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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期中考试

商法期中考试



第一篇:商法期中考试

国际商法期中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

1.根据我国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属于下列选项中的那一类?()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无限公司

D.两合公司

2.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其中哪一项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A.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B.发起人共有5人,其中2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C.有一名发起人认购股本为10万元

D.有两名发起人的实缴出资中,各有150万元是非专利技术作价金额

3.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则该股票发行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哪一部分?()

A.利润B.资本公积金

C.盈余公积金D.法定公益金

4.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的住所应当是:()

A.注册登记地

B.主要股东住所地

C.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公司设立发起地

5.甲和乙欲成立一个经营食品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甲和乙的出资不得少于:

()

A.30万元B.10万元

C.40万元D.50万元

6.甲和乙准备设立经营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价值40万元的机器设备。公司设立登记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乙的机器设备价值只有20万元。则以下关于甲和乙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说法正确的是:()

A.股东达成设立公司合意时

B.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时

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时

D.乙补缴出资并获得公司登记机关确认时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同意?

A.全体股东2/3多数

B.有表决权的股东的2/3多数

C.全体股东过半数

D.有表决权股东过半数

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作为公司的法定 1

A.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B.执行董事

C.董事长

D.总经理

10.以下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是:()

A.由某国有资产管理局投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B.股东人数及经营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

C.由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D.由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11.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说法正确的有:()

A.发起人的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

B.发起人须有2/3以上(包括2/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发起人应当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

D.发起人应当负责制订公司章程

1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A.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B.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人

C.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

D.企业法人

13.某合伙企业三个合伙人甲、乙、丙分别出资20万元、10万元、10万元,但对利润分配比例没有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约定。由于经营状况良好,获得盈利20万元。三个合伙人对于利润分配遂发生争议。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应当如何分配该笔利润?()

A.平均分配

B.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C.由法院依照三个合伙人对利润取得的贡献大小公平分配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14.李某、王某、丁某约定成立合伙企业。协议约定丁某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企业事务由李某、王某负责。丁某不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该约定的效力应当是:()

A.有效,合伙协议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B.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

C.该部分无效不影响李某、王某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丁某不得成为合伙人

D.部分无效,应当由3人共同承担企业的亏

15.以下关于人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该笔债务是入伙以前产生,所以对新合伙人没有约束力,不承担清偿

B.新合伙人应当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C.新合伙人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相应的责任

D.新合伙人可以与其他合伙人约定从而对入伙前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16、合伙人的哪种形式的出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实物

B.土地使用权

C.知识产权

D.劳务

1、甲公司拟于王某、张某、李某共同成立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生产的公司,各方为此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以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价160万出资,王某以现金150万出资,张某以自己拥有的电路板设计专利权作价100万出资,李某是美国名牌大学的MBA毕业,各方同意其以管理技术作价40万出资,拟成立的公司名称为广州浩天电子有限公司。协议签订后,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运送到了厂房,但没有将厂房的房产证办理过户手续,王某将现金存入了公司的临时帐户,张某将其拥有的专利权办理了权利转让登记,在签署了公司章程后,向广州市工商管理局申请登记,并于2002年3月1日取得了广州市工商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由王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由张某、李某担任公司董事,经查,张某已经是退休的老教授,年龄也75岁了。

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良好,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正在这时,王某因全家移民国外,欲转让其拥有的股权给其弟弟孙某,双方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以200万的价格转让全部股权。其他股东得知此事后提出异议,甲公司提出要求以相同价格购买,张某提出不同意王某转让,但自己也表示没资金购买。但王某认为孙某是其亲弟弟,且股权是其合法拥有的,要转让给谁是他个人的事情,其他人无权干涉,故坚持要同孙某签订。

到了2003年底,公司经财务审计,有120万利润可供分配,董事会决定分配作为红利全部分配给各股东,并通知各股东到公司领取股利,通知决定按照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120万利润全部分配,各股东接到通知后也实际领取了股利。

到2004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浩天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侵犯了某外国公司的专利,该外国公司已向中国的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权的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浩天公司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判决浩天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该外国公司600万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经法院调查,浩天公司共有资产310万,尚有欠国家的税费68万未缴纳,各股东都有个人清偿能力。

问:

1、在本案中有哪些行为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

2、对存在的错误应该如何处理;

3、张某是否能担任公司董事;

4、当浩天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各股东应该如何处理;

2、甲、乙、丙三人于1997年10月1日书面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三人共同出资10万元开设一家综合商店,其中甲以自己所有的房产作价4万元出资,乙以现金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作价3万元出资;同时三人约定,如商店有赢利,则三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如商店亏损,则乙不承担亏损分担,所有亏损由甲、丙平均分担。1997年10月20日,三人向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1998年2月1日,为解决商店资金周转困难,商店向银行贷款8万元,期限为1年。1998年5月1日,甲向乙、丙二人提出,要将自己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自己退出综合商店,乙、丙两人协商后同意甲转让,并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1998年5月10日,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将商店应分配的5万元利润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分配了2万元,同时对向银行的贷款10万元也按照出资比例预先向商店交付了自己应承担的4万元。丁向甲交付了4万元。乙、丙向丁介绍了有关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后,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1998年年终结算,商店因经营原因发生严重亏损。

1999年1月20日,乙、丙、丁三人商定解散综合商店,并将综合商店现有的5万元财

产予以分配,但三人对如何清偿银行贷款未作处理。1999年2月2日,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便要求甲偿还全部贷款,甲说自己早已退出综合商店,且自己退出时对应承担的银行还款责任已经向商店预交了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对银行的债务应由丁负责,自己无须负责;银行于是找到丁要求丁全部清偿贷款,丁说这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自己无须负责。银行又找到乙和丙要求清偿,乙和丙认为这是商店借的,与自己个人无关,最多也就是按自己的出资比例清偿。

问:

1、丁的入伙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甲、乙、丙、丁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商店欠银行的贷款应如何清偿;

4、甲、乙、丙、丁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第二篇:商法 文档

A.错误 B.正确 14.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满分:0.5 分

15.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16.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1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18.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19.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0.破产案件审理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1.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2.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3.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4.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5.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不可以请求撤回申请。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7.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8.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2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30.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A.错误 B.正确

满分:0.5 分

单项多选

1.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A.3 B.10 C.7 D.15 满分:0.5 分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个月。

A.3 6 B.6 3 C.3 3 D.6 6 满分:0.5 分

3.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A.1 B.3 C.2 D.5 满分:0.5 分

4.重整计划的执行人应当以下哪一个担任?()A.债权人 B.破产管理人 C.债务人 D.人民法院

满分:0.5 分

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5 15 B.5 10 C.15 10 D.10 10 满分:0.5 分

6.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破产费用?()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D.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满分:0.5 分

7.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最先应该清偿的是:()

A.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B.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C.普通破产债权 D.优先权

满分:0.5 分

8.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A.5 10 B.5 15 C.10 15 D.7 15 满分:0.5 分

9.以下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只能依法申请破产 B.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D.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满分:0.5 分

10.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A.10 B.25 C.20 D.30 满分:0.5 分

11.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以上。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 过半数 二分之一 B.15 过半数 二分之一 C.15 过半数 三分之二 D.15 三分之二 二分之一

满分:0.5 分

12.()经债权人会议()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A.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1 B.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2 C.和解协议 1 D.重整计划 2 满分:0.5 分

13.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日。

A.15 10 B.15 15 C.10 15 D.10 10 满分:0.5 分 14.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人。

A.7 B.9 C.11 D.13 满分:0.5 分

1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A.7 B.5 C.10 D.15 满分:0.5 分

1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A.3 30 B.2 30 C.2 15 D.3 15 满分:0.5 分

1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日,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A.30 2 B.30 3 C.30 1 D.15 3 满分:0.5 分

18.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A.15 二分之一 B.15 四分之一 C.15 四分之三 D.10 四分之一

满分:0.5 分

19.以下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B.管理人可以自行根据工作的需要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C.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D.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满分:0.5 分

20.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A.10 三分之二 B.30 三分之二 C.7 三分之二 D.30 三分之一

满分:0.5 分

21.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以上。

A.三分之一 半数 B.半数 三分之二 C.三分之二 半数 D.三分之二 三分之二

满分:0.5 分

22.()或者(),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A.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重整计划 B.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C.重整计划 和解协议 D.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和解协议

满分:0.5 分

23.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A.1 B.2 C.半 D.3 满分:0.5 分

24.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A.二分之一 10 B.二分之一 15 C.二分之一 25 D.三分之二 15 满分:0.5 分

25.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与()不享有表决权。

A.重整计划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B.和解协议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C.重整计划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D.和解协议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满分:0.5 分

26.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A.1 B.2 C.4 D.3 满分:0.5 分

27.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日内作出决定。

A.1 B.5 C.2 D.3 满分:0.5 分

28.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A.10 B.25 C.7 D.15 满分:0.5 分

29.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A.5 5 7 B.5 7 10 C.5 5 10 D.5 7 7 满分:0.5 分

30.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A.10 B.15 C.20 D.30 满分:0.5 分

多项多选

1.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A.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B.虚构债务的 C.偿还债务

D.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满分:1 分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无偿转让财产的 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D.签订新的合同

满分:1 分

3.关于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会议,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召开 B.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债权人中指定 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D.有担保的债权人不享有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权

满分:1 分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该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B.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

C.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D.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地点

满分:1 分

5.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B.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C.破产财产分配的比例 D.破产财产分配的数额

满分:1 分 6.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债权受偿方案 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D.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满分:1 分

7.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A.通过和解协议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D.签订新的合同

满分:1 分

8.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住所 B.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C.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D.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姓名、住所

满分:1 分

9.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C.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D.主持债权人会议

满分:1 分

10.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A.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B.放弃权利 C.担保物的取回

D.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

满分:1 分

11.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A.核查债权

B.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C.监督管理人 D.签订新的合同

满分:1 分

12.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A.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B.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D.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满分:1 分

13.关于破产管理人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管理人可以由人民法院制定,也可以由债权人会议任命 B.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

C.管理人可以由机构担任,也可以由个人担任

D.管理人辞去职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许可

满分:1 分

1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A.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B.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C.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D.税

满分:1 分

15.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B.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D.债务人有欺诈、恶意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满分:1 分

16.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A.借款

B.设定财产担保

C.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D.签订新的合同

满分:1 分

1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A.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B.放弃债权的 C.签订新的合同

D.对已经到期的债务清偿的满分:1 分

18.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B.债权分类 C.债权调整方案 D.经理人选

满分:1 分

1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该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C.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D.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满分:1 分

20.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B.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C.债务人所欠税款 D.普通债权

满分:1 分

21.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A.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B.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C.债务人作出书面保证 D.债务人作出口头保证

满分:1 分

22.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A.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B.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C.签订新的合同 D.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满分:1 分

23.自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A.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B.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C.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D.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满分:1 分

2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A.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B.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C.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D.税

满分:1 分

25.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A.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C.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D.为企业利益,签订新的合同

满分:1 分

26.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哪些?()A.债务人 B.债权人 C.企业职工

D.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满分:1 分

27.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B.申请目的

C.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D.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满分:1 分

28.甲公司因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同时其之前已经涉诉,并有部分财产被采取保全措施,部分财产正被强制执行,并仍有个别债权人准备为追讨债务起诉甲公司。对此案的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A.该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该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C.该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追债诉讼 D.人民法院应于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

满分:1 分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C.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满分:1 分

30.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A.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B.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C.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D.主持债权人会议

满分:1 分

案例选择题

1.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

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由于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与B公司是多年的商业伙伴,就接受了汇票。

B公司为了偿付贷款,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服装厂。服装厂购买原材料,又将汇票背书后转让给轮胎厂。轮胎厂用汇票支付了丁的租赁费。

丁于汇票付款期届至时,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该汇票上有不得背书转让的记载拒绝付款。丁向B公司、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和A公司等等追索,均遭拒绝。丁无奈之下,将轮胎厂告上法庭。

当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

A.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 B.B公司可以将汇票转让给服装厂 C.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 D.轮胎厂可以将汇票转让给丁

满分:8 分

2.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A.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B.清算组成立次日,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发出公告,一周内全体债权人均申报了债权,随后清算组在报纸上又发布了一次最后公告

C.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清算组发现设备贬值,变现收入只能够清偿75%的债务,遂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剩余债务转由股东甲负责偿还,清算继续进行

D.在编制清算方案时,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决定将公司所有的职工住房优惠出售给职工,并允许以部分应付购房款抵销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满分:8 分 3.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满分:8 分

4.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章一德为吴氏和章凰侯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章一德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这有可能引起什么后果? A.合同效力中止 B.合同终止

C.保险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D.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满分:8 分

5.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仅可就该15万元份额请求强制执行 B.乙仅可就该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C.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D.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但必须扣除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满分:8 分

第三篇:商法读书笔记

班级:09法2姓名:邓 雪 蓉学号:2009082204

读书笔记

【法】埃里克·伊兹拉莱维奇◎著;姚海星、斐晓亮◎译:《当中国改变世界》中信出版社2005年9月第一版

“中国使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但依然有光明可寻,去寻找吧。”

——引言P1

中国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小个子伟人邓小平做出了巨大贡献!“撒切尔和邓小平提出了相同的口号,他们都借用了弗朗索瓦·基佐的号召‘富起来吧!’”于是,两位伟人一起开启了世界经济的新时代。P4

20世纪的历史证明了“穷人可以加入富人俱乐部,同时不会使富人受到损害,让大家都获益。”这一说法,正如作者描述的那样,世界经济是发展的,有发展总会有挑战,对于新崛起的国家——比如中国,让正处于优势地位的一些国家感到不安是难免的,因为他们担心新势力的崛起会威胁到他们的利益。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日本的迅速发展表明:后起国家的经济起飞会产生涡流,可一旦涡流过后,将会使大家都受益。所以作者说了,大家没必要为中国的崛起而担忧,中央帝国的崛起将给整个世界带来好处。P9-10

在北京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豪言:“19世纪对我们来说是屈辱的世纪,20世纪是复兴的世纪,21世纪将是领先的世纪。”作为中国子民,谁听了不觉得心中充满力量呢?我,当然也不会例外。P14

1990年法国雇主协会主席在记者们及工业家们的陪同下应上海市政府的邀请来访中国,他们听了我们对上海十年后的展望之后,觉得我们是狂妄自大。他们认为自己见过很多穷国的许多宏伟计划甚至尚未动工就被放弃,所以上海的展望无疑也是帝王们在做白日梦,不可能会实现。这不是一个访者的偏见,来访的很多人都有相同的看法。然而,中国用十五年的历史驳斥了他们当年的怀疑!8年之内建了4000座高楼,速度确实惊人!P18-20 中国经济的发展如蛇蜕一般,比如深圳,短短几年就从一个商业小镇变成了工业大都市。只用了25年就完成了中世纪到21世纪的跨越,人口从3万猛增到600万。作者在书中这样描述:“„„如同一条蛇从旧的表皮中蜕变出来那样,中国摆脱了禁锢它近三十年的计划经济枷锁。在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里,中国经历了一场深刻的蜕变,首先是工业革命,它在许多方面与以前的先进国家相比别无二致,然后,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中产阶级的出现,人们普遍富裕起来了。”P22-23

正如马克思哲学说的一样,时时有矛盾、事事矛盾,更何况中国正以一个不平常的速度在以展,它所面临的问题或挑战更多也就不足为奇。比如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与城市、沿海与内地、国有经济与私人经济、国企与外企等,无不体现着不平衡的影子!还有非法积累财富的现象,比如滥用职权、盗用国有资产等,这些不道德的行为加剧了不平等的现象。再如金融方面,银行生病、股市问题、不动产出现泡沫,也都是我们金融不健康的写照。不光是这些,还有台湾问题、政治局势变化等,都是我们在飞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在发展,革命还未成功,长征还需继续!P30-42

“„„中国的起飞给其它经济体带来了巨大的忧虑。因为如今的中央帝国绝对不是一只普通的大雁(例如日本),也更加不同于那些苏醒不久的小雁(如城市国家新加坡或台湾地区),它是一只巨雁!这只新来的大鸟有着庞大的体形,还有它的起飞时间、它选择的起飞道路,都使得它的翱翔与以前的发展轨迹迥然不同。”是作者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容,以一个法国人的视角对我们的客观评价。P48

那么,无非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为什么会让别的国家感到害怕呢?日本、新加坡、第1页,共5页

韩国(作者在书中称其为三只大雁)都发展了,没有谁对此感到害怕,为什么中国的发展就让人不安了呢?作者当然也给出了解释:“„„前三代大雁的起飞战略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没有采取放任自由的经济模式,而是把政府变成了真正的经济领航人;通过出口来促进增长;依靠巨大的储蓄,甚至是强迫性质的储蓄,以保证国家的财政状况;尽量保护国内市场;以及发展国民教育等。如果说中央帝国令人生畏,那是因为它与这个模式并不完全相同,它拥有辽阔的幅员,赶上了独特的起飞时间,从而彻底改变了事件的性质。中国,不是一个寻常的大雁!”P50

“中国是亚洲讲述的一个漂亮的故事!”而事实上它有它的特点,并不完全是一个被讲述的故事。P51

正因为中国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它很小的举动就能对世界其它国家产生很不稳定的影响,比那些先发展起来的国家要大得多。“为了满足本国的需求,中国在世界的石油和粮食市场上频频派出密使,使这些市场不可避免地火爆起来。它的巨大需求是突然出现的不稳定的根源„„尤其是劳动力市场。”中国这只巨雁在追赶,它的路还很长。P58

科技是力量,脑力就是财富。正如作者说的那样,我们中国的发展有两个重要人群,一是国内才子能人,二是海外华人。虽然他们身在国外,但始终是中国的血统。有的是诚心为祖国效力,有的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促进了祖国的发展,无论如何,他们都还是献出了自己的力量。可能也有人像我一样,觉得海外华人只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群体,不会对我们的经济有过大的影响,恰恰相反,这个群体一点也不小,而且,要知道,能出国的人,也没几个是花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出国留学的、谋发展的人越来越多。“在美国坎布里奇镇麻省理工学院的走廊上,在日本东京庆应私立大学的建筑物周围,以及法国高等商业学校的校园里,中国人大量到来。所有的人都想接收他们,最知名的大学努力争夺他们。麻省理工学院已经在北京建立了分校。法国高等商业学校从今以后每年将到现场组织考试,专门面向当地考生。”由此可见,我们已经不是当年闭关锁国的我们,我的正向发达国家学习,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文化上,我们都在谦虚向他们学习。当然,我们有我们所长,我们有我们的特色,我们向他们学习不代表我们自身的就不好,而是我们懂得如何兼采多方优势来发展自己,作为国人,我们必须对我们的未来充满信心。P70-71

与此同时,我不得不提一个有趣而实用的现象:我们国家仅仅是给予了那些出国留学的同学很少的帮助,他们的绝大多数支持都是来自他们的家庭。“非洲国家则经常用政府的预算来资助他们的孩子到富裕国家的大学学习,但是经常再也看不到他们回来。一旦毕业,他们就更喜欢留在西方国家生活,甚至忘记了自己对原籍国的债务。我们的历史证明,这些孩子对他们的家庭有着最大的眷念。”我不知道我们政府这样做是一种人才战略还是因为我们人口众多国家照顾不周,但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条好路!少量的投资,丰裕的回报,我想没有人是不动心的。至于其它国家,现在若是想学习我们,将政府对留学生们的资助减少,我不敢说会不会引起一场暴动。P72

美国与中国,未来世界统治者的双人舞——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的那只舞伴是一只羊,一只替罪羔羊——中国。“在休斯敦,姚明就代表了中国,而不再是毛泽东。年轻的得克萨斯人早已不知道毛泽东的故事——不知道他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用乒乓外交恢复了中美关系。他们将异乎寻常的热情倾注于姚明,关注他在NBA的每一场令人难忘的比赛。作为休斯敦火箭队的明星球员,这位来自上海的年轻人已经在美国成了中国整体形象的代表。他们用自己的活力、自信、富有、集体定神和微笑赢得了公众的赞赏,几年之内,他成了名副其实的民族象征。这位身高2米26的篮球天才给美国人的第一印象是:中国人并不都是矮子。他那魁梧有力、坚毅沉稳的形象成了正在崛起的、令人不安的新中国的象征„„在运动领域,美国人对挑战赞赏有加,但在其它领域就不同了。近几年来,美国人越来越喜欢把中国视为自己所有厄运的替罪羊。”P78

据2004年调查显示,94%的美国人认为印度和中国导致美国丢失了就业机会,后果是“严重”的,甚至是“很严重”。所以,美国白宫的主人们不可能不做点儿什么来作为回击,但每次都是同样的情形,挑战者来势汹汹,指责卸任者对北京过于迎合。而新总统一旦当选,在发出一阵同样腔调的抨击之后,就迅速“更加迎合”中国了。“一定要停止向中国献殷勤,克林顿那帮懒鬼这样干的时间太久了!”为了当选,共和党人乔治•布什就说过这样的大话,他还说“中国并不是伙伴,而是对手,是我们的竞争对手”,这位共和党人在公众面前总是发表这种反对中国的花言巧语。但这些言辞不过是为了争权夺利而进行的渲染,最终,小布什和其他总统一样,也认为中国是他们的伙伴。P80-81

中国是人口大国,在科技和创新上确实还不是美国的对手,但不可否认,我们有自己的优势,我们的领导人更是早早地就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的建设口号里有一句“让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就是证明。美国人认为我们对其实行了倾销政策,并多次袭扰,对此,我们中方也从示歇手。例如,美国限制中国“波特”胸罩在其境内的销售,中国则表现得若无其事,但同时以在美国库存的准备向中国出口的大豆中发现了令人作哎的蛆虫为借口让农产品采购团搁置访美。事实证明,中美两国的经济已经是高度相互依赖,如果在政治之外再加上贸易摩擦,对双方来说都是十分危险的。P84

话说我们要充分利用人力优势,主要也就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经济全球化使得个人消费国际化,美国也是如此。如今,在美国销售的三件乐器中就有一件来自来自中国。消费者乐不可支,价格实在是太便宜了,而生产商则遭受重创。在许多行业里,中国企业充当了美国企业的装配车间。美国负责设计、制造或外购零部件,再把它们交由中国去组装,然后再由美国公司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美国希望从我们廉价劳动力中牟利,我们也积极支持,因为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进入世界大生产链,同时也可以从中学到许多东西,所以我们不计较单纯充当经济强国的转包商。P97

“布什的财政部长斯诺、贸易体表佐利克和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对人民币发出了怒吼,但那不过是为了在选举周期取悦那些饱受竞争对手折磨的美国企业主,稳定他们的心„„那些在中国设厂的大公司就不愿意接受人民币升值,这样做会提高其中国出口品的价格,损及其在华工厂的利益,可能再次使他们的中国梦破灭。”美国领导人曾将我们头儿称为最冷酷的领导人,可是现在,他们眼里最冷酷的人成了他们最大的银行家。尽管央行行长小川左右着人民币对美元的比值,但人民币还不是国际货币,甚至连真正的货币都算不上,只是一个记账单位而已。它还不会这么早威胁到美元,更不会动摇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人民币升值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的经济将面临巨大损失,所以我们将与之对抗。P99-103

前面讲的未来的世界双人舞,虽然现在提起还为时过早,但我们不排除它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尽管现在还没形成世界两强的现实,但可以肯定的是,美国和中国肯定是新世纪世界经济中两个活力最强的国家。中国使美国的消费者成了国王,同时也削弱了美国的生产商。与儿儿狼共舞,如何才能保持舞步一致?这,是一门技术!P105

作者将工业化的中国比作饕餮,因为它对原材料的需求量实在是太大了!“国家的工业化引发了真正的需求爆炸:到处都要购买金属、能源、农业和工业的基础产品。为了建设道路、桥梁、港口、城市和工厂,中国需要大量的木材、混泥土、钢、铝、镍、锌和其它金属。为了让它的电站和工厂运转起来,让火车、飞机和汽车启动,中国需要充足的汽油、铀、煤炭和天然气。为满足新出生的消费者,中国对小麦、大豆、牛肉、棉花、黄金和白银的胃口也变得更大。”P109

中国就像是一个巨人,而它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的能源资源就像是巨人需要的食物。作者说:“巨人长大了,它食普上缺少的东西越来越多。出于需要和信念,北京的主人终于决定停止自我孤立,放弃了自给自足的政策,转而接受世界市场,到那里去寻找出

路。”P110

“随着中国需求的爆炸性增长,世界几乎真正进入了一个新的、长时间的原材料、能源及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周期„„人们这次的判断是:国际竞争将主要围绕中国的工厂主来展开,它所导致的原材料和能源价格的上涨更多会转嫁给深加工者,而不是消费者„„‘老式经济’报复就是周期的回归,它们带来了更加不稳定的后果。”P120-121

前面讲到大量的需求,也包括电力需求。“中国将在核电领域迈出神奇的步伐,把它的核工业推向世界水平。虽然说它也不至于空手套白狼,但在未来几年内,中国一家就基本上代表了整个市场„„法国电力公司赞助将埃菲尔铁塔装扮成了一身红色,这不仅仅是为了从艺术角度取悦于中国客人,而是为了提醒中国高管做出正确的选择。”很可给真的如众所言,中国的选择就是世界的选择。估计这也是被动国家能做的了!P123-124

北京和利雅得之间匪夷所思的调情是一种信号:伴随着中国的工业化,世界石油战争又开始了。两个大国的靠拢并不是无关痛痒的,它已经明确抬出了这场新战争的两在主角:美国和中国。美国一贯视沙特为忠诚的盟友,原谅它的一切。因为沙特的宫殿建立在世界最大的油田之上。它是世界头号石油生产国,在石油输出国组织内部举足轻重。不过,在华盛顿和利雅得之间,9·11事件刮起了一阵寒流——美国人怀疑沙特王室有人资助了本·拉登及及其朋友。这真是天赐良机,北京毫不迟疑,它一面宣称与美国合作反恐,一面抓紧时间接近这台全世界最主要的油泵。P128

29世纪最后20年,世界经济正处于“历史的终结”的甜蜜遐想中。随着集权经济的没落和网络的升起,人们认为世界经济将走向上升,呈现强劲而稳定的增长,出现普遍、共同的繁荣。这会是幸福的全球化时期,在所有的人类活动中,大脑都要取代双手,经济最终要和物质分离。商业活动也似乎不再像过去那样饱受忽高忽低的周期之苦,也不会再饱受分配问题的困扰。P134

中国的到来影响了原材料价格,也因此改变了市场交易方式。原材料的卖主大赚其钱,而买主则饱受其苦,一些出口国喜出望外,而进口国则要勒紧裤腰带。某些行业将从中受益,巨额投资将注入基础产业;另一些产业则将缺少资金,特别是加工业。在发达国家,加工业不仅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之苦,而且将面临来自中国的竞争,中国的劳动力众多,受过良好培训且工资低廉,这将是富国面临的另外一种交易方式的改变。P135

简朴、勤奋、聪明能干,全方位的的可怕竞争力!P136

天然的租金对一个国家、一个家庭来说可以成为陷阱,也可以成为跳板,就看你怎么用它„„至于中国,一切都表明,那里的人民有着一致的决心,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租金(众多而低廉的劳动力)作为跳板,再谋求进一步的发展,而不会让它的钱白白流掉。P139-140

数千年来,中国既不缺少蚕丝,也不乏灵巧的手。但他们深知,要使一个地方的普通品牌成为享誉世界的名牌,还必需有一种复杂的炼金术,而创造性和时机是期中的关键。P142

更靠近南半球的国家有着廉价的劳动力,有利于发达国家大规模转移那些需要很多劳动力、对素质要求不高的产业,同时加剧了发达国家工业生产的“非本地化”的浪潮。“非本地化”运动动摇了老工业国,迫使其进行痛苦的重组,却有利于一些穷国起飞,使其国民逐渐富裕起来,并开始提高那里的工资。P148

中国在通往世界重要经济体的道路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任何形式的标志性符号,无论是人物面孔、企业、还是品牌,什么都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企业,一个民族没有企业家,一个市场没有商标,总而言之,它徒有宏观经济之名而无微观经济之实,难道这样的奇迹不是一个海市蜃楼么?不!并不是如此,海尔、TCL、康佳、中国人寿、华为等就是证明。P163-169

中国不仅是世界的工厂、农场和实验室,它同时也是一个主要的市场,甚至是一个超

级市场,中国人渴望得到那些在发达国家中已经普及的高档消费品。13亿的中国人不仅仅是工作者——他们是所有国家、从最贫穷到最富有的国家的最可怕的竞争对手——但同时他们也是,而且越来越是,希望得到一切的消费者。P180

当某家企业是市场中唯一的或近似唯一的供应方时,它就具有了垄断能力,可以强制用户接受自己的法则。由于没有其它可替代的产品,用户往往也只有让步。对于购买方来讲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它是唯一的或近似唯一的买主,它就可以给供货商定条件。P182

对于各国来说中国都一个充满希望的土地,这当然不是自我夸奖,因为这只是常人都知道的事实。中国的人口巨多,也就是消费者多。13亿(可能事实上有14亿)消费者就是一个巨大的群体!他们是一个由共同历史、语言和货币组成的庞大市场,其规模在世界上独一无二。更何况,中国对待世界工业界的态度还十分热情。试问,这样的一个消费者大国,哪行的不觉得充满了希望?P184-185

中国实力的加强开启了一个太平洋世纪,人们经常谈论到这一点,可惜始终还无人证实。它宣布在亚洲出现了一个新的、充满活力的巨大经济空间,越来越具有与世界其它地区分庭抗礼的 实力,而中国则是其核心。中国的活力、需求和供给将首先给邻国带来好处,并将继续下去。P193-194

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美国,以及上个世纪50年代的欧洲,都曾像现在的中国一样跨进洗车文明时代的门槛。与所有国家一样,人们起初会感到有些陶醉,甚至表现得非常幼稚。人们崇拜自己的第一辆车,回忆起来津津有味。汽车是自由的源泉,是件既稀有又越来越大众化的东西。同时它还是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只有经过一段时间,有时甚至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它才能找回自己的重要功能:一种运输工具而已!中国要走的路没有任何特殊之处。P203-204

常常有人会讲机遇的重要性,一般而言,这些也是落魄者常挂在嘴边的话,总是讲上天没给自己机会以至于自己怀才不遇,而事实并非如此。作者的一番话虽不是用来证明这一点的,但也可以借之一用:“飞机正越过戈壁滩,人们看到了月球表现似的荒漠。不过有的人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新市场,看到了最美的景象——原始而广阔的空间、无边无垠,在这片沙漠中,汽车极为稀少”所以,机遇总是自己把握的。不是上天没给,是人们自己缺少发现。P205

汽车是通向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经之路!P206

汽车可以带来自由与舒适,除此以外,它还可以带来就业与经济增长。政府研究表明,汽车装配线上每增加一个工作岗位,就可以带来另外7个就业机会。对所有人来说,汽车都可能带来幸福,但对北京而言,它也会造成新的问题,会增加国家对石油的依赖,会占用农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民的食品供应安全,特别是会进一步恶化已陷入可悲境地的环境。P208

经济是发展促进了全球在物品、资本、服务和人员方面的流动。自英国工业革命以来,有两台发动机一直在为资本主义提供动力:一个是创新,另一个是新的市场空间的整合。今天,网络和基因工程正在驱动着第一台发动机,而中国(明天还有印度)则使第二台发动机运转起来。这个国家的巨大使人们联想到,现在面临的形势与以往很多方面都不同。它们对世界、特别是对法国经济造成的冲击将是强烈而持久的。P221

人们依靠自己的创新、投资以及想象力,可以减轻全球的能源紧张关系,通过培训、请愿和创造力,也可能减少劳务市场的压力。P222

规模的巨大是力量的源泉!P225

第四篇:商法名词解释

商法名词解释

第一章总论。

商人:又称为商主体,是依法从事商事行为,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活动的且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包括商法人、商个人和商合伙。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人及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号:即商人名称,是指商人在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

商行为:又称为商事行为,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行为。商业行为:是商人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商业登记:又称为商事登记,是指依照法律或法规的规定,由商人或其筹办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将应当登记的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于登记薄,并被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告的法律行为。

商法人: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设立的,参与商事法律关系,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

商合伙:是为实现同共营利目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同的规定同共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商事组织。

商事主体:依法独立参加商事活动,享有商事权利并承担商事义务的人。

商自然人:依法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个体。

第二章 公司法

公司:是两个以上的股东依公司法的规定,经登记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操纵市场:指部分投资者利用手中拥有的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持股优势等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其他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

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制定的规范公司股东与公司行为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司“宪法”,全体公司成员都应该遵守公司章程。

一人公司:股东仅为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

公积金:公司出于预防亏损和增强财力、扩大营业规模的目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从公司英语或公司资本收益中提取的不作为股利分配,而暂存于公司内部的特定用途的基金。

第三章 证券法

内幕交易:就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不政正当利益的非法证券交易行为

内幕信息: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是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力的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的持有者按政权所在内容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证券发行: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依法将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的法律行为。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了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价证券。也是用以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的书面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持券人可以依照事先确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证券交易所:依法设立的,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交易:证券持有人依照证券交易规则,在规定的场所将其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

证券承销:指证券承销机构根据其与证券发行人之间签订的承销协议,为证券发行人发售证券,证券发行人向证券承销机构支付报酬或者手续费的一种证券发行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要约收购:收购人向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票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要约规定的收购价格、收购数量、收购期限等收购条件购买该种股票的收购方式。

公司债券:公司为筹集资金向社会公众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四章 票据法

票据权利:持票人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追索: 指票据不获承兑、不获付款,或者发生其他法定原因时,持票人请求其前手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权利。

票据:是当事人签发的承诺在到期日无条件按照票面所载金额付款的有价证券。

背书: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汇票权利为目的,在汇票北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抗辩:指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权利人提出的要求,提出相应的事实或理由加以拒绝的行为。

第五章:保险法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

再保险: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的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

保险利益:也可以称为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受益人: 人身保险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请求,依据保险合同,审核保险责任并处理保险赔付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签定的确定双方保险权利义务的合同。主要分为人身保险合同

和财产保险合同两大类。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以自己或者他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为保险标的,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时,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

保险机构:依法设立、并以经营保险为业的机构。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六章 破产法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

破产财产:是指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有或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破产: 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依法分配给债权人的特定法律程序。

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能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公平受偿。

破产和解: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以让步方法了解债务的协议,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

破产重整:对于濒于破产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

破产取回权:当破产清算人接管的破产人的财产中又不属于破产财产的他人财产时,该财产的权利人所享有的不以破产程序而去回的权利。

重要知识整理

商法的基本原则。

(1)强化商事组织原则(2)维持交易安全原则(3)促进交易迅捷原则(4)实现交易公平原则(5)鼓励交易原则

(6)维护企业自由原则

商号效力

(1)创设效力(2)排他效力(3)救济效力

公司股票、债券的概念及股票与债券的区别

公司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的表现形式。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者的区别:

(1)收益的多少不同

(2)风险的大小不同

(3)持券人与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

应当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主要包括哪些(1)禁止内幕交易行为(2)禁止操纵价格行为(3)禁止虚假陈述行为(4)禁止证券欺诈行为(5)禁止信用交易行为(6)其他证券违法行为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守法原则

票据的概念及性质 票据,是指发票人依法签发,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1)、票据是设权证券(2)、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3)、票据是文义证券(4)、票据是金钱债权证券(5)、票据是流通证券(6)、票据是要式证券(7)、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1)保险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损失补偿原则(4)近因原则

第五篇:商法试题答案

商法试题一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1807年法国制定的 《法国商法典》 开创了大陆法系民商分立体例的先河。

2、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 民商分立 体例的国家在民法典之外制定的以“商法”命名的法典。

3、商业帐簿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会计报告。

4、商合伙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公司资本三原则是指 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

6、根据公司的信用表现的不同,可将公司分为资合公司和人合公司。

7、按照股权内容的不同,可以将股东权利分为自益权和公益权。

8、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方式有 出票取得和善意取得。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在商事营业中,应登记而未登记的事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对)

2、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只是表明了民法和商法作为私法的制度结合形式,并不能否认商法的独立性。(对)

3、依法、德等国的商法规定,商业账簿均具有诉讼证据的效力。(对)

4、国有独资公司属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错)

5、美国公司法实践奉行的是法定资本制。(错)

6、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错)

7、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决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错)

8、股票是一种设权证券。(错)

9、背书属于基本的票据行为。(错)

10、票据原因关系无效时,只能在直接的前后手之间产生抗辩。(对)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商业登记表述不正确的是(B)B.商业登记只是创设商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2.商法具有国内法兼国际法的色彩,这体现了商法的(A)A.较强的兼容性特征

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法律效力表述正确的是(C)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不能免除投资人的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表述不正确的是(C)C.被行政机关罚款

5.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而言,下列主体中可以具有普 新市场营销法则 助推企业成长电子商务营销食品餐饮营销建筑房产营销消费品营销通合伙人资格的是(D)D.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我国《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出资的要求是(C)

C.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7.2007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丁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丁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C)

C.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合伙人资格

8.下列关于合伙协议表述不正确的是(D)

D.合伙协议在履行中适用抗辩权和不可抗力制度的规定

9.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B)B.10

万元

10.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但允许股东或发起人分期缴纳股款。这体现了我国《公司法》在公司设立时采用的资本制度是(A)A.法定资本制,但放宽了对公司资本的要求

11.我国《公司法》采用的公司设立的原则是(D)D.准则主义为主,行政许可主义为辅

12.下列关于破产债务人财产表述正确的是(D)D.破产债务人财产是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13.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不能产生有效法律后果的行为是(C)C.债务人继续清偿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

14.我国《合同法》采用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D)

D.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辅

15.下列关于格式合同表述正确的是(B)

B.对格式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合同条款提供者一方的解释

16.下列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A)A.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作为抵押物

17.下列机构属于证券服务机构的是(A)A.资产评估机构

18.证券的代销、包销期依法最长不超过(C)C.90日

19.申请设立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多种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其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依法不得低于人民币(D)D.5亿元

20.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转让背书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B)B.背书人签章21.下列事项依法属于汇票出票时可以记载事项的是(D)D.不得转让

22.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保证人在已承兑汇票上做保证时,如果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则(C)C.该汇票的被保证人是承兑人

23.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该法定期限为(B)B.10日

24.下列原则属于海上保险合同基本原则的是(A)A.绝对诚信原则

25.海上保险合同独有的法律制度是(C)C.委付制度

二、多项选择题

26.下列关于商行为表述正确的有(DE)

D.商行为是商主体以营利为目的所进行的法律行为E.商行为属于营业性的行为,不是一种偶尔的交易行为

27.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述正确的有(AB)A.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是自然人B.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28.下列关于入伙的法律效力表述正确的有(ABC)A.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B.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不承担同等义务

C.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9.甲与乙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具体约定了货物的标的、质量、数量、履行地等内容,但对价款只约定了一个大约数。下列对该合同处理的原则和方法表述正确的有(BD)B.合同已生效,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协议的,可按交易习惯确定D.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30.我国《海商法》调整的船舶关系包括(BCDE)B.船舶所有关系C.船舶抵押关系D.船舶优先权关系E.船舶租用关系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国家中采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国家或地区有()B、瑞士C、台湾

2、商业名称的选定原则有()B、自由主义C、真实主义

3、我国公司法明定的公司类型有()A、股份有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法的特点有()A、组织法B、国内法C、实体法

5、我国《公司法》认可的出资形式包括()A、实物C、土地使用权

6、有关股东会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A、最高权力机关D、全员性机关

7、票据行为的成立要件有()A、票据记载B、票据签章C、票据交付

8、票据的主要功能包括()A、支付作用D、融资作用

9、票据提示包括()A、提示承兑C、提示付款

10、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因为()而直接发生的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D、票据行为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民法与商法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1)就法域而言,二者同属私法。因此,就适用对象而言,主体都具有平等性;行为方面都追求保护自由与意思自治;原则及立法理念上看,都倡导权利至上;法律救济的融合性,同为权利义务平衡法。

(2)从法律适用来看,商法为特别法,应优先适用,民法为普通法,补充适用。区别:(1)民法是一般性私法,而商法则属特别性私法;(2)适用对象不同,民法是民事关系,商法是商事关系;(3)特征不同,商法与民法不同的是追求营利性、国际性、易变性以及规则的相对强制性等。

2、简述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能力。

我国目前的破产程序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适用《破产法》,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的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同时,在《破产法》第3条第2、3款中,还规定了法定可不予宣告破产和中止破产程序的情况,即“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

(一)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二)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据此规定,我国对企业法人破产能力的限制主要是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通常是指银行、保险、邮政、电信、铁路、航空、城市交通、水、电、煤气等企业。同时,我国企业法人之外的非企业法人,如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以及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一概没有破产能力;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这样的商主体也无破产能力。

3、简述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有关规定?(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 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简述票据行为的特点?

要式性、无因性、独立性和文义性。

五、案例分析题(共15分)

高某与何某因结婚后一直未育,1998年8月,他们听说某派出所拣到到一名女弃婴,便前往该所表示愿意抚养这个孩子,并办理了领养手续;但因高某和何某不符合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未能办理收养手续。他们为孩子取名高某某,并于同年9月8日办理了蓝印户口(一种地方性、政策优惠性的户口,在入托、入园,义务教育等方面享受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同等待遇。如无违法犯罪被劳动教养或判处刑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满一定时限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转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户口上注明高某

某生于1998年12月8日;高某、何某与高某某是父女、母女关系。1999年10月9日高某凭该蓝印户口为高某某在A保险公司投保独生子女两全保险,被保险人为高某某,投保人和受益人为高某;约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合同签定后,高某向A保险公司当面交纳当月保险费200元。同年11月27日,何某带高某某出去玩耍时,高某某不慎落水身亡。高某遂向A保险公司请求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A保险公司在审查后,认为高某与何某未办理法定收养手续,与高某某之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因而所签定的保险合同应属于无效。故拒绝赔偿保险金,只愿退回高某所交200元的保险费。

请回答:高某与高某某之间不存在合法收养关系,那么他们之间有保险利益吗?

答:无保险利益,因为收养关系不合法。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又称可保利益,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一种利害关系,表现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损,或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而受益的损益关系。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投保人之所以就某种风险投保、保险人之所以对其承保都是因为投保人或被被保险人对该风险存在保险利益:若风险发生,就会带来利益损失;若风险不发生,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则是一种受益。投保人如果对风险不具有这种利益关系,则保险合同无效。我国

第53条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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