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诚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诚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诚信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果树旅游区决策部署,加快建立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我公司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际,成立了以姜伟总经理为组长,雷莹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我公司诚信建设提供了基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南。结合实际,制定诚信标准,建立诚信档案,通过一系列的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使我公司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大力推进了我公司员工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召开诚信体系活动动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诚信标准,建立诚信档案,构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提出对不良行为记录主体的惩戒办法。
(二)加强部门沟通。破除部门之间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有效推进诚信建设的体制机制,为诚信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制约诚信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对失信惩戒力度不够。诚信信息的覆盖面和采集来源单一,失信惩戒约束机制单一,失信成本低,惩戒力度不够,导致诚信建设工作推进力度有限。
(二)部门协同不够。部门协同不够造成在推进诚信建设工作中形成诸多障碍,单靠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是无法将这项重要工作圆满完成的,无法有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严重制约诚信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加快诚信建设的建议
(一)继续加大对失信的惩戒力度。使失信者由于失信所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其失信所带来的收益,使其不敢失信,不想失信,为诚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部门沟通。破除部门之间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有效推进诚信建设的体制机制,为诚信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社会信用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信用缺失问题的认识,增强信用意识,形成人人学习诚信、人人遵守诚信的良好氛围,找准诚信建设着立点,进而更快更好的推进诚信建设工作。
第二篇:医务卫生单位诚信建设工作报告
医院在省卫生厅的直接指导下,解放思想,脚踏实地,提炼内功,外树品牌,围绕展开医疗卫生行业诚信建设,扎扎实实地进行了一系列工作,获取了物质、精神文明双赢。作为精神卫生专科医务机构,我院医护工作具有明显的高风险性。面临种种困难危险,多年来全院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病患为中心,以品质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大力展开卫生诚信服务活动,精心治疗和护理精神病人,使他们及早摆脱疾病困扰提高生活质量尽早的回归社会。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现把展开诚信建设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大力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开展诚信医疗服务是贯彻落实 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我院领导班子清醒地认识到做好诚信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诚信建设摆在医院自身内涵建设的重要位置上,以更广阔的视野来正确看待当前诚信建设的现状和问题,积极探讨新形势下加强诚信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对策。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院长卢传华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所有涉及对外服务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院各项诚信建设工作制度的制定修改、监督实施、目标考核等工作。同时,我们不断建立健全了监督、考评、奖惩等制度建设。把诚信建设与医务人员个人利益、科室利益和有关领导政绩挂钩,实行动态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科主任负责具体管理、监督本科室的执行情况,定期写出自查报告,如实反映科室内先进事迹和存在问题。形成了领导小组抓全院,科主任抓科室的双层管理、监督模式,呈现良性循环局面。
二、学习、教育、宣传三结合,为诚信建设工作提供思想保证按照建设“诚信 ”的要求,工作中坚持教育先行的原则。结合对党的 大及 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加大对职工开展卫生诚信服务活动的学习、教育和引导工作,努力为医院的诚信建设夯实思想基础。我们把加强诚信建设作为医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融入医院经常性工作中,保证这项工作的惯性运行。通过采取开辟宣传专栏、黑板报、以及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刑法修正案
(六)》、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省卫生厅《 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为了加强我院的诚信建设,提高社会的信任感,约束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我院针对当前群众所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向社会郑重做出服务承诺,端正医疗思想和医疗作风,坚决遏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等问题,更好地为患者服务。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活动的开展,引导医务人员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校正价值取向,洁净内环境,牢固树立起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信念,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领导机关满意、单位满意、职工满意。
三、以诚信促发展,医院各项工作成绩斐然多年来,我院从强抓自身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和用药、医患沟通与服务态度以及医德医风建设等诚信建设方面入手,有力地推动了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执业。我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采取办宣传栏、轮流培训、考试答卷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理论学习,并学以致用,为我院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按照卫生厅核准的执业范围,充分发挥我院在全省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中的龙头地位和中心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精神卫生服务。严格执行关系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如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护理工作制度、会诊制度、医嘱制度、查对制度、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值班、交接班制度等。重新修订完成了医院用药目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坚持持证上岗,确保了规范执业、依法执业。
(二)改进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努力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在日常诊疗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体现以病人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节,推行全过程服务模式,让病人得到高质量温馨周到的服务。一是坚持为住院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的做法,自门诊开始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住院手续,优化了服务流程,方便了病人住院;二是根据不同时段的门诊量,实行了弹性排班制度,在门诊量较大时,为减少病人排队时间,随时增加值班医师,基本克服了病人就医“三长一短”现象;三是科学配备门诊导医人员,并根据门诊病人流量调整导医的班次,保证了病人在就医过程中遇事有人问,事事有人管;四是制作挂号、交费、取药、就诊、检查等科室平面指示图,在醒目位置悬挂,标示简单明了;五是为便于病人选医生,进一步完善了“当日值班专家一览表”,并用电子屏幕滚动显示专家简介及其专业特长;六是加大了对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环境的投资力度,优化了就医环境,使患者和家属处处感受到人性化服务的温暖。
(三)规范服务,严谨施治,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我院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有效。
一是强化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根据卫生厅要求,在医护人员中积极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利用各种场合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教育,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的考核,不断强化和督促岗位培训。
二是以病案质量的持续改进为目标,不断规范病历和处方的书写格式,注重病案环节质量控制和上架前的终末质量控制,实行病历检查结果信息反馈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医护队伍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了医疗安全性。针对我院危重病人常见的各种紧急情况,在广大医护人员中开展了危重病人急救与预防的专题讨论,同时增加和更新了病房的抢救设备。
四是进一步发挥三级质控网的作用,质控措施明显加强。我们始终坚持护理工作全程控制、多方制约、重点监控的管理方法,严把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量化护理质量标准和评估体系,细化检查项目,增加可操作性,加大了环节质量的控制。在抓好三级管理的基础上,坚持护理部查房制度、护士长夜班制度以及质量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放临床问题。积极推行“五不可”操作规范,做到各项护理操作审慎无误。建立了差错事故和医护纠纷登记制度,作为年终考核、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是实施门诊及住院检查项目的有效连贯。明确规定凡是在门诊已经做过的临床检验、心电图、b超、-线透视等各种检查的住院患者,其相应的检查报告单可以收入住院病历。六是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之间辅助检查相互认可制度。对省内二级综合医院及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上述临床检查结果,凡拍摄部位正确、影片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且病人病情稳定未出现异常变化,在病人未有特殊要求或医生未发现可疑之处、不影响病人正常诊断治疗的情况下,我院均对其予以认可,以避免重复检查。对需要重复检查的病人,均是在向病人说明情况并事先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完成复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病历,作为诊疗活动的依据。此举的推行,显着降低了病人的住院费用,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四)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全院上下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推行“一满意,四规范”服务,除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度外,还建立了医患沟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由医护人员和病人及家属共同参与的座谈会和联欢会,为病人和家属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向病人发放公开信,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医患沟通途径,经常征求病人、家属及社会各界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进一步完善了患者投诉处理制度,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及时处理病人及家属投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不仅加强了医患之间的感情交流,而且充分尊重了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建立起了良好的医患关系。调查结果显示,门诊和住院病人对我院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达96.4%。已实现连续多年无赔偿性医疗纠纷发生。在医疗项目收费方面,我定期开展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自查工作。坚决杜绝了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收费、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变相提高药品价格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结合“廉洁行医树新风”活动,紧紧围绕提高服务质量和对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查处,使我中心不仅优化了医疗环境、规范了诊疗秩序,同时树立了良好形象。总之,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诚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补充这几年获得的荣誉)。成绩和荣誉已成为过去,今后,我院将把增强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作为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目标,积极搞好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以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低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诚信建设
会计法律制度缺陷与会计诚信建设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的重要体现。重塑会计诚信,规范会计行为不仅要靠法律制度作保证,还要靠会计职业道德来实现。会计法律制度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规的重要补充,它在制度无法弥补缺陷时起到修正作用,它是会计法治的人文基础;会计法律规范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制度保障作用,是维护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手段。可见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具有互补性,我们不能完全依赖会计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而排斥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化功能。本本本本本会计法制与会计信誉同样具有互补性,会计法制越健全,不讲信誉的成本就越大,人们就越讲信誉。经济伦理学认为,经济交往必须由一种道德框架作为基础,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道德框架就是诚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它一旦缺失成为会计领域的稀缺资源,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公允性将无从谈起,并给
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为此,当前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已迫在眉睫。
会计制度缺陷需要会计诚信机制来补充,会计行为的经济性和社会性决定了会计行为本身就需要会计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会计制度是维护会计秩序乃至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但法律制度并不是合同得以执行的唯一制度安排,即使是会计准则制度最发达的国家,会计制度的不完备性也是通常存在的。会计制度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的首要条件是制度的完备性,但现实中因会计制度制定者的“有限理性”和会计环境的未来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制定完备的会计制度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将导致:(1)对任何人而言,信息是不完备的;本本2)在信息的个体分布上,会计信息是不对称的,有人拥有别人不知道的信息;(3)人是有限理性的;同时,人又是经济人,总在追求特定约束条件下的自身效应最大化。由于人是有限理性经济人,同时信息又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追求自身效应最大化动机会使人有机会、也有积极性在交易中使用不正当手段来谋取自身利益,其结果就是不诚实、不守信用。而会计制度的不完备性主要表现为制度疏漏、制度笼统、制度偏离现实、政策不确定等方面。
二、会计制度缺陷的表现
1.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委托人缺位。会计诚信原则的产生,源于社会经济生活中无处、无时不存在的契约关系。现代会计制度恰恰充当了消除委托方信息劣势的角色,完整的会计信息有效地满足了委托方试图监管代理方的基本需要会计诚信原则正是基于此才成为会计生命的。当委托方现实地存在并对会计产生足够影响时,会计诚信原则的体现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委托人变得远离企业时,会计诚信就失去了动力和压力,会计造假行为就开
始出现并愈演愈烈、泛滥成灾。
2.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制度真空。对于虚假会计信息,人们在认识上有偏差。对于会计人员或审计人员来讲,只要在会计记录过程中没有违反制度,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违反审计准则,就认为不是虚假。但是会计报告使用者,或有关管理当局不是看过程,而是看会计本身反映的信息和结果是否一致。所以对真账与假账本身的认识,差异是较大。因此,当会计制度建设落后于现实经济发展时,旧会计制度就不能恰当反映客观经济过程,当我们在摒弃旧制度建立新
制度的过程中,新旧会计制度交替就留下了会计造假的制度真空。
3.会计制度缺陷导致会计诚信缺失是一种表面现象,其本质是造假者的不法利益驱动。目前会计造假被查处概率较低,即使被发现,所付代价也是很有限的,造假成本与造假收益严重不对称,无疑助长了会计造假。一切造假都是从践踏道德开始的,从造假动机的形成到造假过程的实施无不起始于道德的背离。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应有赖以运行的游戏规则,但仅仅有法规制度约束是不够的,当巨大的经济利
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诚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倾向道德规范。为了从根本上治理假账,必须将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并重,加强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使会计诚信内化为
人们的内在信念和内在品质,以治本治心。
三、西方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及其特征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在长期会计工作中自然积累形成的,它可以通过思想教育、社会舆论、会计职业习惯、会计榜样感化等手段,使会计人员从内心形成职业道德情感、信念、理想和是非善恶标准,自觉以一定会计职业道德原则来规范约束自身行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会计人员工作理念、职业意识、业务行为作了全面规定,弥补了法律规范的空缺,其建立与完善
将从伦理道德导向上遏制会计造假动机,对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将起到积极影响。
基于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会计学界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会计职业道德理论的研究。由于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经济结构、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从而对不同国家会计职业产生了不同影响,各国会计职业道德也体现了本国的特点。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1980 制定的《国际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提出了会计专业机构道德准则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正直、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业务能力、道德自律整理提供1983 年,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将管理会计师的道德行为准则概括为能力、保密性、正直性和客观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政府会计师协会(AGA)、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管理会计师协会(IMA)及认证欺诈检察员国际协会(NACFE)都规定了职业道德准则。虽然五个职业团体的道德准则的组成部分不尽相同,但其中的含义有相当部分是一致的,基本特征都包括正直、客观、独立、遵从、保密、披露的相关性、职业胜任能力、对他人的责任感和没有不名誉行为。英国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是真实公允、客观公正、职业能力和保密性。法国会计职业道德强调遵规守法、诚实正直、真实公允、社会责任感。德国会计职业道德则
强调规避风险、高度稳健、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尽管各国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社会经济制度各异,但其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却有许多共同点,如诚实正直、客观公正、有责任感等,只是不同国家中其实施和管理方式因国而异。这些内容体现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对会计职业的共性要求,无疑为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提供了借鉴。
四、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框架结构的设想
1.制定一套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即建立一套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民间中介机构来制定、颁布与监督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实施机制,实现会计行业自律。该准则的基本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时所采用的一般原则、业务能力和职业责任等。会计人
员在会计实践中应自觉遵守准则。
(1)一般原则,包括真实性、公正性、忠诚性和正义感。真实性,即要求会计人员如实记录、反映经济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公正性,要求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事项时遵守公正的道德标准,不偏不倚地对待利益各方;忠诚性,作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中介的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对管理当局忠诚,完成管理当局所委托的责任,本本本本本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同时要对外部委托人忠诚,客观反映管理当局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其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正义感,会计人员应以企业根本利益为重,对管理当局的自身利益故意操纵利润,甚至违 规行为,不能视而不见,更不可参与作假牟利,应有正义感,不畏强 本权,勇于披露真实会计信息。
(2)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搞好服务、熟悉法规和职业判断力。加入WTO 后我国会计理论与国际接轨且国际交往不断加强,会计行使职业判断的空间日益增大,要求会计人员运用其知
识按基本会计原则做恰当的职业判断,以客观公正态度提供有关各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3)职业责任,包括保守秘密与开拓创新。会计人员应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会计信息。会计人员要始终保持知识储
备的新鲜度,不断改进其工作思路和方法。
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修养、评价与监督
(1)广泛深入开展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当前要按朱 基总理“不做假账”指示精神,广泛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将诚信作为行为准则,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同时,要在会计后续教育、资格考试和大学会计教育等环节增加会计职业道德和专
业技能教育内容,从而提高全体会计人员道德水准。
(2)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这是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补充。
(3)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与监督机制。会计职业道德评价要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为准绳,对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进行理性地善恶褒贬,以增强其责任感,其评价方法有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在实施评价时,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采用社会舆论、量化考核、榜样示范等客观评价方法和内心信念的主体评价方法相结合,以此扬善抑恶,形成诚信为本的社会风尚。同时,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监督,准确判断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所处的阶段,及时发现会计职业道德状况的新问题和新动向,以大量事实进行主体评价和客体评价,不断校正失范职业行为,达到动机和效果的高度统一。当前要建立可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信用评级制度,通过严格执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等手段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开展。本本本本本中注协在2002 年6 月25 日发布了《行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将职业道德准则细化和可评价化,对CPA 如何保持执业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杜绝不规范收费与佣金行为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引导并推动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因地制宜地开展行业诚信建设。随后,百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名发表了《诚信宣言》八项倡议。种种迹象表明,国内会计诚信建设
步伐已开始启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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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学俊.金融体系与经济增长: 来自中国的实证检验[J ].金融研究, 2006 ,(3)本
第四篇:诚信建设
创建诚信医院工作方案
按照《卫生计生系统诚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院委会决定在全院开展以“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诚信做人,诚信做事”为目标的诚信医院创建活动,以进一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动全院医德医风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医院社会满意度,为人民健康提供保障,为加强我院诚信医院的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医院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的公益性机构,诚信是医院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和重大的社会责任。所以必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以诚信作为立院之本,以诚信为荣,以损害病人的利益为耻,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为病人提供优质、价廉、高效的医疗服务。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同时开展争创“廉洁诚信科室”、“廉洁诚信医生”、“廉洁诚信护士”等活动,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以廉洁诚信取信于患者和广大人民群众。
二、基本标准
(一)诚信服务,合理治疗检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廉洁诚信服务,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理、合理用药,杜绝过度医疗现象,杜绝夸大病情、诱导医疗等医疗欺诈行为。不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诱使病人就医、招揽病人。
(二)打击商业贿赂,拒绝收受“红包”。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在医疗设备、耗材、卫生材料、基建、物资采购等方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在医院内部建立完善和执行“阳光用药”制度。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权(职业)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回扣,为医药产品销售方牟取利益。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便利,索取、收取病人或家属“红包”。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严把医疗质量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以及其他卫生材料。
(三)依法依规执业,杜绝无证行医。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诊疗科目设置科室,医院执业范围和服务项目;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或违规经营等行为。不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执业。医生、护士、医技、药技等从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执业,不得跨类别、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实习人员和见习人员不得单独开展诊疗、护理活动,参加临床工作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四)规范质量管理,完善诊疗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核心制度,实施重点环节、重点科室的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篡改病历行为;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方案;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对病人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等。不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定期检查、监督机制,落实整改措施,保障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公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医院及科室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不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定收费项目、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收费等,按规定出具费用清单和电子票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完善价格公示制度、查询制度、费用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管理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在注重经营和成本核算的同时,努力降低病人医疗费用。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依病情收治病人,不发生套取、骗保、挂床收费、降低门槛收治病人的行为,禁止诱导过度依赖服务需求的行为。
(六)尊重患者权益,促进医患和谐。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建立并完善畅通的医患沟通渠道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患者的意见和投诉。依法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和选择权。开展诚信医疗服务,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诚恳接受患者和社会对医院医疗服务的评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制度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纪律法制学习和教育,加强医院廉洁诚信文化建设。
(二)建立和完善廉洁诚信承诺制度。推行医院或科室与患者签订不收“红包”、不送“红包”协议;医务人员与医院签订廉洁承诺书,承诺不收取患者及家属红包、不收取医药回扣及其它物质利益;医院向患者公开廉洁诚信服务承诺;医院领导班子作出遵守廉洁诚信制度的承诺,为从业人员提供廉洁诚信行医的良好环境。
(三)建立和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快医疗机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排查风险点。一是加强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以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人事权、财务权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医院领导干部和科室等管理行为的监控。二是加强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防控,以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行为为重点,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三是落实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促进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
(四)建立和完善医院“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阳光院务”制度。建立和完善对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采购、使用、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用药监控,防止不合理用药。主动、充分公开医院党务信息、服务信息、事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完善和落实财务管理及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医院财务收支依法依规管理,医院及其科室不得设立“小金库”。医院不向科室下达经济“创收”指标,科室不向医务人员下达经济“创收”任务,医务人员薪酬收入不与创收额度直接挂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六)完善和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医德考评与日常监管、科室日常考核及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相结合,细化工作指标和考评标准,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评奖直接挂钩。探索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廉洁诚信电子档案”。
(七)建立供应企业廉洁诚信承诺制度。开展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建立诚信准入、诚信承诺、诚信评估调查制度,医院与供应商签订廉洁协议,明确禁止商业贿赂等法律责任。建立和落实暗访排查制度、企业不良记录制度,提高行贿风险,遏制开药方收回扣、拿“红包”现象。及时公布和上报不良企业信息,依规定停止采购违规企业的产品。
(八)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制度和医德医风问题投诉查处机制。所有公立医院要建立患者就诊后满意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价意见,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纠正。要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排查问题,确保群众反映的医德医风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建设医疗卫生行业自律体系。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各单位的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事关医院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广泛调研征求意见,按规定程序会上讨论通过;重大事项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执行。要建立人员轮岗制度,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定期轮岗。
四、工作措施
(一)工作部署。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将创建“诚信医院”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医院,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全体工作人员。
(二)查摆问题。由各单位根据创建“诚信医院”的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廉洁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提出创建“诚信医院”的工作重点。对存在问题,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整改的工作,要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责任科室,制定和落实有效措施,限期纠正和完成。
(三)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成为廉洁诚信的表率,起到模范引领和带头作用。根据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教育引导医务人员争当“廉洁诚信医务人员”,在医院树立廉洁诚信的良好风尚和文化氛围。
(四)督导检查。创建“诚信医院”既是当前的工作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按照重点建设、定期检查、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要求,把落实制度、督导检查作为创建“诚信医院”的主题环节。要结合实际,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诚信医院”的工作,将创建“诚信医院”工作纳入到卫生目标工作的规划中,单位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抓,纪检监察协助抓。创建“诚信医院”工作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相结合,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创建活动,将我市公立医院的医德医风建设提升一个新台阶。
第五篇:诚信建设
诚信建设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
当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世界地位稳步提升,缺少的已经不是GDP的增长,而是社会诚信建设。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道德建设的根本也是一种非常宝贵的素质。古语有“一诺千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之说。但在现今一味追求经济建设,个人都已经济上的收获论成败的当今,诚信的影子却很难看到。丧失诚信的结果就是新闻天天播的内容,不是制假贩假,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缺失诚信感,成为了人人避之的“独行者”。以个人再到整个社会,当前,诚信已成为牵动社会的中枢神经。由诚信缺失而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不仅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的生命健康,而且瓦解社会的信任心理,冲击社会基本的道德信念,扰乱人的心灵秩序。因而,有效遏制社会诚信危机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心声。但在社会诚信建设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不要窄化社会诚信
目前,对于诚信与信用,存在概念使用的含混现象。尽管二者具有密切的关联性,但不能混用,尤其不能把诚信直接等同于信用。诚信与信用至少有三方面的区别:在概念的外延上,虽然诚信与信用都是指承诺与践约的伦理关系、规范要求、行为品德,但诚信泛指所有社会生活领域中由承诺
形成的伦理关系,既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学术研究、公共生活等领域中与承诺和践约相关的一切伦理关系,同时也包括人们对社会理性凝结出的制度的遵守而形成的特定伦理关系。信用主要是指经济活动领域中,出于对承诺的信任而以一定的利益让渡和偿还为条件而形成的经济伦理关系。在强调的侧重点上,诚信不仅看重人们对承诺、合同遵守和践履的结果,而且也强调对诚信道德规则本身的认同和自觉服膺,具有德性伦理的特质。信用更看重行为结果的合规则性,即是否实际履行了承诺或合同,而不追问人们履约动机是出于道德责任还是出于免除惩罚的利益考虑,具有功利主义的后果论特征。从文化传统来看,诚信延续了中国传统道德德目,强调诚是信的道德基础,行为主体具有“诚”的内在品质和信念,才会有“信”的价值取向和外在行为方式,即诚于内,信于外。信用更具西方德目的传统,偏重守约行为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更注重外在制度的规约与惩罚。显然,把诚信等同于信用,是对诚信的窄化,不利于我国的社会诚信建设。首先,经济领域的信用主体,不单具有经济人的特征,而且也具有社会人的道德属性。事实上,人的基本道德素质是经济信用维护的根本,因此,不能光强调信用法律和管理而忽视社会诚信的建设。其次,缺乏“诚”的内在品德支撑的“信”,即单纯强调守约行为结果的信用,易于导致个人功利的价值相对主义,表现为对己有利的契约
就遵守,对己无利或失约的利益远高于惩罚的风险,就会践踏信用规则而发生欺诈、投机、违约等悖德行为。再者,民族文化的主体归属性以及民族道德文化的相对独立性,预制了我国社会诚信建设必须要立足我国国情,尊重民族优秀道德文化传统。中国传统诚信道德文化,强调“内诚于心”、“外信于人”,注重发挥社会个体良心、信念等内在机制的约束性,因此,我国的社会诚信建设,绝不只是社会信用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不能单纯移植西方社会信用制度
目前,虽然政府和学界都在研究我国社会诚信建设问题,但总体来看,基本处于探索阶段。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学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西方信用制度的片面“移植”倾向。一些学者在对我国传统诚信德性伦理局限性分析的基础上,陷入诚信契约性质的西方化话语体系,把社会诚信制度直接等同于社会信用制度,一味推崇法律制度的外治作用而忽视诚信德性的内在规约性和心灵的精神特质。
西方主要的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在市场体系完善过程中,基本上建立了规范政府、企业、个人不同主体的信用制度。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建设经验表明,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是市场体系完善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较为完备的社会信用法律制度,自然可以为后发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会诚信建设所借鉴。但借鉴不等于照搬或移
植,从发达国家借鉴良好的法律法规,若要它们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还需在借鉴过程中进行批判的吸收,进行中国化的改造。还有,诚信与信用的区别表明,社会诚信制度是比信用制度更具广泛社会意义的概念,可以把信用法律制度建设作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不能完全用西方的“信用制度”取代“社会诚信制度”。
要注意社会信用法制建设的渐进性
社会信用法律制度包括两大部分,即信用管理的核心法律法规和影响信用管理的外围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社会信用法律制度的建设处于起步期,迄今为止尚无专门的全国层面的信用法律被制定和颁布,只有部门或地方性的法规,同时还需要对信用管理的外围法规进行修订,如《民法》、《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刑法》等。显然,加快信用立法,改变信用法律的缺位状态确实是当务之急。但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信用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不能急躁冒进。首先,社会信用法律制度的建立受制于社会信用经济发展的程度。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与经济信用活动的广泛性与活跃性密切相关,而经济信用活动又受制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因为只有各种赊销、信贷、融资等信用交易形式多样化、普遍化且出现了大量的对市场秩序破坏的失信行为,才会催生信用产品的需求和发展。就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而言,一方面是社会资源
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尤其是信用交易的广泛性仍需提高,另一方面,经济活动领域的违约、虚假等失信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严重。其次,从法律制定的滞后性特征和发达国家信用法律制度建立的历程来看,信用法律制度的出台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以美国为例,美国在二战之前,市场经济就有了相当的发展,且存在着一定范围的赊销交易和地方性的少数信用管理公司,但其信用方面的法律则是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制定颁布的。到目前为止,美国信用和征信相关的基础法律、信用管理相关法律和信用投放相关法律共20部。由此可见,信用的法制化,不是一个法规问题,而是一个法律体系。因而,可以预测,我国的信用法律体系的建立也不会在短期内迅速完成,但在正式的法规颁布之前,可先用行政性法规或指导性意见等过渡性条文给予规定和指导,以解决信用法律的现实迫切需要问题。
不要弱化社会诚信的思想道德教育
毋庸置疑,对社会成员诚信道德品行的型塑,需要依理制善法。但在加强信用法制建设的同时,也要看到法律硬化制度的僵硬性,不能忽视诚信的思想道德教育。换言之,我国社会诚信建设,应该坚持德法并重的原则,既要尽快建立和健全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制度,也要注重个体诚信德性的内在规约力和向善力,以达到德性伦理的内规与制度伦理外治的有机结合。一方面,诚是
守信的道德基础,只有内心诚才有信,否则就会沦为空伪。市场主体对合约的遵守,除了需要法律的威慑外,更需要社会成员具有道德自律和良知,能够坚守信用道德律令而不投机牟利。相反,一旦人们内存贪欲,毫无诚实之心,再完备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也不足以遏制人们伺机失信作恶的行径。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体出现的各种诚信危机也说明,光有社会信用法律制度的外在规制是不够的,还要有人的良心、道德信念和德性的内在约束。近年来,美国相继发生的大公司的财务作假案以及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等无不表明,一旦社会成员缺乏道德良知的守望,再健全的法律制度,也难以阻遏失信的欺骗行径的发生。显然,对社会成员进行诚信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善化其心灵、强化其道德自律精神,是社会诚信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事实证明,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单纯的道德教育不足以形成良好的诚信社会,同样,单纯的法律惩治也不足以形成良好的诚信社会,唯有德法相济,使诚信既是德性,又是制度,还是资源,三者相得益彰,协调一致,良好的诚信社会才会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