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一、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0年
度全市财政收入 3801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7 %,比上年增收 80153万元,增长 26.72%,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145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5 %,比上年增收 33678万元,增长30.04 %。
市本级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 182115万元,实际完成1902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8 %,比上年增收42395 万元,增长28.67 %。
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0年度全市实际支出335470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7 %。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58823 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394293 万元。
2010年市本级实际支出 260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98.29%。加上上级专项指标支出48023 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 308493万元。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0年度全市财政当年可用财力416412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251525万元,基金预算 16488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 2211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6809 万元,年末结余10 万元,基金结余5300 万元。
2010年度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330612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 165725万元,基金预算 16488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 2211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6809 万元,年末结余 10万元,基金结余 5300万元。
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0年度上级对我市的补助收入8057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返还14683万元,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补助57984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7903万元,扣除市财政上解省财政26462万元,上级财政实际补助我市54108万元。
市财政对各镇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4007 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指标),其中:原转移支付 2086万元,农业税免征省市补助 2035万元,教师地方津贴702 万元,财力缺口补助3190万元,村干部报酬转移支付145 万元,其他5849 万元(含开发区、临港工业集中区奖励政策4909万元)。
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资)金收支情况。
2010年市级13项政府性基(资)金(含利息)年初余额20884万元,当年收入135145万元,支出134124万元,年末余额21905万元。
2.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
2010年9项社会保障基金年初余额63067万元,当年收入75508万元,其中:政府补助收入11348万元,支出57842万元,当年结余176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赤字157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赤字216万元。年末余额80733万元。
3.预算外收支情况。
财政专户核算的47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非税收入(含暂存款)年初余额28896万元,当年收入222747万元,支出210386万元,期末结余41257万元。
4.政
府集中采购收支情况。
2010年,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4455万元,中标价21323万元,节约资金3132万元,资金节约率12.81%。
2010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
大的有效监督下,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财税部门面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以及结构性减税的双重压力,深挖财源,强化征管,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幅度。财政总收入达到 38.02亿元,是五年前的3.8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58亿元,是五年前的3.5 倍。财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2010年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投入,比上年增幅分别达到34.25%、31.17%、25.87%;2010年新增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对农林水、交通运输等基础投入增幅分别达到22.22%、71.78%,积极发挥融资平台的筹资效应,适度负债加大“五大板块”投入力度,明显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民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基本真实、合法、有效。但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地方。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预算审计情况。
(1)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污水费2987.83万元滞留市自来水公司。
(3)减征、免征工程建设项目四项基金327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配套费1266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503万元、墙改基金181万元、绿化配套费181万元。
审计建议市政府对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落实报建程序中前置性审批的规定,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由市规划部门扎口管理,凡未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的,市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应征率,防止财政资金的流失。
(4)财政坐支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防洪保安基金。
2.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至2010年,全市共投入科技专项资金12089.4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5960.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6129.14万元。科技专项资金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方面效果明显。但审计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科技资金使用分散,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2)个别科技项目申报不实,效益不明显。
3.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我市安排水利专项资金8968万元,其中:上级水利专项资金5614万元。市本级配套2003万元,防洪保安资金专项支出1351万元。水利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防洪、抗灾能力,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少数镇采取虚假合同或工程套取水利专项资金。
(2)水利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
4.环保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全市共投入环保专项资金6356.5万元,其中:上级环保专项资金3356.50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000万元。审计发现环保专项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依然存在。
(1)七个镇污水处理厂、原黄梅镇污水泵站设施闲置。
(2)排污费未实行专款专用。
(3)排污费征收管理不规范。
5.重残人员生活专项救助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末全市领取重残金的人员3112人,其中城市居民158人,农村居民2954人。全年共发放重残金10692人次,合计780.04万元。
通过分析比对,审计重点调查了全市120名领取重残救助金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发现有51名重残人员已死亡,由于镇村基层组织申报不及时,使2010年至2011年6月底,多发放财政重残金计8.73万元,其中26名已死亡重残人员至审计时尚未取消领取重残救助金资格。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理的社会团体法人票据、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末,全市在市民政局备案登记成立的社团共有133家,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等主办的“官办”社团93家,“民间”社团40家。在“官办”社团中,2010年有35家尚正常运作,58家不运作。在市财政局领取《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的社团有25家。
审计调查发现,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或业务管理权通过社团名义收取会费,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经费开支,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方面没有按规定与社团实行“四分开”。
7.2008年以来全市拆迁和安置房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含拆迁办)等11家单位实施了政府拆迁安置工程。全市共实施47个拆迁项目(已完成43个,正在实施4个),拆迁房屋12774户,拆除面积245万平方米,协议补偿安置房面积187万平方米。共建设安置小区28个,建造安置楼1024栋,其中:住宅房34263套、附房34720间、车库8222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111656平方米;已安置住宅房21018套、附房19370间、车库3595间、门市房16864平方米;已对外销售住宅房184套、附房130间、车库1320间;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附房15220间、车库3307间、门市房及物业用房94792平方米。
2008年至2011年1月,市政府已实际支付拆迁安置工程资金41.04亿元。其中:碧桂园项目资金支付天王镇、后白镇、黄梅镇、茅山镇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13.86亿元;市政府建设补助资金支付郭庄镇、宝华镇、下蜀镇、华阳镇、茅山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6家单位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23.09亿元。市政府资金支付城投公司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费用4.09亿元。
审计发现拆迁安置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2)安置房建设供求配比不合理,住宅房平均空房率较高。目前全市安置房剩余住宅房13061套,平均空房率达38%。大量空置住宅房,一方面造成现值40亿元左右的财政资产闲置,一方面政府背负巨额的政府性债务。
(3)剩余安置房处置管理不到位,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由于市政府对剩余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处置、评估定价、收益分配及管理维护方面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各镇、各单位对剩余安置房的处置方法不径相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4)部分拆迁项目程序不合法。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二是聘请的评估机构未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造成事后监督依据缺失。
(5)拆迁、安置工程管理不严格。一是对拆迁资料管理不严。二是拆迁残值管理存在漏洞。三是拆迁收购资产管理不严。
(6)安置房建设质量不够高。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市政府在组织专项调查研究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拆迁、安置操作程序,加强拆迁资金和安置房建设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拆迁、安置资金专款专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市地税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0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入库地方各项工商税收90852万元,同比增收21384万元,增长30.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175万元,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77100万元的100.1%,比上年增收18175万元,增长30.8%;教育费附加入库2525万元,完成市政府年度计划2600万元的97.12%,同比增收424万元,增长20.2%。此外,社会保险基金入库28754万元,同比增收3745万元,增长15%,征缴率达100%。
2010年市地税局在税源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税源管理为重点,克服税源紧张、调控政策多等不利因素,一是强化收入分析和税源监控,突出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管理。2010年全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入库56811万元,同比增长36.7%,占地方税收总量的62.5%。二是强化税基管理,突出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的征收和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与清算;2010年三大税种入库64872万元,同比增收1325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1.4%,增幅25.7%,拉动收入增长62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入库9425万元,同比增加5152万元,增长120.6%。三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税,突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坚持抓大不放小;取得各类信息27492条,通过对涉税信息的加工、利用共增加税收入库5552万元,占总收入5.8%。市地税局通过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税源管理,大力挖潜增收,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征收任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在审计中,我们也发现一些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尽一致,需要纠正和加以完善。
1.委托代征税款2240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未按规定缓征税款1737万元。
3.个别企业开具假发票、异地开具建筑业发票。
4.末按规定对建筑业“甲供材”征收营业税。
(三)全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情况。
为保障全市政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局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预算审核、施工中跟踪审计、竣工后决算审计工作,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将所有概(预)算送审的政府重点项目作为跟踪审计的对象,把BT项目确定为跟踪审计的重点,实施全程监督。2010年市审计局共完成预算审核项目135个,审计预算金额44.43亿元,审计净核减2.59亿元,平均核减率5.82%。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96个,审计资金13.26亿元,审计净核减2.63亿元,平均核减率12.3%。预算与决(结)算审计共核减资金5.22亿元。为市政府、各镇、各部门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进一步凸显了审计职能作用。但在工程审计中,还发现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BT项目违反招标法规定,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融资人。
2.部分BT项目存在转包现象。
3.政府工程项目“甲供材”管理不规范。
4.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聘请中介服务机构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2009年“同级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2009年“同级审”查出的有关问题,市财政、地税部门及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财政方面: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发〔2009〕78 号)规定,有8户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取得了申购资格。审计要求市房改办按规定撤销已办理对8户家庭的申购核准,会同市城投公司收回已售出的经济适用房。市房改办已向人大作专题汇报。市政府对审计建议高度重视,修改完善了《句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规发[2010]4号)。其它方面财政按审计决定将有关资金收缴入库,并对其他有关财政账务处理及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地税方面:市建管处工程开票处延缓缴库的税款和已停征的基金(费)余额已按审计决定解缴入库。
其他相关部门也都按审计要求整改到位。
市政府对“同级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
第二篇: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之规定,我局成立审计组,自2009年2月26日至3月12日对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2008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隶属于和平区委,于1989年成立,为全额拨款的直属残疾人事业团体,2008年底在职职工10人。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审传文体科、组织联络科。下设两个事业单位: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残疾人福利企业公司。
2008,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收入总计6,304,889.55元,其中:财政拨入经费1,244,039.70元,财政拨入残保金5,060,849.85元。事业支出总计6,304,889.55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
2009年2月10日,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承诺,并对其负责。
三、审计实施的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我们采取抽查与重点详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2008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本次审计得到了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领导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账务处理基本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在财务收支方面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五、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1、发放奖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08年10月,发放奥运安保奖52,334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31号)第五十二条关于“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者上交的财政收入”的规定,要求该单位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616.7元。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超范围
全年超范围支出4,506,013.04元,主要用于购买活动中心办公楼、残疾人医疗康复、残疾人扶贫救助等,不符合《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保障金的使用范围: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保障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之规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之规定,要求该单位将超范围支出的资金追回,归还原渠道,今后要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二○○九年六月一日
第三篇:关于义乌市2009财政预算执行
义乌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义审公告„2010‟1号
义乌市审计局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账务处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2009年,全市贯彻“保增长、惠民生、优结构”的要求,开展“四个年”活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积极发挥财税职能,力促经济转型保增长。全年为扶持企业减负3.85亿元;落实外贸扶持资金2766万元;拨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254万元;安排科技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技改专项资金、创品牌及标准化战略奖励资金、种粮补贴四项资金7445万元。二是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力促民生改善保稳定。通过各种措施,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收入组织,全年共压缩行政经费支出2532万元;投入民生资金总计45.05亿元,占政府公共预算总支出的55.6%,同比增长9.8%。三是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力促公共财政迈新步。启动了新一轮国企改革,“市政府-国资局-国有企业”三级国资监管新架构基本建立,国资监管工作更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运行有效,完成356家单位资产清查,需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738宗、土地740宗,至2010年6月底已完成80%,公开拍租闲臵房产216个区块,租金1581万元,增幅达51%;积极落实强镇扩权试点工作,做好放权项目资金的转移支付和使用监督。四是强化财政科学监管,力促管理
让金收入明显减少,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经对近3年政府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与财政综合预算总收入(不含社保基金)总量及占比分析,政府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总量逐年减少,从2007年920271万元减少到2009年的766551万元,减少了153720万元。与此同时,政府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占财政综合预算总收入的比例也在逐年下降,从2007年的76.2%下降到2009年的70.8%,下降了5.4%。
与此相反,为满足扩大内需、刺激经济、改善民生的要求,需加大财政投入,保持一定规模的支出,政府公共预算支出刚性较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日渐增大,财政风险逐渐显现。2009全市实现政府公共预算收入760524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地方可用财力为766551万元(含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16000万元),政府公共预算支出809823万元(含负债支出18748万元),收支缺口动用历年结余弥补。
2.部分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
(1)地下水开采使用,绝大多数未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按规定,开采使用地下水资源需征收水资源费(1.20元/ M)和污水处理费(0.80元/ M),目前我市除农村自用的一户一井外,部分工业企业、宾馆、饭店、浴室、洗车场等高耗水单位,受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取用地下水
333行调查走访发现,真正已投产的仅3家,有2家厂房已建成但仍还闲臵,未明确经营内容。10个项目实际投资额、产值、税收与其争取土地时立项申报数对比,实现程度分别为11%、17%和22%。
(2)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2009年底,全市共有采矿权证的采石场8个,其中有3个采石场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3个存在局部越界。二是到期采石场管理缺位。部分采石场采矿证到期前大量爆破,获取石料用于合同到期后生产,违反了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允许清运矿产品”的约定,2009年12月底到期的升华采石场和 2010年3月底到期的山峰、东湖门、划洪坑等四家采石场均还在生产,造成矿产资源流失。
(3)地下水资源超采严重,储量急剧下降。地下水作为战略储备资源,是地表水缺水年份的有益补充。近年来因过度开采,大多地下水井深度从原来的50米增加到目前的100米以上,在稠城、稠江、北苑、后宅一带,已形成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的地下水位持续降落“漏斗区”,且漏斗范围呈逐步扩大趋势,极易造成地质灾害。同时,由于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废弃井大量增多,污水回灌严重影响地下水质。市疾控中心2009年抽检的36份地下水质检测报告,22份“菌
(三)公共产品提供及服务绩效
1.部分公共设施利用率低,社会效益不明显。(1)农村完工公厕使用率低。抽查我市11个镇街12个村,2008年10月前完工的20座公厕,12座未开放使用,使用率仅为40%。
(2)场馆设施社会效益不明显。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中心等大型场馆设施,空闲时间较长,使用率不高;部分场馆配套服务用房,改变用途,对外出租用于办公、经营;除少数的室外场馆外,其余均无固定时间、固定场地向市民免费开放,未能尽可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运动健身场所的需求,社会效益不明显。
2.部分农村建设工程管理欠规范。
扶贫工程资料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经抽审,上潘村、寺西村工程无档案记录,下宅村工程无决算报告,某镇2008年7个扶贫项目无档案资料,2009年10个扶贫项目资料不齐全。
部分农村文体设施缺少后续管理。在实施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和创建示范村过程中,市财政以奖代补形式购建的文体设施,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农村文体设施损坏未能及时修复,既影响设施功能的发挥,也存在安全隐患。
0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以查促管,做到应收尽收;倡导勤俭节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压缩行政支出;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的绩效。
(二)规范管理,提高公共产权运营绩效
加强公共资产(资源)的管理,对政府资源进行整合,有利于提高资产有效利用和经营收益,缓解财政资金不足,规范公共投入和支出行为,满足构筑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
一是建立政府资源性资产监管制度,提升资源性资产使用绩效。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开发、出让和使用等管理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地下水资源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违规开采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建立科学用水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二是加强各部门、镇街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明晰产权,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明确责任,切实防范资产流失,发挥管理绩效。
三是完善制度,深化国资改革。抓紧办理资产划转变更登记,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融资监管制度。
(三)深化改革,提高公共产品服务绩效
建设服务型社会,要求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理念的更新,注重公共服务投入的整体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现实需求。
2的通知》、《义乌市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和《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资产管理意见》等,进行规范管理;对“财政收支矛盾日渐突出”、“部分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大部分工程勘察、设计未公开招投标”等三个方面涉及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调研,拟定整改措施。
第四篇: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维护财经秩序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导语:今天上午,我县召开2011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会议。明确重点、细化任务,确保如期、如质完成2011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任务。
配音:会议指出,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预算执行审计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年来审计机关不能监督同级财政的现象,也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成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加强预算监督的重要依据,审计监督权威性大大增强。要通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宏观性、建设性作用。副县长周利人在会上强调:各与会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参审人员必须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按审计程序操作,做到严谨细致。各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增强审计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与审计部门搞好配合,针对审计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资金安全,国家税收不流失。
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五篇:关于XX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XX县审计局
关于XX县2004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XX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于2005年3月14日至4月19日,对我县2004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05审计项目计划和相应的实施方案,本次审计所涉及的单位及项目为: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04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地税局2004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县金库2004预算收纳和拨付情况审计,县民政局2001年至2004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县计生局2004计生专项经费延伸审计。
二、上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一)县人民法院等三个单位,因违反规定乱收费而被处以的罚款4.11万元,已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县金库(县人民法院3.33万元,县文体旅游局0.73万元,县政府采购中心0.05万元)。
(二)县房地产管理所因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而被处以的罚款3.08万元,已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县金库。
(三)县地税局未及时上解的耕地占用税4.10万元,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入县金库。
(四)县民政局挤占民政专项资金而被处以的罚款0.50万元,已在规定时间内缴入县金库。对被挤占的专项资金,该局承诺在2005年底前归还。
(五)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未得到纠正。
1、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将社保资金调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社保股尚未将存入非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保资金849.62万元调整到国有商业银行。
2、关于未及时兑付到期的有价证券的问题
截止2004年12月31日,用社保资金购买的有价证券中,到期未兑付的金额有69.27万元。
三、本审计结果与评价
2004,我县财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转艰难等诸多困难,全面深化各项财税改革,财政、税务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努力培植新的税源,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偷税、漏税的稽查和打击处理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了全县干部职工基本工资的按月发放,同时基本保证了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社会保障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维护了社会稳定。继续全面贯彻实施《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有较大的提高,预算分配以及资金拨付管理更加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县金库及时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和拨付。但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对部门的财务监督指导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04,一般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735万元,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数为3395万元,实际完成35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00%,比上年决算数3705万元减少106万元,剔除降低农业税税率减收因素,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7.50%。
2004,实际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599万元,其中:农业四税845万元,其他税收1501万元,行政性收费574万元,罚没收入409万元,专项收入136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04万元。
与2003相比,行政性收费收入增长30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县畜牧兽医联站、城建局下属的规划勘测设计室和质检站等部门的原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2、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04,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27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237万元的149.27%,扣除上级专款安排支出等因素,实际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1.78%,比上年决算数18185万元增加4560万元,增长25.08%。
从2004的支出结构看,按预算科目反映的支出占总支出比例较大的为:教育支出占17.44%,行政管理费支出占17.3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占13.24%。
与2003支出情况对比,基本建设支出较上年增加514万元,均为上级补助专款增加。公检法司支出较上年增加499万元,主要是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新增支出。行政管理费增加1355万元,增长52.28%,其主要原因为:一是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两年一次的正常滚动调资增加支出约480万元;二是执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补贴新增支出约190万元;三是从下半年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新增支出150万元;四是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增加支出250万元;五是县乡保稳定增加支出250万元。
3、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
(1)市财政局决算批复前的上年末帐面结余为350万元,决算批复应补记上级补助净收入402万元,批复后的结余为752万元,决算批复应结转支出296万元,上年末财政净结余456万元。
(2)本年财政总收入22426万元,其中:
①一般预算收入3599万元。
②上级补助收入18795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补助1631万元,所得税返还补助109万元,出口退税基数内补助-95万元,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减收补助9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08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802万元,国债资金补助605万元,专项资金补助5372万元(主要包括大佛水库左分干渠建设、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民政抚恤和哈哥兔业技改等项目),调资补助3923万元,其他补助464万元。
③集中预算外资金32万元。
(3)本年财政总支出22789万元,其中:
①上解支出44万元。
②一般预算支出22745万元。
(4)2004年末帐面结余389万元,结转下年安排专款379万元,累计净结余10万元,与上年末净结余456万元相比,当年财政净结余为-446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市财政局决算批复前的上年末帐面结余为29万元,决算批复调减专项补助10万元,批复后的结余为19万元。
(2)2004,基金预算收入250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收入2万元,农业部门基金收入28万元,文教部门基金收入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2034万元,地方财政税费附加208万元,其他部门基金收入195万元(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残疾人保障金收入)。
(3)2004基金支出2331万元,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支出1879万元,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支出208万元,农业部门基金支出38万元,文教部门基金支出26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支出2万元,其他部门基金支出178万元。
(4)2004年末,基金结余191万元。
(三)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总预算帐面资产负债状况
2004年末,总预算帐面反映,资产合计10440万元,其中:国库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2255万元,暂付款7996万元,与下级往来189万元;同期负债总额9854万元,其中:暂存款9067万元,与上级往来787万元;结余586万元,其中:预算结余389万元,基金预算结余191万元,专用基金结余2万元,预算周转金4万元。
“暂付款”余额7996万元中: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县工商联和供销社兑付股金专项贷款本金和利息共计3334万元,国债转贷资金1360万元,县教育局借款112万元,大佛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办借款1639万元,工程建设及清欠税借款107万元,电气化建设借款70万元(1993年形成),支出挂帐82万元,预付专项工程款155万元,乐井快速通道借款720万元,县农机局解聘乡镇农机员借款52万元,县检察院购车借款24万元,其他341万元。
“暂存款”余额9067万元中:向上级部门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城郊分社以及县属部门借款共计4598万元,欠拨预算经费1092万元,欠拨专项资金2836万元,历年收回周转金本金和利息315万元,其他226万元。
2、财政周转金状况
2004年末,帐面来源总额(不含农发基金和农综开发有偿使用资金以及综合融通资金)2277万元,其中:借入上级周转金1万元,向上级部门借款212万元,本级财政周转金1972万元,资金占用费收入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股室业务费结余5万元。
2004年末,周转金余额2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借出周转金1942万元,据审查,绝大部分已形成呆帐。(2)历年收回周转金335万元,其中缴存总预算315万元,缴存预算外资金专户20万元。
3、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04年初结余4600万元,当年收入4496万元,当年支出2609万元,当年结余1887万元,2004年末累计结余6487万元。其资金分布状况为:社保专户存款6184万元,债券投资272万元,嘉华水泥厂企业债券20万元(由市社保局于1993年统一投资入股),总预算欠拨11万元。
4、预算外专户资金及综合融通资金状况
按县财政局提供的会计帐反映,2004,应纳入和实际纳入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单位有116户,预算外资金收入4144万元,支出3785万元,当年结余359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万元,代管及欠拨各部门单位资金354万元。
2004年末,综合融通资金来源总额2756万元,其中:预算外资金结余283万元,利差积累111万元,向县工行借入49万元,向上级借入95万元(上级已核销),向深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借款650万元,代管及欠拨各部门单位资金578万元,电气化建设借款70万元,职工住房出售资金67万元,预算往来款600万元,大佛移民借款利息79万元,其他174万元。
综合融通资金运用总额2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借出资金456万元(大部分为呆帐),行政事业单位借款137万元,大佛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办借款900万元,代希望集团付征地费350万元,与预算股往来91万元,垫付地方电网改造资金48万元,天然气公司借款35万元(已转制),其他19万元。
2004年末,综合融通资金结存72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700万元,集中清算帐户存款20万元。
(四)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1、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1)截止2004年末,税收登记户数4765户,纳税申报户数3393户。纳税申报户数与税收登记户数相差1372户,据县地税局反映,其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别办理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由总机构统一办理;部分个体工商户税收由代征单位代征后统一解缴入库(如生猪营销户);部分已找不到纳税人的工商户,已纳入非正常管理,但未到规定期限,还未注销其税务登记证。
(2)全年共稽查企业115户,应补税的企业为98户,按规定应补交的税款121万元已足额缴库。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规定,全年共减免工商户563户,减免税收351万元。
2、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县政府下达的税收计划(不含农业税及附加)2836万元。同口径计算,实际完成2990万元,完成计划的105.43%,同口径比较,较上年同期增加369万元,增长14.19%。
3、农业税征收及减免情况
(1)县政府下达的计划为1034万元,实际完成888万元(含征收的以前农业税尾欠13万元),同口径计算,完成计划的84.57%。
(2)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下达我县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为89万元。县地税局已于2005年1月20日前将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89万元,全部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从随机抽取的宝五乡和三教乡来看,该资金已全部兑付到农户,未发现与灾歉减免政策不一致的现象。
(五)县金库办理预算收纳和拨付情况
2003年末库款结存1825万元。
2004预算收纳及往来资金24252万元,其中:预算收纳8048万元,上级调入资金14840万元,下级缴库及借款往来943万元,社保专项调入资金421万元,同年办理预算支出23364万元,调出资金663万元。
2004年末库款结存2050元,其中:地方财政库款758万元,工资资金专户1205万元,财政预算外专户87万元。
(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00年末,累计结余95万元。2001年至2004年利息收入6万元。同期退保支出1万元。2004年末基金结余100万元,其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款78万元(已抵押贷款60万元),县计经贸局借款22万元。
四、审计查出的问题与处理情况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将农保基金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78万元,至审计调查时尚未纠正。
2、违规抵押贷款
2000年4月20日,经县委领导同意,由县委办公室向县民政局借用农保基金60.00万元,作为抵押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001年3月27日经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委办公室领导共同研究决定,该项抵押贷款由县财政局预算安排资金负责还本付息,至审计调查时,县财政局尚未归还该项贷款。
3、违规借出基金
2002年1月25日为弥补XX县氮肥厂破产后职工安置资金缺口,经县委领导同意,由县计经贸局向县民政局借用农保基金22万元,至审计调查时尚未收回。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县民政局予以纠正。
(二)县地税局违规借用农业税减免丰歉调节基金
该局分别于1996年、1997年借用农业税减免丰歉调节基金62.85万元,用于修建职工宿舍。截止200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审计决定(井审决[2005]1号),要求该局积极筹措资金,于2005年6月30日前全额归还借用的农业税减免丰歉调节基金。
(三)县计生局将计生专项经费挪用于机关经费支出
2004年,该局机关可用预算指标109.22万元,实际列支事业支出132.17万元,将计生专项经费挪用于局机关经费支出的金额为22.95万元。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审计决定(井审决[2005]2号),要求县财政局督促县计生局归还被挪用的计生专项资金,并对县计生局处以罚款0.46万元。
(四)县地税局“三代”税款手续费未单独核算
2004年,该局“三代”税款手续费收支在局机关经费收支帐务中核算,未按有关规定单独设置会计账簿核算其收支结余情况。我局已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该局自2005年起单独设置会计账簿,单独核算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收支情况,并将2004年“三代”手续费结余8.58万元,纳入2005年“三代”税款手续费预算,上报市地税局。
(五)县财政局未全面落实审计决定
按上级审计部门统一部署,我局于2002年已就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未将社会保障资金调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等问题作出了“XX县审计局关于XX县2001年社会保障资金帐户和存款运行情况的审计决定”(井审决[2002]1号),但截止2004年12月31日,尚有以下问题未得到纠正:
1、未按规定调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保障资金余额为849.62万元,其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807.62万元(活期存款 0.01万元,已到期的定期存款807.61万元),存入原县开源公司的存款42.00万元。
2、未按规定及时兑付的到期债券金额有69.27万元,其中:财政局综合股定向债券38.30万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5年期国库券10.97万元,嘉华水泥厂企业债券20.00万元。
我局已要求县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的通知》(川办发[1996]70号),并结合我局井审决[2002]1号和井审意[2004]4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切实做好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衔接工作,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五、审计建议
(一)县财政局及县财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和财务监督指导。审计中发现,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中,未及时上缴和坐支预算资金,挪用、欠拨专项经费,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费用支出的原始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因此,县财政局及县财会管理中心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及时划拨专项资金。切实发挥指导与监督职能,并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及预算工作,严把票据审核关。
(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税收征收经费的考核与结算工作。对各类税收完成情况,既要单项考核,又要综合考核。
(三)财政部门要规范财政资金调度工作,严禁一般财政资金占用专项资金。
(四)加强社保资金的管理工作。对社保资金方面多年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县财政局应专题向县政府报告,并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解决。县民政局应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调,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转出存入指定的专业银行,并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县财政局要按县领导于2001年3月27日研究的意见,安排资金以解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贷款。县计经贸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借款,以确保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及安全、完整。
(五)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六)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解缴入库。
(七)税务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加大对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保证发票的正确使用。
(八)县地税局与市地税局签订税收计划目标责任书时应完备相关手续,税收计划调整后,应及时与市地税局相衔接,并将调整后的税收计划进行相应细化,保证税收计划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