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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措施

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措施



第一篇: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措施

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的工作基调和“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经济环境,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本市推出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措施。

一、支持优势工业结构调整。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专项资金中安排2.1亿元。其中,1亿元支持市重大工业项目建设,4000万元支持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30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软件产业发展,1000万元支持社会民生领域信息化项目建设,3000万元支持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平衡,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市科委安排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专项资金5亿元,从金融机构落实贷款15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滨海新区及其他区县相应筹集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初创期、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2012年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3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到1200家。

三、支持郊区县工业企业改造提升。从市中小企业局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支持郊区县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设立融资担保机构。实施“圆梦津城”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全年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5万人。

四、支持服务业提速发展。从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支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和高端服务业发展。从市商务委专项资金中安排6500万元,支持大型商贸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商业民生工程、会展节庆活动、电子商务发展。

五、支持现代农业和示范小城镇建设。从市农委专项资金中安排2亿元,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从市商务委专项资金中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蔬菜储备,增强市场应急保障能力。从市农委专项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支持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

六、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从市商务委专项资金中安排1.5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促进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5000万元用于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重点支持服务外包大项目、科技型服务外包小企业和外包服务园区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共同筹措5000万元的市级引导资金,各区县共匹配1.5亿元资金,支持本市工业企业开拓市场。

七、支持环保型企业和循环经济项目。从市环保局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减产、停产的放射性及一类污染物企业搞好安全保障。对部分环境影响轻微的建设项目试行差别化管理。从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八、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继续发挥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为国有企业筹集资金10亿元。筹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支持国有企业调整产业结构。

九、加大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银行天津分行以系统内银团贷款等方式吸引更多异地信贷资金投向我市。提高本地法人银行存贷比,增加信贷投放,确保我市实际使用信贷资金规模高于上年,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优化结构,加大对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文化产业、“三农”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力度。

十、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确保当年进入上市发审程序的企业超过20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推广集合性债权融资。推进私募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积极发展融资租赁。推动企业在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从2012年起3年内,对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本地企业,初始融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助。

十一、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支持企业以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动产抵押、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融资,促进存量资产转化为发展资金。扩大应收账款、保理等供应链融资,开展免担保免抵押的流动资金小额贷款。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与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对接。从2012年起3年内,对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本市中小企业项目的,由财政部门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80%的奖励。

十二、推动中小企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建天津市名牌产品,将201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认定产值和税收标准放宽到当年申请标准的80%。鼓励中小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市工商局直接受理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使用不冠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申请。允许有限公司(一人公司除外)首期注册资本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已设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再审查新增资本货币出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不再审查留存该项公积金的比例。

十三、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各类资本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机构。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征信服务体系和抵质押物评估体系,简化贷款流程,合理确定小型微型企业利率浮动幅度,保障独立的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规模。创新小型微型企业融资产品。推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清理纠正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切实降低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成本。实行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确保全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授信客户数较上年增长30%以上。

十四、落实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补助。建立完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多层次担保服务体系,落实有关补助政策。从2012年起3年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融资租赁、专业保理和保险机构向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融资租赁额、保理额、融资保险额,由市财政按当年年末余额比上年末增加部分给予奖励,每增加1亿元奖励30万元。从2012年起3年内,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为我市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或再担保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十五、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2015年底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1年11月1日起3年内,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从2012年起3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共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六、增强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和支持建立一批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服务业等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小型微型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鼓励连锁加盟行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搭建小型微型企业劳动力资源对接平台,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

十七、鼓励发展个体工商户。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鼓励发展个体工商户,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其中按期纳税的调整为2万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500元。

十八、缓解企业用工困难。加强与劳务输出地合作,巩固发展劳务协作基地。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本市及外省市举办招聘活动,组织用工紧缺的企业赴劳动力资源充足的外省区市进行定向对接、专场招聘。进一步完善就业培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加大就业见习力度,给予生活费补贴。大力推广外来工求职公寓的经验做法,开展24小时求职服务,为求职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建立稳定就业岗位长效机制,对经济结构调整中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

十九、引进急需优秀人才。编制发布《天津市2012年紧缺人才目录》,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引进350名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支持留学人员来津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留

学回国创业人员参加申报国家和我市“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引智专项等活动。以“中国•天津第八届海外人才网上交流洽谈会”、外籍人才招聘会等活动为平台,推动各类企业对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举办高层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实训班,实施“名师带培计划”,帮助海外回国人才来津创业。

二十、培养高级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专业素质提升计划,选派2000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出国(境)培训。加快博士后培养,深入实施“131”创新型培养工程,新增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以上。加快高技能人才实训载体建设,推进和完善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市和区县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技师工作(流动)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十一、实施高效海关服务。开辟专门通道支持市重大项目建设,确保进口设备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外发加工审核手续,完善深加工结转商品归类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继续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提升高类别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效率。对企业临时注册、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备案等9项审批项目当场办结。继续引导企业使用“天津海关网上注册系统”实施网上注册,以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及电子口岸平台为媒介,实现报关单位、报关员注册的网上预审批。

二十二、加强口岸检验检疫通关服务。大力推行天津口岸直通模式,扩大直通放行应用范围。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服务上门,制定“一项一案”、“一厂一策”等量身订做式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物,采用电子信息的无纸化方式完成受理报检、转单、查验、出证等工作。实行全年每日开门服务,节假日固定加班和预约服务相结合,随时办理相关检验检疫业务。

二十三、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为重点,结合落实国家第六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入清理,通过“减、撤、放、退、并、整”等改革措施,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调整再减少。进一步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及职能事权。继续向各区县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二十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巩固扩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推进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深入落实“一审一核、现场审批”制度,强化限期审批、联合审批、网上审批、预约审批等长效机制,达到单项审批办结时间比承诺办结时限提速20%。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从立项到取得开工证,累计审批工作日控制在30天以内,全程办理自然时间控制在140天以内。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际办结时间由5个工作日减少到4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完成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城乡社区(村)试办便民代办点,推行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滨海新区8890家庭服务网络分中心,扩大服务功能。

二十五、减少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强化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清理公路收费,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12年12月31日前,继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石油原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按每吨0.1元收取,同批货物检验检疫费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按80%计收。免费开放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并取消相关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第二篇:天津市出台促进经济发展25条措施

天津市出台促进经济发展25条措施

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政策支持

天津日报讯 20日,日报记者就天津市出台的当前促进经济发展25条措施,专访了市“调惠上”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张晓雁,对25条措施的形成过程、重点支持方向及内容进行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的部署,扎实有效推进“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的开展,按照市委书记张高丽、市长黄兴国要求,借鉴前三年的经验做法,市“调惠上”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研究制定了今年的帮扶措施。在起草过程中,认真组织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区县意见,并多次修改完善,使政策措施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和操作性。2月14日,市政府召开第8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形成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措施(讨论稿)》。

张晓雁表示,本市今年制定的25条措施,在内容上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又结合今年活动要求,立足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大了对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节能环保、“三区”联动发展等的支持力度,同时,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增加了有效改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新的政策措施。

在具体措施中,第1条至第8条,明确了各市级部门今年安排14.4亿元财政性资金,用于支持各类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比去年增加2.17亿元。渤海国资公司筹集资金10亿元,支持国有企业调整重组。第9条和第10条,主要是扩大社会融资规模,缓解资金矛盾,包括确保今年全市实际使用信贷资金高于上年、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推动企业上市、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发展融资租赁等措施。第11条至第17条,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按照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本市实际,重点从融资服务、减免税费、财政补助、改善创业环境等方面,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第18条至第20条,主要是帮助企业缓解用工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包括扩大与劳务输出地合作、改进外来工求职服务、加大就业培训和稳岗支持,以及支持企业引进与培养优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措施。第21条至第25条,主要是改进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包括支持企业便捷通关、提高口岸检验检疫服务水平,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措施。

25条措施从上述五个方面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贴紧实体经济,立足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充分考虑了现实需要与可行性和操作性,对推动“调惠上”活动顺利开展,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本报讯(记者陈璠)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的工作基调和“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经济环境,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本市推出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措施。

一、支持优势工业结构调整。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专项资金中安排2.1亿元。其中,1亿元支持市重大工业项目建设,4000万元支持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30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软件产业发展,1000万元支持社会民生领域信息化项目建设,3000万元支持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平衡,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市科委安排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专项资金5亿元,从金融机构落实贷款15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滨海新区及其他区县相应筹集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初创期、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2012年底,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3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到1200家。

三、支持郊区县工业企业改造提升。从市中小企业局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支持郊区县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设立融资担保机构。实施“圆梦津城”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全年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5万人。

四、支持服务业提速发展。从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支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和高端服务业发展。从市商务委专项资金中安排6500万元,支持大型商贸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商业民生工程、会展节庆活动、电子商务发展。

五、支持现代农业和示范小城镇建设。从市农委专项资金中安排2亿元,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安排1000万元,用于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从市商务委专项资金中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蔬菜储备,增强市场应急保障能力。从市农委专项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支持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

六、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从市商务委专项资金中安排1.5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促进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5000万元用于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重点支持服务外包大项目、科技型服务外包小企业和外包服务园区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共同筹措5000万元的市级引导资金,各区县共匹配1.5亿元资金,支持本市工业企业开拓市场。

七、支持环保型企业和循环经济项目。从市环保局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减产、停产的放射性及一类污染物企业搞好安全保障。对部分环境影响轻微的建设项目试行差别化管理。从市发展改革委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八、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继续发挥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为国有企业筹集资金10亿元。筹建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支持国有企业调整产业结构。

九、加大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银行天津分行以系统内银团贷款等方式吸引更多异地信贷资金投向我市。提高本地法人银行存贷比,增加信贷投放,确保我市实际使用信贷资金规模高于上年,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优化结构,加大对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文化产业、“三农”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力度。

十、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确保当年进入上市发审程序的企业超过20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推广集合性债权融资。推进私募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积极发展融资租赁。推动企业在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从2012年起3年内,对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本地企业,初始融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助。

十一、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支持企业以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动产抵押、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融资,促进存量资产转化为发展资金。扩大应收账款、保理等供应链融资,开展免担保免抵押的流动资金小额贷款。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与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对接。从2012年起3年内,对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本市中小企业项目的,由财政部门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80%的奖励。

十二、推动中小企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建天津市名牌产品,将201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认定产值和税收标准放宽到当年申请标准的80%。鼓励中小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市工商局直接受理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使用不冠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申请。允许有限公司(一人公司除外)首期注册资本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已设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再审查新增资本货币出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不再审查留存该项公积金的比例。

十三、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各类资本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机构。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征信服务体系和抵质押物评估体系,简化贷款流程,合理确定小型微型企业利率浮动幅度,保障独立的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规模。创新小型微型企业融资产品。推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清理纠正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切实降低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成本。实行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确保全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授信客户数较上年增长30%以上。

十四、落实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补助。建立完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多层次担保服务体系,落实有关补助政策。从2012年起3年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融资租赁、专业保理和保险机构向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融资租赁额、保理额、融资保险额,由市财政按当年年末余额比上年末增加部分给予奖励,每增加1亿元奖励30万元。从2012年起3年内,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为我市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或再担保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十五、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2015年底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1年11月1日起3年内,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从2012年起3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共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六、增强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和支持建立一批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纺织服装、机械制造、服务业等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小型微型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鼓励连锁加盟行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搭建小型微型企业劳动力资源对接平台,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

十七、鼓励发展个体工商户。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鼓励发展个体工商户,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其中按期纳税的调整为2万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500元。

十八、缓解企业用工困难。加强与劳务输出地合作,巩固发展劳务协作基地。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本市及外省市举办招聘活动,组织用工紧缺的企业赴劳动力资源充足的外省区市进行定向对接、专场招聘。进一步完善就业培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加大就业见习力度,给予生活费补贴。大力推广外来工求职公寓的经验做法,开展24小时求职服务,为求职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建立稳定就业岗位长效机制,对经济结构调整中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

十九、引进急需优秀人才。编制发布《天津市2012年紧缺人才目录》,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引进350名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支持留学人员来津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参加申报国家和我市“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引智专项等活动。以“中国·天津第八届海外人才网上交流洽谈会”、外籍人才招聘会等活动为平台,推动各类企业对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举办高层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实训班,实施“名师带培计划”,帮助海外回国人才来津创业。

二十、培养高级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专业素质提升计划,选派2000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出国(境)培训。加快博士后培养,深入实施“131”创新型培养工程,新增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以上。加快高技能人才实训载体建设,推进和完善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市和区县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技师工作(流动)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十一、实施高效海关服务。开辟专门通道支持市重大项目建设,确保进口设备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外发加工审核手续,完善深加工结转商品归类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继续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提升高类别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效率。对企业临时注册、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备案等9项审批项目当场办结。继续引导企业使用“天津海关网上注册系统”实施网上注册,以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及电子口岸平台为媒介,实现报关单位、报关员注册的网上预审批。

二十二、加强口岸检验检疫通关服务。大力推行天津口岸直通模式,扩大直通放行应用范围。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服务上门,制定“一项一案”、“一厂一策”等量身订做式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物,采用电子信息的无纸化方式完成受理报检、转单、查验、出证等工作。实行全年每日开门服务,节假日固定加班和预约服务相结合,随时办理相关检验检疫业务。

十三、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为重点,结合落实国家第六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入清理,通过“减、撤、放、退、并、整”等改革措施,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调整再减少。进一步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及职能事权。继续向各区县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二十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巩固扩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推进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深入落实“一审一核、现场审批”制度,强化限期审批、联合审批、网上审批、预约审批等长效机制,达到单项审批办结时间比承诺办结时限提速20%。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从立项到取得开工证,累计审批工作日控制在30天以内,全程办理自然时间控制在140天以内。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实际办结时间由5个工作日减少到4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完成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城乡社区(村)试办便民代办点,推行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滨海新区8890家庭服务网络分中心,扩大服务功能。

十五、减少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强化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清理公路收费,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12年12月31日前,继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石油原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按每吨0.1元收取,同批货物检验检疫费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按80%计收。免费开放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并取消相关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第三篇:“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措施研究

“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措施研究

摘要:文章介绍了“互联网+〞的含义,阐述了“互联网+〞对农业经济进展促进作用,指出了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进展农业经济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利用“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进展的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经济;进展措施;讨论

现代信息技术进展日新月异,互联网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对于农业来说,传统的农业经济进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和人民的需求。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要想推动农业经济长远进展,就要主动转型农业进展方式。要想不被时代所淘汰,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打破传统的营销模式,依据社会的现实需求准时调整进展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找到新的经济突破点,实现长远有效的进展。

1“互联网+〞的含义

“互联网+〞是以互联网为基础,针对各行业的进展特性,转变其生产模式、运行方式以及营销策略,进而增添其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现代科技手段。“互联网+〞能有效推动各行业朝着网络化和智能化的方向进展,满足企业形象宣扬的要求,进而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2“互联网+〞对农业经济进展的促进作用

2.1推动农产品快速更新。首先,互联网的不断进展使得网络信息呈爆发式增长,人们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学习关于农业进展的学问和技术,转变自身现有的学问结构,依据当地的农业经济进展模式以及市场需求,适当转变农产品的种类和规模。其次,人们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把握不同农产品的生产方法,立足网络上提供的新型生产技术,以当地的农业产品特色为基础,不断转变生产方式,进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最终,由于每个农产品的特性有所不同,导致他们生产的环节和质量要求也有所不同,进而影响了农产品的管理模式。现如今农业生产者可以直接利用互联网的综合性能,统一管理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为农业的经济进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2完善农业经济生产方式。过去的农业经济主要是以土地资源、太阳光照、水资源为基础进行农业生产。然而这些自然资源存在着很大的不稳定性,它们的改变会在肯定程度上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以及农产品的质量,人们无法精确地预估农产品的生长态势和产量进。现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展,农产品生长过程中所需要的自然资源,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技术进行调控,比方大棚的恒温技术、水资源的供给、农产品日常所需要的光照等。通过这些网络掌握技术完善了农业经济的生产方式,推动了农业经济的进展步伐。2.3提升农业经济收入。这些年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异样激烈。而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农业生产者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农产品的进展前景和顾客需求,结合市场的变动趋势,准时调整以往的生产方式,增加农产品的产量。同时,卖家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出售当地的农产品,买家只需要在网络上依据农产品的图文以及视频介绍,选择自己喜爱的农产品即可,这样的购置模式节约了农产品的运输本钱和交易时间,削减了农业生产的风险,增加了农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

3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进展农业经济面临的挑战

3.1缺乏顶层设计。现如今我国的网络农业经济进展正处于初步阶段,许多农业生产者在农业种植和生产的过程中,都是依据农产品以往的经济收入作为根据,碰到市场进展前景比较好的农产品,许多生产者会在同一个时间段对其进行大量的种植和生产,这也简单导致农产品膨胀的状况出现。顶层设计缺乏,使得农业的整体规划不够合理,同时也对物价的稳定性带来不利的影响。3.2互联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因为地势和交通的影响,当地的网络覆盖并不全面,许多地方还存在着信号不稳定的现象。再者大部分的农业生产者拥有的电子设备性能较低,且不会充分利用电子设备,搜寻自身所需要的农业信息,他们对市场行情的进展推断主要来源于四周农业生产者的种植状况,而且大量农产品也因为缺乏销售渠道而只能在当地集市进行售卖,影响了农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3.3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这些年我国的互联网进展速度不断加快,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但是总体来说,农民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对互联网的使用程度还是较低,大部分农民不会主动在互联网上学习相关的农业生产技术;再加上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因此他们基本上不会对网络上的农产品进展方式以及种植技术进行深入地讨论和探究,这极大地降低了“互联网+〞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再者,即使许多大学设置了电子商务的相关课程,但是大学生在毕业之后,基本上会将就业的目光放到薪资福利比较好的大城市,一些有阅历的工作者也是以在大城市进展自身的职业为主,这样的现状使得农村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导致农业网络化进展障碍重重。

4“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进展的措施

4.1制定完善的“互联网+〞农业经济进展规划。现如今我国的互联网农业经济进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为了促使农业市场化进展有序进行,就需要制定完善的“互联网+〞农业经济进展规划。首先,国家应制定完善的互联网农业经济进展政策,通过相应的技术支持、资金补贴等方式,鼓舞农民主动参加到互联网农业生产当中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业生产电子商务平台,使得农业生产者可以直接凭借自己的身份证和姓名进行登陆,在上面查看相关的农业生产信息和市场变动前景。同时,为防止有的农业生产者对上面的文字信息了解不够透彻,可以由村支书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定期依据市场的农产品需求,给农民提供一些种植方案让他们自主选择,并且在每个村规定农产品的种植数量,具体记录每家每户负责种植的农产品面积以及农产品种类,这样可以有效避开农产品出现市场膨胀。4.2加强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加强与网络运营商的合作,通过一些减税的政策,鼓舞运营商主动渗透到农村的偏远地区。扩大网络的覆盖面积,并通过薪资补贴的方式,鼓舞农民安装无线网络。针对农民对网络的相关学问了解比较少的问题,政府可以让一些网络运营商的工作人员直接上门对农民进行一对一辅导,提升农民对网络的认知程度。再者,政府应与当地的物流企业主动进行合作,增加农村的物流站点,为互联网的农业经济进展打下良好的基础。4.3加大农村人才的引流政策。当地政府可以通过一些就业扶持政策,促使电子商务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主动去农村进展,为当地的互联网农业经济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与此同时,政府可以利用一些安家政策,吸引外地优秀的电子商务人员将将来的职业进展方向放到农村,给农民的网络营销以及农业生产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提高农产品的产量,拓展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促使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者在领头人的带着下,更加主动地加入到互联网农业经济进展当中来,进而提高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

5结语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为了满足市场的农产品需求,国家和政府应齐心协力制定完善的互联网农业经济进展规划,通过一些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相关的专业人才给农业经济进展提供一些技术上的支持,确保农业经济在互联网的带动下能够健康长远地进展。

参考文献

[1]徐瑛楠.“互联网+〞时代下推动农业经济进展的探究[J].通讯世界,2022(19):30-31.[2]张俐娜.“互联网+〞时代下推动农业经济进展的探究[J].农业与技术,2022,37(18):164.[3]王世梅.“互联网+〞时代下推动农业经济进展的探究[J].消费导刊,2022(22).作者:程婕

单位: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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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的另一种叫法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一种合作经济形式,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集体经济得以稳步发展,但是在实际的发展过程当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如何促进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就成了农经部门工作者们所关注和关心的话题,本文主要总结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供读者参考借鉴。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8-05-1

伴随着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人们的经济水平也逐渐上升,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也不断得到了提升,同时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也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现实基础,使得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农村集体经济得到稳步发展,但是在实际的发展过程当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未来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农经人的不懈努力,如何促进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就成了农经部门工作者们所关注和关心的话题。打造农村经济团队素质,提高人们思想认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要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首先得提高农村经济工作者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然后在农民朋友的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让人们从思想上开始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而不是片面的了解。

1.1 提高农村经济工作者自身素质,抓好农村经济部门队伍建设

提高农村经济工作者自身素质,抓好农村经济部门队伍建设。作为农村经济部门要加大对自身队伍的培训,如果农村经济工作者都不了解农村经济相关知识和法规,那要如何给其他人进行培训?所以农村经济部门要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经济工作者自身素质,打造出素质高,勇于创新,能吃苦耐劳的农村经济团队。

1.2 在人们的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村集体经济重要地位

在人们的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村集体经济重要地位。要想在思想上提高大家的认识,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直观的、直接的让人们感受到、看到、听到,这就要求农村经济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调动各级部门和广大农村经济工作者,通过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让人们意识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同时还要普及农村集体经济知识,让人们了解农村集体经济,可以先从农村的积极分子做工作,培养农村先进带头人,然后让这些农村积极分子带动村里的人们对工作进行了解和参与。在管理机制上下功夫,集体项目落实责任制

在管理机制上下功夫,集体项目落实责任制,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积累机制。凡是集体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制,及时收缴承包金或租赁费,把该收的钱收起来。农户长期放弃管理,粗放经营甚至荒芜的承包项目,在集体收回后,要实行招投标承包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承包到户的大田,也要按统一标准收取承包金。对属于集体的山地、林地等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

加强资产核资,盘活集体存量资产,构筑资产增值机制。要突破传统的实物形态为主的管理模式,积极实行集体资产以价值形态为主的管理办法。把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来运作,管好土地征用补偿费,严禁乱支滥用。规定和完善非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要完善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由乡镇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和监督。逐步建立集体经济发展民主决策制度。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凡村级组织新上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必须认真谋划、科学论证,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报市相关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乡(镇)、村干部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的重要依据。结语

虽然近些年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的寻求进步,克服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这是农经人的责任和光荣使命。

参考文献

[1] 魏德荣,钱文超,徐杰,刘微微.关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3,(01).[2] 许晓蕊.关于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分析与思考[J].特区经济,2011,(02).作者简介:费洪波,大安市四棵树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

第五篇: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2

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渠委发〔2007〕33号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步伐,迅速提升我县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建成电力资源大县、生猪质量工程示范县、川东一流滨江县城、四川经济文化强县”四大目标,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川委发〔2007〕7号)和川委办〔2007〕15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鼓励民营企业的政策性规定,结合渠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1、实行同等待遇。(1)实行“非禁即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处,均允许民营经济进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或实行行业垄断。(2)实行公平待遇。对给予国有、集体、处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措施,同样给予民营企业。

2、简化审批手续。(1)实行限时办结。审批、注册、验资、税务登记、检测等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代理制”服务,并逐步实行网上审批。(2)简化年检手续。对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行为,且经营情况和商业信誉较

好的民营企业,实行次年免检制。

3、拓宽融资渠道。(1)建立银政、银个合作纽带,加强与银行、担保公司之间的合作沟通,每年推出一批有贷款融资需求的项目,通过对外发布信息、举办银企联席会议等方式,向社会和融资机构进行推介,搭建融资平台,提供信贷服务。(2)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4、建立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设立渠县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营企业技术开发、贷款贴息、房租补贴、创业培训、技术创新及服务机构专项补助扶持。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争创名优产品,并执行《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十条措施》第八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5、建立激励机制。民营企业在新增发展用地、税收优惠、对外贸易、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参与国有个业改革等方面执行《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十条措施》规定的同等政策。

6、鼓励人才引进和培养。(1)引进人才。县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民营经济发展战略需要,帮助企业引进各类紧缺和急需人才。要依托行政学校和职专对民营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并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2)加大培训。制定民营

企业培养规划,鼓励民营企业家参加省市举行的各种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举办专题讲座,重点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拓宽视野,提高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

7、优化发展环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执法执纪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法治环境。

8、加大领导力度。(1)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2)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定点联系一家优势民营企业,帮助指导企业发展。

(3)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年组织民营企业业主、经营者代表对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主动服务、政策执行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测评,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200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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