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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三

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三



第一篇: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今施行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今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12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解释

(三)共十九条,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

《婚姻法解释

(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据介绍,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夫妻按份共有

孙军工介绍,从《婚姻法解释

(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因此,《婚姻法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归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在发布会上介绍,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杜万华介绍,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婚姻法解释

(三)》还对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生育权纠纷、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何处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人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当事人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虽然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但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解决或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婚姻法解释

(三)》第一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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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12日正式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这一将于13日施行的司法解释针对当今社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为人民法院提供了裁判依据。

民政部今年刚发布的报告显示,从近五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为7%,2010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67.8万对。逐渐攀升的离婚率也带来了不少问题。

婚前贷款买的房婚后配偶有份儿吗?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怎么办?父母为子女结婚买的房,会成为儿媳妇或女婿的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

2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对这些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焦点解读

A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夫妻财产

条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

孙军工解释说,从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房产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B

婚前买房独立还贷离婚归登记方

条款: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

孙军工解释说,离婚案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

一方在婚前以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C

不离婚也可分财产

条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解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夫妻的共有财产不应予以分割。但这一原则不能绝对化。

杜万华表示,审判实践中存在各种特殊情况,夫妻一方父母如有重大疾病,必须要子女出资抢救,而另一方又坚决不同意出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审判实践中还遇到,如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吸毒、赌博,大量地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变卖而用于赌博、吸毒等。这种情况下,如不允许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就可能造成整个家庭的崩溃,夫妻另一方的权益受到重大伤害。子女的抚养、父母的赡养都会出现问题。

这两种特例,在运用时必须非常慎重,不能轻易启动。只有在不分割共同财产会危及家庭其他成员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能启动。

D

拒亲子鉴定可认定为非亲生

条款: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解读:

孙军工说,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处理有关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E

关于“‘小三’讨补偿”的条款被删

《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第2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条款在昨天发布的司法解释中被删去。

杜万华解释说,征求意见时,发现婚外同居的情况比较复杂。有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也有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有结束同居时,以个人财产来解决补偿问题,也有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补偿;即使同居,有的同居时间很短,有的同居时间很长,长达十年甚至二十年。这还涉及道德和赡养等问题,用简单的一个条文来解决,“难以覆盖”,还需进一步研究,这次的司法解释没有对此作出规定。L

新闻背景

对婚姻法的三次解释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法于同年出台了《婚姻法解释

(一)》。

2003年12月,最高法又出台了《婚姻法解释

(二)》,主要针对彩礼应否返还、夫妻债务处理、住房公积金等问题。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在近几年的案件中,相对集中地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亲子鉴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亟须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

最高法于2008年1月启动了《婚姻法解释

(三)》的起草工作。司法解释重点对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第二篇:婚姻家庭法任务三答案

婚姻家庭法-0011

试卷总分:100

单项选择题(共11题,共44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4分)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A、办理收养公证 B、订立收养协议

C、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 D、办理收养登记 2.(4分)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可以单方送养。A、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 B、生父母离婚的 C、生父母分居的

D、生父母一方在国外的 3.(4分)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A、须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B、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C、须经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后向人法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D、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4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的经济帮助。A、临时 B、长期 C、适当 D、定期 5.(4分)解除收养关系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双方协商是否恢复 C、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D、须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6.(4分)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协议的()

A、应按照诉讼程序处理 B、应按照行政程序处理 C、由男女所在单位处理 D、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 7.(4分)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C、双方协商是否恢复 D、不必恢复 8.(4分)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A、户籍机关 B、民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9.(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A、不恢复 B、恢复

C、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未再婚,其婚姻关系当然恢复

D、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果再婚,应当撤销再婚,原婚姻关系恢复 10.(4分)解除收养关系时,在哪种情况下,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A、养子女成年

B、养子女成年且有负担能力 C、解除收养是由养子女提出的

D、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 11.(4分)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A、须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B、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C、须经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后向人法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D、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多项选择题(共3题,共15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2.(5分)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A、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未成年养子女 B、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未成年养子女 C、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D、养父母与未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13.(5分)下列哪些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A、未成年子女

B、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C、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D、其他近亲属 14.(5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各自所有,一方因下列哪些原因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A、抚育子女 B、照料老人 C、协助一方工作 D、洗衣做饭

判断题(共7题,共21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5.(3分)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 ×

16.(3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二分之一。

√ ×

17.(3分)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

18.(3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 ×

19.(3分)协议离婚又可称为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即解除婚姻关系。

√ ×

20.(3分)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

21.(3分)寄养是父母委托亲人或其他人代为抚养子女,受托人与被托养子女之间并不发生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子女和其父母依然存在亲子关系。

√ × 简答题(共1题,共20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22.(20分)题干显示时间:0秒

试比较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答:(不限字数)第一,从离婚的性质上来看,所要解除的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其婚姻构成的法律要件是完整的;而从可撤销的婚姻性质上来看,其则是存在若干瑕疵,婚姻构成的法律要件并不完整;第二,从离婚的效力上来看,其效力并无溯及力;而婚姻撤销后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第三,从离婚的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来看,拥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均有权提出;而撤销婚姻则只有“受胁迫”一方当事人才能提起;第四,从行使离婚请求权的时间限制来看,只要当事人生存,就可以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均可提起;而婚姻撤销权的行使时间限制是只能在结

婚姻家庭法-0012

试卷总分:100

单项选择题(共11题,共44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4分)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失踪人的配偶要求解除与失踪人的婚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进行公告,限失踪人()内应诉,逾期不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缺席判决离婚。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2.(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A、退役军人 B、复员军人 C、现役军人 D、转业军人 3.(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下列哪个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A、患病期间

B、子女未成年期间

C、怀孕期间和分晚后一年内 D、丧失生育能力后 4.(4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果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A、由男方负责清偿 B、由男女各清偿一半

C、由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清偿 D、由双方协议清偿 5.(4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的经济帮助。A、临时 B、长期 C、适当 D、定期 6.(4分)关于诉讼外调解,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的()

A、诉讼外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B、诉讼外调解不是离婚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是否进行这种调解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C、诉讼外调解可以的结果是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也可能调解无效

D、诉讼外调解是由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或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主持人 7.(4分)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A、当事人双方确实真实自愿

B、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C、双方均已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

D、双方对离婚后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8.(4分)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A、户籍机关 B、民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9.(4分)解除收养关系时,在哪种情况下,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A、养子女成年

B、养子女成年且有负担能力 C、解除收养是由养子女提出的

D、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 10.(4分)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协议的()

A、应按照诉讼程序处理 B、应按照行政程序处理 C、由男女所在单位处理 D、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 11.(4分)解除收养关系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双方协商是否恢复 C、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D、须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多项选择题(共3题,共15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2.(5分)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寄养不产生父母子女权利义务

B、社会福利机构对孤儿、弃婴和儿童的收容、养育不产生父母子女关系 C、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亲属的自然血亲关系仍然存在 D、收养与立嗣没有什么不同

13.(5分)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

A、配偶失踪 B、配偶与他人结婚 C、离婚 D、配偶死亡

14.(5分)女方在(),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A、怀孕期间 B、分娩后一年内 C、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中止妊娠后三个月内

判断题(共7题,共21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5.(3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二分之一。

√ ×

16.(3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 ×

17.(3分)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30周岁。

√ ×

18.(3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果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男女各清偿一半。

√ ×

19.(3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确无和好的可能,应当准予离婚。

√ ×

20.(3分)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

21.(3分)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订立收养协议。

√ × 简答题(共1题,共20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22.(20分)题干显示时间:0秒

试述我国婚姻家庭法有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答:(不限字数)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所经常遇到的其他情形还包括:①一方患有法

婚姻家庭法-0013

试卷总分:100

单项选择题(共11题,共44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4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A、三分之二 B、二分之一 C、一部或全部 D、大部分 2.(4分)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A、10周岁以上 B、20周岁以上 C、30周岁以上 D、40周岁以上 3.(4分)解除收养关系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双方协商是否恢复 C、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D、须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4.(4分)某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母亲的遗产,不久后即与妻子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些遗产()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C、由双方协商确定所有权归属 D、属于甲妻个人财产 5.(4分)甲乙夫妻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离婚登记管理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法律,丙()A、可以代理

B、在甲乙双方同意下可以代理 C、在取得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 D、不能代理 6.(4分)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C、双方协商是否恢复 D、不必恢复 7.(4分)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A、办理收养公证 B、订立收养协议

C、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 D、办理收养登记 8.(4分)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可以单方送养。A、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 B、生父母离婚的 C、生父母分居的

D、生父母一方在国外的 9.(4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果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A、由男方负责清偿 B、由男女各清偿一半

C、由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清偿 D、由双方协议清偿 10.(4分)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失踪人的配偶要求解除与失踪人的婚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进行公告,限失踪人()内应诉,逾期不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缺席判决离婚。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11.(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A、不恢复 B、恢复

C、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未再婚,其婚姻关系当然恢复

D、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果再婚,应当撤销再婚,原婚姻关系恢复

多项选择题(共3题,共15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2.(5分)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年满30周岁 B、无子女

C、被收养人须不满14周岁

D、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抚养能力

13.(5分)分割财产时,对()财产的一方,应予少分或者不分。

A、隐藏 B、转移 C、变卖 D、毁损

14.(5分)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依法不受下列哪些条件的限制()

A、收养人无子女 B、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C、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

D、被收养人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判断题(共7题,共21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5.(3分)我国收养法规定,即使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也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 ×

16.(3分)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订立收养协议。

√ ×

17.(3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

18.(3分)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 ×

19.(3分)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

20.(3分)协议离婚又可称为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即解除婚姻关系。

√ ×

21.(3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果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男女各清偿一半。

√ ×

简答题(共1题,共20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22.(20分)题干显示时间:0秒

试比较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答:(不限字数)第一,从离婚的性质上来看,所要解除的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其婚姻构成的法律要件是完整的;而从可撤销的婚姻性质上来看,其则是存在若干瑕疵,婚姻构成的法律要件并不完整;第二,从离婚的效力上来看,其效力并无溯及力;而婚姻撤销后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第三,从离婚的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来看,拥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均有权提出;而撤销婚姻则只有“受胁迫”一方当事人才能提起;第四,从行使离婚请求权的时间限制来看,只要当事人生存,就可以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均可提起;而婚姻撤销权的行使时间限制是只能在结

婚姻家庭法-0014

试卷总分:100

单项选择题(共11题,共44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4分)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C、双方协商是否恢复 D、不必恢复 2.(4分)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A、10周岁以上 B、20周岁以上 C、30周岁以上 D、40周岁以上 3.(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A、退役军人 B、复员军人 C、现役军人 D、转业军人 4.(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下列哪个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A、患病期间

B、子女未成年期间

C、怀孕期间和分晚后一年内 D、丧失生育能力后 5.(4分)关于诉讼外调解,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的()

A、诉讼外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B、诉讼外调解不是离婚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是否进行这种调解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C、诉讼外调解可以的结果是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也可能调解无效 D、诉讼外调解是由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或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主持人 6.(4分)解除收养关系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双方协商是否恢复 C、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D、须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 7.(4分)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A、户籍机关 B、民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8.(4分)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A、须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B、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C、须经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后向人法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D、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9.(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确无和好的可能,应当准予离婚。A、2年 B、3年 C、4年 D、5年 10.(4分)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A、须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B、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C、须经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后向人法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D、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1.(4分)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A、办理收养公证 B、订立收养协议

C、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 D、办理收养登记

多项选择题(共3题,共15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2.(5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体现什么精神()

A、男女平等

B、照顾女方及子女利益 C、有利于当事人的生活和生产 D、照顾无过错一方

13.(5分)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A、一方要求离婚的 B、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C、一方或双方为限民事行为能力的 D、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14.(5分)可以作为送养人的包括()

A、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妇女 B、孤儿的监护人 C、社会福利机构

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判断题(共7题,共21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5.(3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确无和好的可能,应当准予离婚。

√ ×

16.(3分)寄养是父母委托亲人或其他人代为抚养子女,受托人与被托养子女之间并不发生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子女和其父母依然存在亲子关系。

√ ×

17.(3分)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 × 18.(3分)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 ×

19.(3分)协议离婚又可称为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即解除婚姻关系。

√ ×

20.(3分)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30周岁。

√ ×

21.(3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

简答题(共1题,共20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22.(20分)题干显示时间:0秒

试述我国婚姻家庭法有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答:(不限字数)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所经常遇到的其他情形还包括:①一方患有法

婚姻家庭法-0015

试卷总分:100 单项选择题(共11题,共44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A、退役军人 B、复员军人 C、现役军人 D、转业军人 2.(4分)解除收养关系时,在哪种情况下,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A、养子女成年

B、养子女成年且有负担能力 C、解除收养是由养子女提出的

D、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 3.(4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A、三分之二 B、二分之一 C、一部或全部 D、大部分 4.(4分)某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母亲的遗产,不久后即与妻子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些遗产()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C、由双方协商确定所有权归属 D、属于甲妻个人财产 5.(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确无和好的可能,应当准予离婚。A、2年 B、3年 C、4年 D、5年 6.(4分)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可以单方送养。A、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 B、生父母离婚的 C、生父母分居的

D、生父母一方在国外的 7.(4分)甲乙夫妻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离婚登记管理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法律,丙()A、可以代理

B、在甲乙双方同意下可以代理

C、在取得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 D、不能代理 8.(4分)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

B、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C、双方协商是否恢复 D、不必恢复 9.(4分)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A、户籍机关 B、民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10.(4分)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A、10周岁以上 B、20周岁以上 C、30周岁以上 D、40周岁以上 11.(4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死亡宣告被撤销时,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A、不恢复 B、恢复

C、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未再婚,其婚姻关系当然恢复

D、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如果再婚,应当撤销再婚,原婚姻关系恢复 多项选择题(共3题,共15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2.(5分)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

A、当事人双方确实真实自愿

B、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C、双方均已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

D、双方对离婚后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13.(5分)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才能收养子女()

A、无子女

B、有无关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C、年满30周岁

D、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14.(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原则包括()

A、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 B、保护收养人利益的原则 C、平等自愿的原则 D、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原则

判断题(共7题,共21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5.(3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果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男女各清偿一半。

√ ×

16.(3分)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

17.(3分)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

18.(3分)我国收养法规定,即使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也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 ×

19.(3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二分之一。

√ ×

20.(3分)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

21.(3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 ×

简答题(共1题,共20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22.(20分)题干显示时间:0秒 试比较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答:(不限字数)第一,从离婚的性质上来看,所要解除的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其婚姻构成的法律要件是完整的;而从可撤销的婚姻性质上来看,其则是存在若干瑕疵,婚姻构成的法律要件并不完整;第二,从离婚的效力上来看,其效力并无溯及力;而婚姻撤销后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第三,从离婚的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来看,拥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均有权提出;而撤销婚姻则只有“受胁迫”一方当事人才能提起;第四,从行使离婚请求权的时间限制来看,只要当事人生存,就可以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均可提起;而婚姻撤销权的行使时间限制是只能在结

第三篇: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论事实婚姻

一、事实婚姻的概念及其特征

1、事实婚姻的概念:事实婚姻的概念究竟应该如何定义呢?目前我国一直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认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常常把未履行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两性结合习惯上称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个与法律婚姻相对应的概念,它的含义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 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结合。从狭义上讲,事实婚姻专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2、事实婚姻的特征关于事实婚姻的特征,法学界的说法也不一致。

1、事实婚姻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婚姻形式,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还是存在的,并不能因为我国法律政策对事实婚姻的处理不一,特别是否认在 1994 年 2 月 1 日以后产生事实婚姻,就认为事实婚姻具有时间限定性。所以,认为事实婚姻具有时间限定性,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有欠 科学性。

2、一般说来,事实婚姻当事人双方对外宣称其为夫妻,且不特定多数人 也公认其为夫妻关系。但并不排除不对外宣称、群众也不公认的事实婚姻形式的 存在,所以,关系公示性也不是事实婚姻必要的特征。

二、事实婚姻的社会危害性 如今,事实婚姻大量存在于我国的现实生活中,虽然它有存在的原因,但这 并不能避免它对整个社会所造成的危害。

(一)从事实婚姻对当事人的影响来看 1989 年 11 月 21 日最高院作出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 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民政部与 1994 年 2 月 1 日发布了新的《婚姻管理条例》,故自 1994 年 2 月 1 日 起,我国司法实践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同时事实婚姻由于缺乏登记程序,要证明一个婚姻关系是事实婚姻是很复杂的,因而当事人要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也是很困难的。具体表现在:

1、人身关系上,法律婚姻关系一旦确立,夫妻双当即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婚 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 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夫妻一方都不 能肆意遗弃、虐待对方;事实婚姻的双方却不享有这种确切的人身关系,在权益 受损时,无论哪一方提出权利诉请时都无法得到法律上的充分、及时的保护。

2、财产继承上,法律婚姻所产生的夫妻双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方发生意 外或者死亡,对方是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任何人都无权剥夺(符合继承法 第七条的情形除外);事实婚姻却无法保障这种财产继承权,除非对方有相应的 遗嘱赋予其继承权。

(二)从事实婚姻对社会的影响来看

1、事实婚姻的存在,使某些禁止结婚的人也得以成家育子,贻害对方和子女 的健康,影响了家庭的幸福感,这种家庭往往是不稳定的,离婚的机率也比较高,同时也会大大的降低为国的人口素质,对我国优生优育的国策也是极大的挑战。

2、事实婚姻当事人之间不仅易发生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优生甚至会转化为 刑事犯罪,对社会秩序的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 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重婚罪处理。当事 人不履行法律手续,逃避法律的审查和监督,助长了早婚、包办婚姻、拐卖妇女 等违法犯罪行为滋生和蔓延。对广大妇女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也不利 于合法婚姻的保护,已婚女被拐卖并不少见,对其男性配偶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 侵害。

3、由于事实她的当事人没有履行登记手续致使相关部门难于对其计划生育实 施有效监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它关系到国计民生,人口大幅度 增长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三、事实婚姻的效力,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有的认为,承认事实婚,必然破坏婚姻登记制度,因此,凡不登记结婚的,应一律明确规定为无效婚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修改婚姻法时认为,目前不登记”结婚“的人不少,未办理登记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不符合结婚条件,更多的是符合结婚条件,因收费过高或登记不便利造成的。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对违反结婚实质条件的,婚姻法已规定为无效婚姻;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只是 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简单宣布为无效婚姻,对保护妇女的权益不利,应当 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完善登记制度等工作,采取补办登记等办法解决。因此,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八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中 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相对承认态度。

四、与事实婚姻有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其继承问题。

(一)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的探讨 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财产及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 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被认为非法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 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务,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 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事实婚姻与经登记的婚姻关系一样实行无约定条件下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所 有制,如无约定,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只要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关系其本质属于合伙,如无约定,虽在同居期间 取得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只要不能证明是共同所有的,均应认定为个人财 产。根据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能随时间而自然转化为夫妻 共同财产。

(二)关于子女抚养及继承问题的探讨 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非法同居关系双 方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 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非 法同居关系,双方离异时,其子女抚育问题也应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事 实婚姻的双方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时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的原则来处理,以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据我国的立法精神,由事实婚姻所引发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如下处理:事实 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离婚时由双方协商抚养;协商不成的,哺乳期内的子女原 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男方经济条件 较好,可由男方抚养;如果子女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一般应征求子女的意见。继承问题依照《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的规定处理,应按照优先照顾 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处理继承财产。

五、总结及思考 婚姻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国家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与限制,但是这种规 范与限制必须以稳定既存的婚姻关系,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宗旨。事实婚姻具有” 事实在先"的特点,无论法律承认与否,这种身份关系都已经客观存在。婚姻家庭 的私法属性决定了它应该以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保护婚姻家庭中的弱者和 无过错者为己任。对事实婚姻的民事效力如果完全予以否认,从形式上看或从理 论上讲,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抑制违法行为,实现执法必严,但就司法实 践看效果显然不佳。对事实婚姻的否认,使得未经结婚登记的两性关系不再产生

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于是一些人(特别是男性)更加肆无忌惮地以事实婚姻或事 实重婚的形式,来规避应该向对方承担的《婚姻法》上的义务或者侵犯合法的婚 姻关系。这样,立法者的良好愿望不仅没有得到实现,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放纵 了违法者,使得对这种同居关系中弱者或受害一方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者责任的 追究失去了《婚姻法》上的依据,不利于《婚姻法》功能的实现。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打破传统的不登记结婚的婚姻观念,认真学习婚姻法;

(2)完善婚姻登记制度;

(3)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 的监督与考核;(4)大力加强婚姻普法教育。只有这样,从别再到普遍,从全民 意识整体的提高再到整个法制建设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强大 的生命力,代表着人类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方向,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相 信未来的婚姻家庭不会完美。

【参考书目及文献】

1、张贤玉:《婚姻家庭继承法(第三版)》 法律出版社

2、胡康生 刘海荣 王胜明 丁露 法律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用手册》2001 年 7 月第一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四篇:婚姻家庭法

名词解释

第1题(5)分 家庭

答案: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第2题(5)分 别居

答案:别居制度源于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会法,是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停止共同生活,免除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但不解除婚姻关系。别居期间除同居义务外,其他夫妻间的 权利义务仍然存在。

第3题(5)分 婚姻的成立

答案: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夫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第4题(5)分 婚约

答案: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双发当事人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

第5题(5)分 直系血亲

答案: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系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间的称谓。它是不分岔的垂直血亲关系,即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

论述题

第6题(25)分 什么是家庭暴力?你认为怎样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依法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答案:什么是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在法律上,是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积极的身体打击和消极的精神虐待,如随意致伤受害人,使受害人挨冻受饿,有病不给治疗,不准受害人回家等等。司法实践中,关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存在着较大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结果论其认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应当以行为是否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为依据。没有伤害后果,或伤害结果没有达到认定暴力的程度,就不能认定有家庭暴力的存在。在此基础上,有人认为,只有夫妻一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才应当认定家庭暴力。否则只能称之为夫妻之,正常的推搡摩擦。第二种观点,行为论。其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发生故意殴打配偶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伤害后果,也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在此基础上,有人认为,对于是否构成家庭暴力,不能简单地仅伤害后果为依据,也不能把夫妻之间日常的轻微摩擦认定为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应以情节的恶劣程度及施暴者的主、客观因素综合予以考虑。上述关于家庭暴力认定上的分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审视家庭暴力问题的不同角度。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据此,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婚姻上的家庭暴力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其

一、夫妻一方具有实施家庭暴力的主观故意。其

二、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的行为。其

三、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其

四、这种伤害后果和施暴者实施的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当然,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与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区别开来,做到既要保护自己,也要维护好稳定的家庭关系。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救济措施。(一)完善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罚力度。在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规定,但在立法上还存在不足和不完善的问题。如《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和遗弃。”其条文规定似乎很明晰,但没有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构成等予以明确,在实践中弹性空间太大,不利于掌控和执行。以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大同小异,有的规定比较较条,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因此,仅用属于民法范畴的《婚姻法》来规范家庭暴力是不够的,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是健全和完善国家立法的迫切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依法加大对家庭暴力实施者的打击力度,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二)高度注重司法,加大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力度。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对司法也必须给与高度的重视。在某种意义上,司法比立法更为重要。再完善的法律也需要通过司法来实施。可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执法机关不把伤亲案与其它刑事、民事案件同等看待,对于一般的家庭暴力仅因为是夫妻关系就将其淡化为“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走向了“不出人命执法机关不管”的真空地带。为了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公、检、法以及有关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对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应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再以“家务事”为由而互相推诿,不予及时处理。对家庭暴力,不仅要管,而且要加大治理力度。(三)建立长效维权机制,构筑多层次的社会防治体系。防治、制止和惩治家庭暴力,并不只是某个人的事情,也不是某个机构的事情,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必需形成全社会重视、各机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

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

3、设立妇女热线或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性质的社会求助机构,以帮助受害人及时摆脱家庭暴力。(四)加强教育工作,提高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妇女转变自身的屈从和依附观念,不要使自身的弱点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线。特别是在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切不可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要及时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自身的修养,自立、自强、自尊、自爱,逐步提高夫妻双方解决冲突的能力和技巧。杜绝家庭暴力的发展和升级。(五)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倡导和弘扬法治、民主、平等、文明,提高全民道德水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二十字道德规范就教育人们要具有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展开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家庭成员间发生矛盾时,要善于克制自己,不要恶语相对,要做到互爱、互谅、互让,共同建立平等、文明、民主、和睦、稳定的良好家庭,为构建和谐社会清除一切隐患。

综合分析题

第7题(25)分 刘某自杀,留下遗书说欠下近150万元债务,留有遗产100万。刘妻将刘某遗产100万全部偿还刘某的债务,仍有50万无法偿还。刘妻拥有一套其本人所有的房子,价值200万。未得到偿还的债主将刘妻告上法庭,讨要50万元借款.经法院查明:刘某所欠债务均为其本人参加赌博输钱后向朋友所借或个人消费无法偿还的信用卡欠款。问:刘妻应否偿还上述50万欠款?为什么?

答案:刘妻不不应当偿还50万欠款。

这里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和对遗产还债的规定。首先明确,刘某参加赌博输钱后向朋友所借或个人消费无法偿还的信用卡欠款属于个人借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属于个人债务,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其次,现代继承采限定继承,继承人(此处

指妻子)只在遗产范围内有偿债义务,超过的50万没有法定义务。但是如果你要还也可以,纯粹道德上的。

第8题(25)分 杨某2008年5月与陈女结婚,2009年2月,儿子足月出生,因为两人没有婚前性行为,杨先生怀疑儿子并非亲生,夫妻为此经常打骂。2010年5月他拿着证明儿子非亲生的亲子鉴定医学证明书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和房产,并要求索赔对非亲生儿子的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50万元。庭审中,其妻坚称孩子就是杨先生的,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并不同意离婚。法庭查明,目前他们居住的房屋是2007年11月陈女首付22万元按揭买下来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问:

1、陈女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法院能否以杨某提供的证明儿子非亲生的亲子鉴定医学证明书做出认定孩子非杨某亲生的事实,为什么?

2、如果法院认定杨某所诉的事实,判决离婚,是否支持其诉求对非亲生儿子的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要求,为什么?

3、陈女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析产?---注意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

答案:

1、法院可以依杨先生的证据认定孩子非杨某亲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二条第一款: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这张成立。

2、可以支持杨某的诉求,但其要求的金额要依法确定。依据是《婚姻法》第46条、《婚

姻法解释一》第28条、《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3、关于房产,在夫妻不能达成协议时,房产归女方,由女方对男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39条、《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第五篇:婚姻家庭法

形考作业一

单选题。(共30道试题,每题2分)

1、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有自身的特点,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始见于()

A.律 B.令 C.礼 D.格

2、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

A.自然属性

B.社会属性 C.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结合 D.人类固有的性本能

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作者是()

A.马克思

B.列宁 C.恩格斯 D.摩尔根

4、家庭的法律概念可以表述为:家庭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

A.社会团体

B.自然人组合 C.亲属团体 D.法人团体

5、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内容是()

A.夫妻财产制

B.收养制度 C.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D.亲属制度

6、“神作之合者,人不得而离之”一语出自()

A.《旧约全书》

B.《马太福音》 C.《里普里安法典》 D.《法学阶梯》

7、婚姻离异方面的“七出”和“三不去”,以及纳妾、立嗣、继承、亲属的服制等都是发端于()

A.原始社会末期

B.奴隶制时代 C.封建制时代 D.资本主义时期

8、人类社会因

而根本不同于动物的生物群体。()

A.人类固有的性本能

B.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 C.血缘联系 D.社会性

9、《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作者是()

A.马克思

B.恩格斯 C.毛泽东 D.习近平

10、婚姻家庭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同一定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类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

A.人身关系 B.伦理关系 C.财产关系 D.社会形式

11、近代婚姻制度和古代婚姻制度的根本分野是()

A.是否实行一夫一妻制

B.婚姻是否自由

C.男女平等的程度 D.是否实行计划生育

12、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

A.婚姻家庭

B.婚姻家庭关系 C.婚姻家庭法律关系 D.亲属关系

13、婚姻家庭法就其本质而言是()

A.程序法 B.身份法 C.公法 D.财产法

14、在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基础是()

A.民事习惯 B.国家政策 C.《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 D.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15、从历史上看,我国古代的婚姻家庭礼制、法制的基础是()

A.皇帝诏令 B.封建刑律 C.宗法伦理 D.民事律条

16、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中,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是()

A.婚姻关系

B.家庭关系 C.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

17、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D.借婚姻索取财物

18、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A.实行计划生育

B.提高人口素质

C.维护和发展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D.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周某老家山东,已婚,因长期一人在京,倍感孤单、寂寞。2003年7月开始与单位赵某(不以夫妻名义)同居,其行为是婚姻家庭法所禁止的()

A.重婚

B.事实婚姻 C.家庭暴力 D.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0、婚姻家庭法与诉讼法的关系是()

A.公法与私法的关系 B.子法与母法的关系 C.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D.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21、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的依据是()

A.亲系

B.亲属关系的远近C.行辈 D.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

22、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的依据是()

A.亲系

B.行辈 C.亲属关系的远近D.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

23、下列关于亲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亲属关系即亲属法律关系

B.亲属即家属 C.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不仅有亲属关系,还有亲属法律关系

D.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仅有亲属关系,没有亲属法律关系

24、中国古代的亲属制度发达很早,借助其而形成的当时最重要的上层建筑是()

A.宗法等级制度

B.婚姻家庭法 C.民律 D.家礼

25、当代惟一的实体性亲属组织是()

A.以共同经济为纽带的家庭

B.以血缘联系的家庭 C.以共同生活为基础的家庭 D.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

26、老杨妻子的弟弟是老杨的()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配偶血亲的配偶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27、老杨弟弟的妻子是老杨的()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配偶血亲的配偶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28、老杨弟弟的妻子是老杨的()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配偶血亲的配偶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29、根据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老杨的舅舅的孙子与老杨是()

A.五亲等旁系血亲

B.三亲等旁系血亲 C.三亲等直系血亲 D.五亲等直系血亲 30、表兄妹之间,按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方法,属于()

A.二亲等直系血亲

B.四亲等直系血亲 C.二亲等旁系血亲 D.四亲等旁系血亲 多选题。(共10道试题,每题4分)

1、从总体上说,婚姻家庭的重要作用主要有()

A.调节两性关系

B.维护两性关系的社会秩序C.组合亲属关系 D.满足婚姻家庭成员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2、在原始社会中,基本的社会组织是()

A.家庭

B.亲属 C.原始公社 D.氏族

3、下列属于婚姻家庭自然属性的有()

A.人类固有的性本能

B.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 C.血缘联系 D.依赖于一定社会,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

4、下列关于婚姻说法正确的有()

A.婚姻须为异性组合B.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组合

C.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D.婚姻则意味着必须同居

5、下列关于我国婚姻家庭法说法正确的有()

A.婚姻家庭法中的规定多是任意性规定

B.婚姻家庭法是具有强烈民族传统特色的法律

C.婚姻家庭法主要是本国固有法而不是继受法 D.婚姻家庭法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

6、下列属于我国婚姻家庭法渊源的有()

A.宪法

B.行政法规 C.村规民约 D.党和国家的婚姻家庭政策

7、下列婚姻家庭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的有()

A.婚姻登记

B.收养登记 C.户籍登记 D.生育调节

8、下列关于中国古代亲属说法正确的有()

A..以亲为主

B.以属为主 C.亲是基干 D.属从亲主

9、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属于()

A.直系血亲

B.旁系血亲 C.自然血亲 D.拟制血亲

10、我国历代封建法律中所称的家属包括()

A.家长的配偶

B.和家长同居一家的亲属 C.妾 D.奴婢 形考作业二

单选题。(共30道试题,每题2分)

1、小王18岁与25岁的张某伪造虚假证明办理了结婚登记,有权对其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机关是()

A.基层组织 B.小王的父母 C.张某的父母 D.张某的前任女友

2、在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到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过渡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确立的是()

A.共食婚制 B.民事婚制 C.共诺婚制 D.宗教婚制

3、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当()

A.先审理离婚案件后审理婚姻无效案件 B.同时审理

C.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 D.只审理离婚案件

4、我国《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就其实际意义而言,主要是禁止()

A.包办婚 B.胁迫婚 C.中表婚 D.姑侄婚

5、人民法院审理因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案件时,设计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

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6、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为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A.婚姻无效 B.应补办结婚登记 C.婚姻可撤销 D.按事实婚姻处理

7、中国古代最通行的结婚方式是()

A.掠夺婚 B.互易婚 C.聘娶婚 D.宗教婚

8、目前我国婚姻法将其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原因仅是()

A.意思表示重大瑕疵

B.因胁迫而结婚 C.意思表示不真实而结婚 D.意思表示错误而结婚

9、“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这一规定最早见于()

A.欧洲中世纪寺院法 B.1896年德国民法典 C.1791年宪法 D.1857年英国婚姻案件程序法

10、下列关于我国结婚仪式说法正确的是()

A.是结婚的形式要件

B.是结婚的必备条件 C.是结婚的法定要件 D.不是结婚的成立要件

11、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的起点是()

A.订婚 B.婚姻成立 C.婚姻的存续 D.离婚

12、从历史上看,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的重要标志是出现()

A.劳役婚 B.聘娶婚 C.掠夺婚 D.买卖婚

13、下列关于我国政策法律中对婚约的态度说法正确的是()

A.订婚的最低年龄,男为19岁,女为17岁 B.当事人可以自行订立婚约

C.婚约一经签订则具有法律效力 D.婚约为结婚的必经程序

14、我国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的日期是()

A.2001年4月28日 B.2001年10月1日 C.2003年4月28日 D.2003年10月1日

15、无论是有关婚姻成立的要件的规定,还是有关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规定,其立法宗旨均是()

A.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B.保护婚姻自由 C.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 D.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

16、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A.18周岁 B.20周岁 C.22周岁 D.24周岁

17、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为中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结婚方式是()

A.互易婚 B.劳役婚 C.聘娶婚 D.抢夺婚

18、下列情况下,依法可以结婚的是()

A.小王现龄20虚岁 B.张某已婚,但与妻子分居多年 C.小陈的父亲与小肖的母亲是兄妹 D.周某患有不孕不育症

19、受胁迫方行使撤销请求权的法定期限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0、我国传统上的中表婚是指()

A.姑姑与侄儿之间的婚姻 B.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 C.堂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 D.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 21、25岁的陈冠希刚满周岁时就被其父的好友陈某收养,偶然的机会与生父之妹的女儿23岁的钟欣桐相识而一见钟情。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陈冠希与钟欣桐()

A.可以结婚 B.不能结婚 C.能否结婚从习惯 D.能否结婚由婚姻登记机关酌情决定

2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原告申请撤诉的,()

A.不予准许 B.应予准许 C.研究后决定 D.法院与原告协商

23、在结婚方式上,首先采用选择民事婚制度的是()

A.日本 B.尼德兰 C.法国 D.古罗马

24、就程序而言,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采取()

A.当然无效制 B.宣告无效制 C.行政审批制 D.行政复核制

25、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形式要件是()

A.订婚 B.结婚登记 C.举行结婚仪式 D.财产公证

26、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

A.受胁迫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B.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 C.受胁迫的当事人的所在单位 D.受胁迫的当事人住所地的基层组织

27、谢霆锋和张柏芝均出生于1976年5月1日,两个人从1995年10月1日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后因感情不和而纠纷不断,但又因财产问题而协议离婚不成,遂于2001年9月29日起诉至人民法院。经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告知应先补办结婚登记。两人于2001年10月8日补办结婚登记。二人间的婚姻效力始于()

A.1995年10月1日 B.1996年5月1日 C.1998年5月1日 D.2001年10月8日

28、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与其所生子女的关系,随父母婚姻无效或被撤销而()

A.无效或被撤销 B.不受影响 C.由当事人决定 D.由有权机关决定

29、结婚登记的中心环节是()

A.申请 B.审批 C.登记 D.领证

30、“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载于()

A.《周礼 地官 媒氏》 B.《孔子家语》 C.唐开元令 D.《查士丁尼法典》

多选题。(共10道试题,每题4分)

1、王某与其表妹小张结婚,他们的婚姻不能成立是因为违反了我国婚姻家庭法规定的()

A.必备条件 B.实质条件 C.形式条件 D.禁止条件

2、下列属于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的有()

A.当事人应办理结婚登记 B.当事人须达到法定婚龄 C.双方须有结婚的合意 D.须无禁止结婚的疾病

3、下列结婚形式属于有偿婚的是()

A.互易婚 B.劳役婚 C.买卖婚 D.抢夺婚

4、下列关于结婚的合意说法正确的是()

A.结婚的合意不得附期限 B.结婚的合意可以附期限 C.结婚的合意不得附条件 D.结婚的合意可以附条件

5、从广义上来说,婚姻的成立包括()

A.订婚 B.结婚 C.离婚 D.分居

6、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特征有()

A.男尊女卑 B.形式平等 C.实质平等 D.夫权统治

7、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人身关系包括()

A.姓名权 B.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 D.计划生育义务

8、目前各国采用的法定财产制主要有()

A.所有财产制 B.分别财产制 C.共同财产制 D.剩余共同财产制

9、夫妻财产制的种类具有一定的()

A.地域性 B.时代性 C.经济性 D.稳定性

10、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包括()

A.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 B.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

C.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 D.夫妻债务的清偿

形考作业三

单选题。(共30道试题,每题2分)

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人身关系不包括()

A.夫妻同居义务 B.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 D.计划生育义务

2、男女双方依法结合成夫妻的目的是()

A.减少寂寞 B.相互利用 C.传宗接代 D.永久共同生活

3、甲的父亲于2000年5月出车祸死亡,甲的祖父乙闻讯后因悲伤过度于同年7月死亡(未留遗嘱),在此情况下,甲继承其祖父乙的遗产的身份资格是()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转继承人 D.代位继承人

4、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是()

A.配偶一方死亡 B.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C.合法的配偶身份 D.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有行为能力 5、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229、230条规定,夫得以妻与他人通奸为由诉请离婚,而妻只能以夫与他人通奸,并在婚姻住所骈局为由诉请离婚。这是规定了对妻严,对夫宽的()

A.夫妻同居义务 B.人身自由权 C.夫妻忠实义务 D.计划生育义务

6、家庭关系的核心是()

A.夫妻关系 B.父母子女关系 C.祖孙关系 D.兄弟姐妹关系

7、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

A.男方的专属义务 B.女方的专属义务 C.男女双方的共同义务 D.男方或女方的单方义务

8、“一与之齐,终生不改”一语出自()

A.《礼记 郊特性》 B.《唐律疏义》 C.《仪礼 丧服》 D.《白虎通 三纲六纪》 9、2003年12月杨某父亲去世,2004年3月杨某与李某结婚,2004年5月杨某取得其父遗产摩托车一辆,该摩托车属于()

A.杨某 B.李某 C.杨、李二人共同财产 D.由法院判定

10、我国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是()

A.一般共同制 B.剩余共同财产制 C.所得共同制 D.婚后所得共同制

11、将夫妻财产制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统一财产制和联合财产制的依据是()

A.夫妻财产制的发生依据 B.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C.夫妻财产制的适用情况 D.夫妻财产制的效果

12、夫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归根结底决定于()

A.婚姻的基础 B.夫妇的喜好 C.法律的规定 D.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

13、家庭法律关系的核心是()

A.夫妻关系 B.亲子关系 C.兄弟姐妹关系 D.祖孙关系

14、下列关于父母对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表述错误的是()

A.保护,是指父母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B.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上对子女的关怀和培养

C.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管教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因此父母不得抛弃其权利 D.保护和管教的对象仅限于未成年人

15、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A.父母 B.未成年子女成年后 C.受害人 D.父母与未成年子女连带承担

16、王某与谢某婚后一直不育,经查是王某性无能,两人深思熟虑后决定进行人工受精生育子女。最后他们选择了某名校在校研究生杨某的精子进行了体外受精,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谢某所生子女为()

A.谢某自己的子女 B.谢某与杨某共同的子女 C.王某与谢某共同的子女 D.王某、谢某与杨某共同的子女

17、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继父母子女关系即转化为()

A.生父母子女关系 B.养父母子女关系 C.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 D.不发生转化

18、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始于()

A.日耳曼法 B.罗马法 C.寺院法 D.大陆法

19、比利时法律规定,子女婚生的否认时效为()

A.1个月 B.90日 C.6个月 D.1年

20、亲权中人身照护权的总体概括性权利是()

A.管教和保护权 B.住所指定权 C.身份行为同意权 D.交还子女请求权

21、父母子女是()

A.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继承人 C.第三顺序继承人 D.第四顺序继承人

22、各国法规定,亲权人原则上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

A.管理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23、我国废除嫡子、庶子、嗣子、私生子等名分,将子女分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始于()

A.大清民律草案 B.民国民法亲属编 C.1950年婚姻法 D.1980年婚姻法

2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

A.以子女无严重疾病为条件的 B.以子女无精神障碍为条件的 C.以子女孝顺为条件的 D.无条件的

25、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其负有抚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应()

A.完全自愿抚养 B.有能力抚养

C.孙子女、外孙子女愿意接受抚养 D.祖父母、外祖父母道德高尚

26、兄弟姐妹是()

A.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继承人 C.第三顺序继承人 D.第四顺序继承人

27、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义务是()

A.无条件的 B.有条件的 C.有的有条件,有的无条件 D.因家庭关系而异

28、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兄、姐对弟、妹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不包括()

A.兄、姐有负担能力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C.弟、妹提出扶养申请 D.弟、妹未成年

29、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

A.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继承人 C.第三顺序继承人 D.第四顺序继承人 30、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是()

A.有条件的 B.无条件的 C.有偿的 D.一定条件下有偿的 多选题。(共10道试题,每题4分)

1、目前各国采用的法定财产制主要有()

A.所有财产制 B.分别财产制 C.共同财产制 D.剩余共同财产制

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人身关系包括()

A.姓名权 B.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 D.计划生育义务

3、下列属于亲权的当然停止原因有()

A.收养 B.父母被宣告失踪 C.子女成年 D.父母危害子女财产

4、现代亲子法立法理念将重点放于()

A.父母权利 B.父母责任 C.儿童权利 D.子女义务

5、亲权是()

A.相对权 B.绝对权 C.支配权 D.专属权

6、近现代立法以个人本位,并设置了亲权制度,规定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涉及()

A.出生 B.姓名 C.扶养 D.继承

7、我国古代“三父八母”中的“三父”是指()

A.嗣父 B.同居继父 C.不同居继父 D.从继母嫁

8、依据我国现行法,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其负有抚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应是()

A.父母死亡 B.父母无力抚养 C.父母不愿意抚养 D.未成年

9、弟、妹对兄、姐负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

A.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C.弟、妹有负担能力 D.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

10、兄、姐对弟、妹负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

A.兄、姐自愿扶养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C.兄、姐有负担能力 D.弟、妹未成年

形考作业四

单选题。(共30道试题,每题2分)

1、下列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严重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而构成犯罪是()

A.遗弃罪 B.虐待罪 C.重婚罪 D.拐卖妇女、儿童罪

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涉外扶养适用()

A.与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B.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由扶养人与被扶养人双方协商选定一方所属国的法律 D.由法院指定一方所属国的法律

3、在婚姻法变通规定中,规定“禁止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离婚”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A.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B.西藏自治区 C.宁夏回族自治区 D.内蒙古自治区

4、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

A.另行制定婚姻法 B.修改婚姻法 C.不适用婚姻法 D.制定变通规定

5、在婚姻法变通规定中,规定“废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封建婚姻„”的是()

A.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B.西藏自治区 C.宁夏回族自治区 D.内蒙古自治区

6、在婚姻法变通规定中,规定“不同民族的男女通婚受法律保护,不允许以任何接口干涉和阻挠”的是()

A.凉山彝族自治州 B.海北藏族自治州 C.宁夏回族自治区 D.黄南藏族自治州

7、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保留的,适用()

A.文明第三国法律 B.该国际条约规定 C.国际惯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对于救助措施,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A.救济机关专指民间救助组织 B.救助不以受害人请求为前提

C.对妨害婚姻家庭行为应作广义理解 D.居委会、村委会可以直接决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9、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A.及时判决 B.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 C.驳回诉求 D.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10、下列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严重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而构成的犯罪是()

A.重婚罪 B.强奸罪 C.虐待罪 D.遗弃罪

11、下列属于刑事自诉的案件的是()

A.虐待罪(没有造成重伤、死亡)B.拐骗儿童罪 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D.破坏军婚罪

12、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请求、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予以()

A.警告、调解 B.调解、处罚 C.劝阻、调解 D.劝阻、强制

13、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A.独立执行 B.自动执行 C.协助执行 D.强制执行

14、公安机关介入家庭暴力的前提条件是()

A.事态严重 B.有人报案 C.行为人仗势欺人 D.受害人请求

15、婚姻法规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军人同意”中的现役军人包括()

A.退役军人 B.转业军人 C.正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D.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

16、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不得重新起诉的期限是()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17、下列情况可以登记离婚的是()

A.双方对所有问题都已妥善处理,只是对儿子的抚养权有争议 B.男方是精神病人 C.婚姻注册地是英国 D.女方父母强烈反对

18、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消灭是始于()

A.提起宣告死亡之诉之日 B.离开住所或发生意外事故而下落不明之日 C.法院宣告死亡之日 D.被宣告死亡人实际死亡之日

19、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婚方式,称为()

A.和离 B.七出 C.呈诉离婚 D.义绝

20、对婚姻关系维持起着重要的奠基作用,作为婚姻得以缔结的根本和起点是()

A.婚姻基础 B.婚后感情 C.离婚原因 D.有无和好的可能

2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其婚姻关系应存续()

A.八年以上 B.五年以上 C.四年以上 D.三年以上

22、公民提起离婚诉讼,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管辖法院是()

A.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B.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原告住所地法院

23、一般情况下,被收养人应()

A.年满10周岁 B.年满14周岁 C.不满10周岁 D.不满14周岁

24、胡某与李某原为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后来胡某被他人收养,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胡某与李某()

A.可以结婚 B.不能结婚 C.从习惯 D.确有感情基础,可以照顾结婚

25、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应符合的条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成年人 B.无子女 C.年龄在35周岁以上 D.有抚育儿童健康成长的条件

2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至少应当相差()

A.30周岁 B.35周岁 C.40周岁 D.45周岁

27、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进行审查的时限是自次日起()

A.15日内 B.30日内 C.45日内 D.60日内

28、办理收养登记的部门是()

A.乡、镇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29、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需要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继父或继母无子女 B.继父或继母年满35周岁 C.继子女不满18周岁 D.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 30、收养关系只能发生在()

A.无直系血亲自然人之间 B.自然人与法人之间 C.自然人与国家之间 D.法人与法人之间 多选题。(共10道试题,每题4分)

1、人民法院确定的合理的扶养、抚养、赡养等费用的给付方式可以是()

A.合理的劳务 B.货币形式 C.实物形式 D.其他形式

2、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的依据有()

A.重婚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C.实施家庭暴力 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根据当事人对离婚的态度,可将离婚分为()

A.双方自愿离婚 B.协议离婚 C.一方要求离婚 D.诉讼程序离婚

4、婚姻终止的原因有()

A.婚姻一方当事人自然死亡 B.婚姻一方当事人被宣告死亡 C.男方对女方构成遗弃 D.离婚

5、根据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可以将离婚分为()

A.行政程序离婚 B.诉讼程序离婚 C.协议离婚 D.判决离婚

6、古罗马,婚姻的解除的原因有()

A.配偶一方死亡 B.配偶一方能力丧失或婚意丧失 C.合意离婚 D.片意离婚

7、中国古代的离婚方式有()

A.出妻 B.和离 C.义绝 D.呈诉离婚

8、收养法第13条规定,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这里的有抚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

A.祖父母 B.外祖父母 C.兄、姐 D.姑、叔

9、在收养关系中,当事人是()

A.被收养人 B.送养人 C.收养人 D.公证机关

10、下列可以作为送养人的有()

A.孤儿的监护人 B.社会福利机构 C.不愿意抚养子女的非婚生父母 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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