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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第一篇: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东兰县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第三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五大工程‛以及自治区司法厅的工作安排,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提质发展、赶超跨越‛大讨论、‚富民强县我先行‛主题实践‚三项活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稳中求进,上档进位‛,努力为建设和谐平安东兰,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保障水平

1、为加快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继续鼓励引导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法律顾问,指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工程建设,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律顾问进乡村活动,更好地服务‚三农‛。

2、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企业经营管理、转型升级等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减少纠纷、保障交易安全的职能作用,拓展经济公证业务领域,认真办好招标、拍卖、产权转让等公证业务,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公证质量。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律师依法代理经济和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治理活动,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经济纠纷案件代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等方法解决纠纷,促进案结事了。

3、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紧紧围绕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狠抓《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加快建立政府领导,1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六项惠民便民措施,推行12348法律援助电话值班制,打造‚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受理点和司法所工作站初审制度,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程序、手续,扩大受援面,努力使更多的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检查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二、以‚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4、深入开展‚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河池市司法局要求,扎实开展‚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与人事、民政、社保等职能部门链接,建立联动机制,便捷服务群众。

5、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调解组织形式,提高调解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从实际出发,大力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全方位、全行业覆盖。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在离退休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中聘任人民调解员等途径,在乡镇以及社区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的专兼职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抓好人民调解员的岗前培训和集中培训,确保调解工作质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公证、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在更高层面拓展民生问题的调解领域,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三农‛问题等社会

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网络优势,做好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6、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年‛活动,继续深化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衔接机制,确保应收全收,防止脱管漏管。今年8月底前,必须开通‚司法E通‛并正常使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服务机制,制定完善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帮扶政策,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要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要在今年10月底前落实好公益性岗位,打造一支由专职队伍、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组成的社区矫正队伍,促进社区矫正队伍规范、有序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额保障制度,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帮扶和服务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三、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

7、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杜绝无人所现象。全面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切实增强司法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今年要创造条件申报一个‚五好‛ 司法所,并力争通过上级验收。

8、力争解决部分司法所用车困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多方筹措资金,配好业务装备,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提升物质技术保障能力,年内力争解决部分司法所用车困难问题。

9、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大力

推进全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1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分类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我市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特点,丰富法治活动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任务,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和组织实施‚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 ‛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把法律直接送到群众中。抓好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建立一支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覆盖城乡、有所作为的法制宣传队伍,努力实现一村一名法制宣传员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法治县‛创建和‚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1、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观看廉政教育片,撰写学习心得,实现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效能文化建设,提高效能意识,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推进会风、文风转变,开短会、写短文,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强化亲民文化建设,优化服务群众软环境,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贴心服务群众。强化学习文化建设,把学习作为提升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营造‚书香机关‛的氛围。强化绿色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建设,不断完善节能降耗工作制度,打造节能型机关。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12、切实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基础设施、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文明形象和文化品位。充分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做大做强律师事务所,扩大知名律师和事务所的影响,凸显律师品牌文化标识功能。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完备的律师诚信制度体系,实现文明管理。组织律师开展社会

公益活动,倡导和树立扶危济困、乐于助人的律师文化,进一步丰富和扩大律师文化的内涵。

13、全力开展和谐文化建设。突出团结、促进和谐。引导司法行政干警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成为共同追求,推动形成诚信友爱、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平等友爱、同心同德谋事业、一心一意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14、加强司法行政文化阵地和新闻宣传建设。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将新闻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的质量和品位,深挖新闻线索,创新报道形式,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完善与新闻媒体合作长效机制,依托媒体的专栏阵地,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干警公正执法、文明服务、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及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事例,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富民强县我先行‛主题实践‚三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15、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忠诚‛教育,进一步净化思想,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围绕‚为民‛教育,进一步树立服务群众观念,确保每一位干警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围绕‚公正‛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围绕‚廉洁‛教育,进一步转变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抵御各种诱惑。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实现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

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标。

16、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眼于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和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培训,突出抓好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细化教育培训工作。委派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支持和鼓励干部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

17、强化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广泛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掀起新一轮思想解放热潮。坚持学习制度,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机制,规范人事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六、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18、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平台,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形成预防腐败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加强对中央政法转移专项资金和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司法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继续抓好行政监察和行政效能工作,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提高执行力。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第二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硬任务”,强化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平安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法治化统领发展、信息化牵引发展、一体化集成发展、社会化创新发展,努力实现争先进位,为我市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建设美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以法治为统领,着力提升监狱工作水平

1、贯彻“法治统领、安全为先、规范管理、协调发展”监狱工作理念,完善“一个党委、两个法人”新型监狱运行管理体制,推进监狱规范管理常态化,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2、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进一步完善五项机制和四道防线,全面推行民警首问责任制。加强狱情分析研判和狱内侦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

3、建立完善以指挥中心为中枢、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应急防暴队伍为支撑的监狱警务模式,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4、扎实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完善“511”模式,建立质量评估、行为矫治、循证矫正和个别教育相融合的教育改造体系。

5、加强出监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进监帮教活动。探索罪犯保障政策与社会保障体系对接的有效途径,争取将服刑人员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有实质性进展,打造“科学化引领、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支撑、社会化协同、制度化推进”教育改造特色。

6、完善执法管理、执法责任、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流程和标准。建立刑罚执行协调机制,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加大暂予监外执行力度。

7、落实重点罪犯管控措施,依法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力。扎实开展推标创建活动,深化标准化监区和会见室文明窗口建设,提升监狱形象。

二、坚持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平安**建设

8、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纲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六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

9、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突出菜单式、互动型普法,探索研究式、体验型学法用法新途径,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知识”向“培育思维”、从“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

10、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12、完善法治创建及评估体系,推动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3、认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14、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推动基层维稳工作广覆盖、深拓展。

15、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16、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鼓励成立以调解员个人或工作特色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17、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18、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分级、分层次组织调解员培训,克服人民调解的过度“行政化”或“民间化”倾向,提升人民调解的中立性、专业性和法律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19、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者,构建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所职能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机制。

20、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向实战型转变。完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和考评办法,开展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和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21、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22、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每个县(市、区)依托企业建立1-2个县级过渡性安置基地,推动建立政府出资、社会支持,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

2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落实“必接必送”要求,加强“双向联系”工作,建立信息“点对点”、人员“面对面”、管理“无缝隙”衔接工作模式。

24、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形式地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

三、坚持围绕主题主线,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5、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年底前所有乡镇都要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26、加强法律服务团工作,深化服务“美好新滁城”建设、“示范区”建设措施,围绕我市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27、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推动将政府采购、招投标、拆迁补偿安置等纳入公证事项,加强金融、房产领域公证业务。

28、扎实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体检”、“助推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等活动。

29、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组织示范点考核验收,建立和完善律师进社区长效机制。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向农村延伸,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面向一线的村(居、社区)综合法律服务体系。

30、认真做好律师陪同领导接访工作,完善律师参与信访调解制度,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工作,促成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有效解决。

31、整合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参与以解决民生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

32、推进法律援助社会化发展,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调解、涉法信访对接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援助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作用。

33、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畅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34、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以服务窗口为依托,建立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法律服务中心,实行“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3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完善困难群众数据库,加强心理咨询服务,提高专业律师承办案件的比例,优化便民服务效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

36、加强法律援助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品质,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援助案件、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评选活动,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做大做强做优全市法律援助事业。

37、贯彻落实滁办发[2012]20号文件精神,力争在公益性法律服务财政经费保障、律师人才培养选用等方面取得突破。

38、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建设,落实促进县域律师发展措施,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

39、全面启用律师电子印章,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律师监管。

40、制定公证业务、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开展示范公证处创建活动,争创全省公证行业示范点,全面推进公证工作标准化建设。

41、建立公证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和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证业务稳步增长。树立“办铁证、创精品”办证理念,建立健全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长效机制。

42、加强和改进司法鉴定管理,全面推进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强化执业监管和执业保障。

43、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和规范管理,探索建立“驻村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机制。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根基

44、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提升创新发展的能力,推动县(市、区)司法局从单纯管理机关向一线作战实体转变。

45、以创建“五好”司法所为抓手,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下司法所建设模式,做好司法所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强化对省市示范司法所的动态管理。

46、落实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推行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方式充实司法所力量。

47、建立律师事务所联系司法所、律师联系司法所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动一体化集成发展,增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支撑力。

48、把信息化“深度建设”与“深度应用”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

49、整合系统网络资源,建立司法行政网上服务中心。推进监狱业务综合平台建设和试运行工作,推广使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立司法行政专网视频会见室。

50、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应用考核标准,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实行“双月抽考”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专业人员网络维护、专人进行信息发布、分工进行网络舆情监控。

51、按省厅统一部署,做好新版社区矫正信息系统上线工作,推进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房产、婚姻登记系统的对接工作。

52、落实现有保障政策,规定标准经费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协调到位,装备配备发放到位。

53、建立常态经费保障和动态增长机制,推动实行“以奖代补、以案定补”人民调解补贴制度,建立按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律师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参与信访和进社区工作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培训工作经费。

54、制定装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加强对装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装备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五、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着力保障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

55、坚持政治建警和文化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牢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

56、深化安徽司法行政核心价值理念教育实践活动,把培育核心价值理念与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司法行政文化的凝聚力、感召力。

57、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在全系统营造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58、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吸纳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

59、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新招录公务员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进岗位练兵常态化、长效化,提高执法执业能水平。

60、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分类、分层、分级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务实、廉洁的过硬队伍。

61、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突出教育的有效性。健全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强化制度的预防性。

62、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做好风险点的有效防控。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警务督查活动,加强对执法环节、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监督。

63、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64、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坚持实行“四个倒逼”工作机制(用目标倒逼进度、用时间倒逼程序、用分解倒逼到人、用督查考核倒逼落实),加强跟踪督查督办,严格绩效考核,强化机关效能。

第三篇:2011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独政发[2011]号

独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独店镇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独店镇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独店镇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1年独店镇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

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镇三干会议精神,坚持以民生为导向,进一步做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五个方面的工作。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法律八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年、法律服务进万家、法律援助惠民、优质服务创建六大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一、深化法治独店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扎实做好 “六五”普法启动工作。高起点谋划“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和实施规划。

2、深化“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普及面,继续抓普法依法治理工程,严格依法办事。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力争年内创建“法治单位”2个以上,“民主法治村”3个以上,并得到省市县命名。

3、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宣传活动。成立普法宣传队伍,年内利用物交会、“12.4”开展普法宣传3次以上,深入宣传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六五”普法联络员和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举办乡村干部法制培训1期,配齐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为推动“平安独店”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筑牢和谐稳定防线

1、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以《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

为契机,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年”活动。二是完善人民调解网络,落实人员和办公场所,健全上墙制度。加强与区法庭的联系,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邀请法官、律师、法律专业人士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四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和质量,调解文书规范,档案齐全,坚持每月开展排查和报表报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2、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接收管理,对严管类社区服刑人员的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全镇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无重新犯罪。

3、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全面实行司法所人员包“两释”人员安置、帮教、回访、稳控责任制,健全完善“四表两书一卡”人员档案。多方协调争取建办安置帮教基地1处,真正把“两释”人员管理落到实处,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做好法律服务业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广大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满足广大农民

群众的法律需求,强化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妇女、未成年人和孤儿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确保“应援尽援”。

四、加强队伍建设,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1、深化教育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司法行政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加强信息宣传和日常政务工作。落实责任,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拓展服务渠道,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宣传、信息报送和调研文章发表工作。

主题词: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通 知抄送:县司法局独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1年4月18日共印36份

第四篇: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落实年、突破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推进平安**、法治**、过硬队伍建设的总目标,坚持实实在在、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持做实职能、做精主业、做亮品牌、做优管理、做好保障的工作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创新拉动、保障驱动的发展路径,用心把握、科学摆布、勇于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履行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改善民生的职责任务,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全面提高监狱劳教整体工作水平

二、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制定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部署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出台“星级司法所”动态管理办法。年内,全市三星级以上司法所达到80个,五星级司法所达到20个。认真抓好司法所业务工作考评,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对各县市区业务考评情况进行督导调度、通报讲评,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用足政法专项编制,并采取机关下派、乡镇补充、义工招聘、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等措施,确保所有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在完成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的司法局,因地制宜设立综合律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等实体性机构。在农村、社区建设一批“律师会客厅”、“法律惠民室”、“个人调解室”等永久性阵地。

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以开展人民调解“双争赢满意”活动(即“争当调解能手、争创品牌调解室、赢人民群众满意”活动)为载体,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实效。年内,命名表彰市级调解能手100名,推出以优秀调解员命名的品牌调解室30个。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调处工作平台建设,完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和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依托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充实村(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及调解员信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调解工作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工会等行业延伸,研究探索鼓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组建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措施办法。年内化解矛盾纠纷3万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履行率分别达到100%、97%、98%。

推动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建立特殊人群专项组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专项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项组工作会议。切实履行组长单位职责,进一步强化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和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通报专项组及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实施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着眼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研究制定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的措施办法,尽快形成“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监所社会良性互动”格局。提升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建立1-2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渠道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协调落实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全顺利融入社会。组织开展远程会见和帮教活动。进一步健全信息核查、网络预报、文书传递、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等衔接机制,确保济宁监狱、市劳教所新释放解教人员衔接率100%。全市已衔接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100%、95%。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在2%以下。

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继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管理、智能化防控”建设,完善执法体系、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部署开展“两优化、一提升”(优化管理机制、优化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能)活动,突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理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管理职能。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建设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完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体系。落实风险评估和分级处遇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低于1%,确保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无缝衔接,加强社区矫正判前社会调查和罪犯假释前社会调查,杜绝脱管漏管现象。适时与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优化基层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开展“抓管理、强业务、促服务”活动,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布局,强化司法所对所属法律服务所的指导管理,推动两所结合、力量互补、业绩共创,确保业务量增长30%,基层法律服务所覆

第五篇:2012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子中乡司法所

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子中乡司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子中乡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资源优势,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为2012年我乡“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始终贯穿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保平安、促稳定的这条工作主线,全力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力维护全乡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6%以上,基层调委会调处的案件不低于案件总数的85%。

2、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处于稳控状态,安置率和帮教率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3、法律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度规范,监管得力。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拓展,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4、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工作氛围,队伍心齐气顺,工作热情高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发挥调解优势,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作为社区调解的指导者、调解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者以及社会大调解格局的基础平台的作用。

2、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化建设水平。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和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广泛动员、挖掘社区资源,聘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士加入调解组织,扩大调解组织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参与面。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化水平,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

3、切实加强调解队伍培训工作。加强村司法站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着力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水平。

4、继续完善委托调解工作机制。不断总结民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经验,有序拓展受托调解的民事纠纷类型,努力提高受托调解的民事纠纷数量。

5、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总结和宣传。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明确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总结新鲜经验,鼓励基层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手段和方法的创新。

(二)实施管教并举,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继续深入探索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的科学方法和手段。深化分类分阶段分级矫正工作,丰富心理矫正内涵,加强个性化教育矫正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支持并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初步形成社会化帮教体系,为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提高帮教效果提供有力的支持。

3、继续狠抓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深化“必访”、“必接”和“必控”工作,努力减少刑释解教人员下落不明,提高衔接率和安置就业率,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4、继续深入推进社会回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关爱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进一步促进服刑劳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改造。

(三)突出创新发展,大力营造普法依法治理浓厚氛围 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着力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开展“依法治校示范”的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乡乡为目标,开展“民主法治村”的创建评比工作,(四)深化服务管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1、发挥优势作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做好党委政府的法参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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