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生死疲劳和芙蓉镇 读书笔记(一)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有一个风景如画的小镇叫做芙蓉镇。三面环水的青石板街,古老的吊脚楼,静静的流水,满池荷叶芙蓉,还有在那个宁静小镇上淳朴的人们。
不用说大家都知道我说的是古华的《芙蓉镇》。作为一本乡土小说,获得矛盾文学奖的它没有其他获奖作品的一贯的大气魄,大场面,而是一种很精致的唯美。即便它有着数十年的跨度,即便它依然还是有着我不喜欢的作家自己的自述,但还是不得不说他它作为一部描写文革的小说,选取的角度,文采,人物的刻画,风俗画的描写,以及零零总总的字里行间书写出来的一抹悲伤,对历史的无声的控诉还有在绝地中悄然孕育的希望无疑都在证明这是一本高超的小说。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无疑是对于在一种高压恐怖的政策对于人性的摧残,以及在这期间人心的嬗变,自我的放逐和以后自我的救赎,当然也会有走向毁灭着。芙蓉姐子无疑在小说中是一个集芙蓉镇唯美精华于一身的形象。她依靠自己的勤劳,发家致富,但是因为起新屋被划为右派,在文革中受尽欺辱。秦书田在小说中是一个智者的形象,却也因为他的睿智,获得无尽的灾难。他在文革中种种荒诞不经的表现不仅仅只是对于文革年代无知无畏的一种有力的控诉,同时也是一种作者发自灵魂的警音。
黎满庚在面对考验时为求自保出卖他的妹子,初恋情人——芙蓉,尽管有过内心的煎熬,良心的谴责,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出卖,这不仅仅只是芙蓉姐子的悲剧,也是那个无情的时代的悲剧。谷燕山这个北方大兵无疑是个坚强的角色,但是终究是逃不过时代无情的愚弄,躲在那个小窝中自我买醉,也许在最后,谷燕山与黎满庚一番交流,让我们知道了黎满庚的忏悔和自赎,使我们略微有感觉到一丝希望,在最后秦书田和芙蓉姐子的结合,或许预示着一种光明的未来,但是我们都知道,那一切都还没有结束。即便经济的凋敝很快就会改变,即便那些黑五类,即便运动分子王秋赦一疯掉了作为惩罚,但是芙蓉镇被毁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依赖还会重来吗??
周立波的《山乡巨变》无疑在那个浮躁的时代,政治第一的时代算得上是一篇精品。小说对于农村的把握是细致的,通俗富有民族特色而不矫情的乡村语言,塑造了一批算得上经典的形象,睿智而又富有激情的邓秀梅,坚强而又夯实的刘雨生,性格憨厚的李月辉,糊里糊涂的面亭胡等等,同时也塑造了王菊生这个死硬的单干户之路,以及他最后入社,证明农业合作化的准确性。小说紧紧围绕着农业合作化与单干户之间的矛盾张开,辅之以对于清溪乡优美风景的描写,最后完成了一个伟大而高尚的命题的证明。小说最难能可贵的是它很隐晦地提出了农业合作化中的问题,比如工作的过于简单粗暴,社员们的惰性问题,说明周立波虽然是在响应国家的政策写出了这篇小说,但是也开始了对于问题最初的思考。
《山乡巨变》最大的问题还是对于人物的刻化的高、大、全,比如邓秀梅,刘雨生,他们在面对困难时的几乎无所不能;在再有故事结束于一场未遂的骚乱,这个结局太过于牵强;最后时代也证明了农业合作化,公社化是一条错误的道路,即便我们是后人,站在前人的立场上不能对你们苛责太多,但是还是想问一句,一本来证明一个错误的决定的小说,又有什么价值令我们来仿佛咀嚼回味呢?!
柳青的《创业史》似乎不用我们来多说什么。对于文笔不好似乎是我们每一个现代大学生读它的共识。其实更想说的是文笔不好,但是有一个高明的主题,这些缺点亦可以令我们忽略,但是一种不顾一切实际的歌功颂德确实我们所不齿的!《创业史》小说以梁生宝互助组的发展为线索,表现了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中的历史风貌和农民思想情感的转变。梁生宝在小说中无疑是一个神话一般的存在,一切的困难在他面前都算不得什么,坚强的毅力和决心,还有舍小家为大家的性格气魄,令我们以为又遇到一个《金光大道》中的高大全„„
不过《创业史》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可贵的对比,父子之间不同的创业道路。梁三老汉无疑是一个单干主义者,主张个人的发家致富,儿子梁生宝作为一个党员,一心响应党的号召,走的是农业集体化,合作化道路。谁对谁错我们作为后人自然是很清楚,但是柳青将一种涉及国家发展道路的宏大命题缩小到一对父子之中,小处着笔,细笔勾勒出一种气势磅礴,这份独具匠心,还是真的细细品读一番的。
莫言的《生死疲劳》今天上午终于是看完了。《生死疲劳》叙述了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割舍不断的关系,并且透过一种荒诞的宿命一般的生死轮回,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
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小说的名字选自佛语,在小说里生死疲劳的是谁?是那个一直想要复仇或者说是求个公道的西门闹?是那个一直想跟随党的步伐的洪泰岳?是那个想有所作为的西门金龙?结果是西门闹六度人界阴界的轮回,成为西门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千岁,及到最后西门闹再也闹不起来了,数十年的风雨叫什么恩怨都已经放下。洪泰岳疯了,在可笑的文革之后依然不肯放弃过去的政策,最终走向毁灭。西门金龙无疑是一个狠角色,为了成事无顾忌亲情,爱情,人情,最后高密首富,时代改革的先锋,弄潮儿西门金龙最终因为自己的贪欲和一种命运的捉弄嘲笑,死在洪泰岳的手上。最最感动人心的却是一直追随土地,抑或是追随真诚的蓝脸,和他当年当长工的时候的老掌柜“西门狗”在自己很早前就挖好的坟墓里安详地躺下。谁是谁非?或许“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这句佛语是最好的解答。
这部小说受到了现代主义的影响,自然带来了乡土叙述上的革新,比如从不同的动物的视角来用冷漠的眼神,零度理智来看这个混乱的世界,可笑的世界。或喜或悲的事件,数十年间的沧海桑田,以及在亘古不变的大地上所上演的一出又一处荒诞的闹剧,写出了农民对于土地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农民对于土地的忠诚以及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同时莫言以近似章回体的叙述方式,从而使小说在阅读时有类似阅读中国古典小说的快感。零零总总,庞杂喧哗之后是莫言最真的祝福,这祝福已经化作唯美的诗篇。祈祷祖国庄严,宁静,祈望人类丰沛的生命的祥和,自然。
第二篇:《生死疲劳》读书笔记
读罢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用魔幻般的语言,在高密东北乡的土地上描绘出了半个世纪的沧桑。“生死疲劳由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莫言说,佛教认为人生最高境界是成佛,只有成佛才能摆脱令人痛苦的六道轮回,而人因有贪欲则很难与命运抗争。
莫言运用佛教六道轮回的观念,杂糅魔幻写实的笔法,以独特的形式呈现了中国乡土近半世纪的蜕变与悲欢。“变”是小说的主题,也构成现当代历史的隐喻。他以笑谑代替呐喊与彷徨,对土地的眷恋、对社会众生的悲悯、对记忆与以往的辩证。
在书中,作者将西门闹轮回畜道,经历了驴、牛、猪、狗、猴,用它们的眼睛来见证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书中没有华丽的语言,但字字直入人心,将一世沧桑演绎得淋漓精致,扣人心弦;用巧妙语言、粗狂的言语将高密东北乡的人和事表演得笔不惊人,死不休;莫言用自己的语言,把半个世纪的变迁,丝毫不差地表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蓝脸,一个雇农,却不是一个简单平凡的雇农,人人入社,但他却没有像别人一样,而是坚持自己的信念——单干!那他一份坚持,让人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敬畏——他说,“我死了守在这里,房子不倒,我不离开,房子倒了,我就在废墟上支个窝棚,依然不离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道出了一个不简单的信仰,他的蓝脸,就像天空,总是那么清澈、单一。
当金龙拖着几捆玉米秆子要烧那头西门牛时,牛,它抖抖颤颤地站立起来,它的肩上没有套索、鼻孔里没有铜环、脖子上没有绳索,作为一名完全摆脱了人类奴隶羁绊的自由之牛,它站起来了,艰难的行走,它的身体摇摇晃晃,被撕裂的鼻子滴着蓝色的血、黑色的血汇集到它的肚皮上,像凝滞的焦油一样滴在土地上,那蓝脸的唯一的单干的土地上。它,一步一步地向蓝脸走去,它走出了人民公社的土地,走进了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蓝脸的那一亩六分地里,然后,像一堵墙,沉重地倒下了。这是多么庄严的仪式呀,它,西门牛用自己的方式,像人们宣誓,它只为蓝脸犁地,只为蓝脸种田;蓝脸没有制止金龙的行为,他在一旁刨着那狭长的一亩六分地;他的无声是对当时人们最大的谴责,他的漠视底下,是一股雄雄的怒火……他没有制止金龙,只是一种无声,或者是无奈的抵抗,他明白,自己是在煎熬着。蓝脸,作为当时唯一的单干户,正在谱写着一段传奇的历史。
蓝脸死后,他的儿子蓝解放遵照他的遗嘱,将缸里的麦子、绿豆和口袋里谷子,抛撒到蓝脸的墓穴里,珍贵的粮食,也是蓝脸的土地里产的粮食,遮住了他的身体和面孔。他的墓碑上,写着——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根要扎在土壤里,和风一起生存,和种子一起过冬,和鸟儿一起歌颂春天。
没有土地,农民像浮萍一样飘摇。
第三篇:莫言《生死疲劳》读书笔记
莫言《生死疲劳》读书笔记
最喜欢莫言的《生死疲劳》。
《生死疲劳》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小说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象力草灰蛇线般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着的颂歌和悲歌。
《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未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地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地主最后终于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这部小说是莫言在艺术上向中国古典章回体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巨制;关于生命的六道轮回想象撑起了这座气势宏大的文学建筑,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着的颂歌和悲歌。
第四篇:莫言《生死疲劳》读书笔记
莫言《生死疲劳》读书笔记
北京时间10月11日19时瑞典诺贝尔委员会宣布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为莫言。诺贝尔委员会给其的颁奖词为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2012 was awarded to Mo Yan “who with hallucinatory realism merges folk tales, history and the contemporary”。)也许对我们来说在中国作家获得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之前,你根本不知道谁是莫言,这也像很多作家一样,只有有所成就才被人所熟知。
莫言获奖,其主要代表作就是《生死疲劳》,这部作品也是饱受争议的一篇作品,批评和表扬从根本上只代表某个人的个人看法,但是作者和作品本身本来就是想表达出作者的想法和观点,只有真正读了作品才能有自己的感受。
读生死疲劳的感觉,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事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通读全篇你会感觉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
我想能获奖的作品绝对不是没有原因的,即使有很多质疑和批评,莫言在面对采访时也曾说过:“我一贯地认为,文学批评只要是能够自圆其说,能够顺理成章,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作家在写作的时候,肯定要往最好里去写,肯定要把作品写得比较满意了才拿出来。拿出来之后,会面对各种各样的反应,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这是非常正常的。听到别人说好,当然自己会很兴奋;听到别人说不好,也会很兴奋,但那是另外的一种兴奋。”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第五篇:生死疲劳
《生死疲劳》这部小说延续了《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的“大河式家族史诗”主题。在叙事技巧上,莫言以堕入“六道轮回”、屡次转生为畜的地主”西门闹”的叙事观点作为第一人称的主轴,从1950年一路写到2000年,加上后设式的”蓝解放”与”大头儿”倒叙的对话,再穿插故事中角色”莫言那小子”的叙事角度,来补足第一人称叙事所不能及的观点。这样既能收全知全能之效、得以有效地推进情节,又以真假莫辨的多重视角尽量地避开了全知全能”说了算”的限制,是一套非常精巧复杂的叙事结构,然而读起来并不吃力。
莫言自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读大陆翻译引进的大批拉丁美洲小说作品,是他极为重要的启蒙经验。综观莫言几部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叙事观点”与”叙事语言”确实一直都是他念念不忘的重点,对长篇小说”结构工程”的试探,对”形式”与”内容”一体两面的探索、对”史诗”的执迷、寓”国族大叙事”于”家族小历史”的笔法,也让我们似乎窥见了拉美小说大家巴加斯.略萨与马尔克斯的影响。
早期《红高粱家族》”我爷爷、我奶奶”的叙事角度让人耳目一新,《天堂蒜薹之歌》和《檀香刑》对民间戏曲、民间音乐的融合挪用,更是他在”小说语言”开疆拓土的试验。这次莫言借用”六道轮回”的观念,以畜牲的眼光叙说故事,继《檀香刑》”多人轮流独白”的形式之后,再次找到了全新的”说故事腔口”,确实别出心裁。至于跳跃的多重视角,则是诸前辈小说家搬弄多年的”老哏”,也是莫言在前作反覆展演的招数,也算是玩入化境、举重若轻了。
寻找到”正确的”叙事方式、掌握小说的整体结构,确实至关重要,这让莫言得以”顺当地说故事”。但私以为真正重要的,仍然是”语言”和”角色”。
莫言的语言仍然酣畅淋漓,无论是白描或人物对话,在在生动无比,是第一流小说家的示范。不免可惜的是,这回他又重蹈了《丰乳肥臀》的覆辙,到了最后一部,节奏乱 了,收尾收得有些潦草,”小说家之声”忙不迭地跑出来,把许多原本可以留著点儿余韵的场景情节添上了注脚和教训,通通讲白了,意思就小了。
我们未必会介意莫言的乱跑野马、无休止地岔题、以及许多为炫技而炫技的写作表演。这些喋喋不休、芜蔓庞杂的枝枝节节,其实是阅读莫言作品不可分割的乐趣。然而,《生死疲劳》结构上的头重脚轻、匆促收场,还是不禁让人若有所失。多么希望莫言在最后一百页能坚持前面四百多页的叙事节奏,夹沙带泥地,把那些重要角色纷纷退出舞台的极度戏剧化场面,就像百老汇舞台剧终幕管絃齐鸣的大高潮那样用力交代完,或者换个方式,干脆让这部书在四百八十页以内收尾,或许都比现在这样留著个”兔子尾巴”好些。这本小说写得最好的是驴,感情最为丰富,故事最为震撼和冲击。自此以下,每一轮转世,“它”给人的冲击越来越淡薄,最终成为了一个旁观者,乃至一条忠狗,与“它“的社会性完全断离。
与其说这是一种忘却仇恨的包容,不如说这是一种对现实的妥协。忘记仇恨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无奈。如同我们读《西游记》一般,越来越多的无力感。我们现在妥协了。
故事轮回转世,但是从西门猪开始,莫言的风格一大变,动物的智商突然全体拔高。从驴、牛开始的只能微妙的进行交流,到猪、狗之后的的活脱脱一个动物社会,让我颇为不适应。猪的故事荒诞而过分,不算太好,也许便是以荒诞对荒诞,狗的故事相对回归,也许是一种以回归对回归(现实的社会)。
蓝脸家最后有一个群墓,和西门闹有关的人,最终都归宿于此。当年读《飘》中奥哈拉家族也有一个家族墓,它是作为一种安慰,一种精神寄托,也是一种回归原点。
而这群奇怪的错综复杂的人,从一个家庭拆成三个家庭,儿女变成四个家庭,最后变成两个家庭,其中的排列组合,连我这种读者也无言以对。
最后,感谢被作者莫言骂得狗血淋头的蓝解放的好友莫言小子,友情贯穿始终。
无论如何《生死疲劳》都还是一部精彩的大书,写得最好的段落,足以催人泪下。比起前作《四十一炮》的不知伊于胡底,《生死疲劳》回归”章回体”的精神,回过头来”好好从头说一则故事”,无论如何都是可喜的。理智上我明白这部书的结构有著无可回避的缺陷,然而情感上我全心拥戴它,并且感谢它。
在我心目中,莫言”完美的长篇代表作”似乎还没写出来──我是说,像马奎斯《百年孤寂》、巴加斯.略萨《酒吧长谈》、葛拉轼《锡鼓》那样的钜制,在人物、结构、语言各方面的平衡,使它能兼顾雄大的野心与细节的讲究。以莫言的才华和活力,五十岁出头的壮年,他的体内应该藏著不只一部同等级的精彩作品吧,我们很愿意继续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