项目是一次性批复,甚至有个别项目没有经过计划部门审批就擅自开工;也有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仅以政府计划作为立项依据,未到计划部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是项目管理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对拟建项目技术上、经济上及其他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其目的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工程设计、银行贷款、合作签约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县相当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认识到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有的即使进行了可行性研究也都是上级发改部门有要求不得已而为之,根本不是为了项目的科学论证而开展。许多项目由于未进行可行性研究而达不到国家要求,影响了*县争取 新中央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有些规模不小的项目甚至连初步设计都不做就直接编制施工图纸,造成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无法确定项目概算。在项目前臵审批方面也同样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据调查,有约三分之一左右的项目以项目急于上马、前臵审批太复杂等为由而未能按规定办理相关前臵审批。

(四)项目控制力度不够。质量、进度、成本是项目管理的金三角,是项目管理的基本目标。从调查情况分析,“三控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超概算成了投资控制的顽症。一个项目从投资决策到竣工投运,有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影响项目投资变化的因素很多,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县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现象较为普遍。从调查情况来看,63.33%的项目存在超概算现象,平均超概算高达40.00%,大部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质量不高,不能真实反映项目总投资全貌,失去了执行刚性,达不到控制投资的目的。超概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设计漏项。有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责任心不强或凭经验设计,在申报项目立项时,未进行全面设计,存在很多漏项,如有的只设计主体工程,而没有配套工程和绿化工程,也有的设计时漏掉设备或未包括装潢,只好在施工阶段予以补上导致超概算。二是设计变更。有些项目由于从立项到委托设计时间较短,设计单位急于赶任务而不作现场调查,匆忙完成设计,致使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与施工图阶段有较大的出入,造成后来的设计变更而增加投资。也有概算编制人员机械地按照设计图纸编制概算,用经济来影响设计,施工时产生设计变更;还有的项目业主在项目取得立 项批文后,不是按照计划投资规模进行建设,而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标准,在工程实施阶段又随意添加一些建设内容。三是按审批权限确定项目总投资。如某城市道路项目按审批权限须报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极不充分,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很难批准,而项目却急于上马,只好按市里最大审批权限来确定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也未编制),结果从实施情况看,超概算高达120%,绝对金额达200多万,是个十分典型的案例。

其次,拖工期成了进度控制的常态。进度控制是项目实施的关键,是确保项目按预定时间竣工投产的重要手段。据调查,*县政府投资项目进度与计划基本一致的占13.33%,略有提前的占6.67%,超工期的占80%,平均超工期117.25%。造成超工期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处理困难。约一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政策处理困难而无法按计划完成施工。二是资金紧缺。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大多是财政性资金,在近几年政府负债较重的情况下,往往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施工工期拖延。三是设计调整。有些重点建设项目往往是领导十分关注的项目,有些领导会打破常规要求项目不断调整设计,致使项目实施不断延期。四是设备原因。有些项目在土建完成或基本完成后,由于无资金购臵或招投标的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安装,也延误了工期。

第三,能合格就算质量控制的标准。质量控制是项目实施的根本,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从调查情况来看,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创优意识、精品意识不强。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往往是百年工程、民心工程,应以建造精品工 程、优质工程为目标,虽然大多数工程质量都能合格,但争创优质工程意识普遍不强。二是为盲目赶工期而造成质量隐患。三是质量控制措施不力。存在诸如质量控制体系不甚健全,施工队伍素质不高,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控制不到位等问题。

(五)建设制度执行不力。按照国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五项制度。从调查情况来看,这五项制度执行不力、好差不一。

首先,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初衷是要建立一种权责明确、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应能独立自主地对项目从立项、筹资、施工到竣工、投产乃至经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难实现上述目标,习惯以行政手段管理项目。

其次,招投标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项目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选择基本上未实行公开招标,设计方面直接委托的占56.67%,邀请招标的16.67%,议标的占6.67%,只有2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监理方面直接委托的占33.33%,邀请招标的23.33%,议标的占13.33%,只有3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二是擅自缩小施工招标范围。将招标范围限定于主体建筑工程,而依法应招标的一些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三是招投标具体操作不符合规定。相当一部分项目没有按规定进场招标,也未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有些不按规定范围发布信息,甚至没有公开发布信息。四是招投标管理体制不顺。由于招投标管理机构运作 不正常,县内招投标交易平台不健全,限额以上项目借助市里平台进行交易;有些项目由于土地、规划等种种原因无法立项,导致无法进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往往以政府协调会等非正常形式明确有关事项;有些项目施工招标往往采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招标,致使招投标工作规范性不足,随意性过大。

第三,监理制贯彻不到位。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重施工、轻监理,目前在*县开展业务的监理单位良莠不齐,有的监理人员(尤其是总监)到岗率不高,个别项目隐蔽工程未按规定傍站;有的监理人员专业知识不强,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的监理责任心不强,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设计;相当部分监理人员协调各方能力较弱。也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使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受到困扰。

第四,合同执行不严格。从调查情况来看,无论设计、采购,还是施工、监理,基本上都签订合同,但在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合同主体不统一。目前建筑市场上施工挂靠现象成了公开的秘密,*县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投标中同样存在借用资质和挂靠现象,一些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工程,通过人际关系或上交管理费等方式,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高级别企业参与竞标,中标后,因施工企业本身技术力量不足,缺乏相应管理人员,同时施工装备也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其结果是工程质量大打折扣,埋下了质量隐患。二是合同款项结算不严格。如个别项目经招投标后,在承发包合同中重新约定按实结算,招投标只起到确定施工单位的作用;即使是一些包干工程,往往对包干 范围及调整条件和调整方式等没有明确规定,结果包干项目包不死,给工程结算留下了隐患。另外,有些工程物资材料采用暂定价,具体价格等实施时再协商,不利于工程款项结算。

(六)项目后期评价缺失。一是未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同时能为项目后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它对保证工程质量,促进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有重要作用。目前,*县政府投资项目大部分只进行交工验收,只有16.6%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同时,项目业主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结算(决算)现象,一些项目投入使用后,长期不结算(决算),导致项目成本无法审定,拨款资金长期挂账,无法办理固定资产产权登记手续。二是项目后评价缺失。项目后评价指建设项目正式投产营运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对该项目决策、立项、实施、运行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目前*县政府投资管理项目未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决策水平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项目的事后控制和监督作用的发挥,表明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还未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三、管理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对策

根据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面对*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现实状况,必须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努力按照“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前期工作体系、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优质公正的市场参与体系和严密防范的监督管理体系”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四大体系。具体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前期工作体系

第一、完善决策机制。首先要科学决策。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决策方法科学,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使分析结论准确;坚持决策依据充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项目建设条件、技术发展趋势等全面信息,使决策依据科学;坚持数据资料可靠,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注重数据分析,保证结论可靠;同时探索项目不可行性论证。其次要民主决策。逐步建立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对*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除了要求中介机构评估咨询、专家评议等环节外,还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投资决策的透明度。

第二、开展项目储备和深化前期。一是积极开展项目储备。县计划部门建立县重大项目储备库,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可通过以下渠道挖掘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延伸策划出一批项目,从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资源比较优势发挥、现有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梳理出一批支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邀请各方面专家专门研究提出和向社会公开征求获得。二是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每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向县计划部门申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经计划部门审核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后,计划部门下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主业单位按照课题调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四个阶段工作目标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建立队伍与落实经费。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前期工作队伍,为提高前期工作质量提供人力保证;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各自项目前期工作机构,落实一批素质高、业务 精、事业心强的人员从事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用于重大项目调查研究、方案规划、文件编制、咨询评估等前期支出。

第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要重视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从全局出发,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资金土地要素状况以及征地拆迁情况等因素,从县重大项目储备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安排(新开工的项目原则上初步设计已获批准),县计划部门会同先财政部门按照“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协调,在优先保证续建项目资金需要的前提下,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初步意见,上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计划部门向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下达投资计划。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政府投资总额或者增减新开工项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县计划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由计划部门下达调整计划。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需对已批准项目的投资进行调整的,由县计划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拟定调整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调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第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达到必要的深度和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一是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包括下列内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和其他事项。二是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依据经批准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中应详细列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估算;对于须实行项目法人制的项目,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计划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对一定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由计划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评估。三是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可研批复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编制初步设计,计划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评审,通过后予以批复。四是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依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预算。五是相关前臵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项目审批的有关前臵审批规定。

(二)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

第一、创新项目管理模式。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改革椒江现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对现有工程建设指挥部等临时性非法人建管机构进行清理整合,并逐步减少。区别不同性质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一是项目法人制。经营性项目在项建书批复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建项目法人充当项目业主,对项目策划、前期报批、资金筹措、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负责;项目法人按国家规定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形成自我决策、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调动项目法人在控制项目质量、工期和投资的积极性。二是推行代理建设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建立具有事业性质的管理机构,专司非经营性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现代理建设与专业化集中管理相结合;充当项目业主,全面负责投资、进度、质量“三控制”和合同管理等方面工作。第二种是专业公司代建。逐步推进项目代建制,可委托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专业公司代建可采用两种模式:即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小或专业性强政府项目的全过程代建模式和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大的前期工作代理、实施代建两阶段代建模式。三是提倡公共产品社会建设。在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公平的市场运行环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界定公益性、基础性和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委托企业生产、经营公共产品,或者投资参股建设与经营。

第二、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建立健全*县招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市场。争取市里对*县招投标工作的支持,理顺*县招投标工作体系。二是严格界定落实招投标的范围。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规定,除特殊性质项目外,都应公开招标;项目建设中的工程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实行招标;三是严格选择招标方式。提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竞争性招标,严格限制议标,杜绝假招标。吸引更多实力雄厚、技术水平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四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坚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严禁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对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等行为严加查处。五是治理挂靠现象。加强对施工企业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和资料员等“七大员”的到 位情况;不任意提高资质要求,有利于本地企业参与市场的公平竟争,减少本地企业挂靠外地大企业的现象。

第三、加强投资控制。要确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的意识,完善投资控制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出台《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工作实施意见》。从项目概算审查和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入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的制度化建设。二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动态控制办法。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建立以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相关责任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管理体系,实行动态控制。三是推行限额设计,提高设计质量。项目业主在委托设计时要进行详细的交底,设计单位必须对项目现场作深入调查,积累充分的数据资料,把应该考虑到的情况都体现在设计之中,避免漏项;不断优化设计方案,使设计概算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推行限额设计,即与设计单位约定奖惩机制,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在保证项目规模、使用功能、质量与实施进度的基础上进行设计,把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在限额内;对超出投资额的,则按超出数额的大小扣减设计费;而对于优化设计方案,节约投资的,则按相应比例进行奖励。四是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概算进行建设,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建立严格的变更设计审批制度,落实项目变更设计的权限和责任,按照投资、质量、进度三者相统一的原则,确定项目设计变更;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要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必须经业主、监理、设计等多方联合事前会审,杜绝事后补签。

第四、强化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 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环节,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各项目单位要制订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处于有效控制之中。招投标阶段要注意确定严格而又周密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完备、逻辑周密、含义清晰以及责、权、利关系平等。在项目实施阶段,要始终围绕质量、工期和投资三项目标进行合同管理,通过合同手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

(三)建立优质公正的市场参与体系

第一、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与管理,提高勘察设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质量,将现行一些不宜由政府机构承担的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积极引进信誉好、素质高、服务优的中介机构到*县开展业务,培育*县本地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县开展业务的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禁止违反相关法规和执业操守的人员在*县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探索项目咨询评估。积极引进和培育工程咨询评估机构,探索开展项目咨询评估工作,对一定规模以上的项目,由计划部门委托咨询机构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咨询机构从社会、自然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角度出发,认真分析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客观评价项目建设可能作出的贡献或造成的破坏,从而为决策提供依据。项目可研报告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编制单位应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遵照客观规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编制可研报告。项目咨询评估要坚持“三性一维护”,即各类规划的符合性,区域内公共产品布局的合 理性,经济社会资源的节约性和维护公共利益。咨询机构应主动与业主单位、编制单位及区级部门沟通,把握项目的全面情况,避免评估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为确保咨询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可行性论证费用应由政府财政专项支付。

第三、创新项目设计理念,落实设计责任。政府投资项目设计要体现目前经济和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把握发展趋势。一是要求设计单位遵循“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运用先进的设计思想、表现手法和技术成果,创新设计理念,实现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二是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安全、能耗水耗等标准,积极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措施。三是对较大规模的项目可由计划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概算进行审查,深入细致地分析技术经济指标,通过同类型项目的造价对比,并结合同期投资品市场价格预测,对项目概算进行合理、准确的审定,为以后的投资控制奠定基础。四是积极推进设计招标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激发设计单位挖掘技术潜能,综合分析后确定项目技术方案与经济方案,保证项目建设“经济合理,技术可行”。

第四、完善监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做到“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每个项目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业主要求,在合同中对监理工作作出约定。在完善目前普遍开展施工监理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勘察、设计及重要设备采购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和人员在监理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 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良好的协调能力,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专业配套齐全,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应符合项目的要求,并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实现监理目标的方法和措施。

第五、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根据评估咨询和勘察设计业的特点,合理确定勘察设计强制性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招标形式。建立信用机制,把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作为完善椒江区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净化招投标市场,培育本地招投标代理机构,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四)建立严密防范的监督管理体系

第一、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出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批准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以及工程验收规范等文件资料,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业主应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竣工验收前,应先进行施工质量、消防、环保、绿化、市政等单项验收。规模较大、较复杂的政府投资项目,还应当先由项目业主组织进行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

第二、建立后评价制度。及早建立政府投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选择地对重大项目进行后评价,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据此对比项目可行性论证的预测结果与实际运营的差距,全面总结项目投资管理经验,吸取教训,为改进以后项目决策、管理及监督提供经验。

第三、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制衡机制,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的主体,制定出台政府投资责任追究相关的制度,明确项目建设参与各方的责任,对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重大损失和资金浪费的单位及个人,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四、建立部门监督机制。借鉴国外先进的项目监管经验,总结*县项目监管的经验教训,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多层次、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由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组成项目部门监督机制,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投资主管部门利用职能优势并借助中介机构力量从项目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监管;财政部门从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审计部门利用专业力量对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建设部门从工程勘察、监理和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规划、国土、环保、水利和监察等部门按各自职权进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环节监管。

第五、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建立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的监督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与效果进行监督,发挥媒体对政府投资管理的监督作用,要求与政府投资相关的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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