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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港镇2012年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通知

金港镇2012年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通知



第一篇:金港镇2012年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通知

金港镇2012年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通知

金港镇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方便我镇单位就近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企业服务管理局现联合市质监局定于3月29、30、31日三天分别在德积办事处、后塍办事处、金港镇政府集中办理,请各单位带好资料准时前来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地点安排

德积片区,时间:3月29日(周四)8:30-15:30,地点:德积办事处; 后塍片区,时间:3月30日(周五)8:30-15:30,地点:后塍办事处; 港区、南沙片区,时间:3月31日(周六)8:30-15:30,地点:金港镇政府。

二、参与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范围

凡2012年1月1日前领取并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均须参加年检。

三、参与年检的组织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请提供开户银行和基本帐户帐号;

2、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和IC卡;

3、单位公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

5、企业单位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携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6、分支机构须携带上级单位有效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一份;

7、党政机关携带:有效的单位成立批文或“三定方案”复印件一份;人事任命批复复印件一份;

8、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工会携带: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事业单位携带:有效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村民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携带:有效的批准成立文件和人事任命批复复印件各一份。

四、其他事项

请保税区、金港镇各单位于3月29-31日三天任选一天就近办理年检;如有单位错过集中办理年检时间,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大厅进行年检。

咨询电话:58329790(保税区企管局综合科)、58684485(张家港市质监局)

保税区(金港镇)企业服务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第二篇: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通知

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的公告

为了确保代码信息的唯一性、准确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信息化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省政府第39号令《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对象:2011年12月31日前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单位,均应按要求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三、年检提交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

2、批准成立证书或文件(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机关:单位介绍信;(4)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5)其他单位: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或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代码证年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对逾期不参加年检及不按时办理代码证书变更、换证手续的,将按照《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办理。

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第三篇: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2、办理单位:西安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3、办理窗口:组织机构代码(一层08号)

4、承诺时限(工作日):即办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咨询电话:883250697、投诉电话:852***10

二、法定依据

《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1、递交《西安市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

2、对申办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申报表进行审查

3、申办单位到收费处缴费

4、申办单位到企业登记收件窗口领证

五、申报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

2、企业:持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证照

事业单位:持各级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民非企业:持民政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证书

工会:持总工会核发的工会法人登记证。

3、单位公章(公章不便携带的可先领表后加盖)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5、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6、原申领的代码证(正本及所有副本含IC卡)

7、银行开户许可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8、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材料)和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提供副本);复印件均为A4纸

第四篇: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附件2:

2011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须知

一、年检范围和应提交的资料

(一)年检范围:2010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均属此次年检的对象。

(二)年检需提供的材料:

1.已办理2010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套(正、副本原件,IC卡);

3.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换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期满四年或营业执照内容有变更的企业需更换新证,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批准成立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单位公章;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套(正、副本,IC卡);

(五)企业名称变更的,另提供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1份;

(六)工本费148元。

第五篇:2012年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通知

关于报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告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年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

现将报送事业单位报告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在报送报告时应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3、本单位上一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宗旨和业务范围里所涉及的国家及相关部门认可的有关资质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本单位公章(所填内容是否涉密上加盖公章,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网址:);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彩色正反扫描,A4彩色打印);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和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三、其它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需变更内容,请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提供变更的相关材料。

四、填写要求

提供的资料请用A4纸复印,必须复印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填表时需用签字笔,不得涂改。

五、时间要求

请于2012年2月26日前报总局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010-84263281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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