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材料保管制度
材料保管制度
一、PE管材
1、避免热源、避免烈日暴晒,户外临时堆放应有遮盖物。
2、地面平整,无油污、化学品污染。
3、管材堆放整齐,高度适中,便于搬运。
4、材料使用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质保期为一年。
5、PE管退库标准:生产日期在一年以内的,且管材DE32长度不得小于1.2m,DE40不得小于2m,DE63以上不得小于0.5m。
二、PE管件
1、产品在运输装卸时,避免剧烈撞击、划伤、抛摔、重压、雨淋和污染。
2、管件应储存在地面平整、通风良好、干燥、清洁并保持良好消防的库房内。
3、成箱叠放时,应保证管件不会受压变形。
4、应远离热源,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
5、材料使用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质保期为一年。
6、退库标准:生产日期在一年以内,外塑料包装完整,且不影响再次使用的。
三、PVC管材及管件
1、远离热源,避免长时间烈日暴晒。
2、堆放高度应适中,便于搬运。
3、材料采购原则为“多订少进”,以防长时间老化。
4、退库标准:整根以下不予退库。
四、玛钢管件
1、存放环境要防雨、防潮,通风、干燥。
2、远离化学品、硫酸、防腐液等。
3、材料使用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4、退库标准:非公司采购管件,严禁退库。
五、铝塑管材
1、产品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受到剧烈撞击、抛摔和重压。
2、存放室内,远离热源,场地应平整,堆放应整齐,方便搬运。
3、储存期自生产之日起,一般不超过两年。
4、退库标准:长度小于4m不予退库。
六、钢管
1、防水、防潮、远离潮湿。
2、堆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离地面0.1-0.15m。
3、远离化学品、硫酸、防腐液等。
4、退库标准:不得小于1m。
七、燃气表
1、运输途中不应受雨、霜、雾直接影响,按标志向上放置并不受挤压、撞击等损伤。
2、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好、无腐蚀性气体并满足以下要求: a、温度-5~40℃;
b、相对湿度不高于70%;
c、叠层高度不超过5层;
d、储存时间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应重新进行电气性能检查。
6、退库标准:生产日期在一年以内,不影响再次使用,且附有检定证书。
七、阀门
1、保存在清洁干燥的室内,堆放整齐,不允许露天存放,以防止损坏和腐蚀。
2、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压、砸、磕、碰。
3、自发货日期起18个月内,在产品说明书的正常操作条件下,因材料缺陷、制造质量、设计等原因造成的损坏,由厂家更换。
七、流量计
1、运输途中不应受雨、霜、雾直接影响,按标志向上放置并不受挤压、撞击等损伤。
2、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好、无腐蚀性气体并满足以下要求: a、温度-20~50℃;
b、相对湿度不高于80%;
c、储存时间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应重新进行电气性能检查。
6、退库标准:生产日期在一年以内,不影响再次使用,且附有检定证书。
八、表箱
1、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积、压、砸、磕、碰。按标志向上放置并不受挤压、撞击等损伤。
2、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好、无腐蚀性气体并满足以下要求:不允许露天存放,以防止损坏和腐蚀
a、相对湿度不高于70%;
b、叠层高度不超过10层;
3、退库标准:箱体完好、无腐锈、门锁良好、表箱玻璃无破损,不影响再次使用表箱。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第二篇:贵重物品保管制度
贵重物品保管制度
根据市、县有关学校安全预防工作的精神,为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拟订贵重物品保管制度。
一、财产分级保管,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后勤保障处设立全校财产总保管员,各处室或各部门(以班级、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设立各处室财物保管员。
二、购入财产一律先经总保管员入库,并根据价值大小,分类记帐,再由各处室保管员签名领取。学校会计建有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帐,总保管员建有财产总目录,并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保管员建有各处室财产分类帐目,各处室保管员建有本处室财产帐目,也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后勤保障处必须组织力量每一年对各处室财产清查一次,平时对物品保管安全及保管质量进行抽查,(至少每学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情节严重的施以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等处理。
四、保管员应严格遵守各处室保管制度,经常清查本处室财产,物品堆放有序,仓库干净整洁,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第三篇:财物保管制度
财物保管制度
⒈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掌握学校财产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学校财产件件有人保管。
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要求全体师生员工树立勤俭为荣,浪费为耻,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形成人人当家,个个监督的风气。
⒊总务处对学校财物全面负责,图书体育室、会议室、办公室配备兼职管理员,负责保管各专用物资。各类财产管理员要有高度的现任心,对各自保管的财产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注意科学保管,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以延长物资的使用期限。各班班主任要负责全班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桌凳、前后门、窗、玻璃、电灯等)。保管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
⒋兼职保管人员(包括各办公室的保管员,班主任)应将自己保管的物资登记成册,上报总务处(中途发生增、减也应及时上报)、由教务处统一汇编成学校财产清册,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对固定财产的丢失或损坏,要查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⒌教育行政部门或外单位,新置、调拨、赠送的财物,应及时交财产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库。
⒍严格财物的用、领用手续,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要进行领用登记,其它物品要办理领用手续。
⒎学校财产一般不得借于私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总务处批准,贵重
物品一律不予外借。
⒏在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健全赔偿制度,对损坏公物的要按价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还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分。
⒐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要单独妥善保管,使用经领导审核,严格控制使用数量。
⒑学校器材设施,电讯设备、供电线路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任意变动,严禁私接乱拉,校舍校具定期保养、维修,绿化园地分片到班负责到人。
⒒假节日教工有义务做好护校值班工作,有特殊原因应该事先向总务部门提出,不得临时缺席,值班期间要对学校的一切财产负责,巡视全校,注意门窗是否关闭,节约水、电,收好书报、杂志和通知、信件等材料。到校后,离校前做好交班接班工作。
⒓公物出门须经总务部门批条交门卫收执,否则不准出门。
第四篇:物品保管制度
内丘县幼儿园物品保管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的物品管理,防止物品流失及损坏,延长物品的使用年限和提高利用率。使物品管理做到规范、有序,达到物有人管、物尽其用的效果,特制定此制度:
一、集体物品管理
(1)幼儿园物品实行专人专管制,要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
(2)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任何物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3)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4)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5)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6)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帐。
(7)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台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8)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财会室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消帐。
(9)领用物品如有自然损坏,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经修理后能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不能修理的以物换物,如造成人为损坏的,使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二、班级电器设备的管理
班级电器设备包括电钢琴、录音机(低音炮)、空调和电视机,主要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1)教师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设备,使用上应该随开随关,用后及时关闭。
(2)如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上报后勤处,由后勤处统一安排专业部门维修。
(3)班级发生更换,经后勤部门验收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4)当设备由于自身状况发生损坏,由幼儿园承担维修费用,当设备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专业维修部门核实损坏原因),由损坏人承担维修费用,数额较大的,由教代会商讨决定。
(5)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由幼儿园统一请专业维修部门修理,不得私自维修设备。
第五篇:医疗器械保管制度
医疗器械保管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产品入库后,按各类产品对储存的要求不同合理安排储存区域。
三、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库(区)、退货库为黄色;合格品库、待运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为红色。
四、搬运和堆垛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产品外包装图示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医疗器械产品控制堆放高度。
五、医疗器械产品堆垛要留有一定距离。因师器械产品与墙、柱、屋顶(房梁)、设施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10厘米。
六、医疗器械产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次、分开堆码。
七、妥善保管无菌器械,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无菌器械存放要求,并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区储存。
八、保管员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交接单入库。
九、医疗器械入库时,必须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等。对货与单不符或质量异常的产品拒绝入库,并及时退返给验收组。
十、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应在入库交接单上签字。
十一、保管员凭销售发票发货,严禁无票发货和白条发货。发货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等内容。发货完毕,交复核员复核。
十二、仓库如发现下列情况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通知院感科处理:
1、外观性状发生变化,包括变色、发霉、生锈、包装破损、质量变异等。
2、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小包装出现破损。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产品已超过有效期。
十三、每月下旬对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医疗器械填写近效期商品催销表,报采供科、院感科各一份。
十四、库存药品要进行月对季盘,做到账货相符。
十五、贮存中发现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采供科负责人进行处理。
十六:认真做好仓库的卫生工作,每天下班之前清理仓库的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