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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重大军事演习中的政治工作规律(5篇)

浅析重大军事演习中的政治工作规律(5篇)



第一篇:浅析重大军事演习中的政治工作规律

军事演习中的政治工作规律

重大军事演练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有效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对此作些粗浅探讨。

一、针对重大军事演练具有政策性强的特点,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确保政令、军令畅通

重大军事演练通常是中央军委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军建设的需要决定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要重视抓好对官兵的形势政策教育。通过教育使官兵懂得,进行重大军事演练是履行我军根本职能的需要;是国际斗争形势的需要;是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需要;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需要。提高官兵对重大军事演练重要意义认识,保证参演部队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集中统一,确保部队军令、政令的畅通。

二、针对重大军事演练涉及面广、规模大的特点,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强化官兵的团结协同观念,确保演练的协调一致

重大军事演练参演兵力多、涉及面广、规模大,往往是诸军兵种和多种武器系统的协同演练。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强化官兵的团结协同观念。要用演练的目标实现团结协同;要用高尚的风格,实现团结协同;要用严格的纪律实现团结协同;要用准确快速的作风实现协同,确保演练协调一致。

三、针对重大军事演练课题新、战法新的特点,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引导官兵发扬军事民主,确保演练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圆满解决

在和平时期,战术、战法研究既要在理论和学术方面研究探讨,更要通过演练来加以检验。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引导广大官兵发扬军事民主,抓住演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动员官兵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攻难关,确保演练课题的圆满完成。要调动各级指挥员走群众路线的积极性;要调动广大官兵参与军事研讨的积极性;要为广大官兵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多方面的有利条件。如政治上爱护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工作上支持他们,使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四、针对重大军事演练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的特点,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保持部队高昂的士气和培养官兵吃苦耐劳、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确保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完成演练任务

重大军事演练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演练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难题。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保持官兵高昂的士气和培养官兵吃苦耐劳、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保证演练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引导官兵树立练为战的观念;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演练氛围;要引导官兵以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投入演练中去。以一流的标准,参加演练,确保演练任务高质量地圆满完成。

五、针对重大军事演练保密程度高的特点,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防奸保密,确保部队的纯洁和武器装备、核心机密的安全

重大军事演练,一方面为锻炼部队、提高部队战斗力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另一方面,为敌对势力窃取我军机密以可乘之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重视做好防奸保密工作,要增强官兵的保密意识;要把保密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要做好科技保密工作;要加强新闻管制,严防失泄密。★

第二篇: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写作要求专题

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写作要求

做好军事演习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圆满完成军事演习任务的重要保证。而军事演习政治工作的各类文书,则是开展军事演习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基本依据。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必须有利于提高演习官兵对演习的认识,消除各种不利思想和情绪;必须有利于激发官兵的演习热情,自觉履行本职职责;必须有利于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保持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必须有利于强化官兵的奋力拼搏精神,高标准地完成演习任务。这是军事演习政治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为此,起草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要紧贴军事演习的实际。军事演习往往都有时间紧促、任务繁重、环境恶劣、情况复杂、长途机动、多兵种参与等特点。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应该针对演习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极为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方能发挥政治工作在特定条件下的应有威力。

起草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要把握政策原则的界限。军事演习是一项短期内的大规模的军事活动,情况瞬息万变,矛盾错综复杂,牵涉到部队和地方的方方面面。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应该突出严格的政策原则性,使政策原则具体化,为部队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和突发情况提供既符合政策原则又切合具体实际的有效办法和主意。

起草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要注重内容的可具体操作性。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是对军事演习政治工作的具体规范和指导。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的内容,要实在、具体、可靠,富有很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便于迅速、及时地转化为官兵的认识和行动,不能有任何的“水分”。

起草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要言简意赅,文字简练。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指导性,指向特别明确,不得有任何的含糊不情、模棱两可的语言。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语言要朴实,文笔要顺畅,简明扼要,一看就懂,充分体现出庄重、严密、准确、精练的特色。军事演习具有近似实战的特点,军事演习政治工作文书应该避免空话、套话、不着边际的话,尽量直截了当、一语中的,每一句话都有深刻的含义,力求用较短的话语、较短的篇幅来表现丰富的内容。这样才能适应军事演习快速运转的需求,才能真正发挥政治工作文书的强大效力。

第三篇:政治工作

解放军报: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

我要评论

2015年03月06日 16:06:20 来源: 解放军报

我有话要说(0人参与).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

■李升泉

习主席从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战略高度,鲜明地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法治在建设强大人民军队中的基础地位和基石作用。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习主席就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问题再次予以强调。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队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新形势下,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规制度规范和开展政治工作,既是依法治军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军的题中应有之义。

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对我军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军出以律”。80多年来,我军政治工作不论是在法规的创制方面,还是在法纪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方面,都为今天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红军初创时期,我军政治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开始起步。我党在红军初创时期就十分重视以纪律性为核心的法规建设,为起义部队制定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鸣枪抓夫,骚扰百姓;不准摘食田里的瓜果,损坏庄稼”等一些简明扼要的纪律法规。秋收起义后,毛泽东同志制定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为我军早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纪律保障。1929年,毛泽东同志在古田会议决议中,又明确提出“编制红军法规,明白地规定红军的任务”。红军的法规制度由此奠基。《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等军事法规应运而生,为红军的组织和纪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政治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内容丰富。这期间,我军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部队建设的客观需要,先后制定了《新四军奖惩暂行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约法八章》等一批法规、条令,这些法规制度,不仅继承了红军时期法规制度的鲜明特点,而且有着比较丰富的内容,为我军政治工作法规建设摸索、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我军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1954年,中共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了《政治工作条例(草案)》。1961年10月召开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连队政治工作的四个条例:《连队政治指导员工作条例》《连队支部工作条例》《团支部工作条例》《连队革命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1963年正式颁布了《政治工作条例》。这些法规的问世,标志着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文革10年,我军政治工作法制建设遭受了严重的破坏,致使军队政治工作许多法规制度被废弃或流于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工作法规制度建设长足发展。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军于1978年7月和1983年12月,两次修订《政工条例》,1987年1月,中共中央专门颁布了《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之后《现役军官法》《军官军衔条例》等政治工作基本法律陆续出台,军队政治工作重新步入法治化轨道。1991年1月、1995年5月、2003年12月分别对《政工条例》进行三次修订颁布,大大加快了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进程。2004年以后,再次修订颁布了《政工条例》,出台了《关于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法规,使军队政治工作更好地有法可依。

习主席提出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对我军建军治军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我军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问题是工作的导向。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习主席严肃指出了军队政治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思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程度不高,个别领导干部甚至破坏法治,不依法办事。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围绕军队政治工作时代主题,更好发挥政治工作对强军兴军生命线作用,就必须在推进依法治军进程中,不断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

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利于克服人治的弊端。长期以来,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必须看到,由于政治工作核心是做人的工作,很容易掺进人治色彩。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人治理念仍未根除,崇尚权力本位;加之制度规定不细不严,给予领导干部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在现实政治工作中,“言重于法、权高于法、情大于法”“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口头”的现象较严重存在。徐才厚在选人用人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肆无忌惮地“唯亲、唯钱”,就是典型的例子。这种在重大决策上凭人治思维、按领导人意志办事而非按法规制度办事的工作方法,随意性较强,盲目性大;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常常偏离科学、民主和公正要求。因此,必须通过不断提高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编密扎牢法规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纠治杜绝政治工作“人治化”倾向。

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利于把整风整改纳入法治轨道。“天下之事,难于法之必行”。作风改到深处,反腐推向深层,最管用的是制度,最有效的是法治。制度约束不硬,就会“牛栏关猫”形同虚设。当前,全党全军作风建设都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刻,“不敢”的问题得到局部纠治,但“不想”与“不能”尚未解决。因此,必须通过提高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把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上,要通过把前期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制度化,实现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上,要尽快实现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巡视制度、巡视力量和巡视工作力度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和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力度,编织起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彼此衔接的制度网络,使腐败分子在军队无可遁形。

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利于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法治和创新并不矛盾,创新的工作需要法规制度来定向,法规制度的落实也需要创新来推动。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不仅不会束缚开展政治工作的手脚、制约政治工作的创新,而且对政治工作的与时俱进具有保证和促进作用。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不仅仅是政治工作领域单一方面的推陈出新,更不是对细枝末节的修修补补,而是需要坚持体系化设计、工程化推进,对政治工作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认真梳理、细化分解,分领域分专题深化研究,拿出高质量和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在实践中被证明行之有效后,关键要用法治的思路,将这些措施办法及时充实进《政治工作条例》《纲要》和各领域法规性文件,引领政治工作随实践推进不断创新发展。

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利于提高政治工作效率。政治工作同样要讲效率。战争时期,检验政治工作效率就是战场上的军心士气,就是战斗能否最终取得胜利。因为战机稍纵即逝,战场人命关天,战局关系大局,我军政治工作效率极高。但在长期和平环境下,我军政治工作存在不重视效率现象。目前,我军政治干部队伍不小,安排在政治工作上的时间与资源也不少,但政治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出现这一现象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长期无实战检验背景下,政治工作制度规定操作性不强,检验标准不实,衡量尺度不严。因此,必须通过提高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政治工作的工作标准、运行机制和检验手段,切实提高政治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需要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当前,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需要做的事很多。要根据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尽快统筹抓好政治工作基础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构建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等。在抓好政治工作法治化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中,在指导思想层面,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提高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核心,是进一步夯实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基础。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影响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既有来自外部敌对势力的破坏,也有来自我们自身不良风气的影响。比如说,在选人用人上,如果搞个人说了算,就必然形成小圈子,形成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这些东西,在关键时刻就可能危害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因此,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基本制度,就是法律制度,就要以法的严肃性来看待。同时要进一步用法的形式加以固化。当前,最为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军委主席负责制,坚决执行围绕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重申和新确立的一系列规定,确保部队的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提高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点,是要把政治工作优良传统上升到“法”的高度。我军的政治工作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成为我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如坚持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群众路线的根本作风;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官兵;坚持围绕党和军队中心任务发挥服务保证作用;坚持公道正派选拔使用干部;坚持官兵一致、发扬民主;坚持实行自觉的严格的纪律;坚持艰苦奋斗、牺牲奉献的革命精神;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以身作则,等等。有的同志在新形势下把握不准继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把一些优良传统当作过时的东西丢掉了。当前,提高我军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政治工作优良传统上升到制度的高度加以确认,并用强制力保证实施,使其列入到各级政治工作绩效考核要求,真正进入政治工作的常态,确保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优良传统一代代传下去。

同时,要根据新形势下政治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推进政治工作法治建设的创新发展。

提高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关键,是提高政治干部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法律必须被遵守,法治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了。一段时间以来,政治工作总有一种倾向,就是一些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在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尤其是选人用人上,总是习惯于从领导那里找答案、寻依据、等指示,而不是首先与法规制度进行对表。因此,提高我军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关键是要提高政治干部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让其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政治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依法开展政治工作的带头人,遇事必先问计于法,处理问题必遵循于法。要把学习掌握习主席关于依法治军、提高军队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重要论述,作为培塑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的基本遵循,不断强化依法开展政治工作的自觉;不断增强依法开展政治工作的能力素质,真正使政治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不断提高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四篇:政治工作

第一篇

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调研报告

政治工作是公安边防部队的生命线,政治工作效益是政治工作生命力之所在。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效益如何,直接关系到公安边防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直接影响到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自身的威信和形象,直接涉及到基层政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因此,加强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相关研究,帮助人们走出实践工作中存在的种种误区,具有现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然而,调查表明:在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误区,这些误区对政治工作的开展和实际效果的发挥起着极大的阻碍作用,必须加以解决。

一、当前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存在的误区

(一)在评估标准上存在误区

一是以考核成绩为标准。即单纯用政治工作考核成绩的高低来判定一个单位政治工作的优与差。二是以自身的工作量为标准。把政治工作搞了多少次活动、谈了多少次心、编写了多少简报,被上级转发了多少篇、写了多少篇心得体会、记了多少读书笔记等作为判定政治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标准。把政治工作的过程当做政治工作的效益。三是以完成任务为标准。即简单地以军事训练、执勤执法等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政治工作搞得“好不好”、“有没有效果”的标准。若是任务完成得好,全归功于政治工作,若是任务完成得不好,就判定政治工作没做好。四是以领导人的言行为标准。即把某个领导人对该单位的政治工作的主观认识作为政治工作效益的衡量标准。于是,出现“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现象。当然以上这些标准,从一定的角度反映了一个方面或一个单位政治工作的某些侧面,但它不全面,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二)在认知评估对象上存在误区

一是晕轮效应。即是指负责评估的工作人员仅仅凭借对评估对象以往形成的感觉而做出评判。在对基层进行考核时,习惯于带“有色眼镜”,凭自己的主观印象,“一好百好,一坏百坏”。二是第一印象。考核者往往凭借自己对考核对象的第一感觉做出判断,“跟着感觉走”。这种情况容易造成结果失真。三是线索偏差。通俗地讲线索偏差是指一些人或单位,往往伪装出某种假象以掩盖其真实情况。笔者在调研中就遇到过此类现象。如某支队在对一个中队开展一项专题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前,对这个单位进行了暗访,发现该单位领导对教育活动不够重视,行动较慢。不几天,支队又组织考核组进行考察,却发现包括指导员的教案、官兵的笔记等所有记录一应俱全,各种登记台账“造”得完整无缺。对于这些情况若不是及时掌握,很容易被假象迷惑。四是刻板印象。就是指用老眼光看人,凭老经验办事,不能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如某支队对基层单位的政治工作进行年终考核时,在上级出名挂号的一个先进单位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名列榜首,但在报请先进单位时,还是把这个“成绩不是很好的先进单位”作为先进典型上报并获批准。结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诸如“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累死了当牛作马的,表扬了弄虚作假的,提拔了指鹿为马的”等一些牢骚话、顺口溜在整个部队蔓延开来,对部队的思想作风建设等都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三)在坚持评估原则上存在误区

主要表现为“四轻四重”倾向。一是重有形效益,轻无形效益。实际工作中考核人员对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如各类登记台账等比较感兴趣,对官兵的思想反映、精神状态等不易觉察的无形的产品却基本忽视不计。如对官兵思想上受到的启迪、心灵上受到的震撼、精神上受到的洗礼却没有认真考查。二是重直接效益,轻间接效益。如组织官兵参加义务植树,只注重一共栽了多少棵树,却忽略了通过组织开展植树活动对官兵精神文明的培养这个间接效益。三是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效益。如派出所开展一次作风整顿教育活动,考核时仅仅只是看到了当前部队的实际变化,但对今后的影响却未计算在内。四是重局部效益,轻整体效益。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是领导者只看重对某个先进单位或在自己心目中挂了号的单位的考评成绩,对部队整体效果考虑不多,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四)在评估结果反馈上存在误区

一是不敢向主管领导或部门反馈情况,怕受批评,特别是评估对象工作中出现问题或纰漏,反馈情况担心领导让其担负指导不力的责任,存在报喜藏忧倾向。二是不愿向被评估单位群众反馈评估结果,认为主动反馈情况有失领导机关身份,宁愿让评估结果在档案柜里睡大觉,也不主动向被评估单位群众反馈。三是反馈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态度不够端正,居高临下,以训斥口气说话。

二、矫正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误区的主要对策

评估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必须要弄清基层政治工作效益的特点。这些特点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内隐性与外显性相统一,二是即时性与渐进性相统一,三是局部性与整体性相统一,四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相统一。这决定了在评估一个单位的政治工作效益时要充分根据四个方面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评估工作,即必须确立科学的评估标准,坚持正确的评估原则,采取正确的评估方法,建立稳定的评估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误区和偏差。

(一)必须确立科学的评估标准

部队政治工作是实现党对部队绝对领导和部队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效益必须以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完成任务为最根本标准。这就是战斗力标准。由于战斗力标准是一个综合指标,以战斗力标准衡量政治工作效益主要是政治思想素质状况、组织整合程度和工作任务实绩三个方面指标的有机结合。因此,考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必须坚持以下标准:

1.基层官兵政治思想素质优良。(1)坚定的政治信念。就是检验评估官兵是否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程度,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认同程度,对新世纪新阶段公安边防部队建设发展方向的掌握情况,对国际国内形势的认识情况,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情况,对待错误思想和行为的态度等。(2)过硬的思想素质。要把考察官兵个人的理想目标和人生追求是否符合社会需要,服役态度是否端正,能否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对待荣誉和先进人物的态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和自觉遵守部队纪律的情况等,作为评估基层政治工作效益的内容。而不是仅仅看能不能背诵政治理论条文、搞了多少活动、写了多少体会等表面的东西。(3)高尚的道德情操。将官兵的人际关系,遵守社会公德,生活和精神追求,个人价值选择,苦乐观、荣辱观、美丑观、婚恋观,团结互助和助人为乐等情况囊括其中看官兵的情操是否高尚。这一方面往往容易在评估时被忽视。

2.基层组织整合程度良好。(1)党委支部建设坚强。组织健全,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执行和党的民主生活制度坚持良好,领导班子内部团结,党委(支部)成员廉洁自律,作风端正,民主集中制坚持以及党员队伍的建设情况良好等。(2)干部队伍素质较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情况,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程度,干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干部队伍服役和工作责任心程度,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情况,部队官兵关系状况等均呈现良好状态。

(3)群众组织充满活力。共青团组织和军人代表会议及军人委员会组织健全并经常开展活动,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两个群众组织的作用发挥得好。

3.基层工作任务实绩显著。基层部队的训练、执勤、作战的成绩突出,官兵的战术技术水平优良,参加抢险救灾、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建设活动的表现与成就显著等。要全面考察基层的工作实绩,那种简单地仅凭某次考核的成绩、某位领导的评价以及以训练执勤等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评价政治工作的标准都是片面而不可取的。

总之,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果的三个方面基本指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衡量任何一个单位、一个阶段的政治工作效果,一般都要从这三个方面着手,忽视某一个方面或者片面强调某一个方面,都会使政治工作的效果测评不准确。

(二)必须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

准确地评估基层政治工作的效益,应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系统分析法。公安边防部队政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包括五个基本要素,即政治工作主体、客体、内容、方法和环境。政治工作的效益正是由系统内各种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系统的整体性和相关性原理告诉我们,在评价基层政治工作效益时,既要将政治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整体分析,又要把政治工作的各种因素联系起来进行分析,不能孤立地关注一个或某几个因素。要把政治工作主体、客体、内容、方法、环境联系起来进行分析,以找出它们在促成政治工作效益时各自的独特作用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只有把政治工作的五个基本要素都联系起来,全面分析,全面考察,从各个角度去评估效益,才能全面认识和把握政治工作效益,做出客观评价。实际工作中必须走出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略或割裂其他方面之间的联系的误区。

2.纵横比较法。运用比较法评估基层政治工作效益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纵向比较法。即对一个基层单位的政治工作作历史的比较,分析一定时期内政治工作效益的发展变化情况。这种比较的目的在于从历史的角度和时间的顺序上衡量一个单位政治工作效益提高的过程和程度。二是横向比较法。即单位与单位之间进行效益比较,而且是同一时间内或同一问题的比较。这种比较的目的在于从横断面上衡量各基层单位提高政治工作效益的程度。三是纵横比较法。即把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有机结合起来,对某一单位同时作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在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中,综合判断出政治工作的效益。三种形式各有所长,采取何种形式取决于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实际需要。这一方法,有助于消除评估的工作人员对评估对象存在的“晕轮效应”、“第一印象”、“刻板印象”以及线索偏差等认知上的误区。

3.知行统一法。政治工作中的“知”主要是指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的认知。“行”,是指人们的行为、行动,也就是指人们认识世

界、改造世界的实际活动。“知”“行”统一法就是既要看其“知”又要观其“行”,把“知”和“行”统一起来加以考查的方法。把对“知”“行”的考查统一起来,可以有效地解决只看考试成绩、不看实际成绩的现象,走出评估标准简单化的误区。

4.效益分析法。在评估基层政治工作中运用效益分析法,就是要分析在政治工作中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效益是效果加收益与耗费时间乘以投入力量的积之间的比值。政治工作收益的高低不仅与工作效果和收益的大小有关,也与投入的时间和力量有关。效益评定法的运用,对于矫正评估工作中存在的把投入当产出、以工作量为标准、以领导的言行为标准以及“只管耕耘,不管收获”的误区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克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锐利武器,是消除政治工作效益“无法评价”阴霾的一剂清新剂。当然运用效益分析法时,要防止单纯为追求效益而故意不投入或减少投入的倾向。除此之外,还有接受程度分析法、总分相加法、加权平均法、模糊综合评估法等,在此不作赘述。

(三)必须坚持正确的评估原则

1.坚持精神成果与物质成果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直接性与间接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精神成果主要表现为官兵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水平、公安边防部队的精神面貌、组织程度。物质成果表现为官兵的技术水平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坚持“两个成果”的统一,就要既衡量精神方面的指标,又评定物质的指标。不能认为精神成果好物质成果一定就好。同样,也不能认为军事好就一定政治思想好。因此,实际工作中考核政治工作效益,要把考察官兵的思想素质状况与军事训练、监护执勤、执法办案、参加驻地“三个文明建设”等取得的成绩结合起来。

2.坚持近期效果与远期效果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即时性与渐进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既要衡量政治工作的当前收效,又要衡量政治工作的长远收获。如果只看到眼前的效果,忽视长远效果,就不能正确测定政治工作的实际收效。同时,还会助长急功近利、形式主义的作风。

3.坚持个体效果与集体效果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局部性与整体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评价和测定政治工作效益必须坚持个体效果与集体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政治工作效益的局部性与整体性相统一,应当从集体效果着眼,从个体效果入手,两个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考察,防止以偏概全,或者以全掩偏。一方面,不能用集体的有效来掩盖个体的无效性。另一方面,也不能用个体无效性来否定集体的有效性。

4.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政治工作效益的内隐性与外显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在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的定性定量分析中,要以定性分析为主,并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可能进行量化,如此才能保证政治工作效益衡量的准确性。

(四)必须建立稳定的评估制度

制度比觉悟更可靠。当前除了要建立健全评估的组织领导制度、评估情况总结制度外,主要应健全以下两项制度:

1.建立效益评估结果反馈制度。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目的在于改进和提高政治工作,调动政治工作主、客体的积极性。因此,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结果不能只作为资料保存在档案柜里或仅限于参加评估的几个人知道。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人员和单位反馈,以使其了解评估情况。坚持效益评估结果反馈制度,最重

要的是反馈要及时。要制定具体的制度和规定,以保证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的具体情况和意见。

2.建立评估结果与奖惩挂钩制度。奖惩是政治工作效益评估的激励机制。责任清楚、奖罚分明是避免“投入多、产出少”低效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

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效益评估是否同奖惩挂钩,直接影响其导向和效益的发挥。实践证明,评估结果与奖惩挂不挂钩,大不一样。只有把评估同奖惩挂起钩来,才能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调动广大官兵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其权威性和约束性。否则,评估就可能走过场,失去其应有的动力性。实际工作中,要与评估单位的评选先进以及干部的选拔任用、晋职晋衔、立功受奖等个人息息相关的利益切实挂起钩来,切实发挥效益评估在边防部队基层政治工作中的杠杆作用。

第五篇:警卫勤务中的政治工作

警卫勤务中的政治工作

警卫工作肩负着确保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访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警卫工作的成败,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执政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政权建设,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声誉、国际形象和外交大局。警卫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职责、任务,决定了警卫工作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特别是中央重要人物的安全,不能出任何闪失,这是各项警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此次“6·09”勤务如何做好政治工作就成了政治部门研究的重中之重。

一、坚持政治建警,确保部队政治合格

(一)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全面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紧密结合警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警卫工作无小事,事事连政治”教育,努力提高官兵的思想服务水平,真正把安全第一思想根植于每一个官兵的头脑当中,落实到警卫勤务的各个环节。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使官兵不断增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勇于创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开展忠诚教育活动,确保官兵对党忠诚,纯洁可靠。继续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四个”传统教育和忠诚卫士为主题的忠诚教育,不断夯实官兵服务人民的思想基础,校正官兵的人生坐标,解决为人处事、立身做人的问题,确保警卫人员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警卫事业的政治本色。要及时做好官兵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定期分析制度,把握官兵思想脉搏,认真帮助解决官兵的思想问题,及时消除疑虑,化解矛盾,并积极开展法纪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确保队伍内部始终安全稳定,确保队伍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完成各项工作奠定正确的思想基础。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警卫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确保警卫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始终坚持以警卫勤务为中心,坚持警卫工作的方针、原则,依靠党委政府领导,统一组织,严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警卫措施,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对中央领导来视察、重要外宾来访、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警卫任务,要提前介入,精心准备,强化措施,坚决杜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保证绝对安全。要严格执行《警卫工作规定》,规范警卫任务的工作程序,明确勤务受领、方案制定、部署检查、请示报告、任务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警卫任务的措施和手段逐步走向规范化、正规化。

(二)确保安全,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改进警卫形式上求突破。在警卫工作面临形势任务发生新的变化的情况下,要把警卫工作放在国际国内安全形势下来考虑,放在国家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下来筹划,努力做到既确保安全,又方便领导联系群众,实现安全保卫与政治保卫“双赢”,在改进警卫工作形式方面积极探索改进警卫形式的新举措。要严格执行警卫工作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群众意识,实现“五最”,即以最少的警力、最短的时间控制、最小的影响、最佳的精神状态、达到最好的警卫效果。警卫工作不仅要讲安全、讲政治,而且也要讲效率,应从每次警卫任务的实际出发,因人、因事、因地制宜,找出完成任务的最佳组合、最佳配置,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和场面形式的张扬,要积极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其它支队的沟通联系,借鉴他们先进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为我所用;要大力加强警卫业务理论的研讨的深度和广度,树立起“三个形象”(即在党和国家领导人面前树立普洱支队官兵的良好形象,在重要外部单位面前树立支队官兵良好形象,在人民群众面前树立武警官兵的良好形象)。

三、筑牢官兵拒庸防变的防线主动抓预防.消除思想上的“盲区”。

在任务转换、季节变化等条件.要适时对官兵的思想和驻地敌社情的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利用教育准备会、安全分析会等时机和场合提出要求,要把抵御“四不”影响、预防事故案件作为重要议题来进行研究;建立由思想工作骨干、保卫委员的思想信息反馈网络,在预防工作.做到“三早”,即:苗头早发现、对策早制定.问题早解决。深入抓教育.消除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部队纯洁稳定为圆满完成警卫工作打好基础。紧紧围绕怎样看待金钱、苦乐、荣辱、美丑等问题.抓好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学誓词守则、讲荣辱故事”等教育活动,使官兵明白应该坚持什么、针对什幺、抵制什么,分清是与非、美与丑、荣与辱的界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制定《警卫官兵“十不准”》措施.要求官兵严格执行。严禁官兵私自找领导为自己办事,严禁借领导名义为亲友谋私利,加强对官兵行为的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针对哨位特别敏感的特点.提高官兵依法文明执勤的能力素质学习法规制度,提高官兵依法执勤的能力针对警卫勤务接触面广,对抗性大、法规性强等特点,支队把学习法规制度作为警卫勤务救育的重要内容和提高官兵执勤能力的“基础工程来抓,在组织官兵系统学习《宪法》、《刑法》、《民法》和部队的条令条例等法律条规基础上.重点让官兵掌握《警卫工作细则》、《执勤规定》和《临时警卫勤务实施细则》等警卫执勤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官兵观看法纪教育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警卫执勤法规知识竞赛”,不断强化官兵依法执勤的观念,提高依法执勤的能力练就内在素质.增强官兵文明执勤的能力。针对警卫勤务主要同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实际,广泛开展了“讲文明话,办文明事.执文明勤”活动,引导广大官兵自觉把哨位当作密切党群关系的“桥梁”与“纽带”.以良好的职业操守,时刻做到“四心”.即:对待群众满腔热心说话办事谨慎虚心,执勤验证认真细心、处理问题冷静耐心。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了《执勤工作责任卡》.把执勤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单位和个人成绩的根本标准,把执勤工作与官兵的成长进步和安全政绩奖挂钩,实行“一累否决制”,激发官兵工作的动力,确保重大临时警卫勤务的圆满完成。

五、苦练基本功,大力加强警卫业务训练工作

(一)加强军事业务训练,提高官兵应急实战能力,不断增强部队的整体战斗力。为适应新时期警卫工作的需要,要继续巩固和深化“大练兵”活动,要“突出训练实效,努力实现基础科目向应急实战训练转变”的总体要求,加大军事业务训练力度,加强岗位练兵,提高本部门各级领导业务能力、勤务组织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同时,要定期分析训练形势,认真研究和解决训练中的倾向性问题,大力加强训练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警卫业务实战训练,对各类反恐预案和处突预案进行模拟演练,特别是加强对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现场反恐怖进行模拟演练,增强官兵反恐处突的能力和应急实战能力,力争军事训练上层次、上台阶;严格组织,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建立高效务实的军事训练机制,开展队列、射击、体能和擒敌技术技能的训练,突出射击应用练习,提高首发命中的能力,保证官兵各科目全部达标。

(二)大兴学习之风,积极创建学习型队伍。要按照 “三懂四会” 的要求(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继续严格落实 “写、画、传、读、计、算”为内容的素质教育,开展“积极创建学习型部队”的活动。开展好“日练百字,月写一文,季读一书,年学一技,通过开展主题竞赛、体育娱乐等多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警营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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