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助学贷款申办流程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3--2014年度)申请表(登陆国家开发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站提交并导出个人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新生需加盖乡镇民政所公章,在校生必须加盖所在高校或院系的公章);敬请贷款学生注意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且学住费大于6000元最多只能贷款6000元,学住费低于6000元的是多少就贷款多少。如违反规则,不予受理,如果已经受理的必须谢绝。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大一新生必须用,一式二份,需加盖村委会和乡镇民政所公章)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大学在校生必须用该表,一式二份,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必须经过高校认定,必须加盖所在高校或院系的公章);
3、入学报到通知书和报到须知复印件(新生,一式二份)或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一式二份);
4、申贷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申贷学生本人户口复印件(户主的主页在上、学生本人的户口详页在下,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还须提供户籍迁出证明,需加盖公安部门或派出所的公章,原件一式二份)
6、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7、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复印件(户主的主页在上、共同借款人的户口详页在下,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
备注:
1、由于系统操作简单,坚决要求学生本人自己登陆国家开发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站注册并提交个人信用助学贷款年度申请表,学会并熟悉在该网站的操作,因为今后要求大家经常登陆系统修改个人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一定要及时更新;今后毕业确认,还款操作等都和该系统有关。严禁学生请他人代办,给自己造成金钱损失,甚至会泄露个人信息。
2、需要携带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来资助中心贷款时验证。共同借款人的年龄不能低于25周岁,不能高于60周岁。
3、贷款学生专升本或本升研的,需要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于当年的8月1日前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来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继续享受国家贴息政策。
第二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流程
1、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借款学生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在所属学部领取证明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学部审核并盖章
(3)于每年春季学期的第18周后,以专业为单位,交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另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辅导员要严格把关,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并已经纳入学部困难学生信息库的学生,方可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网上申请
申贷学生全部实行在线申请,所有借款学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纸张格式为A4纸)。
3、资格认定
申贷学生按自己家庭贫困状况分别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办)民政办出具家庭贫困证明,并到乡镇(街办)民政办加盖网上申请后打印出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公章,并填写乡镇(街办)民政办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申请受理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共同贷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要在25-60周岁之间)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贷款申请材料:
(1)《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和家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6)《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经民政办盖章的打印表一式二份)
5、签订合同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如“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6、学校报到
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欠费、高校账户信息、《受理证明》“校验码”、学号修改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7、发放与支付
开发银行审核完毕后发放贷款,将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
特别提示: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在都是一年一签,每年学生申请贷款的程序相同的,以往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还需携带贷款合同原件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其他未尽事宜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公布为准。
第三篇:申办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申办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永久居留身份证;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正常完成学业。其中老生在学年中所修各科课程不低于60分;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获得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与非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二、申请贷款需要的资料:
(一)学生本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者贴相片的户口证明原件1份。未办理身份证的须提供户口证明,证明由派出所出具,相片应为免冠近照并压角加盖“XX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父亲及母亲贴相片的户口证明原件各1份:证明由派出所出具,并注明与借款人关系,相片应为免冠近照并压角加盖“XX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借款人家庭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口簿须整本复印;
4、贫困证明原件至少1份,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县级(或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并签有关于贫困情况的明确意见;
5、学籍证明1份:可为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注册栏,学生证必须已注册);也可为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新生可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准备该证明。
6、贷款申请书原件1份:用碳素笔或黑色钢笔亲笔书写(不得打印),内容包括对自己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及申请贷款金额、年限,申请书末尾有本人亲笔签名、并用大拇指在签名上加按手印。
(二)银行向申请者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新生在“学习情况”栏写上“新生”字样。各签章处由本人亲笔签名并用大拇指在签名上加按手印,班主任签署意见和签名。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4份:《合同》只能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各签章处由本人亲笔签名并用大拇指在签名上加按手印。
(三)学校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见证人只能是班主任或辅导员)。
2、学校开具的借款人学习期间所需费用证明。
3、学校开具的借款人品学综合评价原件1份,其中专业成绩要加盖“学院教务专用章”。
三、注意事项:
1、户口证明与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上的名字必须相符;不同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出生日期必须一致;学生证号码及照片必须完整。
2、父母离异的,需离异证明;已故的,需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贷款申请总额按国家规定执行。
4、学校将邀请银行到校现场办理助学贷款,申请人应提前按照要求备齐资料,并在办理时带好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办理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5、所有资料填写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通信地址和电话必须详细准确,字迹清晰且不得涂改。
6、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仔细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同意后签署合同。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情况载入全国个人资信征询系统,国家对违约学生有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其信息的权利,借款学生要珍惜个人信誉,认真履行还款义务。
四、我校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曙光支行 咨询电话:0871—3854305(银行)
0871—5033853(学校)
第四篇: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2006助学贷款指南
上一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 下一条: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样本)
栏目:资助中心加入时间:2005-6-15 15:36:34来源:点击:2761
为方便贫困学生及时获得贷款,顺利完成学业,本中心特将申请助学贷款流程及所需材料等有关资料作如下介绍,供参考。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准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
领取、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学校审核、盖章后送交银行
银行审批
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银行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
毕业时办理还款确认等手续
借款人按计划还清贷款
学生发生学籍变动,出现休学、退学等情况
申请终止贷款且还款、学校才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二、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表
准备生源地贷款申请资料
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提出申请
领取、填写《××省生源地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银行审批
银行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
借款人按计划还清贷款
学生发生学籍变动,出现休学、退学等情况
申请终止贷款且还款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自带材料
(一)、贫困学生入校前需准备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报资料:
(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无身份证的,在身份证办好以前,有身份证号的先登记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办好后再补交复印件),两寸免冠彩照两张;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请注意身份证的有效年限,无效的请用户口本复印件);
(4)有效学籍证明。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贫困学生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来校后办理)。
四、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目录
申请时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借款人应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交以下资料(1)合法身份证明;
(2)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3)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4)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在读生凭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5)居民(农户)信用等级证书或有关信用证明;
(6)学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开户行和账户(此项在录取通知书内)。
五、申请助学贷款时,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样本如下
兹有我镇(县)××××××(具体地址)村民(居民)×××、×××之子(女)×××被××××××××大学录取。该生家庭××××××××(家庭主要成员状况),主要从事××××××××(主要收入来源),家中经济收入×××××××××××××××××××(年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单位公章
六、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入学后在学校办理,生源地贷款是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办理;
2、湖北省国家助学贷款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生源地贷款银行为农村信用合作社
3、不能在同一个学年内同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
4、因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和还贷手续比较繁琐而且有在校生20%的人数限制,所以鼓励学生在生源地贷款;
5、如有疑问,请登陆计财处学生留言板提出。
没有相关信息
第五篇:“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登陆任何人的支付宝
给任何贷款学生的贷款支付宝账户充值还款
登陆支付宝→我的应用→还贷款→助学贷款还款→我要还款→输入贷款学生的支付宝账户→输入学生身份证号→输入验证码
支付:选择①快捷支付或者②网银支付
说明:
1、信息正确的前提下,会显示贷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还款信息
(显示信息时间说明:
1、正常还款(按合同约定)的显示时间是11月21日—12月20日;
2、提前还款的显示时间是申请当月的11日-20日)
2、提前还款金额大,用网银卡(或快捷支付卡)给还款支付宝账户充值,一定注意网银卡(或快捷支付卡)每天(每次)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