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设项目用地报县级预审(需县级立项)需提供的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报县级预审(需县级立项)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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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原件、公章、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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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表(原件、公章、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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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选址红线图-标注标准西安80坐标)(意见书复印件、红线图原件、一式一份,CAD电子图件U盘拷贝)√
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存量建设用地的)(提供土地证、用地批复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
5、项目建议书批复(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局批复或会议纪要)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制)等)√
√
6、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涉及征用耕地、拆迁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自编)与经乡镇及市(县)政府出具审核同意的意见函√
√
7、勘测定界报告(测量队)√
8、耕地占补平衡初步方案(涉及占用耕地的新农村建设类项目)
9、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成交确认书(复印)
10、地块农转用、土地征收省政府批复
注:1)、1、2、3、5、7项为预审必须提交的材料;
2)、属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情形按1、2、3、4、9、10项提供,纸质材料一份。
3)、√,表示本次预审应提交的材料。
第二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提供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提供材料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2、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草案)(原件);
4、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5、项目用地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表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议项目用
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规划修改建议方案及论证意见;(2)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3)修改规划的听证会纪要及相关材料;
7、对国家另有政策规定的项目,应提供市(州、地)人民
政府(行署)、省发改委或者经济贸易委提供项目建设的支持性文件(原件);
8、矿山建设项目,具有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为矿山划定的矿区范围批件或采矿许可证(原件)。
第三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23条;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第2条。审批对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①报国土资源部预审建设项目的初审(由国家发改委和军队四总部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办理用地预审);②国土资源部预审权限之外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建设项目;③跨区县行政区域建设项目。
各区县国土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建设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受理方式
现场受理 受理地点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或区县分局受理窗口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处室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处或区县分局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或《规划条件》及附件、附图,或规划部门的函复文件(复印件)。
4.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提交《建设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原件)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原件),其中位于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通州区范围内的项目不提交。
5.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范围的项目,还应提交下列材料:①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和驻京部队审批、核准类项目,提交相应批准权限主管机关(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核发的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复印件);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文件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通知书(复印件)。②备案类项目提交相应批准权限主管机关的备案文件(复印件)。
6.属于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项目,还应提交下列材料:①提交国家发改委或者军队四总部项目建议书批复或者行业发展规划等;②提交项目功能分区情况;③提交《建设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原件)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原件);④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复印件)。7.建设项目位置的电子矢量坐标(shp格式)。
8.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于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属于境内金融企业
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3)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告知 审查内容
1.受理
材料是否齐备,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合乎要求,签章是否完整。2.审查
(1)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3)审查是否符合产业供地政策;(4)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易发区。
3.决定
批复用地预审意见。审查标准
1.受理
材料是否齐备,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合乎要求,签章是否完整。2.审查
(1)核实项目法人主体性质、资格并核实申请人与项目前期有关文件确定的用地主体、立项前期批文确定的项目主体、规划文件主体是否一致;(2)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3)是否符合国土部《土地使用标准》和《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
(3)审核是否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用地
项目目录》的范围;
(4)根据项目单位主体性质、规划用途等情况初步确定土地供应方式;(5)审核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和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 3.决定
对于符合审查标准的,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对于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予许可,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批准形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ⅩⅩⅩ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有效时限
2年(在有效期满30日之前,在项目情况和批准的预审意见内容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可申请办理延期)。
第四篇:黄陂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材料要求
黄陂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材料要求
2005-11-23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正式文件,文件格式附后。国家、省立项项目的预审请示对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市立项项目的预审请示对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黄陂区区立项项目请示黄陵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填报,报湖北省、市项预审的项目,须报黄陂区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三、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发改部门出具)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出具)
五、补充耕地材料(自行补充耕地的,需附补充耕地验收批文;委托补充耕地的,需附委托补充耕地协议)
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向黄陵区规划局申请出具)
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确认意见
八、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论证报告的认定意见
九、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
十、其他有关文件或批复(如文物、水务、林业等)
十一、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价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十二、有关图件
1、项目用地红线图;
2、项目用地平面布局图;
3、项目用地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须附项目用地调整后1:10000分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4、项目用地勘测定界资料。
十三、报件封面及目录(封面格式:(1)标题:xx(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材料,(2)落款: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材料年月日;目录按照先文字材料后图件编排)
十四、报部批准预审的,需准备六套资料;报省批准预审的,需准备五套资料;报市预审的,需准备三套资料;报黄陂区预审的,需准备三套资料。注:
1、以上要求均根据《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及《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土资发[20 o 5]20号)制定的。
2、如有疑问,可以向黄陵区国土资源管理局耕保科咨询,联系电话6l006651
第五篇:4A级旅游景点需配套设施
4A级旅游景点需配套设施
一、旅游交通
1、停车场:面积10000平方米;
2、地面生态停车场:设停车线、停车分区、引导标示、分设出入口、设特色游步道、生态或仿生态游步道;
二、游览
1、门票:背面有游览简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
2、游客中心:位置设置在出入口附近,内设电脑触摸屏影视设施、游客休息设施、景区导览宣传资料、游程线路图、提供饮料及纪念品服务、导游讲解服务;
3、标识系统:设导游全景图、导览图、引导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布局合理、外形别致、具有艺术感、中英文对照);
4、宣传资料:导游图、明信片、画册、影像制品;
5、导游服务:导游语种(3-4种)、高级导游1-2名、设语音导游;
6、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和景观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造型与景观环境协调;
7、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在停车场出口处、售票处、购物场所、医疗点、厕所、餐饮设施等位置,按国家标准设图形符号;
8、特殊人群服务项目:残疾人轮椅、盲道、无障碍设施、老人使用的拐杖、儿童使用的童车等;
三、旅游安全
1、监控设施:设闭路监控系统;
2、消防、防火等设备:消防设备齐备、完好、有效;
3、安全警告标志、标识:齐全、醒目规范;
4、安全宣传:安全说明或须知等要求、图形显示和中外文对照,置于醒目位置;
5、医疗服务:设立医务室、专职医护人员、备日常药品、急救箱、急救担架;
6、救护服务:设救护设备、紧急救援体系、内部救援电话、与相关单位有专门的运送协议;
四、卫生
1、环境卫生:场地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施工场地维护完好、美观;
2、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污垢、无剥落;
3、废弃物管理:有污水排放设施、排放不污染地面、河流;
4、垃圾箱:分类设置、数量充足、布局合理、造型美观、整洁;
5、厕所:提供景区厕所布点图、布局合理、位置合理、数量充足、达到三星级标准以上;
五、邮电
1、邮政纪念服务:本地纪念封、纪念邮票,以及信函、纪念戳等;
2、电讯服务:公用电话数量充足、设置合理,公用电话亭及标志美观醒目,全部地方能接受移动电话信号;
六、旅游购物
1、购物场所建设:设施与环境协调、布局合理;
2、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有完善的制度及售后服务管理;
3、旅游商品:具有本景区特色、本地区特色 ;
七、综合管理
1、企业形象:设有企业标志,并进行商标注册;
2、游客投诉及意见处理:有明确的投诉办公室、投诉信箱意见本;
3、旅游景区宣传:有独立域名且有中文网站,依托知名综合网站或权威旅游专业网站、内容丰富、全面说明景区情况,建成数字虚拟景区,支持英文等3种外文,有介绍本景区的电视专题片,并在中央或地方台播放,通过中央或省级报刊宣传,支持电子商务;
八、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1、管线设施:输电、通讯线路等全部采用地下隐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