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资质说明
装修公司资质级别区分
装饰公司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装饰公司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二级装饰公司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三级装饰公司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装饰公司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装饰公司资质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二级装饰公司资质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三级装饰公司资质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第二篇:资质办理情况说明
关于办理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情况说明
经与省建设厅、市建委、有关企业、中间人多次咨询和了解,现将我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在申报材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企业营业执照中公司的名称以及经营范围。按照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时,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中需包含“房地产”、“置业”、“实业”等字样,我公司“西安绿色家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名称不符合建委方面的要求;营业范围与房地产开发无关的内容不得体现,按照西安市建委房地产处经办人意见,我公司的营业范围中包含的建筑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园林绿化不得在营业范围内体现。这也是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
(2)验资报告过期的提供审计报告。我公司目前最新的审计报告为2007年出具的,日期已超过要求需重新审计,经与财务甘总沟通,2008年审计报告约在2009年1月份完毕。
(3)需要办理主要经济技术人员的原单位离职证明或人才中心证明(不少于7人,其中工程5人、财务2人)。
2、解决思路及办法:
主要的解决难题在问题(1),根据有关规定以及通过咨询了解,在正常的途径下,很难在不改变名称以及营业范围的情况下办理我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所涉及的政府官员层次较高而且也有相当的难度。
目前我公司正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当中,按照当前形势,我觉得不应擅自改变名称,这将影响到我公司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待土地权属最终确定为我公司,再做相应的变更手续,这样才能顺利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
3、有关资质办理的其它说明:
因我公司工商注册在西安市,在办理房地产资质时,需通过市建委的初审后经过省建设厅的审核,并最终发证。省建委审核为单月审核,最近一批审核为1月20日前报送的企业。
2008-12-18
附件1:新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需报材料说明 附件2:省建设厅有关会议纪要
第三篇:资质备案说明20161122
供应商资质备案须知
各单位:
根据新版GSP相关要求,凡在我公司进行资质备案的药品经营企业(生产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提供正副本)
2、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副本,并将副本后面的变更记录附上)
3、GSP(GMP)证书(过期或快过期的需有申请换证的证明或药监部门的受理通知等文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品种、区域、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如果销售的品种多,可以附经营品种目录)
5、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盖章)
6、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必须包括: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7、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8、供货单位印签样本备案表(原印章)、随货通行单(票)实样、税票实样
9、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调查表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申报表
11、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开票信息
12、上一企业报告公示
13、被委托人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证
注:以上证照需在有效期范围内,用A4纸复印并加盖原企业印章
新疆神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2016.11.22
销售客户资质备案须知
各单位:
根据新版GSP相关要求,凡在我公司进行资质备案的销售客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提供正副本)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正副本,并将副本后面的变更记录附上)
3、GSP证书(过期或快过期的需有申请换证的证明或药监部门的受理通知等文件)
4、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盖章)
5、授权委托书
6、联系电话
注:以上证照需在有效期范围内,用A4纸复印并加盖原企业印章
新疆神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2016.11.22
首营品种(化学药)备案须知
各单位:
根据新版GSP相关要求,凡在我公司进行首营品种备案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药品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如注册证过期或即将过期,需提供省级药监部门出具的再注册受理通知单)
2、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试行的,如质量标准试行期已过需提供试行标准转正的受理通知单)
3、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两年以内的)
4、物价批文
5、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备案稿及实样
6、其他补充申请批件
注:以上资料需在有效期范围内,用A4纸复印并加盖原企业印章
新疆神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2016.11.22
首营品种(中药饮片)备案须知
各单位:
根据新版GSP相关要求,凡在我公司进行首营品种备案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质量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部颁标准;地方炮制标准;质量标准试行的,如质量标准试行期已过需提供试行标准转正的受理通知单)
2、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两年以内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备案稿及实样
3、样袋、样签实样
注:以上资料需在有效期范围内,用A4纸复印并加盖原企业印章
新疆神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2016.11.22
非药品(保健品)备案须知
各单位:
根据新版GSP相关要求,凡在我公司进行保健品备案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保健食品备案通知书(经营)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书
4、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5、供货单位印签样本备案表、随货通行单(票)实样
6、保健食品注册证
7、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
8、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两年以内的)
9、物价批文
10、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备案稿及实样
11、其他补充申请批件
注:以上资料需在有效期范围内,用A4纸复印并加盖原企业印章
新疆神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2016.11.22
非药品(消毒剂)备案须知
各单位:
根据新版GSP相关要求,凡在我公司进行消毒剂产品备案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书
4、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5、供货单位印签样本备案表、随货通行单(票)实样、税票实样
6、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7、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附件:说明书
8、物价批文
9、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备案稿及实样
10、其他补充申请批件
注:以上资料需在有效期范围内,用A4纸复印并加盖原企业印章
新疆神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2016.11.22
医疗器械资质备案须知
各单位:
参考新版GSP相关要求,凡在我公司进行医疗器械资质备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及首营品种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提供正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三类提供正副本,并将副本后面的变更记录附上,二类经营企业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通知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品种、区域、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如果销售的品种多,可以附经营品种目录)
4、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盖章)
5、医疗器械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必须包括: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四)质量符合医疗器械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六)医疗器械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6、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7、供货单位印签样本备案表、随货通行单(票)实样、税票实样
8、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调查表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申报表
10、开票信息
11、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如注册证过期或即将过期,需提供省级药监部门出具的再注册受理通知单)
12、检验报告单(省级检验机构或本企业出具的)
13、物价批文
注:以上证照需在有效期范围内,用A4纸复印并加盖原企业印章
新疆神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2016.11.22
第四篇:资质备案说明
附件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减少供应商投标的工作量,降低投标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愿提出备案申请、并接受本办法约束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备案,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其资质证明文件材料送交中心进行备案,在备案有效期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可不再重复提交,以档案记载为准。
第四条 申请备案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章 备案程序
第五条 供应商登陆本中心网站,在供应商窗口填写备案信息。
第六条 供应商提交资质证明文件材料,并填写《供应商备案申请》。资质证明文件材料包括: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国税税务登记证;
三、地税税务登记证;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财务报表;
六、行业资质证明文件;
七、其他有关资料。
行业资质指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ISO14001认证证书、CMM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证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产品经销代理许可证书等各类针对供应商企业本身的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须真实合法且在已核准审验的有效期内。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红章)存档。
第七条 本中心将邀请公证处等有关部门,集中时间、分门别类地,对申请备案的供应商依法进行审验。
第八条 对于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给《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备案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回执中标明备案供应商名称、各备案资料名称、有效期;对于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书面通知其未通过审核原因。
第三章 备案的维护及使用
第九条 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备案资料,因未及时更新备案资料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第十条 供应商如需要修改备案信息,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供应商备案信息修改申请》;
二、修改涉及的资质证明文件。本中心将对其进行重新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增补《备案通知书》;对于审核未通过的,书面通知其未通过审核原因。
第十一条 供应商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将《备案通知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无须再提交已经备案的材料。
第十二条 供应商丢失《备案通知书》的,提出书面申请,本中心在接到申请后予以补发。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出现在注册备案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或擅自修改《备案通知书》内容等违规情形的,取消其备案资格。
第十四条 备案期内供应商资质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提出备案信息修改申请,对于没有及时进行修改且继续使用原《备案通知书》进行投标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以提供虚假材料论处,中标结果无效。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4月4日起实施。
第五篇:资质申报填写说明范文
企业从业人员状况
1.从业人员年末人数:按本企业报告期内统计报表期末人数填写。
2.年末离退休人员:指本企业报告期内离退休的职工总人数。3.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是根据本企业报告期每天实际拥有的人数包括非本企业人员,如外单位借入人员、民工、个体劳动者等)经统计计算出,按照在那里劳动在那里统计的原则。公式如下:
月平均人数=报告期每天实有人数相加之和÷报告期日历天数 年平均人数=报告期各月平均人数相加之和÷12 4.管理人员:指本企业报告期内的厂长、经理以及在各职能机构、各级建筑施工组织(或附加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行政、生产、经营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数。包括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脱离生产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在内。
5.有中专以上学历人数:按本企业报告期内执有国家认可学历证书的人数填写。
6.有职称人员:按本企业报告期内执有国家有关职称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数(包括退休聘用人员)填写。
7.工程技术人员总数:按本企业报告期内已经评(聘)了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务),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的人数填写。
8.聘用退休技术人员:按已经评(聘)了专业技术职称(务),并已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的人员的人数填写。
9.项目经理:按本企业报告期内已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数填写。
10.持证上岗人员:按本企业在报告期内已取得有关资格证书,并从事施工、质检、预算及安全等岗位工作的人数填写。
六、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
1.注册资本: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2.资产总额:指本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3.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4.流动资产:指本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5.负债总额:指本企业全部资产总额中,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6.净资产:又称所有者权益,指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7.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实收资本中如有外币形式投入的资本,要折合成人民币形式填报。8.国有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9.法人资本:指其它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10.个人资本:指社会个人或者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11.港澳台商资本:指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12.外商资本:指外国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13.企业总收入:指本企业报告期内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各项收入,包括建筑业收入与其它收入。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14.建筑业总产值:指本企业自行完成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总产值。它包括建筑工程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等。
15.利润总额:指本企业全年实现的利润,亏损以“-”号表示。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16.所得税:指本企业在报告期内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交纳的所得税。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17.净利润:指本企业实现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18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联系的各类固定资产原值。如生产和行政管理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固定资产”料目分析归纳填写。
19.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联系的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
20.建筑业增加值:指建筑业企业在从事建筑产品生产和提供劳务总值中除去外购物质产品价值、中间投入价值和劳务费用后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转移价值。
建筑业增加值通常采用分配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建筑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税金+营业利润
具体公式为:
建筑业增加值=本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工程施工应付工资+工程施工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中的税金+管理费中的劳动待业保险费+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
21.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指本企业内(报告期)累计提取的折旧。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22.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劳动者报酬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货币工资及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薪金、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工资,包括企业以免费或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三是企业为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生产单位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劳动、待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保险等。
23.生产税净额:指本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
生产税主要包括:营业税、产品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特别消费税等,及缴纳的各种规定费用,如教育附加、排污费等。
24.营业利润: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期间费用。营业利润计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工程结算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劳务作业利润+材料销售利润+对外承包工程利润+其他销售利润+多种经营利润+机械设备租赁利润+其他业务利润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
25.建筑业劳动生产率:指企业全部职工按其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其公式为:
建筑业总产值÷报告期内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26.资产负债率:指企业全部资产总额中,借用外部资金所占份额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年末负债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27.净资产收益率:指企业运用净资产获得收益的能力。公式:净利润(利润总额一应交所得税)[(年初所有者权益+年末所有者权益)÷2]100%
28.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29.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按企业财务报告分填写。新设立企业不填此项。
七、设备
1.机械设备总台数:指归本企业所有,属于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它包括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
2.机械设备总功率:指本企业自有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列为在册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包括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按: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数。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3.机械设备原值:指企业自有机械设备的购置价。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
4.机械设备净值:指企业自有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5.动力装备率:又称动力装备系数或动力装备程度。动力装备率=机械设备总功率÷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千瓦/人)
6.技术装备率:又称技术装备系数或技术装备程度。技术装备率=机械设备净值÷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