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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灰字[2011]03-07号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及奖励办法(已审)

成灰字[2011]03-07号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及奖励办法(已审)



第一篇:成灰字[2011]03-07号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及奖励办法(已审)

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及奖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驾乘人员评优评先竞赛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增强驾乘人员的安全优质服务意识,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保持驾乘人员队伍稳定,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星级驾乘人员”评比办法》及有关奖惩制度的规定,特制定公司《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及奖励办法》。

一、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4、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处,二、评选范围

在本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营运车辆驾驶员及乘务员。

三、评选考核周期

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

四、驾驶员评选条件及奖项设立

1、“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明星(一星)驾驶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③、车辆驾驶技能优秀,爱护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制度,认真做好行车“三检制”工作,随时保持车况及车容车貌良好,节能效果明显;

④、安全行车,杜绝“三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⑤、优质服务,热忱待客,以客为尊,严格按公司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未发生旅客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⑥、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责任书》及各类专项活动所签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理劣迹记录(轻微或一般违规未超过5次)。

(2)、奖励标准:

授予“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明星(一星)驾驶员”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现金500元人民币。

2、“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明星(二至六星)驾驶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驾驶营运车辆按对应“星级”应分别满2年、3年、4年、5年、6年以上(含本数);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③、车辆驾驶技能优秀,爱护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制度,认真做好行车“三检制”工作,随时保持车况及车容车貌良好,节能效果明显;

④、安全行车,杜绝“三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⑤、优质服务,热忱待客,以客为尊,严格按公司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未发生旅客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⑥、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责任书》及各类专项活动所签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无任何违法违规处理劣迹记录。

(2)、奖励标准:

授予“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明星(二至六星)驾驶员”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按星级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人民币。

3、“2010年度安全行车无事故驾驶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②、考核期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③、考核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劣迹记录(轻微或一般违规未超过5次)。

(2)、奖励标准:

每名驾驶员奖励现金300元人民币。

五、乘务员评选条件及奖项设立

1、“2010年度优质服务明星(一至二星)乘务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乘务员岗位工作分别满1年、2年以上(含本数);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安全优质服务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③、优质服务,热忱待客,以客为尊,对待旅客热情周到,日常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公司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每月现场考评和服务质量暗访考评中表现优异;

④、未发生旅客服务质量投诉事件,无重大违规处理劣迹记录。

(2)、奖励标准:

授予“2010年度优质服务明星(一星、二星)乘务员”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现金600元、1000元人民币。

2、“2010年度优质服务明星(三星)乘务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乘务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安全优质服务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③、优质服务,热忱待客,以客为尊,对待旅客热情周到,日常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公司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每月现场考评和

服务质量暗访考评中表现优异;

④、未发生旅客服务质量投诉事件,且无任何违规处理劣迹记录。

(2)、奖励标准:

授予“2010年度优质服务明星(三星)乘务员”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500元人民币。

六、“2010年度好人好事驾驶员(乘务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1)、在本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考核期内驾驶员(乘务员)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旅客或相关部门将感谢信送达公司,或将好人好事的相关事迹公布于网络、新闻媒体等,经公司核实情况属实。

2、奖励标准:

每名驾驶员(乘务员)奖励现金300元人民币。

七、评选结果将于2011年4月15日前公布,2011年4月26日~27日召开颁奖表彰大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办法

报送:公司总经理、各副总经理

印发:各相关职能部门

第二篇:老年大学评优评先办法

**县老年大学评优评先办法

为深化学校教学管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评优评先办法,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比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老年大学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向班委会、学委会骨干倾斜。

二、评比标准

1、积极参加老年大学的各项有益活动,集体主义精神强,对老年大学、班级建设表现突出。

2、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进取,专业水平明显提高,思维品质获得良好发展。

3、团结互助精神强,人际交往健康,道德情操高尚,善于与人合作,遇事协商,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4、严格遵守老年大学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课无旷课、早退、迟到现象。维护公共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维护公共卫生。

5、对学校安排的政治课、讲座课不缺课、不迟到、早退,认真听讲,提高政治素养。

三、评选程序

优秀学员每学年年底评选一次,由各班级等额民主择优推荐,各班名额控制在班学员数的5%以内。推荐产生的优秀学员由老年大学工作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将确定的学校推荐名单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先进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在老年大学学习成果展示或学期结束典礼上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三篇:教师评优、评先及奖励方案

教师评优、评先及奖励方案

为在评优、评先及奖励中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减少人为因素的不当影响,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1、按考核程序操作,采用公示制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

2、提倡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努力争取,不搞轮流坐庄,平均分。

3、在同等情况下,上一年已评为先进的,退让今年评选到的。

4、按评价分值由高到低成为学期或学年各级评优、评先、评特的依据。

二、组织

组长:赵鹏

组员:马春彦 周伯勤刘星朝吴吉峰乔荣记

三、办法

(一)总分100分,其中教学成绩占60%,学期考勤占10%,兼职工作或班主任占10%,师德师风占20%。

(二)教学成绩60分。各课按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指标计算。具体方法见教务处《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三)学期考勤满分10分,缺勤扣分方法如下:

(1)缺早操每次0.2分,缺会每次0.5分,开会迟到或早退每次0.2分。

(2)请假每天0.2分(半天0.1分),全学期请假超过7天,按每天0.5分扣。

(3)缺课每节按1分扣(有一节计一节),班主任会缺席每次0.1分。

(4)其它活动缺勤临时再议。

(四)兼职工作考核得分(10分)

(1)没有分管工作此项得分按分管工作人员考核中等人员得分2分。

(2)按分管工作给分不同,分管工作得分亦有不同(班主任属于分管工作,按满分考核),标准如下:积分1分此得分最高为5分,积分2分此得分最高为7分;积分3分此得分最高为8分,积分4分此得分最高分为满分。多项兼职,若有一项积分在4分(含),按满分计;若分项积分均在4分以下,取其和积分计。班主任并分管其它工作,选取成绩优异者项考核。

(3)分管工作给分办法:优秀得分80%以上,良好得分70%以上,合格得分60%以上。要求各部门按岗位职责制定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目标。

(4)班主任考核:按周考核等级计分,一级每次积0.5分,此项总分7分;巩固率3分,每流失一生扣0.6分(时间段为:上一学期结束时到本学期结束时)。

依据:查看,查记录,调查学生。

(六)师德师风得分(20分)

按照《宛城区教体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被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加分10分以上,被考核为合格档次的加分5分以上。合格以下档次,不得评优、晋升职称、评选先进。

(七)评优资格

(1)全体学校教师

(2)不服从学校决定给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困难和工作有重大失误的教师,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具有优秀评选资格。

(3)主动弃权教师不参与优秀评选。

(八)评优方法和程序

(1)按考核的量化积分(两学期积分相加)取前面名次;

(2)筛选出不具有资格和弃权的教师,确定本有资格参与优秀评选的教师,并公布名单接受监督;

(3)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组成的8人评审小组(参与优秀评选的领导不得参加评审小组),(4)评审小组依据优秀指标,从有资格参与优秀评选的教师中进行不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评选出优秀教师,并立即公布。

(5)为提倡教师之间和谐共事关系,对具备资格评选优秀而主动弃权的教师,在下一次优秀评选上只要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无条件评选为优秀。

(九)学期先进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1)资格:不服从学校(或教研组)决定给学校整体工作造成困难和工作有重大失误的教师,自动弃权教师,该学期不享有资格;其余教师均有资格参与学期先进评选。

(2)先进教育工作者名额只评一名,按量化考核积分总分取前一名。

(3)优秀教师主要从班主任和担任学校管理工作的教师中选出,按量化考核积分总分的排名取。

(4)教学能手主要参考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和教学教研两项积分和的排名取。

(5)每位教师每年只享有评一次先进教师的机会。

(6)学乡、区级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参考两学期评选结果,择优上报,不另外组织评选。

(十)奖励

对于被评为学校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学校给以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第四篇:中心幼儿园评优评先及教学奖励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中心幼儿园

评优评先及教学奖励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2016年3月修订)

一、考勤:每天2次,每周总结公布。

1、每天上、下午按时到校每次1分;

2、迟到:本次得0分。迟到超过10分钟扣10元,特殊情况事先请假不扣;

3、缺课:一天扣80元,公假公差不扣;

4、每天上午到校最早的前三名加1分。

二、卫生:每天下午放学后值班人员检查各人卫生责任区,每周总结公布。

1、清洁2分;

2、楼梯、厕所或便池内有手纸扣1分,没打扫为0分。

三、教育教学:

书面作业:写字、抄默、数学、拼音、美术等,学生每写1篇书面作业,且批改认真得1分;

每学期检查2次,中、大班完成率80%以上,小班完成率60%以上。小班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分数和中班平均分相同。

四、学额巩固(新学期开学一周后计算):

各班以现有学生数为基准,下学期班级学生数每增加1人得10分,超过5人每增加1人得20分,班级人数超过50人者,每超1人另加10分。

五、召开家长会:

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每到一位家长得1分(以家长签到表为准),发言稿10分。两项合计计分。

六、教育教学活动:

1、参加上级举行的各种活动,获得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优秀奖或鼓励奖70分,参与即得50分,并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辅导老师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

2、班级举行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如讲故事比赛、歌咏比赛、舞蹈比赛、亲子运动会、手工制作等,每次50分。举行活动前,班主任要事先报学校和教务处,并做好文字、图片等记录;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听课记录,每次5分;公开课每次20分(以公开课为准)。

七、资料建设:

会议记录,每次1分(规范认真);个人教学计划、总结,班级工作计划、总结各10分。

以上各项考核内容,每学期总结汇总一次,计算出每人得分多少,张榜公布,对分数在前一至四名的教师分别奖励300元、260元、200元、150元,评优评先按分数高低择优评选,相同分数者,班主任优先。

**中心幼儿园 2016年3月

第五篇:七里桥小学评优评先办法

七里桥小学评优评先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师评优评先办法。

一、“优秀”和“先进”的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上级分配的区级“优岗”和“先进”指标,另一类是学校先进个人指标,学校先进个人指标约占教师数20℅左右。凡获得区级先进个人和学校年终先进个人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可获得奖金200-300元。

二、评选条件

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无恶意攻击、打击先进人的言行。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优评先。

三、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属实。

2、一年内事假超过8天或病假超过30天,旷教一节、迟到早退10次。(公事除外、请假除外)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

4、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自离职,玩忽职守。(上公开课、护校值班、临时性工作、中心工作学校组织的活动等)

5、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

6、代替他人签到、提前签到等违反学校考勤制度行为。

7、教学计划、教案不合格。(教导处提供)

8、有其它严重违反学校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四、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者优先考虑评优评先。

1、统考优胜者,区级或区级以上赛课、各类大型活动优胜者。

2、经常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并在市级以上教育杂志上发表。

3、辅导学生获得区级或区级以上奖励。

4、学校单项工作获得区级表彰或奖励。

5、其它对学校有重大贡献者。

五、评选办法:

⑴、参评人根据本办法的第二、三条,上交学校200左右的说明材料,并在教师会上详细述职。

⑵、学校行政会、根据教师现实表现和日常工作记载综合评定。

六、本办法经教师讨论公示,形成决议后公布实施。

七里桥小学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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