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汇报
关于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汇报
按照山东保监局文件《关于开展保险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鲁保监发[2006]19号),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面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排查,制定应急预案事前防范。现将此次排查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排查小组:
合众人寿按照文件要求,迅速成立山东省地区的排查工作小组。刘榆九总亲任工作小组组长,为该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为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排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榆九
副组长:刘凯、谭军
组
员:年昕、刘磊、张保卫、姚兵、姜凯、龙东辉、陈成广、王景亮、何昉等。
(二)重点排查当前业内信访投诉反映较集中问题:
1、当前业内信访投诉反映较集中的问题。理赔作为保险公司各环节矛盾的集结点,极易发生纠纷,但它同时又是展现公司服务品牌最直接的窗口,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充分认识这一点,从2005年9月开业,一直秉承“前置、便捷、高效、公正、人性化”的理赔服务理念,在山东市场首推“理赔滞纳金”制度,通过加强自我约束,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力求使客户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理赔服务。截止目前共理赔四件,虽有的缺少次要材料,但因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皆已快速、准确赔付,最快的从申请到领款只用了几个小时,不仅无任何纠纷发生,还受到了客户良好称赞。为妥善处理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公司建立了预警机制和快速查处机制,制定了理赔案件纠纷及时呈报制度并确定了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力求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最大限度地消除其不良影响,从而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内部管理可能存在的矛盾。合众人寿倡导简单和谐的团队关系,基于此,公司自开始筹备起即制定了公司用人的公平、公正、公开政策。以铁的纪律,爱的管理来规范地、人性化管理内部员工、外勤队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全部员工严格遵照执行。针对外勤队伍增员工作不稳定的特点,对新增人员的报到、培训、上岗等完全按照制式化文件制度执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矛盾纠纷。
3、其他可能存在的问题。合众山东分公司在专项小组对各项工作的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了自身存在的某些问题,防止了矛盾的发生。例如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流程不清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规范了工作流程,清晰了岗位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
该次排查工作在专项检查小组的带领下顺利完成,此次排查增进了公司对自身工作的审视,加深了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理解,增进了团结。公司制定了预防为主、积极协调为核心的突发矛盾应急预案。针对公司日后经营可能存在的问题,专项检查小组提出了以下几条工作要求: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相关培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尽早解决。对可能引发矛盾的苗头,一经发现即进行全面梳理、解决,防止问题扩大化。
二、实行专人负责制。确定各机构总经理为排查工作的负责人,对该机构出现的问题负全部责任,出现问题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问题负次要责任,问题一旦出现,即按照问题大小程度、按照责任人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客户回访工作,对新契约要做到100%回访,保证回访成功率,确定回访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四、理赔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理赔案件要在规定的事件结案,规定时间内赔付不到位则严格执行“理赔滞纳金”制度,保证客户利益不受损害;
五、对于出现的矛盾,要追根溯源,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解决,找准源头,从根本上解决该类矛盾,杜绝该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六、建立问题上报机制。对于出现的问题,公司实行逐级上报机制。确定上报流程,实事求是、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上报监管部门,不允许有漏报、瞒报的情况发生;
七、制定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公司制定了应急预案,问题发生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赴现场进行处理,在防止事件扩大化的基础上平息事端,将矛盾化解到最小。
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充分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保监局领导的带领下,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做好调处工作,定会将矛盾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更加促进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的稳健发展,促进保险业的快速、和谐发展,为“又快又好、做大作强”中国保险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汇报
政司[2007]4号
政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载体,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政和”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主要成效
按照闽人调(2007)1号和南人调(2007)1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在全县组织一次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 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与平安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维稳对策和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1—3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9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0人,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纠纷积案引发恶性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提高,基层基础扎实,调解网络健全,调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精心部署矛盾纠纷工作。为切实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第一要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稳定形势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县委或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每月安排4位处级领导带班接访,县委五套班子成员分别挂乡(镇)下访解决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县综治委成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20多个县直相关负责人组成。今年来,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县情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维护社会稳定动员会,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直党委综治委、各乡镇相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形成了党委 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联动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促进矛排工作规范运作。
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心下移、联动联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分析机制、处臵机制。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因事故或纠纷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处臵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处臵信访人在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研究处臵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臵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臵。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等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农问题,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再一方面我们注重抓好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实行包人、包案、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办法解决。
4、重心下移,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一是完善覆盖全县的县、乡、村、警务区、“二会”、村民义务联防五级组织网络,将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延伸到基层,实现抓 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动态信息,目前我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0个,行业性调委3个,企业调委会3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全县已有9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驻村特派员制度,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与原单位脱钩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协同抓好计划、经济、党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各种信息,提高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实效性。三是构筑社会矛盾防范体系,我县在创建区域性调委会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镇前与周宁、澄源与寿宁、杨源与屏南、石屯与建瓯、东平与建阳等县、市、省际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的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边界地区纠纷难调解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处。
此外,我们还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在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县在石屯镇偿试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当前农村因村务、林改、低保、水利水电开发、乡村公路硬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县正准备推广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
5、联动联调,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构筑了以信访局的矛盾纠纷接访,综治、司法行政的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组织的纠纷调处三大职能为基础,由县、乡两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对各部门分散的调解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联动协作的工作局面,提高调处工作的效力,在加强联调的同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定 责任、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工作明细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另外,我们还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疗纠纷、意外伤亡、林业纠纷等处臵工作五个领导小组,专门处臵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梳理分类,准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我们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和分类,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突出问题和调处工作的切入点,并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今年我县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分析;纠纷类型:以山林纠纷、婚姻纠纷和生产经营性纠纷为主;其主要原因:一是当前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还在进行中,发生山林边界、权属纠纷多;二是近些年外出务工人员多,由于城乡差距和婚姻观念转变导致离婚纠纷多;三是我县兴建许多水电开发项目,引发当地村民与业主之间征地拆迁、林地、农田淹没补偿等纠纷多;针对我县矛盾纠纷的特点、类型以及发生的动向、规律,下阶段我们将以开展“平安政和”创建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重大矛盾纠纷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全县社会稳定分析出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县级挂牌督办,按要求逐一抓好落实。县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村(居)督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每季度召开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分析会,共同商讨维稳对策。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的村(居)由县有关领导牵头,抽调县直有关部门人员 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进一步掌握纠纷动态,模清矛盾纠纷发展规律,为更好解决各种矛盾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有关林业、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调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预防集体上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全县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根据长期坚持,有所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驻村特派员作用,精心构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的层面迈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随着我县境内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程转包以及农田、山场补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如我县重点工程下温洋电站库区村民移民后遗留的系列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基础差,社会稳定的有效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环节,第一道防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进行调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辖5个乡4个镇和1个街道,共设10个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20间,面积约380平方米,10部电话,5辆摩托车,1台电脑。县机构编制委核定我县10个司法所行政编制共16名,现有司法助理员8名,(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司法所于1998年全部挂牌建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按现有司法助理员人数核拔人头经费每年1500元;去年我县相继收到闽司(2006)147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闽财行(2006)36号《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行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实。一方面,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贯彻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机构编制委、人事局、财政局协调和沟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县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分进行规划,报县委政法委审定。县委政府针对我县司法助理员缺编问题同意给予解决。今年计划招收公务员2名;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剂3名充实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员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针对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配备问题,县委、政府、组织部根据我局汇报和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同意给予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 长,与乡镇政府换届时同步进行,但要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我县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从现任司法所所长中,按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原则,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二是从局机关股(室)中,把工作表现突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推荐到司法所担任副科级所长;三是从乡镇后备优秀干部中选拔担任副科级所长。去年八月中旬,我县县委政法委已组织考核组对现任四个司法所长和五个股长进行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同时对四个副所长进行考核,对能胜任工作的给予任命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属省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非常薄弱,要将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一定难度。
2、司法助理员缺编,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全县总编制数已满,仅能分期分批解决;若从现有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调剂解决,但乡镇中现有的公务员年龄偏大,年青的又属事业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为此,一时难以进编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政和县司法局 2007年3月19日
第三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乐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我局安全工作,创建“平安单位”、“和谐单位”,: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局内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我局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 舒朝水(局长 党组书记)
副组长: 李昌毅(副局长 党组成员)
杨永健(纪检组长 党组成员)
成员:陈修林黄垚蒋华汪涛
二、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应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各股、室、队要注意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全局干部职工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必须从单位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局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干部职工因工作、学习、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影响单位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
生,杜绝影响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范围。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第四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城台乡中心学校矛盾纠纷集中
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 长:熊增伟(学校校长)
副组长:阿庆(学校副校长)靳文(副主任)
成 员:李得强(工会主席)祝存志(学校德育主任)孟义和(后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为:8692136。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熊增伟校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阿庆: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
靳文: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李得强:协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
孟义和:协调后勤各部门、各员工之间矛盾及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学校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学校各职能办公室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必须从学校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办公室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团队、门卫等职能办公室的作用和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单位。以党支部办公室为主,负责调解党员干部
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门卫)处、德育处负责调解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教师和生活老师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杜绝影响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范围。
第五篇: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团党发[2009]16号
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
突出治安问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站所、社区:
根据尉综治[2009]15号文件精神,结合团结乡工作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团结乡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荣芳
副组长:马光涛
成员:高强、黎明、李文雍、孙新、赵美容、马秀玲、贺吉艾沙、张卫成、艾沙买买提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主任由马光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黎明担任,工作人员有孙新、任怀丽。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个排查”活动的开展,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畅销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信访总量及进京上访案件下降,“民专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安监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团结乡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的工作重点,结合当前团结工作实际,将团结乡218国道两侧、五一路两侧的商业网点、出租房屋作为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将历年来团结乡道路修建、市场拆迁户、排污管网建设等作为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重点。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深入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近期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农村地区争水纠纷、土地纠纷、贷款纠纷,城镇地区拆迁征地补偿纠纷、劳资纠纷等。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
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单位的矛盾排查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通过走访群众、接待群众来访、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和基层组织负责人会议等方法,逐村、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扩大排查的覆盖面,确保把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一件一件搞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要增强调解意识,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在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中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消除分歧和隔阂,真正达到定纷止争、息事宁人的目的。要坚决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教育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防止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引发新的矛盾。
(二)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1、深入分析本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认真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深入分析本地社会治安形势,认真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真正把治安乱点区域、部位、场所搞清楚,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搞清楚,把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搞清楚,把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摸准查清。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排查,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等重点人员集中进行排查摸底,逐一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等重要敏感部位的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和安全隐患,弥补防范漏洞;认真开展出租房屋大普查行动,及时发现和排除出租房屋中存在的治安和安全隐患。
2、切实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限期改变面貌。对于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全部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要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治理,切实做到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些治安问题。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必要时要层层挂牌督办,并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蹲点整治。特别是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治安问题,各村、社区、站所负责人要亲自动手,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根本转变。
(三)时间安排
2009年4月至11月
五、工作要求
(一)尽快动员部署,迅速展开工作。各村、社区、站所要高度重视,尽快对“两个排查”活动做出具体部署,并抓紧组织实施。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两个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和当前正在开展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两个排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各项专门工作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大排查工作的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发动群众。各村、社区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组织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重要环节,贯穿活动的始终。使“两个排查”活动有关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防范漏洞。
(四)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好“两个排查”活动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该排查出问题的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灾害性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督导检查。乡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村、社
区开展“两个排查”活动进行督导,协调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结束后将结合工作考核进行总结表彰。各村、站所、社区要建立健全台帐,及时分流处理有关排查信息,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突出问题,这次“两个排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上报工作情况,同时,乡综治委将其作为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结 乡 综 治 委
00九年四月十七日 中共团结乡委员会团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