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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水环境监测科工作总结

2009年水环境监测科工作总结



第一篇:2009年水环境监测科工作总结

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是潍坊水文局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后的第一年,也是潍坊水环境监测工作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水环境监测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路,开拓进取,加快双重管理体制工作的深入贯彻与落实,不断推进潍坊水环境监测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科同志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1256”奋斗目标,团结协作,努力工作。

2、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作思路转变,努力推进潍坊水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3、认真学习、发扬崔学选同志精神,要像他那样,视事业重于山,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不怕困难、奋勇向前,创新实干、追求卓越,在各自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实现人生价值。

4、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与全市水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汛前水文工作会议精神与有关文件的学习,明确工作目标与工作内容,提高思想认识,以先进为 榜样,全面做好水环境监测工作,为实现局党组提出的“1256”奋斗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加强专业理论学习深造,提高理论业务水平继续坚持专业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深造,提高全科人员的专业理论与业务水平,全年有18人次参加了培训学习。4月1日至4月15日,我局举办了第二期水环境监测理论与技术操作培训班,白浪河水厂2名分析人员也参加了学习培训;3月16日至21日,2名同志参加了在日照全省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体系管理评审暨水质资料整编会议,我局对济宁中心的水质监测资料进行了审核; 4月16日1名同志参加了在济南的举办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培训班;8月24-28日,2名同志参加了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在济南举办了气相色谱培训班;8月25日至30日,1名同志参加了在济南举办的山东省省直机关团干部和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8月14日至18日,1名同志参加了在济南举办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济南)班;9月24日至25日,1名同志参加了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在安徽芜湖召开了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10月19日至21日,两名同志参加了在济南召开的全省计量认证工作研讨会;11月25日至28日,1名同志参加了在安徽黄山召开的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入河排污口监测成果汇报会。

通过培训学习,大家更加熟练掌握了计量认证、监测专业理论及技术操作,为今后水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技术基础和保证。

三、按照计量认证的要求,团结协作,全面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1、认真学习并执行水环境监测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了16处山东省水功能区水质站每年6次、2处省级水源地每月1次、4处淮委重点水功能区每年12次的水质监测任务,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整理及监测成果的汇总上报工作,为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按照《潍坊市水资源质量监测站网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圆满完成了22处市水源地每月1次,46地表水每年3次,46处地下水每年2次的水质分析评价任务,编发了12期《潍坊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通报》和3期《潍坊市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水资源管理保护提供了科学及时的决策依据。

3、圆满完成了红外测油仪器和气相色谱仪应用技术培训学习、安装调试,上岗考核,保证了新仪器顺利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了水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属于实验室强检的仪器设备通过了市计量所检定,为出具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法律效力提供了重要保证。另外,淘汰更新了超净工作台、真空泵、离心机、水浴锅等仪器设备,有力地保证了质量体系的良好运行。

4、在日常检测工作中,注重加强用水、用电和仪器使用安全管理,尤其是加强危险、剧毒药品管理,真正做到确保安全、万无一失。5、10月26日,滨州中心送来14个水样(检测石油类),在天天加班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科学安排,从厂家紧急调配专用分析试剂,按时高质的完成了任务,加强了兄弟单位的感情和业务往来。6、10月下旬,组织技术力量,加班加点完成了 铜和氟化物的能力验证与比对实验。

7、加强科研与水文宣传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一篇论文获省水利厅优秀论文三等奖,一项成果获省水文科技进步一等奖,三篇论文获省水文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在《鸢都水文》及水文信息网上刊登稿件30多篇,为宣传水文和水环境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水量水质同步监测工作

为了系统掌握全市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纳污总量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和入河排污总量的监督管理,按照山东省水利厅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各县市区水利局水资办及各科室、站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在历年入河排污口调查的基础上,对城镇和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进行重新调查登记,并上报汇总。经淮河水资源保护局批准,共确定了24处入河排污口监测站点,分布于我市11个县市区。

根据《2009年山东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在5月上旬和10月中旬进行了水量水质同步监测,每天取样三次,取样时间为17:00、24:00、次日9:00。监测项目包括流量、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磷、总氮9项。本次任务共安排了10个监测小组,25人参加了监测,局机关各科室与有关水文站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协助。监测期间同志们不怕脏不怕累,发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舍小家顾大家的水文精神,圆满完成了流量监测与取样任务。

水环境监测中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100多个污水样的水质分析、资料整理和成果录入工作,并按时上报省局汇总,为排污口监督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不断提高日常质量控制和计量认证水平,确保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的顺利通过。

1、为了做好今年全省计量认证复查换证评审工作,9月9日,省中心刘洪林科长对潍坊水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了理论闭卷考试和现场盲样考核,全科理论考试平均90.5分,盲样全部通过。11月7日,省计量认证内审组一行3人,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部行业标准SL309-2007《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对潍坊水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了内部评审,一致认为潍坊中心准备充分,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今年的评审是在2007年新《评审准则》和工作量大大增加的情况下进行的首次复查换证评审。对此,市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并决定投入近十万元专项经费更新完善了不符合要求的实验室硬件设施。为了迎接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监测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有关文件,针对近五年来本实验室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仪器设备和环境、人员、检测报告、计量认证标志的使用、公正性地位和行为、反商业贿赂、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计量认证工作进行了查缺补漏。

2、按照国家计量认证要求做好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在今年的监测工作中,针对复杂的市场竞争,我们特别强调质量意识,在原有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上,强化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要求严格执行 分析方法,做好资料的合理性检查,平行样、加标回收率测定、盲样考核等各项质控措施环环相扣,保证分析检测报告的质量,继续保持零质量申诉事故,不断增强社会竞争力。

3、依靠国家计量认证这块金牌子,强化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对外大力宣传我们的计量认证工作成就,宣传我们的国家级计量认证资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对内加强有关计量认证知识的学习,时刻保持计量认证状态,以高度的认证意识对待分析工作。

六、科技咨询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发展。

1、全科同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加班加点,独立完成了《潍坊入河排污口工作核查与监测实施方案》和《潍坊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测成果报告》,其中成果报告分析深入、图文并茂,达70多页,受到水利局有关领导的好评。

2、为了做好科技咨询创收,拓展水环境监测服务领域,按照“思路转变”和“服务奉献”的理念,完成了《潍坊市滨海平原区咸水入侵调查监测方案》,并力争尽快实施。主要内容包括目的意义、工作依据、调查监测范围、控制指标、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等。、通过加班加点完成了《山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潍坊分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平安全运水质安全保障监测方案》,体现了“思路转变”和“服务奉献”的新理念。潍坊分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1024.18万元,扩建实验室面积1132m2, 改(扩)建后1630.12 m2,老办公楼改为分中心实验室,配套建设恒温系统、通风消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水质监测实验室管理系 统、计算机管理中心及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给排水、供电照明、水处理、应急冲浴室等设施。4、9月24日至25日,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在安徽芜湖召开了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我局提交3篇(共29篇,我省共9篇)论文全部入选,一名同志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受到一致好评。

5、在今年的科技服务工作中,继续强化质量和服务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方面依靠各级领导的支持,依靠国家计量认证的优势;一方面继续加强与各方面的关系协调,积极开拓新的监测市场。密切配合寿光、奎文、昌邑等县市区水利局水资办,完成了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取水许可和人畜用水水质监测,并按水质类别要求,作出水质评价。全年共分析各类水样1300多个,取得监测数据35000多个,出具检测报告近300份,全年创收近100万元。

另外,还积极参与局科技咨询项目的创收,参与完成了白浪河水库、符山水库水资源论证、潍坊市地下水热能利用及东胜油田水源地论证等多个项目中的水质评价和报告编写工作。

七、加强科室创新,深入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建立节约和谐型科室。

今年水环境监测科继续深入开展了科室管理创新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在完善去年的“分管”制度、定岗定责量化制度、“三点两时”卫生检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资料整编制度和宣传制度。其中资料整编制度要求:自校必须做到数据准确无误、自查无小错,一校如发现问题,须通知本人核查修改,如有数据或小错二处以上,应要求本人自 己重新核查,二校如发现问题,须通知本人核查修改,如有数据或小错二处以上,应要求本人及一校重新核查,每月的资料自己必须于25号前交给一校,一校月底前交给二校,下月9号前档案管理员做好归档。2)继续深入开展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在开展好“青年文明号一助一”、“青年文明号助万家”活动的同时,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守信、文明从业、争创一流、奉献社会,树立敬业、创新精神和质量、信用、效益、竞争服务观念,展现潍坊水文青年人的精神风貌,塑造水环境监测中心良好的内外形象,促进潍坊水文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通过科室管理创新和深入青年文明号活动,培养了全体职工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了每个职工独立承担业务的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大大提高了科室和个人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力地促进了潍坊水环境监测各项工作的发展,为今后实现潍坊水环境监测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八、2010年主要工作打算

工作打算:一个重点,一项突破、两项措施

1、一个重点:做好已有的各项水质监测工作。包括国家常规水质站、重点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水源地站网、地下水站网、地表水站网等。并及时编发各类水资源质量信息,为水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一项突破:争取在科研项目、水质站网规划、经费争取等方面有较大突破。

3、两项措施:一是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二是 加强科室管理创新。

2009/12/3

第二篇:水环境监测规范小结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宣贯培训小结

随着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的确定:水环境检测技术快速发展,许多老一起设备和部分化学分析方法已不再使用,新的检测技术不断得到应用;水环境监测技术的进步和方式多元化发展,促进了自动监测、移动监测、应急监测等监测形式的出现。为了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及先进方法仪器相适应,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大幅度的内容扩展。

2014年6月下旬,我有幸参加水利部水文局主办、在宁夏银川举办的《水环境监测规范》宣贯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全国各省份、各大流域委水环境监测中心管理人员及监测人员参加培训,参会人员200余人,相关领导亲临会场并做了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新规范对全国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新规范所涵盖的内容比较全面,按照水体分类可分为: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大气降水监测、水体沉降物监测、水生态监测、入河排污口调查与监测;从监测方式上分类可分为:一般实验室监测、应急监测、移动监测、自动监测。同时还对以上监测水体和监测方式的监测网站规划与管理、实验室质量保证于质量控制、数据处理与资料整编等技术问题作了明确规范。

《水环境监测规范》是一切水环境监测工作必须遵守的行业规范,规范明确了水质断面布设、取送样、实验室监测和质量控制、一直到数据处理和资料的整、汇编等所有工作,是任何一个从事水环境监测的人都要认真学习和遵照执行的。宣贯培训就是要让规范深入人心,让与水环境监测有关的一切工作全面高度统一到新规范上来。

整体而言,新修订的规范,与原来的规范相比,有很大的变化。通过培训,使我对规范修订背景、新规范主要内容等方面有更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对规范有了系统的认识。这些知识对我参加水环境监测工作的全称将产生重要作用,也为我严格观测规范完成水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有一个更明确的体系,有效提高了我对实验室监测的认识和能力。

第三篇:校园水环境监测方案

校园水环境监测方案

一、概况简介

资料显示水域面积: 32亩平均水深:1.1m最深:1.5湖水来源:雨水、自来水

二、监测目的及意义

了解校园内水质状况,并判断水环境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巩固我们所学知识 培养我们团结协作精神和实践操作技能、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具体的取样方案

1.布点与采样

静态水域无分区网格法设监测垂线,每处设一采样点,共设4个采样点,在水面下0.3m-0.5m处采样,不便现场测定项目也应尽快监测,如需保存否则,应在采样后把样品保持在0~4℃,并在采样后6小时之内进行测定。

四、监测项目及使用的检测方法

(每项指标应至少做两次平行样,部分须做空白样)

(一)、物理指标的监测.1、水质色度、稀释倍数法,水样稀释倍数表示

2、水质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测定(现场测定,至少三分钟)

3、电导率的测定

电导仪测定

(二):化学指标的监测

1、水质PH值的测定

Ph试纸测定(现场测定,天然水质PH约6-9)

2、水中溶解氧(DO)的测定

碘量法(现场加药固定,单独取样)

3、水中COD的测定

重铬酸钾法

4、水中铬的测定

比色法

五、原始数据与数据处理

六、结果分析评价

第四篇:监督监测科2011工作总结

监督监测科2011工作总结

一年来,监督科在站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科室以及区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的大力配合下,以新《水保法》的宣传工作为重点,有序开展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开发建设项目监测、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项目等方面工作。现将2011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过程中,我们以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曲江临潼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项目、航天504所以及401所进行了监督。全年主要采取了3条措施加大了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新《水保法》学习培训,3月1日和省水保局共同组织的大型水保法宣传日、大小会议、到基层和开发建设单位深入宣传新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成效及必要性。特别是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积极行动,营造规模大、密度高、形式新的浓厚舆论氛围。举办《水土保持法》培训2期,户外大型宣传1次,报刊杂志发表文章3篇,信息报道12篇。通过开展《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培训活动,增强了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新《水土保持法》的实施和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验收和监督工作,并强化对已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使监督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据统计:2011年全市(包括省市立项项目)共监督检查水土保持项目15个,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个,收取水土保持两费50万元。

三是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管力度。

1、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共9条公路,大部分路段处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也是我市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监督防护区,这些地区在陕西省水土保持区划列为中等强度和次等强度的水土流失区,而骊山丘陵沟壑区为强度侵蚀区。并且这些地区都是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生态环境脆弱,稍加扰动极易造成水土流失。针对该工程线长、点多、面广等特点,监督科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采取分别与相关区县联手,严格按照水保监督执法程序向各项目部送达了责令办理水保方案报告书的通知、关于加强各段公路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重点开展了灞桥东三环至临潼东安、临潼骊山镇至蓝田城关镇以及南横线二级公路等三条公路的外业调查工作,拍摄了大量的现场影像和照片,并编写完成了《西安市二级公路网化工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并对公路局提出的有关问题予以回复,督促二级公路网化工程应尽快全面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义务。

2、接群众举报,中国航天集团401所和504所分别在秦岭北麓和白鹿原畔新建试车平台,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我们在蓝田县和长安区水保站的配合下,开展了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并向建设单位宣传新水保法,同时责令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案件进展情况即时通报给报案人。此案正在按照程序进行中。

3、为进一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认真、全面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对全市近5年来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普查,为下一步的督查做好基础。各项工作基本完成。

4、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2009年水利部在全国部署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我市按照水利部及省上的统一部署,确定了临潼区、户县作为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今年,为迎接省上的验收,监督科多次去区县指导,按照验收标准逐一对照,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组织区县及科室人员参加了省水土保持局监督执法能力培训班,提高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提升了监督管理水平。

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稳步推进

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掌握不同状态下水土流失规律,为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是我们科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1、积极开展全国二期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工作

⑴、完成了西安市清河小流域径流观测场10个径流积水槽的改建、新建工作,为今后长期观测工作奠定了基础。

⑵、开始实施西安市清河小流域控制站建设工作。在领导的安排下,我们完成了西安市清河小流域控制站的初步设计,并安排专人协调当地村委会和组织施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严格按照设计开展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了河道整治、量水堰以及沉淀池等工程,后续房屋、围栏、道路等工程有待下一步开展。

2、组织技术人员参加了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和陕西省水土保持学会联合组织的“陕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培训”学习,并拿到了培训班颁发的相关证书,进一步提高了技术人员的监测技能,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打下基础。

3、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换证资料整编工作。

4、完成了监测网络二期自查初验工作,并上报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三、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全面开展

组织和协调我市相关区县及有关单位完成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西安市七个项目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写、审定、报批工作,该项目已经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审定和批复,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已经在全市逐步开展。

四、其他工作

1、配合水保科完成了黑河引水复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2、完成了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乙级、丙级年审登记工作;

3、督促高建集团对蓝商公路弃渣遗留问题的处理等。

4、配合水保科并按照水保普查办的要求做好水土流失量的普查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1、水土保持监督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政策性极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近几年来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技术含量较高,水利部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需要工作人员领会和掌握,希望今后能多安排相关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监测技能。

2、现在使用的监督执法装备逐渐老化,希望单位能予以考虑更新配套,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

六、下一步计划

1、继续加强对新《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宣讲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相关手续和行为,严格执法程序。

2、继续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编报率、补偿费的征收率和已完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验收率;对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单位,将利用媒体曝光或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罚。

3、检查指导相关区县煤炭石油天然气补偿使用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指导区县完成2012的前期工作。

4、完成西安市清河小流域控制站建设工作,力争将其建成“国内领先、省内一流”工程。

监督监测科

第五篇: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

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

(试 行)

第一条 为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进一步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和安全长江”为目标,以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为原则,加快建立长江流域自动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完善长江流域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推进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江流域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等11省(市)部分或全部的国土区域。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监测预警,是指根据长江流域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以下简称断面)监测结果,对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差或存在完不成水质目标风险的,及时向地方政府进行通报、预警,推动做好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应急状态下的监测预警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生态环境部负责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每月向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和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通报水质状况;每季度向出现预警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通报预警信息,抄送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并向社会公开相关预警信息。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作为水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在出现预警时应深入研究水环境质量下降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长江流域水质监测预警等级划分为两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方法如下:

(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属二级。

1.断面当月水质类别和累计水质类别均较上年同期下降1个类别及以上,并且下降为Ⅲ类以下的(如水质同比由Ⅲ类下降为Ⅳ类等情形);

2.断面累计水质类别未达到当年水质目标;3.断面不符合更高等级预警条件。

(二)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属一级。1.断面当月水质类别和累计水质类别均较上年同期下降2个类别及以上,并且下降为Ⅲ类以下的(如水质同比由Ⅲ类下降为Ⅴ类等情形);

2.断面累计水质类别未达到当年水质目标。

第八条 当地级及以上城市同时出现符合一级、二级预警条件认定标准的断面时,按照最高等级确定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预警级别。

第九条 断面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结果应说清水环境质量状况,超标断面应说清超标项目和超标倍数。断面水质目标、责任城市按照各省(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

断面累计水质类别,以当年1月至当月逐月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评价确定。

第十条 因特别重大或重大的水旱、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导致断面水质达到预警级别的,可将事件影响期内的相关月份监测数据剔除后再进行评价,具体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执行。

第十一条 跨省(市)界断面出现水质预警的,原则上由断面相关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整改计划。当断面涉及同一省(市)的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时,由所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制定整改计划。当断面涉及不同省(市)的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时,由生态环境部统筹协调制定整改计划。

第十二条 出现预警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经切实采取整改措施,未再次达到一、二级预警级别或预警级别变化的,则在下季度预警通报中自动解除预警或调整预警级别。

第十三条 长江流域11省(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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