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财政局2011年工作目标和廉政建设完成情况报告
盐湖区财政局2011年工作目标责任 和党风廉政建设完成情况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团结战斗,顽强拼搏,通过责任分解,完善制度,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和扎扎实实的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把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到了实处,有力地促进了财政工作,为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经济较快发展集中区域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分解责任,确保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
今年,我局更加高度重视目标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一岗双责”,把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我作为单位一把手,以身作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公开承诺立状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要求,把财税征收、资金管理、财政改革、人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任务和开展厉行节约、制止公款出国、制止大操大办、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阳光农廉以及“集中教育整顿”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1-
每个班子成员头上,真正做到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股室组织协调,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完善制度,把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经常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发扬廉政勤政的工作作风,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我们狠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为此,我们根据区委安排,分别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制止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安排意见》以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实施细则》、《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管理办法》、《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制度》和《财政工作运行规程》等,并将以上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版面上墙,使我们财政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也便于人民群众民主监督。
三、加强学习,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转型跨越发展使命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一年来,我们利用周二下午集体学习时间,加强对财政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
作风的意见》、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及《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学习王瑛、沈浩等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结合庆祝“七一”,组织观看《建党伟业》电影。在开展正面示范教育的同时,我们还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广大干部以反面教员为镜子,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思想防线,不越纪律红线,固守做人底线。在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期间,我们又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没有规划好的人生》和《整风肃纪创优环境》警示教育资料片,并召开座谈会,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谈认识,找差距,查原因,定措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加快经济发展较快集中区域建设、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使命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四、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确保财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高效健康运行
我们财政局作为经济综合部门,具有资金管理和分配职能。因此,搞好财政工作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财政上每一个数字都体现着党的方针和政府的意图,每一笔资金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我局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完善经费报销和车辆使用等各项制度,细化工作职责和监督,特别把财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强化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机制,防止一个人说了算的倾向。在这个问题上,马秋来局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大开支和人事安排都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决不擅自作主,不搞特殊化。财务审批实行分管领导和财务主管双重审批制度,并要求办公室定期公布机关开支情况,供群众监督,为同志们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一年来,我局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能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带头完成目标任务,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准、带头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确保财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高效健康运行。
五、联系实际,促进工作,把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体现在人民群众的满意上
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抓出成效,我们从实际出发,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财政执法、财政改革结合起来一并来抓,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影响,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了部门预算、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集中采购、乡财县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改革措施,全面促进了财政工作,提前五天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截止12月31日,我区财政总收入完成210223万元,超年度预算1.19个百分点,超收2462万元,同比增长26.8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2931万元,超年度预算5.25个百分点,超收3640万元,同比增长34.85%,为“十二五”规划开了个好局。在财政增收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今年以来,我区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传媒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共支出都有明显的增长。同时,我们还积极筹资金,认真
落实区委、区政府实施的十件惠民实事,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投入9850万元用于弥补与市级公务员津补贴差距,实现了政府在人大会上关于同城同薪的承诺;投入1369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投入1528万元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投入198万元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入526万元用于“两免一补”,使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得到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同时,我们还努力向“三农”倾斜,支持区委、区政府实施的惠农工程:投入200万元用作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安排2000万元支持日光温室建设,投入1155万元用于新农合,投入896万元启动新农保,投入200万元用于农村厕改,投入511万元用于“三支队伍”建设,投入30万元用于城乡一体化供水,努力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国家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以及家电、汽摩下乡补贴政策,使公共财政的阳关普照大地、温暖广大农民的心。
一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一如既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财政局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盐湖区经济发展较快集中区域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提振精神,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勇于担当,率先发展,以更加优异的财政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第二篇:2017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17年合同法规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17年,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合同法规部顺利完成了每一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认真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本部门人员虚心向其他部门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很好的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一年来,我们感觉收获颇多、感慨颇多,其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为了在2018年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迎接新的挑战,特将2017年工作情况按照合同管理部分和法务管理部分,总结如下:
一、合同管理部分:
工作要点1.1:OA系统中提交到我部门的合同100%进行审核。在2017,我局大部分的合同已经实现在OA系统中进行审核,凡是在OA系统中提交至我部门的合同,均100%进行了审核。全年OA系统中共审核合同3791份。
其中,对于项目金额大于三千万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十万元的合同在处机关审核完毕,并发起局审批流程后,需要经过局合同法规部、项目管理中心、财务物资部、审计监察部、主管局领导审核,各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后,处机关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上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依据修改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特殊情况不能修改的我们再联系局机关各部门进行沟通,说明情况,最终修改完毕且经我部门核对无误后方可加盖电子签章。
对于其他金额的合同,在处机关审核完毕,并发起局审批流程后,我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处机关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上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依据修改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特殊情况不能修改的需要和我部门进行沟通,说明情况,最终修改完毕且经我部门核对无误后方可加盖电子签章。
工作要点1.2:OA系统之外,走手工审批流程的合同100%进行审核。
在2017,对于一些由于特殊原因,不适宜在OA系统中进行审核的合同,我们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走手工审批流程,对于提交至我部门的手工审批的合同,我们对其100%进行了审核。全年共审核此类合同1412份,其中合作项目联合施工协议70份,房地产建设部各类合同15份,局机关其他部门各类合同11份,其他合同1316份。
由于一些合同属于阴合同(比如合作项目的联合施工协议及某些工程分包类合同),不适宜在OA系统中进行审核;还有一些合同(主要是局机关各部门合同)由于数量较少,并没有在OA系统中设置专门的审核流程。对于上述合同我们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填写合同审批表,我部门负责联系局机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主办单位或部门依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在我部门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订。
工作要点1.3:合同签订之后100%进行备案。
在2017,我部门对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了100%备案。对于在OA系统中进行审核的合同,我们要求相关单位在合同签订完毕后,将合同相关信息录入OA系统中的项目管理模块,并将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及对方相关资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上传至附件,我部门核对无误后进行提交,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能进行修改,将永久的保存在我局的服务器中,方便保存和以后查阅。
对于手工审批的合同,我部门均进行了手工备案,每个合同录入相关信息,进行全局统一编号,并加盖备案章。
工作要点1.4:严格审核合同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信誉、单价的合理性、主要材料的损耗率、合同的风险条款等。
在2017我部门对每个合同的上述项目均进行了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合同,我们不予加盖合同专用章。
在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审核时,我们需要查验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授权委托书的真伪,登录工商局和住建局网站进行核对,查验对方是否具有相关营业范围、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证书有效期限是否到期、需要年检的证书是否按要求进行年检、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及时间是否正确、单位的信誉是否良好、是否在我局发布的黑名单中等;
在合同条款审核时,侧重于其单价是否合理,对于明显超出市场价格的合同,我们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市场调研,重新和对方进行谈判;对于我方提供材料的,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损耗率,并且损耗率严格按照定额或正常标准执行,对于超出约定损耗率部分的材料价款,需要对方承担;风险条款方面我们侧重审核合同是否存在漏洞,识别并防范合同风险,例如: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争取约定为“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作要点1.5:严格审核补充合同,防止以补充合同的名义套取资金。
在2017我们加强了对补充合同的审核,要求所有的补充合同不论其所在项目金额范围大小和单个合同额大小,全部必须经局机关各部门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签订,重点加强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的补充合同进行审核,坚决杜绝以补充合同的名义套取资金的现象。
工作要点1.6:严格审核未采用我局范本的合同,防止存在不利条款。
原则上规定我局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时,我局有合同范本的必须使用局合同范本签订,我局没有范本的也要争取以我方起草合同为主,特殊情况未采用我局范本的,我们也会进行重点审查,对里边一些不利于我局利益的条款进行修改,尤其是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更需要重点审核,最大限度的维护我局利益。
工作要点1.7:充分发挥黑名单的作用,禁止与我局黑名单上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
我部门每个月都会对黑名单进行更新,在审核每个合同时我们都会查验合同对方是否在我局的黑名单之列,如果在,我们会拒绝与之签订合同,合同对方是单位的,我们核对单位名称,合同对方是个人的,我们核对其身份证号,坚决杜绝和黑名单中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防止其再次损害我局利益。
工作要点1.8:在合同审核备案过程中,及时统计延迟备案的合同(仅限于自建项目),并形成统计台账和扣分表。
在2017的合同审核、备案过程中,凡是合同签订时间和封皮时间(合同的备案时间)间隔超过一个月的合同,我们都随时进行了统计,并形成了统计台账,年底将纳入到合同法规类的考核当中,依据《2017年合同法规类考核办法》,按照统计台账进行扣分。以督促各单位及时对合同进行备案。
工作要点2.1:适应“营改增”政策和我局管理最新要求,适时修订现行的合同范本。
我部时刻关注“营改增”及其他相关政策和我局最新的管理要求,一旦有变动,需要对合同范本进行修订的,我部立即修订并发布。我部于2017年8月份对已经发布的22个合同范本进行了修订,主要设计联合施工协议的发票问题和劳务分包合同的废旧物资问题,联合施工协议新增加税票管理相关条款,劳务分包合同中对设计废旧物资条款进行了修订。
工作要点2.2:根据管理要求,适应出台新的合同范本。由于2017我局的合同示范文本已满足我局目前合同签订的需要,所以为出台新的合同范本。
工作要点2.3:我局有合同范本的,监督、指导各处按范本签订合同。
截止目前,我部依据我局实际情况,共起草发布各类合同范本22个,涉及劳务分包、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各个方面,并且每个合同范本都配有相应的合同交底,将每个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及合同风险点进行了提示。原则上规定我局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时,我局有合同范本的必须使用局合同范本签订,我部对各单位进行指导、监督;我局没有范本的也要争取以我方起草合同为主,特殊情况未采用我局范本或我局没有相关示范文本的,合同起草完毕后,我部门会重点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坚决杜绝合同中出现任何不利于我局利益的条款出现。
工作要点3.1:修订合同管理办法和对各处、厂的考核办法。我部于2017年五月份开始着手修订2015版的《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合同管理办法》和对各处、厂的考核办法,并于六月底修订完毕,正式发布。
《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合同管理办法》主要增加了配合“营改增”规定而出台的适合我局实际情况的相关条款,并明确规定禁止项目部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统一使用局合同专用章签订,并启用电子签章,对合同的电子审批备案流程进行了部分调整,新版的《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合同管理办法》更加符合我局目前实际情况。
对各处、厂的考核办法主要侧重于对赋分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更加合理、易于量化,使得对各处、厂的赋分更加有理有据。
两个办法的修订对我局的合同管理工程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工作要点3.2:收集各处、厂更新后的合同管理办法。我部在发布修订后的《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合同管理办法》后,依据各处、厂的实际情况,适时收集了各处、厂更新后的合同管理办法,并在合同审核、备案过程中依据其各自的合同管理办法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要点4.1:针对各处(厂)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我们在日常的合同审核、备案过程中会随时解答各处(厂)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各处(厂)正确的签订合同,同时,我部门在2017年先后去二处、四处、五处、八处对我部门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宣贯并现场解答了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提出的各类问题。
工作要点5.1:每季度初汇总上季度备案的合同单价,并在OA系统中发布,供各单位参考使用。
我部自从2015年第一季度发布备案的合同单价以来,每季度发布一次,截止目前已发布11期(2017年第四季度的备案单价正在进行汇总分类,马上发布),每一期的单价均为在我局上季度备案的合同中筛选统计而来,按项目的工程所在地(精确到县)进行汇总,分为物资采购、劳务分包、机具租赁三个类别,我们在审核合同时也会依据该单价进行核准,对于明显超出该地区市场价格的合同,我们会联系相关人员加强市场调研,为我局的成本控制提供了一定依据。
工作要点6.1:调整合同管理委员会成员,更新、修订合同管理委员会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规避合同风险,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完成我局2017合同管理工作任务,结合2017人事变动,经局研究决定,我部门对合同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对合同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修订,新增“明确合同管理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的依法订立、变更、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职能活动,合理规避市场风险,维护工程局良好信誉。”一项职责,对合同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工作要点6.2:组织合同管理委员会对地下水超采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种风险。
2017会同合同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部门对全局及三个三级法人单位涉及到的地下水超采项目抽查了9个,对查处的问题和项目经理、财务及合同人员面对面进行了交流,有必要的对相关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并对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主管局长进行了专题汇报。
工作要点6.3:组织合同管理委员会开展全局合同检查,重点查处制度执行情况、合同签订、履行、变更、风险、合同章的使用等问题。
在2017,我们先后对各单位的共35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包括局引黄项目部、安装处的丰宁抽水蓄能电站、八处的宽城满族自治县城区水源建设一级泵站工程等项目,在检查过程中对我们部门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宣贯,征求了对电子签章启用的建议,了解了合同从起草到签订整个过程中大家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合同章的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后补合同现象严重、合同签订以后备案滞后、合同单价发生变化时未及时签订补充合同等现象,我们均对相关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并将相关数据纳入到对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当中。
工作要点7.1:依据合同类型,精简优化合同审批流程,并指导各处优化合同审批流程。
在2017年初我们对局机关审批流程和各处(厂)审批流程进行了统一梳理,在2月份,我部指导四处对合同审批流程进行了精简,将流程中的质量安全部的审核环节删除;8月份我们将合作项目的联合施工协议的审批流程进行了精简,由于联合施工协议全部采用局合同范本签订,经过一年多的审批流程,其他各部门基本没有什么意见,故联合施工协议由原来的经局机关各部门审批改为只需经我部门审批即可;12月份我们又联系办公室将局审批流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流程中某一个部门将合同退回至发起人,发起人修正后,我们可以将修正后的合同直接转至退回部门,不用挨个部门重新审批,大大缩短了不必要的重复审批环节。上述三项的流程精简,为我局的合同审批工作提供了便捷。
二、法务管理部分
八、牵头组织各部门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目录清单并摘录出常用条文。按照“七五”普法计划,宣贯《刑法》、《合同法》。
1、《法律法规目录清单》及《法规清单常用条文摘录》已于2017年4月21日发布于oa系统。
2、关于《刑法》的宣贯,原计划集中培训,后调整为发布《刑法》宣贯材料,进行自学。《刑法》宣贯材料已发布于我部门qq群共享。
3、结合案例宣贯《合同法》,宣贯材料针对我局经济纠纷多发生于合作项目的现状,摘选了三件案例,结合《合同法》相关条文进行解读,已发布于oa系统。
九、按期更新黑名单。
每月按期收集涉诉纠纷黑名单,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本发布黑名单4期。
十、局属各单位各类合同纠纷诉讼、仲裁案件参与率100%。本部门参与了我局各类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达到了参与率100%的既定目标。2017年发生诉讼(仲裁)纠纷35件,除了本人单独承办的案件,其他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参与案件的各项活动,保证全称参与案件处理。
十一、宋茂昌单独承办案件5起。本,本人承办案件5件,分别是:
(一)代理刘亚建诉我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基本案情:宣惠河治理工程是一个合作项目,合作方是廊坊顺泰公司,顺泰公司组织刘亚建对工程进行施工(主要工程为机械开挖),后因顺泰公司与刘亚建之间结算争议(标的额136万元),导致诉讼,我局作为工程发包方成为本案被告,经过廊坊市安次区法院一审、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我局没有责任。本案胜诉的原因,1、合作协议,本案有较为完整的合作协议(虽然名为机械租赁协议),能够说明我局在本工程中的地位是中标单位,但不是实际施工单位;
2、结算事实较为清楚,对顺泰公司的付款双方认可,我局欠顺泰公司的仅为质保金;
3、我局没有参与刘亚建与顺泰公司之间的合同,即没有证据证明我局与刘亚建之间有关系。因此虽涉及违法转包(法院也是如此认定的),但我局并未因此承担责任。
(二)代理赵金昌诉工程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涉及项目为合作项目,赵金昌为合作人下面的施工人,因与合作方之间的结算纠纷起诉(涉及140万元)。目前一审判决我局须支付给原告130万元价款,目前处里尚扣有合作方工程款。本案反映的问题:
1、合作协议,有的项目目前仍然没有合作协议,依靠多扣工程款控制合作方(当然,这种方式很有效),如果造成诉讼败诉,即以扣款保证工程局的利益,但这种方式具有时限性,也具有金额限制,假如扣款100万元,起诉的标的额是200万元,造成损失怎么办?因此扣款是有局限性的(并不是说扣款是错误的,扣款我们也赞成),合作协议可以为工程局提供比较长期的、周全的保护。
2、合作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执行。有的单位单纯为避免项目被认定为转包,将人材机款项分别支付,固然是避免了违法转包,但付款过程中没有做委托支付手续,这就把一个合作项目管成了一个自营项目(从证据材料看确实如此),在此前提下,一旦遇到赵金昌这种情况,人家确实为该工程干了活,工程局又是中标单位,工程局有没有转包,法院认定工程局和赵金昌之间是施工合同关系,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我局承担付款责任。该案目前二审,争取能够撤销一审判决,发还重审,本案有改判的可能。
(三)代理石春增诉工程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我局广西贺州龟石灌区续建配套工程,该工程为合作项目,合作人宁荣越(当地人),从材料反映,石春增为该工程实际施工人,石春增主张我局欠其工程款50万元,并有结算单为证,结算单数额为170余万元,上有我局项目部公章,因不能区别真伪,目前已申请鉴定。造成本案的原因:
1、本案的直接原因为公章管理问题(如鉴定印章为真),合作人能够趁为业主、监理报资料的机会掌握并使用项目印章。
2、标前评审不严,就合作项目而言,理论上我局只是计提管理费,项目的盈亏与我局无关,但实际上,往往有些合作队伍在投标前没有预测到项目风险,盲目投标,中标后发现工程没有利润,甚至是亏损,施工过程中跑路,留下半截子工程,本项目中标价300万元,主要工程是修筑一段10多公里的渠道,算下来合每米300元,属于基本没有利润的情况,又因为地形原因,施工难度较大,合作人在施工中干不下去,在拿到部分工程款后退出工程,甚至难以联系上,留下工程欠款及继续施工的问题给我局;
3、合作协议,本工程没有合作协议,加之项目印章问题,证据上对我局不利。
(四)代理我局办理宋立忠诉我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裴福友诉我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是两个案件。
基本案情:我局中标乐亭新区取水工程后,将工程分包给了唐山燕丰公司(挂靠人李忱朔),施工完毕后,宋立忠等三人称自己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起诉我局索要工程款32余万元,提供证据为我局项目部出具的证明马小国是项目副经理的文件,文件落款为项目部,马小国与原告签的合同及结算单,马小国实际是合作人李忱朔雇员。造成本案的原因:
1、印章管理问题,马小国不是我局工作人员,却有项目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工程付款问题,该工程的合作协议双方为我局及唐山燕丰公司,从财务账上反映,劳务费付给了燕丰公司。材料款的付款方式如下,与材料商签订材料合同,材料商开发票,将材料款付给马小国,材料商出证明,证明马小国是代材料商收款,这样体现不出工程款是完全付给燕丰公司的,规避了转包的嫌疑,但是在处理本纠纷时,也造成了一个问题,无法证明工程款全部给付了燕丰公司。
3、结算混乱,在我局与燕丰的结算中,结算项无法与工程实际施工项(或业主与我局结算项)对应,在处理本案时,无法证明原告主张的部分工程款已经结算给燕丰,即无法证明重复结算。目前,宋立忠与我局工程纠纷一审判决:
1、李忱朔应给付宋立忠5万元工程款;
2、燕丰公司与李忱朔就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3、水利工程局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裴福友与我单位工程纠纷目前开庭一次,预计接下来将追加燕丰公司为被告,并再次开庭,结果可能与宋立忠一案结果类似。
十二、做好诉讼案件总结工作。
1、本结案的案件,有的案件结果对我局或有经验,或有教训,我部门都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要点进行整理,对其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但为避免案件信息泄露,我部门对个案的宣贯范围也做了相应缩小,一般限于案件发生单位内部。下面详述:
(一)邢现格诉我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总结的教训主要有:
1、印章管理问题,印章管理不善,导致合作方盗用我单位项目部公章与邢现格签订施工合同;
2、诉讼委托代理人问题,处理本案时,为避免违法转包的嫌疑,我单位并未提出工程转包的事实,另因工程尚有款可扣,我单位要求合作方顶替我单位名义处理,这导致了后期该项目其他实际施工人起诉我局。
(二)河北创隆公司诉我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发生于合作项目,总结主要有假印章的问题,宁夏某项目合作人以我单位项目部名义与创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刻制了假印章,因创隆公司并无证据证明我局使用该印章,也没有证据证明我单位给其付款,因此驳回了创隆公司的诉请。
(三)刘亚建诉我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案在第十一项中已表述,此不赘述。
(四)山东宏祥公司诉我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反映的问题较多,主要有:
1、按合同约定履约,本案合同约定卖方收款账户,但我单位仍旧将货款汇给了卖方代理人;
2、结算当应当严格按照收条开具,本案中结算单上数字有的是好几张收条的和,并且日期有出入,直观上看不出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3、结算单签订后,收条应当收回或在结算单上注明某个期间段内收条均已结算,避免重复结算。
2、典型案例的制作,本发生的案件,大部分尚未结案,或虽已结案,但不够代表性,所以5件案例是根据近三年发生的案件整理的,根据分别是:(1)宋立忠诉我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山东宏祥公司诉我单位买卖合同纠纷;(3)刘亚建诉工程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薛立国诉工程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5)唐山嘉树商贸公司诉我局买卖合同纠纷。
十三、牵头做好新增法人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
1、按局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与下属子公司签订2017年《目标责任书》。2017年3月,组织一处、二处、三处、四处分别与其下属的泽丰、利盈、盛桥、金鸿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责任书报我部门备案。
2、落实小组其他决议,根据小组会议决定,2017年第一季度组织了对局下属子公司部分项目(主要是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进行检查。
其他工作:
1、为配合局财务物资部税务管理工作,依据局财务物资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局税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水工财物【2017】55号),在合同审核、备案过程中我们对各单位合同中的涉税条款进行了严格把关,尤其是一般计税项目,主要措施有:
(1)对合作项目的联合施工协议进行了修订,增加“税票管理”相关条款,要求一般计税项目,各单位在签订联合施工协议前必须对本项目的成本构成进行分析,测算出本项目的工程劳务(专业工程)分包、主要材料、设备(直接用于工程的)、机械设备租赁三类提供专用发票项目的大致数量和金额,结算时,对方提供的专用发票金额不得超出本合同中的测算金额,防止项目成本构成不合理的情况发生,最大限度的降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2)对于自建的一般计税项目,我们审核合同时依据“100%收取专用发票”的原则,对各类合同进行了严格把关,保证了一般计税的自建项目合同条款约定专票取得率为100%。
(3)严格依据《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对各类合同的税率进行审核,对税率约定错误的合同,我们予以纠正或退回主办单位进行修改。
2、协助财务物资部盖部长对各单位是否存在“小金库”现象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部分项目,从财务资金流向,倒查合同,发现了个别合同和资金流向不一致的现象,督促各单位进行了整改。
2017年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阶段性的一年,主要表现在:各处(厂)的合同基本能够实现电子签章、局机关和各单位合同审批流程进行了更进一步的精简、各处(厂)运用OA电子审批程序的能力更加数量、全局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风险,尤其是涉税风险识别的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等方面。
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意识到我们合同管理工作的不足,我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各单位对合同审批的意识很强,但不注重合同的备案工作,好多合同在签订以后没有及时的录入到项目管理模块中,在新的一年还需要向各单位进行宣贯,并从制度上进行完善,督促各单位及时的在项目管理模块中录入合同信息,方便合同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查阅。(2)OA系统各种功能的局限性已不能满足我局现有的合同审批备案工作的需求,准备在局财务物资开发的用友软件中实现合同审核、备案功能,希望会有所改进。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不辜负领导对我们的期望,业务知识方面争取精益求精,勇于创新。并虚心向周围同事学习,积极接受新的事物,新的挑战,争取在现有的基础和水平上,更上一层楼。
第三篇:财政局纪检监察业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威宁自治县财政局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为威宁“两年提速,三年交卷”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我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廉情预警机制、党务公开等工作完成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财政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将整个工作细化为5个大项21个小项,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按照年初县委、政府印发的《威宁自治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了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制度,切实将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今年我局全面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工作。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是一项从根本上减少腐败的治本措施。今年以来,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采取了相关措施推进廉情预警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机关部门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用制度管理干部职工;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全面落实公开招标和投标制度;三是规范落实好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重点抓住涉农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程项目政务公开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规范公开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四是继续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3、党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行财政工作党务公开,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党政事务在阳光下运作,增强财政工作人员的依法办事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公开人民群众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等事项,不断拓展党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及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4、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我局按照县纪委的有关要求。认真制定了学习《廉政准则》的方案、措施、制度等规章,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完善了
相关制度,每位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了学习心得,认真执行“8个严禁,52个不准”的规定。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提出的关于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深入治理“小金库”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执行《毕节地区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局未出现违反公车规定情况。继续推行“四醒”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刻做到“自醒”、“警醒”、“提醒”、“互醒”,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
二、宣教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多次宣传教育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党纪条规法规教育活动、警示教育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了中央、省、地、县纪委召开的会议精神,宣传了我县在实施“威宁试点”和“十二五”规划、执行各项政策采取的措施;广泛开展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财政局机关各股室的精神状态明显改观,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2、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我局认真按照县纪委 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任务分解方案,按时报送信息,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半年、全年总结;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作了发言,部署了相关工作,制定了考核检查方案。到目前,此项工作基本完成。
三、执法监察工作完成情况
1、年初局监察室制定了《威宁县财政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内容,强调了对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防汛资金、物资的使用和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努力推进“项目建设年”各项工作,重点加强了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分别从建设资金的使用、实行招标投标、征地移民等方面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
2、积极开展执法监察。为确保执法取得成效,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当场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建议。
3、认真开展了“三项清理”工作。对自查出得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强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问题排查方案、整改措施和相关措施;根据《威宁自治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局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
系建设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
4、深入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以及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5、按要求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材料报送等工作。
四、环境建设年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要求,财政局积极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环境建设年活动,全面完成了县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要求的工作。
五、案件查办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年没有出现任何案件。
六、信息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每月至少报送了1条纪检监察信息,到目前共报送信息15条。
七、信访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县委、政府和县纪委对信访工作的要求,我局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以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和“局长下基层,作风大转变”活动
为契机,认真实行了领导下方制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全年未出现信访举报案件。
八、监察综合及“六型机关”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1、今年以来,根据威宁自治县2011年“六型机关”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素质,以塑造勤政为民,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为目标,深入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责任型、廉洁型”六型机关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昂仰向上,全局上下形成了认真学习、勇于创新、团结务实、热情服务、廉洁为民的良好工作氛围,树立了全新的机关形象。
2、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源头治理工作。开展了加强领导干部抓发展、谋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廉政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对此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进行了总结。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我局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效能监察力度,很好的完成了源头治理工作。
九、纠风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作风建设年”、“四查四整治”活动为契机,认真完成了县纪委要求的相关工作。一是深化和巩
固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全面落实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工作“七制度一办法”;二是深入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对全县35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了民主评议。
十、干部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各个阶段的规定任务顺利完成并通过检查验收,收到实效。
2、组织建设及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完善,人员应配尽配,建立健全了学习培训、轮岗交流、目标考核、日常管理等制度,并落实到位;班子建设以“四好.五强”班子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班子建设;建立并全面实施“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考核管理新机制。
3、作风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优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干部职工没有任何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总之,201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县委的总体安排部署,全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威宁县财政局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第四篇:盐湖区财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及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报告
运城市盐湖区财政局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及财政工作
目标责仸完成情况报告
2009年,我们盐湖区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収展观,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影响所造成的困难,审时度势,积极应对,保增长、惠民生、促収展,圆满完成了全年的财政预算仸务,幵通过责仸分解,完善各项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和扎扎实实的督导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了实处,有力地促迚了财政工作,为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収展,改善人民生活,构建和谐盐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仸制落实情况
为迚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仸制的觃定,収扬廉政勤政的工作作风,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区委《关于200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仸务分解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盐湖区财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仸务分解安排意见》,幵先后完善了《2009年推迚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09年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意见》、《2009
2一个崭新的水平。
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抓出成效,我们从实际出収,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财政执法、财政改革结合起来一幵来抓,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家财政“减税增支”政策的调控影响,迚一步推迚和深化了部门预算、强化了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集中采购、乡财县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了督促检查和责仸追究,收到了明显效果,促迚了财政工作健康运行。
二、财政工作目标责仸完成情况
2009年,我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22919万元,为预算116890万元的105.16%,超收6029万元,同比增长13.57%,增收14685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9575万元,同比增长9.61%,增收522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3514万元,同比增长11.61%,增收1406万元;上划市级收入完成15767万元,同比增长11.62%,增收1641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4064万元,为预算30315万元的112.37%,超收3749万元,同比增长23.21%,增收6418万元,为经济収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财政增收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一年来,我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5976万元,超预算67.93%,同比增长23.32%,增支18148万元,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
万名学生免除杂费;拿出528万元为9600名寄宿生収放乘车和午餐补助;拿出2000万元实施危房改造;拿出207万元公开招聘127名优秀教师;拿出62万元用于边进山区教师岗位津贴,对优化城乡教育环境、解决上学难问题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同时,我们还为新农村建设投入1061万元,为城乡一体化供水投入452万元,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560万元;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収放粮食直补2990万元,良种补贴1078万元,家电下乡补贴329.89万元,汽摩下乡补贴526.3万元,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为了推迚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我们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财政改革。一年来,部门预算不断完善,共纳入单位82个,在职干部9137人,离退休3377人,学生79180人,公务用车159辆,细化了预算编制,增加了预算透明度,强化了预算约束力。集中核算继续强化,核算方式向国库集中收付过渡,今年全区农村“两委主干”工资报酬和“五保户”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直接支付,金额达到3880万元,强化了财政监管,杜绝了截留挪用。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觃模不断扩大,幵实行了采管分离,完善了觃章制度,行为更加觃范,幵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精神,迚一步加大对购置公务用车的管理力度,严控车辆编制和购置标准,今年购置公务用车开支494万元,比上年的801万元减少
示教育基地以及观看影视等多种形式,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在今年的全国助残日,我局捐款1万元,幵为上王革命老区党员先锋林建设工程捐款3000元,广大干部职工慷慨解囊,为5个农村贫困小学生捐款1100元,献上自己的一片爱心。全局呈现出积极向上,团结奋迚,乐于奉献,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在违续荣获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先迚单位的同时,今年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由省三级晋升为省二级,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单位也已通过检查验收。
一年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工作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全体财政同仁团结奋斗的结果,更是上级机关帮助支持指导的结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再接再励,与时俱迚,迚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収展观,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把财政工作做得更好,为启动实施“十二五”觃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五日
第五篇:2013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市文广新局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6541文化惠民工程,用科学发展观的新文化发展理念统一思想,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机关建设共性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使党的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文化工作、文化艺术工作、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新闻出版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艺术教育事业与文化遗产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重点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特别是通过强化学习、落实责任制,有效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2013年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等40余篇文件。把实现中国梦作为精神的引领和共同的追求,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上下功夫。通过经常“补钙”、“充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政治定力。全年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各类专题学习活动5次,累计有2000
人参加。开展了党的十八大精神骨干和后备干部培训3次,组织了全系统《党章》知识竞赛活动,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抓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辐射作用,健全完善学习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讲学、述学、评学、督学考学等学习制度,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12次,每次都吸收机关科室科长、基层党政负责人参加,不断拓展学习的覆盖面。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干部集中轮训、邀请专家授课、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地学习,努力实现学习上的全覆盖、齐参入。我们还举办了2次领导干部报告会,党员干部集中培训12学时。
二、机关作风建设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加大机关纪律检查和问责力度。深入推进机关“四治”工作,切实解决纪律作风上的突出问题,迅速整改,严格问责,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2013年,我局针对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治。在廉洁从政方面,认真执行了办公用房、车辆配备、财务支出相关规定。清理调整了办公用房,使现有的办公用房面积、车辆配备的标准都在规定范围之内;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基本杜绝了用公款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现象的发生,没有以各种名义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在精文简会方面,局党委坚持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
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没有印发过各类简报。全年会议活动、文件印发都得到了有效控制。在组织纪律方面,严格执行了考勤与请假制度,并且明确规定上班时间不得随意串岗、离岗,严格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在工作效能方面,按照市委机关工委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了《周工作预安排制度》和《网晒工作日志制度》,统一在局门户网站设立预安排和日志网页,将局周工作重点和每名干部当日工作、次日工作安排传递到网络平台,公开办公,这样做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便于监督检查、掌握全局工作情况。在党务、政务公开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作了公开栏,并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印发、座谈讨论、局门户网站、文化简报扩大党务、政务公开范围,还通过广播电视现代传媒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开文化管理相关政策,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在便民服务方面,严格执行了《首问负责制度》,笑脸相迎、礼貌让座、认真倾听、仔细记录、限时办理。全力打造了便民、服务、高效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一年来,局窗口办件共(换)办件135件。获得3次“红旗窗口”称号,实现了在审批时限内办结率100%,全年实现零投诉的目标,收到业户赠送的9面锦旗和多封感谢信。与此同时局长坚持每月接待日制度,亲自接待来访办件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随时改进窗口工作,提高了窗口办事效率,局窗口连续四年获市“优秀首席代表”称号。
二是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班子成员坚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党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都能做到带头参加、带头辅导、带头落实,有力促进了党建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职责、总支(支部)书记职责,签订责任书,并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履行好岗位职责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基本形成了“书记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认真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活动。2012年,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召开基层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会议,党委就每个支部书记的表现作了现场评述。进一步强化了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真正使党建工作一抓到底,落到实处。四是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年初,党委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重点在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抓典型引路、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凝聚工程”实施等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着力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
二、精神文明建设
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创建活动中,我局制定了详实的创建工作方案,对创建项目进行责任分解,并协调有关单位,对上积极争取创建的项目和资金,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各种主题创建活动。专业团体组织一百多名志愿者积极深入到林场、哨所、社区,为基层广大群众慰问演出,市群众艺术馆志愿者义务辅导广大文艺爱好者和文艺骨干30多人,组织义务培训班、辅导班三期,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市场管理处和市艺术职高的志愿者也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专长为社会、团体做出了积极贡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成果突出。建立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局主要领导与基层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综合治理工作被评为优秀达标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被市政府评为一档单位。在保稳定促发展工作中,全年没有一列上访案件。
三、廉政建设
一年来,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党政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三必抓”、“六必做”,抓班子,带队伍,管风气,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实施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遵守“八个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有关规定。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也能自觉恪守职业道
德,保持廉洁自律和自警意识。2012年,我们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活动,积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四、服务型机关建设
按照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领导干部要“知责任、长本领、守纪律”的要求, 以全市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亲民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的契机,结合我局实际,党委提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服务型机关建设主题活动,在全局树立了加强了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倡导文化艺术工作者“追求德艺双馨,提高道德素质,加深自身修养,强化语言美,业务精的新形象”,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着力提升局机关整体素质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文明机关、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塑造优良形象,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公开承诺36事项,职工满意率达100%,各窗口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19事项,受到社会普遍好评。通过这些活动使整个文化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坚持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作了公开栏,并通过会议传达、文件印发、座谈讨论、局门户网站、文化简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还通
过广播电视现代传媒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开文化管理相关政策,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全力打造便民、服务、高效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一年来,局窗口办件共(换)办件111件。获得2次“红旗窗口”称号,实现了在审批时限内办结率100%,全年实现零投诉的目标,收到业户赠送的9面锦旗和多封感谢信。与此同时局长坚持每月接待日制度,亲自接待来访办件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随时改进窗口工作,提高了窗口办事效率,局窗口连续三年获市“优秀首席代表”称号。
五、国有文艺院团文化体制改革
我市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按照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注销了黑龙江林业文工团和**市戏曲剧院,上交编制126个,对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或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实施提前离岗政策。将原两院团整合后260人的编制,按实名制的方式划转落实到**市艺术职业学校,做好了参入改革单位、人员社保欠缴费的处理和在社保开支的接续,注册成立了“黑龙江林业文工团有限公司”。并为新成立的公司做好了财产、物资的划定和在财税政策上最大争取,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全力打造出了一个集文艺研究、创作、生产、演出于一体,艺术门类齐全,资源配置合理的稳定的文艺团体,圆满完成了改革任务。解决了原国有文艺院团长期以来欠账多、底子薄、包袱重、发展后劲不足等突出问题,并通过政府购买演艺企业演出服务等方式使改制后演艺企业轻装上阵。2012年11月我局被文化部授予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六、社会文化工作
1、文化惠民工程成绩斐然。2012年,市图书馆接待读者25万人次,办理各类读者卡3,211个,6月中旬正式开通了“**市图书馆数字资源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免费向全市范围的市民提供馆藏数字资源服务。2012年,市图书馆被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评为“全民读书活动先进集体”,一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市群众艺术馆举办了舞蹈、模特、声乐、美术等文艺辅导班5次,培训文艺骨干500余人次。市群众艺术馆举办了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群星奖”**选拔赛,全市共有120多个节目参加比赛。有力的推动了群众文化的创新,为我市打造精品,走向国家舞台奠定了基础。2012年,我们积极争取乡镇文化站建设专项资金96万元,完成新建乡镇文化站4个,总建筑面积1269平方米,目前,我市19个乡镇已建成文化站达17个,已全部投入使用。
2、品牌文化活动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一是节庆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共组织专场文艺演出68
场,有15个县(市)、区(局)组织了焰火晚会,21个县(市)区(局)组织了文化下乡活动,21个区(局)组织了冰、彩灯展,所有县(市)、区(局)都举办了规模不等的秧歌展演、舞狮、舞龙等文艺活动,有100多支秧歌队活跃在城市乡村。儿童节期间,举办了**市第二十二届青少年儿童现场书画、摄影比赛,全市210余名参赛选手参加比赛。二是森林节期间围绕“城市之光”、“金色田野”、“大森林之场”暨第三次创业“春潮之声”,开展文化“百日工程”系列文化活动百余场,几乎每两个月就有一个文化活动高潮,现已成为林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三是积极开展“林海欢歌”文艺团体下乡演出活动,先后组织了专业、业余文艺小分队深入到乡镇、林场(所)、村屯、企业、工地、社区慰问演出宣传演出210余场,约40万余观众欣赏到我市专业演员的精彩表演。四是深入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开展为期4天的**“比罗比詹日”系列活动。开展了俄文艺专场演出和艺术作品展。成功组织了“意会中国”第三届阿拉伯艺术家访团在我市华采风活动,邀请国家文化部领导来伊参加“意会中国”绘画作品展。五是完成了“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筹备处的组建工作”。成立了开闭幕筹备处办公室,下设文字撰写组、导演组等24个工作部门已进驻工作。
七、文化艺术工作
1、文艺精品工程硕果累累。成功举办了2012年春节联
欢晚会、**市庆祝建团成立90周年文艺晚会,承办了首届中国〃**森林食品节开幕式等大型文化活动三十余场。
2、积极开展文学艺术创作。创作演出了《肚皮舞》、《功夫茶》、《龙腾凤舞》、快板舞《再创**新天地》、现代舞《绿色畅想》、歌舞《蓝色爱情海》、舞蹈《雪》等舞蹈作品20余个,歌曲5首,创作了鄂伦春民俗风情歌舞《勇敢的莫日根》文学台本一部,反腐倡廉广告文本4部、报告文学2篇。指导嘉荫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创作了鄂伦春族原生态文化大型舞台剧《鄂伦春神话》,演出获得巨大成功。首次创作播出了45分钟的森林防火公益动漫宣传片《虎威威来到小兴安岭》。在参加黑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群星奖》比赛中,我市共有5个节目和作品获金奖,6个节目和作品获银奖;18个节目和作品获铜奖;23个节目和作品获优秀奖;嘉荫县“希望的田野”农民文艺汇演获项目类“群星奖”;市群众艺术馆一名同志获“群文之星”荣誉称号,**市文广新局、市群众艺术馆获优秀组织奖。
八、广播电影电视工作
为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加大了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了对广播电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有力保障了“十八大”期间安全播出,实现了“零”事故目标;起草制定了《**市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
广播电视“户户通”长效机制,建设并完善以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管理等为保障的广播电视“户户通”服务网络。完成了我市8个发射台站的通勤道路维修、深水井项目的预算和申报工作。参加省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荣获二等奖。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服务长效体制机制,积极组织人员、片源、设备,改善放映条件,完成了农村电影放映2460场,开展“龙江百姓文化季”送电影、“暑期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放映、送电影到广场,进社区、村(屯),进大项目工地等活动,共放映电影114场,丰富夏季市民休闲文化生活。处理电台广告讲座节目违反广告播出规定事件一起,两天内办结,视听效果得以改善,维护了广电媒体的公信力。
九、新闻出版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1、农家书屋建设取得成效。经过我们4年的不懈努力,2012年,我市继全市205个行政村建成“农家书屋”后,又为212个林场职工又争取到“林场(所)书屋”,每个书屋配送价值3万的图书1530册,共计636万元。解决了我市林场(所)职工看书难问题。目前,全市共建成农家书屋462个,惠及当地近45万农民群众,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2、加强新闻出版管理。先后开展了严密封堵和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集中行动。大力扫除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文化垃圾,严密封堵
和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保护知识产权。全市各县(市)、区举办了形式多样的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月活动暨开展“拒绝盗版、助力创新、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发放绿书签和反盗版宣传册1500余份,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认真落实印刷企业管理“五项”制度和“台账式”管理办法,严格监管印刷复制企业;强化报刊审读与管理工作,严肃监管整治非法违规报刊和网络报刊;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我市55个市直机关中有26个使用了正版软件,获授权操作系统1269套,办公软件1300套。我市21个县(市)、区(局)完成正版采购4家,获授权操作系统1778套,办公软件1583套。
3、强化文化市场监管。2012年春节、寒假期间及十八大期间,文化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文化经营场所中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全面彻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年共检查文化经营场所182家(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出动车辆18台(次),排查各类隐患9起,当场整改3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有效的打击了违法经营活动,全市文化市场净化得到显著提升。
十、艺术教育与文化遗产工作
1、艺术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市艺术职业高中在完成教学大纲任务的基础上,组织了舞蹈《红松性格》、《最炫民族
风》、《越爱越美丽》、《泥人的事》、《在那遥远的地方》、《山妞》等六个优秀舞蹈和《忘不了》、《和谐大家庭》、《美丽家园》等三个声乐节目参加全省艺术学校的调演评比,得到了省文化厅领导及专家评审组的高度赞誉;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课外、校外艺术活动,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了艺术实践教育,积极参加全市大型文艺活动演出20余场,增强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的发展。
2、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得力。制定了《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巡查》制度。完成了全市17个(市)、县、区文物“三普”的工作报告的编审和印制工作,2012年2月,黑龙江省文化厅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总结表彰大会,我市三普办荣获最佳组织奖,全市五名同志荣获得优秀普查员。5月—9月,市文物管理站配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发掘队对南岔区桦阳遗址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这也是我市第一次对文物遗址进行科学发掘。发掘面积900余平方米,出土遗物近2万件。该遗址的发现为小兴安岭地区史前考古学文化时空框架的确立提供了重要的标尺,为东北亚地区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过渡课题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明显。撰写了《兴安岭森林号子》报告集,录制了完成了《兴安岭森林号子》记录式保护专题片。并一步规范完善与《斗熊舞》相关的实物
资料,培养了年轻一代斗熊舞继承人,在小兴安岭鄂伦春族人聚居地普及《斗熊舞》。对17个县(市)、区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普查项目达30余个,经专家组论证有12个项目已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进而推进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十一、文化产业持续发展
一是加大对上政策争取力度。在开展对我市所有文化产业进行调研后,召集符合条件的几家木饰工艺品公司申报国家文化产业项目,8月末,**市柏成工艺品有限公司申报《第五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获得批准,同时**市美江木艺有限责任公司获《2011--2012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殊荣。二是筹备**森林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邀请了清华大学城市景观艺术设计研究院和北京清尚环艺建设设计院,共同完成了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7大功能区的**森林文化产业园的设计方案,目前该项目在市发改委和省文化厅进行了工程备案立项。三是积极组织文化企业参加会展。今年,我局组织3家文化企业参加“第三届中俄文化大集”境内和境外的会展,境外总销售50万卢布,达成意向协议约260万卢布。境内总销售20余万元,达成意向销售协议300余万元。
文化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是文化基础设施薄弱。建议市政府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二是文化队伍人才匮乏。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公
务员招聘中给予政策支持。三是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政策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大繁荣、大发展。特此报告。
中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