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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第一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2012年上半年,我镇根据县综治委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为契机,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富裕群众减少矛盾、组织群众预防矛盾为落脚点,从而使基层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基层的困难解决在基层,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本情况

鉴于因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突出重点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类排查、分类化解的方法,以化解山林权属、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重点,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和调处措施,使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2年1—6 月份,全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起,化解成功6起,化解成功率75%。其中邻里纠纷1起,土地承包合同及山林权属纠纷2起,环境污染纠纷1起,治安矛盾1起,公路损坏纠纷2起,管理权属纠纷1起,截止目前我镇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案件发生。

二、从化解的矛盾纠纷发生数量来看,我镇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多样性。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劳资纠纷、外嫁女权益等以经济利益诉

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从发展趋势来看,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新型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单靠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传统式调解很难奏效,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二是群体性。当前很多矛盾纠纷,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诉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如征地拆迁补偿、拖欠员工工资、外嫁女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些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越级上访、或者堵塞交通,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三是复杂性。过去的纠纷多发生在个人之间,现在扩展到群体与企业之间,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四是对抗性。过去要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情绪较为温和,现在的矛盾纠纷多由利益冲突引发,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堵塞马路、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问题的解决。

三、化解矛盾纠纷主要做法

(一)认识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土地、规划、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工作落实到位。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月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化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化解方案以及对调委会主任、维稳综治站长、维稳综治专干进行培训,同时部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二)工作做到三个靠前。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了事。二是包村干部工作靠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通过镇村普法宣传栏、广播音影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落实到位三项机制。一是管理机制。镇负责化解重大疑难和各村久拖不决的纠纷;各村负责化解本村一般性纠纷;二是包案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化解、包跟踪、包反馈。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奖励。

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一)部分村级干部忙于农务,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够重视;部分调解员法律素质不高,工作方法单一,工作开展不规范,缺少说服力。

(二)大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遇事盲目行事,容易引 发矛盾纠纷;部分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只讲权利不讲义 务,只争利益不负责任。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认真做好婚姻、家庭和邻里、土地流转、山林承包、拆迁安置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力度,对难点、热点及群体性矛盾隐患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稳控到位。

(三)加大对村级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规范调解程序、文书,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四)加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减少和杜绝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工作调研报告

居力很镇地处科右前旗政府南,东、西与乌兰浩特市、吉林省洮南市接壤,这里交通便利,通讯快捷。总面积22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24万亩,全镇辖15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2.1万,是一个蒙、汉、回、满等多民族聚集镇。我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镇15个行政村都成立了调委会有专兼职调解员83人,特别是2009年各村又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此基础上,居力很镇综治办形成了这个调研报告。

一、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做法与成绩

近几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及各村能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坚持“一手促发展,一手保稳定”,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我镇社会总体上的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抓建设

统一了思想认识。思想认识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力量之源,也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想保障。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摆到突出的位臵,当做关系党的事业兴衰的大事来抓,从抓什么到怎么抓,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从长规工作到长效机制,我们构筑起新型防控体系。2009年初在总结2008年工作中,我们发现全年共调解纠纷100余起,这项工作不仅牵扯了镇党委、政府很大的精力,同时也影响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大局。基于以上

认识,镇党委、政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这几年矛盾纠纷涉及到的部门,率先提出了整合治安资源,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这一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安全的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按照这一工作思路,结合居力很镇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经管站等部门纳入调处中心,让他们直接介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这一工作模式探索中,我们随前旗政法委赴外地考查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学习,我们的工作思路逐渐清晰了,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在旗政法委的指导下,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大调解格局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了以部门力量的整合、资源共享、镇村联动、携手调处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立后,村级化解不了的矛盾在一楼信访接待室就能得到工作人员的接待,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归属,由职能部门接待处理,避免了以往来访群众直接上楼找领导的现象。既方便了群众,又使领导从处理接访中腾出时间,集中精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

(二)建立机制,抓落实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近几年来,居力很镇党委、政府正在逐步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研判机制。

镇党委要求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做好日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辖区范围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触角前移,及早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延伸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触角,“变上访为下访,变关门为开门”,扩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覆盖面,将各个领域、行业和群体的问题都纳入了排查的范围,采取了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查等方式,坚持“村组每月一排查,镇每季度排查一次”的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频率和针对性,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的台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强化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工作,建立镇村两级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准确分析判断治安形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使8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截止2009年末,村级调解矛盾纠纷37起,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镇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压力。镇、村两级机构按同一工作程序运转,上下联动,系统管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形成了以“大排查”促“大稳定”的工作局面。

2、完善以组织建设为主要手段的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由于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主要是采取调解手段。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保证。居力很镇村两级组织都成立了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综治办、维稳领导小组等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专门机构,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发挥了组织、协调、排查、化解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以整合各部门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的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的建立,更使我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了更好地抓手。《居力很镇综治维领导稳工作中心实施方案》和《居

力很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出台,从工作原则、程序、制度、案件分理、人员守则等方面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规范,将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层层分解,建立起横向和纵向的领导责任制,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二、我镇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纠纷及其成因

(一)我镇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纠纷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我镇作为前旗一个人口多、农业和工业基础较薄弱的城郊镇。虽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采取了各种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我镇一些矛盾纠纷仍然突出,造成了部分地区的不稳定,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土地征用问题、涉农问题、林地(场)遗留问题、土地纠纷、家庭邻里纠纷、民事纠纷等。这些问题仍然是当前我镇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影响了我镇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我镇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

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总是基于一定的成因的。只有对我省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村级治保会、调委会管理体制有待完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个别村的工作人员在实际调解矛盾中存在人情大于政策、法规等情况,使天平失衡,从而导致矛盾激化。二是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引发矛盾激化。

2、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利益关系矛盾。一是农村土地管理不完善,农民往往因为一垄甚至半条垄而引发矛盾,此类矛盾比较突出,占镇村调解的纠纷65%以上。二是村委会换届中各种利益关系矛盾。由于在选举中或多或少会触动各方利益,引发罢选、贿选造成等,使宗派利益激化。三是村集体中群众与群众利益的矛盾。这类矛盾由于历史原因化解起来比较困难。如我镇永兴村就是因为村集体菜田引发此类矛盾并且和村换届交织在一起。

3、法制不健全、群众法律认知不够,是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原因。一是法律规定不完善。如,对于信访问题,虽然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信访条例》,但这个条例中对少数人上访人员违反《信访条例》的一些行为缺乏刚性的处罚规定,从而造成了许多无理上访、非法上访甚至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广大群众不是不懂法,而是对有些法律一知半解,往往导致与法律背道而驰。

4、部分群众道德素质不高,是引发一些家庭矛盾的深层原因。具体表现在赡养老人、离婚、扶养儿女等方面。

三、建立化解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长效机制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化解矛盾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合理的组织体系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化解矛盾的组织体系,才能真正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落到实处。今年镇党委、政府重点抓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从实行目标管理量化分解到业务培训都做了细致安排,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矛盾纠纷化解队伍。

(二)大力发展经济,构建合理的利益关系协调机制 大力发展我镇经济,是解决一切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提所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相辅相承的关系。我镇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科技兴镇、农业稳镇、乳业富镇、工业强镇”战略,努力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才能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三)进一步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工作是加强党和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要真正发挥“桥梁”作用,了解社情民意,教育疏导群众的作用,强化广大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做到接待群众真诚热情,了解情况全面准确,答复问题耐心细致。要变群众上访为我要下访。

(四)建立和推行大调解格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不是某个部门能够单独实现的。要制定相关制度实现各部门职能上融合,力量上整合,工作上配合,信息上汇合,变“单打一”为“集团作战”。从而跳出各部门单打独斗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各部门一盘棋的大调解格局。

第三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情况汇报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中心严格按照管委会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教育宣传、重点监控、日常排查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了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综治维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落实维稳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动员全员参与,细化综治网格分工,严格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召开专项活动座谈会,组织园区各企业负责人进行动员交流,要求企业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摸底调研,及时发现和报送不稳定因素,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园区企业相关人员的学习教育,树立企业职工通过法律途径反映矛盾纠纷问题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制意识和科学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排查力度。一根据管委会安排,结合园区企业每月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做好辖区企业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共排查企业80家,矛盾纠纷排查率100%,未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二是加强对重点排查对象的重点监控,对前期出现过矛盾纠纷问题的重点单位与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重点监控,积极跟进纠纷问题处理情况,观察人员情绪、动态,保证了重点单位与人员的稳定,实现了“五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第四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汇报

**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情 况 汇 报

201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发现和掌握我镇在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中发生的深层次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我镇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制

为了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镇党委、政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镇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副科级干部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或苗头,主要领导亲自调处、亲自督办、亲自疏导化解,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根据我镇工作实际,确定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做好信访人员接待登记工作,每月、每季度进行排查,并将统计报表及时报县维稳办、综治办。

二、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组织镇包村干部和各村治安、民调主任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其对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负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充分发动包村干部积极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抓好常规性的定期排查。坚持村组每周一次、镇里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大排查制度,并对全镇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坚持做到每周一分析、每月一通报、每季一汇总、半年一小结。二是抓好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集中排查和稳控。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案建立台账,实行包片领导包案化解。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依托村综治办、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有效整合各部门的力量,初步构建起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工作局面。严格落实“五定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大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得到化解。2011年,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5起,其中,综治工作中心接待来访67起(上转信访案件25起,中心接访42起),各村上报88起。已调处153起,化解率达99%。四是定期对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化解。截至目前共排查一般性矛盾纠纷19起,已调处18起,调处率94.7%。辖区未发现重大不稳定因素。2010年,我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明年,我镇将继续加大纠纷排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夯实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基础,探索多元化的社会矛盾解决机制,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镇综治办 2012年3月6日

第五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解决本区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把防范矛盾发生和维护群众利益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就是要突出“一个重点”——重点抓好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或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实现“五个减少”——群体越级集体上访减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减少,民转刑特别是重大恶性案件减少,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减少。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坚持几条策略:

一、要全方位提高群众素质。稳定社会秩序必须在提高全社会成员的素质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国情和政策教育,使广大群众自觉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二是加强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使群众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能够比较理智地思考和处理问题,改变落后的观念和思维模式;三是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做到知法守法。

二、要努力增强工作超前性。各基层单位要坚持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日报制,健全基层信息网络,确定责任人,做好记录,认真分析筛选,发现掌握矛盾苗头动向,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矛盾激化,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建议。具体要做到“四个到位”:早动手,组织领导到位;早动员,宣传防控到位;早摸排,问题梳理排查到位;早安排,措施责任到位。

三、要全力打造排调长效机制。一是实行包案调处责任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四定”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三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确保各类矛盾纠纷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二是充分发挥仲裁、监察和信访办职能作用和优势,建立“信访、仲裁、监察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三是坚持排查和调处相结合的机制。在排查化解工作中,坚持排查和调处工作同步进行不脱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要不断创新调处化解方式。改革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信访工作方式、方法必须迅速转变,强化法律、思想政治工作在调处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提倡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疏导,消除不安定因素。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把情况摸清,把道理说透,把情绪理顺,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把矛盾彻底化解。同时,注意疏通民意表达渠道, 完善社会宣泄机制。

五、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关系。解决矛盾的一个重要出路就是大力发展经济,促进群众增收,同时尽量缩小群体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社会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存在的生存危机,避免因利益结构失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些可能引起社会震动的改革,一定要有保障和缓冲机制,以减少改革的阵痛和负效应。必须严格按照“区分性质、把握时机、严格依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对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多做疏导、化解、劝阻工作;对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反动分子以及严重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果断、适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发展是主题,稳定是前提,没有和谐民主的优良环境,建设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了根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维护社会安定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每一个人都应当承担一份责任、尽一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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