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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第四季度大事记(精选五篇)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第四季度大事记(精选五篇)



第一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第四季度大事记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第四季度大事记

▲2011年10月1日起,《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加大库区流域水环境保护力度,突出保障饮水安全,强化环境风险集中预防控制,强化监管、执行措施及违法责任,并将区域限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行之有效的新制度、新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2011年10月1日起,《重庆市餐饮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我市第六个强制性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标准规定了餐饮船舶污水间接排放和直接排放限值。

▲2011年10月8日,曹光辉局长主持召开2011年第17次局务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送审稿)》,检查了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市环委会全体会议材料准备情况,传达了重庆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11年10月8日,为有序推进全市创模工作,确保主城各区及北部新区创模工程按期完成和创模指标全面达标,市环保局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2011年10月8日,市财政同意“十二五”期间公共财政新增16亿元用于总量减排工程。▲2011年10月10-15日,受市政府委派,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带队参加在日本北九州市举行的亚洲环境城市峰会。本次峰会的主题是建设未来生态城市。来自日本、泰国和中国的6个城市代表团分别就各自城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和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了大会交流。与会代表高度赞赏了重庆近年来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五个重庆”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2011年10月10日,市环保局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规范基层环保执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队伍素质”执法队长强化训练。

▲2011年18-23日,市环保局开展第三批“三进三同”活动。

▲2011年10月21-22日,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分管厅(局)长座谈会暨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重庆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讨论研究了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重点工作。

▲2011年10月24日,曹光辉局长主持召开了2011年第18次局务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重庆市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送审稿)》,审议了《重庆市工业园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

▲2011年10月26-27日,2011年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国际论坛暨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第九届学术年会在重庆市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健康宜居——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围绕城市健康宜居和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污染场地修复,深入探讨污染场地修复产现状及发展趋势、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与修复的产业化发展等问题,共同交流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011年10月27日,环保部发布2011年第75号公告,公布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重庆市北碚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2011年10月28日,市环保局印发《关于在局系统开展“三亮三比三评”的通知》,在全局系统广泛开展党员“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局创先争优活动。

▲2011年10月28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2011年重庆市环境监测知识竞赛。

▲2011年10月31日,曹光辉局长主持召开了2011年第5次局领导碰头会。会议传达了向黄奇帆市长汇报工作的相关情况,通报了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现场会筹备情况,检查了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市环委会全体会议筹备情况,并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创先争优工作汇报会精神。

▲2011年11月1日,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刘晓峰一行对我市主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了视察和指导,对我市饮用水质监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11年11月2日,重庆市召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重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重点检查了各项工程进展情况,审议通过了《重庆市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送审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市长黄奇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他指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对全市3200万市民作出的庄重承诺,要全力打好创模攻坚战,将创模任务落到实处,早日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1年11月3日,环保部印发《“十二五”环境统计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重庆、江苏、新疆等7个省市(自治区)部分地区进行改革试点,我市作为直辖市参加试点工作,其中,涪陵区和荣昌县列入改革试点的样本区县。

▲2011年11月1日,***书记出席城建口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对城建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11月7日,曹光辉局长主持召了2011年第19次局务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庆市核与辐射安全“十二五”规划(送审稿)》,通报了***书记听取城建口工作汇报情况以及市创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市环委会全体会议精神、会议议定事项任务分解情况,以及市创模办赴广州和东莞考察创模工作的情况,并布置了有关工作。▲2011年11月10-11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会在重庆市召开,环保部、财政部和全国各省市领导参加会议,环保部李干杰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环保局张文副局长代表市环保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会议高度肯定了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的阶段成效,认为我市在强化领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全国其他地区学习、借鉴和效仿。

▲2011年11月14日,曹光辉局长主持召开了2011年第20次局务会。会议审议《重庆市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送审稿)》,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庆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调整方案(送审稿)》、《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送审稿)》、《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送审稿)》、《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送审稿)》,通报了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现场会情况和2011年度法制理论考试有关情况。

▲2011年11月15日,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与丰都县政府领导座谈环保工作,双方就丰都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交换了意见,并就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合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

▲2011年11月15日,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会见了日本久保田株式会社坂本悟专务一行。双方围绕环保水务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2011年11月16日,市政协副主席杨天怡带领市政协委员视察团视察我市主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张勇副局长陪同视察。

▲2011年11月16日,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组织召开2011年全市创模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主城各区区委宣传部、环保局,以及创模宣传“十进”涉及的市级部门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将创模宣传开展情况纳入主城各区宣传部门年度考核,各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创模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创模公众知晓率和满意率,确保年底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2011年11月18日,市环保局召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现场观摩暨工作交流会,对全局系统前一个时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交流和工作讲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布置。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光辉,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师明到会并讲话。

▲2011年11月21日,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作客重庆电台,接受“阳光重庆”在线访谈活动,就污染防治、主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话题与市民进行交流。

▲2011年11月21日,曹光辉局长主持召开2011年第21次局务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修订稿)》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系统201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细则(送审稿)》,会议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2011年11月21日,环保部督查组对“锰三角”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我市在整治工作中市长亲自调度、实施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加大财政投入、坚决实施污染企业关停等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锰三角”污染整治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2011年11月21日,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张智奎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同时免去其市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2011年11月22-23日,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参加市政府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务虚会。▲2011年11月24日,市政协杨天怡副主席视察我市主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对创建工程进展给予充分肯定。

▲2011年11月24-25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全市环境法制培训会,总结“十一五”环境政策法制建设工作,分析“十二五”环境政策法制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十二五”及2012年环境政策法制重点工作。

▲2011年11月28日,市环保局召开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会。会议由曹光辉局长主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局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党员参加。

▲2011年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陈光国主任、王洪华副主任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主城创建国家模范城市工作情况。陈光国对创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快设施建设,二是强化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四是要强化达标自检工作。▲2011年11月30日,市政协视察团提案委分团视察主城次级河流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对各区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污染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1年12月6日,万州区、渝北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按规定统一集中审理或审查环境保护案件两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审理或审查的环境保护案件,分别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

▲2011年12月7日,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网络监控系统正式验收。

▲2011年12月8日,市政府印发《重庆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102号)。

▲2011年12月8日,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带队赴荣昌县调研环境保护工作,调研组对荣昌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进展给予了肯定,并就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污染防治、防范环境风险等问题提出了要求。

▲2011年12月5-9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2011年度区县环保系统目标考核现场检查。▲2011年12月12日,重庆环保世纪行“盘点主城区创模亮点”系列采访活动在渝北区启动,本次活动为期10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重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主任王洪华出席启动仪式。王洪华要求,要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狠抓创模工作巩固和环保长效机制建立落实,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011年12月14日, 环保部在重庆举办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推进会暨举报受理培训班。

▲2011年12月15日,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召开2011年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总结了2011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肯定了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市政府谭栖伟副市长对2012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尽快印发201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二是进一步完善库区“清漂保洁”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理顺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四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修订本)》项目实施收尾工作,五是筹备召开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题工作会。

▲2011年12月16日, 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赴北部新区作环境保护知识讲座,并为镇街机构授牌匾。

▲2011年12月19日,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黄红副局长参加了中共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

▲2011年12月19-22日,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在北京参加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凌月明副市长在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上作了题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努力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经验交流发言。▲2011年12月20日,市财政会同市环保局下达“十二五”总量减排首批市级补助1.5亿元。▲2011年12月21-22日,市环保局张文副局长参加全市经济工作会议。

▲2011年12月23日,我市召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资料整编工作培训会,对创模技术资料整编提出要求。

▲2011年12月26日,曹光辉局长主持召开2011年第22次局务会。会议审议《重庆市环境监测“十二五”发展规划(送审稿)》,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主城区建筑施工和交通噪声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会议传达了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以及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并布置了近期重点工作。

▲2011年12月26日-27日,张文副局长参加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2011年12月27日,市政府颁布《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11号)。

▲2011年12月29日,重庆市召开环境文化促进会2011年年会暨创模宣传座谈会,市环保局曹光辉局长、张勇副局长出席会议。

▲2011年12月30日,曹光辉局长主持召开2011年第23次局务会。会议听取创模办赴环保部汇报创模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2012年创模冲刺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送审稿)》,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送审稿)》。会议传达了2012年重庆市经济工作会议及第四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第二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环函„2009‟591号

关于征求2010年环保科技需求的函

区县环保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环境保护科技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着力研究解决环境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能力,推动我市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请你们根据“十二五”环保科技的主要方向,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于11月27日前反馈市环保局科技标准处。

附件:“十二五”环保科技主要方向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赵绪云

联系电话:89181800传真:89181803

主题词:环保科技需求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09年11月13日印发

附件:

“十二五”环保科技主要方向

一、围绕“宜居重庆”建设,开展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相关研究;

二、结合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开展总量减排关键技术的新技术工艺示范,开展总量控制与质量改善响应关系研究;

三、深化开展三峡库区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相关研究及示范;

四、围绕“健康重庆”建设,开展环境与健康的重点问题研究;

五、围绕城乡统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农村环保相关问题研究;

六、结合生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推进环保技术的社会化研发与应用;

七、围绕“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环保工作目标,深化环境管理制度、机制等研究。

—2—

第三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渝环函„2009‟493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和督促检查工作情况的函

环保部应急办: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09‟723号)要求,在全市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即“三大行动”)专项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及时全面贯彻落实环保部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统一布臵,结合实际,迅速制定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从7月21日至8月24日历时30余天在全市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560人次,对煤矿及非煤矿山、医药化工、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尾矿库、油气井、放射源、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4235家企业(其中重点污染防范企业1780余家)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深入排查,对 —1— 排查出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396项责令立即整治,目前已完成整治309项,其余87项正在整改中;对排查出的2件较突出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制定整治方案,彻底整改;督促企业投入隐患整治资金共计130.3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0家,限期整治企业14家。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函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部署,强化督查整治责任

7月20日上午,我局迅速召开会议,按照环保部通知精神,研究制定集中开展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落实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全面部署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环保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环保部的部署要求上来,紧密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市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抓,认真制定各自辖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环境安全隐患排除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

(二)突出重点,明确检查整治内容

我局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三大行动”,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2— 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解决本辖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环境应急工作准备,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党员干部职工。一是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精心组织,确保政令畅通,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加强上下、横向联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三大行动”,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二是要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环境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切实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要做好环境事故隐患源情况调查,建立环境安全隐患登记、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深入企业加强督促指导,组织专家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企业各种环境安全隐患。四是通过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检查,督促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及非煤矿山、危化品、危险废物、油气井、放射源、特色化工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六是集中力量整治医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单位各环节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污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七是按照“五查”并举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巡查、排查、抽查、突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自查,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复 —3— 查要达到50%以上,我局组织专家组抽查面达30%以上。全市所有区县环保部门都制定并上报了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分析报告,同时,上报检查专报、工作简报共计400余份。

(三)重拳出击,加大整治执法力度

按照集中开展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方案要求,7月21日至8月1日,由企业自查自纠,8月5日至12日,由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组织复查、抽查,8月15日至24日,由我局组成的13个检查督查组,每组聘请1名专家,对全市362家企业进行了督查、抽查。检查组对区县(自治县)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查出问题的18个区县,我局均书面函告当地政府,重点督促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通过我局的督查督办,对企业的监管呈现出高压态势。一是“重”,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屡查屡犯、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违法排污行为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实行按日累加处罚。二是“狠”,对隐患整治措施不到位以及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致函当地政府建议关闭取缔;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三是“严”,在检查中发现污染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的化工企业现场责令停产整顿。截止8月24日,—4— 对抽查出的32项一般环境安全隐患中涉及的25家企业进行了督促整改,其中,21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另外长寿区重庆福安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博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江北区唐家沱城市污水处理厂(加氯间液氯罐装卸时无事故应急处理池)3家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已近尾声,对屡次检查未彻底整改的重庆铜梁龙璋纸业公司渣场环境安全隐患已立案按日计罚,并移交市安监部门督促整治。

二、取得的成效

(一)通过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全市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环境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更加准确的掌握了我市煤矿及非煤矿山、医药化工、危险废物、尾矿库、油气井、放射源、特色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环节及分布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销号登记台帐,掌握了全市工矿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状况,强化了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一是促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针对环境应急设施、运行安全及环保污染防治等重点环节,经常性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各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不具备环境安全条件或严重影响环境安全的企业一律建议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各地环保部门认真进行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分析,形成了当地的环境隐患排查档案,为隐患治理和消除的长期追踪奠定了基础。

—5—

(三)建立健全了与政府、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联席机制,形成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的强大合力。将环保系统此次检查中掌握的63个企业环境安全信息和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市国土房管局、三峡水务公司等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同时,由于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涉及多部门管理职能,我市环保系统还将发现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函告当地政府,目前我局已和涪陵区、长寿区、巫山县等18个区县取得联系,提请当地政府督促整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环境应急预案不完善、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仍存侥幸心理。

(二)部分企业受经济危机影响,处于停产或减产状态,缺少整治资金,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治理工作迟缓。

(三)部分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其工艺设施简陋,所需整治资金多、适宜技术缺乏、责任主体不明、治理难度大。目前相关企业和政府正在多方筹措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继续深入抓好企业各环节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现场清单登记、整治销号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认真督促有环境安全—6— 隐患的企业开展高风险企业环境污染现状评估及风险评价,主动抓好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并根据评估和评价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不断更新隐患数据台帐,健全辖区企业隐患数据库,实施动态监管。

(三)会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及监督整改的力度。督促和指导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不断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企业环境安全意识。监督企业对本次检查中查找出的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对限期完不成整改的企业,一律从重处罚或报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停产整治。

(四)会同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和环保部关于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要求,配合市安委会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五)在国庆60周年大庆节日到来之际,我局将集中时间和力量,进一步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自查与抽查,不留死角,彻底消除重大隐患,确保国庆及三峡库区175米蓄水期间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函。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环境安全

检查

—7—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9月22日印发

—8—

第四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渝环函„2009‟540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国庆期间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情况的函

市委值班室:

为做好国庆期间政务值班工作,严防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应急值守和值班保障,国庆期间全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上访、集访事件,无内部安全保卫事件发生,维护了国庆期间安全稳定祥和大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国庆期间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曹光辉局长节前召开局务会,专题部署值班工作,分管局领导张智奎、唐幸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政务值班、应急值班、安全保卫、信访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要求参与国庆值班的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1—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细化工作流程,把值班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细化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真正查找和发现问题,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彻底消除污染隐患,维护环境安全。

二、严格值班制度,强化应急能力

我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门制定了国庆期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局领导、各处室单位和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相结合的三级政务值班、应急值班表。实行值班主班、副班结合,主班人员现场处理突发事件时,副班人员代为值守,做到局领导带头坚守岗位,所有值班人员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据统计,我局共有8名局领导、6名处级领导和34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政务值班,圆满完成了节日期间群众上访接待、领导和上级部门临时交办事项的处理;市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站、固废管理中心、信息中心等局属单位参与应急值班人次176人次。我局对局属单位和区县环保部门值班情况进行了多轮不定期抽查,无脱岗现象。

三、狠抓专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局属有关单位在国庆节前完成辖区内企业的环境污染排查工作,化工、造纸、电镀、冶炼、水泥、印染、矿山等重污染行业或容易引发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企业被纳入排查重点。市环境监察总队在国庆期间出动人员320人次,抽查了62家企业,对9家违法排污的单位进行了查处,移交3起环境违法案件至区县环保局处—2— 理。10月5—8日,局污控处、环评处、建管处、督查处及环境监察总队10人组成5个小组分赴璧山、城口、荣昌等11区县对38家钢铁企业进行了检查。

二是加强群众投诉的查处。我局在节前对突出信访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化解,强化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环境管理,国庆期间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审批从严控制。2009年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14时,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投诉357件,同比减少158件。其中:噪声污染200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37件;大气污染14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0件;水污染11件,较去年同期持平。除2件无效投诉外,及时处理191件,其余164件均已交办到位。

三是强化辐射环境安全。要求涉源单位组建辐射应急处理队伍,完善应急方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落实辐射安全检查、巡查和领导带班制度。涉源场所除保证24小时人员监控外,主管领导要对辐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封存的涉源场所须每4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备查。落实“零报告”制度。9月10日-10月10日期间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涉源单位须于每周一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报告前一周辐射安全情况。节日前后,我局检查了35家重点涉源单位,收贮10家单位14枚废旧放射源,对3家移动探伤源和2家辐照装置进行了核查,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饮用水源监控,开展库区水质加密监测。全市加强 —3— 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控,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各地环境监测人员对三峡库区“三江”干流、长江36条一级支流和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加密监测。结果表明,蓄水以来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五是强化安全保卫工作。节前开展了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确保国庆期间用车安全。除有执法、应急任务的车辆和值班车外,其余车辆在国庆期间一律停放车库封存。认真组织开展了系统内信息网络安全自查整改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修补网站存在的系统漏洞和程序代码漏洞,提高网站密码设置安全性,关闭不必要的应用端口,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破坏,及时掌握和引导网上舆情动向。加强环保系统各级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保卫值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特此函报。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4— 主题词:环保

国庆

政务值班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印发

—5—

第五篇:镇海区环境保护局2002大事记

镇海区环境保护局2002大事记

2002年1月29日,区人大任命郑玉芳同志为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胡耀观同志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同时免去。

2002年1月31日区人民政府镇政干[2002]2号文任命方成华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2002年1月31日区委镇区委干任[2002]1号文决定区环保局党组由郑玉芳、胡荣章、方成华、林鑫海四位同志组成,郑玉芳同志任书记。

2002年1月31日区委镇区委干任[2002]3号文任命胡耀观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调研员,黄小珠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调研员,顾祥龙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助理调研员。

3月18日,镇海区2002年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座谈会胜利召开,郭华巍区长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今年环保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污染防治为主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的转变;二是从城区环境保护为主向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举的转变;三是从水污染防治为主向水污染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并举的转变。会上,19家有关责任单位与区府签订了2002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2年3月19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镇编委[2002]1号)发文建立镇海区澥浦化工区环境监理分站,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区环境监测监理站,定编2名,经费全额拨款,机构级格为副科级。

为加强化工废气整治工作,逐步提高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我区展开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工作,此次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在对各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废气排放口数量、种类、浓度。

2002年4月3日区府办镇政办发[2002]28号《关于印发镇海区环境保护局职能配臵、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批准区环保局三定方案,共确定贯彻执行环保法律等10项职责,三个职能科室(办公室< 法制宣教科>、开发建设管理科、污染管理科)及人员编制(行政编制7名)和领导职数(4人)。

2002年4月10日,宁波万隆食用酒精有限公司违反环保部门的试生产环保要求,擅自扩大生产量,使产生的废水大大超过了设施处理能力,大量废水夜间直排产生大量硫醇、硫醚和硫化氢气体,在后阶段对城区造成了恶臭气体污染,5月7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立即停产整改的决定,5月12日该公司又擅自投入生产,导致5月14日城区大气恶臭污染事故的再次发生,并与宁波华翔化工气体检验实验室一起引发了全区性的群众集会游行。

2002年4月25日经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镇区机党[2002]25号文批复区环保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方成华、何永纪、曹慧云、曹芳四位同志组成,方成华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2002年4月建立了“企业环境行为公众恳谈会制度”,对重点环保企业在正式投产使用前,组织召开公众恳谈会,让企业周围群众代表直接了解企业环保情况。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职能,2002年4月我局邀请了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计经局、外贸局、工商局、经济服务中心等部门的领导,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今后要在提高服务的同时,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努力推进我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开辟环保绿色通道和全程代理服务,公开《环保办事指南》,使基层企业及时了解环保各项操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为有效地开展我区环保领域内的学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有关活动,促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在驻镇大工程单位及有关区属企业的发起下,2002年5月,我区成立了区环境科学学会,吸纳省内外环保专家和大工程单位环保科技人员参与对企业环保治理中的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攻关,指导和帮助企业推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全区各企业治污水平。

2002年5月蒋立明同志调到我局环境监测监理站,9月邓文锋同志从区人武部转业到我局,周玲平同志毕业分配至我局环境监测站,10月潘意军、毛华勋、王轶炯、叶林等四名同志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到我局环境监察大队,12月李文光同志调至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至此,我局共有人员34名。

4-5月份针对酸洗行业铁锈酸水污染长应河的现状,我局开展了酸洗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九龙湖镇环保治理设施不完善的各酸洗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企业上报方案,根据审定后的治理方案抓紧施工,限期做到废水达标排放,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区环保局依法对其作出严厉处罚,同时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共完成了24家企业的废水治理。

2002年6月24日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镇编委[2002]2号)发文撤销区环境监测监理站,建立区环境监理大队和区环境监测站,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区环保局,分别定编13名、9名,经费全额拨款,机构级格为正科级。澥浦化工区环境监理中队隶属区环境监理大队。

2002年6月26日,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区的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按照“合理布局、完善设施、强化治理、严格监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区人民政府镇政[2002]31号文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全力加强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

4-6月会同区计经局、贸粮局、技监局、工商局开展涂料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了溶剂型涂料企业5家,粉末型涂料2家,水溶性涂料 13家,并针对部分企业废水COD超标、粉尘污染、有机废气超标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2002年7月2日,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环保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要求全区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客观面对镇海的环境现状,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环境整治,把我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型园林城区。

2002年7月聘任了18名热心环保事业、责任心强、素质较好的村、居委会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环保义务监督员,对重点排污企业、重点排放口实行跟踪监管。

推行了环保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机制。2002年8月为提高企业环保操作人员素质和环保设施运行质量,专门制订和下发了“环保设施操作人员技术培训与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环保设施操作人员技术培训,通过严格的上岗资格考试,38名操作人员获得了上岗资格证书。

2002年8月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镇海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并据此完成了镇海区重点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工作,共核发了排污许可证43份。

2002年8月,为落实对污染治理设施的长效管理,改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根据环保法规的有关条款,我局制定了《镇海区企业环保岗位持证上岗与培训制度》,同时组织开展全区企业厂长(经理)和环保操作人员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监测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领导和环保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业务技能。

9-10月,为全面摸清我区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排放等情况,开展全区固体废物调查,为今后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提供了较全面的资料。2002年11月22日镇环[2002]67号区环保局发文胡宇泉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污染管理科科长,免去陈宏国同志的区环境保护局污染管理科科长职务。胡宇泉同志实行聘任制,聘任时间为2002年11月至2005年6月。

2002年11月22日镇环[2002]68号区环保局发文何永纪同志兼任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宏国同志任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曹慧云同志任区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蒋立明同志任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冯林照同志任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澥浦化工区监察中队中队长。上述同志实行聘任制,聘任时间为2002年11月至2005年6月。

根据市局要求,2002年11月,我区重点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开始安装,至年底已初步落实了化工、电镀、印染行业4家企业的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提高了对企业的监测监理能力和水平。

7-11月根据区委《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深入实施民心工程的意见》,开展了“深入实施民心工程,争做人民满意环保卫士”的主题活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施一般干部职工量化考核、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交流换岗,提拔了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青干部,进一步优化了环保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002年9月到11月,在区府的领导下,区环保局会同工商、卫生、供电、土管、财税、劳动等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赴骆驼街道和九龙湖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废塑料造粒企业集中专项整治,截至10月21日,61家废塑料造粒企业被依法停产关闭,部分企业实行了转产。

2002年12月完成区属57家企业排污申报、环境统计工作。建立了重点环保企业废水监测结果公告制,自2002年开始每季度对全区重点环保企业废水监测结果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宣传 达标企业,公开曝光超标企业,从而促使了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达标率。

针对我区环境现状,2002年我们加大废水再治理力度,共投入治理资金1500万元建造治理设施,对高银阿克苏诺贝尔化学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实行了限期治理。其中电镀、酸洗、印染企业共投入500余万元开展了废水再治理工程。宁波中鑫毛纺集团在原治理设施的基础上又投入150万元进行治理设施扩建工程,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002年排污费征收总额160多万元,罚款近40万元。

完成了龙赛中学等7家环保模范单位和2家省级绿色企业的创建工作。2003年2月龙赛中学、镇海炼化、九龙山庄被评为宁波市环保模范单位。

在全区重点环保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工作,帮助6家重点环保企业和经济开发区开展清洁生产、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便从源头上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污染物排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近几年,随着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我区“三产”的污染已成为城市环境问题的热点和难点,为有效减轻城区“三产”污染,我局在“三产”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宁波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管理办法》执行,2002年共受理餐饮服务业审批136家,批准开办90家,拒批46家,同时完成老污染源治理22家。

为更好地加强环境宣教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2002年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报道全区环保工作情况、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同时也曝光了一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在镇海报开辟了环保之窗专栏,共出12期,《镇海环保工作简报》20期,上报环保信息120余条。在“六〃五”世界环境日,郭华巍区长 作了电视讲话,动员全区人民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自觉投身到我区“三带三区”建设,并向区有关部门、学校、社区赠阅了60份2003年《中国环境报》。

成立了局业务学习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工作的交流研讨,鼓励求学上进的同志积极进取,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环保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严的环保干部队伍。曹慧云、胡宇泉、冯林照等三位同志分获2002业务考试第1、2、3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在审批项目时,认真按照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目录进行分类管理,正确行使政府授予的“一票否决权”,严格把关。成立了局技术审定小组,加强对有污染项目的前臵审批把关,全年共审批各类工业项目196件,审批环评工作大纲和工作方案20余件,签署规划选址环保意见书、计委立项环保意见书、工商申请环保意见书220余件,否决了不符审批原则或选址不合适的项目17个,2002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开展250余次常规执法检查,2次市区联合执法检查,24次突击夜查和16次双休日突击检查,尤其是对澥浦化工区和后海塘的化工企业实行了跟踪执法检查行动。

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和环保信访查处组,开通了12369投诉电话,实行了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做到城区15分钟内到达现场,城区以外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建立环保投诉台帐登记制度和销号制度,群众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全年共受理信访投诉1450件,办结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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