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邢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整改方案
邢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整改方案
为促进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全系统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支队按照《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周密部署,深入动员,积极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面深刻查摆剖析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活动的前两个阶段,通过组织学习、交流讨论、自查自纠和民主评议等多项活动,支队机关、各大队、各科室和每名执法人员都作了深入细致的剖析查摆,经过梳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执法队伍存在整体素质偏低、工作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具体表现在精神不振、纪律不严、工作不实。
2、在日常工作中存在政令不畅、贯彻落实不力、执行力不强等现象,表现对支队及上级的工作要求和有关文件不能及时认真贯彻落实,督促检查不到位,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
3、在部分大队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长中存在理论学习不够、政治敏感性差的问题,表现在不能正确领会、贯彻落实上级及支队工作安排和部署。
4、在个别执法人员中存在不珍惜工作岗位的情况,表现在自由散漫,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认真,随意应付,敷衍了事。
5、在大部分人员中存在“庸、懒、散”现象,表现在学习意识不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偏低,在工作中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等要求完成任务,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
二、整改措施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杜绝由此而在工作上产生的种种偏差。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习机制,强化理论学习的监督,使其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坚持支队班子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三是坚持党的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而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2、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一是采取岗前培训、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二是重点加强对机关各科(室)长、基层大队长和中队长的锻炼培养,提高组织指挥能力、管理能力、带队伍能力;三是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执法技能现场应用能力。
3、进一步强化岗位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一是强化检查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对文件落实、活动开展、工作进度、执法行为等进行全程督查;二是在全系统建立岗位问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重点问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成效。
4、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和文明服务能力。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对全系统路政执法人员进行换装,重新修订完善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二是积极探索执法文书填写、归档微机化管理,提升执法效率,提高执法水平。
5、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基层的意识和水平。一是在文件传达中,加强支队网站和OA办公系统的应用,实现文件、通知等内容网络传送,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完善机关考勤及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值班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6、进一步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和联谊,提高全系统凝聚力。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增进相互交流和沟通;二是为一线执法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对职工生活多关心,多爱护;三是与基层大队建立联系沟通渠道,多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反映和意见、建议。
7、进一步加强公路设施管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一是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及公路安全设施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查漏补缺,升级改造,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标志标线及公路安全设施日常管理机制,将管护责任落实到队,明确到人。
8、进一步加强路政许可管理,切实做到高效便捷。一是积极探索网上审批程序,使路政许可更加便民高效;二是全面梳理
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9、进一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营造“畅、安、舒、美”通行环境。一是全面实行路政执法人员分线包段制,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奖惩措施;二是加强与公路沿线各级政府和路边业户的沟通联系,落实“一低四包”责任制,创新管理机制,实施路民共建;三是加强宣传,变被动为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爱护公路路产设施,维护公路通行环境。
第二篇:林芝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18
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18
部门预算公开
2018 年 3 月 6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18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18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由一个二级预算部门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运政、路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参与制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
3.负责辖区内道路、水路运输和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
4.负责辖区内国道、省道超限检测站的检测执法工作; 5.负责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等相关业务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事故信息,参与辖区内道路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营运车辆和客货运场站的
动态监管及相关行业统计工作;
8.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举报、投诉、咨询及建议的受理;
9.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治理辖区内国道、省道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指导监督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11.负责保护、维护市管辖养护的公路路产、路权,承办路政相关的行政审批;
12.实施路政巡察;依法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实施管理;维护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13.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
13.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14.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15.审批并监督检查影响公路的其他设施建设事宜; 16.依法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公路的行为;
17.审批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超限运输;
18.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联合专项打击等工作;
19.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承办地区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交通综合执法局为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5人,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决算1个。
三、内设机构
内设9个股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信息装备股、运政执法股、路政执法股、执法服务大厅、直属交通综合执法所、工布江达超限超载检测站、米林超限超载检测站。
第二部分
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18
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18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收入
792.1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9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59.83 万元,项目支出 32.3 万元。
二、2018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8年林芝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财政拨款79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59.83 万元,项目支出 32.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2.13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 697.59 万元,占总预算88%;商品和服务支出 37.15 万元,占总预算4.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5.09 万元,占总预算
3.1%;项目支出32.3 万元,占总预算 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2140101)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实务公路水路运输(2140102)629.98万元
2、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699)100.85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2.02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1.01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3.53万元。
3、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40.34万元.三、20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9.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5万元(办公费1.29万元,印刷费0.61万元,水费2.52万元,邮电费2.76万元,取暖费0.73万元,差旅费13.12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维修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4.6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9万元。
四、20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五、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我部门2018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8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收入792.1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9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83万元,项目支出32.3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8年林芝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792.13入万元。其中:公路水路运输等支出644.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4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林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2.13万元,其中其中:公路水路运输等支出644.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
第三篇:商务综合执法稽查支队
商务综合执法稽查支队
执法人员守则
一、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二、执法为民,依法办案,勤政务实。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勤奋工作。
四、克己奉公,秉公执法,遵守纪律,严守秘密。
五、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六、团结协作,服从大局,相互配合,行动一致。
七、着装整洁、持证上岗、文明执法。
八、热情服务,耐心解释,方便群众。
九、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按法定程序办案。
十、收集证据、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忻州市商务综合执法稽查支队
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维护执法形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人员必备条件
(一)综合执法队在编在岗人员;
(二)能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三)遵纪守法,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四)经法制部门岗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
(五)持有法制部门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二、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一)执法人员不得超越权限和范围执法;不得在非执法活动中使用执法证件,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转借、涂改、买卖、伪造执法证件。
(二)在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整洁规范,佩戴统一执法标志,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严禁仪容不整或无证上岗执法。
(三)在现场执法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事由,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使用规范、文明用语,遵守职业道德,处理事务应有理有节,不得粗暴行事,做到文明执法。
(四)执法办案检查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合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禁打骂当事人,严禁非法扣留当事人的财物、证、牌,严禁乱罚款、乱收费。
(五)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收礼受贿,严禁参与任何涉及执法工作的经营活动,严禁接
受当事人和利益相关人的吃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吃、拿、卡、要。
(六)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应依法收集证据并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七)遵守办案法律,严守办案秘密。严禁私自向案件当事人和利益相关人通报任何相关案件的信息,严禁向案件当事人和利益相关人通报执法人员家庭住所和电话、手机号码和家庭人员情况。
(八)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秉法办案,不得对举报人员采取回避、推诿态度,严禁对案件当事人的申诉、陈述进行打击报复。
(九)案件当事人是执法人员亲戚的,执法人员要主动回避,严禁袒护当事人
(十)必须按程序和处罚的要求收缴罚款,不得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财物款,罚没财物必须全额缴入国库。
(十一)发现重大案情迅速报告,并采取积极行动控制事态发展。
三、考勤制度
严格考勤,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必须请假,凡无故不到岗或擅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奖惩制度
(一)执法人员每年由综合执法稽查支队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查处大案要案及主要人员,以及办案能力较强的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二)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凡衣冠不整者,全队通报批评。
(三)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未出示执法证件或超越职责范围的,由此而造成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故意刁难当事人,徇私舞弊、敲诈勒索、野蛮执法,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禁执法人员乱收费、乱罚款或降低罚款标准和超标准收费。
(六)凡转借、买卖、涂改、伪造执法证件的,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收回证件。
(七)对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财物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有以上2-7条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将影响年终评先评奖。
第四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先进材料
议交流材料 会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文化市场管理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11年8月30日)
2010年12月6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近一年来,在市委宣传部及市文体新局的坚强领导下,支队以体制改革为突破,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全面实施“监管范围更全、管理措施更实、执法检查更细、查处举报更快、联合打击更准、信息监督更灵”的市场管理目标。目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执法效能取得了明显成效,改革的体制优势和成效初步显现,打开了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一、积极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文体新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详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委宣传部统一指导、市文体新局具体落实、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新成立的市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责为进入市场领域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涵盖网络文化市场、歌舞游艺娱乐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美术品市场、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市场、新闻报刊市场、印刷业市场、部分广播影视市场以及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等10大市场162个项目。支队“三定”方案核定编制20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党支部副书记1名,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设办公室、法制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等五个内部机构。目前,人员、经费已全部落实到位。
综合执法改革以后,一是改变了过去分散、单一的执法方式,在扩大执法范围的同时密集了管理对象,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二是增强了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形成多组力量监管市场的态势。三是促进了文化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基本实现了由过去以集中行动、专项治理为主的管理方式向现在以强化日常监管为主方式的转变。四是推动了文化市场执法手段创新,具有了对文化市场管理的协调功能。五是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了行政许可与行政检查相对分开,执法检查与鉴定工作相对分离,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各项执法基础
执法队伍的素质,直接决定着市场监管水平的高低。支队把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始终放在重要位置。一是把创建学习型
组织作为各种工作创建的首选,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认真开展集体讨论、心得交流、评析案例、相互点评、模拟执法等活动,加深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执法队员素质提升。把支部工作与综合执法有机结合,形成以党员为核心的战斗力量,使全体执法人员在党支部和党员的带动下,坚持学习、强化实践、提高素质、凝聚力量,不断提高执法机构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以“锻造一流的队伍、争创一流的成绩、树立一流的形象”为目标,严禁执法人员以任何形式参与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严禁袒护、包庇被查处业户,严禁泄漏案情,严禁擅自增减处罚标准,从根本上杜绝各种执法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狠抓办公自动化建设,为队伍办公素质水平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支队成立以来,我们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经过实践和探索,建立了党务业务学习、工作规范、举报受理、日常稽查、应急预案、案卷评选、网格监管、办公会议、财务收支、车辆使用、文书撰写等多项业务内务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廉政制度以及公共服务行为规范,为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基
础。二是认真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初步实现执法卷宗的有效管理。根据文化部发布的23种文书式样,支队结合辖区文化市场的实际,统一印制了规范的执法文书,明确了各类执法文书的制作指引,确立了执法档案的立档和归档流程,做到了案卷管理规范有序、依法运行。三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支队根据湖北省文化厅下发的《湖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责任制度》和《湖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18项制度,建立了切合实际的综合执法责任体系,将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执法机构和人员,实行目标量化分解,做到执法任务明确,分工具体,各负其职,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不断创新执法管理模式,大力构建和谐文化市场
创新是事业的灵魂,是发展的动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建以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理念,使文化市场的经营和发展更加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
1、以市场监管为主线,积极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实施综合执法改革后,支队围绕确保文化市场的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经营安全,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群众关注的主要问题为工作重点,开展了暑期网吧专项整治、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建党90周年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扫黄打非”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同时,支队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天天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有效整治了文化市场秩序,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威力得以逐步彰显、声誉得以逐步认可。今年以来,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明察暗访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089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现象141起,立案42起,收缴非法图书500余册、非法音像制品1200余片、地面卫星接收器8个。
2、以服务型管理为理念,不断深化服务方式。一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和谐管理,做到文明执法、以情执法,实现行政执法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和谐。二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在执法过程中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达到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和谐执法目标。三是坚持科学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内给予公正适当的处罚。
3、加大队企沟通力度,逐渐形成行业自律机制。通过倡导协会发布行业自律承诺书、组织培训场所经营管理人员、发布行业发展数据、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等方式,不断推动辖区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发挥行业自律功能,避免和制止不正当竞争。2011年3月至8月间,支队组织辖区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先后召开了网吧、书报刊、娱乐、印刷、体育等行业的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并成立了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实现了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经营业主的三方联手,共同建立了城区市场管
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打击和预防了文化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同时,通过加强与各文化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流,有效地监控了微观主体市场行为。
4、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管文化市场,建立了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一是支队先后聘请了20多名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充分动员社会力量,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提供线索、进行监督。二是向社会大力宣传12318举报热线,安排专人接听,进一步拓宽了信息渠道和线索来源,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加大对群众、业主宣传法律法规力度,打造人人懂法、守法、护法的法制观念。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相关意见和要求,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职责,为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五篇:申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申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那曲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各县和双湖特别区设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那机编发[2011]24号)精神,结合申扎实际,设立申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政府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委托授权,负责行政辖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研究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规范和规定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和队伍培训。
(三)负责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动漫、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文物、文化艺术品经营等文化市场违法行为。
(四)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依法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及盗版侵权行为。
(六)负责清理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娱乐场
所、服务行业的色情服务,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
(七)负责跨县、乡(镇)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协调查处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申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设2个内设机构(副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支队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察;拟定支队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承担党务、纪检、人事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承担相关法律事务;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培训、督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承办文化市场举报、投诉工作;承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宣传信息统计工作。
(二)综合执法科。
负责跨县、乡(镇)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协调查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动漫、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文物、文化艺术品经营等文化市场违
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及盗版侵权行为;负责督促指导指定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负责清理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娱乐场所、服务行业的色情服务,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负责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三、人员编制
申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四、其他事项
县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文化市场行政监督职能,但不直接从事相关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