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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领取办法

住房公积金领取办法



第一篇:住房公积金领取办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相关资料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均须提供的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2、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二)根据不同情况应提供的资料:(1)、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一手房)

1、经市房管部门验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 份;

2、购房发票(或首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办理时需上网认证,需向审批工作人员提供 签约密码(签约密码向开发商索取)。(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

1、《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产交易部 门的交易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首期款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经审查符合以上(1)、(2)条提取条件的,可以在合同签订日的一年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 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价总金额。(3)建造自住住房 《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翻建自住住房(指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的工程)须提供以下资料:《房地产权证》、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翻建许可文书、翻建工程预算书原件及复印 件一份。(5)大修自住住房(指需牵动和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 结构新建造价的 25%以上的工程)须提供以下资料:《房地产权证》、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的大修许可文书、工程维修部门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查符合以上(3)、(4)、(5)条提取条件的,可以一次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许可文书签发当月之 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且提取额不得大于总造价金额。(6)用于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须提供以下资料:有效合法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或由公证部门验证的购买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银 行还款存折(须打印到审批当日的还款明细)。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可一次提取不超过 一年的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须提供贷款银行批准的提前还款申请证明)。在建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且又在建行进行住房抵押贷款的,经审批并签订合同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还 贷自动转账手续。(7)用于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

收入 15%比例 须提供以下资料: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证明、家庭月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次可提取不超过当年所需额度的 85%。符合以上(1)、(2)、(3)、(4)、(5)、(6)、(7)条提取条件的,也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提取的金额合计不得大于购房总金额、总造价金额、总还款余额、房租总 额的 85%。且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8)离休、退休 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直接到受托银行网点 办理提取手续。到退休年龄[男 60 岁,女 50 岁(女干部 55 岁)],未办理退休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 存折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9)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一至四级),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须提供以下资料: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 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下岗两年以上、或者失业下岗男性达 45 岁以上,女性达 40 岁以上,并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生活困难 须提供以下资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失业证》、《下岗证》、县区级以上医院疾病 证明和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1)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须提供以下资料: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暂住证、身份证。(12)户口迁出、调离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须提供以下资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调动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批文、户口 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 额 须提供以下资料:死亡(失踪)职工身份证、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有效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 人证明和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携带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 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经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于十 日内(不得跨月)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第二篇:住房公积金领取证明

介绍信

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

兹介绍我单位退休干部同志前往你处办理领取住房基金。

望接洽,并请给予协助。

敬礼 此致

2013年12月17日

第三篇:住房公积金领取经验(精选)

细节:一.离职后领取的:

带齐离职证明,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公司的住房公积金领取证明到公司开户银行(向公司问清楚是哪家银行,在什么地方,其他的银行是不能办理的),另外,要问清楚公司的汇结日期(汇结日期内公司冻结一切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时不能取钱)

二在职转汇

假如你在山东临沂买房,在工行办理的贷款,人在南京交的住房公积金,那么首先你要到临沂工行开具贷款证明,在到公司办理转会证明,再带上房屋购买合同,身份证户口本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第四篇:怎样领取住房公积金

怎样领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退职)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9.出国、出境定居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

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四.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第五篇:深圳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深圳代办社保:

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结算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深圳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表》(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失业人员或在社保个人窗口缴费的人员办理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无须提供《申请表》或单位证明。但失业人员须出示失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个人窗口缴费的人员须提供一份书面申请(申请书上必须有本人的签名和指模)。

3、员工购房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即房产证或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或个人住房抵押按揭合同,凭复印件或其他购房资料一律不予受理。如果购房资料原件显示业主姓名为员工配偶的,员工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4、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双面复印)。

5、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

6、提供员工本人在深圳的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任一家开立的电子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深圳社保代理网http://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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