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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专业

职称评审专业



第一篇:职称评审专业

2012中高级职称评审

初中高级职称评审专业:交通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园林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民建、工程监理、园林绿化、电气设计、项目管理、环境工程、水处理、工程管理、机电设备安装、机械加工、暖通、给排水、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电气工程、机电工程、安装工程、工程造价、工程测量、企业管理、装饰工程、仪表、机械工程、质量管理、统计员、计算机、机械制造、设备管理、电气控制、通信工程、测绘工程、电子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热能动力、结构工程。经济类专业:经济师、会计师

初级评审提交资料:两寸彩照四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一份。(初级是随时可以评审)

中级评审提交资料:两寸彩照四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原件、个人工作简历一份。

高级评审提交资料:两寸彩照四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原件、中级职称原件、个人工作简历一份。

评审条件:

初级:学历要求:学历复印件

中级:学历要求:高中11年、中专9年、大专5年、本科3年。高级:学历要求:大专12年、本科8年。

会计师需要提交会计资格证书。

第二篇:职称评审专业工作总结

业务自传及今后工作设想

本人1998年7月毕业于青岛化工学院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同年8月份分配到公司二级单位锅炉车间维修班组,2003年进入车间技术组,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2005年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2010年按照工作安排调入生产安全处,至今一直从事设备管理工作。不论是在基层还是在机关工作,在政治思想方面都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志,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积极要求上进,认真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积极主动完成工作,实事求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

本人深刻感受到要适应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就要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理论、新要求,并一贯坚持主动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主动学习,取得了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证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08年通过全国职称外语考试。

现将五年以来的主要业务工作总结如下:2013年按照工作要求,为了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开展了“创建完好泵站”达标评比活动。依据公司创建完好装置管理规定,根据本单位设备特点,制定下发了厂级“创建完好泵站管理要求”及“完好泵站评比标准”,从规章制度、基础管理、机泵管理、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管理、现场管理、电气管理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督促基层管理单位对标创建。组织成立了由科室专业人员、基层管理单位分管主任参加的检查小组,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开展一次专项评比,对于专项工作进步较大的予以奖励,落后的予以考核。经过近一年多的检查评比,各基层单位泵站管理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泵站完好率达到较高水平。通过这种办法,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基层设备技术人员,而我也在这项工作中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管理水平也有很大进步。

2014年公司工程项目“乙烯路立交桥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开工,按照工作安排,我作为项目分部施工现场负责人参加项目建设。乙烯路立交桥桥长890米,施工现场复杂,需吊装总重量约2.5万余吨,其施工难度较大。为了确保安全施工,开工前我组织所有参建单位开展了详细的调查,制定拆除、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开展风险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对于大型吊装设备提前进行考查,选择吊装设备使用状态良好、性能稳定的吊机和吊装配合熟练且作业证齐全的吊装队伍,同时针对现场作业半径实施全面隔离,作业路线设置专人指引。经过周密安排,细致部署,吊装施工作业顺利完成,为项目的按期竣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2016年公司老旧小区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开工,我担任项目负责人。老旧小区改造因其在居民生活区内施工,与居民生活交差,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阶段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结合设备管理经验,对入场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严格检查,制订了“施工现场设备、临时配电箱贴标领用流程”,进行三级检查入场,从而保证了施工设备完好及安全使用,为安全施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7年4月份根据公司安排,根据所辖特种设备情况,结合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组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学习新的条例,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档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组织人员取得相关作业证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安全、合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经颁布实施,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已经上升到法律高度,特种设备管理各项条例、标准逐步修订、发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确保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掌握新标准、新要求是我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学无止境,我将一如既往的继续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不断学习,努力进取,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同时报效国家和企业对我的培养和关怀。

第三篇:建筑各专业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对于国家未开始组织统一考试的专业,可按以下要求申请办理职称:

一、直接认定:

适用于国家统招正规全日制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摘自人职发【1991】11号文件)

大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员”级; 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级;

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级; 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中级;

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认定中级。

提供材料:

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2、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工作总结1份;

4、两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5、档案管理卡或存档证明。

二、评审:

初级:适用于“五大”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单位考核合格,申报

职称。

中高级:按照当年评审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工程专业申报评审可参考《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暂行办法》(陕人发【2008】242号)文件

要求

初级评审所需材料:

1、省职改办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

份;

2、工作总结1份;

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专业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

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个人委托代理人员,需提供《档案管理卡》;单位委托人员,由

单位人事部门统一上报;

5、二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评审表贴二张,另交一张)。

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

1、省职改办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省职改办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简表》(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后用A4纸复印一式20份);

3、申报人参加工作时的合格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4、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报人《聘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申报人外语统考合格证或免试证明材料;(参考陕人发[2007]

52号文件)

9、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参考陕

人办发[2005]34号)

10、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申报人二寸近期彩色照片四张(评审表贴三张,另交一张);

1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中级一篇,高级三

篇);

1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14、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

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费用

评审: 初级:100元/人 中级:200元/人 高级:400元/人

四、职称考试

卫生专业考试每年11月份左右报名,次年5月份考试(详情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经济专业4-5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详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职称外语10-11月份报名,次年4月份考试(详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职称计算机每月都可报名

第四篇:中级职称建筑专业-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大力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由各县市职改办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以上。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2、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3、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4、《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5、一寸红底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三、评审专业类别

1、工程系列职称:1技术员 2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4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分类:工民建、建筑、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施工、建筑管理、建筑水电安装、工民建安装、给排水、土木工程、土木建筑、测量、结构、暖通、安全、岩石工程、土岩方、工程测量、市政工程、园林建筑、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腐蚀与防护、设备安装、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市政、市政道路工程、概预算、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工程、锅炉、窑炉、计算机技术。

2、经济系列职称 : 1经济员 2助理经济师 3经济师 4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运输经济、财税金融、人力资源、商业经济、金融经济、保险经济财务管理、水(陆)运输、建筑经济管理、旅游经济、企业经济、房地产经营、信息网络经营、物资经济、饭店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其它经济管理等。

第五篇:2015职称评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申报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省直有关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在川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以下人员可向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省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三)在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登记管理的外资企业中从事建筑行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中方雇员。

(五)非公企业中未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27号)要求,由工作单位推荐评审,并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申报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送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范围包括:

1、规划设计类: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自动化设计、总图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道路桥梁设计、岩土设计等。

2、建筑施工类: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力学、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测量、建筑材料等。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有关职称人员相关专业的规定,学历专业为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的可申报结构专业工程师(仅限施工岗位)。

3、建筑经济类: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招投标代理等。

4、机电工程类: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电气安装、建筑智能化、机电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建筑机械等。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取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二周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四周年以上。

(三)工程师

1、取得博士学位,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三周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周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周年以上。

2、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者,审查合格后可直接确认为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师或建筑经济专业工程师。

(四)非本专业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类(不包括规划设计,下同)职称时,需已参加省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取得建造师(包括二级建造师和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前

(一)、(二)、(三)条基础上增加两周年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五)无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类职称时,应已参加省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基础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在10周年以上可申报初级职称、15周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

(六)申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七)用人单位所推荐的申报人员需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6个月以上。

(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国有企业和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规划设计专业中级职称时,应职称外语C级合格、职称计算机B级合格;非公企业人员申报规划设计专业中级职称时,职称计算机C级合格;申报建筑施工类中、初级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均暂不作要求。

四、申报渠道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完善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等相关手续。

(一)非公企业申报人员的材料经由办理人事代理的省人才交流中心或省建设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签字、盖章推荐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二)省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由各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

(三)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需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审核签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五、网上填报说明及材料目录

所有申报人员应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feisuxs),在网站导航栏点击“人事教育”频道,在“人事教育”页面左侧点击“四川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申报系统)图标,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按下列内容要求对应完整、准确地录入相关信息和上传附件资料,点击上报后打印出带条形码的申报材料(职称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请在职称申报系统界面下载)。

(一)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聘技术员,硕士、本科生初聘助理工程师,博士生初聘工程师,按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二)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申报建筑经济类工程师者,按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填报《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不符合(一)、(二)条件的,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填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受理材料时,应审核申报者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含岗位合格证)原件,并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和签署姓名与审查日期,手续不完善者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客观、有效。

(二)联系电话应同时填写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的有效联系电话。

(三)非公企业申报人员需通过系统打印报送所属企业工商管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相关信息资料。

(四)所有推荐单位需从系统内下载《申报职称人员确认名册》,由申报者本人签字确认,单位负责人(法人)签名加盖公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系统内,将原件按申报途径报各材料受理单位,由各材料受理单位收集汇总统一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各材料受理单位报送材料时还应附上按公司排序后的申报人员一览表。

(五)申报者本人作为职称申报行为的主体,应当熟悉掌握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并签订申报职称个人诚信承诺书。

(六)除按规定可直接初聘和确认中级职称外,凡已具备初级职称申报条件但不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规定的人员均应及时完成初级职称的申报。自2017年起,不再受理未取得初级职称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材料。

七、评审费用

评审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执行。

八、材料受理时间

2015初中级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本通知发出至7月15日。

九、报送地点

四川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2楼;联系电话:028-85432535。

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68号锦城大厦812室。电话:028-86725983。

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职改办)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1015室,咨询和联系电话:028-85536882;职称申报系统操作咨询电话:6269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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