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传统武术考段规则
《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一至六段)
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和《<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国武术段位制(一至六段)技术考试办法。第一章 考评组织机构 第一条 监考委员会
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组成考评监督委员会并行使职权。
一、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2或4人。
二、职责
(一)监督、检查考评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审议考评期间执行规程中发生的纠纷,保证考评的正确执行。
(三)向中国武术协会和考评委员会通报监督情况,并对考官和参加考评人员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罚意见。
第二条 考评委员会
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组成考评委员会并行使职权。
一、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若干人。
二、职责
(一)具体领导、组织各位考评官员进行工作;
(二)监督、检查考评中执行评分标准的情况,核定考评成绩。
(三)有权对违纪的考评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评人员做出处罚。第三条 考评人员的组成
一、考评人员的组成。
(一)如进行二块以上的场地同时考评,可设2个考评小组。
(二)各组设考评长1人,副考评长2人,考评员2或4人。
(三)各级考评工作人员须具有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
(四)编排记录长1人。
(五)检录长1人
二、根据考段人数规模可设以下辅助工作人员
(一)编排记录员若干人。
(二)检录员若干人。
(三)医务人员若干人。
(四)宣告员若干人。
(五)摄像员1-2人。第四条 考评人员的职责
一、主任
(一)组织进行业务学习,落实具体工作。
(二)解释规则,但无权修改规则。
(三)在考评过程中,根据需要可调动本组考评人员工作,考评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
(四)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考评工作总结。
二、副主任
(一)协助主任工作。
(二)在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三、成员
(一)参加业务学习,做好准备工作。
(二)认真执行考评规定,严格按规则进行评分,并作详细记录。
(三)服从主任领导。
四、编排记录长的职责
(一)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全部工作,审查报名表,并根据大会要求编排秩序册。
(二)准备考评所需表格,审查核实考评成绩。
(三)编排成绩册。
五、检录长的职责
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如有变化及时报告考评长和宣告员。并负责检查器材、检查考评场地。
第五条 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一、编排记录员的职责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二、检录员的职责
按照考评顺序及时进行检录,并检查考评人员的准备情况、服装,将考评人员带入场后,向考评长递交检录表。
三、宣告员的职责
向观众介绍上场人员及项目,报告考评成绩,介绍有关考评规程、规则和规模、项目的特点及武术段位制的知识。第二章 考评通则 第六条 考评项目
一、《中国武术段位系列教程》规定的考评项目。
二、经考评委员会核准,认定其技术标准相当于《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标准的其它武术项目。
第七条
报名及考评顺序的确定
每名考评人员根据所报考段位,填报相应内容。凡参加对打和拆招考评者,须自带一名攻防拆招陪练人员(无陪练人员,由考评长安排),由编排记录组根据报名情况排序。第八条 检录
参加考评的人员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考前2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第三次检录时间为考前10分钟。第九条 礼仪
一、单人项目:参加考评的人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在指定上场的地方向考评长行抱拳礼,考评长回行注目礼;完成动作后,参加考评的人员回到指定地点等待成绩,考评长宣布得分后,参加考评的人员向考评长行抱拳礼,方可退场。二、二人项目:
(一)介绍考评人员时,被介绍人应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演练开始前,考评人员相互行抱拳礼。
(三)考评长宣布成绩后,考评人员与考评长相互行抱拳礼,再向观众行抱拳礼。
三、考评员换人时,互相行抱拳礼。第十条 计时
参加考评人员演练时,由静止姿势开始动作,计时开始;完成动作,计时结束。第十一条 示分
考评成绩,现场公开示分。第十二条 最后得分
按现场执行考评员的示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第十三条 弃权
一、考评人员不能按时参加检录与考评,按弃权论处。
二、考评期间,考评人员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评,按弃权论处。第十四条 相关规定
一、场地
(一)采用普通地毯,长为14米,宽为8米,周围边线为2米安全区。
(二)基层武术单位可采用普通地毯,长为12米,宽为6米,可不设边线。或者,采用同等面积的平地为考评场地。
二、服装
参加考评的人员须身着武术服装,或经大会批准的服装。参加对打和拆招考评时,考段服装应分为深(如红、黑)、浅(如黄、白)两种颜色。第三章 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十五条 评分方法
一、各项拳、械考评分为单练、对打、拆招三种形式进行考评。
二、各项任一形式的考评,满分均为10分。
三、考评员根据参加考评人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确定参加考评人员的分数。考分可到小数点后1位数,尾数为5或0。
四、应得分数的确定
(一)3名考评员评分时,取中间分为应得分。
(二)5名考评员评分时,取中间3个分的平均值为应得分。
(三)应得分可取到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数不做4舍5入。
五、最后得分的确定 正常情况下,应得分即为最后得分。当参加考评人员在考评中出现应由考评长扣分的情况时,最后得分为应减去考评长扣分。第十六条 评分标准
一、单练(套路)评分标准
动作规范、劲力顺达、力点准确、身械协调(器械项目)、节奏合理、精神贯注、演练流畅、风格突出。
二、对打(套路)评分标准
攻防清晰、动作熟练、距离适中、表现逼真,实战意识强,双方配合默契。
三、拆招(散招)评分标准 技法清晰、动作自然、效果显明 第十七条 其它
一、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的规定,考评内容以《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为统一标准。申请采用此《系列教程》之外的拳械参与考评者,需仿此《系列教程》按三种练法(单练、对打、拆招),六个段级标准,制定出考评内容,并报相应级别的段位制考评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作为考评内容。
二、各项拳、械考评,均包括单练、对打、拆招三种形式的考评。每次考评,可采用其中一种或二种,也可同时采用三种形式进行考评。具体规定由组织该次考评的单位按中国武术协会的规定制定。
三、场地示意图(见附图)。
四、段位考评报名表、报名人数统计表、考评长和考评员临场记录表等,请从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feisuxs)段位制表格处下载。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武术协会
第二篇:如何推广传统武术
如何推广传统武术
武术在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上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下可见于现代对传统武术的继承与发展。武术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先人留下的瑰宝。“东亚病夫”的记忆还没有远去,曾经的耻辱时刻提醒着我们,只有健康的国民才能创造健康强大的国家!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仅是政治的复兴、经济的复兴,也是文化的复兴,传统武术文化的复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文化背景下 ,如何把我们独具特色的东方武技与文化发扬光大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将以少林寺为例,透过少林的兴衰来谈谈笔者对推广传统武术文化的看法。
一、少林寺大事记:
公元495年 北魏太和十九年
孝文帝为天竺僧跋陀在嵩山敕建少林寺,供给衣食。跋陀于寺西台建舍利塔,塔后建翻经堂。公元573年 北周建德二年
周武帝在太极殿召集群臣及僧、道,辩论三教先后。少林寺等行禅师出席。
公元577年 北周承光元年 周武帝下诏毁佛法,少林寺被废。公元580年 北周大象二年 周静帝下诏重兴佛道二教。少林寺复立,更名陟岵寺。置慧远、洪遵等一百二十人为菩萨僧。七月十八日,慧光弟子法上圆寂,有《增一数法》、《佛性论》、《大乘义章》等行世。
公元580年 隋开皇元年 恢复少林寺名。
公元581-600年 隋开皇中
隋文帝诏赐少林寺柏谷坞地一百顷。
公元621年 唐武德四年
四月廿七日,少林寺上座善护等十三僧,联合伪州司马赵孝宰等翻州城,执郑王王世充侄王仁则归唐有功。三日后,秦王李世民派员至寺颁赏。公元845年 唐会昌五年 武宗下诏毁佛寺,勒僧尼还俗。公元954-959年 后周显德中 少林寺被废。
公元1102年 北宋崇宁元年
皇帝下制,天下每州择一寺更为禅寺。
公元1218年 元定宗三年
福裕为都僧省总统,收回佛寺237处。
公元1260年 元中统元年
福裕荣膺“光宗正法大禅师”,任大都大万寿寺住持,计十四年。其间分建和林、燕蓟、长安、太原、洛阳五少林。
明朝近三百年间,少林寺僧人至少有六次受朝廷征调,参与官方的作战活动,屡建功勋,多次受到朝廷的嘉奖,并在少林寺树碑立坊修殿
公元1704年 清康熙四十三年
清圣祖御书“宝树芳莲”及“少林寺”匾额,赐少林寺。
公元1735年 清雍正十三年
清世宗御批重修少林寺,整顿少林寺门头。干隆初年,由河东总督、河南巡抚王士俊主持重修少林寺,费银九千两。公元1911-1920年 中华民国初年
世局**,土匪蜂起,少林寺成立保卫团,当家和尚恒林任团长。
公元1928年 中华民国十七年
农历三月十五日,国民军石友三火烧少林寺。天王殿、大雄宝殿、客堂、钟鼓楼、藏经楼及所藏之大藏经、《少林寺志》木版、北朝石刻造像碑等皆毁。公元1963年6月20日
原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少林寺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公元1983年
国务院确定少林寺为全国重点佛教寺院。
二、历史的启示
1、政治支持
少林寺自公元495年修建,至今已有1500多年,在朝代的交替更迭中,有过盛极一时的荣誉,也有过毁寺逐僧的潦倒。但不管朝代如何变迁,少林寺的盛衰荣辱始终与政府的宗教政策息息相关。北魏以下,历朝对少林寺都采取扶持政策。虽然有几位皇帝曾下令毁寺逐僧,但时间较短且是乱世,天下安定之后都恢复了一贯的扶持政策。因此,少林功夫才得以一脉相承,传承至今。
观照传统武术在现代社会的发展,必然也将走上这条路。在中国,任何事都不能脱离政治,任何事都与政治有关,政治才是王道。在政治面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是中国传统,是中国特色,更是中国国情。所以传统武术的推广必须要得到政府的关注、扶持,而如今之所以武术不兴,很大一部分不能不说是政府关注不够、放任其自生自灭的结果。
2、经济来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映经济基础。少林寺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也同样少不了历代主持的努力经营。隋朝时,隋文帝诏赐少林寺柏谷坞地一百顷,少林寺开始拥有自己的产业。唐、明两朝,少林寺因受朝廷征召多次参与官方作战活动,建功封赏,产业陆续增多。这就保证了少林寺的经济来源,即使在乱世,少林寺也能自给自足。对比今天的习武之人,最重要的经济问题就没有解决。大部分武者的职业不是在学校做教练,就是自己开馆授“徒”,收入、职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武术不像围棋、象棋那样有职业棋手,武术没有国家发薪的职业武者。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今社会,在追求低投资、高回报的现代人眼中,习武是一项投资长、回报低的活动。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深入人心,武术已不再像以前那样在人们心中占有重要地位了。武术的推广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改革传统的江湖切磋—大家意识上承认—学徒慕名拜师的方式,推进武术的商业化、市场化,并制定与之相配的统一的规则制度,将武术包装成商品推向市场。
3、武术自身问题
武术历经千年的发展,形成众多门派。各门派之间的武功彼此封闭,其传承都是以师徒的形式。到今天,大大小小的门派、形形色色的功夫林林总总,虽然成立了中国武术协会,但不能有效地把这些门派组织起来。武术要想在现代社会站稳脚跟,实现长远发展,就必须将各门派团结起来,整理出系统的、完整的武术理论,制定统一的比赛规则、武术等级标准、门徒行为规范,加强武德教育,注重武术礼仪。
三、结语 不论是武术爱好者还是武者本身,都应该为传统武学文化的传承做出贡献。中国武术要走进民间,走向世界,变成国际熟知的文化,需要我们大力推广和宣传。
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希望看到武术像端午节一样被外国人窃取,而要维护我们的传统文化,只有让这样的文化扎根在国内每一个人的心中,了解学习武术不是为了纷争打斗,而是为了强身健体,为了将我们的文化发扬光大,为了捍卫我们传统的武学文化,甚至是为了在中泰之战上打败目中无人的泰拳王,为中国武术正名。
第三篇:2013驾考新规
科目一的理论考试题库被拆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考核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
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且放在科目三考试后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一考试取消题库,驾校必须根据培训和考试大纲调整培训内容。”
科目一题库已经全国统一更新,内容保密,并且今后也将不再公布模拟题库.新题库更注重实际技能培训,题目涉及更广,包括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安全行车常识、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恶劣气候和复杂条件下驾驶常识、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化品处置常识以及地方性试题。考试的内容都是科目一题库中抽取出来的,内容比较简单。
科目三:第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由目前的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13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增加到16项,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
根据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需要按学时安排,其中,小型汽车C1驾考需要学满78个学时。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预约考试次数各不能超过5次,每一项只有1次补考机会。
科目二考试桩考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移库,并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路考中.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
一年内的新手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由持相应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从2013年1月1日起,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3年。
2012年12月31日后,仍未过期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考试系统将对其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换句话说,凡是在2011年1月1日前获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学员,到2013年1月1日准考证明就将过期,将无法自动延长期限。
第四篇:考 场 规 则
考 场 规 则
1.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对号入座,不能自行调换座位。
3.考生答题前,先在试卷指定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有关项目,如:所在学校、班级、姓名、考号等,不得漏填、误填。
4.考生只能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文具进入考场,一律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圆珠笔)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试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线内,一律无效。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
7.考试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按要求折好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 把试卷收齐,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带出考场外,将被视为违纪。
第五篇:监 考 规 则
监考规则
1.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各考区领取试卷、草稿纸,并按监考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场,考前5分钟未到场,视为迟到。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通知所在系(部)及时进行调整。
2.监考教师要检查桌面有无字迹,调整学生的座位,保证学生按列就座;认真检查学生证件,无证件者(包括学生证或临时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
3.监考教师应告知学生将一切与考试相关的东西放到指定位置。考试中不准使用自备的答题纸和草稿纸。
4.对因急病、突发病而不能坚持考试的,经考区巡视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事后必须凭当日医疗证明到教务处补办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5.监考教师在开考铃响时,宣布考试开始,分发试卷并核对试卷是否分发正确。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在考场内巡视检查,对考生询问试卷印刷引起的问题给予当众解答,但不得回答与考试有关的问题。
7.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在考场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闲聊说笑、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若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开考场时,须由巡视人员暂替监考。
8.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将通讯工具设为静音,禁止在考场内外翻看、接听手机。
9.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对考生违反考场规则的任何作弊企图,应及时给予警告;对不听劝告经两名监(巡)考人员认定确有作弊行为者,立即收缴考卷,令其退场,并填写《太原工业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在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
10.监考教师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或拖延。终考前10分钟,应提醒考生。终考铃响应组织好收卷,核点试卷数。填写《太原工业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负责将试卷密封好,签字后交主考教师。
11.收卷程序:(1)严禁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学生离开考场。(2)考试结束铃响后,开始收卷,学生不要离开座位,一名监考教师站在讲台前目视全场,另一名教师逐份收卷。(3)交卷时,监考教师应清点试卷纸张数,与实际参加考试的学生数相符,再请学生离开考场。
考场规则
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学生应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不带证件者或证件上学号与班级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论。
3.应试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至考试结束10分钟前,允许交卷离场。
4.应试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按指定位置就座。
5.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电子记事本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已带入的一律堆放在指定的地点,丢失自负。
6.应试学生拿到试卷后,应先校对试卷(如科目、张数等),如有问题可举手报告监考人员解决。考生答卷前,应先在试卷指定处写明本人的班级、姓名、学号。
7.考生答题一律用兰、黑钢笔、签字笔、圆珠笔书写在试卷纸上。凡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或用铅笔(除特殊规定外)答题者一律无效。
8.在考场上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应立即赴校卫生所就医(凭当日医疗证明到教务处申办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论)。
违纪、作弊处理条例: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考试违纪:(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5)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7)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发现考生有上述行为,监考老师应立即提出警告,对不听劝阻者,由监考教师和巡视检查人员认定其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资格,试卷作废。并将考场记录单交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处备案。该课程成绩记“零分”。
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4)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5)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7)传、接纸条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8)将与考试有关内容抄写在课桌或其他地方的;(9)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10)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11)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12)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发现考生有上述行为,由监考老师及巡视人员或阅卷老师、试卷核查人员负责处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离场,考卷作废。监考老师填写《太原工业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单,由巡视人员交考试委员会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本门课程成绩记“零分”;(2)记过或留校察看一年;(3)本学期操行成绩,最高记为“及格”;(4)本科生取消学士学位获得资格,专科生取消专升本资格。
3.对第二次考试作弊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一经发现,根据作弊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