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督导检查总结

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督导检查总结



第一篇: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督导检查总结

2014年7月份科室麻醉、精神药品检查总结及改进措施

根据医院等级评审有关规定,药事部门于2014年7月16日到7月22日对科室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总体检查结果良好,麻醉、精神药品能实行三级五专管理,处方使用登记总体上比上次检查规范了很多,但也存在不足,具体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登记不完善。

2、使用登记内容修改处未签字。

3、个别患者身份证不详者,大夫未代签字。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麻醉、精神药品学习,熟悉并掌握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

2、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认真做好各项登记。下次检查时根据整改情况持续追踪改进。

第二篇: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督导检查总结

2014年7月份科室麻醉、精神药品检查总结及改进措施

根据医院等级评审有关规定,药事部门于2014年7月16日到7月22日对临床科室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总体检查结果良好,麻醉、精神药品能实行三级五专管理,处方使用登记总体上比上次检查规范了很多,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都有详细的登记,但也存在不足,具体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下。

一、临床科室存在的问题:

1、个别科室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登记不完善。

2、大部分科室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内容修改处未签字。

3、个别科室的患者身份证不详者,大夫未代签字。

二、对临床科室的要求及改进措施:

1、加强麻醉、精神药品学习,熟悉并掌握麻醉、精神药品使

用的各项管理规定。

2、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认真做好各项登记。

下次检查时根据整改情况持续追踪改进。

第三篇: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整改报告2014

****关于对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的整改报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4年7月14日对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院进行认真整改,确保麻精药品正确安全使用和管理,现将整改情况做如下汇报:

1.针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险柜无“麻”字标示问题,联系制作“麻”字标示,逐个粘贴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险柜。

2.针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未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部分处方开具用法用量不规范问题,魏勇分管院长召开临床科室及药剂科、医务科专题会,强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重要性,明确药房值班人员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调配完毕后在处方左上角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处方调配核对人应仔细核对医师开具的处方,对开具用法用量不规范的处方不予调配。

3.针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登记的药学部门人员有变动,未及时到相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项目变更问题,我院已于专项检查结束后向**卫生计生局提交人员变更申请。

我院将高度重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做到正确、安全、合理使用。

**医院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2、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05】438号文件)管理,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账、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财物相符。

3、定期检查毒、麻、限剧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骗取或者冒领的。

5、临床科室所有毒、麻限剧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6、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瓶补充基数。

7、毒、麻类药品必须用专用处方开具,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缺项,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省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签全名,使用后保留空安瓿瓶。

8、各临床科室、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9、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废贴数量。

10、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第五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管理、领取、使用、退回、烧毁管理制度。

2)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册、专人加锁、专帐、专用处方“五专”管理。有醒目标本,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3)定期检查毒、麻、限制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形状,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学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骗取或者冒领的。

5)临床科室所以毒、麻、限剧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6)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品、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日期、时间,护士签名,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培瓶补充基数。

7)毒、麻类药品必须专用处方开具,项目齐全,不得缺项,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签全名,使用后保留安瓶。

8)各临床科室、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培,核对批号和数量,并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9)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使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废贴数量。

10)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