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书院文化 社团章程(范文)
序 言
为了进一步贯彻书院精神,学习、传播中国的传统文化,帮助我校学生系统地学习古代的文化经典,体认我国民族古典文化的重大价值,为宣传和保护民族的文化遗产作出应有的贡献,学习书院文化,有利于进一步地了解我国古典文化的丰富多彩与博大精深,有利于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从而振奋民族精神,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以饱满的热情热爱家乡,建设祖国。同时,我们要在研读古典文化的的过程中,提高我们对文化的辨识力,剔其糟粕,扬其精华,繁荣社会主义校园文化。
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国民,他的血管里,就一定天然地流淌着传统文化与古典文化的精魂。优秀的古典文化可以陶冶人们的情操,从而带来思想、精神和伦理道德上的净化,对于我们中学生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有裨益。为此,拟制订此章程。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名板浦高级中学古典文化诵读社。
第二条 协会致力于古代文化基础经典的诵读与研讨,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把日常的语文学习与古典文化的学习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以拓展学生的语文学习视野,把我国经典的文化精神慢慢地化为永久的心灵养分。
第三条 协会宗旨:
1.进一步了解、学习并积极传播中国古典文化的精髓,帮助中学生进一步深入认识古典文化的永久价值。
2.为宣传和弘扬祖国的经典传统文化作出当代中学生应有的贡献。
3.有利于更一步地了解我国博大精深的古典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从而振奋民族精神,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热爱家乡,建设祖国。
4.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滋养广大学生的书卷气息。
第四条 协会活动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依照板浦高级中学古典文化诵读社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2.协会活动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实事求是,致力于诵读研究古代文化经典,吸收古文化中具有普世价值的精神养料,加大古文化的传播力度,让古文化在新时代焕发迷人的光彩。
3.协会成员的招募面向所有在校注册学生,着重吸收热爱古代文化,有志于传播古代文化的,有思想,有远大追求的同学,为共同创造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文化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是在本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热爱祖国、思想上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良好、承认本章程、热爱民俗文化,通过本人申请,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可成为本协会的注册会员。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的工作享有批评和监督权。
3.对本协会的章程、制度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4.本协会活动提出建议的权利。
5.对本协会的计划、活动具有知情权。
6.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7.参加本协会活动的优先权。8.有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熟读学习并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的工作任务。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荣誉。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4.参加协会的活动。
第八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秘书部,交回会员证。会员有三个月未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及违纪违法行为,或患有严重疾病,经秘书处表决通过,予以退会。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协会实行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决议领导制。常务理事会由会长领导,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构成:
本协会会员由常务理事和普通会员构成。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构成。对本协会会员负总责,是本协会的常设机构和最高领导机构。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全面负责本协会的各项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下辖部门:
组织部 经典读研部 秘书部 策划编辑部
各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部
1.开展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3.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经典读研部
1.各专业小组制定工作细则及活动方案,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2.负责收集及汇总每次活动所需材料。3.做好与其他各科学习之间的协调工作。
4.调查了解如何让当代中学生更容易接受及学习古典文化。秘书部
1.负责会议的考勤工作 2.做会议记录
3.按时将资料交到协会总会
4.申请教室、桌椅、音响等设备
5.负责活动签到
6.协调协会日常工作
7.负责协会对各部门出勤的考核 8.建立会员人事档案 策划编辑部
1.负责协会每次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2.排版设计展板、横幅等。
3.负责各项活动的前期筹备工作。第十三条 选举制度:
协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任。
第十四条 协会各部门每学期需向组织部提交一次学期工作学习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第四章 活动范围
第十五条 在板浦高级中学语文备课组的领导之下,由热衷于古典文化事业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全校组织,以诵读、研讨、宣讲古典文化,取其精华,剔除糟粕,开展古典文化交流传播活动,以促进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真正把板浦高级中学建设成为一个书香迷漫的文化校园。
第二篇:书院文化演讲稿
乘书院文化之风,创欣欣校园之景
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书写着永不停息、对美好幸福的追求,展示着永不磨灭、对民主富强的探寻。千年华夏文明,无论经历怎样的风风雨雨,总有一些一直薪火相传。
长沙岳麓山下,清风峡口,碧嶂清溪间,一座千年庭院典雅幽静,门前悬一楹联——“惟楚有材,于斯为盛”,这是从北宋延续至今的岳麓书院。
古有河洛人士白鹿先生隐居庐山,其所居名曰白鹿洞;又有大儒朱熹,出白鹿,北上嵩阳育人。顾盼嵩阳,观洛学之理;独倚白鹿,听儒家余韵。
还记得第一堂大学语文我们学的就是白鹿洞书院揭示,今天我们所在的九江学院就位于庐山脚下,毗邻白鹿洞书院。
“竞知向学,厚德笃行”的校训传承着朱熹“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教诲;
“濂溪讲坛”的讲座继承着书院的讲学方式,感受大家风范;
白鹿洞书院的文化之旅让同学们亲身体会书院教育的和谐氛围;
与郑州大学湖南大学的文化交流增强学校之间的沟通,相互学习借鉴,共同进步,展示了书院文明不竭的人文精神力量。
大学生不仅仅是一个个个体,更多的是一个整体,我们应该一起去追寻,去探索离我们很远却又很近的书院文化,提升自身的内涵及素养。共同努力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将书院文化,千年文脉传承下去。
学,扩充视野,徜徉于文字海洋,敢于创新,广泛吸收科学文化知识。问,细心聆听,关注于国家大事,敢于承担,提高自身政治文化素养。思,三省吾身,权衡于德智之间,敢于奋斗,立足自身目标勇往直前。辨,综合所学,立志于栋梁之才,敢于质疑,遇事明辨是非不畏艰难。
历史已经证明,书院历千年而不衰,在古代社会具有生机与活力,究其根由在于它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以德育人教育理念的人文精神。相信,今天的九江学院在白鹿洞书院的文化熏陶下,必将孕育一批又一批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
第三篇:社团章程
实验学校欢乐绣社团活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十字绣”社团是我校根据学生对十字绣制作的兴趣和爱好,也为丰富课余生活,缓解压力,培养创造力,发挥各自特长,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组织。
第二章
成员制度
第一条 成员基本条件
热爱十字绣项目,同意社团章程,并按照本章程第四章规定的入会、退会制度吸收入会或者退会。
第二条 成员权利与义务
权利: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入自愿,退出自由。义务:严格社团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工作,维护社团的声誉;尊重社团成员的劳动,成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同学对技术水平较低的同学进行指导;成员有义务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内部分组联赛。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一条
社团活动的时间初定在每周四下午最后一节课,成员要积极出勤参加活动和社团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一般相对固定,社团可能根据需要更改地址,若有更改,社团将发出通知。
第二条
利用社团自身的优势,组织成员建立社团QQ群、YY频道等,并由专人管理,将社团在开展过程中各成员所要学习的各种教程及学习资料放到群信息里形成资源库供各成员随时随地学习之用。加强成员间的思想交流,擦出更多智慧的火花,同时组织成员搜集各种学习资料,充实资源库的内容。
社团活动开展的内容基本包括十字绣的认识、十字绣底布的选择、绣线的选择、十字绣绣法、成品的完整性等。
第四条
社团活动注意事项:成员请尽量积极参加活动,如准备暂停活动一段时间的,应及时请假;非成员参加活动前应预约,需经主管教师同意;活动时,成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第四章
加入和退出社团 第一条
非成员想加入的,应提前与社团教师联系,并以临时成员身份参加社团的活动,短期内须至少参加满三次活动后,方可提出加入申请并由社团入会考核,考核内容为:申请入社的临时成员写一份入社说明,并将近期参加活动的效果展示,只有考核通过者才能吸收为正式成员。
第二条
社团临时成员参加活动及考核的情况决定是否吸收为正式成员
及分在何组参加内部活动;未能通过入会考核的仍可继续以临时成员身份参加小社团动,并可在一个月后再次提出入会申请并由小社团次组织入会考核。
第四条
成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作为退会处理:成员本人申请退出的;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中学生守则或校规不宜继续留在社团;成员有严重违反社团程行为社团论决定除名的;成员无故不出席活动满一个月的。
二○一八年十月
附章程补充细则:
一、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自觉遵守社团纪律,严格执行社团决议,热心于本职工作,努力完成社团交派的义务。
三、按照安排向社团提交个人作业。
四、向社团提出工作建议,监督社团社内工作。
五、向社团推荐十字绣爱好者。
六、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经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处分。
七、社员全体会议:
1、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个月初举行一次,由社长主持。
2、社员会议职责: ①监督社团各项日常工作。②对社团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③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④选举社长,副社长。
八、社长、副社长:
1、社长一名,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多数票者批准当选,每届任期半年,可连任。
2、副社长一名,副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多数票者批准当选,每届任期半年,可连任。
九、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篇:社团章程
第一章 社旗 社徽 社歌
第一条:爱心社社旗含社徽、社名在内的矩形红色旗帜。
第二条:爱心社社徽为爱心里的和平鸽。
第三条:爱心社暂定《爱》为社歌。
第四条:爱心社以每年三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为我社的诞生之日——爱心日,爱心日是全体社员的节日。
第二章 社员
第五条:凡是具有奉献精神的唐山学院专科生、本科生等承认社的章程,愿意参加本社并通过审查合格者方可接纳为本社社员。
第六条:社员入社程序:(1)提交入社申请书。
(2)学习有关文件,阅读有关资料,接受一段时间的考察试用。(3)经社领导审议通过
第七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本社的有关活动和会议,享有本社的各种优待或优先权。(2)参加重大问题的讨论,对本社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疑问,并要求有关人员给予答复。
(3)对本社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社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有权罢免或撤换社内有严重违反我社宗旨的社员或负责人。(4)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6)社员毕业离校有权要求我社出示相关社团履历及推荐表、鉴定信。
第八条:社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及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和本社章程。
(二)理解和宣传爱心社的宗旨,鼓舞身边的人参加本社活动。
(三)认真执行爱心社所做出的决定,积极参加并完成任务。
(四)按时交纳社费,爱护本社财务。
(五)以社为荣,维护本社的荣誉和形象。
(六)积极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二)第九条: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社费,经社领导表决通过,给予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爱心社是根据自己的章程,以自愿报名为基础,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
一、社员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二、社领导必须服从章程,尽职尽责。第十一条:全体社员的职权:(1)修改和补充章程。
(2)选举新一届的社长及委员。(3)表决和讨论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定期召开会议,对近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期的工作进行部署。第十四条:每学期召开的社委员会不得少于五次,全体社员大会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三条:爱心社实行部长负责制,分部管理制。设社长三名,各部设部长两名。
第十四条:爱心社下设:组织部、义演部、宣传部、财务部四个部门,各部除积极参加配合全社工作外,更要在部内定期开展活动全体分部不分家。
第十五条:爱心社干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有较强的工作热情、责任心和创新能力。(2)能够与广大社友、干部和睦相处。(3)积极主动地组织社友参加活动并及时向社委员会反馈信息。(4)组织活动时不铺张浪费。
第十六条:爱心社干部由上届领导提名,自我申请经社员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干部任期一年,有条件的可留任晋升,三年级下学期不鼓励留任,鼓励新社员毛遂自荐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经费来源:(1)社费的交纳。
(2)学校下发的活动经费。(3)个人、集体、企事业单位的捐赠。
(4)通过举办活动或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服务费。(5)勤工助学的收入。
第十九条:所得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财务部把各项财务分门别类,收支分明,切定期向社团联合会和全体社友公开帐目。
第二十条:社内的所有开支必须凭发票或单据支取对50元以下的由一名社长签名,50元以上的由社长及社长两人签名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经费主要用于社的建设及各项服务性、奉献性活动的开支
第五章 人员变动
第二十二条:所有社员开会三次不到着,无正当理由,视其退社,社费不退还。第二十三条:无爱心者,要求其退社。
第二十四条:不服从管理者,要求退社。
风霖爱心社
第五篇:社团章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员 权利 义务
第三章 执行机构产生及权限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章 社费
第六章 社团内部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七章 社团内部日常活动
第八章 干部换届及交接过程
第九章 社团工作注意事项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的各项工作活动,保障促进我社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地实现我社为广大社员真诚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是报外语系团委批,由社团联合会管辖,按自愿原则组成。在遵守法律,校纪的前提下,以丰富充实会员大学生活为目的,按照学院社团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日韩双语社为学习性社团。社团宗旨:学习日语韩语,了解日本韩国,促进国家间友好。
第四条:日韩双语社活动主要以课堂讲授课为主,辅以相关的学术及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条:本社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
第二章 社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社团社员致力于学院在校生,无论有无日语韩语基础,对日语韩语有较强兴趣,有加入本社的意愿,并同意本章程所有规定,按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缴纳社员费注册后,即成为本社正式成员。
第二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拥有本社内部相关选举活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无论有无基础,所有社员均可获得本社提供的日语学习内容及相关的学习辅导。
3.所有社员均可参加本社举办的学术文化娱乐活动。
4.社员有退出本社的权力,推出手续:本社决定以一期为6个月,为方便管理,社员必须入社满一期后,方可在申请后退出本社。中途无故退出社团日语社不承担任何后续责任和赔偿。
5. 任何社员均可通过组织部,对本社内部各个部门的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实施监督。
第三条:日语社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校纪、本社章程,进行一切活动。
2.积极宣传本社,维护其他社员利益,维护本社的整体荣誉。
3.积极完成学习部组织的授课任务。
4.原则上不准迟到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听课时,须向组织部请假。不请假擅自迟到五次者或旷课次数达到三次者或迟到旷课总数达到五次者,本社将按期自动退出本社处理。
5.所有社员一经注册即有一年的合法社员资格。这期间不得转让社员资格。
第三章 执行机构产生及权限
第一条:本社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民主只能局部生成,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第二条:社团成员大会
一.1 社团成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是社团的最高的权利机构。社团成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社团负责人应将大会决议及时上报院团委进行备案。
二.社团成员大会的行使职权监督社团的财务支出听取负责人及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当有二分之一的社团干部对社团内部的人事安排持否定态度,各方争执不休时,应召开社员大会或临时社员会议,交由社团大会决议,大会所有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的社员同意,方可通过。
二:社团日常工作时的权力机构为所有干部大会,遇有争议性的问题时,须由所有干部会议或相关必要人员参加的会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举行民主投票,决议遵循票数多者,社团负责人不得干涉干部大会的工作。
三:执行机构执行机构由下属各个部门负责,主要处理社团日常事务。社长是干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时,所有干部必须全部到场。社长不得兼任财务管理人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本社负责人.A 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功课挂科者
B 在校期间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C有违反其他校纪者新选社长或副社有一个月的考查时间,考查合格后,方能成为正式社长,上报给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日常工作机构有;学习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四部的职能权限如下。(根据社团基本情况以下要求人员均为上限,下限不设)学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2名)
A 努力学好日语,做好榜样
B 讲授新版标准日本语
C 讲授各种日常用语,趣味日语及口语
D 负责收集各种日语学习资料(文档 视频 音乐 电影 等)
F 负责社员的辅导补习活动
G 负责每学期期末的社员日语能力测试工作财务部(部长一名,财务监管一名,干事4名)
A 负责每学年的新社员的注册报名费缴纳及退社社员费用归还的问题
B 负责社团财务预算、财务管理
C 为其他各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D 在社员多余三分之二情况下要求了解财务情况,以及对本学期的财物使用状况提出质疑时,财务部有义务及时或临时向社内和社员大会做财务报告,接受日语社内外的财务监督。3 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4名)
A负责各项活动的海报和展板的设计、制作和张贴工作
B负责日语社在学校广播站的宣传,收集广播宣传所需资料
C 致力于扩大本社影响力,维护日语社的良好形象,宣传日语社的各种活动
D管理每期所出海报,另备海报模本存底档案
F同组织部一起负责社团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美工组织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6名)
A 负责课堂和例会的考勤工作,做好详细的考勤记录
B 负责社团内部的社员注册和退社手续工作
C 负责社员、干部的请假工作
D 负责管理社团的档案、物品
E 负责课堂上的纪律
F 负责教室卫生
G负责社团书面文件的起草工作
H 负责通知社员本社举办的各种活动(上课,辅导,电影,特色活动等)
I 负责本社网站论坛QQ群的管理工作
J 在宣传部的配合下负责社团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工作
注: 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应该主动完成自己部门的份内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别的部门帮忙做本该属于自己部门的工作,不得推诿工作。
(这样规定是为了能够使各部门的权责划分明显,在社团内部考核与奖惩时,做到奖惩分明。是为了能够及时表扬工作出色的部门,也为了能够激励表现不够完美的部门努力工作。
但是,如果遇到职责划分不明显或者职责不好划分的工作时,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成为一体,努力完成工作。)
第五章 社费
为加强对社费的管理,制定此章程
一:每学年本社招收新社员,每人收社费10元。
二: 社费收缴后向社团联合会上缴之后,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剩余社费。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工作。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 设置简易账簿(包括日期、收入、支出、经手人、证明人、余额)
B 有相应原始凭证(发票等)
C 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帐须由社团负责人签字,并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严禁打白条。如发现违反财务纪律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
D 换届时,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三:社费开支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社团财产归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 社团内部考核与奖惩
一:本着实行签到制度,将不定时经行点名或签到查到。
二:干部管理条例
A未向组织部请假,例会迟到四次或缺席次数达到两次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如有特殊系级以上任务将另当别论)上课出勤情况参见社员考勤制度。
B 工作不尽职,完成不好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者,对其按降级或自动离职处理。
C社团各干部可以一人兼多职。
三:社员考核与奖励与标准
1.历次讲课/文化活动无迟到/缺席情况.学习和积极性高,各方面比较活跃的社员
2.在期末考试中成绩突出的社员
3.为本社提出了恰如其分的改革建议,或对本社各部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贡献的社员
以上获奖社员名单干部提名,经全体干部议事大会投票决定,即给与特级/高级/优秀社员等不同程度荣誉称号.本社每学期将评出特级会员一名,高级会员五名,优秀社员十名,予以物质奖励.第八章 干部换届及交接
一 任职期限
1.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限为一年。
2.社团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限为一年。
二 交接程序
1.本社需要拟定选举方案,填写《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经指导老师,挂靠单位,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同意通过后,由负责人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对以前的工作及社团经费的运用作出总结。
2.社长和副社长选举参见前章执行机构条例。
3.社团必须要将干部议事大会的表决结果交予院团委进行审批。
4.其他各部负责人换届选举时,应召开干部议事大会,组成选举委员会,由参选人上台发表竞选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演讲结束后,竞选者就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时间不限,然后就社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问题原则上限制在2个以内。
5.干部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数多者胜出。
6.新任干部有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在此期间,上任干部不得退任,要对新任干部进行培养,熟悉工作环节。
7.一个月之后,召开全体干部议事会议,老干部方可正式退任,新干部正式上任。
第九章 社团工作注意事项
一.纳新工作
1.纳新时,由组织部负责注册新社员工作。
2.纳新时,由财务部负责新社员的社费收取工作。
3.及时统计好新社员名单,按时办理好社员证。
4.本社须于每学期开学初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学生社团学期注册表》,在注册表中应该写明社团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本学期工作计划,并附全体社员名册。
5.本社每学年纳新的工作应在社联统一部署下进行,完成纳新工作后,需在一周内将社员招收情况,注册情况等材料备案。
二.社会赞助管理
本社可寻求学校其他部门的经费支持,上报校团委批准后,亦可接受社会赞助,赞助单位必须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寻求社会赞助具体程序
1.本社必须先做好需要赞助的活动的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和《经费预算》,经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批准,方可出外寻求社会赞助。
2.寻求社会赞助的同学在校团委或社团联合会的授权后,才能以成功学院外语系团委或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的名义寻求赞助。
3.社团与赞助单位就合作赞助事宜协商确定后,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签订之前要上报校团委,社联审阅,经批准后方可签约,同时在社联理事会负责人或社联纪检部外联部的监督下收取赞助费。
4.合作协议书一般要盖成功学院社团联合会公章,协议书一式三份,赞助单位、日语社、校团委各一份。
三.组织文化娱乐活动
本社举办各种活动之前,须经指导老师、挂靠单位同意,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初步审核同意后,按要求上交活动策划《活动计划书》(包括预算),同时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及时将活
动总结及照片等资料存档备查。
本社举办下列活动须经社团挂靠单位以及指导老师审核签字(签章)后,由社团联合会复核,报院团委批准。
1.有涉外因素的活动,如涉及外籍人士的讲座、报告等。
2.须筹集经费(如社会赞助)的活动。
3.收取费用的比赛、学习班、出游等活动。
4.涉及政治敏感性、外来文化传播、社会调查的活动。
5.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社团联合举办的活动。
本社能组织本社社员的出游、社会实践、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但是社团需注意以下事宜。
1.须与活动举行一周之前,提交《日韩双语社组织出游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本社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外出。
2.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须及时将活动安全情况报告社团联合会。
四.本社使用阶梯教室的规定
1.由组织部填写借用场地申请表,由领导审批签字,若举办讲座,报告人为校外人士时,须另附其个人简历一份。
2.将申请表交到社联,安排教室。
五.本社指导老师的聘请
1.本社聘请的指导老师必须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注册的正式老师、校外人员、学生、客座教授、访问学者、退休教师一般不得担任,特殊情况下可聘请日语优秀的学生当讲师,但是不可担任指导老师。
2.指导老师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本社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解释,方可变动。
第十章 附则
一.本章程修改权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日韩双语社全体干部议事大会所有。
二.本章程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学院社团管理条例》为制定依据,两者如有不一致之处,皆以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