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清剿火患
“清剿火患”工作总结
2011年10月9日以来,在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项安全整治行动工作中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和龙市林业局引发的《2011年和龙市林业局“清剿火灾”战役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自建自查工作,切实的进行长仁林长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会面落实《会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钢要》提高我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我场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成立了冬季防火领导小组,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式玩息联守发生事故的责任区,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按局的要求建立完善了应急预案,内容涉及生产安全防火用电诸多方面。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局时间的安排和具体要求,我场安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场区职工住房,山长工队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盘查将盘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此次盘查的重点是林场办公室,以及用电的地方职工住房工作住房的用电用火是否老化合理,以及安装不合理,以及山场标志了长贴是否会面应急救援装置是否完备。
通过检查,我场发现了一些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按局关于水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要求对水灾隐患的地方及时进行处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的预防了恶性的发生。
四、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我场坚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效果明显。
五、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水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迅速行动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加强对有水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水灾事故制定消防保卫工作方案,层层整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建立建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水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我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全面防控,确保不出重大安全事故。
2011年
第二篇:清剿火患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
方案
榆树市环城中心小学
2012年1月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化校园消防安全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我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杜绝火灾发生,决定从2011年1月19日至2012年2月20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火灾隐患,学校主要领导负责,齐抓共管,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保证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
我校在组织实施“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中,继续加强对“四个能力”(排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三董三会”、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知识纳入到学校教学内容,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领导机构
组长:于成军(校长)
副组长:董明生(副校长)
成员:张春国、杨永波、芮汉纯、各村小校长、各班班主任。
联系电话电话:***
四、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清剿火患”战役从2011年1月19日至2012年2月20日,分为动员部署、展开落实、复查总结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9日学校成立“清剿火患”战役组织机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建立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召开动员大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地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
(2)第二阶段:2011年1月30日至2012年2月5日
1、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备损坏、失效、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不畅等。
2、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摸清情况,建立台帐,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在遇到火灾时的逃生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市教育局对本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对学校在“清剿火患”战役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向市教育局请示、汇报。
5、对 “春节”等节假日及寒假期间,学校将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值班,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3)第三阶段:2012年2月6日至2012年2月20日复查总结,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战役成果。同时对工作失职,不能尽职尽力的提出批评,对造成重大消防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其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强化检查,重在防控。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合力消除火灾隐患。学校“清剿火患”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不隐瞒、不虚报。“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通报批评,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环城中心小学
第三篇:清剿火患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自查小结
“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自查小结
在教育局和中心校的统一安排布置下,我校认真贯彻各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中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自检自查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和班主任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按照教育局和中心校的要求,我校建立和完善了应急预案,内容涉及安全、防火、饮食、交通等诸多方面。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我校“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我校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教学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安全警示系统是否完好等方面。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的预防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学校通过校园广播、晨会、班队会、黑板报、讲座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效果明显。
五、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继续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教学工作当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全面防控,确保不出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篇:清剿火患总结
“清剿火患”战役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集团工作布置要求,**公司安全委员会领导、党政工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具体工作指示,指令和指导要求广泛发动、家喻户晓、思想落实、措施落实、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一、公司行政例会上专题传达、布置此项工作。
二、成立公司“清剿火患”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布置子公司专人专项工作落实与检查;
四、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与工会联合组织防止火患自查自纠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五、职能部门专题传达精神,学习培训、提高发现隐患、排除隐患、解决隐患的能力;
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前瞻性地做好预防预案,提高发现火灾,及时扑灭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七、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举一反
三、警钟长鸣;
八、每月按时填报工作“零报告”,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整改资金到位;
九、根据**公司特点,重点抓生产经营单位、租赁场所和办公型单位的防治火患工作;
十、压力传递,已召开行业二次HSE专题会议,布置落实专项工作并列入工作考核。
特此汇报
2011年11月19日
第五篇:清剿火患公告
公告
各位市民:
公安部决定自今年10月至明年2月在全国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现对典型消防违法行为进行公告,请广大市民注意,在战役期间消防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查处:
(一)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七)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九)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十)在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
(十一)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
(十二)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XXXX和传真号码XXXX,欢迎社会各界举报投诉。
XX镇消防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