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办企业程序
注册内资公司的流程及所备资料
第一步:租赁办公场所: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步:制定公司章程
第三步: 查字号:三个工作日(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查询)
1.2.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例:深圳(地区名)+某某(字数二个、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
3.如深圳市大华五金有限公司
第四步:名称预先核准:(网上核准)
第五步:企业场地调查:(厂房改办公需要场地调查,其他不需要)(五个工作日)
1、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全体股东身份證复印件一份;
4、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證复印件各一份;
第六步:股东到银行开临时账户及进账: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全体股东到场并出示身份證原件及复印件(有的银行需要股东私章)
4、按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各股东出资比例进账;
第七步:验资及出验资报告:(三个工作日)
1、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2、公司章程式复印件一份;
3、全体股东在验资表上签名(银行盖章在表上也要盖章);
4、全体股东银行进账单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證复印件各一份;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第八步:公司设立登记:(五个工作日)
1、全体股东在设立表上签名;
2、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3、租赁合同原件一份;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一份;
5、公司章程一份;
6、法人代表和监事任职书一份;
7、总经理聘任书一份;
8、场地使用声明一份;
9、企业场地调查通知书原件一份(厂房做办公需要);
10、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住宅改办公需要)
11、住所登记表一份;(住宅改办公需要)
12、业主承诺书原件一份;(住宅改办公需要)
13、使用方承诺书原件一份;(住宅改办公需要)
14、业主(居民)委员会使用声明;(住宅改办公需要)
1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1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如地址是自有的房产,不需租赁合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产证红本原件
(2)如房产证在银行,需提供以下资料:
A、房产证复印件盖银行公章(1式4份)
B、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C、银行抵押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D、国土局打印房产信息单
第九步:拿营业执照:(五个工作日)
1、法人委托书一份;
2、法人身份證复印件一份;
3、经办人身份證复印件一份;
第八步:刻章(一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正付本原件;
2、法人身份證原件;
第十步、组织机构代码:(网上申报一个工作日,现场递交资料2个工作日)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网上申办受理通知书二份(盖公章);
2、营业执照付本复印件一份;
3、法人、经办人身份證复印件一份;
第十一步:国地税执照:(三个工作日)
1、填写税务登记表一份(盖公章);
2、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盖公章验原件);
3、公司章程、(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盖公章验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一份(盖公章验原件);
6、法人身份證复印件一份(盖公章验原件)
第十二步:银行开基本户:(5-20个工作日)
1、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经办人身份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国地税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第十三步:公司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各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各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卡原件一份;
4、国地税正副本各一份;
5、刻章卡一份;
6、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7、公司章程原件一份;
8、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各一枚;
9、租赁合同原件一份;
10、政府收费票据
第十四步:所得证照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电子营业执照U盘;
3.私营企业协会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5.代码IC卡;
6.税务证(国、地)正、副本;
7.公司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各一枚
附件:一般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办事条件:
1、股东人数为2-50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出资额为十万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分期缴纳出资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公司章程;
①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② 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①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 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④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
⑤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说明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并说明非货币出资的权属情况、转移或者承诺情况。
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 经理的聘任提交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由董事签字;
③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7、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① 住所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的租赁合同原件;② 住所为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③ 法律法规对住所在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所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二篇:新办企业申报程序
新办企业申报程序
1、企业按标准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从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feisuxs)下载《云南省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查阅附件要求,详见云建建(2004)759号文,按要求准备资料;
4、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考核:统计信息管理员(1人);安全人员:企业负责人3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人数按各专业资质标准要求、专职安全员3人;专职质量检查员(2人)。另:专业人员见培训具体要求;
5、企业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各属地建设局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报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肆份及附件资料一套,《云南省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叁份、附件资料一套及考核合格人员资料,同时报送需核查的相关资料原件;
6、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公示期满后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相关人员个人资格证;总承包企业 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帐户(各州、市建设局),总承包企业凭此账户领取相关证书;
注:凡涉及交通、水利、通信专业的企业需先报送省建设厅,再报送相关专业厅局,取得初审意见后,报送各州、市建设局或省建设厅(省属企业)。
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九)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二)、(四)、(五)、(六)、(八)、(十)项所列资料;
(二)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财务、统计报表;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
1、附件材料均复印件,规格均为A4(210×297mm)型、70克以上白纸,封面为纸面软装(胶粘或线装),不得用金属钉,塑料皮。封面上书单位名称。申报附件材料应有总目录、分目录及页码。各册目录加盖公章。
2、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分册装订:
第一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新办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新办企业无,副本要求完整,有年检记录)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资料(任命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第一册要求有总目录、分目录。
第二册:企业近三年财务及统计资料、代表性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安全评估资料及结算资料等。(新办企业无第二册)第三册:相关人员考核明细表(包括统计信息管理员、专职质量检查员、企业安全考核人员、项目经理等)及考核合格人员资料;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资料(职称证书、身份证明、非注册人员养老保险凭证)、机械设备及其他资料。(升级企业提供最高年收入资料)以上每册装订厚度超过1cm 时,应按平均页码设分册,分册封面上加盖单位公章。
另外:
1、新办企业:申请表四份,附件资料一套(第一、第三册)。
2、三级升二级企业:申请表四份(省属企业三份),附件资料一套(第一、第二,第三册)。
3、涉及水利、交通、通信等方面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增加申请表一份。
4、增项企业提供申请表三份,附件资料一册,包括第一册及专业要求(人员、设备等)。
5、取消暂定要求:提供申请表三份,附件一册(第一册,含申请报告、工作总结)。房建暂贰级取消暂定按升级要求。
6、二级升一级企业请自行从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feisuxs下载)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业务制定);
4、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设臵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3人)、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三级企业2人以上,二级企业5人以上,一级企业10人以上,特级企业15人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的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着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方案,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以及救援演练记录等)。
第2至13项用A4纸打印、复印,编制总目录,制作封面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申请材料时,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提交审查合格后的申请材料光盘一份。执证上岗人员考核要求
1、统计信息管理员(1人)(咨询电话: 0871-4163856、4329615)
2、三类人员考核取证。(咨询电话:0871-4109371、4320862)。A类企业负责人3人、B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人数按资质标准要求、C类专职安全员3人。
3、专职质量检查员(2人)考核取证。(咨询电话:0871-4322168)
4、地基与基础专业:打桩机械操作人员(每台桩机不少于3人)考核取证。打桩机械办理桩机备案。(咨询电话:0871-4320540)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塔机操作人员(每台塔机不少于3人)考核取证。起重机械办理塔机备案。(咨询电话:0871-4320540)
消防设施专业:消防设备、消防电气人员考核取证。(咨询电话: 0871-4320540)7
第三篇:新办企业
新办企业
一、涉及国税税种
二、(一)增值税
经营范围中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自2012年11月起,至2014年8月为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以下服务已分步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服务业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部分现代服务业。
(二)消费税
经营范围中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及销售下列消费品: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烟火、成品油、摩托车(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以上)、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本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产品。
(三)企业所得税
2009年起,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试行以下规定:
(一)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 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三)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四)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五)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二、涉税业务向导
★开业期间涉税业务包括:设立登记;
★经营期间主要涉税业务包括:变更登记、代开发票、发票领购、发票开具、申报缴税、税收优惠备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结业期间涉税业务包括:注销税务登记。
(一)开业
1、设立登记
从2015年7月1日起深圳市实行“一照一码”。各类商事主体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行“一照一码”后,商事主体只需向商事登记部门(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不需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商事主体在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可领取《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获悉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登录深圳国税网上办税大厅的初始密码,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2、税种
在国税征管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二)经营期间
1、变更登记
(1)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即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下同)变更
①2015年7月1日后设立的商事主体,统一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简称市监委,下同)办理变更,无需再到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
②2015年6月30日前成立的商事主体,未领取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证的,先到税务局办理联合税务登记证再到市监委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证的,先核对变更前营业执照照面四项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是 3 否一致,如信息一致,则直接在市监委办理变更,无需再到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如信息不一致,应到税务局办理变更后再到市监委办理变更。
商事主体在市监委变更后领取新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同时须交回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并作废。
(2)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以外的项目变更
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再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对于税务特有的项目,比如财务负责人等,仅需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
2、发票事项
(1)代开发票
企业如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可登录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feisuxs)提交申请信息或直接填申请表,并携带资料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申请代开发票的具体资料请看深圳市国税局网站“办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业务-代开通用机打发票 /专用发票代开”。
★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包括通用机打发票和专用发票)。
(2)发票领用及开具
企业领用发票需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领用。
新办企业如需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先到税局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并且办理票种核定,然后向服务单位购买税控专用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再到主管税局办理专用设备初始发行,最后去税局领购发票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
★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先到税局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并且办理票种核定,然后向服务单位购买税控专用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再到主管税局办理专用设备初始发行,最后去税局领购发票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
★企业当月发票限量不足使用,可申请超限量领购发票。
★企业领用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衔头发票印制费用由申请印制企业和印刷企业结算。
3、申报缴税事项
企业应按期申报缴税。目前可采用的申报方式有:直接上门申报、网上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应于各季度终了后15日内(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企业应于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逢法定节假日顺延)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于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企业可通过深圳市国税局网站(www.feisuxs)办理。办理网上申报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首次登录网站办税区“申报缴税”不需要注册,可直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登录,初始密码默认为税务登记证上的8位纳税编码,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在办理申报纳税后,应补充纸质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网上申报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不需要补充纸质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
★网上申报,只允许进行对应所属期的首次申报,申报成功后需要修改或更正申报表的应到前台办理。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增值税不能通过深圳市国税局网站申报,可采用直接上门申报、网上申报(深圳 5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方式。
★办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具体资料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增值税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4、税收优惠事项
(1)增值税、消费税
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分为审批类税收优惠、备案类税收优惠。
审批类税收优惠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的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审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备案类优惠项目的,应在纳税申报前或纳税申报的同时将相关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温馨提示
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具体项目及办理要求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收优惠-增值税优惠办理、消费税优惠办理”。
(2)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分为审批类税收优惠和备案类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审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 6 相关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应按规定办理备案;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具体项目及办理要求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
(3)注意事项
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予以追缴。
5、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事项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如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申请登记资料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认定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按现行规定,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营改增服务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500万元。
6、其他涉税事项
(1)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 7 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该事项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务登记-报告备案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事项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务登记-报告备案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三)结业
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具体资料请参考深圳市国税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办税指南-税务登记-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三、温馨提示
企业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及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企业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或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理: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篇:新办房地产公司程序及其证件
关于新办房地产有限公司需要办理哪些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首先这几个证书是要必须办理的。
除了你说的证以外,新的房地产企业最重要的是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另外,把房地产开发的流程告诉你:
1、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
2、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
3、参加土地出让的“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是经济适用住房,还要办理征地手续进行征地(但不要招拍挂)。
4、办理“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是“毛地”,还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进行拆迁。
5、按规划进行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交有关部门规划评审、设计审查。这项不属于行政许可,但是却一般是开发过程办手续时间最多的。
6、办理项目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请规划的放线施工。有的地方,还要办开工证。
7、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盘预销售房屋,取得买卖合同,代理按揭手续。
8、组织“质量五大责任主体”(质量监督、监理、设计、施工、检测)
进行竣工验收。
9、申请建设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对竣工验收进行备案审查。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10、交付使用,结清购房款,发放《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管理。
11、对物业一般质量进行保修(不超过5年),法人代表对物业重大质量安全等终身负责。协助居委会、房管、物业管理企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一年以后就可以)。
除了这些,还有“五证”、“两书”:
⑴《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能转让的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通过征用等方式变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转走,只有在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用于出售。如果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不能取得房产证,房屋就不能进行正常的转让、抵押、出租等。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得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
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子建在什么地方、要建多高、容积率是多少,都要经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
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只有拥有此证工程才能施工;
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此证,房子就不能销售或预售,一般来说开发商如果没有前四证,就办不下来此证。
⑹《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
⑺《住宅使用说明书》当对住宅结构、性能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等。
第五篇:新办企业须知
新办企业须知:
1、报到时配合专管员将企业基础资料录入征管系统并进行纳税鉴定;
2、及时开立企业基本存款户,并与开户行签订网上申报税款的“授权划款协议”。凭银行出具的协议单,带企业公章、法人章到主管税务所办理网上申报有关事宜;
3、聘请专(兼)职会计,及时建帐;
4、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或加入QQ群274549328,取得《征管基础信息采集表》样表。按表尾备注要求如实填写该表,交回纸质并加盖公章的表格和要求附送的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承租房屋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提交缴纳租金的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自有房屋或无偿使用他人房屋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提交证明房屋原值的合法有效依据(例如:房屋购买、修建成本发票或资产类帐页复印件或中介评估报告);
6、采取网上申报时,企业需向专管员报送纸质财务报表(每季度报一次)及申报表(每季度一次);
7、网上申报成功,并扣缴税款后,需在申报期(一般为每月15日)结束后第二天,在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电子缴款书,作为企业缴纳税款的合法凭证。
8、登录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主网页,注册纳税人学校(注册方法详见群共享)。
9、每季度将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交到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