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清醒选择婚姻 宽容对待婚姻 【读后感】
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身上都有缺点,清醒选择婚姻宽容对待婚姻【读后感】。恋爱时的女人看对方什么都是好的,等到两人的关系尘埃落定,经历一些事之后发现眼前的人是那么的陌生,于是纠结。这时我们不能沮丧,不能自责和难过,而要冷静地看他的缺点我们是不是能包容。如果实在无法容忍,那请坚决离开。因为你做不到宽容,而他也不会改变,将来就没有幸福可言。还有一点,女人结婚后千万别抱着恋爱时的态度来相处,那样你会很失望。如果你负责任地选择了婚姻,一,不要抱怨,二,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三,眼睛不要太亮。如果真心想和对方一起生活下去,那就宽容点吧。
婚姻就是要学会相互体谅,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爱,就要去包容,这样的爱才能长久,读后感《清醒选择婚姻宽容对待婚姻【读后感】》。
多用感恩的心去感谢对方为你所做的点点滴滴,对方的优点就多了。毛病不大就算了,哪有十全十美的。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自己也不完美,遇事相互理解点就会天下太平。没有真正的天生一对,两个人走在一起还要靠磨合,慢慢地步调才会一致。
爱是欣赏,更是包容。如果发生争执,请沉默几分钟再说。
婚前婚后的反差肯定有。婚前花前月下,甜言蜜语,都充分表现出自己优秀的一面,婚后的生活实在平淡,双方也不会刻意表现自己,不在注意细节问题,矛盾就出现了,所以我们要学会包容,学会坦诚,和睦的家庭靠双方维护,既然选择了就要学会适应。
恋爱时的风花雪月,结婚后柴米油盐。恋爱时的端庄贤淑,温文尔雅,结婚后也会骂街,也会跟人讨价还价。所以还是应该持平常心,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就不要因为一点缺点错误而放弃,给对方也给自己一点宽容和空间。
两人在一起就是要接受对方的缺点,想想自己能不能接受,想清楚了再结婚。既然恋爱了,双方肯定有相互吸引的地方。人无完人,如果你能包容对方的缺点,就结婚,不然就拒绝。
第二篇:对待婚姻的态度
对待婚姻的态度
一位年轻人和新婚的妻子经常吵架,他很懊悔,埋怨自己当初结婚前看走了眼,他感觉日子这么过实在没有意思,他决定征求父亲意见后和妻子离婚。
父亲听完他的埋怨及诉苦之后,问他,你的妻子有优点吗?年轻人抱怨说,结婚前有,现在没有了。你在她心目中有优点吗?父亲又问。年轻人迟疑的说,好像也是结婚前有,现在没有了。父亲说,你比我强,我结婚前不知道你母亲优点是什么。年轻人抬头望了望他的父亲,想说什么又最终咽了下去。
父亲走到屋外,拿起了一块瓦片和一团棉花问他,它们谁更硬一些,年轻人不知父亲想干什么,说,这还用问,当然是瓦片硬了,父亲把瓦片和棉花举到同样的高度松开了手,只见瓦片落地后被摔得四分五裂,棉花轻飘飘的落了下来,父亲问他,为什么硬的碎了而软的丝毫未损。年轻人想了想说,软的很轻,所以丝毫未损。
父亲拍拍他的肩,深切的说:“孩子,你应该像棉花一样谦卑下来,不伤害别人,也不伤害自己,而不是像瓦片一样有棱有角,遇冷则冰,遇硬而碎,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父亲一辈子只明白一个道理,承认一个人的优点会让自己温暖,盯住别人的缺点,你一生伤害的是你自己,你应该学习棉花,可以为别人抵御风寒,可以像阳光一样温暖,一句好话可以温暖她一生,一句自私刻薄的话可以让她记恨你一辈子,也会葬送掉你的婚姻。你希望父亲像你对待妻子一样对待你的母亲吗?”
“坚决不”,年轻人低下头对父亲说,默默转过身走向家的方向。
第三篇:关于婚姻
看到姐姐生孩子以后,非常的辛苦,上班回来之后还需要做家务,做完家务还要带孩子,也没有以前那么舍得花钱为自己打扮了,她都觉得很痛苦,很后悔结婚了。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呢?而且据我观察,结婚后,大多数的老公都不再会那么疼老婆了,家务能不做就不做,孩子能不管就不管,老婆能不理就不理.....一个人如果不结婚的话,会觉得很轻松啊,现在也不存在什么养儿防老,自己都有养老保险,也不存在什么老来孤独,因为孩子只会那么几天在家。所以不结婚不是很好的选择吗?为什么大家都急着要结婚?为什么父母还是一直催我结婚?人生苦短,难道不能只为了自己而生活吗?只恋爱不结婚男人不是会对自己更好吗?
第四篇:婚姻
婚姻是男女两性结合为夫妻的社会形式。这种结合必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才能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血缘联系,但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我国《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种: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二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界限,即在此年龄以上始得结婚,在此年龄以下不得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
简述我国《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1)《婚姻法》第43条的规定。(2)《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3)《婚姻法》第45条的规定。(4)《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
简述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
(1)《婚姻法》第8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2)《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4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简述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21、23条)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21条)
(3)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24条)
简述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
(1)约定的条件。第一,约定的主体。第二,约定必须自愿、合法。第三,约定的内容。第四,约定的时间。第五,约定的形式。(2)约定的效力。第一,对内效力。第二,对外效力。
试述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性质和条件。
经济帮助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条件是:(1)被帮助的一方必须生活确有困难且自己无力解决。(2)给与帮助的一方必须有负担能力。(3)经济帮助仅限于离婚时。(4)这种经济帮助应当是适当的。经济帮助的性质: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仅仅是由原婚姻关系派生出来的责任,不应将其视为原扶养义务的延续。试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1)《婚姻法》第12条的规定。(2)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3)对子女的法律后果。
案例分析
(一)(1)王丽与张斌的婚约是否应予保护? ①王丽与张斌的婚约不受保护。因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其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单方解除,无须经由法律程序处理。
(2)王丽接受张斌的彩礼是否应予返还? ②王丽接受张斌的彩礼应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王丽、张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张斌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应予支持。
(3)李玉的行为是否构成干涉婚姻自由? ③李玉的行为未构成干涉婚姻自由。因为其对女儿与张斌的关系提出合理的规劝是法律允许的;李玉仅介绍女儿与刘军相识,并没有强迫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女儿与张斌终止恋爱关系,以及与刘军申请结婚均是本人自愿决定的
案例分析
(二)、①应当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当认定为属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准予离婚。本案张某与婚外异性同居,符合法律规定的确认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准予离婚。②张某父母赠与的房屋归张某所有,属张某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本案张某的父母为张某结婚购房出资,并未表示赠与张某、李某双方,应认定为是对张某个人的赠与,属于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张某所有。李某父母赠与的电器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18条规定,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李某的父母所赠与的电器,是对李某的婚后赠与且未明确只赠李某一人,应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张某受伤所获赔偿金属张某个人财产,归张某所有。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本案张某所获赔偿金是身体受到损伤的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属张某个人财产。③李某所借5000元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该笔债务是李某为维持正常家庭生活所借,属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④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能够获得支持。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张某与婚外异性田某持续稳定的同居生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因此李某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篇:婚姻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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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旧式婚礼颇繁琐。古代男女结合成为夫妻,仪式分六个阶段,称为六礼。其内容为:男家请媒人至女家提亲,谓之纳采;男家请媒人问女方名字和出生年月日,以占卜吉凶,谓之问名;男家卜得吉兆后,备礼告嫁,决定缔结婚姻,谓之纳吉;男家给女家送聘礼,谓之纳微;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女家,求其同意,谓之请期;新郎至女家迎娶,谓之迎亲。六礼多见于贵族豪门,民间则因陋就简,主要有挑日子、铺房、暖轿、行开眉礼、催妆、送亲等仪式。
挑日子--婚前,将男女双六的生辰八字告诉算命先生,择吉结婚。
铺房--结婚头一日,男方要请和合二神来暖房,吹八音,打爆竹,拜和合神,在床 铺上、马桶中、笼箱里撒五色纸花,叫做“五子登科“。用早禾秆垫床,兆早生贵子。
暖轿--结婚头一天,抬轿到新郎祖厅,在花轿里放一米桶、一把尺、一个米筛、一条红布、一面铜镜,叫做迎轿。在神台点一盏灯,叫长命灯。
行开眉礼---新娘结婚头一日,请夫妻双全多子女的妇女,以两条线互相绞合,为新娘拨除脸上汗毛。
催妆--男家备公鹅一只,叫做催妆鹅,送至女家,女家配以母鹅成一对,连同新娘做的 99 双布鞋一并送回男家。抗日战争后,将鹅改为鸡,叫“公婆鸡”。
送亲--建国前多用花轿,水上人家用船,再改坐花轿,现多用自行车或机动车。农村新郎一般在家等候,市区新郎亲往女家迎娶。建国后,山区取消坐轿,自行车机动车不通行的,新娘则由青郎背到男家,如路较远,路过村庄时才背。新娘到男家大门时,由“好命人”来接亲。前面一个儿童拿米桶,一个儿童拿米筛,牵新娘下轿过“磨篮”,再入洞房。接着,新娘新郎拜天地,拜父母,揭头盖后,饮交怀酒,然后出厅为赴宴亲朋斟酒,最后闹洞房,唱赞歌。
婚后三日,新娘回娘家拜祖先。男家以主婚人名义,发贴邀请女家亲友来宴会。结婚满一个月,新娘回娘家住半个月,叫做宿满月。回夫家时,娘家要送鞋袜、针线、剪刀、尺、线篓等物,意在勉励积极生产、勤俭持家。
古时还有奠雁礼、寡妇再嫁、童养媳、等郎媳、男到女家(入)等礼仪。建国后,政府提倡婚事新办,代之以宴会、茶会、旅行结婚、集体结婚。
生育
催生--孕妇即将分娩,娘家须备催生礼送到婿家,以祝平安吉祥。礼品有猪肝、腐竹、鸭蛋、老鸭。
洗三朝--浴盆中放喜蛋及金银首饰等,请好命老妇用艾叶水或柚皮姜苗水为婴儿洗涤,洗后带婴儿拜祖宗,拜天地。
弥月即满月--做姜酒宴请新友,男家先到女家报姜酒,生男的送 1 只雄鸡,生女的送 1 只雌鸡。娘家送姜酒礼,一般送 240 个鸡蛋和 4 — 9 只鸡。一般亲友送婴儿用品。
留百岁毛--婴儿诞生百日,父母请理发师为其剃头,女婴在脑袋左右各留一撮桃子大的毛发,男婴在脑门顶留一个印样毛,叫做留百岁毛。
系长命索--婴儿周岁时,以五色丝线作裤带,称为系长命索。
戴百家锁--婴儿周岁时,由外祖母家送铜锁、银算盘,挂在婴儿颈项,送银手镯、铁脚钳戴在婴儿手足上,脚钳用棺材钉做成,叫做“长生不老铁”。
拜花公花婆--弥月时,由外婆家送三牲祀奉花公花婆,祈求 保佑。花公花婆神位贴在梳妆台上,每月初一、十五都有要供奉,直至孩子成人娶嫁为止。
取贱名、保平安--男的多名为“狗”、“生”、“养”,如旱狗、鸡栖生、过房养,意为牲畜一样易长大。
以上习俗建国后多废止,唯催生、姜酒仍流行。
丧事
家人逝世,首先报丧出讣告,次为入殓。入殓前要行洗身(净身)礼,由子孙到附近河边,把三枚铜钱和三张 18 吊纸钱扔下河里,向河神买水,用小钵头装回家中,以白布沾水向遗体胸前抹三抹(农村则抹全身),然后请人给死者穿衣服,一般男双女单。然后抬死者出厅安放,设灵堂。请八音班奏哀乐,拣好日子下棺入殓。有钱人家入殓,第一日由礼生主唱入殓礼,搭孝堂、摆仪仗、挽联,请道士做道场。第二日晚上行家奠礼,新朋俱到。第三日点主,请有名望长辈或先生点神主牌,以鸡冠血在神主牌的“王”字上加一点。第四日出殡。
穷人送葬,多用床板合成棺木,入殓后第二天大清早,抬棺上山,大锣敲送,俗称“打老虎”。建国后,丧葬礼仪逐步简化,提倡火化。
做寿
俗称“做生日”。男 60 岁,女 61 岁,大寿男 70 岁,女 71 岁,子孙较多,家境较富裕的人家都要做寿。第一日,亲朋前来送礼祝寿;第二日,早晨开寿面席,炒寿面,吃寿包。中午开寿宴,多数用 12 围饯。晚上谢屏,食八碗四盘和四小座碟。以上为规格较高的“大生日”。一般“小生日”在当天办完。建国后,做寿礼仪简化,一般请亲朋宴会,以示祝贺。
乔迁
农村新屋建成后,择吉日入宅。早晨 4 — 5 点钟,燃放鞭炮,全家老小分别拿着梯子、饭甑、粥盆、菜刀、火钳等依次入宅,亲戚朋友端着堆成小山形的米糕、粽子等,随后相送入宅除夕中午吃“团年酒”,用金针菜、鸡蛋、油烧豆腐和黄酒煮成,晚上吃“团圆饭”,处出的人都要赶回家团聚,以示团圆幸福。晚饭后,要扎甑,用一盘白米盛着白银和一筒筷子,一串钥匙,象征万事如意,晚 10 时“封财门”,先用炒好的黄豆、早谷,用勺盛到房门口,抖动勺子,象征迎财进门,然后把写着“封门大吉”四字的红纸贴在两扇门中间。封门后全家团圆守夜,至深夜一点左右开门,按通书所示的大利方向“出行”。这种习俗建国后逐渐废止,但仍保留着除夕晚上吃“团圆饭”的习惯。
年初一吃斋,斋菜有芫荽、荞头、大蒜、木耳、腐竹、冬笋、韭菜、金针菜等,都寓意祥瑞之兆。年初二杀鸡做牙祭,请新姑爷。初四请姑娘客。初七为谢年,要谢灶神。
清明节城乡家家户户上坟扫墓,修整祖坟,三牲祭拜,以示对祖先的缅怀。还有做艾糍和饺俚糍的习俗。建国后,机关学佼组织干部学生到烈士陵园扫墓悼念革命先烈,请老一辈革命者讲述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端午节是南雄一大节日,俗称“端午大过年”。此日家家裹粽子,鸡杀鸭。市区有划龙船的习俗。市区和珠玑巷还有迎游茅船、装故事等节目,茅船用芒秆草扎成,由一人把着前走,后边跟着一群人,一人领唱众人和,边走边唱茅船歌(市区只迎游茅船,不唱茅船歌)。还有迎太子菩萨,从五月初五至十八日。传说太子菩萨为驱瘟之神,迎菩萨可以驱灾安民。
农历 6 月 23 日为尝新节,农村较盛行。这天家家品尝早谷米饭,用早黄豆磨制豆腐、以鸡、猪、鱼三牲奉祀关帝庙,拜土地神和灶王爷。水口一带尝新节为十月朝,即农历十月初一,为牛王生日,农家尝糯米,做糯米糍,俗称“十月朝,麻糍拉拉烧”。
盂兰节,也叫中元节。盂兰盆意救倒悬。《盂兰盆经》说:“佛祖十弟子之一目莲,见其母死后在地狱受倒悬之苦,求佛祖救渡,佛祖命目莲在僧众夏季安居终了之日(七月十五日)置备百味饮食,供奉十万僧众,其母方可解脱。”后世仿行目莲救母礼仪,并相沿成习。这就是盂兰节的来由。
南雄盂兰节本意为超渡幽魂,祭品有豆腐饭和生果。要在街上撒纸钱,纸钱 18 吊是阴府通币象征。逢十字路口,要烧纸包,做小糍果,丢在路口超渡。烧纸包用鸭血和鱼血涂抹。据说这样就能把纸包送到阴间去。纸包面上印有一匹马,跟着一辆牛角车,由一人推着。
中秋节各家各户烧豆浆糍、南瓜糍、芋头糍。中秋节果品有红梅栗和坪田白果,还有吃芋仔。相传东汉光武帝患难时吃芋仔,后来做了皇帝。吃芋仔便成为民间逢凶化吉的象征。晚上吃石螺、芋仔、柚子、月饼,边吃边赏月,一般在农历十四、十五、十六这三天进行。
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城乡都有登高、佩带茱萸,吃蒸米糍、饮菊花酒的习俗。部分群众有“暖花”习俗,即年满 3 岁儿童,重阳节要到王母娘娘处祈求保佑,叫做进花园。年满 16 岁时,再到王毒娘娘处供奉,叫做出花园。建国后已很少见。
冬至节这一天吃冬至羹,用水将米浸透,磨成米浆后,伴以芋头、萝卜、笋、腊肉碎、虾米、大蒜、葱、姜丝、花生仁待制成,随家境丰俭而定。还有挂冬祭祖、穿耳环的习俗。12、13 岁女孩在冬至日穿耳环,叫“出幼”,从此开始梳辫结发。,表示庆祝,然后屋主宴请亲戚朋友,以示答谢。
客家饮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为客家菜肴,另一为客家小吃。客家菜与潮菜、粤菜相比,口味偏重——“肥、咸、熟”,这与客家人居住的环境、生活水平和习惯相关。
古时候,客家人居山而住,以耕作为生,劳动量大,因此偏重肥腻的菜式,可以为一天的体力消耗提供充分的能量。而且客家人自古生活清贫,多数人家长年累月顿顿稀饭,即使富裕人家也有常食稀饭的习惯,客家人的粥水多米少,有诗形容为“吹去一层浪,喝来一条巷”,菜咸既适合送粥,又增加体内盐分。再加上山区的草木众多,客家人烧火不愁柴火,山区环境潮湿、病毒衍生,菜式烧熟一点,可保饮食卫生。
南雄客家人的饮食与东江客家菜系又略有不同,东江菜系偏向“原汁原味,可口可心”,而南雄菜加多了“辣”的元素。这是因为南雄气候偏寒,特别是冬天,几乎年年都有降雪,那么劳动的客家人便要多吃辣椒,是取暖的方法。再者,南雄山区其他三季较为潮湿,易犯风湿骨痛的毛病,多吃辣椒也可达到祛湿的作用,因此南雄菜式多有辣味。在地理上,南雄比邻湖南,故有“湖南人不怕辣,南雄人怕不辣”之说。
客家小吃也是客家饮食的一大亮点,是客家人逢年过节及做红白喜事才能吃上的“好东西”,因此每种小吃几乎都与农事季节有关,或者反映了一种习俗。比如过年的酿豆腐、清明的野艾糍、端午的蕉叶糍,都是很有客家特色的菜式。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南雄有更多的小吃被请上了餐桌,成为如今客家人忆苦思甜的佳肴
南雄之所以成为广东省有名的文化旅游胜地,是因为它保留了大量的名胜古迹(如珠玑古巷、大庾岭梅关古道等)。除此之外,南雄城乡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节日风俗文化也形成了一道独特、亮丽的风景线。
六月六浆田佬的早禾芋仂炒牛肉,十月朝山头佬的油糍波波飚,十月二十一李屋的番薯芋仂节,姓氏节:南雄习俗重姓氏,上方(黄坑以上)尤甚。较大的姓氏都以老祖宗出生月日为本姓节日。这天杀鶏宰猪,全族男女老少(包括已出嫁的妇女)同祭祖先。如大塘浆田黄姓姓氏节日为农历(下同)六月初六;彭姓十月二十;乌径官门楼黄姓八月初十;赖姓、杜姓八月十四;李姓九月十三;新龙王姓七月十三;界址董姓、赵姓八月十四;坪田叶姓八月十三;南亩蔡姓七月十四。建国后此节日仍在一些地区流。
春节:除夕城乡家家贴春联,端午节:也是南雄一大节日,俗称“端午大过年”。此日家家裹粽子,杀鶏杀鸭。市区有划龙船的习俗。市区和珠玑巷还有迎游茅船、装故事等节目。
尝新节:农历6月23日24日为尝新节,农村较盛行。这天家家品尝早谷米饭,用早黄豆磨制豆腐、以鶏、猪、鱼三牲奉祀关帝庙,拜土地神和灶王爷。水口一带尝新节为十月朝,即农历十月初一,为牛王生日,农家尝新糯米,做糯米糍,俗称“十月朝,麻糍拉拉烧”。
盂兰节:盂兰节意为救倒悬。《盂兰盆经》说:“佛祖十弟子之一目莲,见其母死后在地狱受倒悬之苦,求佛祖救渡,佛祖命目莲在僧众夏季安居终了之日(七月十五日)置备百味饮食,供奉十万僧众,其母方可解脱。”后世仿行目莲救母礼仪,幷相沿成习。这就是盂兰节的来由。南雄盂兰节本意为超渡幽魂,祭品有豆腐饭和生果。要在街上撒纸钱,纸钱18吊是阴府通币象征。逢十字路口,要烧纸包,做小糍果,丢在路口超渡。烧纸包用鸭血和鱼血涂抹。据说这样就能把纸包送到阴间去。纸包面上印有一匹马,跟着一辆车,由一人推着。
中秋节:每逢中秋节,各家各户烧豆浆糍、南瓜糍、芋角糍。中秋节果品有红梅栗和坪田白果,还有吃芋仔。相传东汉光武帝患难时吃芋仔,后来做了皇帝。吃芋仔便成为民间逢凶化吉的象征。晚上吃石螺、芋仔、柚子、月饼,边吃边赏月,一般在农历十四、十五、十六这三天进行。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城乡都有登高、佩带茱萸,吃蒸米糕、饮菊花酒的习俗。部分群众有“暖花”习俗,即年满3岁儿童,重阳节要到王母娘娘处祈求保佑,叫做进花园。年满16岁时,再到王母娘娘处供奉,叫做出花园。建国后已很少见。冬至节这一天吃冬至羹,用水将米浸透,磨成米浆后,伴以芋头、萝卜、笋、腊肉碎、虾米、大、葱、姜丝、花生仁等制成,随家境丰俭而定。还有挂冬祭祖、穿耳环的习俗。12、13岁女孩在冬至日穿耳环,叫做“出幼”,从此开始梳辫结发。
广东南雄人在过春节时,喜欢用“过缸酒”待客。在南雄县居住的大部分是“半客家人”,他们既不像梅州的纯客家人,也不像江西人、浙江人。在过去,南雄盛行家庭做酒。共有3种酒,即黄酒、烧酒和“过缸酒”。黄酒是单缸酒。将籼米煮熟后晾凉,拌上酒饼(一种用中草药制成的制酒酵母)置于缸内,发酵3天后酿成酒,加上凉水过滤后即成黄酒。为了便于贮藏,将黄酒倒入坛内加以密封,用柴火烧开,以备饮用。黄酒是一种简单酒,多是用于农忙时自家享用;烧酒分两种:一种是制黄酒的副产品。即将制黄酒过滤出来的酒糟,再加上酒饼,发酵两天,用一种土制的蒸馏器蒸馏,底下用大锅将酒糟煮沸,上面用凉水冷却,将蒸汽冷却成烧酒滴入坛内。烧酒的浓淡视蒸馏时间长短而定。通常换5~7次冷水即可。如换凉水次数超过7次,烧酒即变淡。经过蒸馏后的酒糟用于喂牛和猪;另一种烧酒是用没有经过制黄酒的浊酒直接蒸馏而成。后者由于含酒精量较高,因此更显有劲。烧酒由于经过蒸馏加工,因此不再称为水酒,一般用于春耕大忙时犁田、耙田的男人们享用;“过缸酒”是将上述两种制酒过程综合在一起的酿酒技术,通常在过春节前半个月左右制作。其工艺是按上述第二种制烧酒方法制出烧酒后,用糯米制成黄酒浊酒,然后将烧酒倒入盛糯米浊酒的酒缸中浸泡,一边浸泡一边饮用。这种酒与黄酒相比,因是第二次下缸,因此称为“过缸酒”。精制的“过缸酒”,色、香、味俱全。由于经过蒸馏,因此酒晶莹透明,再加上用糯米酒浸泡,呈金黄色;由于使用多种原料复合酿造,因此气味芳香;由于用糯米黄酒浸泡,使“过缸酒”
发甜,比单纯的烧酒味道更柔和。
南雄人的“过缸酒”一般用于过春节时招待客人,家人也一起享用。做酒多少视自己的经济条件而定,条件好的下米较多,有的人家一边饮用,一边用坛子贮存起来。做得多的人家一直饮用到清明节春耕大忙时。值得一提的是,制作南雄“过缸酒”的绝大多数是女同志。由于“过缸酒”主要用于过年招待客人,因此,“过缸酒”的水平常常是考验谁家媳妇是否卫生和大方的标准。制酒要求卫生,如有杂菌污染则酒易发酸,如果“过缸酒”出现酸味,则说明这家媳妇干活不利落、不整洁;“过缸酒”要求一定的浓度,如果酒味过淡,则说明这家媳妇小气,舍不得让客人多喝酒,在制烧酒时,多蒸馏了几锅冷水。正因为如此,所以许多人家都
很重视制好“过缸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