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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住建委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

关于县住建委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



第一篇:关于县住建委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

旌德县住建委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总 结

县法制办:

2011年,我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理新局面,促进了我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权责,完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委进一步完善了住建系统“五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另外,根据部门职能的调整和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我委在以往出台施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对行政执法内容、范围、责任、评价和奖惩作了更完备更科学的规定,从而较好地促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使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形成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块抓,委属各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法制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我委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建设执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紧紧围绕建设年度中心工作,我委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广大干部职工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都认真的进行总结,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2011年我委按照县法制办的要求,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工作。一是市政局就加强我县十个乡镇24个瓶装液化气经营门点和县高安工贸有限公司的管理,举办了一期经营液化气和储存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二是根据2011年上半年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了5名干部参加了第二期的培训;三是年初以来组织系统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举办了4期(143人次)关于《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商品房销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四是在3-5月份组

织开展以“平安旌德和法治旌德”建设为主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五是积极参加县委宣传部主办的3.15 “消费和民生”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投诉活动,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并集中受理各类投诉20余件。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委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制定了《县住建委关于实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的实施意见》,成立委行政审批股,并由住建委行政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住建委办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集体审议制度,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由集体讨论审议,任何人不得随意表态,杜绝执法不公正问题的产生。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所有行政执法实行程序化管理,坚决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按程序办事,坚决制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杜绝行政执法随意性、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结合文明行业创建,落实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坚决克服行政执法过程中耍特权、抖威风、粗暴执法的“冷、横、硬、推”问题,杜绝行政执法不文明行为的产生。五是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实行举报投诉反馈制度,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结果,并向举报者反馈处理意见,坚决防止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问题的产生。六是进一步完

善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建设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努力做到日常检查突出重点,做出处罚程序合法、实体得当。

三、学用结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建的进程,不断提高建设事业依法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职能,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今年为规范规划方案的审查程序,杜绝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现象发生,成立了“旌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和“旌德县城乡规划技术审查小组”作为我县城乡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审查机制,并制定了旌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切实加强规划的管理,预防在规划审批发证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同时制定出台了“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通告”,加强县城规划范围内个人零星建房。并在今年完善了规划管理机制,成立了“规划局”,强化规划管理。

(二)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和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岗位责任,进行了一系列的建筑市场安全检查和房屋质量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作出了严肃的处理,确保建设系统“零死亡”的目标及建筑市场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件的发生。

(三)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一是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数据采集工作,我委房地产开发市场主管部门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建立了我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了我县所有新建商品房的预售、销售情况全部进入公开网站管理;二是及时成立由房管、规划、建管、市政等部门参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执法专项检查组,对全县2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就项目规划执行、项目计划投资、开发合同执行情况及建设时序、商品房的明码标价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委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执法检查情况的专题汇报,并要求专项检查组一是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将严格按规定一对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企业整改到位。特别是对违规开发、经营、销售等问题和有不诚信经营现象的企业进行了“开发项目资本金”补交处理,并对个别开发企业进行了延长开发资质的处罚,确保了我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三是及时调处了“旌湖苑”小区烂尾楼群众信访事件和“豪庭丽景”小区停工事件,确保项目正常建设,为我县商品房开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治办具体指导下,我局以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推动法治单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管理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我县村镇建设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监督、勘察设计、市政公用事业(燃气)、建筑节能、墙材革新、散装水泥、装饰装修等方面的行政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管理。

2、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工股、政策法规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股、监察室、工会办公室等机构;下设单位**个,股级单位 **个。

3、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主体**个;委托执法主体**个;在职干部职工**多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人。行政权力有:行政许可**项,行政征收**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行政监督检查**项,行政备案**项,行政处罚**项。实用法律**部,国务院条例**部,地方性法规规章**部,住建部部门规章**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一是抓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局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六.五普法及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定期督促检查。二是抓职责分解,明确法治责任。将法治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到各股室和单位每一个工作岗位,对住建系统的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三是抓岗位学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局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集中培训,在局系统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进行建设领域和相关公共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岗位学法,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2、梳理执法依据,规范管理。一是认真梳理职权。根据住建部门工作职能,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文件的规定及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可反复适用的文件,都进行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都按要求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认真收集社会各界对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并及时予以答复。

3、立足便民利民,规范许可。为了便民,我们采取“四减”“五制”“三集中三到位”(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和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责任追究制)。我局许可项目的承诺时限普遍压缩了30%,其中施工许可证审批由原来法定的**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个

工作日,有的简易行政许可项目要手续齐全,即到即办,当场办结。

4、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管理。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对审批监管,严格杜绝违法办事、以权谋私、勒拿卡要的现象。凡出现吃拿卡要,滥收费、滥许可、滥备案、滥罚款等行为,严肃问责,依法追责。

5、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质量。一是抓基础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制定了《建设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再造了执法流程图,完善了《立案审批表》、《处罚决定书》等二十多个执法文书文本,成立了案件审查委员会、听证委员会以及建设科技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专家把脉,为依法行政创造了条件。二是抓日常巡查,掌握建筑市场动态。我们采取“拉网式”与“分片式”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逐街逐路的重点执法巡查。同时,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我们设立了信访接待室,每天由一名局长带队接访,热情接待投诉群众,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对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并根据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三是抓违章查处,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重点依法查处建筑市场不办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不按经审查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不按法定程序报建;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施工、设计、检测任务等违法行为。四是抓部门协调,形成建设执法合力。执法过程中,采取多个部门联

动的办法,形成了执法合力,并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协调,定期通报执法情况,让相关单位及时了解执法动态。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法治意识不强。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按照行政指令办事,对法治思想认识不足,造成对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行政法律意识淡薄。不依程序许可、不依程序执法,处罚不到位、执法难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目前,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年龄偏大,后备力量不足,执法队伍、手段和经验不适应客观要求,表现为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机关办案经费不足,设备技术落后,与社会管理需求不相适应等,这种内部环境也是影响行政执法的重要因素。

2、法规不完善。有些行政执法权限划分不清,职责分工不明,存在互相推诿,彼此争权夺利,越权执法,滥施处罚,或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或适用法律不当,处罚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违反法定程序,或滥用自由裁量权,畸轻畸重,或不依法履行职责;执法受经济利益趋动,以执法权力为集体谋利益;执法处罚缺乏监督机制,执法不公,以权谋私,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不严明。从法治角度看,制度上的原因是影响依法行政的根本因素。住建系统的法律、法规规章多,但在具体执法管理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完善。一是法规滞后于实际工作。如《行政强制法》已经出台一年多,但是与之配套的法规建设没有跟上,造成在具体执行中存在执行难。二是法律条款过于原则。具体执行难操作。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对未图审的处罚20-50万元;但在县级,有些工程投资也只有30-40万元,如果严格执法,在操作上到位难。三是法规落后于管理。装饰装修和散装水泥职能市、县以下早已划归住建部门管理,但原来的法规早已取消,而省里又一直未研究出台装饰装修的管理法规,造成具体管理难度大。

3、机构不配套。住建系统省级机构与住建部是一致的,但在市级以下几乎是四分五裂。过去**县建设执法主要由城管监察大队专业执法机构履行,城管分出去之后,**住建部门没有专门执法机构,在建筑市场、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只能委托局属相关单位去执行。

4、措施不强硬。主要是:一是缺少管理措施。如《**省建设市场条例》中对造价管理有要求,但缺少具体管理手段,缺少处罚、执法措施。二是缺少强制措施。如《建筑法》中对违法建设只有责令停工的强制措施,但缺少强制执行措施。即便是行政处罚由于程序复杂。一件案子,如果从调查立案到最后法院执行至少得**天,而往往**天后,工程可能就完工了。

5、经费保障不足。这几年中央加大了清理行政收费力度,住建系统一些执法管理单位过去都是靠收费维持,现在收费项目都已经取消了,**县住建系统的“三站两办一所”财政供给的政策都未落实。

四、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要做好“三个适应、三项工作”。

1、适应改革形势,做好基础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把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依法行政的行动上,在作出每

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政治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杜绝不作为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加强知识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业务能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要依法完善机构。执法机构应坚持法定原则,要加强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划转的监管,扩大相对集中执法试点。四是要加强经费保障。加强经费保障是遏制以收代罚、执法违法的有效途径。应借鉴司法系统经验,启动行政执法经费供给试点改革。

2、适应规范执法,把握好基本准则。一是执法人员要专业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都不高,研究出台扶持法学专业人员到基层工作的优惠政策,逐步实现基层行政执法专业化。二是执法程序要规范化。程序公开是保证执法公平的前提。在我国现行一些行政实体法律、法规中,对程序规定不严密,甚至没有具体规定。例如《行政许可法》中就没有撤销程序规定,而且省里也没有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三是裁量标准要具体化。省政府法制办要督促省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出台执法裁量标准,便于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裁决。杜绝因裁量权过大出现执法不公问题。

3、适应群众期待,落实好基本要求。执法既是管理,更是服务,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关键环节。一是要突出主体合法性。

要坚持主体法定原则,组织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查,要严格控制委托执法主体,要强化法律授权性主体的管理。二是要突出职责明晰性。对执法机构的执法管理职责要明晰,要利用好行政权力清理成果进行公开明晰,让群众知道该不该管,依据什么管。三是要突出监督有力性。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强化监督,要加强执法报备制度,强化源头控制;要加强复议建议制,着力事中控制,要加强案卷评查,强化事后监督。

总之,落实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工作,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专此报告。

第三篇: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稳定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我委各项工作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为我市工业暨民营经济的发展营

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较好地完成了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一)为了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占民同志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执法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办法,年底对各执法科室的执法行为进行考核评比。

(二)完善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完善了20余项工作制度。如《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请假、休假和补休的规定》、《车辆管理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做到规范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追究,有章可依。

二、重视宣传,强化教育

(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五五”普法2008年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包括《宪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资源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重视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多次在委政治学习及业务工作会议上,研究法治工作,专门邀请党校老师前来授课,不断强化大家的法律意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大家学法用法的质量和效果。

(二)在业务工作中,积极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集中宣传活动,在《**日报》、《京九晚报》、中国中小企业**网上刊登市领导关于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答记者问,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组织各县(市、区)工经委主任、副主任、法规科长和我委领导班子、有关科室负责人及重点企业参加由省、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举办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500余人次;开展了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了全民节能行动万人签名仪式,印发节能减排宣传资料3万余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宣传册1000余册;加强企业安全法规教育,指导各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地抑制了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依法行政,加强监督

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我委大力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办事,以制管人。

(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工经委的法定职能,认真清理了工经委的行政执法项目和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遵循“有据可依、依据合法、类别明确、程序简易、责任清楚”的原则,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整个机关的行政执法项目、依据进行了清理,对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市政府规章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该取消的马上取消,该调整的马上调整。今年,由于上级部门职能调整,我委及时将《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电工进网作业许可》两项行政审批职能及时予以取消,《煤炭生产许可》予以调整为《煤炭经营资格初审》,并上报市编委予以核准;对事后备案项目,严格加以规范,不存在变相审批的行为;凡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代市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要求先送市政府法制办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合法的依

第四篇: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浅谈

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浅谈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关键和核心,其目的在于合理配臵行政权力,有效规范行政权力的运作,从而为公民权利的行使提供充分保障,实现公平、正义、自由、秩序等价值目标。二十世纪以来,行政权在很多国家的权力结构中极度扩张,使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成为国家权力制约的重中之重。早在党的十五大,党中央第一次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行政载入了宪法。党的十六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思想,进一步把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文明政治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到全党面前。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在党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又再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命题讨论。

按照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在积极行动。我县也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普遍建立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行政管理、处理矛盾、深化改革成为常态。但是,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存在诸多重点难点问题,需要引起领导的重视。

一、目前在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强。我国自古以来在各个领域都是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人文思想严重,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传统继承,尤其在道德方面的明显,但是这

法治人员的参与,逐步给予足够的授权,才能形成工作按照法治化的要求开展。

3、依法行政的机构参与业务工作的程度不高。政府法制部门参与全县各方面业务工作的程度不高,难以有效促进全县法治建设。从专业业务部门来看,重点注重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工作当中对法治建设的要求会相对降低,工作议题中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多,难以引起各方面领导的重视。在实际工作当中,依法行政工作伴随着约束力的出现,对部门工作开展有一定的约束,所以业务部门的部分工作会有意无意的不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样的需求会妨碍依法行政工作难以参与部门部分工作。譬如重大项目的建设需要考虑环境污染问题、噪音问题、项目标准问题等等,但是如果按照法治工作要求,必须考虑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性的审查使项目工作难以高效迅速的开展。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停留在依法行政工作是法治部门的事情,这种认识都会阻碍部门法治工作人员难以参与部门业务工作。

4、法治与业务工作的结合不够突出。实际从上法治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的特性来看,依法行政工作具有通用性,部门业务工作具有专业性,二者的结合点是全方位的,可以说在业务部门的各方面工作中都可以涉及到依法行政工作。由此产生依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不够明确,难以形成着力点。如果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部门业务工作贯穿始终的主线加以开展,会形成本末倒臵的感觉。加之依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政绩效果不明显,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内部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从知识结构看,业务部门法治工作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从年龄结构看,尚未在总体上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三是法治部门和法治人员对于业务部门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只有“建议权”,没有督查纠错权,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督促和监督缺乏力度,督促部门单位内依法行政效力低,法治工作人员处于一种弱势和边缘地带,对部门内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作用可想而知。

二、建议及对策

1、加强学习,把依法治理提上议事日程,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把法治中国建设的蓝图和纲领落到实处,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应当看到,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靠领导干部去组织、去推动,需要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有一个大的提升;领导干部负有保障法律实施、法律执行的基本职责,能不能推动和确保依法行政,关系到法治权威的树立,关系到法治秩序的形成和法治建设的成效;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自身带头了、做好了,就能以上率下,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需要不断学习以

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4、实行问责制,强化依法行政的重要地位。目前,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并没有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尽管在建立领导小组的时候,主要行政领导都是第一责任人,但是并没有因此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强化问责制很有必要。问责制的出现会促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但是,当前依法行政工作追责机构、追责标准还不完善,着重是落实措施还没有形成力度,形式上建立了,实际中并没有多少效力。因此,必须在追责机构上、追责标准上、措施上有一套完整强力的系统,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使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得以体现。

5、把目标考核逐步向依法治理靠拢,形成政绩导向。从我国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可以看出,考核集中在部门业务工作建设上,政绩考核目标导向十分明显。由此可见政府工作职能还没有彻底转变过来,这与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密不可分。把部门考核目标向法治化转变,需要在考核分值上加大比例。把法治化内容贯穿到部门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排除“人治”干扰。依法行政面临的另一个挑战,是行政过程特征、功能和性质的变化。早期行政是对立法指令的执行,而当代行政是目标导向的积极活动。目标导向的行政,意味着行政机关在目标界定、手段选择等方面,都拥有自主进行权衡和选择的权力。目标导向的行政,也意味着法律对行政的控制,通常只能是宽泛的目标指引而非具体的指令控制。把法制化内容贯穿于部门

收的情况。刑事立案标准不统一,影响了案件的顺利移送。对犯罪案件的数额、后果、情节等构成要素,对案件罪与非罪的标准,不但部门与司法机关认识不统一,公安机关内部的不同基层执法部门理解也不一致,对案件的移送工作造成影响。比如,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几盒假冒药品的案件,有的公安部门以销售假药罪予以立案侦查,有的公安部门却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不予立案”。部门在许多方面不能够深入开展执法活动,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实际效果。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衔接处理流程,对促进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三、结语

部门工作向法治化转变,全面依法行政,需要思想深处的彻底转变,尤其是处于领导地位人员,而思想的转变需要不断的进行学习和教育。全社会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首先必须从政府以及各部门开始,相互促进形成法治思维的舆论衡量标准。部门工作向法治化转变,需要法治化内容贯穿于部门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法治工作队伍促进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而依法行政工作不仅需要推动,还需要导向,把部门政绩考核向法治化靠拢,从根本上加以促进。强化问责制,增强领导法治责任意识。把法治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选择一个合适的着力点,这是部门法治工作人员需要探索和研究的东西。全面实施依法治国,需要法治机构和工作人员努力,更需要顶层设计,除了指导性文件的出台,还必须有支撑法治工作人员强力参与部门业务工作的法律法规,需要一

第五篇: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新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二OO四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新市区政府2004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今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立足丛台区情,坚持依法行政,致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在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许可事项的清理、配套制度建

设、加强法制监督、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新市区情出发,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要位我区作为我市的中心城区,政治、经济、文化较为发达,机关干部、大中型企业职工、城中村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多层交错,居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较高,相对维权意识也较强,对依法行政有着更高层次的要求。去年换届以后,新一届区政府班子将依法行政作为统领全局的重点工作,确定了致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的任期目标。为此,区政府调整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牵头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同时为保证各项行政决策过程的正确性与合法性,聘请了6名知名律师成立了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为确保目标定得准、路子走得对,我区多次向省、市沟通对接,并几次召开法律顾问组会议,咨询意见。在深入把握区情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和推进方略。所谓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有限、服务、透明、诚信、责任”的“十字”理念,遵循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四句话”的权力运行一般规则,转变行政理念,创新管理方

式,努力做到在“越位”的地方“归位”,“错位”的地方“正位”,“缺位”的地方“补位”。在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的工作探索中,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支撑点”:一是打造”两个平台”,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组作用,打造依法决策平台;落实、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我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6项配套制度,打造依法行政平台。二是搞好“三个服务”,即多沟通、多协调,服务领导机关;建设一刻钟就医圈、劳动保障服务站,服务社区居民;以民营经济服务大厅、贷款担保中心、民营企业家联谊会为载体,服务辖区企业。三是实施“四制”管理,即主管负责制、目标管理制、限时办结制、通报讲评制,规范政府工作运行,推动工作落实。

二、从政府班子自身做起,带头、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区政府一班人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坚持带头学习,依法决策,规范运作,促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一)坚持学习制度,增强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区政府健全了学习制度,每月一个专题,组织政府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一把手定期充电,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以及土地、投资、税收、财政、城中村改造和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今年3月10日,特意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为区政府领导班子全体及60多名部门、乡(办)、村行政“一把手”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专题讲座。4月30日,邀请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就《宪法》为区四套班子和400多名机关干部作了专题讲座。3月29日,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区长参加了为期7天的全省县(市、区)长行政许可法专题学习班。先后2次组织79名部门的骨干人员分别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上半年,区法制办先后分3批,对全区79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培训。为了搞好这次培训,区法制办将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及

行政执法基本知识汇编辑印成实用性很强的《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发放到每名参训人员手中。培训结束后,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考试,将考试成绩进行了张榜公布,并作为行政执法证件年检的重要依据(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正在抓紧有序进行)。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对我区培训工作的评价是:全市十九个县(市、区)在这次培训中新市区组织最好、学习最认真、执法人员素质最高。

(二)严把政策界限,全面清理,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走样。我区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对全区所有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一是严明责任。把清理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各部门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报区政府法制办,由法制办汇总后按时上报市政府。二是严把界限。对各部门不论许可事项是依

据法律、法规,还是规范性文件设立的,只要仍在实施的,都列入清理范围。对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收费和实施主体等内容逐项拉出单子,摸清底数,并印发了制式表格。在各部门自查自清的同时,区政府法制办多次深入各部门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了清理摸底工作的按时完成。三是严格审核。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区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严格进行逐项审核,分别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经多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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