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劳动保障相关工作办理所需材料说明

劳动保障相关工作办理所需材料说明



第一篇:劳动保障相关工作办理所需材料说明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户口薄复印件一份3、1寸彩色照片1张

4、同一户口内有办理过其他医疗保险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如购买过职工医疗保险需提供职工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1、3张1寸彩色照片2、1张2寸彩色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户口薄复印件(首页+本人页)一份

5、《翠屏区失业人员失业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创业培训所需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3页复印件一份 2、1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就业困难对象认定

(其中包括:□“4050”人员 □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人员 □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1、3张1寸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户口薄复印件(首页+本人页)2份

4、《翠屏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5、《申请认定“就业援助对象” 自愿书》一式两份

6、《社区、乡镇街道调查证明》一式两份

7、《翠屏区就业援助对象公示》一份

8、此前办理过《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原件

就业登记

(一)、用人单位(企业、非企业)办理就业登记时持相关材料填报《翠屏区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翠屏区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及发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一式两份

3、两寸免冠照片四张

4、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5、填写《翠屏区个人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6、社区证明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办

1、进行了就困人员认定并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后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3、5、7页复印件一份

2、当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户口薄复印件一份

5、《宜宾市翠屏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表》填写一式三份

6、《宜宾市翠屏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备案表》填写一式三份

7、《宜宾市翠屏区灵活就业人员基层动态管理登记表》填写一份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所需材料

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口薄复印件1份

4、农村商业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1份

第二篇:办理业务所需材料说明

(一)社保开户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填写完整《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保中心领取)

6.填写完整《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表》(社保中心领取)

PS:以上所有材料都需要盖好公章

(二)用工参保需携带的材料

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必须填两份)

2.《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必填两份 内容填写完整)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4.对在苏就业的外国人,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对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协定)的国家(目前仅指德国、韩国)国籍人员,申请免除协议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缴费义务的,应提供协议过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对在苏就业的台港澳人员,还应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三)退工停保登记需携带的材料

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退工停保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4其他有关材料,如:亡故人员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等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必须在每月申报期内(每月13日至7日)

2.办理以上业务 增加超过3人需要电子档《首参模块》(是指没编号的人员 用来产生编号的)以及《新签续签模块》(必填)

办理退工停保业务 超过3人 需要电子档《退工模块》

2.以上表格在共享里压缩都有。

第三篇: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业务范围

在本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

记年检。

(二)受理部门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市桥平康路4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

大楼1号楼1楼)。

(三)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劳务协议的单位带《劳务协议》复印件、劳务人员名册;

4.《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该表电子版。

备检资料:①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②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

以上的带30份);③《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人员花名册》;④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⑤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

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四)办理流程

1.办理年审的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先到东涌镇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

中心窗口进行审查(有主管局的先送主管局进行审查);

2.审查后,由东涌镇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窗口送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有主管局的单位由主管局报送);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合格的予以审批通过。

(五)业务流程图

办理劳动用工年审手续五注意

一年一度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年审工作开始了,为了使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参审单位请注意以下五点:1、凡2006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及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主动参加劳动用工年审。

2、参审单位应先到相关社会保险登记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3、参审单位应到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劳动用工登记手续。

4、年审提供的材料包括:上年审合格登记册、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合同登记台账、企(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劳动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企业职工花名册、从事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劳动部门颁发)、企(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劳动保障法规培训合格证。

第四篇:保障房的办理说明

保障房的办理说明

@所有人

1、公租房,经适房如果申请人名下是无房的都不用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2、经济适用房要提供授权书一式两份,入户调查笔录的入户时间不用填并让主申请人在空白处写上“以上情况属实”

3、公租房,经适房所有申请人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离婚材料,只要有文字的均要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写上经办人和时间。

4、属于离婚的,无论前面离过几段都要提供离婚证明,(属于自愿离婚的就是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注:离婚协议书必须要盖有民政公章或是查档公章,没有盖章的可以去当时离婚的民政局去查档)属于法院判决的就是提供法院判决书即可。如是丧偶的也要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无论几次)婚姻情况可以叫他到当时登记的民政局去查档。

@全体成员 通知:接市保障房中心通知要求:2017年公租房B类新政策拟于下星期二开始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公租房B类新的业务指南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旧居住状况证明可继续使用表格已上传到群共享,请各社区、村先自行下载打印发放,后面把新表领回来后再通知大家来领取。新政策开始实施后旧表不再受理,具体申请条件请按: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业务指南”执行。请接Q的同志报姓名备查并麻烦转告相关工作人员,谢谢!社会事务办潘婷发。注意:

1、新政策实施后本市户口的可以在户口地及现居住地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申请人意愿,非本市户籍的在现居住地申请,不得有推诿现象。

2、申请人属离婚,再婚的(无论几段婚姻)均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并盖有民政公章或是档案馆与原件相符公章,属于法院判决的提供法院判决文书。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所有证件复印件均要盖上“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上经办人及时间。(离婚协议或劳动合同每一页有文字都要盖章)!

4、(外来户籍人员只需提供居住证,本市户籍人员在申请表填写申报,配偶及共同申请不是南宁本市户籍,均需要办理居住证,没有居住证不列入保障人口,只有毕业生还没有工作的,需要提供居住状况证明,毕业生(主申请人)不需提供居住证)。

5(本次涉及的准入条件和资格审核流程调整只涉及B类业务,除变更申请表修改涉及A类业务外,其他均不涉及A类业务.).6、新政策不再走民政核对,授权书及南宁市

申请表不再用提供。

第五篇:劳动保障相关业务办理程序

劳动保障相关业务办理程序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没有就业经历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证明(毕业证、职业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及一寸免冠照片4张,有就业经历的,还须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经社区劳动保障站审核后,报镇劳动保障所审核发放。

二、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本人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房屋租赁合同、《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社区劳动保障站申请办理,其中有担保人的,还须担保人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担保人身份证同担保人一同前往社区填写担保承诺书;无担保人的,可提供房屋、有价证劵、存款、机械设备等质押物的有效证明,经社区、街道劳动部门审核后,报市就业部门审核予以发放。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社区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缴纳个人应承担社保费用后予以办理。办理日期为每年9至11月,享受日期为次年1月至12月。

四、“五七工”、“家属工”参保补费办理程序

具有城镇户籍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为2009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地)、1996年以前连续3年工作经历证明及一寸免冠照片5张到社区填写申报表,因企业破产、改制等因素找不到工作经历证明资料的,须填写《摸底调查表》,经原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后,报社区劳动保障站申请办理。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