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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一篇: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本市范围内转移

转移范围:

1、丽江市市级内

2、市级企业与区(县)之间

3、区(县)之间

(一)企业与企业间办理转入、转出

需携带资料:

1、原所在企业填制的养老保险手册

2、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3、与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即:转为个人参保)

需携带资料:

1、原所在企业填制的养老保险手册

2、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一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标准近照三张

办理程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转出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社保机构根据所提供相关资料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通知》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各一份,交本人带回转入地社保机构,待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返回后,转出地社保机构再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各一份。

二、省内转移

转移范围:丽江市与云南省内各地州市之间

(一)企业与企业间进行转移 需携带资料:

1、原所在企业填制的养老保险手册

2、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一

3、与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名称

(二)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需回原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即:转为个人参保)

需携带资料:

1、原所在企业填制的养老保险手册

2、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一

3、户籍证明材料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名称

(三)原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转回原籍续保的需携带资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户籍证明材料

3、本人申请书一份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名称

办理程序: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后,转出地社保机构根据所提供相关资料开具《基本养老保

险关系转出通知》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各一份,交本人带回转入地社保机构,待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返回后,转出地社保机构再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各一份。

三、跨省转移 转移范围:丽江市与省外之间

(一)企业与企业间进行转移

需携带资料:

1、原所在企业填制的养老保险手册

2、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一

3、与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名称

(二)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即:转为个人参保)

需携带资料:

1、原所在企业填制的养老保险手册

2、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一

3、户籍证明材料

4、本人申请书一份

5、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名称

(三)原个人身份参保人员转移至省外继续个人缴费的 需携带资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户籍证明材料

3、本人申请书一份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名称

办理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后,转出地社保机构根据所提供相关资料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通知》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各一份,交本人带回转入地社保机构,待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并提供一份包括转入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等信息的接收函后,转出地社保机构再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各一份,并通知社保局财务经办人员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汇入转入地社保机构。

第二篇: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起来后,流动就业人口基数越来越大,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办理流程逐渐受到重 视,也成为大多数人的普遍问题。面对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稳定性的需求,为了维护参保人员 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真正、全面实现参保,同时为了促进城乡统筹,引导农村富余劳动 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就业,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国务院颁发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接续暂行办法》。

《暂时办法》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规定了统一的经办流程:

一是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三是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四是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整个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就完成了。

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只要提出申请和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

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决定离开一个城市时,务必到原参保地 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并妥善保存参保缴费凭证;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时,及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第三篇: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方式一,请职工登录我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后,预约销户提取,按照预约的时间携带材料到预约的网点办理,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提取类办事指南;

方式二,职工登录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后,预约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按照预约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公积金联名卡到业务网点签订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直接登录我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或通过我中心服务热线0755-12329的语音提示直接申请办理 “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销户提取”、“退休提取”业务。谢谢!

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什么是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转移哪些内

容?

日期:

201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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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

个人帐户转移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

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

保险缴费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余

额。

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的资

料?

日期:

20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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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提供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

3、《深圳市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需提供哪些资

料?

日期:

201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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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员工中断在本市就业,离开本市并办理转移的可到我局相应的社会保险退转保窗口或征收窗口申请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开具凭证的前提必须是申请人缴费状态为“停交”,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请开具。如企业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停交手续,则需提供离职证明。委托他人申请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第四篇:沈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办理流程、手续

以上表格不需要提供了。

办理流程及手续

1、在沈阳当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带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到市社保大厦一楼直接办理即可。

第五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转移转入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转入)

业务

一、事项名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转入)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件的通知》(桂人社发〔2009〕30号)

三、申请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在市社保局正常在保人员;

2.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附表1)到我局提出转入申请,我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发出《联系函》(附表2);

3.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人办理:委托书原件(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办理转入需要注意以下情形:

1.有重复缴费的账户,我局需清退重复缴费账户;

2.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未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在我局的参保人员且户籍不在广西的,不能办理转入手续;

3.如户籍地已迁至广西,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我局出具的《联系函》,办结《信息表》(附表3)和基金划转手续,《信息表》寄至我局。

5.我局收到《信息表》和基金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五、办理地点:社保局社保关系转移服务窗口

六、办理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八、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区号0775)

市本级: 2852028 玉州区:2095356 北流市: 6381805 容 县:5137812 陆川县: 7219372 博白县:8338619

兴业县: 3911095(企业)、37778833764642(机关事业)福绵区: 2212722

十、温馨提示

1.所有表格请用水性笔或钢笔来填写。

附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相关表格

附表1

编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性 别个人编号姓 名公民身份号 码在本地参保起止时间本地实际缴费月数户籍地地 址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行政区划代 码电 话单位名称邮政编码地 址 经办人(签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联)重要提示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附表2

编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 原在你处的参保人员,现申请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我处,如无不妥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原个人编号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开户全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开户银行新就业地社保机构银行账号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地址新就业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 经办人(签章): 电 话: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章): 年 月 日(本函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一联留存)附表3

编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账户类别:一般账户[ ] 临时缴费账户[ ]单位:元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个人编号公民身份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在本地缴费起始时间姓 名户籍地地 址首次参保地实行个人缴费时间本人首次缴费时间在本地实际缴费月数性别出生日期转出单位名 称本人建立个人账户时间在本地缴费终止时间转移日期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信息1998年1月1日前账户中个人缴费累计储存额11998年1月1日至调转调转当年上年末个人账户记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金金额23个人账户基金转移额4统筹基金转移额5转移基金总 额6历年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参保地区行政区 名称划代码78缴费比例年份缴费起止月缴费时间基数当年记账金 额小计14当年记账利 息至本年末账户累计储存额小计18单位12个人13#个人#个人小计缴费缴费`151617#个人缴费1991011注:栏目关系:6=4+5;4=1+2+3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章):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两联,一联发给对方社保机构,一联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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