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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证据目录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



第一篇:交通事故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

证据一:驾驶证,行驶证各一份;

证明内容:交通事故车辆XXXXX出租车为被告XXX驾驶,XXXX有限公司所有; 证据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

证明内容:经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XXX区大队事故认定:此次交通事故被告XXX负全部责任

证据三:XX省中医院病历一份,出院记录一份;

证明内容: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XXX在XX省中医院进行治疗,住院20天; 证据四:医疗费票据二张;

证明内容:原告XX自行垫付医疗费170元;

证据五: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

证明内容:原告于2012年7月11日到XXX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未致伤残,后续治疗费与康复费9000元,伤后休养90日,护理30日;

证据六:法医鉴定费票据一张;

证明内容:原告自行垫付法医鉴定费800元;

证据七:劳动合同一份,证明二份,最近三个月工资单一份;

证明内容:原告XXX为XX市XXX科学研究所员工,每月工资3392.70元,且2012年6月2日发生交通事故后工资停发;

证据八:保险单一份

证明内容:被告XXX驾驶XXXX出租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

第二篇:交通事故证据目录

交通事故的证据目录

交通事故认定书[如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必须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证据保存,包括现场拍照,现场双方签字的记录等。]

医疗费用的证据:

住院费收据及明细表、医疗费收据及处方、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误工费的证据:

受伤人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及纳税证明。护理费的证据:

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当地护工同等级别的护理报酬标准或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

交通费的证据:

合理的交通费票据。

住宿费或伙食费的证据:

合理的票据

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

住院费收据

营养费的证据:

诊断证明书

残疾赔偿金和伤残评定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或受伤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统计机构关于上一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当地农民纯收入标准及伤残评定结论和评定费收据。残疾辅助器具费:

医院证明、配置机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的证明、省民政部门指定的国产普及器具的价格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明:

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户籍本及身份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证据:

死亡证明

精神损害证据:

受创伤证据及责任人经济能力证据。

第三篇:交通事故证据目录范本

交通事故证据目录范本

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扶养、赡养和抚养关系(主要有结婚证、户口簿、村乡或街道社居委证明及单位证明等);

4、监护关系证明,证明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监护关系存在的事实(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5、死者的身份证明,证明死者的身份事项(适用于死亡案件);

6、被告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的身份事项(适用于被告是个人的案件);

7、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适用于被告是单位的案件);

第二组:驾照及年审情况、车辆登记及年审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8、原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9、原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原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原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

10、被告或死者的驾驶证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11、被告车辆的登记及年审情况,证明被告或死者驾驶的车辆是否为合格上路行驶的车辆(适用于被告或死者驾车的案件,一般被告方举证);

第三组: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

1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

12、证人证言,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及结果(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13、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事故现场的相关情况(主要适用于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的案件);

第四组:治疗、鉴定情况

14、医院病历,证明抢救、治疗、伤情、营养费、住院时间和出院休息情况;

15、医疗费发票,证明医疗费数额;

16、残疾鉴定书,证明伤者的伤残等级;

17、护理依赖鉴定书,证明护理依赖等级;

18、死亡鉴定书,证明死者的死亡原因(适用于死亡案件);

第五组:与赔偿有关的相关证据

19、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施救费、停车费票据,证明这些费用的数额;

20、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评估报告书,证明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的数额;

21、车辆停运损失和营业损失证明,证明这些损失的具体数额;

22、死者或伤者的工作证明,证明死者生前或伤者伤前的工作情况(即证明是按城镇户口还是按农村户口的标准处理);

23、经常居住地赔付标准高于事故发生地赔付标准的证明,证明按何种标准赔付;

24、保险单,证明××号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情况。

提交人:×××

提交时间:××××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根据死亡或受伤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应当提供的证据;

2、在诉讼中一定要按照法院《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一般规定的是30天,简易程序的除外)提交证据;

3、变更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申请证人出庭做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申请保全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申请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第四篇:原告证据目录(交通事故案)

原告证据目录(交通事故案)

第一组证据:

证据一:肇事司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

证据二:肇事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证据三:原告的身份证、户口本。

证明原、被告的主体资格。

第二组证据:

证据四:事故认定书

证明肇事司机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原告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第三组证据:

证据五:病历、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证据六:急救费票据一张,计元,门诊费票据张,计元。证据七:住院费发票一张,计元及用药清单张。

证明原告的伤情,住院天,原告支付医疗费元,被告垫付元。

第四组证据:

证据八:伤残鉴定书及鉴定费发票一张

证明原告伤残级,花费鉴定费元。

第五组证据:

证据九:护理费相关证据

证据十:误工费相关证据(减少收入证明、工资表、劳动合同等)第六组证据:

证据十一:保单证明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险。第七组证据:

证据十二:交通费票据,证明原告因住院花费元交通费。

提交人:(手写签名)

时间:

备注:按当事人人数提交证据的份数,每份证据上面标明证据的序号。证据目录和赔偿清单也须按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委托代理人提交律师函(如公民代理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执业证复印件。

第五篇:证据目录

证据清单

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3、户籍复印件,证明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之间监护关系存在的事实

4、被告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的身份事项

5、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 第二组: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情况

6、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证明事故当事人、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责任划分情况(认定郑祖源、翁理铨各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郑明无责任);

第三组:治疗、鉴定情况

7、福清市融强医院门诊病历、入出院记录复印件,证明原告在事故发生后抢救、治疗、伤情、住院时间和出院休息情况;

8、福清市融强医院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及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证明原告在融强医院医疗费用数额;

9、福建省立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入出院记录复印件,证明原告在转入省立医院后的治疗、伤情、住院时间和出院休息情况;

10、福建省立医院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和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证

明原告在转入省立医院后的医疗费数额;

1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入出院记录复印件,证明原告在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情况;

12、福建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证明原告在康复治疗时的医疗费数额;

13、福清市龙西中学证明复印件,证明原告的身份及事故发生后的严重后果;

14、福建正方圆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复印件(残疾鉴定书、护理依赖鉴定书),证明伤者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等级; 第四组:与赔偿有关的相关证据

15、福建正方圆司法鉴定所发票复印件,证明原告方鉴定费用的数额;

1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保险单复印件,证明闽AZ9233中型普通客车的交强险、商业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情况。

提交人:郑龙珠(李静静代理)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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