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报



第一篇:处罚通报

处罚通报

1.油漆车间内销班长年玉生,在生产管理时对员工情绪过激,管理方法不当,造成极坏影响,鉴于其及时认识到自己错误,给员工道歉,给予其300元罚款处理,并在此提醒油漆车间所有管理者,如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定严加处理。2.油漆室马春亮在UV/BGI部件时,工作懒散不服从班长管理,特给予其50元罚款处理。

2012.12.21

第二篇:处罚通报

处罚通报

公司各厂、部、室:

2013年3月22日下午16:15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室和总经理办公室对劳动纪律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通勤车提前发车,员工提前下班,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现予通报并处罚如下:

一、下列提前下班员工给予警告处分,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

姜茂、张建华、乔全斌、杨江龙、杨丽云、刘美丽、侯玉英、李红艳、李豫英、张婷、赵青云、陈峰、杨德元、刘二东、郭权国、刘永胜、郭海廷、郝建华、范润亮、韩军山、左二有、郭俊俊、段俊寿、刘伟、胡改梅、樊秀琴、马少伟、张润丽、刘尚礼、孙四佛、张鹏刚、杨俊春、张宽忠、王世尧、高兴红、侯玉军

二、对通勤车承包人员给予1000元罚款,由计财部从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

要求通勤严格按照发车时间规定发车,如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五分钟发车,对通勤车承包人员及车内乘坐人员一并处罚,发现一次50元/人。

在公司特殊时期,各厂、部、室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全公司员工应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特此通报

山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4日

第三篇:处罚通报

处罚通报

【2015/03罚第(2)号】

签发人:

2015年3月13日公司成品库风管保护工程施工中,施工方在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和指导的情况下,进行野蛮施工,未对产品进行安全防护,施工人员踩踏货架,施工工具放在产品上面,给公司产品卫生安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同时也暴露出我公司施工管理工作和库房产品管理工作存在很大漏洞,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1、对施工方(廊坊富尔达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给予500元经济处罚,有公司财务从工程款中扣除,并针对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整改;

2、对责任人仓储部经理高友军给与通报批评,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

3、对工程部经理杜小明、质检部经理李玉娟给与通报批评,并各给予100元经济处罚;要求其施工现场及现场品控加强指导管理。

4、责令质检部、仓储部对污染产品及时进行妥善检查处理,避免造成损失;

以上事件公司所有部门务必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要求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隔离和遮盖,避免施工扬尘影响产品卫生,做好文明施工,签订安全协议,工程部一定要对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用电、严禁吸烟等安全告知,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作,按公司要求落实施工工作。

北京西餐食品有限公司

2015-03-13

主报:沈总

抄报:生产部、质检部、工程部、营运部、财务部、仓储部、销售部、外阜销售部、研发部、办公室

第四篇:处罚通报

关于何伟、杨智国同志失职行为的通报

兹有工程部员工何伟在工程部第46次周计划中所反映的我司在建项目,B加基地钢结构工程施工进度与实际施工进度严重不符,此种行为在公司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该同志未如实向公司上报实际施工情况属于诚信度缺失的失职行为。

另有工程部员工杨智国,近段时间工作积极性不高,对领导交办的事情拖沓。北汽银翔项目业主10月20日前就在催促我司尽快交付竣工图,公司工程分管领导田总也多次催促杨智国尽快完成,但直至11月12日才将竣工图基本完成,远远超出了甲方要求交图的时间,给我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严肃员工工作态度和部门管理纪律,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工程部部门研究决定,现对何伟和杨智国同志的违规行为在工程部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处罚人民币100元。希望部门全体人员以此为戒!

特此通报!

工程部 2012年11月13日

第五篇:处罚通报

处罚通报 东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处罚通报

2011年8月19日下午18时30分,公司安全科召开8.18事故,驾驶员、售票员、责任人安全警示紧急通报学习会,公司个别驾驶人员在接到会议通知后无视公司制度,拒到公司参加安全学习会议。在当前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的时刻,这种无视安全的行为严重违犯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

现就违规人员做如下处理:

一 渝BL0115驾驶员: 谢帮格售票员: 翁明智

该车驾售人员违犯公司处罚条例第四款第11条之规定:驾驶员售票员无视安全,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会议的缺席一次每人处罚100元罚款.(该车驾驶员无视安全,在接到公司召开紧急会议的通知时已明确告知本人歇车驾售人员不准发车,所有车辆停运,驾售人员必须到公司参加会议时,该车驾驶员无视纪律仍然私自发车无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二 渝BL9839 驾驶员:明鹏 :他人代开通报警告一次,罚款50元

三 渝BL8532 售票员: 骆诗群 :缺席请假通报警告一次,罚款20元

四 以下7人因初犯特通报警告免予处罚.(1)渝BL6882 驾驶员、售票员,迟到18分钟 警告一次

(2)渝BL0118 驾驶员、售票员,迟到16分钟 警告一次

(3)渝BL0111 驾驶员、售票员,迟到15分钟 警告一次

(4)渝BL8532 驾驶员: 赵纯贵早退半小时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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