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6号文库

保险实务课程作业

保险实务课程作业



第一篇:保险实务课程作业

《保险实务》课程作业

共四次作业:

(一)财产保险案例分析;

(二)海上保险案例分析;

(三)人身保险案例分析;

(四)人身保险规划;

(一)财产保险案例分析

1、不定值保险赔偿金计算

某生产企业于2000年1月1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100万元。2000年8月19日遭受水灾。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保险人应当如何赔偿?

⑴如果出现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120万元,实际勘查损失为3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 ⑵如果出现时保险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的损失是3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

⑶如果出现时保险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的损失是3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实际遭受的损失是8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

2、××年5月4日,肖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7万元,保险期限为五年,如果被保险人不提取保险储金,可自动续保。同年10月3日,肖某家突然起火,当时由于肖某长期患病,行动不变,无法逃生,不幸被大火烧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5日中午死亡。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后确认事实为:肖某之妻见肖某长期患病,又无医好之望,恐成为今后自己的累赘,遂动将其杀死的念头。10月3日,肖妻将现场伪装成煤气泄漏不慎失火之样,妄图蒙混过关,达到其罪恶目的。事发后,肖妻被公安机关逮捕。保险公司根据现场查勘和公安机关的认定,做出如下结论:肖家的保险财产损失为肖某之妻一手造成的,根据《保险法》有关条款之规定,保险财产损失是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属于保险条款中列为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故保险公司不负肖家的赔偿责任。肖妻因犯谋杀罪被判处死刑之后,肖某的姐姐从外地赶来处理肖某的后事,其中包括遗产继承问题。肖某之姐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保险单,便向保险公司提出了退还保险储金的要求。保险公司认为,保险条款上规定保险储金应归还被保险人,但被保险人已死亡,其妻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也丧失了保险储金的继承权,因此,肖某的保险储金不能交给被保险人的姐姐,那么,肖某生前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长效还本家庭财产保险该如何处理呢?

3、××年1月14日;某市汽运公司将本单位一台丹东黄海大客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保险,该车保险金额15万元,保险价值21万元,投保的险别有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玻璃破损险,保险期限一年。同年3月11日,该车从临湘载客去深圳,途经广东连南县,该车在爬一长坡时,突然引擎盖内起火,当司机打开引擎盖时,火势迅速蔓延至整个车厢,虽经消防队奋力扑救,但该车已被严重烧毁。事后,消防大队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原因为:“湘×××号大客车在爬坡长达5公里多的时候,发动机产生超常高温,引燃发动机周围的油渍、油污,当司机打开车头盖时,火势迅速蔓延另整个车厢,造成整车燃烧。”出险后,保险公司认为,该车出险,属于自燃范畴,因未投保“自燃险”,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为此被保险人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年5月30日,某经销站(以下简称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将其于三年前从其他单位购进的正在使用的东风货车一辆,投保机动车辆险,期限为一年,保险价值为9万余元,保险金额确定为7万元,同时该车附加了盗抢险,盗抢险条款中规定“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或被抢劫,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抢3个月后,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并且合同有附加条款:“保险人根据《××省机动车辆船舶法定保险暂行规定》依本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附加保险条款及其他特别规定,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同年7月28日中午12时许,该车在某市区酒店门前停放期间失窃,投保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为

保险金额7万元整。保险人认为,因该车已使用11年,实际价值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应为7千余元,因此只能赔偿7千余元。被保险人不服,诉至法院。

5、吴某驾驶的东风牌单轴挂车价值人民币60万元,在保险公司A投保了财产损失险30万元和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有一天,吴某从家门口倒车上路,与超速行驶的蒋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蒋某的摩托车在另一家保险公司B投保有第三者责任险0.2万元。蒋某要求赔偿40万元。吴某的汽车电瓶损坏,要求蒋某赔偿其修复费用0.2万元,交通部门认定吴某应负主要责任,蒋某应负次要责任。请问两家保险该如何赔偿?

6、××年6月,张某自筹资金建造货舱一艘,7月13日经江苏省船舶检验局南京检验处检验,领取适航证书(船检证书),核定载重2000吨,定名“深水机116”。同年7月15日领取船舶营业运输证。9月,由保险公司承保船舶保险,保险价值400万元,保险金额280万元。同年12月24日23时许,“深水机l16”在南京新秦淮河口装沙作业时沉没,船主即分别向南京港航监督处和保险人报案,并委托镇江市江河打涝工程处打捞,支付前期打捞费24000元,因未能支付后续费用,打捞作业中止。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支付打捞费用,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被保险人未能提供,保险人以船舶不适航为由拒赔:(1)装沙作业配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没按职务配备船员;(3)沙滩造船质量不合格,没有建造图纸。请问该不该赔偿?

(二)海上保险案例分析

1、某进出口公司与一俄罗斯客户L签定了一份出口至俄罗斯圣彼德堡的贸易合同,合同规定贸易支付条件为后T/T(即:货到后买方付货款,卖方则放单以便买方提货)。随后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共计55万美元,承保险别为HCC条款a11ris比乙价ar risk(warehouseto warehouse)。货物承运人为银风公司。华夏船务有限公司作为承运人银风公司的代理,签发了上海至圣被德堡的直运提单。提单载明:托运人为进出口公司,收货人凭指示,通知人为贸易合同的买方公司。货物由上海运至韩国釜山后,转装二程船运至俄罗斯东方港,再由东方港改装20集装箱31只,由铁路运抵目的地圣彼得堡。××年9月初,当货至目的地后,客户迟迟未付货款,因此进出口公司也就一直没有交付全程提单。至同年11月,进出口公司派人去圣彼德堡,在中国驻当地领馆帮助下证实,俄罗斯客户L已于货到不久即从海关清关,提走该批货物。该进出口公司遂即以“一切险”下“提货不着”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而保险公司认为进口商提货后不支付贷款,属于信用保险范畴,而不属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障范围,因而拒赔。进出口公司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投保的货物损失55万美元及利息。

2、浙江省舟山市海运公司所属“浙舟59”轮系1802总吨位钢质冷藏船,1989年该公司以保险金额为360.4万元向保险公司足额投保(有书面协议)船舶保险。1989年4月21日,该船从广东汕头空放定海航行途中遇雾,在厦门沿海水域与巴拿马船籍香港华通公司的1.4万吨位的“金源”轮相撞,“浙舟59”轮当即沉没,7名海员死亡,经厦门海监局调查,沉船处海水深达50多米,已无打捞价值,应推定全损,“金源”轮也遭受损失。事发后,舟山市海运公司委托上海第二海事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于同年4月27日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1505万元人民币担保的诉前保全申请。上海海事法院于4月29日对“金源”轮发出扣船令。经法院调解,“金源”轮承保公司委托上海市保险分公司提供9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6月2日,舟山市海运公司通过代理人正式向上海海事法院对“金源”轮起诉。

3、1993年12月31日,保险公司接受救捞局的投保,想救捞局出具“德月轮”保险单,保险金额为550万美元,承保条件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6年1月1日船舶保险条款的一切险,保险期限为一年,绝对免赔额为5000美元。条款中规定:本保险对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不负责:被保险船舶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德跃轮”于1994年6月6日受命前往香港海域拖带“滨海308”半潜式驳船,在拖带过程中,“滨海308”碰撞倒“澜沧江”轮,致使其受损。因此“澜沧江”轮的所有人向救捞局提出书面索赔。救捞局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澜沧江”轮的所有人想起索赔的款项,金额为1605696。2元。而保险公司则认为

本案碰撞责任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船舶保险责任范围,拒绝赔偿。

4、1986年1月14日,某市水运公司10号机帆船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船舶保险,保险金额按投保时的帐面价值确定为5万元。6月20日,该船在航行中与外地一轮船相撞,10号机帆船损失3.2万元。被撞轮船未参加保险,损失4.5万元。事故发生后,经航管部门裁定:10号机帆船应对这次碰撞事故负主要责任,负责赔偿80%的经济损失。于是,该水运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5万元的要求,并提出了有关碰撞事故的单证和材料。请问如何赔偿?

5、1999年1月,江西某公司将184吨价值100万元的棉浆杷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路货物运输综合险,运输工具为“赣南昌货0236”轮,航线注明为上海至利物浦,交保险费1177.06元。1月13日,该货轮航行至106航标灯附近,为避免与他船相撞,驾驶员采取倒行,右满舵等紧急僻让措施,致使船舶打横,帮扎货物的绳索绷断,引起装载于舱面的54.7吨棉浆杷掉入江中飘失,价值350080元,货主索赔后,保险人通过调查得知这54.7吨货物装载在舱面上,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驾驶员的行为是为了避免碰撞采取的紧急措施并非施救行为,且当时的气象状况良好,所以货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拒绝赔偿,你认为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否正确?

(三)人身保险案例分析1、1992年3月,张先生被江某驾驶的运货大卡车撞伤住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司机江某负全部责任。经协商,江某赔偿了张先生医疗费、营养费、护理兼、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8000元。在事故发生前,张先生已向其保险公司投保了1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此,张先生咨询,他获得了江某的赔偿后,是否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1万元的保险金?

2、2000年4月29日,某公司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但是在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期间自2000年5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2000年4月30日,该公司的职工王某登山,不慎坠崖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属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付呢?

3、1998年3月17日,曾某在寿险公司业务员的动员下填写了终身寿险投保单,并支付了首期保费。同年4月2日,曾某因意外事故不幸死亡,其家属凭借保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曾某还没有进行体检,保险单亦尚未签发,双方之间不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所以不需赔付。那么,此案例到底该不该赔呢?

4、1993年10月,美国的A先生因患肺气肿无法正常上班,便办了提前病退手续。1994年4月A先生为自己投保寿险,保险期限15年,每年保费200美元,保额为50000美元,起保日期为1994年4月14日,他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A先生一直按时交纳保险费。1997年9月4日,A先生的家人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登记,并填写了出险通知书,要求死亡给付。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了调查,发现被保险保前患有严重肺气肿而据赔。而A先生的家人则提出保险合同订立已超过两年,适用不可抗争条款。对此案,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分歧颇大。请分析本案应如何赔付?

5、被保险人34随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10000元,每年应缴保费85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32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80元,10年后保险人发现,有哪几种处理方法?各应如何处理?

6、投保人张某离异后再婚,与其前妻生有一子(未成年),其子与投保人、继母、爷爷、奶奶共同生活,但继母对其继子未尽主要抚养义务,投保人张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两份人身保险,去年四月张某因发生车祸死亡,其继母不再与其继子共同生活。投保人第一份保险单写明受益人是:后妻、儿子,保险金分配方式没有注明;第二份保险单写明受益人是:后妻、儿子,保险金分配方式写明为:“顺位”。保险事故发生后,其后妻私自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将两份保单保险金索赔金额由七万元人民币降为五万元人民币后全部领取,现其子作为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在索赔的过程中发生争议,要求保险公司给付其保险金。保险金究竟应如何处理?

7、王某,2岁时因母亲去世随外公外婆在A城生活。3岁时上幼儿园,她的日常所需费用由其父亲承担。4岁时,王某的父亲再婚,王某便与其父亲和继母在B城生活,并从A城幼儿园转至B城幼儿园。在王某离开A城时,她的外公为她买了一份少儿平安险,并指定自己为受益人。王某到B城后不久,在一次游玩中不幸涵水死亡。事发后,王某的外公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给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王某的外公 对王某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给付。双方遂引起争议并导致诉讼。

(四)人身保险规划

(一)答案内容要求:

1、保险规划的分析思路;

2、具体投保的险种,大概的保额,必须是现实中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可上网去查);

3、获得的主要保障项目;

(二)保险规划案例

1、年轻人家庭的保险计划

黄先生,27岁,两口之家,大学毕业5年,在一家公司上班,月薪约3000元,妻子也在一公司工作,月薪约2500左右,夫妻双方都有大病医保。朋友较多花销无计划,喜欢出外活动和郊游,在家长的资助下参加了按揭购房,20年银行贷款30万元。

2、低收入无保障家庭的保险规划

农民三口之家,夫妻40岁左右,女儿11岁,妻子在家种地、饲养家蓄,年收入为4000元左右,丈夫给私营企业老板打工,从事家庭装修工作,收入不稳定,年收入约为15000元,双方均无医保。

3、中等收入家庭的保险计划

张先生,37岁,在外企做主管,月薪8000元另有年底双薪,但没有医疗及养老保障,妻子33岁,在机关工作,年收入约20000元,劳保公医齐全;9岁的儿子还有公医;他们还供养一个70多岁的老母。

4、高收入家庭

私营业主赵先生夫妇共同经营一家餐厅,年收入约40万元左右,有小车一辆。两个孩子,儿子14岁在读初中,小女儿11岁还在读小学。

第二篇:保险原理与实务作业及解答

一、单选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是(C)A.投保单 B.暂保单 C.保险单 D.保险凭证

满分:2 分

2.在风险管理的各种方法中,人们之所以选择保险,其目的是(C)

A.在事故发生前降低事故发生的频率 B.在事故发生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C.改变引起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D.通过提供基金对无法控制的风险作财务安排

满分:2 分

3.保险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定义此保险概念的角度是(D)

A.经济角度 B.社会角度 C.风险角度 D.法律角度

满分:2 分

4.海上保险的雏形是(B)

A.“一人为众,众为一人”原则 B.船、货抵押贷款 C.共同海损

D.《罗地安海商法》

满分:2 分

5.由于社会经济或政治变动而导致的风险是(A)

A.静态风险

B.动态风险 C.纯粹风险 D.投机风险

满分:2 分

6.在保险事务中,保险标的发生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被称为(A)

A.风险单位 B.风险标的 C.损失程度 D.损失单位

满分:2 分

7.某甲以其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获银行贷款80万元,银行为该抵押财产购买了80万元的房屋火灾保险,保险期间该房屋因火灾而全损。火灾前某甲已经归还银行贷款40万元,此时某甲也已无力偿还剩余贷款,那么,银行可获得保险人的赔款额是(B)A.30万元 B.40万元 C.80万元 D.100万元

满分:2 分

8.再保险的原保险人,还可称为(C)

A.再保险接收人 B.分保接受公司 C.分保分出人 D.分保接收人

满分:2 分

9.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是(B)

A.造成损害应负的一切责任

B.造成损害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

C.造成损害应负的刑事责任 D.造成损害应负的合同责任

满分:2 分

10.关于受益人,下列说法正确是(D)

A.受益人必须具有相应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受益人必须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C.受益人必须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害的人 D.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满分:2 分

11.下列属于我国企业财产保险的特约保险财产的是(C)

A.专用基金开支、账外财产 B.成品、半成品、在制品、原材料

C.金银、首饰、邮票、艺术品和其他珍贵财物 D.土地、森林、水产资源及有价证券

满分:2 分

12.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指(C)

A.保险人 B.中介人 C.受益人 D.法人

满分:2 分

1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确定方式是(A)

A.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 B.必须具有经济利益关系 C.必须具有婚姻关系 D.必须具有血缘关系

满分:2 分

14.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这时的车祸是(B)

A.风险因素 B.风险事故 C.风险 D.损失

满分:2 分

15.以下有关风险的说法错误的是(C)

A.风险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B.风险具有发生的客观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 C.风险频率和损失程度是两个相同的概念 D.某种损失是必然发生的满分:2 分

16.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D)应当如实告知。A.被保险人 B.受益人 C.代理人 D.投保人

满分:2 分

17.保险人放弃合同中的某项条件而签订的保险合同,合同一经成立(C)

A.保险人可以有条件再主张这项条件

B.保险人仅在一段时间内不得再主张这项条件 C.保险人不得再主张这项条件 D.保险人可以无条件再主张这项条件

满分:2 分

18.年金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是被保险人的(AA.死亡

B.生存 C.疾病 D.失业

满分:2 分

19.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事故分别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被称为(B)A.共同保险 B.重复保险 C.互助保险 D.合作保险

满分:2 分

20.1997年11月5日谢雨为自己购买了20万元的终身寿险,约定按年缴方式交费并支付了首期保费,1998年12月16日谢雨因车祸死亡,保险人在理赔时发现谢雨尚未交付第二期保费,因此,做出的决定应该是(B)A.未按期缴纳续期保费,不承担赔付责任

B.仍在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内,赔付20万元,但须扣除第二期的保费 C.合同失效,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于受益人 D.解除合同,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于受益人

满分:2 分

二、多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

V

1.保险是(ACD)

A.一种分摊意外损失的财务安排

B.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合同安排 C.一种转移风险的方法 D.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E.赌博和投机 满分:2 分

2.定值保险的正确陈述是(ACDE)

A.无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怎样变化,仅以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为准 B.当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不一致时,会导致超额保险或不足额保险的产生 C.适用于价值变化大或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 D.古玩.字画比较适合投保定值保险 E.定值保险的优点是理赔环节少,纠纷少

满分:2 分

3.第一损失保险赔偿方式的特点是(A)

A.保险公司仅对第一损失(小于或等于保险金额的损失)负责赔偿 B.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C.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出现时财产的重置价值进行比例赔偿 D.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比例赔偿 E.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满分:2 分

4.财产保险合同除会因合同解除而终止外,还会因如下原因而终止(ABCD)A.保险期限届满

B.保险标的全部损失,保险人履行赔付责任 C.保险标的已灭失

D.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已履行赔偿义务 E.被保险人死亡

满分:2 分

5.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应该具备的条件有(ABC)

A.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B.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C.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D.风险必须是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E.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满分:2 分

6.按业务承包方式分,保险可分为(BC)

A.原保险 B.重复保险 C.共同保险 D.再保险 E.人身保险

满分:2 分

7.甲.乙为两家财产保险公司,丙为一家再保险公司,某企业引进一套机器设备,价值9000万元,该企业准备将这套设备投保财产综合险,在公司及投保金额选择上,可以(ABD)A.向甲公司投保9000万元

B.向甲.乙两公司分别投保9000万元 C.向丙公司投保9000万元

D.向甲.乙两公司投保5000万元和4000万元 E.向甲.乙.丙分别投保9000万元

满分:2 分

8.最大诚信原则包括(AC)

A.告知 B.委付 C.保证 D.隐瞒 E.误告

满分:2 分

9.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条件包括(ABDE)

A.保险标的遭受的风险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内

B.保险事故的发生由第三者引致 C.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获得赔偿 D.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责任

E.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只能在赔偿金额以内行使

满分:2 分

10.某人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负责损失赔偿(BCDE)。

A.供电线路因雷击出现故障,造成电视机显像管烧毁 B.存放在家的有价证券被盗

C.被保险人自己改动室内暖气管道,造成水流外溢,使家具受损 D.自行车放在公共汽车站旁被盗 E.饲养的小狗将一个水晶花瓶打碎

满分:2 分

11.在保险实务中,损失通常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间接损失包括()

A.额外费用损失 B.收入损失 C.人身伤害 D.责任损失 E.财产损毁

满分:2 分

12.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一般应遵循的原则有()

A.文义解释原则 B.意图解释原则

C.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D.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原则

E.最大诚信原则

满分:2 分

13.产品质量保险负责()

A.被保险人为产品使用者更换有质量缺陷产品所蒙受的损失与费用 B.被保险人收回全部已投放市场的有设计问题的越野车的费用 C.被保险人免费为硬盘设计有问题的笔记本用户更换硬盘的费用 D.用户将产品私下改装后,因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厂家予以更换的费用 E.因啤酒瓶意外爆炸伤及消费者,啤酒厂向消费者进行赔偿的支出

满分:2 分

14.分摊原则包括的内容有()

A.顺序原则 B.逆序原则 C.赔偿责任 D.比例责任 E.限额责任

满分:2 分

15.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

A.所有利益 B.责任利益 C.共有利益 D.经营利益 E.合同利益

满分:2 分

三、判断题(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

V

1.被保险人转让代位求偿权后,原应享有的向责任方追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B)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2.某外贸公司为出口到英国的一批茶叶购买了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起运后,该公司向保险人提出解约。因投保人有解约权,所以保险人应予解除该保险合同。(A)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3.以赔付时标的的实际价值作为保险价值的为定值保险。(A)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4.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按保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赔偿损失。(A)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5.不确定的经济利益可作为保险利益。(B)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6.一旦保险人对受损标的取得物上代位权,处理该受损标的的一切受益归保险人所有。(B)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7.近因即指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A)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8.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B)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9.无论是故意行为,还是过失行为,保险人都不应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求偿权。(B)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10.家庭财产保险属于不定值保险。()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11.某险种规定相对免赔率5%,当保险损失达到7%,保险人赔偿2%。()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12.哈雷对人寿保险的重大贡献是编制了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13.保险凭证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证明文件。()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14.吸烟后随意抛弃烟蒂,以致引起火灾,这一火灾的原因属于道德风险因素。()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15.损失管理包括减损和防损,前者是为了减少损失发生的频率,后者是为了降低损失的程度。()

A.错误 B.正确

满分:2 分

第三篇:保险实务

保险实务

简述题(7分)

1.简述定期死亡保险与终身死亡保险的异同?52页

两个险种最大的区别是保障期限,定期的是保单保障约定的时间内发生死亡风险赔付的保险金额,如果你不是在保障期间发生的死亡是拿不到身故赔偿金的;终身保险是保障终身的,也就是说不管你在什么时候身故,你的家人都能拿到你的身故保险金,两者就是保障的期限不同而已。

2.什么是健康保险的免赔额和等待期?96页

3.构成意外伤害的三个要素是什么?106页

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第四篇:《保险理论与实务》案例分析作业-评析

(一)某轮载货后,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事后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划破,使海水渗入货舱,货物部分损失。该船驶至邻近的一个港口船坞修理,暂卸大部分货物,花费了10天时间,增加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当船修复后装上原货启航后不久,A舱起火,船长下令对该舱灌水灭火。A舱原载文具用品、茶叶等,灭火后发现文具用品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被水浸湿。试分别说明各损失的性质,指出投保何种险别,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评析:(1)单独海损:搁浅造成的损失;A舱被焚毁的一部分文具用品。因为该损失是由于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共同海损:强行起浮造成的轮机受损以及船底划破而产生的修理费以及船员工资等费用;A舱被水浸湿的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因为该损失是由于为了大家的利益而采取的对抗风险的人为措施所导致的。

(2)投保平安险,保险公司就负责赔偿,因为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对于本案中的单独海损,是由于搁浅和失火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事过导致的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承保范围。

(二)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共同安全,往舱内灌水,火被扑灭。但主机受损,无法航行,船长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损失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问:(1)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损失?为什么?(2)根据CIC条款规定,在投保何种险别时(最小险别)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上述损失?

评析: 1.(2)(4)(5)属于共同海损,因为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后果。

2.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赔偿,因为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

(三)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

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受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评析:应该赔偿。因为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属于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该轮触礁,致使8000美元货物损失属于意外事故引起的部分损失。

本案投保的平安险承保范围中包括:运输工具如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四种意外事故,在此前后,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应该赔偿。

案1:1994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运输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险。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物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偿付保险金。问题: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种.主要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失,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与一般险。平安险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般不予负责,除非运输途中曾发生搁浅,触礁、沉没及焚毁等意外事故。平安险虽然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但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本案中,进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所保的货物在船因风暴沉没时全部灭失,发生了实际全损,故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其提出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案例3:某外贸公司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在卸货过程中,外贸公司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灌装协议,并立即开始灌装。某日,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灌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灌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外贸企业逐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此,试予以评论。

保险公司不需赔偿,因为根据保险责任起讫条款,保险责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进入指定

仓库时终止,而本案中的货损发生在仓库内,所以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因为海运保险是保海水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失的,这批货已经到了目的港的仓库,是在陆地上损失的,所以不能赔付。另外,保单的条款里面都有注明,在遭受不可抗力的时候不赔付。台风,地震,战争,都是不可抗力,所以造成损失都不能赔付。

案例4: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在4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一部分货物并组织人员抢修裂缝。船只修复以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船舱失火,船长下令灌水灭火。在火被扑灭后发现2000箱货物中一部分被火烧毁,一部分被水浸湿。在船抵达目的港后清点共有以下损失:(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物;(2)组织抢修船只而外支付的人员工资;(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物;(4)船只部分船体被火烧毁;(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物。试问:

(1)以上的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说明原因。

(2)投保什么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为什么?(指CIC的最小险别)

1.(1)抛入海中的200箱货物;(2)组织抢修船只而外支付的人员工资;(5)被水浸湿的100箱货物,属于共同海损,因为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3)被火烧毁的500箱货物;(4)船只部分船体被火烧毁,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后果。

2.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赔偿,因为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

案例5:我某外贸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卖方向我国保险公司按CIC条款办理了货运保险。载货船舶经苏伊士运河曾一度搁浅,后经拖轮施救时又遭遇暴风巨浪,导致卖方交运的2,000箱货物中有400箱货物遭不同程度的海水浸湿。试问:(1)拖轮费用和400箱货损属于何种损失?(2)在投保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如果在苏伊士运河未发生搁浅,在投保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对暴风巨浪导致的损失负责赔偿?为什么?(指CIC的最小险别)

(1)拖轮费用,属于共同海损,因为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400箱货损,自然灾害导致的部分损失,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后果。

(2)在投保平安险时,保险公司即予以赔偿,因为平安险承保共同海损,以及运输工具如发

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四种意外事故,在此前后,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3)如果在苏伊士运河未发生搁浅,在投保水渍险时,保险公司才对马六甲海峡发生的损失负责赔偿。因为水渍险承保自然灾害的部分损失。

例6:某外贸公司出口货物,目的地美国纽约,双方同意保险加成率10%,保险险别为一切险,该批货运抵美国纽约卸下时,发现部分货物发生损失,损毁率达到30%,经检验确认原因是途中货物受潮受热导致。问保险公司对损失是否应予赔偿?

损失原因为受潮受热,这属于海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对此损失应予赔偿。

案例7:某出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货物在转船过程中遇到大雨,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货物有明显的雨水浸渍,损失达70%,因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问:我方能接受吗?

不能接受。货物被雨水浸湿属淡水雨淋险范围;保险公司和卖方对货损都不负责,由买方承担损失。

第五篇:保险实务报告

外贸保险实训报告

由于国际贸易经济涉及到国家、地区间的经贸往来,货物往往要经过海洋运输、陆上运输、航空运输等若干环节,因而遭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导致损失的风险也较大,这就使保险成为必需。为此,外贸保险就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对外贸易货物运输方式的不同,保险公司办理的对外货运保险业务有海洋运输保险、陆上运输保险、航空运输保险以及邮包运输保险等,其中业务量最大的是海洋运输保险。运输方式不同,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也各有不同。这次实训我们主要是针对外贸保险的各类险别进行了解,明确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责任以及邮包运输保险条款及责任。

一、货物运输投保前的准备

货物在运输投保前必须清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根据不同的风险选择不同的保险,从而确定不同险别下的保险条款,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明确不同的运输方式下有些什么保险,而在不同的保险中又有些什么保险条款。

(一)、陆上运输保险

陆上运输(火车、汽车运输)货物保险分为:

(1)陆运险。其责任范围是: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有驳运过程,保险日期为货物到达最后卸载的车站后60天为限。则包括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运输工具遭遇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直至该项货物送交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时为止。

(2)陆运综合险。包括正常陆运和有关水上驳运在内,其责任范围是:除包括陆运险的责任外,还包括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受热、发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3)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后计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二)海洋运输保险

按保险责任范围大小,分为一切险、水渍险和平安险(伦敦保险市场现在改按条款 A、B、C来识别)。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最大,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在内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包括除战争和罢工等危险以外的一切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水渍险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基本相同,所不同的仅是水渍险负责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而平安险则不负此项责任。三种险承保的自然灾害指在海上遭遇的雷电、海啸和恶劣气候形成的狂风巨浪以及在陆上遭遇的地震、洪水等;意外事故指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失火、爆炸等。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在船舶遇难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买卖双方和船方的共同利益,有意识地采取各种合理的抢救措施而产生的船、货和运费的损失与支出的额外费用(习惯上称共同海损)以及海上过往船舶按惯例对船、货的自动救助费用。另外,为鼓励保户及时抢救受损货物,赔偿责任还包括保户的合理施救费用。一般说来,必然损失和保户的有意行为造成的损失都是除外不保的。

上述三种险别的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日期是:自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地点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中继续有效,直至:①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或其他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或至:②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或在目的地以前的其他仓库或储存处所时为止,这些仓库或储存所是被保险人为了分配、分派或是为了不属于正常运输的储存而决定使用的;或至:③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

(三)、航空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保险分为:①航空运输险。其责任范围是: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堕落或失踪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② 航空运输综合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也负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下述损失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由于工人罢工或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所造成的损失;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拘留、扣押、没收或封锁造成的损失和各种常规武器以及炸弹所造成的损失;由于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起讫日期是:自被保险货物经航空公司收讫并签发航空运单时开始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中继续有效,一般说来,直至货物运抵目的地交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时止。但保险货物在到达目的地后,在航空公司保管期间的保险责任,最长期限以航空公司给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30天为限。

(四)、邮包运输保险

邮包运输保险分为:①邮包险。其责任范围是: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遭受雷电、暴风、地震、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碰撞、搁浅、触礁、出轨、倾覆、堕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由上述事故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②邮包综合险。除包括上述邮包险责任外,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在内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也负有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因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以及工人罢工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直接由于运输延迟或所保货物本质上的缺点或自然损耗所造成的损失,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也各有不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是从被保货物经邮局收讫并签发邮包收据时起开始生效,直至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按照对外贸易货物运输方式的不同,在邮局保管的最长保险责任期限,以邮局给收件人发出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15天内为限。

二、货物运输保险投保

当确定了保险类别及条款后我们就得对保费进行计算了,在计算保费前我们得了解几类常用的商品所涉及的险别及平均保险费率、平均运费率。在保险费率(Premium Rate)是由保险公司依据一定时期、不同品种的货品的赔付率,按不同险别和目的地确定的。清楚了商品的险别、平均保险费率及平均运费率后我们就可以进行保费的计算了。保险费则依据保险费率表按保险金核算,其核算公式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在我国出口营业中,CFR和CIF是两种常用的术语。鉴于保险费是按CIF货值为根底的保险额核算的,两种术语价钱应按下述方法换算:

由CIF换算成CFR价:CFR=CIF x[1-保险费率x(1+加成率)] 由CFR换算成CIF价:CIF=CFR/[1-保险费率x(1+加成率)] 在进口业务中,按两边签署的预定保险合同承当,保险金额按进口货品的CIF货值核算,不另加减,保费率按“特约费率表”规定的平均费率核算;假如FOB进口货品,则按平均运费率换算为CFR货值后再核算保险金额,其核算公式如下: FOB进口货品:保险金额=[FOB价x(1+平均运费率)]/(1-平均保险费率)CFR进口货品:保险金额=CFR价/(1--平均保险费率)

三、保险合同履行阶段

在此阶段我们小组又分为进口商和保险公司,根据案例中的商业发票和海运提单及前阶段做好的投保单履行合同。在此阶段进口商要细致查看保险合同风险条款,补充其它需要的单据(如买卖合同)以便随后货物损失时索赔,保险公司认真审核,出具保险单。

四、索赔与理赔

索赔与理赔是保险事故发生时一个问题两个角度的保险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用语。索赔是被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所享有的重要权利,当保险标的发生海上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或对此损失负有责任时,被保险人有权向海上保险人要求赔偿或追偿。但被保险人在向海上保险人行使索赔权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并遵守法定程序。理赔是保险人在知悉发生保险事故并调查确认法律责任归属后审查索赔材料作出赔付、部分赔付或拒赔等决定的法律行为。理赔是保险人应尽的保险义务,也是保险人完善经营管理的重要措施。

海上保险的理赔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1.以海上保险合同为依据的原则。海上事故发生后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赔偿金额多少、免赔额的确定、被保险人自负责任等等均依据保险合同确定的责任。2.合理原则。海上保险人在处理保险赔偿时要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并注意合理原则,因为海上保险合同条款不能概括所有情况。3.及时原则。海上保险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经济补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迅速查勘、检验、定损将保险赔偿及时送到被保险人手中。

总之,这次实训让我们把贸易实务与保险实务结合起来,分析出在进行贸易时要注意的问题,也让我们认识到保险在贸易中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在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也是外贸合同中必备的价格条件有三种,它们是离岸价、成本加运费价、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价。这三种价格都与保险密切相关。首先,在离岸价价格条件下,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责货物一般为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因此,为了转嫁风险,通常由买方办理保险。其次,成本加运费价价格条件与离岸价价格基本相似,除由卖方租船定舱、支付正常运费外,保险仍由买方办理。最后,在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的价格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租船定舱,交纳运费。可见,外贸合同中必备的价格条款本身就不能脱离保险而存在。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6/1361241.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