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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年终总结

人民法院工作年终总结



第一篇:人民法院工作年终总结

人民法院工作年终总结

2008年,我院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及自治州分院和县委、人大、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下,以“三个至上”为核心,紧紧围绕法院审判工作、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认真开展工作,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案件审判工作

实现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 的干警队伍。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思路,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案件审判工作。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抓好

作风建设。我院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不能丢,不间断的政治学习不能丢,队伍建设好的做法不能丢的思路,坚持不懈地抓好了宗旨教育、廉洁勤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开展各类专题活动,认真查摆在纪律、作风及审判、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确定位自身职能,合理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典型带动作用。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一是加强岗位培训。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干警召开不同范围的业务讲座10余场次,举办各类理论研讨5场次,组织开观摩庭10余次,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氛围,有效提高了业务素质;二是通过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等方式,为干警搭建学习的“平台”,有5名同志通过自身努力,顺利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三是认真开展好各类专题活动的评比活动,今年我院成功举办了两次庭审观摩,还积极开展了诉讼文书评

比活动,有效提高了干警的整体办案水平。

3、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08年,我院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了突出位置,从制度层面上不断加强和完善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和好的做法,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了重点人员重点管理制度,形成一整套自律机制、惩戒机制和防范机制,在日常管理中,这些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全年我院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

2008年,我院狠抓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大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10件,审结185件(含旧存7件),审结率为88%,判处被告人191人,其中10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7人,5年以下167人;受理民商事案件1952件,审结1194件(含旧存64件),审结率为%,其中调解结案

525件、调解率为52%;受理执行案件675件,执结355件(含旧存164件),执结率为%。

二、结合法院工作特点,细致做好党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从制度创新、强化管理入手,建立了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保证和促进了法院工作的有力开展。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我院领导班子注重对党的一系列方针、路线和政策、理论的学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于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学习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平日里,院领导班子成员注重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指导工作,对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他们主动调查了解案情,亲自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我院领导班子

还注重把县委出台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会议精神,同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有效性,为霍城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2008年,我院将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赏,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第二篇:人民法院年终工作总结

人民法院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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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工作主线,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10月,全院新收各类案件2829件,办结2325件,同比分别上升4.3%和6.7%,存案601件,结案率为79.7%。

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平安**”,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1、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数量比去年有所增长,1-10月,全院共新收刑事案件298件488人,同比分别上升27.4%和42.3%;审结289

件471人(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7.3%和38.5%。结案率为94.4%。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刑事案件上诉56件,上诉率为19.4%,其中全部或部分改判8件。大力推广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提高审判效率,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10件,占总结案数的38.1%,普通程序简易审99件,占总结案数的34.3%。刑事案件平均审限23.8天,当庭宣判176件,当庭宣判率达60.9%。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保持超期羁押案件零的记录。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75件272人。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挪用资金、偷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9件11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积极开展集中打击赌博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赌博案件9件26人,审结涉毒案件6件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6人,其中对16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判处了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2、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经济安全、社会和谐。

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582件,审结1288件(含旧存),同

比分别下降1.5%和3.7%,结案率为79.7%。

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质量意识教育,抓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全院民商事案件整体质量有了新的提高,1-10月民商事案件上诉70件,上诉率为5.4%,同比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上诉改判15件,无发回重审案件。

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简繁分流审判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受理范围,提高诉讼进度;加强审限管理,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五个月内未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严防超审限。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实际利益。

新收执行案件920件,执结729件(含旧存),结案率达75.4%,执行标的1563.5万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68.1%。全院继续保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3月,我院被评为全省9个“先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之一。

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

行环境;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

二、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年初以来,我

第三篇: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件大事,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一、审判和执行工作进一步发展

截止6月10日,我院共新受理各类案件1202件,其中诉讼案件787件,执行案件415件,去年旧存200件,其

中诉讼案件126件,执行案件74件;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800件,其中审结诉讼案件504件,执结执行案件296件。受理刑事案件67件,审结49件;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92件,审结444件(其中六个人民法庭受理民事案件484件,审结329件);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4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15件,执结296件,其中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0件,执结56件;审查申诉材料和再审申请10件,立案再审9件,审结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数有所下降,岚嘎侍岣?2个百分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

1、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依法快审、快结各类刑事案件49件,严惩了一批危害大、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分子,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力度,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5人,促进了失足未成年人的转化。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

调解力度,案件调解率达70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促进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2、民事审判。积极稳妥地审理好国有企业破产案件,严格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全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带队组织破产合议庭成员大力服务破产重组企业,对破产重组企业进行全面回访,为破产重组企业审查经济合同、培训有关人员,受到企业好评。坚持平等主体平等保护的原则,依法审理好涉及非公制企业的案件,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17件。为大力服务“工业兴县”,吸引外来投资,成立了“维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专门合议庭”,积极审理好涉及外来投资者的案件,为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加大对婚姻家庭、侵权等各类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全院民事案件的调解

结案率达70%以上,有的法庭还达到了月结案调解撤诉率100%。经常性地深入到田间地头或农户家中现场审理、调处涉农案件,方便农民诉讼,扩大案件的审理效果。上半年全院共巡回开庭17次。

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加强人民法庭的物质基础建设,大力改善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庭干警素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大力化解各类民事纠纷,把大量的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上半年,6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484件,结案329件。其中城关法庭受理案件68件、结案41件;善堂法庭受理案件84件、结案72件;屯子法庭受理案件101件,结案61件;巨桥法庭受理案件78件,结案50件;小河法庭受理案件96件、结案66件;新镇法庭受理案件57件、结案件。善堂法庭庭长苏建新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3、行政审判。加大行政诉讼案件 的审理力度,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加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上半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件。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大力开展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今年上半年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6件。

4、执行工作。坚持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执行预案制度、执行应急制度、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包案制度、疑难案件会诊制度,预防和杜绝超期执行案件,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的顺利执结。实行“执行日志”制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采取平时加大执行力度与搞好集中执行活动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开展了春节、麦收两次集中执行活动,使一些因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等造成的执行积案得以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和执行艺术,采取劳务抵债等新的执行方法,确保案件的执结率。今

年上半年我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96件,执结率为71%。

5、审判监督。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对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坚持再审立案听证制度,科学规范再审案件的启动程序。在再审案件的审理中,将调解作为再审工作的重心,力争杜绝无理缠讼和上访事件的发生。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审结再审案件7件,调解解决3件。

二、涉诉信访工作取得进展

面对全院涉诉信访工作任务重的形势,年初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就如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行了大讨论,征集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了《立案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涉诉信访工作过错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加强了全院信访工作力度。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组织相关的考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信访稳定意识,提高干警接访、处理信访案件的能力。严格信访案件的通

报、督办、领导下访制、集体接访、信访听证等一系列信访制度,大力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定期召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对全院的涉法信访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强化对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监督,加强队伍管理,积极探索杜绝新生涉诉信访案件的对策。加大信访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干警的信访责任意识。上半年共对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名干警进行了诫免谈话。通过努力,上半年全院共有熊运叶、杨爱兰等6起涉法信访案件得以解决。

三、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明显

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共浚县县委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初,在全院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院党员法官和其他干警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各项工作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1、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院党的建设得到

了加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得到了加强。在活动中,我们重视对各党支书记的培训、指导和工作交流,原来比较先进的党支部在先进性教育中经受了锻炼,成绩更加突出,原来表现一般的党支部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获得了动力和活力,得到了明显的进步。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在学习动员阶段,我院坚持边学边改,认真对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整改,做到学习与整改相结合,通过学习发现问题,通过整改促进学习。

2、政治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坚持周二学习制度和定期考试制度,加强党员法官和其他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增强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力开展调研工作,领导带头撰写各类调研文章56篇,编发《法院调研》6期,并有游新宇等人参加全市法院开展的关于“涉农民事案件审理理论与实务”专题调研活动,我院选送

3篇,获奖3篇。参加全市法院开展的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构建和谐社会”专题调研活动,我院审判监督庭杜建丽等人撰写的《加强再审调解构建和谐社会》等4篇调研文章分别获得优秀奖。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和制度的落实,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3、审判作风进一步好转。今年上半年,在全院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纠正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发挥审判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工业兴县大讨论”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干警认真查摆了本院、本部门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干警队伍中在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法院和法官公正司法形象、队伍建设、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实行告诫制度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谈话制度的暂行

规定》和《说情登记送礼曝光拒礼表彰受礼一票否决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通过活动的开展,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全院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

4、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为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围绕便民、利民、护民,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申诉来信来访制度、诉讼调解制度、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巡回办案制度、诉讼引导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庭前讲法、判后释法”的做法等,使司法为民措施得到了更好地落实。如在正月古会期间,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我院抽出各业务庭8名审判业务骨干,在庙会的主要街道设立了“维护游客合法权益速裁庭”,免费解答游客的咨询,进行现场立案、开庭、裁判或调解,受到了游客的好评。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涉及城乡贫困居民、下岗职工、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依法实行减、缓、免交

诉讼费用,让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共减、免、缓收诉讼费万元。

5、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在全院认真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和“优秀文书评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活动,提高了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和裁判文书的质量。为把好各类诉讼文书的质量关,我院在坚持裁判文书“三校责任制”的同时,又制定了裁判文书和卷宗评查制度,并设立了相应的裁判文书与卷宗评查机构,印发“文书质量评查通报”1期,“卷宗质量评查通报”1期,使全院文书和卷宗质量明显提高。

6、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规定。同时,利用学习日和各种会议,进行反腐倡廉和廉洁自律教育。通过反面典型案例剖

析,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干警廉洁从政、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今年上半年,全院干警共拒吃请146人次,拒收礼金折合人民币5000余元。

7、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和上级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要求,我院按照精中选优的原则,经过层层严格的程序筛选,从报名的46人中选出了35名热心法院审判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同志,经过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现已被任命。经培训后已全部上岗。截止目前,已参与审理案件41件。

8、信息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上半年,我院编发《法院工作信息》72期,县委采用4条,市中院采用7条,省高院采用2条。发表国家级稿件33篇,省级稿件76篇,市级稿件40篇。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

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同时,又开展了“发挥审判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工业兴县大讨论”等一系列旨在促进审判工作、深化法院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的学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查找了不足,完善了制度,各项工作既得到了科学的规范,又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案件审判和执行周期长,未结案件较多;教育培训工作抓得不实,干警的业务素质急待提高;各种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疏漏;各项制度的落实还抓的不够,还存在一些做表面文章的现象等。

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的工作思路是:

1、按照要求搞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结,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扎实开展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活动为契机,对全院各项工作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2、强化对干警的业务培训。在下半年,我们准备通过多种方法和渠道,如搞新法律法规讲座、办案经验研讨、组织考试等方法,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3、强化对队伍的管理。细化量化对干警的考核,引入激励机制,实行末位淘汰。正式干警实行末位待岗,临时人员末位清退,促进正式干警和临时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4、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通过抓文书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对隐性超期案件(即延期审理或执行案件)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庭审检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质量。

5、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在严格落

实《立案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和《涉诉信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因及化解对策,力争杜绝新的信访案件发生,减少、化解现有信访案件,扭转我院涉诉信访工作任务繁重的局面。

6、加强基层法庭工作。加大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改善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加大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力度,补充并培训人民法庭干警,改善人民法庭警力不足的现状和提高人民法庭干警素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总结

****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为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法院始终把民事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诉信访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调解意识,讲究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调解工作经验,有力地指导了民事诉讼。今年来,共受理民事案件637,审结627件,调解、撤诉475件,调撤率达到了75.8%。

一、树立理念,提高调解意识

民事调解作为一种民事审判结案方式,在国内素有“优良传统”的美誉,在国外则被誉为“东方经验”。基于此,我院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提高全体干警调解意识作为重点抓在手上。一是强化调解优先意识。一年来,我院始终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立案时、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达到了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的目的。二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要求全院干警都要坚定司法立场,把群众观点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司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做到了廉洁勤政、主动服务,减少了诉讼的冷漠和生硬,为审判工作注入了更多的人文关怀。三是强化维护稳定意识。在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的新形势下,我院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案件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从而充分发挥了案件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强化有机结合意识。我院不断加强民事调解 1

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的建立。同时,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未发生久调不决的问题。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虽愿调解但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的案件,全部及时做出了判决,未发生超审限案件。

二、合法规范,把握调解原则

近年来,我院的调解工作严格贯彻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产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合法、公开、效率、规范”的“调解四原则”,对指导调解工作规范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正确把合法原则。我院坚持诉讼调解的过程以及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未出现强迫当事人调解的问题。二是正确把握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做到公开调解;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调解的,可以不公开调解。三是正确把握效率原则。我院坚持以及时、便捷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明确规定以调解为名而拖拉办案的法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有效地防止了调解效率低下的问题。今年来,我院调解的案件,80%以上均在两个月内结案,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不适合调解的案件以及经调解不成的案件,都能够及时做裁判,防止了因久调不决而造成案件审限过长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审判资源。四是正确把握规范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坚持仪态庄重,着装规范,使用 2

“法言法语”,没有出现行为和语言失范问题,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制作调解书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规范来进行制作,防止了调解书失范。近年来,我院正确把握“调解四原则”,调解工作做到了合法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调解、强迫调解问题,没有出现超审限案件,也没有出现调解书不规范的问题,更没有发生因调解工作而出现的信访上访案件。

三、建立机制,拓宽调解渠道

为抓好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我院建立健全了调解工作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大调解”的工作氛围,并通过运用社会资源,不断拓宽渠道。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调解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以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审判庭庭长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院的案件调解工作。落实了分级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明确要求各法庭的庭长,在亲自办案的同时,还要具体指导本庭的调解工作,从而逐步营造了“全员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奖优罚劣,把调解工作作为考核内容。把案件调解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目标,列入规范化管理考核缺席,明确规定达不到既定标准的庭和人员予以扣分处理同时,还对年终调解率高的庭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从而产生了良好的导向作用,大大提高了干警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我院民事业务庭中,有五个业务庭的调解率超过了75%。三是交流经验,组织从事民事审判的同志谈自己调解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并以在院工作简报上刊登调解经验、介绍个案的调解方法等方式,宣传调解典型,开拓调解思路,从而开辟了一条总结交流调解经验的有 3

效途径,使全院干警的调解水平普遍提高。四是构建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强化调解效果,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召开调解工作会议、选任调解助理员等方式,逐步构建起一套协助调解网络。一年来,我院基层人民法庭为辖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1场次系统培训,有力地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调解水平。组织召开了1次全县高规格的司法调解确认工作会议,召开民事调解联席会议1次,化解群体性纠纷15起。近年来,通过人民调解员的努力,先后解决诉前矛盾纠纷200余起,有力地减轻了法律工作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创新方法,丰富调解手段

在近年来的审判实践中,县法院逐步完善并推行了抢抓关键法、利益平衡法、辩法析理法、案例诱导法、借力使力法、组织助力法、冷却处理法和温情感化法共八种调解方法。在具体调解工作中,我院坚持灵活运用这些方法,将这些方法巧妙有机地结合到一起。一是抓住关键找准点。对于一些争议标的不大而案情却相对复杂的案件,并不固守查清事实这一教条,而是本着利益平衡的原则,在尽量查清案情的同时,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平衡点,围绕这个平衡点进行调解,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辩法析理善诱导。在民事调解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理出头绪,讲明法律,说清道理,通过及时耐心的启发疏导和说服教育以及相关案例,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如民一庭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情绪激动,矛盾随时可能激化。对此,办案人员分头到原被告家中,在指出双方均有过错并做其思想工作的同时,向双方讲述了一起因琐 4

事互殴,打人者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而被害人致残的案例,教育双方摒弃前嫌。最终通过引导和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互相道歉,握手言和。三是借力使力巧开锁。一件案件到了法院,双方当事人都托人的为数不少。对此,我院借助双方“说情人”,利用他们来开当事人的“思想锁”,为案件调解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积极请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或人民陪审员来协助调解,并针对当事人比较相信代理人、律师的特点,通过代理人和律师协助法院做当事人的工作,促成调解等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冷热有别重感化。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分别适用“冷处理”、“热处理”、“温处理”等不同方法。所谓“冷处理”,主要是对于打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或矛盾较为激化的案件,不急于调解,而是先放一段时间,使当事人的情绪“凉”下来,从而使当事人能够冷静下来,正确分析形势,从而愿意接受调解。所谓“热处理”,就是在当事人已有调解意愿,但还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摆事实、讲道理,进行“热调解”。“温处理”,主要是指在与当事人接触进行调解的时候,要出以真心、付出真情,让当事人相信办案人员是他的贴心人,会为他主持公道,从而愿意讲出真实的想法,愿意接受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

五、加强协调,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在办案中,坚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调解工作取得最佳成效。一是处理好审判各个环节的关系。在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起密切的衔接关系,使立案庭、审判庭、执行 5

局等各部门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相互鉴定,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并努力提高调解案件的即时履行。今年以来,立案庭在正式审理前进行调解而结案的案件21件,并通过立案庭工作息诉18起。而在调解协调达成后,即时履行率达到了80%以上,有效地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二是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调解和判决都是法定的结案方式,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我院坚持不走极端主义路线,做到既不无限夸大调解的作用,在办案过程中片面追求调解率,甚至导致办案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决,又做到不将诉讼调解制度视为可有可无,不在庭审中走过场,坚持用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权益,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方式来结案。三是正确处理法律规定与调解实际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正确处理法律规定与当地的风谷习惯之间的关系。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尊重当地风谷习惯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确认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进一步提高了调解率。

六、政策倾斜,支持调解工作

针对调解相对判决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的实际,我院实行了政策倾斜,大力支持调解工作。一是人员全理配臵。选调了一批年富力强,有经验、素质高、善调解的审判人员充实到人民法庭,使人民群众更加相信法庭从而愿意调解。二是加强后勤保障。去年以来,新建了两个人民法庭,并对其他人民法庭进行了修缮,为所有法庭配齐了警车、电话、微机等办公设备,并于今年上调了人民法庭的办案经费,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年来,县法院的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使法院的各项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出现了“三降四升”的良好局面,案件发改率、信访案件发生率、当事人申诉率都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下降,而案件质量、办案效率、案件执结案、社会满意度都有所上升,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县人民法院年终工作总结

一、xxxx年工作回顾

xxxx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维护稳定不松懈,深化管理不停步,整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全年共受理(含旧存,下同)各类案件2527件,办结2414件,审执结案总标的额2.3亿元,多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居全市前列,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宽严相济”促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6件308人,审结145件307人,同比分别上升12.3%和12.4%。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和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犯罪予以严惩,稳妥审结了公安部督办的伍视广、卢才刚等19人抢劫、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这一重大疑难案件。全年共对89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10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犯危险驾驶罪的12名被告人中的11人判处了实刑。同时,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被告人,对113名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的被告人适用了缓刑,缓刑适用率为37%。继续扩大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共为33名因经济困难而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同比上升43.3%,为聋哑被告人提供翻译4人次。

加强民商审判促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96件,审结1401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83亿元,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14件,调撤率为51%。认真审结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444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针对民间高利借贷案件和一般借贷案件混杂、大量被告刻意外出避债、下落不明等现象,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努力查明案情,共审结借贷类案件519件。制订《关于为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出台多项便利企业制度,要求慎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司法措施,共办结各类涉企纠纷368件,涉案标的额6906万元。借力“走基层、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组织干警带案回乡走访,及时了解当地农民和企业的司法需求,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行政协调促化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案件46件。同时,充分运用协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注重服务县重点项目工程,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逐步规范司法建议的制作、发送程序。我院《关于农村离婚案件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注重执行工作促质效。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39件,执结822件,到位标的额4471万元,实际执行率81.2%,同比上升17.3%。加大财产调查力度,通过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传唤被执行人接受询问、深入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调查等各种形式,及时了解被执行人思想动态和财产状况。紧紧依靠金融、工商、国土、房管、公安等执行联动单位的信息配合,及时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充分利用省高院网上“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系统”,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加大违法制裁力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32人、限制出境8人、上报市公安局查控127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失信信息1149条、在外网发布被执行人信息931条,有力地打击了拒执行为。集中开展“春节前集中执行”、“涉特殊主体专项执行”、“程序终结回头看”等专项执行活动,共有效执结86件,到位标的额260余万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基本宗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推进诉调衔接及司法确认。着重加强诉前引调工作,立案庭设立导诉员制度,由导诉员负责做好宣传、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调解,力求矛盾化解在诉前。对诉前调解成功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及时将调解成果以法律形式巩固下来。同时,加强与保险公司、交警大队、商业银行等单位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拓展调解平台,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现诉调衔接机制全覆盖。注重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培训,派员参与业务指导和案件协调30人次。全年共委托调解各类案件235件,调解成功235件,占同期民商事结案总数的20.71%,司法确认38件。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严格落实案件风险评估, 认真执行领导接访、中层接访、判后答疑等制度,做好释法明理,不断加强源头防范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通过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实地化解等有效措施,克难攻坚,共化解各类信访案件35件,圆满完成了县信访局、县维稳办交办的xxxx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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