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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推荐]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推荐]



第一篇: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推荐]

四古小学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问题。一年来,我校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始终把此项工作摆上全校校务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青少年思想政治素质,培养造就“四有”新人为目标,本着着眼预防,重在教育的原则,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校青少年,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校务会组织以“铸魂塑形”工程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精神。以中小学生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发挥组织优势,教育引导青少年成长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二、抓好普法工作,增强法制意识

我校校务会组织加强“两法一例”的宣传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强化学习宣传与青少年成长成才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中小学生为重点,着重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时为了提高青少年权益观念,通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建立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活跃社区文化,加强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帮助青少年在校外教育中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深入开展了“青少年远离毒品”和“青少年安全网吧”等活动。

三、积极维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竭诚服务

继续开展助学活动,借助“希望工程”等公益事业加强对贫困家庭和“进城务工青年”等弱势群体家庭的青少年学生的救助。为帮助家庭贫困的农村青年完成大学学业。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和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关心青少年,使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古小学

2016年2月

第二篇: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

紫城镇中学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

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校拟依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维权、法律援助服务。其宗旨在于:

1、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青少年权益方面事务。

2、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综合性的青少年权益保护问题。

3、依托青少年维权热线、青少年维权网站、青少年维权信箱等载体,受理各类有关青少年维权事务的咨询、投诉,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普及法律教育。

一、2011年的主要任务

针对当前网络在许多青少年中产生消极影响和毒品对青少年危害的现状,着眼于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结合创办“青少年法律学校”,创建大批“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种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面向青少年开展法律宣传和自护教育活动,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2010年,我校已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为了全面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2011年初,领导小组将组成调研小组,对我校青少年犯罪进行调研,全面掌握青少年犯罪情况,为开展工作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同时,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制定出我校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使各成员单位做到各施其职,协同配合,在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积极参与“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优化青少年的网络环境。

1、加强对“网吧”的监督和管理。联合综治、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按照中央有关部门对治理“网吧”问题的新要求、新规定,对“网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按照《关于在全国开展创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活动的通知》中“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的条件和标准,对参与创建活动的“网吧”进行指导,进一步优化青少年的上网环境。

2、依法打击非法“网吧”。对辖区内的非法“网吧”,进行重点整治、清理,依法查处取缔“黑网吧”。通过建立举报热线电话、聘请监督员、深入社区检查等形式,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打击与管理并举,防止非法“网吧”的滋生。

3、开展健康上网教育活动。依托 “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组织各种形式的青少年网络爱好者俱乐部,开展青少年网络征文、知识竞赛等各种健康向上的交流活动,组织青少年学习网络知识、安全上网常识、文明上网聊天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络自护知识。

(三)积极创办“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1、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举办“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案例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法律常识。

2、组织法律实践教育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营员到少年法庭、少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戒毒所等单位观摩;组织失足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在“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维权自护教育等活动在法律实践中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

3、深入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各中小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以展板宣传、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向青少年推荐合适的普法读物、歌曲、优秀影视作品等方式,向青少年及社会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要定期到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4、联合广播电台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同时开设一条青少年维权热线,直接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自护方法、行为引导等服务。

(四)积极参与“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1、广泛开展社区禁毒宣传。利用节假日及“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日,在社区设立宣传栏、展板,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录像、广播,组织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远离毒品宣传活动,向广大青少年和社区居民宣传禁毒知识,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

2、深入开展戒毒帮教工作。对于吸毒青少年,要积极组织力量进行帮教,特别是要广泛动员组织青少年志愿者结成“一助一”、“多助一”帮教对子,长期跟踪服务,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尽可能地减少他们生理和心理上对毒品的依赖性,使其早日远离毒品。

3、自护教育。利用学校节假日的空闲教室,联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开设“青少年禁毒教育培训班”,通过讲座、观看录象等形式,向青少年讲解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毒品的知识,使广大青少年了解毒品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使他们自觉远离毒品,遵纪守法。

第三篇:2011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

**片区2011预防青少年犯罪

工作计划

为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结合**片区实际,特制定**片区2011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关方针、政策、原则,以《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保护及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协助配合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消除社会丑恶现象和青少年犯罪的滋生地,减少或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具体工作

1、了解和掌握**片区有劣迹青少年家庭及个人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对劣迹青少年进行因人施教,建立帮教小组和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家访谈心,通过家人、邻居及其它渠道掌握劣迹青少年思想动态和社会交往。

3、利用寒暑假组织青少年开展法制讲座,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及其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益活动,培养青少年集体主义、爱国主义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4、利用宣传导向通过不同形式对青少年进行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增强青少年抵御不良行为和社会毒瘤侵蚀的能

力。

5、利用**中学这所有利于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这块阵地,以派出所为主,综治办配合,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及青少年法制教育联系点,向学生普及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常识。

6、加强对片区内网吧和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7、对曾今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接对帮教,每季度谈话一次,帮其早日认识错误,重新树立生活、学习的信心。

8、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画报,标语、展板和一些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口讲述。

9、开展亲情教育、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同**镇建设、普法等项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局面。

2010年,我**镇将努力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使全**镇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逐步减少。

**综治委

2011年2月26日

第四篇: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

政教处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力争不出现一例在校生违法犯罪现象,力争保持现有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力争使每个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领导小组定期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落实协调有关工作。小组成员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长汇报工作。

(2)建立组织网络,做到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3)聘请校外辅导员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学校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得到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2、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做到长效管理。

(1)建立联络员制度,保证学校与派出所、社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能够有效沟通,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局面。联络员每月要与派出所沟通一次在校生违法犯罪情况,协助派出所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并及时了解社区治安状况,以便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教育;要积极与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思想、行为动向,共同制定和实施教育对策。

(2)建立奖惩机制,对在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在职称评聘、考核、优秀评选中优先考虑;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在各种评优中一票否决,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3)建立后进生帮教制度,做到“帮教有对象,转化有计划,谈心有记录,转变有实效。”教育转化后进生是学校日常性教育工作,要长期坚持,有始有终。学校要整合党团员、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及家长力量,把后进生教育转化工作做到实处。

(4)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建立辍学情况报告制度,杜绝学生流失。

(5)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制度,使有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的学生得到及时的心理矫正。

3、加强对学生法制道德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1)定期开设法制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是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学校所有班级都要开设法制教育课,一学期不少于5课时。法制教育课教师由班主任担任,上课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班队会时间。

(2)上好品德与社会课。要针对学生的品德、行为状况,利用情境创设、榜样教育、实例剖析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

(3)拓宽法制教育途径,把对学生的道德、法制、纪律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各任课教师要增强对学生进行法制道德教育的意识和责任感,结合教材中的教育因素和学生实际表现不失时机的对学生进行教育。

(4)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学校要校外辅导员的力量,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

(5)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参观、调查、志愿者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和服务社会意识。

(6)利用宣传阵地和少先队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由少先队牵头,各班主任配合,充分发挥板报、橱窗、广播站等阵地结合当前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情况开展立体式宣传攻势。少先队积极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征文、竞赛、小报等活动,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

4、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认真落实联络员制度,注意了解社会治安情况,一旦发现不良苗头立即向派出所汇报,力争用最短的时间给予解决。

(2)严格控制学生进入“三厅”,一旦发现,坚决制止。

5、关注后进生,做好后进生教育转化工作。

(1)认真落实后进生帮教制度,切实转化后进生。后进生转化率要达到100%。

(2)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关心、厚爱后进生,要建立个案,跟踪教育,引导他们走上进步之路。学校每学期要对后进生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并以此为依据考核班主任、教师。

(3)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力争不使一名学生流失。对已辍学的学生要摸清原因并会同有关方面帮助学生返回校园。

6、改进家庭教育,创设良好的家庭育人氛围。

(1)开设家长学校,把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重要内容,帮助家长提高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视程度,自觉地担负起教育孩子遵纪守法的重任。家长学校由退教协组织开设,聘请法制辅导员或其他法律工作者任教,一学期不少于二次。

(2)坚持做好家访工作,保持与家长的紧密联系。班主任应积极拓宽与家长联系的渠道如电话联系等,多方位地与家长沟通。

7、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1)学校将创造条件开设心理咨询室,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给予学生真诚的关怀和引导,使一些心理障碍的学生走出心理误区,能够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学校将积极选送优秀教师参加培训,并鼓励教师关注和参与心理教育研究,培养一支有一定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教师队伍。心理咨询室应全天开放,按要求规范布置,制度健全。

(2)利用健康教育课,适当安排心理教育方面内容,使学生掌握一些心理知识,使他们能客观地看待自己和别人,有一定自我解压、放松的方法。

第五篇:预防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保障民生为基础,以加强教育为根本,以完善服务管理为重点的总体思路,全面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去年以来犯罪率同比下降77.78%,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促落实。去年8月31日至9月2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到泰安调研综治工作时,就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泰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充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分工主任任副组长,综治、团委、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8部门为成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泰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任务,解决问题,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财政拨付了40万元专项资金,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调查摸底促管理。为全面摸清闲散青少年群体底数,综治办牵头,共青团组织为主,依托乡镇(街道)、学校等基层单位,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群体进行了摸底,做到街不漏居、居不漏户,户不漏人。调查中,共发放调查问卷810份,个案访谈288例,召开座谈会7次,入户调查186户,对摸排出的3829名社会闲散青少年全部建立服务管理台帐,对青少年的分布状况、基本情况、特征信息、风险评估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重点监控时间、监控措施等内容录入资料库,做到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目前情况清,为分类服务管理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泰安市闲散青少年群体现状调查报告》,全面分析了全市闲散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服务管理措施和政策建议。

三、创新载体促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内容,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在先的关键。为进一步拓展和加强青少年学习教育阵地建设,以社区和职业技工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形式多样、内容充实、注重实效的方式,首批在全市30个社区和10所劳动技工学校建立了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由市综治办统一制作标牌,并在泰安市高级劳动技工学校和泰山区岱庙街道灌庄社区隆重举行了“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揭牌仪式。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等部门抽调了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学校教师、劳动技能教师、心理咨询师,组成了100人的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辅导员志愿者队伍。由市综治办、团市委统一颁发了聘书。根据不同类型青少年思想状况、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通过以案释法、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劳教人员“现身说法”、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学习教育过程中,始终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做到学习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制定学习教育激励机制,规定凡被评为阳光课堂优秀学员的青少年,在应征入伍、就业、升

学等方面,党委、政府优先推荐,充分调动了青少年参加阳光课堂学习教育的积极性。目前,全市接受阳光课堂学习教育培训的劳动职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1万余人次,社区青少年4000余人次,家长、志愿者和社区工作者5000余人次。

四、完善机制促提升。一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评估机制。在社区设立舆情监测点,对排查摸底的“红黄”青少年定期进行评估调研,研究分析青少年思想动态,建立灵敏、高效的青少年群体舆情信息发现、处置、反馈机制,全面了解、科学评估青少年潜在的危险状况,提出对策建议,增强对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分类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由社区综治干部牵头,社区民警、团干部、民政干部以及楼长参加的工作队伍,根据工作台帐逐一落实监控防范和帮助教育责任人。对“红色”和“黄色”青少年进行定期家访和跟踪关爱,对于“红色”青少年,每月回访不少于2次,对于“黄色”青少年,每月回访不少于1次,并对回访情况及时录入青少年档案信息,确保了帮教工作开展的连续性。三是健全完善“红黄绿”青少年项目服务机制。针对“红色”和“黄色”青少年特点推出了一批文体娱乐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社区文化项目,开辟了青少年求学、求知的有效渠道,鼓励青少年通过自学考试、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文化素质,在实践中成才,并坚持把工作落实到社区、落实到每一名青少年。针对广大“绿色”青少年群体,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阵地,围绕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困难救助、权益保护、预防犯罪以及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为放学后的青少年免费提供读书娱乐场所,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四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分类服务管理工作动态预警信息管理机制。建立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采集的指标体系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信息网络,动态记录工作对象罪错情况和具体工作措施,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搭建起“红黄绿”青少年分类服务管理工作信息预警系统,始终准确掌握青少年的最新动向,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基础性资料。全市已有1180个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建立青少年“红黄绿”分类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搭建起了工作平台。

五、封存消灭促转化。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针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泰安市辖区内,被泰安市两级法院作过有罪宣告,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轻罪罪犯。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封存;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消灭。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工作,成立了由市综治办牵头,法、检、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的审查和确认,办公室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负责对犯罪记录封存和消灭的受理、登记、调查、报批和送达等日常工作。这一政策的出台,泰安辖区内每年将有60多名有轻罪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或消灭,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帮扶救助促服务。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键是抓好重点群体的防控帮教工作。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我们积极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青少年就学、就业提供帮助和服务。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群体,采取救助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救助活动,做好流浪儿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工作,严厉打击控制、操纵以及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法行为,改进了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存环境。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通过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教、扶持就业创业、帮助解疑释惑、提供免费培训学习技能等方式,从服务入手,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他们失学、失业、失管的难题。针对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青少年,积极开展“亲情关爱”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社会救助和管理,强化家庭监管,从保障其权益入手,着力解决教育、生存等实际困难,给予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去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60名,免费举办培训班8期,对620名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帮助1280名社会闲散青少年实现就业,对1680名家庭困难的青少年给予了救助,并在低保的标准上增加20%的补助,解决了青少年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继续学习和就业率,降低了违法犯罪。

七、综合整治促环境。近年来,校园周边的治安问题和环境卫生问题时有发生,校园周边存在的网吧、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校容校貌和高校的安全。我们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针对危害学校治安、妨害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流动摊点、违章建筑、交通秩序和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充分发挥公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能作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监管措施,铲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去年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发放通告、下发通知300余份,治安拘留影响校园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2人,对违法违规经营的6家网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厉处罚,对校园周边的600余家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余份,清理各类店外经营、乱摆摊设点180余处,拆除乱搭乱建的铁屋棚厦32处,货柜4个,广告牌匾、灯箱40块,协助校方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秩序的隐患10处,解决了影响学校环境的老大难问题,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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