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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汇报(汇编)

台前县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汇报(汇编)



第一篇:台前县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汇报

台前县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目前县城区共有建筑工地28处,主要包括滩区迁建项目、安置区项目、学校、医院、养老院及开发项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濮阳市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台前县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县住建局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对每一处建筑工地严加管理,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了空气质量,打造了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采取的措施

(一)制订方案,召开会议

制订了2018年台前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等;同时多次召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让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进一步明确了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对扬尘治理工作经常性地再动员、再部署。

(二)签订目标,落实“三员”管理

与各施工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施工企业与管理员签订相应的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三员”管理制度,让每个工地在醒目位置 进行公示,以便群众监督。

(三)制定制度,严格落实

制定了建筑工地“黑名单”管理制度,工程预算管理制度,在线监控设施制度,工程开复工制度等,从制度上进一步落实扬尘治理工作,并把制度印制成文件严格落实。

(四)不间断督导检查,严管重罚

让责任股室承担县城区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股室人员都分包工地,无论上班时间还是节假日都不断地进行常规检查或夜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对执行扬尘治理差的施工企业进行处罚。

至目前,1万㎡以上的15个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2018年至今共下达扬尘整改通知书78份。28处工地现场施工道路已全部硬化,洗车台、雾炮机全部到场并使用,规模以上工地已按要求拉设高标准围挡,并设置喷淋系统。

四、存在问题

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还未成立专门的股室,且没有正式编制,目前还是兼职,影响工作的开展。

2、建筑工程大都未办理基本工程建设手续,管理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

五、下步打算

1.继续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持续不断地到各工地进行巡查,严格落实“六个100%”,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 改到位。

2.对新开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到位”、“六个100%”后才允许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抓好扬尘治理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3.真正发挥网格化“三员”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职责,齐心协力,共同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做到位、做扎实。

台前县住建局 2018年4月28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标准 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核的通知》(苏建质安〔2018〕386号)、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迅速采取措施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扬大气联发〔2018〕30号)等文件要求,高标准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社会责任感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突出管控重点,坚持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与施工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二、明确工作举措 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以及具备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测仪,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施工现场实现工地封闭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出入口两侧各50米路面实现“三包”,保持干净整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达标率90%以上,逐步形成施工扬尘防治长效管控机制。

三、提高管控标准

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00号)、《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90号)、市大气办《关于迅速采取措施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扬大气联发〔2018〕30号)等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进一步细化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标准,明确十六条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明确工程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扬尘控制各项措施的落实,合理安排工期,将包含扬尘防治费用在内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外侧显目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公开建设、施工、监理、监管单位扬尘管控责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施工现场四周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其中,房建市政工程在城区主干道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保证顺直、整洁和美观,围档内侧不得堆放土方、砂石等散装物料,围挡下口应采取封闭措施,围挡外地面要采取硬化和绿化措施。工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市政道路工程可采用注水式全塑施工围挡,并应环绕工地四周连续设置。施工围挡外侧应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50%,公益广告应采用扬州市文明办发布的公益广告通稿,能体现时代特色和扬州人文元素,宣传画面应完整、清洁、无破损。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

(五)施工现场出入口内侧必须配备自动化冲洗装置(长度不低于4米),设置排水沟、泥浆池、沉淀池等设施,同时要配备2把高压消防水枪,安排专职冲洗人员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轮、车身等进行二次冲洗。渣土运输必须按规定办理渣土处置许可和车辆通行许可,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篷布密闭措施,严禁超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盯守检查,凡是车厢密闭不严、冲洗不净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施工现场,确保驶出车辆不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

(六)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散装物料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处于土方开挖阶段施工的建筑工地,应制定合理的土方开挖方案,分区域进行开挖,非开挖区域应当采用密目防尘网或彩条布等材料覆盖。施工现场裸土的覆盖以透过覆盖材料看不到土方为标准。

(七)房屋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预拌砂浆筒库下部出料口及搅拌设备应采取封闭措施,搅拌作业场地四周应设置挡水坎,防止泥浆外溢。施工现场物料应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

(八)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垃圾清理时,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楼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各类废弃物,严禁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物料的尘埃。

(九)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十)房屋建筑及具备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测仪,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施工单位要保证视频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测仪的正常使用。处于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规模以上在建工程,8月15日前必须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测仪的安装。

(十一)房屋建筑应沿场内主干道(市政工程沿施工围挡)连续设置喷淋降尘装置,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载式喷雾式降尘器及洒水车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在建工程项目必须于8月15日前设置、配备到位。鼓励施工现场在脚手架、塔吊等部位安装喷淋降尘装置。逐步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实现环境监测仪与喷淋系统联动,实现自动喷淋降尘。

(十二)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各区域保洁工作,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持场内道路整洁湿润,并做好出入口门前“三包”,确保建筑工地大门左、右两侧各50米范围内道路干净整洁。

(十三)施工现场土方开挖、石材切割、市政道路铣刨、切割等作业必须配备喷雾式降尘器喷雾降尘,采取湿法作业。

(十四)城区市政工程含灰量10%及以上灰土、二灰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应按规定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应洒水降尘。

(十五)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在规定区域范围内,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移动机械所使用的燃油必须达国Ⅱ及以上标准,严禁使用渣油、重油等伪劣油品。

(十六)遇有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应急响应措施。

四、落实工作责任

(一)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各地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属地管控责任,建立动态建筑工地管控清单,明确监管单位及责任人。要统筹建设(建筑)系统建管、质监、安监、监察部门力量,成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确保施工扬尘防治不留真空、不留盲区,全覆盖、全过程。在重要节日、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增加检查频次。各地要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视频监控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扬尘污染问题。

(二)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地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处罚力度,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经济处罚、信用扣分、媒体曝光、一票否决等措施,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凡被省、市“263”、大气办通报、曝光的建筑工地,经查实后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努力提升施工扬尘治理实效。

(三)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地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将月度总结及检查情况(巡查项目个次,责令整改个次,行政处罚个次及处罚金额,信用扣分清单等)于当月30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前报送市建设局安监站。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第三篇:块扬尘管控

扬尘管控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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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工作计划:……………………………………………………………3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3

四、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4

五、扬尘污染的控制:................................................................................4

六、扬尘防治检查制度:............................................................................7

一、工程概况 1.1.1、工程概述

安置小区土方工程B区位于长江路以东。共29栋住宅及配套商业、幼儿园、独立地下车库组成,29栋主楼和地下车库±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4m,C1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3m,C11±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3.3m,D1±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3.75m。本工程建筑面积566602㎡,其中地上409206㎡,地下157396㎡。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1.1.2、结构形式

本工程住宅及配套商业,为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B1~B13、B15、B16、B17、B20号楼为22-32层高层住宅,均为一类高层,耐火等级为一级;B14、B18、B19、B21~29号楼为18层住宅,耐火等级为二级; 地下室主要为附属用房及设备用房等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其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框架、剪力墙抗震等级本标段均为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地下室主楼部位及框架梁柱、剪力墙C35;外墙、主楼以外的底板等C30;18层主楼11.57m以下为C35、其它楼层及板结构为C30;二次结构C25;填充墙地下室采用A5.0级砂加气块,Mb10砌筑砂浆砌筑;±0.00以上外墙、楼电梯间隔墙采用A3.5级砂加气块,Mb5砌筑砂浆砌筑,其它部位隔墙采用轻集料隔墙条板(容重小于8KN/m3)。1.1.3、建筑规模

建筑层数及总高:B1、B5、B6、B9、B10为28层,建筑高度81.5m,B2、B3、B4、B7、B8为32层,建筑高度93.1m,B14、B18、B19、B21~29号楼为18层建筑高度52.5m;B11、B13、B15、B17、B20号楼为24层,建筑高度69.9m,B12、B16号楼为30层,建筑高度87.3m;地下车库一层;主楼地下室为二层,C10,地上3层,建筑高度14.45;C11地上2层,建筑高度10.25米,D1,地上3层,建筑高度12.6米。

二、工作计划 :

2.1、成立由项目经理张静任组长,有关成员参加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专项活动。

2.2、认真分析管理现状,查找问题,细化对策,制定专项措施

2.3、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全体动员、全数覆盖、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要结合日常巡查和季度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的相关要求,检查、整改情况,对施工扬尘防治不利的进行处罚。

三、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

3.1、基坑土方开挖阶段加强与当地市容环保部门的沟通,尽量满足当地市容环保部门的保洁要求。

3.2、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围挡,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硬化,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

3.3、强化施工过程防尘降尘管理。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存放于库房或密闭容器,土方和装修作业时采取淋水、喷雾降尘措施,房屋建筑工程裸土应采取覆盖或绿化处置。

3.4、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密闭串桶或容器转运楼层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密闭清运出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5、完善工程扬尘防治手段,工程根据现场条件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围挡、警示标志,临近主要道路的一侧设置双层密目网,定时洒水喷雾降尘,定时清理排水系统,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

3.6、完善拆除工程防治手段。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5级以上风力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拆除作业。

3.7、本工程施工现场全部设立连续固定的合格围挡(围墙),警示标志,围挡(围墙)定期清洗维护;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全部硬化;按照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确保100%使用;裸土固化或绿化处置合格率达90%以上。

3.8、严格监督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对未达到扬尘防治标准的工区一律停工整改。

3.9、建立完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保证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 3

控措施。

3.10、推进绿色施工。要不断提高施工组织科学性和施工工艺的精细化水平,遏制野蛮施工、粗放施工。积极推广使用自动化、机械化的高效降尘设备设施,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文明程度,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四、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4.1、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结合本工程易造成的扬尘污染源,施工单位特制定本扬尘治理实施措施,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4.1.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4.1.2、副组长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集团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1.3、项目经理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句容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或者绿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台设置、洒水降尘、四项工作,且必须100%达标;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1.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4.1.5、责任工长: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机械挖土进行管理检查。4.1.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4.1.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五、扬尘污染的控制:

5.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主要在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土方外运、道路保洁、物料运输、物料堆放、水泥、预拌砂浆储存罐的进料、出料、房屋建设过程中的清理、土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等。

5.2、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治工作具体落实到位,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5.2.1、施工区域的围栏封闭

根据施工现场有限范围按项目部统一安排,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彩绘围栏,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5.2.2、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

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5.2.3、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期间工地安排保洁人员6名,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保洁,机械清理道路2~3 次,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区域应扩大到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以及运输道路至弃土堆放场地。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5.2.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须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须安排人员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5.2.5、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5.2.5.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 5

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5.2.5.2、施工用的水泥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5.2.53、其它易飞扬物料(如保温材料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5.2.6、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脚手架顶部设置喷雾装置,以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用2000 目/10cm 2 的密目网进行围挡封闭,并设专人检查、维护,严禁擅自拆开。在使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定期对沾上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3 ~6月一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拆除前,应先行清除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5.2.7、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砂浆拌制时严格按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5.2.8、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5.2.9、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 ~2 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 6

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5.2.10、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3 ~6天清理一次。5.2.11、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并采用湿作业法进行切割,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5.2.12、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5.2.13、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14、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位,并建立奖罚措施。

六、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6.1、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落实问题的解决。

6.2、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第四篇: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汇报

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汇报精选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以局领导带队的两个巡查小组,以纪检组为主的督导检查小组,迅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制度,制定了本部门的检查项目和工作方案。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了全覆盖的拉网式检查,分析了我区需要重点巡查的区域。对市上管理的项目跟市上进行了相关的对接,对在建项目的环保整改已经基本全部完成。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同时我区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对违规工程、违规企业和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的整治和处理。针对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开展的日常巡查,共出动100余人次,检查区所有的工地,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85余份,限期整改项目36个,转发了各级相关环保文件,组织召开所有在建项目的环保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站工作方案。

1、完善制度,措施到位。我局及时制定了在建项目的要求和相关的检查项目,发出《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了《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施工现场管理作了具体要求,如设置美观整洁的硬质围挡,装卸物料时采取喷水、遮挡等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施,裸露地面,采取硬化、临时绿化、防尘网覆盖等“六必须六不准”防扬尘处理措施和管理办法。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建立了质安站巡查督办、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的“四位一体”的文明施工综合整治目标体系,质安站与各工地签订了创卫目标责任书和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职责。重点对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场地平整施工等阶段进行严控,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规范标准,全面做好各项防扬尘措施。一是做好裸土覆盖,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时用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二是场区道路及时硬化,保证畅通、坚实、排水畅通无积水;三是做好洒水降尘,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装卸、运输过程中,及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尽力缩短起尘操作时间。现在城区建筑工地全部采取了防尘降尘措施,极大改善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与人居环境。

3、强化现场管理,推进文明施工。规范各工地的现场围挡、出入口硬化、裸露土覆盖、保洁措施等扬尘防治的硬措施。针对施工现场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临建设施等按照标准的要求实施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开工建设,不得通过各阶段的安全评估与质量备案,整改完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评估与备案。同时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责任主体对文明施工的意识还不强。主要表现为思想不够重视、投入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落实,如施工现场料堆遮挡不够完整、严密,不洒水湿润,造成容易起尘的物料产生扬尘;不能及时清理和覆盖建筑垃圾,渣土等;出入工地的机动车不能及时冲洗等,均易产生建筑扬尘。

2、部分工地规范管理与现场条件的矛盾尚待破解。一些在干道上实施的工程,工程本身流动性大,有效施工时间短,白天保交通、夜间施工管制,又受到施工场地的限制等影响,给施工组织带来挑战,难以全封闭施工,现场管理矛盾重重。

三、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安全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是惩防并举,规范文明施工行为。对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文明施工情况较差的工程项目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暂停施工企业招投标、项目经理记分、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处理手段,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是推广新工艺、新措施,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在完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同事,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定期召开文明施工新工艺推进观摩会,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和新工艺,使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第五篇:XX街道扬尘管控实施方案

XX街道扬尘管控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街道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实施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建立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高效有序、严格执法、合力推进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街道环境生态型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商混企业、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得到严格落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街道环境空气中PM10、PM2.5浓度,进一步改善我街道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1、把好建筑管理关。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它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2、把好道路施工关。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1、把好车辆准入关。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把好道路保洁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施比重,增加镇区、园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园区商混企业扬尘污染严重区域;二是园区出入口及周边积泥污染严重道路;三是商混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3、把好垃圾清运关。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严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积极推进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下水管网开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作职责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部门职责,此项工作由常务副主任XX同志总负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建设工地及洗砂碎石管理由XX负责,会同有关人员加强对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做好对违规生产经营砂石材料企业查处、关停取缔;

(二)道路管控组,由XX会同相关人员负责,重点做好路上车辆管理,对冲洗不干净、扬尘严重、抛洒滴漏等要严格管控;

(三)企业管理组,由XX负责,重点做好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对企业环保设备开启、车辆冲洗、料场覆盖、厂区及厂门口洒水降尘进行督查,对冲洗不干净的车辆一律不得出厂;

(四)道路清扫组,由XX负责,要做好园区道路路面清理,扫地机清扫和常态化洒水降尘,每天上下午分别不少于2次,园区洒水车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五)车辆定点停放组,由XX负责,对运送物料的车辆原则上除直接进场卸载外,一律停放在XX路和XX路南侧,任何车辆不得在园区任何路段停放等候。

五、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到扬尘管控工作,认真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到街道调研和在污染防治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二是措施落实要到位。扬尘管控工作要包片包路包事到人,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做好人员调配,合理安排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四是督查落实要到位。街道纪工委、督查办加大过程性监督,夯实督查问责责任。五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思考,完善园区扬尘管控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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