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凭祥市腾达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落实各车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全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减少种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凭祥市经济发展,特签定如下责任状:
一、安全指标
公司每台车责任事故率低于3次/百万车公里,责任伤人率低于1.6人/百万车公里,责任死亡率低于0.3人/百万车公里,直接经济损失低于3.5万元/百万公里,杜绝特大行车事故发生。
二、各车主的责任
1.各车主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安全检验合格报班制度,不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交给下一班司机上路。
3.严格实行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事故要及时报有关部门和公司。
4.自觉学习交通规则,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例会。
5.无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不得驾车营运,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一天总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总驾驶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6.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按时定期进行车辆技术评定和二级维护,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营运。
三、奖惩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以上所产生的责任事故罚款将由车主及驾驶员共同承担。
2、年底对不突破管理目标的车,给予通报表扬;突破管理目标或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责任事故的车辆通报批评,并按比例分担公司支付给运管部门的3000元安全抵押金。
四、其它
1.本责任状不受更换车主影响,过户时,新旧户要当面做好责任嫁接,新车主要签定新合同和安全生产,并履行本责任状。
2.责任状由各车主签订。
3.责任状考核实行“季度自检,阶段抽检,年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日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公司一份,车主一份。
凭祥市腾达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主责任人:
签字:签字:
签定时间: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二篇: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责任状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乙方: 组长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职工生产的安全,按规定搞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做到讲效率必须讲安全,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出现安全事故负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双方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①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③始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管领导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要当好监护人,把好第一道关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计划周密,布置到位,检查到位,总结评比及时,考核安全生产,兑现奖惩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
一、公司安全目标:
1、不发生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特大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盗窃事故;
4、不发生生产人员人身重伤和误操作事故;
5、不发生违背上级劳动安全、技术监督,公安综治部门规定的职工责任事故。
二、分管领导(部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成员安全目标:
1、持证上岗,不违章
作业,杜绝习惯性违章;
2、按规章规程作业,在作业时安全防护用品齐全,不酒后上岗。
3、对新设备维护、操作尽职尽责,人为损害公物接受处罚;
4、按时交换班不脱岗漏岗,各种记录报表填写真实、准确、及时;
5、学习掌握消防条例中的防火知识,经常巡视杜绝火险火灾事故的发生;
6、精心保护好公物不受损失,人为损失损坏接受处罚。此责任状一经签订具有法规效力,从签订之日起至200年月 日止有效。
甲方:乙方:
签订人:签订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三篇:13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文明施工建设,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公司与工程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1、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死亡率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负伤频率控制在3.6‰以下;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达标,达到市文明工地标准;
3、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率100%;
4、施工现场使用的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合格率100%;
5、设备事故为零、失时事故为零、环境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车辆事故为零;
6、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覆盖率100%;
7、创建市级文明工地;
8、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部与各生产班组、生产班组与每位操作者,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班组、操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管理目标实现。
二、目标考核奖罚标准
1、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公司进行通报表杨,并按有关考核标准给予奖励。
2、发生伤亡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除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本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按事故责任大小而定。
3、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完成责任目标2—5条,每少完成项处1000元的罚款。
4、未完成市级文明工地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
5、以上的罚款存入公司安全奖励基金。
公司法人项目部项目经理
签状人:签状人:
年月日
第四篇:单车管理目标责任状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命财产安全,公司安全科与鲁E号车,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超速行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不违反交通信号,确保行车安全。
二、认真贯彻«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和《装卸作业规程》,严格执行车辆行驶证核定吨位,不超限超载。
三、服从公司管理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督查。
四、雇用具备相应资格证的驾驶员、押运员,更换驾驶员、押运员须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并备案。长途运输须具备两个司机。
五、车辆定点停放在公司院内,不得在城区、居民区、开发区及路边停放,夜间停车需切断电源。
六、车辆按时按规定投保,不得脱保,按规定二级维护、罐体检验和审验,确保车辆处于一级状态。
七、若遇抢险救灾等重要行动,服从公司安排和指挥。
八、车辆发生事故须一小时内告知公司,有公司协助处理。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九、车辆GPS监控系统及时开启,方便监督和检查,随时监控车辆动态,确保车安全运输。
安全科负责人:(签字)
鲁E号车主体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安全目标员工责任状
2014部门安全目标责任状
为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预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及生命安全,特签订本安全目标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及责任目标
1、在安环部组织下,认真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行政、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职业素质锻炼,杜绝违纪行为发生。
3、加强对所管辖的公司财物的管理,确保企业财物安全。
4、积极配合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的,对涉及到的整改项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整改。
5、进入厂内各个场所按照相关要求穿戴相关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应急预案演练,学会使用各类安全消防器材,提升安全素养。
7、责任目标:重伤事故为零;办公设备、物资经济损失为零;被抢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刑事案件事故为零。
二、责任形式
1、部门人员与部门负责人签订本责任状。
三、考核办法
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各部门人员进行检查,并结合年终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考核评比结果,进行综合评比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比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因本人原因导致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处罚100元。
3、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4、安全管理目全部达标,奖励1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年月日止。
单位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