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婚姻法解说,告诉我们什么?
新婚姻法解说,告诉我们什么?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8月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明确规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离婚应予补偿,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归个人等。
新解析规定可能会对婚姻中的财产关系带来调整,这是非常敏感的话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却影响着千千万万的家庭和婚姻。有学者认为,《婚姻法解释
(三)》对净化婚姻伦理有促进作用,通过一定程度上解除婚姻的财产功能,让婚姻的缔结更注重感情基础。司法解释堵塞掉了一些通过结婚“致富”的可能性,即排除掉了一些通过婚姻形成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塑造新的人际伦理方面有积极意义。也就是说,“财产”的事说清楚了,才有可能更注重感情。甚至有人乐观地预测,所谓“无房不婚”、“傍大款、分财产”的情形会减少,但婚前财产公证的功能会增加。司法实践同样会对维护善良风俗和道德起到推动作用。女性也会变得更加独立,自主,自强。
有人说,这样的解释,现实中对女性权利保护不够,当婚姻遭遇险滩时,在经济关系中往往占据主导地位的男性会更容易“保持优势”,女性会面临“扫地出门”的风险。
我个人认为,这次解析是弊大于利,好的一面婚姻法更加清晰了,清晰总比含糊好,法院解决问题就更简单了,同时真的可能想给傍大款的人一些障碍。但这些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因为根本问题不在这里。但这次解析,可能会带来下面的一些情形。
首先、亲兄弟,明算账,不太适合中国夫妇关系中,如果夫妻关系实行AA制,这是不适合的,夫妇间不断算账,会影响彼此的感情,会让两个人互相提防,法律是冰冷冷的,也会给家庭泼下冷水,因此法律再完善,也是不能代替家庭伦理的建设。老子曾经说:“法令滋章,盗贼多有”,现在婚姻法越来越完善,而婚姻家庭出现问题的人也越来越多,这可真的需要我们共同去反思的和调整的。以后也可能出现更多的新问题,因为人们会比法律更聪明。
其次,新解析很明显是在保护个人财产,保护强制者,这会让强者越强,弱者还是弱。表面看起来可能会给“无房不婚”、“傍大款、分财产、小三的故事”减少,但对整个社会的家庭来说,实在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社会之所以出现种种不良的婚姻结合,是因缺乏社会伦理教育,缺乏家庭伦理的教育,而不是缺乏法律的监督,当人们明理了,自然这些不良现象就会减少。其中,“傍大款、小三的故事”这不能怪那些弱者,倒是那些有钱的人家自愿寻找这些的,这种扭曲的关系都是你情我愿才能演出的戏。在婚姻家庭中,仗势是家庭感情的杀手,丈夫敢打骂妻子,是因为觉得妻子是自己的,自己花大成本找回来的,丈夫就会仗着自己的条件,自己是男人等,才敢打妻子和骂妻子。妻子敢看不起丈夫,也是因为觉得自己的条件优秀,觉得自己父母条件优秀。有很多人觉得自己条件好,一定要找一个比自己条件更好的人,所以一直在等待,高不成,低不就等等。在我们的客户中也经常看到这些现象,这种仗势,会不断地引发战争,引发攀比,引发人们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实力和势力,这样的家庭不就是苦海家庭吗?
再次,离婚成本变低,人们更换伴侣的成本就变低。在这浮躁的社会,社会快节奏的社会,喜欢喜新厌旧的社会,遇上什么事情不顺就想着换,包括夫妻也是这样。对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因离婚成本变低,可以不断的换伴侣,这也是变相一夫多妻制。其实,现在社会之所以离婚率不断的攀升,也是因为离婚成本越来越低,这给所谓的婚姻自由给出了很好的条件和理由。在国外,有很多的婚姻法都是一定程度上保护弱者,保护女性的。毕竟,女性要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有自己天然的本质,而出外攒钱提升经济能力也是男士拿手的本事。如果,女性为了保持自己经济上的完全独立,那么,需要向社会不断工作,挣钱,和丈夫平等,谁来做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事情?你觉得这样好吗?这是真平等吗?
新的婚姻法,给婚姻家庭经营提出了挑战,也提出了新的课题。这要求我们要懂得如何去经营好的家庭,如何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如何能上孝父母,下领子女,助夫成德,领妻成道,立身行道,夫妻一条心,共同成长,共同发展,这才是根本。就不会发生离婚,上法庭的行为,法律永远都是道德的补充,也是最后最后的一步,我们不能把法律放在婚姻生活的前面,这就会本末倒置。
婚恋辅导网帮助人们挽救婚姻,支持大家学会如何经营婚姻,提升两性关系经营的能力,提升家庭的和谐,不会考虑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家庭的问题。我们的职责是挽救婚姻,拯救婚姻,拯救家庭,拯救爱情,拯救情感,而不是帮助离婚,帮助分开,这不是我们要做的事情。
最高法发布19条《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法释〔2011〕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
解释为准。
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关键词:婚姻法新解释 婚姻家庭经营 挽救婚姻 两性关系经营 拯救婚姻 拯救家庭 拯救情感 恋爱培训婚恋课来源:
第二篇:西游记告诉我们
西游记告诉我们
西游记告诉我们:凡是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没有后台的都被一棒打死了。这句话是今年网上的流行语之一,点击率还很靠前,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个问题,我也不甘寂寞,来说说我对这句话的一点看法。
唐僧师徒在去西天路上遇到的妖精我分成三种。
第一类是宠物类,主要是各位菩萨和神仙家里成精的动物或者是坐骑,还有少部分是被菩萨和神仙们一眼看中,要带回去养着玩的,这类妖怪是打不得的,打狗还要看主人,最好的结果还是让主人领回去了事。
第二类是关系户类,主要是天上各神宫里的童子下界为妖,还有就干脆是天上的神将下界为妖,这类妖怪都有一个公共点,就是与天宫和灵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个个都是有后台的,他们下界都被冠以因果报应的色彩,就是说先是下界的人有罪孽,他们才去那里为妖,不过凡人有没有罪孽,都是天上定的,凡人可没有说的份,一言谈真实性会高吗!还有重要的一点,他们下界还有一个光荣的目的,就是要去给唐僧师徒增加磨难的,不然哪里凑得足九九八十一难呀,所以不管他们在下界是多么的胡作非为,荼毒生灵,都还是功远大于过,所以应该从轻发落,打死是万万不可的。就是第三类是草根类,主要是山里的野兽,花妖树精,还有一些相关的妖怪,比如白骨精,这类妖怪也有一个公共点,就是没有很好的后台老板,本事全是自己苦心修炼而来,悟空、八戒、沙僧对这类妖怪的态度也很明确,打死以绝后患,不然今后祸害更大。所以这些妖怪是无仙人撑腰的,只有看真本事争斗,不过可怜他们要彻底打败孙悟空是不大可能了,整个天宫的力量都不能做到的事情,几个小妖还做的到,所以只有一命呜呼了!
下面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
盘丝洞里的蜘蛛精和黄花观里的蜈蚣精是干兄妹,可是他们的命运与毗蓝菩萨来没来就有了天壤之别,七个蜘蛛精没机会见到菩萨就被孙悟空打成一团脓血,蜈蚣精有幸见着菩萨,还吃了菩萨一针,就被菩萨带走做宠物养,看护庭院用,鸡要蜈蚣看院子,真是一物降一物,还可以防蛇!(新白娘子传奇里白素贞说过蛇怕蜈蚣,而蛇会吃小鸡。)所以说,同样是一家人,宠物类和草根类就不一样的哦!
玉华州悟空、八戒、沙僧三人的兵器被黄毛狮子精偷去了,偷了低调点也好,还弄出一个什么钉钯宴,结果悟空三人打上门去,打的黄毛狮子精落花流水,为报仇请来祖爷爷九头狮子,这祖孙俩的命运也是完全不同,黄毛狮子是玉华州本地成精的妖怪,和他的六个狮子兄弟认了九头狮子做祖爷爷,不想九头狮子只是太乙天尊的坐骑宝宝,太乙天尊带走了九头狮子,他们的靠山是轰然倒塌了,落得个被扒了皮。
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三类妖怪的不同命运吧,首先是第一类:宠物类,他们的命运还是不错的。
观音院里偷袈裟的黑熊怪最终被观音大师收去做宠物养,做了守山大神。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乌鸡国弑君夺位的青毛狮子精,大圣正要结果他,文殊菩萨赶到,说这是他的宠物宝宝,要带回来,大圣只有高唱,狮宝宝再见,狮宝宝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通天河的灵感大王,冰封通天河捉了唐僧,但他是观音大师莲花池里的金鱼,菩萨的宝宝还能打,还是菩萨自己做个鱼篮装了回去。
金兜山的兕大王,偷来个法宝金刚琢把孙大圣和请来的天宫援兵打的够呛,但是这小子是太上老君的青牛,也是宠物,就这样华丽的被老官带走了,啥责任也没有了,孙大圣和天王等众只有打入洞中,把那百十个小妖尽皆打死,算是解了气。
朱紫国救回金圣娘娘,孙大圣本来要一棒打死妖物赛太岁,观音姐姐再次出现,说这又是她的宠物金毛犼要带回去,看来观音姐姐的宠物真是不少,什么动物都有。狮驼岭三怪,都是大有来历,老大青狮是文殊菩萨的宠物(注意,这是青狮第二次下界成妖了,菩萨家是菜园门,出入自由的很哦),老二白象是普贤菩萨的宠物,老三大鹏鸟更是了不得,是如来的亲娘舅呀!所以说唐僧师徒只有目送他们远去,可谓是愿妖怪,早日养好伤,养好了伤,身体棒,再返下界,咱再接着斗!
比丘国里美后(狐狸精)和国丈(梅花鹿),又是被大圣打的半死,寿星老头出现了,带回了他的宠物梅花鹿,给国王几个仙枣私了了!
天竺国玉兔精下界强要和唐僧成亲,也是被猴子搅黄了,嫦娥出现了,一下子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天蓬元帅和嫦娥的久别重逢,至于玉兔精,嫦娥姐姐的小宠物,自然是姐姐说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了!
再来看看第二类:关系户类,他们可是仙人呀,犯了错不能和宠物一样吧,带走就算了,他们可是完全行为人呀,那我们来看看他们的命运怎么样?
弄伤大圣眼睛的黄风怪由于是灵山脚下的得道老鼠精,最终被带回灵山处置,没有后续报道。
宝象国摄去公主的黄袍怪,欺男霸女之辈(也算神仙???),只因为是二十八星宿中的奎木狼,天宫就说是有什么前世因缘,只是罚奎木狼去太上老君处烧火,还附加有功复职,草草了事,看来复职只是时间问题!
平顶山的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被孙大圣收入法宝中,太上老君立马出现,说这是他的两位童子,还是派来考验唐僧师徒的,看来是有功了,立即放生!
火烧孙悟空的红孩儿,最终被观音收做善财童子,这件事还总算说的过去,办的可以,不过牛魔王老爸是不是也在这其中起了作用,让菩萨对红孩儿刮目相看呢?
黑水河的龙精,强占河伯府第,捉去唐僧,不过由于是西海龙王妹妹的小儿子,怎样也要给龙王个面子,所以还是龙太子捉回去家法处置,处理结果就不方便通知各家媒体了,毕竟是人家家务事吗,哈哈!
小雷音寺黄眉大王,假冒如来捉了唐僧,大圣和他打来打去,弥勒佛出现了,带走了自己的黄眉童儿,小妖再次成了牺牲品,被见一个,打一个,见两个,打一双,打绝了!
无底洞的金鼻白毛老鼠精,是托塔李天王的干女儿,孙悟空还专程请来李天王和哪吒来捉妖,留她一条性命,看来官亲还是有优待的,孙大圣也不能免俗。最后看看第三类:草根类,他们可没有后台,他们的命运就真的玄了。
经典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书里言明是三打绝了灵光,就是打死了,白骨精是本地成精,查无后台。
车迟国的妖道虎力大仙、鹿力大仙、羊力大仙,不知深浅的和大圣斗法,全被弄死了,调查结果是他们那点神通是自己一天天练的,后面没有厉害师傅罩着呀,在三清观里供奉着三清神位,但是三清才不会来呢,才会被悟空、八戒、沙僧三人装扮的三清骗的喝了尿就是证明。
女儿国的蝎子精,倒马毒厉害,不过还是被昴日星君两声叫的死在坡前,还被八戒捣做一团烂酱,土生土长的妖精,八戒当然可以捣烂泄愤了。
真假美猴王里的六耳猕猴,本领很高,结果还是被孙大圣一棒打死在雷音胜境,绝此一种,看来西天也有不保护之类。
金光寺救僧众,夺回舍利子,这回猴子请来的天宫援军没有手软,杀了个痛快,九头虫也被哮天犬咬去了头,看来老龙王先被毒死了就是不一样了。
木仙庵的花草树木成精,摄了唐僧去谈诗,也被八戒找到师傅后斩草除根了,还说是恐日后成了大怪,害人不浅也。七绝山里蟒蛇精危害乡里,被孙猴子钻进蛇腹弄死了,还要被八戒“我就喜欢打死蛇”给打个稀巴烂,也算是对他为祸一方的处罚,不错有些比他祸害更大的呢?
隐雾山里的南山大王是个艾叶花皮豹子精,用个假唐僧人头来糊弄人,结果被猴子发现,八戒一钯打死,真是道它青天上无人,百年修行一场空呀!
玄英洞里的三只犀牛怪,借观灯捉住了唐僧,孙悟空请来四星宿助阵,打败犀牛怪后,井宿是捉住一只就咬死了,剩下两只也被八戒打死,六根犀牛角都给弄了下来,其中四根交给四宿到玉帝处交差,一根留在金平府纪念这件功绩,还有一根猴子还想去西天送给如来做见面礼,看来不是宠物就好办多了。
总结以上三类妖怪的命运,凡是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没有后台的都被一棒打死了,这句话应该不难理解了吧,哈哈,想起姜昆的一个相声,你是我伯伯吗,伯伯呀,我是侄子啊,我有点事情想跟你说呀……就以此做结吧!
第三篇:耶鲁大学告诉我们
耶鲁大学告诉我们
耶鲁大学告诉我们
1.要无条件自信,即使在做错时。2.不要想太多,定时清除消极思想。3.学会忘记痛苦,为阳光记忆腾空间。4.敢于尝试,敢于丢脸。5.每天都是新的,烦恼痛苦不过夜。6.面对别人的优秀时,发自内心地赞美。7.做人最高境界不是一味低调,也不是一味张扬,而是不卑不亢。/ 1
第四篇:灾难告诉我们什么
灾难告诉我们什么
摘要:社会主义的国家集体意识是指导抗灾的思想的最主要因素,我们有如此强大的集体力量,因此我们团结一致,我们众志成城。灾难也告诉我们自然灾害对人类的伤害只是间断的,暂时的,而不是持久的,但生命的延续将是永恒的,不会因为自然灾害的威胁而停止延续的脚步。关键词:团结一致 众志成城 社会主义 优越性
世事无常而人类有常,生死又往而信义无往。灾难常常在我们未知预测的时间到来,震惊和动容着我们的心灵,但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民族、一个全民族同心协力的社会主义国家却永远敢于怒视灾难,用精神克服灾难,以灾难来砥砺我们百折不挠的精神。
我们正是这样一个全民族团结的国家,我们是一个人民齐心协力的国家,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中的中国!因此,每一个灾难的发生,都不应是痛苦和悔恨的深渊,还应该是沉着和坚定的传播之地。我们置身其间,既是悲切的亲历者,也是无可逃遁的行动者和担当者。我们应该在哀叹以及与之斗争的同时感到幸福,因为我们生长在这样一个让人们坚强和团结的社会主义中的中国。
回头看看我国从2008年开始刚刚过去的历程,中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灾难。08年1月中旬,一场历史上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袭击大半个中国,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临近春节,运输任务繁重,恶劣气候使本已紧张的运力更加雪上加霜;冰冻造成电力设施严重受损,供水管道破裂,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举国上下众志成城,与自然灾害展开艰苦卓绝的较量,打赢了这场抗灾救灾的攻坚战,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经济平稳正常运行,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在这场斗争中,中国大地到处奏响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真情之歌,风雪同舟、共克时艰的壮丽之歌,恪尽职守、舍己为人的奉献之歌。
再是08年5〃12汶川大地震的飞来横祸,从天而降,导致自唐山大地震以来30年从未有过的天塌地陷,灾难到来无数生灵转瞬即逝,无数家庭分崩离析,无数人痛失亲友悲痛欲绝。在四川,巨大的震动裂开了祖**亲那美丽的面庞。这一时刻,时间凝固了,定格的是一堆堆废墟一张张恐惧的脸。地震,震伤了这个正在腾飞的古老民族,然而,地震却不能摧毁她的伟大心灵,不能阻止她焕发出的无私的爱心……
人民生命高于一切!这是胡总书记和温总理赶到灾区发出的第一声号召。忘不了温总理
看到一排排已亡学生的书包时含泪的双眼,忘不了温总理带病向人民子弟兵呼喊:“人民养育了你们,你们看着办!”忘不了温总理抱着失去双亲的孤儿,坚定地说:“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忘不了温总理顶着风雨,踏着泥泞赶到灾区时那焦急的眼神……这一切的一切只因人民在温总理新中!一位外国球员说:“真不敢相信,那位站在瓦砾前双手沾满泥土的老人,竟是中国的总理!”有这样的时刻牵挂人民、放人民于心的国家总理,我们怎能不骄傲!
地震发生后,全国各地积极捐钱捐物,还有许多人从全国各地赶到灾区做支援者。解放军战士,学校的学生,工厂的工人,医院的医生护士,演艺界体育界明星……此刻都只有一个名字——中国人!我身边的好多同学更是为了捐款,为了为灾区人民尽一点绵薄之力,而掏出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零花钱!全国各地的采血站、移动采血车的门外更是排起了长长的献血队伍,每个人的脸上,表情虽然不同,却表达着同样的含义——无私的爱心。震灾来临时,各地的捐款、捐物、献血、义演、关注……形式不一样,表达的却是同一样的爱心。有这样有无私爱心的人民,我们怎能不自豪!
时隔一年,灾难之魔再在4月14日青海玉树又发生了7.1级大地震,5〃12的悲剧再次上演,无疑又是一次生灵涂炭,青海大地惨遭洗劫。但是地震当前,或许人们仍惊惶失措,或许仍惊悚无言,但温情、爱心和理性也开始大面积会聚。从震感中沉静下来的人们,迅速通过手机、网络互致问候;灾区状况在第一时间以DV、手机摄像等形式遍布网络,激发了更多的情义;人们开始纷纷募捐……短短时间内,这样的行动感动了整个中国,整个世界。人们以一种感同身受的心情、守望相助的担当精神,表达着悲悯、传递着温暖、释放着冷静和坚强。让我们再次体会到了人民团结,祖国团结的可贵。
本以为灾难会就此停住,谁知,2010年8月7日22时许,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突降强降雨,又引发了特大泥石流下泄,冲毁房屋不计其数,死难同胞数以千计。我不想再用语言形容我们当时的心情,看到泥石流冲毁的家园,看到那一张张无助的眼神我们潸然泪下,但是这时的我们已经镇定,不再慌乱不再无助,因为我们相信我们有伟大的祖国,有坚强的民族,有可亲可爱的人们。于是,在迅速的时间内,我们再次克服了灾难,为人们的美好生活开辟了道路。
这么多的灾难发生,这么多的灾难过去。我们经历了怎样的风风雨雨,度过怎样的艰难岁月?又是怎样克服了这一个个的难关?灾难过去,我们是否有所觉感悟,灾难带给了我们什么?让我们知道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的同时还有什么?这也许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吧!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共产党、我们的社会主义。正是因为这些我们才如此坚定稳步的走到了现在。
没错,我们是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在面对如此重大灾难时我们才有如此强大的力量稳步前进!
灾难发生时,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在遇到灾难时我们才能够集中统一的决策指挥。因为资本主义受权利制衡的影响,在权利集中方面弱于社会主义,当突发性自然灾害或有社会危机时,特别是涉及个人权利的危机方面,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统一的组织、动员、指挥。就像上面说的汶川地震,不过5个小时,救援部队和救援物资就开始进驻了。而美国新奥尔良飓风发生36小时后,才决定在”第二天“去救援,而这时已经发生大规模骚乱,而美国是世界强国,我们本来是比不上的。但是灾难发生时我们看到了社会主义带给我们强有力的支持。
灾难发生时,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基层组织反应迅速,灵活而且高效。这是应对灾难的手段。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是在一党执政的基础上实现人民民主的,广泛分布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等等,灾难发生时,他们的动员能力,号召能力,反映能力是相当迅速的。这时一个党员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个小小的基层组织就是一个阵地。相比而言,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基层组织强调个人,本组织权利,而不服从不相关机构的命令。就像美国的政党党员是大选时投谁的票就是哪个政党的党员,就没有什么政治领导性,而美国50个州也是各自为政,没有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的区别,只有职权的不同。灾难发生时就没有那么强的领导效果,就会耽误急救的进程。
其实我认为,社会主义的国家集体意识是指导抗灾的思想的最主要因素,我们有如此强大的集体力量,因此我们团结一致,我们众志成城。灾难也告诉我们自然灾害对人类的伤害只是间断的,暂时的,而不是持久的,但生命的延续将是永恒的,不会因为自然灾害的威胁而停止延续的脚步。所以,尽管地震刚走,暴雨就降临了,但因为有着亿万中国人的存在并共同抗争,能把中国怎样?
我们在灾难中见证成长,在灾难中见证中华民族是个伟大的民族,是个不可战胜的民族。我们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我们的民族。在社会主义的领导下,中国依然是中国,依然是永远挺立于世界的大国!
第五篇:《水浒传》告诉我们
《水浒传》告诉我们
1、《水浒传》中的高太尉告诉我,只要有一技之长就可以纵横天下!
2、《水浒传》中的天孤星花和尚鲁提辖坐化圆寂,告诉我们凡事都要落叶归根!
3、《水浒传》中及天魁星时雨宋江告诉我,真英雄不需要文武双全只需有颗仁慈的心!
4、《水浒传》中的天伤星行者武松告诉我,兄弟情深似如海!
5、《水浒传》中的天雄星豹子头林冲告诉我,大丈夫一身只为情系!
6、《水浒传》中的天机星智多星吴用告诉我,上帝为你打开了一扇窗却为你关闭了一扇门!
7、《水浒传》中的天巧星浪子燕青告诉我,做人要知恩图报!
8、《水浒传》中的天罡星玉麒麟卢俊义告诉我,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9、《水浒传》中的地微星矮脚虎王英告诉我,女人在乎的是你的真心而不是身高!
10、《水浒传》中的地彗星一丈青扈三娘告诉我,谁说女子不如男!
11、《水浒传》中的地刑星菜园子张青告诉我,天下没有软弱的男人只有心软的男人!
12、《水浒传》中的李师师告诉我,再美的女人也有付出真情的时候!
13、《水浒传》中的潘金莲告诉我,美人面前是非多!
14、《水浒传》中的高衙内告诉我,与其满腹经纶不如有个好爸爸!
15、《水浒传》中的天王晁盖告诉我,要珍惜生命!
16、《水浒传》中的天闲星入云龙公孙胜告诉我,学道的不参禅,学医的不救人,教书的不育人!
17、《水浒传》中的天勇星大刀关胜告诉我,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会打洞!
18、《水浒传》中的天猛星霹雳火秦明告诉我,何为忠义!
19、《水浒传》中的天威星双鞭呼延灼告诉我,姜还是老的辣!
20、《水浒传》中的天英星小李广花荣告诉我,越小的越受宠!
21、《水浒传》中的天贵星小旋风柴进告诉我,谁坐天下跟谁走!
22、《水浒传》中的天满星美髯公朱仝告诉我,天下孝为先!
23、《水浒传》中的天捷星没羽箭张清告诉我,男人永远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24、《水浒传》中的天暗星青面兽杨志告诉我,人不可貌相!
25、《水浒传》中的天速星神行太保戴宗告诉我,腿上的功夫再好也只能当个跑腿的!
26、《水浒传》中的天杀星黑旋风李逵告诉我,勇而无谋乃草包!
27、《水浒传》中的天微星九纹龙史进告诉我,浪子回头十年不晚!
28、《水浒传》中的天损星浪里白条张顺告诉我,现在需要的是即能在路上跑的又能在水中游的!
29、《水浒传》中的天彗星拼命三郎石秀告诉我,朋友之妻不可欺!
30、《水浒传》中的地文星圣手书生萧让告诉我,学艺要精!
31、《水浒传》中的地轴星轰天雷凌振告诉我,要走在科学的前沿!
32、《水浒传》中的地灵星神医安道全告诉我,医生越老越值钱!
33、《水浒传》中的地藏星笑面虎朱富告诉我,能说会道的就能混口饭吃!
34、《水浒传》中的地壮星母夜叉宋二娘告诉我,女人总是口是心非!
35、《水浒传》中的地贼星鼓上蚤时迁,山水易改本性难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